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公司分批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序号 | 归还日期 | 归还金额(万元) |
1 | 2021.06.15 | 100 |
2 | 2021.08.19 | 50 |
3 | 2021.09.13 | 100 |
4 | 2021.09.23 | 400 |
5 | 2021.09.26 | 100 |
6 | 2021.11.26 | 150 |
7 | 2021.12.06 | 50 |
8 | 2021.12.21 | 1,250 |
9 | 2021.12.21 | 500 |
10 | 2021.12.21 | 300 |
合计 | 3,000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