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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下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及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及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

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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