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72,455,49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3.52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孙建强、刘惠荣、温德成及董事杨
科峰先生电话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李伟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2020-
2030年)纲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72,455,491 | 100 | 0 | 0 | 0 | 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72,455,491 | 100 | 0 | 0 | 0 | 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云霄、张亚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