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弘讯科技股票代码:603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708室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声 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弘讯科技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本《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宁波帮帮忙 | 指 | 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
转让方 | RED FACTOR LIMITED | |
上市公司、弘讯科技、公司 | 指 |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转让、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弘讯科技3,000万股股份(占弘讯科技总股份7.4217 %)转让给宁波帮帮忙的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就本次转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708室 |
法定代表人 | 周珊珊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30200MA281G9T1Y |
股东 | Red Factor(HK)Limited持股100% |
认缴出资总额 | 35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花卉、蔬果、肥料、饲料、渔具、清洁用品、初级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陶瓷玻璃器皿、污染防治设备、环保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代理、批发及零售;农药检测试剂及设备、沥青、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木材、钢材、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烯料油(除轻质燃料油)、轻质循环油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作物、使用菌菇类、花卉的栽培及服务;农、林、渔、畜牧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经营期限 | 2016-01-19至2046-01-18 |
序号 | 姓 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周珊珊 | 执行董事 | 女 | 中国台湾 | 否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担任Red Factor Limited董事、宁波帮帮忙执行董事兼经理 |
二.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拟持有本次受让之弘讯科技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转让方是境外法人,以境外法人主体在境内开展业务面临诸多不便,转让部分股份至境内主体后可一定程度解决前述问题,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因此进行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比例未发生变更。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弘讯科技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弘讯科技股份3,000万股,占弘讯科技股份总数7.4217%。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宁波帮帮忙于2021年5月8日与RED FACTOR LIMITED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RED FACTOR LIMITED所持有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217%,所用资金均为自筹资金。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总数 | 持股比例 | 变动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股比例 | |
宁波帮帮忙 | 3,000 | 7.4217% | +3,000 | 7.4217% | 6,000 | 14.8434% |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每股人民币5.52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560万元(大写:壹亿陆千伍佰陆拾万元整)。
3.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与相关作业安排
(1) 股权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后五年内付清。
(2) 双方应尽早准备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手续所需要的文件完成过户登记。
4. 自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受让方享有该等股份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 陈述、保证与承诺
1. 转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1) 转让方对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其他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协助弘讯科技、受让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或备案、信息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2) 在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不得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置标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加以处置。
2. 受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1)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署本协议,至本协议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2) 受让方保证其在本协议申报相关审核和批准机关批准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受让主体的各项资格要求。
(3) 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自身的公司章程,不违反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4) 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5) 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之日起6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份。
(四)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RED FACTOR LIMITED,实际控制人仍为周珊珊、熊钰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弘讯科技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弘讯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 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联系人:郑琴联系电话: 0574-8683828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珊珊
日期:2021年5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珊珊
日期: 2021 年 5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 |
股票简称 | 弘讯科技 | 股票代码 | 6030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70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3,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7.421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6,000万股 变动比例:14.843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珊珊
日期: 2021 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