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编号:临2021-016转债代码:113017 证券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
政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535.4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35.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差异较大原因 |
1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业务 |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67.45 | 367.45 | —— |
2 | 向关联人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 |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8 | 168 | —— |
合计 | 535.45 | 535.45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金额 | 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1 |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业务 |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12.40 | 16.86% | 0 | 367.45 | 15.03% | 无 |
2 | 向关联人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 |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2.00 | 0.84% | 0 | 168 | 0.60% | 无 |
3 | 向关联人提供信息化服务 |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976.00 | 15.14% | 2,798.53 | 0 | 0 | 公司本年拓展社会信息化业务所致 |
合计 | 7,640.40 | 2,798.53 | 535.45 |
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麻卫东,住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2201室,经营范围为大数据服务;从事政府数据、新型智慧城市信息系统、数据交易业务运营;数据采集、存储、开发、挖掘、分析、服务、销售和数据增值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末,吉林祥云总资产60,322.58万元、净资产15,751.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342.20万元,净利润为138.1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吉林祥云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75%,公司副总经理麻卫东先生兼任吉林祥云董事长,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祥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吉林祥云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业务。2021年,公司为吉林祥云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对象为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西塔20层、22层、23层及15层部分区域,面积合计4,571平方米,年租金412.40万元。
2. 向关联人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公司为吉林祥云提供互联网传输服务,年服务费为252万元。
3. 向关联人提供信息化服务。公司中标“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负责为项目提供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设备供货部分金额为5,597万元,系统集成服务金额为1,379万元,合计6,976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按市场价格及同类业务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