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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

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44,203,819.0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9,681,358.49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62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2,174,84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即以135,445,15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35,612.4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5,024,4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203,819.04元的56.61%。综上,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81.1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现状及财务状况后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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