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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2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振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回顾总结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认为2020年度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监事会同意就该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其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该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

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并按照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有关专项报告。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22355_B01号《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辉超市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任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0年年度审计。上述审计机构在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报告。

报告认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独立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度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6,537,736,123.91元;公司预计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569,766.53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计划遵循市场原则,将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履行有关程序。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继续授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资金使用具有季节性特点,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提供的对公理财等金融产品,在本金相对安全的情况下,适时适当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金融产品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六十亿元,其中认购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持仓不超过20%混合型基金等这类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亿元。各产品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减值事项进行评估和测定,以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测算结果为基础,秉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0%的广东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百佳永辉”)形成的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8,778.69万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全资孙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的议案

为盘活孙公司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保理”、“公司”)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款融资渠道,永辉保理拟以对永辉超市及其下属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或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总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项目总注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发行。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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