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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届董五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产品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灵活,且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金额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期限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在防控风险前提下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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