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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海南矿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上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由总所承办。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近一年,上会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0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3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巢序

(2)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

(3)签字注册会计师:国秀琪

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国秀琪,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上会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合计240万元。2021年度,如合并范围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与2020年度基本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具体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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