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公司分批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序号 | 归还日期 | 归还金额(万元) |
1 | 2020年12月1日 | 100 |
2 | 2020年12月11日 | 100 |
3 | 2020年12月16日 | 300 |
4 | 2020年12月25日 | 700 |
5 | 2021年1月8日 | 300 |
6 | 2021年2月4日 | 150 |
7 | 2021年2月7日 | 200 |
8 | 2021年3月9日 | 3150 |
合计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