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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1项议案。

(二)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共18项议案。

(三)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2项议案。

(四)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项议案。

(五)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出售所持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比欧”)83.6065%的股权事项与杭州比个耶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出售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比欧股权,浙江比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并严格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地防范了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十)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认为各期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三、 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的履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将持续深入地加强对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制度的学习,推进公司监事会的建设,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页无正文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盖章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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