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一、委员会构成
本行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嘉年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徐建东先生、田博先生、卡尔·沃特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其中,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公司治理及境内外监管要求。
自2021年1月起,刘芳女士担任本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1.监督银行财务报告,审查银行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
2.监督及评估银行内部控制;
3.监督及评价银行内部审计工作;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5.关注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并确保有适当安排;
6.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履职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与外部审计师召
开2次单独沟通会议。在监督审阅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监督审阅2020年第一、三季度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外审工作;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推进内外部审计发现整改;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等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并就上述事项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和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对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针对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 |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 出席率(%) |
钟嘉年先生 | 7/7 | 0/7 | 100 |
徐建东先生 | 3/3 | 0/3 | 100 |
田博先生 | 7/7 | 0/7 | 100 |
卡尔·沃特先生 | 7/7 | 0/7 | 100 |
格雷姆·惠勒先生 | 7/7 | 0/7 | 100 |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 7/7 | 0/7 | 100 |
已离任委员 | |||
朱海林先生 | 4/4 | 0/4 | 10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督促审计发现整改落实;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督促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董事会授权,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