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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玲珑轮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20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玲珑轮胎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00张,每张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9,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80,4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1,563,500,000.001,500,00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493,780,400.00
合并2,063,500,000.001,993,780,400.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3月1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8110601012700777532活期21,010,344.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37050166628000000584活期47,968.71
合计21,058,312.81
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已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
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1,500,000,000.001,324,063,269.455,121,582.26181,058,312.81
补充流动资金493,780,400.00493,796,907.0016,507.00-
合计1,993,780,400.001,817,860,176.455,138,089.26181,058,312.81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即节余金额)系在未考虑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前提下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部分投资环节有效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

2、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1,530万元,超出募集资金余额,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1,058,312.8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柳州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一期续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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