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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中期报告。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0-030

2、批准《关于设立安太堡热电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朔集团”)与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电力”)合资设立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太堡热电公司”)。安太堡热电公司注册资本为

9.6亿元,其中平朔集团出资4.896亿元,持有安太堡热电公司51%股权;中煤电力出资4.704亿元,持有安太堡热电公司49%股权。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首期缴纳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平朔集团出资2.55亿元,中煤电力出资2.45亿元,在合资经营合同签署生效后一个月内以现金形式缴付;后续缴纳注册资本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缴纳,其中平朔集团以已对安太堡发电项目完成的投资按市场评估价值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中煤电力出资以现金注入。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都基安和赵荣哲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3、批准《关于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有关事宜的议案》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工业集团”)采取派生分立方式分立为平朔工业集团(存续公司)和中煤平朔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新设公司)。分立后,安太堡扩界区资源权利和丰予、马营堡两矿相关资产、负债保留在存续的平朔工业集团,中煤集团持有分立后存续的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其他资产和负债划入派生分立后新设的中煤平朔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评估结果,中煤平朔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中煤集团持股62.28%、平朔集团持股27.83%、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9%。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关连人士中煤集团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关连董事李延江、彭毅、都基安和赵荣哲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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