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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业务资质及独立性审查情况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且具有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在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有效促进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建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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