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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17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18)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
审议通过了本行《2017 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6 名,实际
出席董事 16 名,其中,李晓鹏董事长、高云龙副董事长、蔡允革董
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张金良董事、章树德董事、
李华强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冯仑独立董事以电话连线方
式参会。本行 6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已经分别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李晓鹏、行长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卢鸿及财
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 2017 年度普通股股息每 10 股人民币 1.81
元(税前),具体内容详见“第八节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中“本行”、“公司”、“本公司”、“全行”、“光大银行”
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3
   第二节 公司简介┈┈┈┈┈┈┈┈┈┈┈┈┈┈┈┈┈┈┈4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1
   第四节 行长致辞┈┈┈┈┈┈┈┈┈┈┈┈┈┈┈┈┈┈ 13
   第五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5
   第六节 本行业务概要┈┈┈┈┈┈┈┈┈┈┈┈┈┈┈┈ 19
   第七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3
   第八节 重要事项┈┈┈┈┈┈┈┈┈┈┈┈┈┈┈┈┈┈ 56
   第九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6
   第十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74
   第十一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77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80
   第十三节 公司治理┈┈┈┈┈┈┈┈┈┈┈┈┈┈┈┈┈ 99
   第十四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121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目录┈┈┈┈┈┈┈┈┈┈┈┈┈┈┈125
   第十六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书
面确认意见┈┈┈┈┈┈┈┈┈┈┈┈┈┈┈┈┈┈┈┈┈┈┈126
   第十七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央    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投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详见“第七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董事会秘书:李嘉焱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3636363
   传      真:0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投资者专线:010-63636388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香港分行:香港金钟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大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登载 A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
网站:www.cebbank.com。
   登载 H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代码:360013、360022(上
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代码:6818
   (八)报告期内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顾珺、梁成杰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签字会计师:蔡鉴昌
   (九)报告期内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 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 股法律顾问: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十)股票托管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A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H 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
     (十一)优先股发行的保荐机构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5 楼
     保荐代表人:刘文成、林瑞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保荐代表人:孙蓓、黄永华
     持续督导期间:2015 年 7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13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孙毅
     持续督导期间:2017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本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通过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
的创新,在资产管理、投行业务、电子银行和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培育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基本形成了各业务主线均衡发展、风险管理
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1,196家,实现境内
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129个经济中心
城市。紧跟“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快国际化布局,香港分行、首
尔分行、光银国际、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相继开业运营,悉尼分行
申请设立;社会责任日益彰显,持续多年支持“母亲水窖”公益活动
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发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名中,本行位列第49位。
    多年来,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
场价值不断提升,在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
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运作规范、颇具影响力的上市银
行。
    三、荣誉与奖项
    1、2017 年 1 月,东方财富网主办“2016 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
本行被评为“2016 年度最具创新力银行”、“2016 年度最佳财富管
理银行”。
    2、2017 年 1 月,本行信用卡中心获 JCB 国际组织颁发的“卓越
贡献奖”。
    3、2017 年 1 月,凤凰网主办“金凤凰 2016 年度金融评选”,
本行被评为“年度最具竞争力股份银行”,信用卡中心被评为“年度
最佳服务性信用卡中心”。
    4、2017 年 1 月,本行“云支付线上收单平台”获中国支付清算
协会、网络支付应用工作委员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安
全产品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2017 年 3 月,中金在线发布“2016 年度中金在线财经排行榜”,
本行被评为“最佳财富管理银行”。
    6、2017 年 3 月,本行信用卡中心获中国银联颁发的“2016 年银
联卡产品合作创新奖”。
    7、2017 年 3 月,本行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 2016 年度银
行间外汇市场优秀成员“最佳外币拆借会员奖”,2016 年度银行间
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和“优秀同业存单发行人”奖。
    8、2017 年 4 月,全国妇联主办,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儿
童少年基金会承办“中国妇女儿童慈善奖(2015-2016)”表彰大会,
本行获“2015-2016 年度中国妇女儿童慈善奖”。
    9、2017 年 4 月,国际品牌咨询公司 interbrand 发布 2017 最佳中
国品牌排行榜,本行被评为“2017 最佳中国品牌”。
    10、2017 年 5 月,《证券时报》主办“2017 中国区优秀投行君
鼎奖”评选,本行获“2017 中国区银行(行业)投行君鼎奖”、“2017
中国区债券承销银行君鼎奖”。
    11、2017 年 5 月,《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金
融家》、《上海金融报》联合主办首届中国金融品牌高峰论坛,本行
获“年度卓越金融品牌创新奖”。
    12、2017 年 6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 2017 年私人银行业务专
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私人银行行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本行被评为
“最佳家族财富管理银行”。
    13、2017 年 6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 2016 年银行理财产品发
行机构评价结果,本行获“最佳综合理财能力奖”、“最佳收益奖”、
“最佳创新奖”、“最佳转型奖”、“最佳社会贡献奖”、“最佳合
规奖”和“最佳风控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2017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关于全国性银
行 2016 年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和优秀个人评选结果的
通报》,本行被评为“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
    15、2017 年 7 月,《南方周末》主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
本行被评为“2017 年度精准扶贫贡献年度典范企业”。
    16、2017 年 7 月,《21 世纪经济报道》举办第十届中国资产管
理年会暨“金贝奖”颁奖盛典,本行被评为“2017 最具发展潜力私
人银行”,获“2017 最佳银行财富管理品牌”奖。
    17、2017 年 8 月,新浪网举办 2017 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暨第五
届银行业综合评选颁奖典礼,本行被评为“创新财富管理银行”。
    18、2017 年 8 月,《亚洲银行家》主办中国未来金融峰会暨第十
六届中国国际银行会议和中国奖项颁奖典礼,本行获“2017 年度中
国最佳零售银行网点创新奖”。
    19、2017 年 10 月,本行云缴费平台被《新金融世界》杂志评为
“2017 年度中国优秀金融创新案例”。
    20、2017 年 12 月,《21 世纪商业评论》主办 21 世纪新金融发
展峰会,本行被评为“2017 年度最佳电子银行”。
    21、2017 年 12 月,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主办第十三届
中国电子银行年度盛典,本行获“2017 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奖”、“2017
年度最佳直销银行奖”。
    22、2017 年 12 月,《经济观察报》主办“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
本行被评为“年度卓越创新银行”、“年度卓越现金管理银行”。
    23、2017 年 12 月,和讯网举办第十五届财经风云榜颁奖典礼,
本行被评为“年度用户信赖银行品牌”,云缴费平台获“商业银行创
新产品奖”,信用卡中心被评为“年度优秀金融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4、2017 年 12 月,《金融时报》举办“2017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
榜”评选,本行被评为“年度最佳普惠金融创新银行”、“年度最佳
小微金融服务银行”。
    25、2017 年 12 月,《上海证券报》主办 2017 中国财富管理峰
会暨第八届金理财奖颁奖典礼,本行获“年度资产管理卓越奖”、“年
度机构专属类理财产品卓越奖”。
    26、2017 年 12 月,《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第八届金鼎奖颁奖
典礼暨 2017 中国金融发展论坛”,本行被评为“年度最佳私人银行”、
“卓越企业年金管理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2017 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国家迈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
代。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实现了平
稳健康发展。宏观调控成效显著,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合理
增长。金融业积极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
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实力不断
增强,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提高,金融资金脱实向虚
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在过去一年里,光大银行坚持稳中求进,专注主业,积极调整业
务结构,资产负债稳健增长;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将党建工作纳
入公司章程,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持续完善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资产质量稳中有升;多渠
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风险抵御能力显
著增强;加强顶层设计,增设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在总行设立普惠金融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提升;紧跟
“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境外机构建设步伐,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
正式开业,悉尼分行申请设立,海外布局初显成效。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国经
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
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同时,金融业将延续去杠杆、
强监管的态势,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依然复杂严峻。展望新的一年,我
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致力于:
    ——以建设中国一流商业银行为战略目标,打造“名星、名品、
名店”,坚持“产品要精致、获客要精准、服务要精细、管理要精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把光大银行培育成一家有情怀、有质量、有特色、有创新、有底线、
有口碑、有活力、有责任的银行,持续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以坚持为人民创造更美好金融生活和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对接国家战略,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
支持重点战略和重点领域,做实普惠金融,努力践行金融报国。
    ——以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为依托,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培育
产融结合新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附加值的综合金融
服务。
    ——以金融科技创新为助推器,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度拓展“互
联网+”概念,重塑金融服务模式,推进深层次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
新,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范化解风险为抓手,持续优化风险
治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架构,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坚决守住不
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风正好扬帆。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激越奋进的新时代,光大银
行已踏上充满希望的新征程。去年年底,我接过光大发展的历史交接
棒,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分秒不敢懈怠。作为时代的答卷人,
我和全体员工必将砥砺奋进,牢记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境
界,久久为功,谱写新篇章,彰显新作为,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
回馈社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行长致辞
    2017 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
防风险、增效益,总体经营稳中有进、安全有序,实现归属于本行股
东的净利润 315.45 亿元。
    这一年,我们抓住市场机会,相继发行二级资本债、A 股可转
债,完成 H 股定向增发,有效补充了资金来源,增强了资本实力,
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
至年末,资本充足率 13.4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均比上年
明显提升。
    这一年,我们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三道防线”建
设,狠抓资产质量全程管控,加大不良清收化解力度,加强内控合规
管理,总体风险可控,全年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截至年末,不良贷
款率 1.59%,拨备覆盖率 158.18%。
    这一年,我们顺应监管导向,坚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大
结构调整力度,大幅压缩同业、资管业务,推动存贷款等基础性业务
平稳发展。截至年末,资产总额 4.09 万亿元,增长 1.70%;各项贷款
总额 2.03 万亿元,增长 13.19%;存款余额 2.27 万亿元,增长 7.16%。
    这一年,我们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强化广义信贷和狭义信
贷管控,致力于改善净息差水平,向管理要效益。注重收入多源拉动,
大力发展信用卡、代理等业务,推动非利息收入快速增长。实现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4 亿元,同比增长 9.47%,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提
升 3.61 个百分点。
    这一年,我们加快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业务转型,推进综合
化、特色化、轻型化、智能化发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序退
出产能过剩行业,限制高杠杆企业授信,优化存量资产结构,助力供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达到监管
要求。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本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
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
改革”三大任务,稳中求进,质效并举,在建设国内一流股份制商业
银行的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 40 周年
和光大集团成立 35 周年献礼。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7 年比 2016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年增减(%)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91,850            94,037              -2.33       93,159
利润总额                                    40,646           40,180                1.16       39,358
净利润                                       31,611          30,388                4.02       29,57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1,545           30,329                4.01       29,52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426           30,155                4.21       29,44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721)         349,679             不适用       211,400
每股计(人民币元)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             5.24               4.72            11.02         4.36
基本每股收益 2                                 0.64               0.63             1.59         0.63
稀释每股收益 3                                 0.59               0.63            -6.35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4               0.62             3.23         0.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               7.49          不适用          4.53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                                  4,088,243        4,020,042               1.70    3,167,710
  贷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13.19    1,513,543
  贷款减值准备                              51,238           43,634               17.43       38,119
负债总额                                  3,782,807        3,768,974               0.37    2,943,663
  存款余额                                2,272,665        2,120,887               7.16    1,993,843
股东权益总额                               305,436          251,068               21.65      224,04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304,760          250,455               21.68      223,493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8               0.85 -0.07 个百分点           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                        12.75            13.80 -1.05 个百分点            15.5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95            13.27 -2.32 个百分点            14.51
净利差                                         1.32               1.59 -0.27 个百分点           2.01
净利息收益率                                   1.52               1.78 -0.26 个百分点           2.25
成本收入比                                    31.92            28.77 +3.15 个百分点            26.91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59               1.60 -0.01 个百分点           1.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拨备覆盖率                                   158.18            152.02 +6.16 个百分点           156.39
贷款拨备率                                     2.52               2.43 +0.09 个百分点                  2.52
   注:1、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
   先股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3、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
       上述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计算。
       本行 2017 年度宣告发放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 14.50 亿元(税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清理睡眠户净收益
   其他非经常性收益
   所得税影响                                                                                 (46)
   非经常性收益合计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本年度分季度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23,657       22,677     22,457      23,05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579        8,360      8,494       6,11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578        8,326      8,473       6,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506)    (76,593)     35,826      61,552
    三、本年度利润表附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本行股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 目
                              东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545                  12.75                     0.64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426                  12.70                     0.64                       0.59
      四、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标准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59.93                 63.18                54.90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62.45                 78.81                98.87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1.29                     2.37                2.38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0.00                 14.62                11.86
 注:以上流动性比例指标按监管法人口径计算。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 2012 年 6 月 7
 日发布)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1.总资本净额                       385,524          377,381         287,880         280,783         259,482        253,120
 1.1 核心一级资本                   275,302          272,412         221,001         218,511         203,950        202,013
 1.2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276)          (6,675)         (2,125)        (5,488)          (2,115)           (5,479)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73,026          265,737         218,876         213,023         201,835        196,534
 1.4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29,947          29,997          29,947          19,992            19,965
 1.5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1.6 一级资本净额                   303,038          295,684         248,873         242,970         221,827        216,499
 1.7 二级资本                        82,486           81,697          39,007          37,813          37,655            36,621
 1.8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669,951        2,611,528        2,490,988      2,435,979        2,032,386      1,993,875
 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2,210           13,074           7,757           7,079           4,970             4,970
 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74,639          172,143         166,292         164,066         148,160        146,445
 5.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856,800        2,796,745        2,665,037      2,607,124        2,185,516      2,145,290
 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              9.50            8.21         8.17             9.24             9.16
 7.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1               10.57            9.34         9.31           10.15             10.0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资本充足率                    13.49             13.49         10.80       10.77      11.87          11.80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光银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
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
本扣减项。
     六、杠杆率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2015年1月30
日发布)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2017年
             项目
                                12月31日            9月30日             6月30日      3月31日
杠杆率                                  6.45                 5.89             5.69             5.58
一级资本净额                        303,038            272,072            263,994        261,54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98,240          4,621,816           4,643,364     4,688,433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七、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 2015 年
9 月 2 日发布)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101.96                  99.27           94.59          91.60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250,014                292,264         271,266        333,207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             245,201                294,415         286,778        363,757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2017 年度分别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差
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本行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经济、金融与监管环境
    2017年以来, 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同步复苏态势,经济持续扩张,
通胀总体温和,劳动力市场表现良好。美国经济形势表现强劲,欧元
区经济复苏步伐加快,日本经济复苏势头转好,新兴市场经济体总体
增长较快,但部分经济体仍面临调整与转型压力。
    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
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经济结
构不断优化,新兴动能加快成长,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实现经济
较快增长和物价平稳的较好组合,GDP同比增长6.9%,CPI同比上涨
1.6%,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
    央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
支柱调控框架初见成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中
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密切关注流动性形势和市场预期变化,综合
运用多种工具,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
引导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
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监管机构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工
作原则, 推动银行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
象,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推动资管业务回归代客本源,同业
业务回归流动性调节本位,着力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进一步深化银
行业改革。
    二、行业特点及本行所处地位
    2017年,中国银行业出现积极变化,资金脱实向虚情况得到初步
遏制,风险和合规意识持续加强,违法违规和监管套利大幅减少,经
营行为趋于理性规范,强监管、严监管态势基本形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管理基础,加快经营转型,
服务实体经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顺应
监管导向,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风险管控,促
进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推动网点智能化转
型,加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成立普惠金融部;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
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在英国《银行家》最新发布的“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本
行品牌排名已上升至第44位。
    三、本行主要工作回顾
    (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
    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发改委、国开行
等共同发起实施“千企千镇工程”,积极支持特色小镇等城镇化建设。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保有压,有序退出产能过剩行业低质量客
户贷款,限制高杠杆企业授信,持续优化存量资产结构。推动普惠金
融发展,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分别完成“三个不低于”和“一个高于”
的监管要求。
    (二)坚守风险管理底线
    强化“三道防线”建设,完善风险内控和评价体系、重点领域投
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等风险管理机制,发挥客户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的
作用,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狠抓资产质量全程管控,加大主动
清收化解力度,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强
化内控合规建设,加强远程监控和突击检查,防范非法违规金融活动。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各类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快推进业务转型
    顺应监管导向,优化调整同业、资管结构,推动存贷款等基础性
业务平稳发展。加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直销银行建设,加强云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费、云支付等重点产品拓展,持续推进综合化、特色化、轻型化、智
能化发展。强化资本约束,推动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业务转型,打
造财富管理、信用卡等业务的市场口碑。
    (四)夯实经营管理基础
    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强化净息差过程管控,健全资本管理制
度。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A 股可转债,完成 H 股定向增发,资金
和资本实力大幅增强。以“提升网点产能、提升客户体验”为目标,
推动网点智能化转型。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强化考核管理,优化员工
职位等级体系,搭建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加强队伍建设,释放经营活
力。
    四、本行核心竞争力分析
    母公司的金融全牌照优势。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
企业,具有金融全牌照优势,为本行与集团旗下各企业的业务联动合
作提供了平台,便于为客户提供跨市场的综合金融服务。
    统一的阳光品牌优势。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为
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市
场形象,享有较高美誉度,形成了品牌竞争力。
    优良的创新基因优势。本行在我国建立竞争性金融市场背景下应
运而生,在开拓创新中发展壮大,创新意识较强,取得了良好的创新
成果,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首家具备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
格,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打造了中
国最大的开放式缴费平台“云缴费”等。
    部分业务的领先优势。本行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比较竞争优势;
投行业务在业界确立了先发优势,具备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投行服务的
能力;电子银行业务以开放平台为基础,构建开放式服务体系,商业
模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信用卡业务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的宗旨,以科技促创新,以服务强品牌,发展迅速,在同业中确立了
优势地位。
    审慎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优势。本行坚持“全面、全程、全员”
风险管理原则,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巴塞尔新资本
协议的实施和运用,建立了与银行的业务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比较
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审慎高效。
    科技管理及自主研发优势。本行是最早实现数据大集中的商业银
行,安全运维和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近年来搭建了自主
研发平台,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实体
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强化高质量发展要
求,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增效益,加强前瞻性主动管理,总体
经营呈现稳中有进、安全有序的局面。
    1、资产负债平稳增长,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40,882.4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682.01
亿元,增长 1.70%;贷款总额 20,320.5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67.78
亿元,增长 13.19%,贷款总额在总资产中占比 49.70%,比上年末上
升 5.04 个百分点;存款余额 22,726.6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17.78
亿元,增长 7.16%,存款余额在总负债中占比 60.08%,比上年末上升
3.81 个百分点。
    2、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中间业务收入贡献较大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 315.45 亿元,比
上年增加 12.16 亿元,增长 4.01%。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4
亿元,同比增加 26.62 亿元,增长 9.47%,成为利润增长的重要驱动
因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达 33.50%,同比上升
3.61 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3、资产质量保持稳定,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23.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90
亿元;不良贷款率1.59%,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58.18%,比上年末上升6.16个百分点,风险指标稳中向好。
    4、资本补充顺利实施,有效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力度,风险资产增长较
为平稳;通过多种融资工具积极补充资本,资本充足水平明显提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 13.49%,比上年末提升 2.69 个百分点;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提升 1.35 个百分点。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额
净利息收入                                            60,950          65,288        (4,33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4           28,112        2,662
其他收入                                                 126             637         (511)
业务及管理费                                          29,317          27,057         2,260
税金及附加                                             1,025            2,885       (1,860)
资产减值损失                                          20,570          23,931        (3,361)
其他支出                                                 357             227
营业外净收入                                                65           243         (178)
利润总额                                              40,646          40,180
所得税                                                 9,035            9,792        (757)
净利润                                                31,611          30,388         1,22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1,545          30,329         1,216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18.50亿元,比上年减少21.87
亿元,下降2.33%,主要是净利息收入减少。净利息收入占比66.36%,
同比下降3.07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33.50%,同比上升
3.61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营业收入组成部分的占比情况:
                                                                                 单位:%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净利息收入                                                              66.36        69.4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3.50        29.89
其他收入                                                                 0.14         0.68
营业收入合计                                                           100.00       100.00
     (三)净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息收入609.50亿元,同比减少43.38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下降6.64%。
               本集团净利差 1.32%,同比下降 27 个 BPs;净利息收益率 1.52%,
         同比下降 26 个 BPs,主要是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付息负债成本率
         升幅大于生息资产收益率升幅。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率/成本率                         /支出       率/成本率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                       1,956,332      86,941            4.44      1,701,422       77,702          4.57
应收融资租赁款                      58,191       2,729            4.69         50,421        2,012          3.99
投资                             1,315,771      54,391            4.13      1,155,338       46,560          4.03
存放央行款项                       355,074       5,263            1.48        356,866        5,306          1.49
拆借、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
                                   326,598      11,019            3.37        394,855       11,870          3.01
构款项
生息资产总额                     4,011,966    160,343             4.00      3,658,902      143,450          3.92
利息收入                                      160,343                                      143,450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2,185,250      42,218            1.93      2,091,143       41,451          1.98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
                                 1,012,350      36,593            3.61        915,773       25,412          2.77
放款项
发行债券                           512,675      20,582            4.01        345,449       11,299          3.27
付息负债总额                     3,710,275      99,393            2.68      3,352,365       78,162          2.33
利息支出                                        99,393                                      78,162
净利息收入                                      60,950                                      65,288
净利差 1                                                          1.32                                      1.59
净利息收益率 2                                                    1.52                                      1.78
         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变动
         贷款和垫款                                      11,328             (2,089)                9,239
         应收融资租赁款                                     364                3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投资                                                 6,632                 1,199             7,831
存放央行款项                                             (27)               (16)              (43)
拆借、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303)                1,452             (851)
生息资产                                            14,111                 2,782            16,893
利息收入变动                                                                                16,893
客户存款                                             1,818                (1,051)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                     3,491                 7,690            11,181
发行债券                                             6,714                 2,569             9,283
付息负债                                             9,588                11,643            21,231
利息支出变动                                                                                21,231
净利息收入                                                                                  (4,338)
       (四)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 1,603.43 亿元,同比增加 168.93
亿元,增长 11.78%,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及投资利息收入增长。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869.41亿元,同比增
加92.39亿元,增长11.89%,主要是贷款规模增长。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
均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企业贷款       1,174,691       53,463             4.55     1,035,211           47,884         4.63
零售贷款        750,482        32,365             4.31          591,441        27,057         4.57
贴现             31,159         1,113             3.57           74,770         2,761         3.69
贷款和垫款     1,956,332       86,941             4.44     1,701,422           77,702         4.57
       2、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543.91亿元,同比增加78.31亿元,
增长16.82%,主要是投资规模增长。
       3、拆借、存放金融机构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拆借、存放金融机构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
110.19亿元,同比减少8.51亿元,下降7.17%,主要是拆借、存放金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机构及买入返售资产规模减少。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993.93亿元,同比增加212.31亿元,
 增长27.16%,主要是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
 利息支出和发行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422.18亿元,同比增加7.67亿元,
 增长1.85%,主要是客户存款规模增长。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
 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企业客户存款      1,741,071      33,706             1.94     1,625,568        32,035          1.97
其中:企业活期     669,238         4,660            0.70       570,552         3,747          0.66
     企业定期     1,071,833      29,046             2.71     1,055,016        28,288          2.68
零售客户存款       444,179         8,512            1.92       465,575         9,416          2.02
其中:零售活期     160,000          662             0.41       146,586          621           0.42
     零售定期      284,179         7,850            2.76       318,989         8,795          2.76
客户存款合计      2,185,250      42,218             1.93     2,091,143        41,451          1.98
       2、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
 项利息支出 365.93 亿元,同比增加 111.81 亿元,增长 44.00%,主要
 是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成本率上升。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205.82亿元,同比增加92.83
 亿元,增长82.16%,主要是发行债券平均余额同比增长。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07.74亿元,同比增加
26.62亿元,增长9.47%,主要是银行卡手续费和代理业务手续费均有
较大增长。其中,银行卡服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61.60亿元,增长
43.34%;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8.11亿元,增长43.74%。
     下表列示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025                 29,932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604                   1,442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20,372                 14,212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066
  理财服务手续费                                                 3,400                   7,472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861
  代理业务手续费                                                 2,665                   1,854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83                   1,614
  其他                                                           1,374                   1,57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251)                (1,8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4                 28,112
     (七)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1.26亿元,同比减少5.11亿元,主要
是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所致。
     下表列示其他收入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2,726)
投资净损失                                                         (212)                 (246)
汇兑净收益                                                         2,464
其他营业收入                                                        494
其他收益                                                            106                      -
其他收入合计                                                        126
     (八)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293.17亿元,同比增加22.60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增长8.35%。成本收入比31.92%,同比上升3.15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业务及管理费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职工薪酬费用                                                    15,679              15,171
物业及设备支出                                                      4,746               4,690
其他                                                                8,892               7,196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29,317              27,057
       (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5.70亿元,同比减少
33.61亿元,下降14.04%。
       下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19,700              22,11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9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07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91
其他                                                                 191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0,570              23,931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90.35亿元,同比减少7.57亿元,下
降7.73%。
       三、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0,882.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82.01
亿元,增长1.70%,主要是贷款和垫款等项目增长。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贷款减值准备                                (51,238)                      (43,634)
贷款和垫款净额                             1,980,818          48.45     1,751,644        43.57
应收融资租赁款                               56,364            1.38        55,560         1.3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4,754            1.09       232,630         5.79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353,703            8.65       381,620         9.49
贵金属                                       40,352            0.99        22,720         0.57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1,302,449          31.86     1,323,050        32.91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0,257            5.88       193,305         4.81
应收利息                                     28,576            0.70        25,339         0.63
固定资产                                     14,929            0.37        14,228         0.35
无形资产                                      1,092            0.03             950       0.02
商誉                                          1,281            0.03            1,281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6            0.19            5,622      0.14
其他资产                                     16,072            0.38        12,093         0.31
资产合计                                   4,088,243       100.00       4,020,042       100.00
       1、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20,320.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67.78亿元,增长13.19%;贷款和垫款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
48.45%,比上年末上升4.88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1,179,663            58.05        1,075,974         59.93
零售贷款                               830,004            40.85          663,131         36.94
贴现                                    22,389             1.10           56,173          3.13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00.00         1,795,278        100.00
       2、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13,024.49亿元,比上
年末减少206.01亿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31.86%,比上年末下降1.0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4,196           1.86          7,791          0.59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4,513         0.35          4,950          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4,547          31.83        425,131         32.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344,617          26.46        257,500         19.46
应收款项类投资                                 514,576          39.50        627,678         47.45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                   1,302,449         100.00      1,323,050        100.00
       3、持有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
       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的金额 937.89 亿元,比上年末
减少 201.38 亿元,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占比 78.06%。
       下表列示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911          0.97          1,861          1.63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663          20.97         54,146         47.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215          78.06         57,920         50.84
合计                                            93,789         100.00        113,927        100.00
       4、持有规模最大的十支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债券 1                  4,500               4.01            2037-01-09                 -
债券 2                  4,430               3.83            2024-01-06                 -
债券 3                  3,500               3.80            2036-01-25                 -
债券 4                  2,790               3.43            2021-12-08                 -
债券 5                  2,720               3.85            2024-01-09                 -
债券 6                  2,500               4.20            2020-04-17                 -
债券 7                  2,340               3.95            2031-02-2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债券 8                2,000            4.20            2020-05-24                    -
债券 9                2,000            4.30            2020-09-05                    -
债券 10               1,500            4.20            2020-07-21                    -
债券 11               1,500            4.00            2020-03-09                    -
债券 12               1,500            4.29            2020-10-30                    -
     5、商誉
     本集团商誉成本为60.19亿元,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47.38亿
元,账面价值12.81亿元,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动。
     6、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
或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二)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7,82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33
亿元,增长0.37%,主要是客户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项目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2,500           6.15         187,000            4.96
客户存款                                2,272,665          60.08       2,120,887           56.2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77,447          15.27         830,354           22.03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款                  152,379           4.03         136,696            3.63
衍生金融负债                                   6,552        0.17           4,368            0.12
应付职工薪酬                                   8,412        0.22           7,776            0.21
应交税费                                       4,932        0.13           4,501            0.12
应付利息                                      40,206        1.06          33,576            0.89
预计负债                                        317         0.01               415          0.01
应付债券                                  445,396          11.77         412,500           10.94
其他负债                                      42,001        1.11          30,901            0.82
负债合计                                3,782,807        100.00        3,768,974          100.00
注:客户存款包括指定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下同。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22,726.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17.78亿元,增长7.16%。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客户存款                   1,797,159              79.08           1,653,200              77.95
其中:企业活期                   740,220              32.57             656,760              30.97
      企业定期                 1,056,939              46.51             996,440              46.98
零售客户存款                     384,135              16.90             359,660              16.96
其中:零售活期                   179,176                 7.88           183,856               8.67
      零售定期                   204,959                 9.02           175,804               8.29
其他存款                          91,371                 4.02           108,027               5.09
客户存款余额                   2,272,665             100.00           2,120,887          100.00
     (三)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3,047.60亿元,比上年末
净增加543.05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增加
股东权益315.45亿元;二是H股定向增发增加股东权益259.78亿元;
三是发放股息减少股东权益60.25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股本                                                   52,48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29,947
资本公积                                                   53,533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1,845)
盈余公积                                                   21,054                        17,951
一般准备                                                   52,257                        51,447
未分配利润                                                 92,164                        70,557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04,760                       250,455
少数股东权益                                                    676
股东权益合计                                              305,436                       251,068
     (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主要是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
承诺、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担保。报告期末,信贷承诺合计
8,006.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4.95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承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215,246                158,477
承兑汇票                                               403,717                401,420
开出保函                                               103,295                 81,424
开出信用证                                              78,169                 60,611
担保                                                       185
合计                                                   800,612                702,117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1,427.21 亿元。其中,现金流
入 5,261.92 亿元,比上年减少 3,668.12 亿元,下降 41.08%,主要是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由上年度的净增加转为本年度的净减
少;现金流出 6,689.13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55.88 亿元,增长 23.11%,
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由上年度的净减少转为本年度的净增加。
       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23.18 亿元。其中,现金流
入 7,676.07 亿元,比上年增加 2,970.87 亿元,增长 63.14%,主要是
收回投资增加;现金流出 7,552.89 亿元,比上年减少 1,385.56 亿元,
下降 15.50%,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392.84 亿元,比上年减少
1,518.50 亿元,下降 79.45%,主要是发行同业存单募集资金净流入
同比减少。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贷款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信贷
行业结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贷款占比有所下降,民生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贷款占比有所上升。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241,125              20.44       235,514           21.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9,223              17.74       160,657           14.93
房地产业                                      142,010              12.04       126,717           11.7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451              10.72          95,554          8.88
批发和零售业                                  109,268               9.26       112,165           10.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1,949             7.79          92,260          8.57
建筑业                                           62,984             5.34          62,480          5.81
金融业                                           49,780             4.22          51,275          4.7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237             3.58          34,201          3.18
采矿业                                           21,831             1.85          28,473          2.65
其他                                             82,805             7.02          76,678          7.12
企业贷款小计                                1,179,663             100.00      1,075,974      100.00
零售贷款                                      830,004                          663,131
贴现                                             22,389                           56,173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计
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
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等。
       (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相对稳定,区域结构趋于均衡。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382,262            18.80                352,631           19.64
珠江三角洲                             235,902            11.61                213,533           11.89
环渤海地区                             322,013            15.84                298,715           16.64
中部地区                               314,516            15.48                303,996           16.93
西部地区                               301,306            14.83                260,592           14.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东北地区                             113,724           5.60               109,300         6.09
总行                                 303,300          14.93               212,336        11.83
境外                                   59,033          2.91                44,175         2.46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00.00             1,795,278       100.00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本集团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占比 70.87%,信用贷款投向主要
为信用评级较高的客户。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591,866        29.13           491,329        27.37
保证贷款                                   451,380        22.21           391,427        21.80
抵押贷款                                   754,180        37.11           695,272        38.73
质押贷款                                   234,630        11.55           217,250        12.10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00.00         1,795,278       100.00
        (四)前十大贷款客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占贷款总      占资本净
  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额百分比      额百分比
借款人 A      制造业                                          4,955        0.25           1.29
借款人 B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00        0.24           1.19
借款人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12        0.21           1.12
借款人 D      房地产业                                        3,907        0.19           1.01
借款人 E      金融业                                          3,803        0.19           0.99
借款人 F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50        0.18           0.97
借款人 G      制造业                                          3,520        0.17           0.91
借款人 H      金融业                                          3,350        0.16           0.87
借款人 I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46        0.16           0.84
借款人 J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25        0.15           0.81
总额                                                      38,568           1.90          10.00
注:1、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百分比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规定计算;
       2、前十大贷款客户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本集团不良
贷款额有所上升。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 323.92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36.90 亿元;不良贷款率 1.59%,比上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                                1,939,378                 95.44           1,698,723              94.62
关注                                   60,286                  2.97                 67,853              3.78
次级                                   10,204                  0.50                 11,367              0.63
可疑                                   13,875                  0.68                 14,078              0.79
损失                                    8,313                  0.41                  3,257              0.18
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00.00            1,795,278            100.00
正常贷款                            1,999,664                 98.41           1,766,576              98.40
不良贷款                               32,392                  1.59                 28,702              1.60
       (六)贷款迁徙率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迁徙率情况:
                                                                                                 单位:%
                                                                             2017 年比 2016 年
                   项   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1.68          3.31     -1.63 个百分点           4.27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22.49      26.78        -4.29 个百分点        30.33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57.69      62.17        -4.48 个百分点        86.57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36.18      25.66 +10.52 个百分点              24.98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1、本集团重组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占贷款总额                      占贷款总额
                                                     余额                             余额
                                                               百分比                          百分比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19,685                  0.97     17,380            0.97
其中:逾期 90 天以上的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971                   0.05      1,240            0.07
       2、本集团逾期贷款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八)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22,785               70.34           21,412            74.60
零售贷款                                      9,607              29.66              7,290          25.40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32,392              100.00           28,702          100.00
       (九)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长江三角洲、中部地区不良贷款有所减少,环
渤海地区、东北地区不良贷款有所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006            15.45                     6,520        22.72
珠江三角洲                                 5,160            15.94                     4,663        16.25
环渤海地区                                 5,281            16.30                     3,666        12.77
中部地区                                   4,483            13.84                     4,654        16.21
西部地区                                   4,727            14.59                     4,599        16.02
东北地区                                   2,827             8.73                     1,259         4.39
总行                                       4,900            15.13                     3,333        11.61
境外                                           8             0.02                           8       0.03
不良贷款总额                              32,392          100.00                    28,702       100.00
       (十)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11,111           34.30           10,310         35.91
批发和零售业                                        7,646           23.60             8,178        28.4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采矿业                                       1,164           3.59            1,177        4.10
建筑业                                          989          3.05             392         1.37
房地产业                                        275          0.85             220         0.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9          0.83             220         0.7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6          0.42              40         0.14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93          0.29              77         0.2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          0.03              10         0.03
其他                                         1,092           3.38             788         2.75
企业贷款小计                                22,785          70.34           21,412       74.60
零售贷款                                     9,607          29.66            7,290       25.40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32,392         100.00           28,702      100.00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业;信息传输、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一)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的不良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保证贷款不良额有所减少。
       下表列示本集团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7,597        23.45         6,425      22.38
保证贷款                                          11,280        34.83        11,546      40.23
抵押贷款                                          11,218        34.63         9,402      32.76
质押贷款                                           2,297            7.09      1,329       4.63
不良贷款总额                                      32,392       100.00        28,702     100.00
       (十二)本集团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抵债资产                                                            494
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494
减:减值准备                                                        (18)                  (17)
抵债资产净值                                                        476
       (十三)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金包括为企业贷款、零售贷款和贴现提取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减值准备。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
试,当有客观证据表明信贷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43,634                      38,119
本年计提                                              20,937                      22,798
本年转回                                              (1,237)                       (687)
收回已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884
折现回拨                                              (1,015)                       (876)
本年核销                                              (6,007)                     (5,632)
本年处置                                              (5,958)                    (10,835)
年末余额                                              51,238                      43,634
注:折现回拨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减值的贷款随其后现值增加的累计利息收入。
     (十四)不良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呆账核销政策
     本行进一步健全资产质量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的资产质量监测
督导,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创新不良资
产处置方式,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最大化挖掘不良资产价值。
     根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本行及时发布了《呆账核销管理
办法(2017 修订版)》,认真梳理损失类不良资产,更新呆账认定的具
体要件。按照“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的标准,加强对核销
项目的审查及管理。根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原则,加大已核销
项目的追偿力度。
     报告期内,本行共清收现金 98.60 亿元,核销呆账 60.07 亿元,债
权转让 88.16 亿元。
     六、资本充足率情况(详见“第五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相关内容)
     七、分部经营业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按经营地区和业务条线划分为不同的分部进行管理。各地
          区分部、业务分部之间以基于市场利率厘定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进行
          资金借贷,并确认分部间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
                 下表列示本集团地区分部、业务分部的经营业绩:
                 (一)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长江三角洲                  13,963                    5,864               15,385                 5,068
          珠江三角洲                   8,772                    2,113                9,444                 1,655
          环渤海地区                  13,043                    2,041               13,567                 5,435
          中部地区                    12,757                    5,548               12,905                 5,696
          西部地区                     8,636                    2,548                8,824                 2,631
          东北地区                     3,745                    (536)                4,494                 1,558
          总行                        29,847                   22,459               28,780                17,874
          境外                         1,087                     609                      638
          合计                        91,850                   40,646               94,037                40,180
                 (二)本集团按业务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公司银行业务                         42,546               15,599           42,248               11,037
          零售银行业务                         35,563               14,041           29,447               10,376
          金融市场业务                         13,735               11,047           22,337               18,728
          其他业务                                   6                  (41)                5
          合计                                 91,850               40,646           94,037               40,180
                 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八、其他
                 (一)本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项目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31 日             月 31 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4,754        232,630         -80.76      压缩同业资产规模,存放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减少
贵金属                               40,352            22,720      77.61     持有贵金属规模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4,196             7,791     210.56     交易性债券增加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441            67,000      36.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                      344,617        257,500         33.83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6             5,622      35.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77,447        830,354        -30.46     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减少
衍生金融负债                          6,552             4,368      50.00     衍生产品重估负值增加
其他负债                             42,001            30,901      35.92     待清算款项增加
资本公积                             53,533            33,365      60.45     完成 H 股定向增发
其他综合收益                        (1,845)               509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估值损失
未分配利润                           92,164            70,557      30.62     留存收益增加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1-12 月          1-12 月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2,726)               213     不适用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产生净损失
汇兑净收益                            2,464               338     628.99     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净收益增加
税金及附加                            1,025             2,885     -64.47     受“营改增”核算方式变化影响,营业税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354)            (3,420)    -31.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损失减少
                    (二)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逾期未偿债务。
                    (三)应收利息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表内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表内应收利息                     25,376             113,099            109,847            28,628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余额                                 52                          37
                    (四)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                                   8,693                  6,719       1,974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566                      557
     九、各业务条线经营业绩情况
     (一)公司银行业务
     1、对公存贷款业务
     本行持续推动核心存款增长,大力提升非授信客户的存款拉动作
用,不断优化存款结构,降低负债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
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优化调整,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建立重点客户分层营销服务体系,夯实对公客户基础。报告期末,对
公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公部分)18,009.48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1,421.02亿元,增长8.57%,其中,对公核心存款增长6.37 %;对公
贷款余额11,796.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6.89亿元,增长9.64 %。
     2、小微与普惠金融业务
     本行以小微贷款投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体制建设,在
总行设立普惠金融部,对普惠业务统一规划和管理;大力拓展营销渠
道,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研究推进小微企业在线融资,不
断提升小微客户融资体验,促进小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报告期末,
按照 201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和银监会监管口径,本行小微贷款余额 4,002.7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593.08 亿元,增长 17.39%,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小微贷款客户
26.11 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 1.12 万户。
     3、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加大投行业务的机制创新力度,将投行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整合为战略客户与投资银行部,积极为客户提供债务融资、并购融资
和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服务。报告期内,本行共发行债券 2,124 亿
元,发债规模市场份额上升;积极推动并购融资业务,完成本行首单
企业管理层收购项目和自贸区境外银团项目;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
务,成功发行“光盈一期”和“光盈二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单笔
发行规模位居市场前列。
    4、贸易金融业务
    本行注重夯实贸金业务客户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轻资产优
势,推动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动在线
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建设;利用自贸区政策
红利,通过搭建管理框架、完善渠道和产品体系,全面拉动资产、负
债和客户快速增长;着力打造境外机构与自贸业务金融延伸服务平台,
推动国际结算和跨境融资业务发展。报告期末,表内外贸易融资余额
比上年末增长 26.59%。
    (二)零售银行业务
    1、对私存款业务
    本行加强市场营销,积极推动零售存款增长,持续优化存款结构;
围绕客户资金源、资金流,做大做深零售项目在缴费、旅游、医疗、
养老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持续推进棚改、代发、三方存管、出国金融、
个人交易资金托管等业务的带动作用;强化公私联动、私私联动和渠
道联动,升级零售客户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综合效益贡献度。报告
期末,对私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私部分)4,717.17 亿元,比
上年末增加 96.76 亿元,增长 2.09%。
    2、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探
索风险共担的小微信贷业务模式,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提供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便快捷的融资服务;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将融资产品嵌入线上消费渠
道,提供更加智能化的场景式融资体验;深耕客源,拓宽渠道,全面
提升多渠道获客能力。报告期末,个贷余额(不含信用卡贷款)5,293.8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785.83 亿元,增长 17.43%;当年发放个人贷款
2,003.82 亿元;个人贷款客户 375.17 万户,比上年增加 100.73 万户。
    3、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以中高端客户为战略定位,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加快私人银
行建设;通过内部联动与外部资源整合,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解决方
案,搭建专业化、开放式综合产品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结合客户
需求进行精准营销,构建专业化资产配置服务体系和标准化销售流程,
提高销售成功率;培养专业私行服务团队,优化客户体验,突出差异
化服务。报告期末,私人银行客户数 30,490 人,比上年末增加 2,277
人,增长 8.07%;管理资产总量 2,853.1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73.45
亿元,增长 10.60%。
    4、银行卡业务
    (1)借记卡业务
    本行按照监管机构对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要求,完善借记卡
功能控制,推动Ⅰ、Ⅱ、Ⅲ类账户借记卡分层分类发展;加强银行卡
风险管理,升级金融 IC 卡,切实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创新市民一
卡通,集金融借记卡功能与公交、地铁等行业应用于一体,助力民生
事业;推出共青团志愿者卡,关注公益事业;协同推进借记卡实时同
卡号换卡功能,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报告期末,借记卡累计发卡 6,066
万张,当年新增发卡 220 万张。
    (2)信用卡业务
    本行信用卡业务以“跨界”和“场景”为着力点,针对年轻、商
旅、娱乐等细分客群,推出 B.DUCK 小黄鸭卡、龙腾卡、爱奇艺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联名卡产品;以知识产权保护和精益管理为切入点,提升运营管理
水平,取得百余项国家知识产权,荣获六西格玛项目发表赛最高奖;
以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为发力点,推动审批、监测、预警、催收
等功能优化,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报告期末,信用卡累计发卡
4,526.33 万 张 , 当 年 新 增 发 卡 930.46 万 张 ; 报 告 期 内 交 易 金 额
16,742.34 亿元,较上年增长 31.07%;时点透支余额 3,029.46 亿元(不
含在途挂账调整),同比增长 41.42%;180 天以上逾期率 1.09%;实
现营业收入 280.00 亿元,同比增长 35.66%。
     5、电子银行业务
     本行实施“开放金融、智能服务、移动优先”发展策略,以客户
为中心,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坚定做大做强互联网金融,
继续重点打造“阳光银行”、“云缴费”、“云支付”、“e 点商”、
“e 礼财”、“e 容贷”等六大金融产品。报告期末,手机银行客户
3,535.12 万户,比上年增加 843.77 万户;对公网银客户 40.29 万户,
比上年增加 4.47 万户;直销银行客户 848.79 万户,比上年增加 381.47
万户。“云缴费”接入项目突破 2,000 项,交易笔数 5.39 亿笔。以“e
点商”购精彩系列电商平台为依托,为 11 个省(自治区)、40 余个
国家级贫困县的特色商品销售开辟绿色通道。
     (三)金融市场业务
     1、资金业务
     本行坚持效益导向,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稳步开展同业存单业
务,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推动黄金租赁业务发展,增加代客交易收入;
优化债券投资结构,重点配置国债和安全性、收益性高的信用债券,
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报告期末,本行自营债券组
合 4,718.90 亿元,占全行总资产的 11.54 %,其中,国债、地方政府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债占比为 64.70 %。中债人民币债券交割总量 17.36 万亿元,位居商
业银行前列。
    2、同业业务
    本行顺应监管要求,主动压缩同业资产规模,执行同业专营管理,
确保合规经营;加强同业资产负债组合管理,合理布局资产负债期限
结构,满足全行流动性管理需要;积极调整同业投资结构,优化业务
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客户关系管理,夯实同业客户基
础,加强与银行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报告期末,同业
存款余额 5,774.47 亿元,同业资产余额 7,995.87 亿元。
    3、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积极调整资金端策略,坚持以零售理财业务为核心,优化资
金结构; 加强流动性管理,持续完善风控流程及投后管理机制,各项
风险限额指标执行状况良好;加强系统建设,资管业务运行平稳,“光
大资产管理系统”荣获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报告期末,本行理
财产品余额 1.11 万亿元;全年理财产品累计发行 4.85 万亿元,比上
年增加 0.90 万亿元,增长 22.78%。阳光理财项下已到期理财产品全
部正常兑付,未到期理财产品风险状况正常。
    4、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积极开拓托管业务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银行理财托管
规模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加强业务创新,大力发展资管行政业务,
优化新一代托管系统,构建完善的托管产品体系和业务系统;提升市
场服务能力,加强托管队伍建设,细化业务流程,确保托管业务高效、
安全运行。报告期末,本行托管业务规模 52,076.75 亿元,托管业务
税后收入 15.67 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十、业务创新情况
    本行重点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公司金融、零售金融和互联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金融领域取得多项创新成果,创设“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并
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挂牌交易,成为该中心“首单美元资
产流转”和“首单飞机标的资产流转”;与京东金融合作,借助“光
大白条联名卡”实现与移动互联网跨界合作,推动业务转型;升级“随
心贷”产品,嵌入多个生活场景,初步形成“金融+生活”一体化创
新经营模式。
    十一、信息科技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保持安全运营,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在银
监会信息监管评级中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
    本行先后开展了核心业务系统 3.0、新一代对公业务管理系统、
新一代票据综合业务系统、对公主动负债管理系统、智能柜员机平台、
互联网信贷管理平台、全球金融市场业务系统、法人客户统一额度管
理系统和押品管理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大力推
进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开展现金管理
云平台等平台建设,发布“大零售客户画像超市”等大数据产品,上
线区块链可信凭证系统等,孵化客服智能语音项目和全终端视频客服
项目,引入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技术,建立全行统一生物识别平台。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并多次获得科技奖项,其中七项科技成果获中国人
民银行科技发展奖,三项课题获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成果奖。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
    本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监督,提
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优化员工职位等级
体系改革;合理配置人员费用,优化薪酬福利制度体系,提升员工满
意度;整合全行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过程管控,强化结果应用,提升
考核激励机制运行效果;加强人力资源重点工作环节把控,强化派驻
管理工作,促进业务规范发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三、投资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末,本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44.10 亿元,比上
           年增加 10.41 亿元,增长 30.90%。
                   (二)重大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万股、%
                         主要          投资        持股     持股
       投资对象                                                       报告期损益                 合作方
                         业务          金额        数量     比例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                                                                    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租赁        270,000 333,000           90        57,403
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
                       商业银行         10,500     10,500        70         1,348 发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淮安市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                                                                    双龙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华医药
                       商业银行          7,000      7,000        70         1,65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梦都烟草包装有限
                                                                                    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
                       投资银行     16 亿港元       -        100       128 万港元                  无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全牌照
                                    2,000 万欧元    -         100 -256.82 万欧元                    无
有限公司(欧洲)        银行业务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银行卡跨行
                                         9,750      7,500 2.56           1,010,788其他商业银行等
公司                 信息交换网络
           注:1、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均为长期投资;
                  3、上述重大股权投资均不涉及诉讼。
                   (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为本
           行日常业务,详见前述相关内容。
                   (四)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为本
           行日常业务,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股权出售情况。
                   十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注册地为湖北
省武汉市,注册资本 37 亿元。报告期内,主要围绕非标准化设备租
赁、航空设备租赁、车辆设备租赁、医疗健康设备租赁四大板块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646.73 亿元,净资产 57.78
亿元,实现净利润 5.74 亿元。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湖南省韶山市,注册资本 1.5 亿元。报告期内,继续立足三
农,服务三农和发展小微业务,助推县域经济,探索金融支持农村经
济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总资产 9.82 亿元,净资产 2.04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348 万元。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3 年 2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 1 亿元。报告期内,继续服务三农,
拓展小微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总资产 10.17
亿元,净资产 1.22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57 万元。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 16 亿港元,
已获得证券交易、证券咨询、融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报告期
内,重点开展保荐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配售及企业再融资等投资银
行业务。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67.58 亿港元,净资产 14.97 亿港
元,实现净利润 128 万港元。
    (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注册地为卢森堡,注册资本 2,000
万欧元。该公司为全牌照银行机构,主营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款、发行票据、发行债券以及其他作为信贷机构根据卢森堡法律可开
展的所有业务。报告期内,重点开展以进出口代付和内保外贷为主的
银行业务。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6,363.30 万欧元,净资产 1,743.18
万欧元,净利润-256.82 万欧元。
    十六、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及结构化产品情况
    (一)本行无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二)本集团享有权益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产品
主要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七、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依照“全面、全程、全员”原
则,对授信业务各机构、部门、岗位的授信风险管理和资产质量管控
责任进行细化和明确,强化全流程管理;加强“三道防线”建设,提
升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的有效性;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资
管、同业、资金、投行等业务风险投资决策机制,支持业务发展;加
强对重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优化授信程序,规范统一授信管理。
    优化信贷结构,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防范风险的根本举措,积极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产业金融;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扩展
营销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产品服务,做好普惠金融和消费金融;
围绕“新三大战略”、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国家重大
战略做好基建金融;拓展投行化思路,提升资金、产品、渠道整合能
力,围绕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开展综合金融服务。
    完善资产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综合运用考核机制、督导机制、
问责机制,加强资产质量的统筹管理;强化重点分行不良双控督导和
大额风险贷款化解督导,通过调整贷款行业结构、客户结构、风险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释结构,从源头控制风险;积极压缩降低关注类贷款,加大不良贷款
的清收力度,严控新增不良贷款,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有关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在去杠杆力度持续加
大的市场环境下,坚持以日间流动性安全及监管达标为管理底线,确
保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合
理布局业务总量和期限结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流动性预防
安排,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动态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拓展多元化
的负债渠道,及时评估潜在风险,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增强风险抵
御能力。
    有关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三)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投资决策机制和市场风险
管理流程,并覆盖金融市场、贵金属、同业、投资银行等业务;加强
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研判,持续跟踪市场风险暴露及市场变化趋势,
定期进行压力测试;推进市场风险计量引擎项目建设,提升信息整合
能力及风险计量水平;强化限额管理,持续监测、控制及报告限额执
行情况。各项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均处于风险偏好许可范围内。
    有关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按照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工具和评估流程的要求,定期开展风
险自评估;坚持“层次化管理、突出重点”的总体原则,强化业务及
职能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注重操作风险损
失事件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对内外部重要操作风险及时预警、
提示、报告、处置,严防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的发生;持续重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开展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完善重大事件
的应急处理机制。
    有关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合规体系,夯实基层
机构的内控合规措施;积极跟踪法律法规变化,持续完善外部法规库;
组织开展年度规章制度评估重检,改善全行内部制度环境;充分利用
系统监测功能,强化日常内控合规监测预警管理;组织开展员工异常
行为排查及合规、稽核检查,强化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
全行内控合规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六)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将声誉风险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
“早预警、深研判、妥处置”的整体方针,不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
平;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风险
排查;增强对声誉风险隐患的预判能力,重大决策引入声誉风险评估
机制,在产品设计、业务开展及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声誉风
险因素,较好地维护本行声誉形象。
    (七)反洗钱管理
    本行稳步推进反洗钱集中处理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反洗钱内控体
系建设,完善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功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
为的监测力度;持续优化反洗钱监控名单系统,强化对高风险客户的
管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数据,配合开展协查工作。
    十八、未来发展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8年,中国银行业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着力增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能力。
    (二)发展战略
    本行将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努力建设成为一家“有情怀、
有质量、有特色、有创新、有底线、有口碑、有活力、有责任”的国
内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股东、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本行将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战略转型,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盈利
能力,突出财富管理特色,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步伐,严守风险底线,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客户体验,全面开启建设国内一流股份制银行新
征程。
    (三)经营计划
    2018 年,本行将继续“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推动资金来源的稳定增长,控制负债成本;以客户为中心,提高
综合收益;突出资本集约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向精细
化管理转变。在当前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争取实现贷款增长不低于 10%。该经营计划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业
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
诺之间的差异。
    (四)资本需求计划
    本行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基于本行财务预算、战略规划及
压力测试结果制定资本计划及资本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内
源式补充并拓展外部补充渠道,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实施逆周期资
本管理,增加资本储备力度,平滑经济周期波动、监管变动的影响,
保证可持续发展。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18年,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复苏,但不稳定不确定
因素很多,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及其外溢效应带来变数,保护主义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总体可
控,但仍然处于风险易发高发期,总体形势依然复杂。
    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
心,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经营转型,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
能力,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全面扎实开展
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二是严守资产质量底线,全面加强资产质量
管控。三是严守安全运营底线,全面加强科技安全防控,提高运营管
理水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一)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章程》明确了普通股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和审
议程序等事宜,规定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
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
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并按照本
行《章程》的有关要求,现拟定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7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103,343.84万元为基数,
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10,334.38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80,890.47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145,000.00万元(已于2017年6
月26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17年8月11日发放39,000.00万元)。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81元(税
前),共计人民币950,053.20万元。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
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
额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2017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
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本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或变更,该预案制定符合本行《章程》规定,有明确、清晰的分红标
准和比例,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
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审议,独立董事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
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本行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普通股股东都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表达意见和诉求。本行股东大会将开通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算
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投票情况,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近三年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与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现金分红                                           9,500.53          4,574.55      8,869.03
占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12            15.08          30.04
     二、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要承诺事
项及履行情况
     (一)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承诺:只要汇金公司为本行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将不与本行开展同业竞争业务,但作为中
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公司下属
企业业务范围不在此承诺之列,该项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报告期末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2、承诺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本行有关规定对职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3、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承诺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政策与本行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本行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行已于2017年3月17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300亿元,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根据本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光大集团和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
    2017年12月22日,本行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2.00亿股H股
股票,向光大集团发行16.10 亿股 H 股股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
两家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就本行获知,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关联方无上述以外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三、主要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 5 家客户对本行营业收入的贡献占本行
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 30%。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行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本行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此次变更对本行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
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聘任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17 年度境内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顾珺、梁成杰;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行 2017 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蔡鉴昌;支付
审计费用 755 万元(含代垫费和增值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均为 2 年。
    (二)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会计师,支付审计费用 75 万元(含代垫费和增值税)。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九、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也未受到其他监管机构对本行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未履行法院生
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授信等日常经营
业务,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审查、审批、交易
程序进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
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3 笔,具体
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13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关联法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核定商用房开
发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诗房地产”)核定 25 亿元人民币商用房开发贷款额度。
瑞诗房地产是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该公司为本行
关联方。
    2、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核定
9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50 亿元。光大证券
是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且本行时任董事长唐双宁
先生、副董事长高云龙先生同时在光大证券担任董事,该公司为本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
    3、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关联法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核定
7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50 亿元。本行监事
吴俊豪在东方证券担任董事,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二)本行未发生因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本行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四)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
注”。
    (五)本行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除上述交易外,本行未发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除日常业务外,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
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二)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本行日常业务。报告期内,除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及本报告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外,本
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经检查,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
的、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报告期末,本行存续为光
大集团应付金融债券利息 1.8 亿元提供担保,光大集团以其持有的
5,000 万股某大型证券公司股权提供反担保。除此以外的本行担保业
务余额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本行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具体的业务管理办法及操
作规程;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等管理手段,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监
测防范。报告期内,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四)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日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未发生其他重大合同事项。
    十四、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本行已公开披露《2017 年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
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询。
    十五、扶贫工作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
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要求,完善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结合
自身行业特色,将“产融结合”优势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积极探
索脱贫方法。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打造购精彩系列电商平台,为 11
个省(自治区)、40 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特色商品销售开辟绿色通
道,成功探索出一条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径;积极参与对口扶贫,援助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区产业发展,开展教育帮扶;大力开展公益扶
贫,连续 13 年捐助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公益项目,20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年投入 300 万元,累计捐款 3,433 万元,为近 13 万名贫困地区群众
解决饮水难题。
    有关本行扶贫工作的更多内容参见本行《2017 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第二次优先股情况
    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第二次优先股的方
案,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00 亿元。2018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情况
    2017年3月6日,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280亿元人民币
首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票面利率4.60%,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在第5年末附有发行人赎回权。2017年8月29日,本行完成120亿元人
民币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票面利率4.70%,为10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发行人赎回权。
    (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本行完成 300 亿元 A 股可转债发行。更多内
容详见“第十一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四)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情况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行完成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58.10 亿股。
更多内容详见“第九节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七、子公司重要事项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9 日,银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向该公司增资不超过 19.80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资事宜尚在推进中。报告期内,
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
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公司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27.59 万元。
该村镇银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
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 万元。该村
镇银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淮安新瑞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本行向该公司增资 10 亿港元。报告期内,该公司
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
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2017 年 7 月,本行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欧洲)获欧洲中央银行批准并开始运营。报告期内,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
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公司聘任
Ernst & Young Société anonyme 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十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允许及
本行《章程》规定,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保
险制度。本行《章程》以及该等职业责任保险内载有相关获准赔偿条
文的规定,该等保险就被保险人的相关责任及其可能面对相关法律诉
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依照其条款作出赔偿。
    十九、审阅年度业绩
    本行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行 2017 年度的业绩及财务报告。
    二十、发布年度报告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年度
报告,可在上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报告期内变动                         本次变动后
                                                                 可转债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5,810,000,000          -    5,810,000,000    5,810,000,000    11.07
1、国有法人持股                    -       -     5,810,000,000          -    5,810,000,000    5,810,000,000    11.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6,679,095,000    100                  -   32,138            32,138    46,679,127,138    88.93
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9,810,359,500   85.29                 -   32,138            32,138    39,810,391,638    75.84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6,868,735,500   14.71                 -          -                -    6,868,735,500    13.09
三、股份总数          46,679,095,000    100      5,810,000,000   32,138      5,810,032,138   52,489,127,138     1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证券发行情况
               2017 年 7 月 25 日,银监会审核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方案,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8.10 亿股 H 股股票。2017 年 12
    月 15 日,证监会核准该发行方案。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行分别向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发行 42.00 亿股和
    16.10 亿股 H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全部为普通股,发行
    价格 5.3283 港元/股,募集资金 309.57 亿港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报告期末,已有 137,000 元 A 股可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
    累计转股股数 32,138 股。
               报 告 期 末 ,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52,489,127,138 股 , 其 中 , A 股
    39,810,391,638 股,H 股 12,678,735,500 股。
               (二)债券发行及赎回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并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
    称光大转债,代码 113011)。有关内容详见“第十一节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报告期内,本行共发行两期二级资本债券。有关内容详见“第
         八节重要事项”。
              3、报告期内,本行可转债、二级资本债无赎回情况。
              (三)除上述情形外,本行未发生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债券发行或其
         他原因引起本行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本行资产和负债结构的
         变动。
              (四)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数量情况
                                                                                               单位:户
                                                                 A股                    H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33,298
         A 股年报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交易日股东总数                        222,255                           -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增减     股份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数量(+、-)     类别                           比例       的股份数量
                                                         -          A股      11,565,940,276       22.03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境内法人
                                                   1,610,000,000    H股       1,782,965,000        3.4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5,810,063,000    H股      12,673,094,480       24.14        未知
其中: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4,200,000,000    H股       4,200,000,000        8.00          -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境外法人       -21,080,000    H股       1,605,286,000        3.06          -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221,179,000    H股       1,530,397,000        2.92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          A股      10,250,916,094       19.5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451,181,102    A股       1,681,790,353        3.20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          A股       1,572,735,868        3.00          -
                                                    -196,618,748    A股          413,094,619       0.79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H股          376,393,000       0.72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766,002,403       1.46          -
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723,999,875       1.3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629,693,300       1.20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626,063,556       1.1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注:1、报告期末,光大集团持有的 16.10 亿股 H 股、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42.00 亿
股 H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汇金公司
分别持有光大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5.67%和 71.56%;中
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光大集团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
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 H 股股份数合计 12,673,094,480 股,除本行已获悉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光
大集团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
本行 H 股股数为 4,200,000,000 股、1,605,286,000 股、1,530,397,000 股、1,782,965,000 股
和 376,393,000 股以外,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 H 股股数为
3,178,053,480 股。
      五、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时间
                             市交易股份数量         量余额                   量余额
    2022 年 12 月 22 日            5,810,000,000         5,810,000,000          46,679,127,138
     六、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持有的有限售                       新增可上市交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时间                       限售条件
                               条件股份数量                       易股份数量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4,200,000,000     2022-12-22            -            H 股锁定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610,000,000     2022-12-22            -            H 股锁定期
     七、本行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的确认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一
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授予的相关豁免所要求的公众持
股量。
      八、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一)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基本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企业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日期:1990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
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光大集团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8.45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9.74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1.40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0.0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6.72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4.98
     3、光大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55.67%。
     4、光大集团与本行股权关系图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00%
 100%                                   100%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                  49.74%                                  100%
                    美光恩御(上海)            中国光大控股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
                      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0.12%                  0.28%     0.16%         3.00%                25.43%             0.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1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2、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34.7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64.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57.11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71.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31.3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25.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58.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32.93
    3、汇金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00%。
    4、汇金公司与本行股权关系图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67%                                          100%                                    71.5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中国再保险(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中国人寿再保险
    29.00                      19.53            1.20%            1.50%           有限责任公司
                                                                                        2.9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丁学东已调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正部长级),授权屠光绍代行中投公司法定代表人、汇金公司董事长及法
定代表人职权,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起生效,至国务院做出新的任命为止。屠光绍现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其他持股 5%以上或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1、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为本行主要股东,其
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
      2、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不足 5%,但
向本行派出董事,是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其控股股东为汇金
公司,持股比例 71.56%。
      3、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均
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其合计持有本行股
份不足 5%,并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派出董事(董事
提名已经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资格尚待银监会核准),
是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4、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不足 5%,但向本行派出
监事,是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该公司为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
      5、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不足 5%,但向本行派出
监事,是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
益及淡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以下人士或法团
(本行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
有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
或须知会本行的权益或淡仓: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
2
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
影响的股东。“重大影响”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向商业银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
方式影响商业银行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占 已 发 行 相 关 占全部已发
                                      股份                       好仓/
         主要股东名称                             权益类型                     股份数目       类 别 股 份 百 分 行股份百分
                                      类别                       淡仓
                                                                                              比(%)4,5            比(%)4,5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3.05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3.05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3.05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1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605,286,000              12.66             3.0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3,773,385,000              29.76             7.18
                                       H股                                   1,866,595,000              14.72             3.55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实益拥有人/受       好仓
                                               控法团权益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906,790,000              15.03             3.63
                                               受控法团权益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530,397,000              12.07             2.91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4,200,000,000              33.12             8.00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3                  A股     实益拥有人/受       好仓     15,375,917,552              38.62            29.29
                                               控法团权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              A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6,669,621,565              66.99            50.80
                                               受控法团权益
         注:1、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直接持有本行1,605,286,000股H股的好仓。就本行所
         知,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由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国海运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由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及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被视为于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的1,605,286,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2、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30,397,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376,393,000股H股的好仓。光大集团直接持有本行
         1,782,965,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3,630,000股H股的好仓。
         就本行所知﹐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由汇金公司拥有。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
         司由光大集团全资拥有,而光大集团的55.67%权益由汇金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于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530,397,000股 H 股 中 拥 有 权 益 , 而 光 大 集 团 被 视 为 于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83,630,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因此,汇金公司间接持有本行合共3,773,385,000股H股的权益。
              3、光大集团直接持有本行13,586,625,426股A股的好仓。光大集团因拥有下列企业的控
         制权而被视作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789,292,126股A股的好仓:
              (1)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72,735,868股A股的好仓。
              (2) 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48,156,258股A股的好仓。
              (3)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000,000股A股的好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60,400,000股A股的好仓。
    因此,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5,375,917,552股A股的好仓。
    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0,250,916,094股A股的好仓,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行413,094,619股及629,693,300股A股
的好仓。就本行所知,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益、中国再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及光大集团的55.67%权益由汇金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汇金公司被视为于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中国
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413,094,619股A股的好仓及光大集团的13,586,625,426股A股
的好仓中拥有权益。因此,汇金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26,669,621,565股A股的好仓。
    4、于2017年12月31日,本行总共发行股份的数目为52,489,127,138股,包括39,810,391,638
股A股及12,678,735,500股H股。
    5、股权百分比约整至两个小数位。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概无任何人士曾知会本
行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
行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载于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置
存的登记册内的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十、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券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本行董事、
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
货条例)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须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 352 条予以存置的权益登记册内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或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而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亦未被授予购买本行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券证的权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近三年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单位:%、万股
                                           发行价格 票 面 股 息                                        获 准 上 市终 止 上
 代码        简称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元) 率                                                  交易数量 市日期
360013     光大优 1   2015 年 6 月 19 日          100            5.30      20,000 2015 年 7 月 21 日       20,000    -
360022     光大优 2   2016 年 8 月 8 日           100            3.90      10,000 2016 年 8 月 26 日       1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三、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光大优 1(优先股代码 360013)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37,750,000 18.88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7,750,000    8.88 境内优先股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5,510,000    7.76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
         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光大优 2(优先股代码 360022)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6,470,000 16.47 境内优先股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3,090,000 13.09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其他        -          10,000,000 10.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8,180,000     8.1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7,200,000     7.20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3,680,000     3.68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光大集团同时为
      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
      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1、优先股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 2015 年 6 月发行的首次第一批优先股(以下简称“第一批
      优先股”)和 2016 年 8 月发行的首次第二批优先股(以下简称“第
      二批优先股”)均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首 5 年的
      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股息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
      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第一批优先股的首期股息率通过
      市场询价确定为 5.30%,第二批优先股的首期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
      定为 3.90%。
           首次两批优先股均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股息以现金方式支
      付,每年支付一次。在本行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的情形下,
      当期未分派股息不累积至之后的计息期。本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
      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2、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26 日,本行派发第一批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5.30%
(税前)。2017 年 8 月 11 日,本行派发第二批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3.90%(税前)。上述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按照约定,本行将分别于第一批优先股付息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
和第二批优先股付息日 2018 年 8 月 11 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优先股派息事宜,并通过公告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3、近三年优先股分配金额与分配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分红金额                                             1,450          1,060      -
分配比例                                            100.00         100.00      -
   注:分配比例以宣派的股息金额与约定的当年度支付的股息金额计算。
     五、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优先股回购及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六、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七、本行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
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作为
权益工具核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本行完成 A 股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
 3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99.23 亿元;2017 年 4
 月 5 日,上述 A 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光大转债,代码
 113011。
       二、报告期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可转债持有人数(户)                                                      9,692
本行可转债担保人                                                                无
                                                                期末持债票面
                 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持有比例
                                                                金额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8,709,153,000       29.03
安邦资管-招商银行-安邦资产-共赢 3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956,305,000        6.52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1,862,795,000        6.21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9,020,000        3.43
安邦资产-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983,998,000         3.28
产品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941,477,000         3.14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829,194,000         2.76
安邦资管-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稳健精选 1 号(第五期)集
                                                                       775,098,000         2.58
合资产管理产品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727,098,000         2.42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交通银行)                             691,848,000         2.31
       三、报告期可转债变动情况
       本行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报告期内,本行发行的光大转债累计已
 有 137,000 元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 32,138 股。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本行于 2017 年 7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了 2016 年度 A 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行 A 股可转债发行后,如遇
     本行实施利润分配,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
     后,光大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 2017 年 7 月 5 日(除息日)起,由
     人民币 4.3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26 元/股。
           本行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向光大集团及华侨城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总计 58.10 亿股 H 股新股,根据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行 A 股可转
     债发行后,当本行出现因增发新股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等情况时,本
     行将调整光大转债的转股价格。为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光
     大转债转股价格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由人民币 4.26 元/股调整为
     人民币 4.31 元/股。
                                                                               单位:人民币元/股
                      调整后转股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调整日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价格                                                              调整说明
2017 年 7 月 5 日        4.26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详见上述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内容
                                                         报》、上交所网站、本行网
                                                         站等
2017 年 12 月 26 日      4.31       2017 年 12 月 2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详见上述
                                    日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内容
                                                         报》、上交所网站、本行网
                                                         站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4.31
           五、本行的负债、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偿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行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对本行 2017 年 3 月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
     评级,中诚信出具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评级结果如下:维持本行本次债券信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未发生变化。本行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合理,负债情况无
明显变化,资信情况良好。本行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来源为经营性现
金流和投资性现金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是 否 在 关
                                          年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             领 取 的 报 酬 ( 税联 方 获 取
                                          龄
                                                                            前、人民币万元)报酬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
李晓鹏                              男    58         2018.03-2019.06                 -              是
          行董事
高云龙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14.12-2019.06                 -              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2016.08-2019.06
张金良                              男    48                                      59.02             否
          行长                                   (2016 年 2 月任行长)
蔡允革           非执行董事         男    46         2017.05-2019.06                 -              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2015.03-2019.06
马   腾                             男    59                                      129.60            否
          副行长                               (2010 年 12 月任副行长)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                     2016.09-2019.06
李   杰                             女    59                                      129.60            否
          行长                                 (2003 年 8 月任副行长)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16.09-2019.06                 -              是
李华强           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16.09-2019.06                 -              是
傅   东          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8.03-2019.06                 -              是
赵   威          非执行董事         男    46         2015.02-2019.06                 -              是
乔志敏             独立董事         男    65         2013.01-2019.06              39.00             是
谢   荣            独立董事         男    65         2013.01-2019.06              37.00             否
霍霭玲             独立董事         女    59         2014.01-2019.06              37.00             是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男    53         2015.02-2019.06                 -              否
冯   仑            独立董事         男    58         2015.02-2019.06              36.00             是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男    60         2017.01-2019.06              34.00             是
李   炘             监事长          男    57         2015.06-2019.06              130.90            否
殷连臣             股东监事         男    51         2014.12-2019.06                 -              是
吴俊豪             股东监事         男    52         2009.11-2019.06                 -             否
俞二牛             外部监事         男    68         2012.11-2019.06              27.50             是
吴高连             外部监事         男    65         2016.06-2019.06              27.50             否
王   喆            外部监事         男    57         2016.11-2019.06              28.00             是
孙新红             职工监事         男    50         2017.06-2019.06              124.07            否
姜   鸥            职工监事         男    52         2017.06-2019.06              91.14             否
黄   丹            职工监事         女    44         2017.06-2019.06              120.77            否
张华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9             2006.02-                 129.60            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卢   鸿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4               2009.03-                  129.60           否
            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
 武   健                              男    56               2014.01-                  104.60           否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姚仲友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4               2014.05-                  104.60           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
 黄海清                               男    53               2016.06-                  99.60            否
            行长级)
 孙   强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49               2016.08-                  99.60            否
 李嘉焱            董事会秘书         男    54               2018.01-                       -           否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1718.70
       注:1、董事、监事薪酬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
       行披露。
             3、2017 年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4、2017 年徐洪才独立董事未领取薪酬;俞二牛、吴高连外部监事自 2017 年 12 月起不
       再领取薪酬。
             5、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
             6、报告期内,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
       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7、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任何处罚。
             8、李晓鹏、高云龙、张金良、蔡允革、马腾、李杰董事由光大集团提名;章树德、李
       华强、傅东董事由汇金公司提名;赵威董事由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
             9、李炘、殷连臣、吴俊豪监事由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汇金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师永彦先生、何海滨
       先生为本行股权董事,两位候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银监会核准。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从公
                                                                                           是否在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司领取的报酬
                                                                                           方获取报酬
                                                                          (税前、万元)
       离任董事
                   党委书记、董事长、
       唐双宁                              男     63    2007.07-2017.12          -              是
                   非执行董事
       吴     钢       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11.03-2017.01          -              是
       张新泽           独立董事           男     71    2011.11-2017.01          -              否
       离任监事
       牟辉军           副监事长           男     61    2009.11-2017.03        21.60            否
       刘     彦        职工监事           女     44    2016.06-2017.06        91.38            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邓瑞林      外部监事        男     68     2016.06-2017.10           -      否
叶东海      职工监事        男     54     2012.11-2017.10         176.45   否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289.43
注:1、2017 年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2、2017 年邓瑞林外部监事未领取薪酬。
    3、本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任何处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1、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王立国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2、2017 年 1 月 10 日,张新泽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
务。
     3、2017 年 1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吴钢先生辞去本行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4、2017 年 5 月 9 日,银监会核准蔡允革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资
格。
     5、2017 年 12 月 27 日,因年龄原因,唐双宁先生辞去本行董事
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薪酬委员会委
员职务。
     6、2018 年 3 月 15 日,银监会核准傅东先生董事任职资格。
     7、2018 年 3 月 16 日,银监会核准李晓鹏先生董事、董事长任
职资格。
       (二)监事变动情况
     1、2017 年 3 月 1 日,因年龄原因,牟辉军先生辞去本行副监事
长、职工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17 年 6 月 12 日,因工作调整,刘彦女士辞去本行职工监
事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2017 年 6 月 12 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新红先生、姜
鸥先生和黄丹女士为本行职工监事。
    4、2017 年 10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叶东海先生辞去本行职工
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5、2017 年 10 月 20 日,因年龄原因,邓瑞林先生辞去本行外部
监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孙强先生本行行长助理任职
资格;2018 年 3 月 15 日,银监会核准孙强先生本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2017 年 10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聘
任李嘉焱先生为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李嘉焱
先生本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四、董监事资料变更情况
    1、本行执行董事马腾先生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
洲)董事长。
    2、本行非执行董事赵威先生任中再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兼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本行独立董事冯仑先生任四方御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万通立体之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万通集团主席、万
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本行外部监事俞二牛先生不再兼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上海仁会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5、本行外部监事王喆先生兼任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
及实际支付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有关部门及本行《章程》的相
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
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监事薪酬根据有关部门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监事会审
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2017 年度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
本节“一”内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名称                     职务                    任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
李晓鹏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
高云龙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今
                                                  党委委员           2016 年 1 月至今
张金良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3 月至今
                                                  党委委员           2016 年 7 月至今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副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今
蔡允革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今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2016 年 12 月至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08 年 8 月至今
章树德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10 年 11 月至今
李华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14 年 12 月至今
傅   东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              2014 年 12 月至今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赵   威                                           总裁助理           2015 年 9 月至今
          限公司
                                                 首席投资官          2012 年 4 月至今
殷连臣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 年 6 月至今
吴俊豪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管理部经理          2011 年 4 月至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以及任职、兼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情况
    (一)董事
       李晓鹏先生 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自 2017 年 12 月
起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
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曾任工商银行河南省分
行党组成员、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商银行总行党委委
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
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
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高云龙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现任第十三届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中国民间商会会长,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
建”)北京市委员会主委。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广西自
治区百色市副市长,民建广西自治区副主委、主委,青海省副省长,
民建青海省主委,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毕
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化工专业,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清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华大学硕士生导师。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张金良先生 自 2016 年 8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1 月
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自 2016 年 2 月起任本行行长,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副总经
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曾
兼任中国银行 IT 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
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蔡允革先生     自 2017 年 5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光大集团
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
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中
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副会
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科员、信贷管理司副主任科员、银
行监管二司主任科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二部主任科员、
副处长,办公厅处长,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本行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级)、董事
会秘书。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马腾先生     自 2015 年 3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12 月
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自 2010 年 12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兼任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
洲)董事长。曾任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武汉市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牡丹卡中心党委书记、总裁,银
行卡业务部总经理,渤海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政总裁,中国光
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
理部总经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李杰女士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自 2003 年 1 月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任本行党委委员,自 2003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中国银联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光大金瓯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加入本行,历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曾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
济南分行副行长、珠海分行副行长、行长。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金融专业,会计师。
    章树德先生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国开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金融研究所研究分析员、副主任,
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市场部副经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综合部负责人,
东亚银行上海分行高级主任,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上海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资深高级主
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派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毕业于复旦大学(研究生班)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李华强先生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曾任中国有色金
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化验室工程师、总厂团委副书记、二分厂副
厂长、深圳合资公司总经理,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合资深圳(莫斯
科)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
书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派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证券机构股权管理一处主任。
毕业于北京大学 EMBA,获硕士学位。
    傅东先生     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限责任公司任职,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光大实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财政部文教行政司科教处科员、科学处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文教行政财务司文化处副处长、处长、行财
处处长,公共支出司综合处处长,教科文司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中国财政杂志社总编辑、党委书记、社长、编审,财政部条法司巡视
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获学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
    赵威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再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再资本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洲再保
险公司理事会理事。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及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毕业于财政部财
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乔志敏先生     自 2013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兼任武汉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会计局副处
长、卢森堡分行副行长、总行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会
计司副司长、监管一司副司长、工商银行监管组组长(正局级),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会部主任,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副
主席、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
究生,高级会计师。
    谢荣先生     自 2013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为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药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上海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副主任(期间曾在英国沃瑞克(Warwick)大学高级访
问研究一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副院长。曾兼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注册会计师,普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兼职注册会计师,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资深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
    霍霭玲女士       自 2014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思亚国际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顾问,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专业及资
深行政人员协会遴选会员暨经济事务委员会、金融及财经专家小组成
员,香港女工商及专业人员联会会员。曾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贸
易融资、商业信贷部门经理,工商业务及贸易融资业务区域主管,零
售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主管,零售业务区域主管,零售业务财富管理、
投资产品主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亚太区业务整合主管、交通银行零
售业务市场营销管理顾问。曾兼任中国香港(地区)商会-上海名誉
会长。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香港银行
学会会士”、“专业财富管理师”等专业认证资格。
    徐洪才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
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研究员,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
访问学者。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助理工程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债
权办公室公务员,广发证券上海总部副总经理、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裁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硕
士学位,后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冯仑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四方御风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万通立体之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央党校讲师、国家体改委体改所研究室副主任、海南改革发展研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院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于 1991 年创办万通集团。
先后获得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
科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
公共政策硕士学位(MPP)。
    王立国先生   自 2017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
席专家,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常务理事,
大连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兼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院
长,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东北财经
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后获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
学位。
    (二)监事
    李炘先生 自 2015 年 5 月起任本行监事,2015 年 6 月起任本行
监事长。曾任航空工业部北京 304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航空工业部办
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秘书室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兼秘
书室副主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经济部一处处长,香港海佳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副主任、财务司司长,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资深董事总经理,
曾兼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中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机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机械加工工艺专业,获学士学位。
    殷连臣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投资官, 兼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证券经纪业务部
董事、企划传讯部总监、穆迪 KMV 中国区首席代表、北京扬德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集团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及中国光
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财务会计专业,获
硕士学位。
    吴俊豪先生 自 2009 年 11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兼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
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后
获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俞二牛先生 自 2012 年 11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曾任财政部人
事教育司干部、副司长、司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任中国
银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
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本行董事。毕业于空军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
业,后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吴高连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曾任吉林抚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吉林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
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
人保控股公司)副总裁,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裁,本行董事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王喆先生 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任上海市互联
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独立董事、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货币司职员、办公厅副处长,中国金币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圳分行副行长,中国金币深圳中心总经理,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理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
书记。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孙新红先生     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财务
会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干部、财务管理
部资金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部机关纪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职工监事。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姜鸥先生     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监事会
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级)。曾任北京内燃机总厂研究所科员、综
合管理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地方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职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本行人力资源部劳资处副处长、
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本行无锡分行筹备组副组长(分行副行长级)、无锡分行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副行长。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学院,获硕士学位。
    黄丹女士     自 2017 年 6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高县支行科员,本行私人业务部发
卡管理处业务副经理、信用卡中心作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
经理(高级经理级)、企划市场部负责人、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
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硕士学位,经济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张金良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马腾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李杰女士 见前述董事部分。
    张华宇先生 自 2006 年 2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07 年 3 月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任本行副行长,2014 年 7 月起兼任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光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 年 2 月加
入本行,历任本行行长助理兼总行营业部主任。曾任商丘地区城市信
用联社主任、商丘地区夏邑县人民银行行长、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
行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副行
长、行长。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后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硕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卢鸿先生   自 2009 年 3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0 年 12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1994 年加入本行,历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
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
务。曾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获铁道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后获西安交通大学
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武健先生   自 2014 年 1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 年 12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2016 年 9 月起兼任本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6
年 10 月起)。1997 年 12 月加入本行,历任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信用卡部总经理、南京分行副行长、私人业务部总经理、
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沈阳分行行长、中小企业业
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副行长级)等职务。曾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经济组副组长(副处级)、组长(正
处级)等,国务院扶贫办外资管理中心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
支司综合分析处处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
    姚仲友先生 自 2014 年 5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 年 8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曾任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国际业务部副经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建设银行承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
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光大
(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黄海清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
行长级)。曾任江西省宜春地区五交化公司副科长、工商银行海口分
行新华北办事处主任、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存款处副处长、办公室副
主任(正处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高级
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
经理、浦东分行副行长,西安市市长助理、副市长、党组成员。毕业
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孙强先生 自 2016 年 8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8 年 3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1997 年起加入本行,历任广州分行珠海支行副行长、
汕头支行行长,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同业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公司业务部
总经理,行长助理等职务。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查统计司、办公
厅、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广东省汕头市人民银行工作。毕业于北京大
学概率统计专业,后获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学
位。
    李嘉焱先生   自 2018 年 1 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兼任本行资
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5 年 11 月加入本行,
历任本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董监事会办公
室副主任(副总经理级)、董事会办公室(上市办公室)副主任(上
市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级)、资本与证券事务管
理部总经理等职务。曾任武汉市外商投资办公室项目审批处副处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武汉市外商投诉中心主任兼武汉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协调管理处处长、
武汉市安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毕业于武汉大学
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后毕业于美国加州
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
    八、董监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之权益
    本行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中有任何权益。
    九、董事会成员之间的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除本报告披露外,本行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亲属
或其他重大关系。
    十、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监事或其关联的实体在本行或其子公司所
订立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和监事没
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
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一、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从业人员 44,066 人(不含子公司),离退休人员
842 人。从业人员中,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下学历 7,494 人,占比
17.01%;大学本科学历 30,555 人,占比 69.3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 6,017 人,占比 13.65%。按从事专业划分,公司业务人员 8,437
人,占比 19.15%;零售业务人员(含信用卡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
17,356 人,占比 39.39%;运营支持人员(含柜员)11,182 人,占比
25.37%;综合管理及支持保障人员 7,091 人,占比 16.09%。
    (二)员工薪酬政策
    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三部分组成。本行薪酬分配
向经营一线和利润中心倾斜,以吸引和激励关键岗位、核心岗位人员。
    (三)培训计划
    本行紧密围绕“上接战略,下接绩效”的培训宗旨,突出战略转
型要求,强化“强绩效、助发展”的业务导向,以岗位能力素质建设
为核心,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涵,开展多个培训项目,形成了
以高管队伍领导力提升、中层干部履职能力提高、新员工基本技能培
训为纵线,以各条线、各岗位业务发展和绩效提升等业务技能培训为
横线,覆盖各层级、各类别员工的矩阵式培训体系。2017 年,全行
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培训 5,996 期次,培训人数达 342,379 人次。
    (四)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1、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119 人,其中管理类 25
人、业务类 55 人、支持保障类 39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95%。
    2、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29 人,其中管理类
7 人、业务类 8 人,支持保障类 14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70%。
    3、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42 人,其中管
理类员工 12 人,业务类员工 20 人,支持保障类员工 10 人,本科及
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70.37%。
    4、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64 人,其中管理类 4 人、业
务类 25 人、支持保障类 35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95 %。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正式员工 18 人,其中管
理类 8 人、业务类 6 人、支持保障类 4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100%。
    十二、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新增开业一级分行 1 家,为拉萨分行;二级分行
13 家,分别为自贡分行、济宁分行、滁州分行、泰州分行、张家口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分行、上饶分行、荆州分行、松原分行、咸阳分行、本溪分行、永州
   分行、宿州分行、钦州分行;营业网点 63 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
   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总计 1,196 家,其中一级分行 39 家、二级分
   行 89 家、营业网点(含异地支行、县域支行、同城支行及分行营业
   部)1,068 家。境内机构网点实现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并辐射全国 129 个经济中心城市。同时,加快布局海外机构,卢森堡
   分行正式开业,悉尼分行申请设立。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设立三家境
   外分行,分别为香港分行、首尔分行和卢森堡分行。
           本行员工、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总行                   1   6,435      2,786,571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分行           68      2,808        469,374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上海分行           56      1,815        225,87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 号
天津分行           34      1,077         75,083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3 号中联大厦附楼
重庆分行           27        968         78,455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68 号
石家庄分行         52      1,330         94,232     石家庄市桥东区裕华东路 56 号
太原分行           33      1,065         74,564     太原市迎泽大街 295 号
呼和浩特分行       18        579         37,226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大连分行           24        710         33,899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 号
沈阳分行           36      1,182         66,189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156 号
长春分行           35        891         50,336     长春市解放大路 2677 号
黑龙江分行         37      1,065         40,080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 号
南京分行           44      1,377        182,844     南京市汉中路 120 号
苏州分行           20        883         72,219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 188 号
无锡分行               8     321         60,556     无锡市人民中路 1 号
杭州分行           36      1,254        107,233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浙商时代大厦
宁波分行           19        756         54,946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 828 号恒富大厦 1 号楼
合肥分行           49      1,388        119,458     合肥市长江西路 200 号
福州分行           38      1,295         64,094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 148 号
厦门分行           16        524         65,917     厦门市湖滨南路 81 号光大银行大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南昌分行            23       692         53,525     南昌市广场南路 399 号
济南分行            32       926         56,759     济南市经七路 85 号
青岛分行            34      1,046        81,657     青岛市香港西路 69 号
烟台分行            14       487         33,420     烟台市南大街 111 号
郑州分行            46      1,384        86,510     郑州市农业路 18 号
武汉分行            34      1,062        66,936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143-144 号
长沙分行            57      1,410        96,186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
广州分行            84      2,391       154,951     广州市天河北路 685 号
深圳分行            50      1,225       200,979     深圳市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
南宁分行            27       851         50,794     南宁市金湖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海口分行            21       785         46,102     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东路世贸中心 D、E 座首层
成都分行            27       916         69,320     成都市大慈寺路 79 号
昆明分行            23       737         36,560     昆明市人民中路 28 号
西安分行            37      1,112        68,812     西安市红光街 33 号
乌鲁木齐分行           7     191         10,921     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 165 号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以东与林城东路以北
贵阳分行            10       364         24,028
                                                    处贵阳国际金融中心西三塔
兰州分行            12       309         15,360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
银川分行               4     136          4,363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219 号
西宁分行               2      75          2,877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7 号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 7 号泰和国际文化广场 1
拉萨分行               2      43
                                                    号楼 1 层 1 号
香港分行               1     145        102,632     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首尔分行               1      29         10,621     韩国首尔钟路区清溪川路 41 号永丰大厦 23 层
卢森堡分行             1      27          3,126     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埃米尔路透大街 10 号
区域汇总调整                         (2,006,618)
合计              1200     44,066     4,029,192
   注:1、总行员工人数中,包括信用卡中心 2,914 人、远程银行中心 1,870 人。
       2、 该表机构数量、员工人数、资产规模均不包括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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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架构图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股东大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薪酬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概述
    本行按照资本市场的最佳规范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已形成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健全完备的公司治理框架和制度体系,公司
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17 年,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
及香港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行董事会负责履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第 D.3.1 条所载的职
能,包括审阅本行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
及持续职业发展、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遵
守《标准守则》及雇员书面指引的情况、本行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守则条文的情况以及本年报“公司治理”章节内披露的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对本行《章程》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明确党
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以及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公司
治理改革。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普惠金融服
务能力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
指导,董事会从顶层设计入手,在其专门委员会中增设“普惠金融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对战略委员会的
职能做出调整,切实履行与之相关的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审议等
职能。专门委员会的调整优化,充实了董事会的职责,保证了全行整
体工作的协调推进。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在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予以披露。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本行分别就认购 A 股可转债
及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事项之关联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由其提
供交易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专项意见,有
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行与主要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完全具有自主经营能力。
    本行董事会已对报告期内的工作实施进行了回顾,并在过程中征
求了高级管理层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已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
本行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1 次优先股类别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
    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
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2017 年 12 月 21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会议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认真、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
决议。
    本行董事会认真落实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向股东派发
股息,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实施完毕。
       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行及时向银监会、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 H 股股
票方案。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行完成了 309.57 亿港元 H 股定向增
发工作。
    2017 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了关于将党
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而修订《章程》的议案,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二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H 股而修订《章程》的议案,本行及时向银监会上报了《章程》修订
稿。
    根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行及时向银监会申报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
    (三)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唐双宁                             3
            高云龙                             3
            张金良                             3
            蔡允革                             2
            马   腾                            3
            李   杰                            3
            章树德                             3
            李华强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赵   威                            3
             乔志敏                             3
             谢   荣                            3
             霍霭玲                             3
             徐洪才                             3
             冯   仑                            3
             王立国                             3
注:1、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第 A.6.7 条,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本行部分
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017 年度内相关股东大会。
    2、蔡允革先生自 2017 年 5 月 9 日银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一)董事会组成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3 名(张
金良、马腾、李杰),非执行董事 5 名(高云龙、蔡允革、章树德、
李华强、赵威),独立董事 6 名(乔志敏、谢荣、霍霭玲、徐洪才、
冯仑、王立国)。
     本行十分注重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核董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时,
综合考量董事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
能、知识及服务任期等;定期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为
配合本行战略而拟对董事会做出的调整提出建议。报告期末,本行
14 名董事中,有 2 名女性成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2 名,其中博士
9 名;执行董事长期从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从业经验丰富;非
执行董事均曾在各自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独立
董事为经济、金融、财会、审计等方面的资深专家,能在不同领域为
本行提供专业意见。
     董事简历详见“第十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
构情况”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职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
订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三)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 11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书面传
签会议 5 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 57 项,听取报告 17 项,有效履行了
科学决策职责。
    本行董事会不断强化资本管理,多渠道补充资本,夯实风险抵御
能力,平衡风险与发展的关系;关注经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积极
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董事会职能架构,增设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在管理层下设普惠金融部;加强对重大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审查,不断提升日常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水平;审慎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
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四)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唐双宁               11                      10             0        1
    高云龙               11                      9              2        0
    张金良               11                      11             0        0
    蔡允革               7                       6              1        0
    马   腾              11                      11             0        0
    李   杰              11                      10             1        0
    章树德               11                      11             0        0
    李华强               11                      11             0        0
    赵   威              11                      8              3        0
    乔志敏               11                      9              2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谢   荣                11                      11          0
       霍霭玲                 11                      11          0
       徐洪才                 11                      10          1
       冯   仑                11                      6           5
       王立国                 11                      11          0
注:1、蔡允革先生自 2017 年 5 月 9 日银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2、2017 年 12 月 27 日,唐双宁先生辞去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
     (五)董事的委任、重选及罢免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包
括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从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连选连任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本行其他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在本行任
职年限应符合有关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行《章程》规定了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的程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六)董事会关于财务报告的声明
       本行高级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充分的解释及足够的资料,使董
事会可以就提交其批准的财务及其他资料做出有根据的判断。本行董
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能真实反映本行经营成果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书。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
明朗事件或情况。
     五、董事长与行长
     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
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唐双宁先生担任本行董
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保证全体董事知悉所有审议和报告事
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大及有关的事项。2017 年 12 月 27 日,唐双宁先生辞去本行董事长
职务。2018 年 3 月 16 日,经银监会核准,李晓鹏先生担任本行董事
长。张金良先生为本行行长,主持本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执行本行战略及经营计划。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行 6 名独立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中所述令独
立性受质疑的因素。本行已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行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规定。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详见本节“三(三)”内容。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详见本节“四(四)”内容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独立董事 6 名,占比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
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对利
润分配方案、高管薪酬、重大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
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专业优势,对各项议题提
出建设性、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阅读本行发
送的内部文件、《董事会信息通报》等资料以及参加董事沟通会,及
时了解本行内控审计、战略转型、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情况;
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获取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职所需的信息;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本行保持密切联系。独立董
事的有关建议得到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于进一步明确战略方向、
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盈利能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24 次,其中战略委
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
薪酬委员会 4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5 次,共审议议案 43 项,听
取专题工作汇报 19 项。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经营管
理事项认真讨论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一)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末,战略委员会由 8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高
云龙(主任委员)、章树德、李华强,执行董事张金良、马腾以及独
立董事霍霭玲、徐洪才和冯仑。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审议资本管理与补充规划、年度经营计
划和重大投资方案等,对本行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职能(该职能于 2017 年 10 月移
至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方案、2017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调整对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出资
金额及比例、投资入股威士公司、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等议案,
听取并讨论 2016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 2017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题 6 项,听取报
告 2 项。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高云龙           3                      3                    0        0
   张金良           3                      2                    1        0
   马    腾         3                      2                    1        0
   章树德           3                      3                    0        0
   李华强           3                      3                    0        0
   霍霭玲           3                      3                    0        0
   徐洪才           3                      3                    0        0
   冯    仑         3                      0                    3        0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谢荣(主任委员)、乔志敏、霍霭
玲、徐洪才、王立国和非执行董事蔡允革、李华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检查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检查本行的风险及合规状况;检查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
审计部门工作;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发表意见,指导和监督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 A 股和 H 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半年度审阅报告、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6 年度《管理
建议书》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关注并讨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经营
情况;邀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6 年度上
市银行回顾与展望、国内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的现状与转型作了专题
讲座。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行审计委员
会认真负责年度审计工作,提请年审会计师做好会计政策变更的各项
调整准备工作,就审计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2018 年 3 月,审计
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本行 2017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认为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体情况,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1 项,听取报告 13 项。委员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谢   荣                 5                        5               0        0
    蔡允革                  3                        3               0        0
    李华强                  5                        5               0        0
    乔志敏                  5                        5               0        0
    霍霭玲                  5                        5               0        0
    徐洪才                  5                        5               0        0
    王立国                  5                        5               0        0
注:2017 年 6 月 6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部分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蔡允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董
事章树德(主任委员)、蔡允革、赵威,执行董事张金良、李杰及独
立董事乔志敏、冯仑。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和可接受的
总体风险水平;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
合规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的控制情况;评估本行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管
理机制;拟定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查并监督本行资本规划的
实施及资本充足率监测;负责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数据质量管理、
反洗钱管理等职责。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分析评估管理层提交的定期风险管理
报告和资本充足评估报告;明确本行信贷投资政策及其重检;设定风
险偏好及其重检,调整风险偏好指标;审议风险管理政策和资本管理
政策修订情况;持续关注全行反洗钱管理工作、数据质量管理情况和
大额授信审批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
书面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7 项,听取报告 4 项。委员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章树德                  3                        3               0        0
    张金良                  3                        3               0        0
    蔡允革                  1                        1               0        0
    李   杰                 3                        2               1        0
    赵   威                 3                        1               2        0
    乔志敏                  3                        3               0        0
    冯   仑                 3                        1               2        0
注:2017 年 6 月 6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部分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蔡允革先生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四)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末,提名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乔志
敏、谢荣、霍霭玲、徐洪才。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建立合格的备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才库;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董事长的提名,
综合考虑董事专长和意愿以及董事会的需要,提出董事会其他专门委
员会构成的建议报董事会批准;每年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
并为配合本行战略而拟对董事会做出的调整提出建议;评估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专业发展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提出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
员建议,对新任股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5 项。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唐双宁                 3                       3                 0        0
    乔志敏                 4                       4                 0        0
    谢   荣                4                       4                 0        0
    霍霭玲                 4                       4                 0        0
    徐洪才                 4                       3                 1        0
注:2017 年 12 月 27 日,唐双宁先生辞去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末,薪酬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乔志敏(主任委员)、谢荣、冯仑、
王立国和非执行董事章树德。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
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考核、评价建议;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审查涉及本行工资、福利方面的基本
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等。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整体
履职评价报告及 2016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等议案,研究并提出 2016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及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
建议。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4 项。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乔志敏                  4                       4                0        0
    唐双宁                  4                       4                0        0
    章树德                  4                       4                0        0
    谢   荣                 4                       4                0        0
    冯   仑                 4                       2                2        0
    王立国                  4                       4                0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报告期末,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霍霭玲 (主任委员)、乔志
敏、谢荣、徐洪才、冯仑、王立国和非执行董事赵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一般关联交易予以备案;对
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报董事会审议;就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总体状况、风险程度、结构分布向董事会进行详实报告;拟定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
会和监事会报告,及时向本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报
告、4 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行 A 股可转债及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受理 39 笔一般关联交易备案报告。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0 项。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霍霭玲                5                      5                 0        0
   乔志敏                5                      3                 2        0
   谢    荣              5                      5                 0        0
   徐洪才                5                      5                 0        0
   冯    仑              5                      3                 2        0
   赵    威              5                      3                 2        0
   王立国                5                      5                 0        0
   (七)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制定本行普
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本行普惠金融基本政策制度、考核
评价办法、年度经营计划;对高级管理层关于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
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督、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
    报告期内,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尚未运作。
    八、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分工协作,
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审慎客观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员的监督评价意见,积极开展对自身的履职评价工作,促进各方有效
履职;围绕本行重要财务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阅财务报告和利
润分配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通过听取报告、调查研究、
部门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和薪
酬管理的监督,促进银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报告期内,监事会
还围绕经营发展、战略执行、内控管理、公司治理等主题组织多次调
研,提出了相关建议,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决策参考,为本行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组成
    报告期末,监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 名(李炘、
殷连臣、吴俊豪),职工监事 3 名(孙新红、姜鸥、黄丹),外部监事
3 名(俞二牛、吴高连、王喆),监事会成员具备丰富的金融、财务
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监事
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
    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主要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出席和列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高级管理层的相关
会议,审阅本行各类经营管理报告,听取各条线、各分行的工作汇报,
与各分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赴分支机构进行调研,向董事会
和管理层发送监督建议函及会议纪要等。通过上述方式,监事会对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控管理、
战略管理和薪酬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本行《章程》和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监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审议议案
18项,听取报告3项,涉及本行定期报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
履职评价报告、内控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监事薪酬等事项,并就相
关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
席会议、发言和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李   炘                   5                      5            0         0
       殷连臣                    5                      3            2         0
       吴俊豪                    5                      3            2         0
       俞二牛                    5                      5            0         0
       吴高连                    5                      5            0         0
       王   喆                   5                      4            1         0
       孙新红                    2                      2            0         0
       姜   鸥                   2                      2            0         0
       黄   丹                   2                      2            0         0
注: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为职工
监事后开始履职。
     (五)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有 6 名委员,
监督委员会共有 6 名委员。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
部监事担任。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末,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俞二牛(主任委员)、李炘、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连臣、吴高连、王喆、姜鸥。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
议;拟订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监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
监督;拟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方案,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监事会报告;
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
性进行监督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报告,2016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确定职工监
事候选人等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7 项。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俞二牛                     3                   3            0        0
         李   炘                    3                   3            0        0
         殷连臣                     3                   2            1        0
         吴高连                     3                   3            0        0
         王   喆                    2                   2            0        0
         姜   鸥                    1                   1            0        0
注:1、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增补王喆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2、2017 年 8 月 25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增补姜鸥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2、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末,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为吴高连(主任委员)、吴俊豪、
俞二牛、王喆、孙新红、黄丹。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订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对本行财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活动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董事会确立
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了解董
事会定期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重大调整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与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本行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需要
对本行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监督建议等。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题 4 项。
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吴高连                     3                   3            0        0
         吴俊豪                     3                   1            2        0
         俞二牛                     3                   3            0        0
         王 喆                      2                   2            0        0
         孙新红                     1                   1            0        0
         黄   丹                    1                   1            0        0
注:1、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增补王喆先生为监督委员会委员。
    2、2017 年 8 月 25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增补孙新红先生和黄丹女士为监督委员会委员。
     (六)监事会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为本
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
已确认他们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年度一直遵守上述《标准守则》。
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
守则》宽松。本行未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十、关于高级管理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 10 名成员组成,负责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
法等。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围绕本行发展战略,积极有效开展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较好地实
现了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保证了业务平稳发展和盈利持续增长。
    十一、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报告期
内,薪酬委员会按照全行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表现,拟定了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等级及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二、董监事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董事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北京辖区上
市公司董事专题培训;部分监事参加北京证监局关于新任监事的专题
培训和光大集团组织的监事履职能力培训。
    本行董监事在公司治理、政策法规、业务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符
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第A.6.5条的要求。
    十三、审计师酬金
    详见“第八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十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作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充分把握沪港两地监
管要求,全面遵循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各项信息,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定期报告披露方面,圆满完成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制披露工作;重大事项公告方面,及时发布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
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等信息。全年共发布 102 期 A 股临时公告(含
非公告上网文件)、151 期 H 股临时公告(含 A 股海外监管公告)。
按照日本证券监管机构关于 POWL 发行的监管规定,及时在日本市
场发布了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满足了日本市场的
信息披露要求。
    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
在香港举办了 2016 年度 A+H 股业绩发布及投资者见面会和境内外新
闻媒体沟通会,与 100 余名境内外机构投资者、银行业分析师和新闻
媒体沟通交流;在“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进行了 2016 年度现金分
红投资者网络文字说明会;接待国内外投行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来访
及现场调研 41 场、263 人次;参加投资机构策略会,举行现场小组
会议超过 12 场;接听境内外投资者咨询电话 500 余次、回复咨询电
子邮件 400 余件;利用“上证 e 互动”等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持续更新中英文网站内容,便于投资者了解本行资讯;积极与参加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互动交流,解答其关心的问题。
    十六、香港上市规则的公司秘书和公司秘书助理
    报告期内,卢鸿先生为本行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李美仪
女士(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秘书助理。本行的内部主要联
络人为卢鸿先生。卢鸿先生和李美仪女士均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3.29 条之要求参加不少于 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2017 年 10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嘉焱先生为本行董事
会秘书并委任其为公司秘书;2018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李嘉焱
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李嘉焱先生正式履行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司秘书职责,卢鸿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务。李
嘉焱先生将在 2018 年参加相关职业培训以达到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3.29 条的要求。
    十七、股东权利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议时,本行董事长应当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四)除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对优
先股股东另有规定,本行全体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对本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5、依照本行《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本行财务会
计报告、股本状况、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议决议等;
    6、本行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剩余财产
的分配。
    (五)本行优先股股东享有以下特别权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2、本行清算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3、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4、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
    有关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本行股东与董事会进行沟通或查询的具体联系方式参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相关内容。
    十八、符合《银行业(披露)规则》的声明
    本行已按照香港金融管理局所颁布的《银行业(披露)规则》的
指引编制 H 股 2017 年度财务报表。
    十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企业管制守则
    本行自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已应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
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除本节相关披露外,本行已于报告期内遵守
所有守则条文。
    二十、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行《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全文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香港联交所网站(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本行网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章程》为纲,形成了总体制度、具体
制度和评价制度三个层次,制度体系包括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
市场、风险内控、财务运营、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七大板块,内容
涵盖了一线业务管理、中后台风险管控、监督评价等各个方面。该等
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
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有关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和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详见
“第七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行董事会对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
期审阅和评估。董事会认为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
系在报告期内切实有效。
    二十一、本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进行了内部控制
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本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该审计意见全文已发布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
(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本行网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17 年 1 月 13 日   临 2017-001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13 日   临 2017-002    光大银行关于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3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4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5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通知
2017 年 1 月 17 日   临 2017-006    光大银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7 年 1 月 20 日   临 2017-007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21 日   临 2017-008    光大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2 月 8 日    临 2017-009    光大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2 月 9 日    临 2017-010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2 月 11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 年 3 月 1 日    临 2017-011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3 月 2 日    临 2017-012    光大银行副监事长辞任公告
2017 年 3 月 7 日    临 2017-013    光大银行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0 日   临 2017-014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
                                    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5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6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7    光大银行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发行与上市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3 月 15 日   发行与上市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 年 3 月 17 日   临 2017-018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3 月 22 日   临 2017-019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2017 年 3 月 23 日   临 2017-020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7 年 3 月 30 日   临 2017-021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年度
                                    报告书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优先股(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2017 年 3 月 31 日        年报     *光大银行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2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3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4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5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4 月 22 日   临 2017-026   光大银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29 日   第一季度报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告
2017 年 4 月 29 日   临 2017-027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3 日    临 2017-028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3 日    临 2017-02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5 月 5 日    临 2017-030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 年 5 月 10 日   临 2017-031   光大银行关于 2016 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2017 年 5 月 11 日   临 2017-032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7-033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5 月 1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 年 5 月 26 日   临 2017-034   光大银行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17 年 5 月 26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
2017 年 6 月 1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
                                   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 年 6 月 3 日    临 2017-035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7 日    临 2017-036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临 2017-037   光大银行监事辞任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临 2017-038   光大银行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16 日    临 2017-039   光大银行第一期优先股 2017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7 年 6 月 2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
                                    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6 月 21 日    临 2017-040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22 日    临 2017-041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6 月 22 日    临 2017-042   光大银行关于 2016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暨“光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
                                    性公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临 2017-043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 A 股普通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临 2017-044   光大银行关于根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2017 年 7 月 15 日    临 2017-045   光大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7 月 26 日    临 2017-046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7 月 26 日    临 2017-047   光大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7 月 28 日    临 2017-048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8 月 2 日    临 2017-049   光大银行第二期优先股 2017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7 年 8 月 5 日    临 2017-050   光大银行关于卢森堡分行获当地监管部门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临 2017-051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8 月 26 日    临 2017-052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8 月 26 日    临 2017-053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8 月 26 日         半年报   *光大银行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8 月 26 日    半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8 月 30 日    临 2017-054   光大银行关于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17 年 9 月 12 日    临 2017-055   光大银行关于“光大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临 2017-056   光大银行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7 年 10 月 17 日   临 2017-057   光大银行监事辞任公告
2017 年 10 月 21 日   临 2017-058   光大银行监事辞任公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第三季度报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17-059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17-060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17-061   光大银行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17-062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17 年 11 月 1 日    临 2017-063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11 月 1 日    临 2017-064   光大银行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4 日    临 2017-065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11 月 4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 年 12 月 2 日    临 2017-066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临 2017-067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临 2017-068   光大银行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2017 年 12 月 16 日   临 2017-069   光大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2 月 22 日   临 2017-070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23 日   临 2017-071   光大银行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3 日   临 2017-072   光大银行关于根据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发行结果调整“光大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临 2017-073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注:1、以上披露信息刊登在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标*为只在上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披露)。
                 2、可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公告栏目中,输入本行 A 股代码“601818”查询;或在本行
            网站-投资者关系-公司公告栏目查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财务会计部
总经理签名及本行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在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
本及公告原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 H 股年度报告及按
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备置于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董事长:李晓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六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
规定(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17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2017年年
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我们保证本行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李晓鹏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李晓鹏
  高云龙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高云龙
  张金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张金良
  蔡允革                    非执行董事                         蔡允革
  马    腾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                 马   腾
  李    杰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李   杰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章树德
  李华强                    非执行董事                         李华强
  傅    东                  非执行董事                         傅   东
  赵    威                  非执行董事                         赵   威
  乔志敏                     独立董事                          乔志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谢   荣                   独立董事                          谢   荣
霍霭玲                    独立董事                          霍霭玲
徐洪才                    独立董事                          徐洪才
冯   仑                   独立董事                          冯   仑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王立国
张华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华宇
卢   鸿               党委委员、副行长                      卢   鸿
武   健   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武   健
姚仲友                党委委员、副行长                      姚仲友
黄海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黄海清
孙   强               党委委员、副行长                      孙   强
李嘉焱                   董事会秘书                         李嘉焱
               第十七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17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6-8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9 - 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 12
       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15 - 17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60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2
       3. 每股收益
       4. 净资产收益率
       5. 杠杆率                                                  3-4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5 - 11
       7. 流动性覆盖率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12 - 13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 61238341_A02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第6页至第160页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及其子公司(以
下简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贵集团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经
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
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
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61238341_A02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
贵集团评估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需要依赖重大的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信用评
判断。贵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              级、押品管理以及贷款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
征的贷款和垫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对于已              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              系统。
和垫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我们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执行信贷
同类贷款和垫款,采取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贷              审阅程序,基于银行的贷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
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评估基于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                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
验,并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不确定性产生的影响作              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估银行对贷款分类
出适当调整。对于无抵押或担保的贷款,或者抵押物价              的判断结果。
值不足的贷款,其未来现金流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                我们对贵集团采用的组合评估模型及其相关假设的
                                                              应用进行测试,包括贷款组合分类,对贷款损失识
由于贷款减值准备涉及较多判断和假设,且考虑金额的              别期间、迁徙率和损失率的应用,宏观经济环境变
重要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             化对贷款组合影响的相关假设等。我们评估了贵集
额人民币 20,320.56 亿元,占总资产的 49.70%;贷款              团对模型参数和假设的修改,将其与组合历史损失
减值准备总额人民币 512.38 亿元),我们将其作为一项             数据,还有可观察的经济数据、市场信息和行业趋
关键审计事项。                                                势等进行比较。
                                                              我们选取样本对个别评估所采用的现金流折现模型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附注六、8 和附注               及其相关假设进行测试,分析贵集团预计未来现金
九、(a)。                                                     流的金额、时间以及发生概率,尤其是抵押物的可
                                                              回收金额,并与可获得的外部信息进行比较。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
                                                              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金融工具的估值
对于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贵集团采用估值技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的关键控制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中常包括依赖主观判断              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
的假设和估计。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将可能导              息系统。
致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大差异。
                                                              我们执行了审计程序对贵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技术、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参数和假设进行评估,程序包括:对比当前市场上
和 金 融 负 债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4,424.88 亿 元 和 人 民 币   同业机构常用的估值技术;将所采用的可观察参数
2,991.45 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与可获得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核对;获取不同来源
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0.82%和 7.91%;其               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等。
中估值中采用通过直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
观察参数而分类为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值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
计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为 42.16%;估值中采用重大不可               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估了财务报表
观察参数而被分类为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              中关于公允价值和敏感性的披露是否恰当的反映了
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为 0.0034%。考虑金额的重要                贵集团面临的风险。
性,且估值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
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 和附注十、(c)。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61238341_A02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贵集团在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过程中,发起设立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对结构化主体控制与否的判断相
 了很多不同的结构化主体,比如银行理财产品、基金、   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信托计划等。贵集团需要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
 可变回报及两者的联系等,判断对每个结构化主体是否   我们抽样检查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分析贵集团是否
 存在控制,从而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有义务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的风险,审阅了贵集团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
 贵集团在逐一分析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时需要考   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动性的分析,评估了贵集团对
 虑诸多因素,包括每个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贵集团   其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和结论。我们还重点
 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获取   检查了贵集团是否对其发起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
 的管理业绩报酬、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   动性支持、信用增级等情况,贵集团与结构化主体
 的报酬或承担的损失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形   之间交易的公允性等,对管理层作出的是否控制结
 成控制与否的结论,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考   构化主体的判断作出评估。
 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们
 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最后,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对未纳入合并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7 和附注六、45。       性。
     四、其他信息
     贵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61238341_A02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
          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8)审字第61238341_A02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
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 珺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成杰
                                                                   2018 年 3 月 28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353,703          381,620       353,544        381,49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        44,754          232,630        42,525        230,394
  贵金属                                 40,352           22,720        40,352         22,720
  拆出资金                      3       148,816          126,305       152,278        130,2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24,196            7,791         24,073          7,791
  衍生金融资产                  5         4,513            4,950          4,508          4,9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91,441           67,000         91,441         67,000
  应收利息                      7        28,576           25,339         28,057         24,87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1,980,818        1,751,644      1,982,212      1,750,693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56,364           55,56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414,547          425,131        409,885        423,37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344,617          257,500        345,317        258,2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514,576          627,678        514,576        627,678
  长期股权投资                 13             -                -          4,410          3,369
  固定资产                     14        14,929           14,228         12,244         11,977
  无形资产                     15         1,092              950          1,085
  商誉                         16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7,596            5,622          7,361          5,348
  其他资产                     18        16,072           12,093         14,043         11,220
资产总计                              4,088,243        4,020,042      4,029,192      3,963,519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2,500        187,000        232,500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577,447        830,354        579,031      834,288
  拆入资金                     22       106,798         95,501         61,592       48,879
  衍生金融负债                  5         6,552          4,368          6,552        4,36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45,581         41,195         45,581       41,195
  吸收存款                     24     2,272,665      2,120,887      2,271,881    2,119,882
  应付职工薪酬                 25         8,412          7,776          8,242        7,631
  应交税费                     26         4,932          4,501          4,905        4,352
  应付利息                     27        40,206         33,576         39,780       33,174
  预计负债                     28           317            415            317
  应付债券                     29       445,396        412,500        442,596      409,700
  其他负债                     30        42,001         30,901         33,857       24,177
负债合计                             3,782,807       3,768,974      3,726,834    3,715,061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1         52,489          46,679       52,48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32         35,108          29,947       35,108         29,947
  资本公积                    33         53,533          33,365       53,533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43         (1,845)            509       (1,769)
  盈余公积                    34         21,054          17,951       21,054         17,951
  一般准备                    34         52,257          51,447       51,442         50,633
  未分配利润                             92,164          70,557       90,501         69,405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04,760         250,455      302,358        248,458
 少数股东权益                               676             613            -              -
股东权益合计                            305,436         251,068      302,358       248,4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088,243      4,020,042      4,029,192      3,963,519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60,343     143,450       157,548       141,436
  利息支出                             (99,393)    (78,162)      (97,392)      (76,837)
  利息净收入                   36       60,950      65,288        60,156        64,59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025      29,932        32,932        29,14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251)     (1,820)       (2,228)       (1,8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30,774      28,112        30,704        27,333
  投资损失                     38         (212)       (246)         (213)         (2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39       (2,726)        213        (2,728)
  汇兑净收益                             2,464         338         2,379
  其他业务收入                             494         332           189
  入                                       106           -            47             -
  营业收入合计                          91,850      94,037        90,534        92,422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025)     (2,885)       (1,006)       (2,853)
  业务及管理费                 40      (29,317)    (27,057)      (28,970)      (26,768)
  资产减值损失                 41      (20,570)    (23,931)      (20,474)      (23,348)
  其他业务成本                            (357)       (227)         (279)         (177)
  营业支出合计                         (51,269)    (54,100)      (50,729)      (53,146)
营业利润                                40,581      39,937        39,805        39,276
  加:营业外收入                           168         328           160
  减:营业外支出                          (103)        (85)         (102)          (85)
利润总额                                40,646      40,180        39,863        39,472
  减:所得税费用               42       (9,035)     (9,792)       (8,830)       (9,603)
净利润                                  31,611      30,388        31,033        29,869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1,611      30,388        31,033        29,869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1,545      30,329        31,033        29,869
  少数股东损益                              66          59             -             -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六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2,354)     (3,420)     (2,247)     (3,442)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负债的变动                           63      (23)        63          (23)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30)     (3,430)     (2,310)     (3,419)
       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7)         3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3      (2,354)     (3,420)     (2,247)     (3,442)
综合收益总额                               29,257      26,968     28,786      26,42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9,191      26,909     28,786      26,4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          59          -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4      0.6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63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509      17,951     51,447       70,557     250,455        613     251,06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31,545      31,545         66      31,611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2,354)          -          -           -      (2,354)         -      (2,354)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2,354)          -          -      31,545      29,191         66      29,257
   3. 因股权变动引起的股东权
    益变化
    - 普通股股东投入资本                 5,810             -      20,168                -           -          -            -     25,978           -     25,97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         5,161           -                -           -          -            -      5,161           -      5,161
 小计                                    5,810         5,161      20,168                -           -          -            -     31,139           -     31,139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3,103          -        (3,103)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810          (810)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4,575)    (4,575)         (3)     (4,578)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450)    (1,450)          -      (1,450)
 小计                                        -             -           -                -      3,103        810       (9,938)     (6,025)        (3)     (6,028)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2,489        35,108      53,533           (1,845)    21,054     52,257       92,164     304,760        676     305,436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9        14,964       40,271       64,320     223,493        554    224,04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30,329      30,329         59     30,388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20)           -             -           -      (3,420)         -     (3,420)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20)           -             -      30,329      26,909         59     26,968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      9,982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1,176       (11,176)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     (1,060)
 小计                                    -             -            -                 -      2,987       11,176       (24,092)    (9,929)         -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509     17,951       51,447        70,557    250,455        613    251,068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张金良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478        17,951     50,633       69,405         248,45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31,033          31,033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2,247)            -          -           -          (2,247)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2,247)            -          -      31,033          28,786
   3. 因股权变动引起的股东权
    益变化
   - 普通股股东投入资本                  5,810             -        20,168               -             -          -            -         25,97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         5,161             -               -             -          -            -          5,161
 小计                                    5,810         5,161        20,168               -             -          -            -         31,139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3,103          -        (3,103)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809          (809)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4,575)         (4,575)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450)         (1,450)
 小计                                        -             -             -               -        3,103        809       (9,937)         (6,025)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2,489        35,108        53,533          (1,769)      21,054     51,442       90,501         302,358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0         14,964           40,271        62,814         221,97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29,869          29,869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42)             -                -            -          (3,442)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42)             -                -       29,869          26,427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0,362        (10,362)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小计                                      -               -            -              -          2,987           10,362        (23,278)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478         17,951           50,633         69,405        248,458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张金良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151,778      127,044    151,999        126,96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      289,288          -        290,98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1,297       35,196     12,713         15,44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45,500      172,160     45,500        172,20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净减少额                               83,795            -     83,766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18,283            -     17,517              -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96,051      164,498    193,118        161,971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884          747        8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87,060          -         87,0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4,382            -      4,38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22       17,011     12,265         14,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192      893,004    522,144        869,927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48,736)   (297,953)   (251,082)      (297,9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净减少额                              (252,907)          -    (255,257)             -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2,386)    (16,110)     (2,368)       (16,10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
    加额                                             -     (35,257)          -        (35,228)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24,247)          -        (22,248)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76,285)    (65,626)    (74,396)       (64,6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57)    (14,195)    (14,549)       (14,0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795)    (15,284)    (17,382)       (14,9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4,442)          -     (24,44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17,720)          -        (17,720)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896)    (17,397)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09)    (39,536)    (30,573)       (38,5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913)   (543,325)   (670,049)      (521,328)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      (142,721)    349,679    (147,905)      348,599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66,967       470,303     766,959           470,294
  收取的现金股利                               6             5          13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收到的现金净额                          634            212            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7,607       470,520     766,978           470,4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0,800)      (890,635)   (747,753)         (889,016)
  投资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      (1,0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489)        (3,210)     (2,183)           (1,5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5,289)      (893,845)   (750,977)         (890,563)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18       (423,325)     16,001          (420,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                      25,978              -      25,978                -
  发行优先股收到的现金净额                     -          9,982           -            9,98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38,058        202,440      38,058          202,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036       212,422       64,036          212,422
  偿付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8,724)       (11,350)    (18,612)          (11,238)
  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6,028)        (9,938)     (6,025)           (9,9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52)       (21,288)    (24,637)         (21,1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284       191,134      39,399           191,246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17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65)     2,055     (2,328)           1,7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3,584)       119,543   (94,833)          121,523
加:1 月 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147,923       241,507   147,860           242,693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60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1992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北京开始营业。本行于2010年8月和2013年12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持有B0007H1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1743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本行及子公司(详见附注六、13(a))(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
     其他金融业务。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
     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在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另外,本行
     在香港、韩国首尔和欧洲卢森堡分别设有分行。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3月28日决议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会计科目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及本集团于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   记账本位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注明外,均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万元。本集团中国内地
     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
     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主体所持有的权利去
     影响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主体为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判断本集团
     是否对某个主体拥有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目前可实现或可转换的潜在表决权以及其
     他合同安排的影响。子公司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
     控制停止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
     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
     值,并包括由或有对价协议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取得的可辨认资
     产、承担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直接计入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有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会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其与本集
     团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在本行的财务状况表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投资成本需根据或有对价协议的变更导致支付对价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包括企业
     合并相关费用,该等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本行以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损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期限短的存放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外币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
      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外币计价,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货币性证券,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
      差额和该等证券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
      额计入利润表,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
      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非
      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中的“汇兑收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
      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
      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股东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    金融工具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下列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及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
      -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
      -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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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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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或
      -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
          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
          理人员报告;或
      -   包含一种或多种嵌入式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式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工具
          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或者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
          拆。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且初始确认时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及可供出售
      类,也未被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当前会计年度或前两个会计年度内,在投资到期之前,本集团将超过不重大金额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则本集团不能将任何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发行人信用状况的严重恶化或行业法定要求引起的出售或重分类等有限的情况下除
      外。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集团未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并将其归类为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
          融资产;
      -   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或
      -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本集团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初始确认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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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
      其他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非衍生金融
      负债。
7.2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即于买卖交易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7.3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公允价值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对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表;本集团有权收取的本类别的权益工具分派的股利也计入损益
      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股东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
      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损益表。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券利息,以及本集团有权收取的本类别权益工具分派
      的股利均计入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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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将活跃市场
      中的现行出价或现行要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及被其他市场交易者普遍使用
      的估值技术等。
      本集团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
      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
      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采用相同金融工具当前市场
      的可观察到的交易价格来测试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7.5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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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在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
          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本集团会综合考虑
          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或
      -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 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集团采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个别方式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个别方式评估
      其减值损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或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该贷款或应收款项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可能无法确定导致减值的单一事件,但本集团可以通过若干事件所产生的综合影
      响确定该金融资产是否出现减值。
      短期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
      未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计算有抵押的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会反映收回抵押品可能产
      生的现金流量减去取得及出售抵押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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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1) 贷款和应收款项(续)
      组合方式
      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
      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
      收款项。以组合方式评估时,贷款和应收款项将根据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分类及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该组贷款或应收款项虽无法辨认其中的单笔贷款或应
      收款项的现金流量在减少,但根据已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贷款或
      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以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合的减值
      损失。该方法使用对违约概率和历史损失经验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减值损失;并根据反映
      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必须经过个别方式评估。如个别方式评估中没有任何
      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或不能可靠地计量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影
      响,则将其归类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
      失。此评估涵盖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但有待日后才能个别确认已出现减值的贷
      款。
      评估组合减值损失的因素包括:
      -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
      -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
      -   当前经济及信用环境,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对目前环境下固有损失的判断。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的时间由管理层结合经营环境及历史经验确定。
      当可根据客观证据对金融资产组合中的个别资产确定其减值时,这些资产将会从该金融
      资产组合中剔除。按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资产不包括按个别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且已经
      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
      本集团定期审阅和评估所有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变动及其
      引起的损失准备的变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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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1) 贷款和应收款项(续)
      贷款和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当采取法律手段和其他必要的追偿措施后仍未能收回贷款或应收款项,在完成所有必要
      审批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本集团将对该等贷款或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时冲减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已核销的贷款或应收款项在期后收回时,收回的金额冲减当期减值准
      备支出。
      重组贷款是指本集团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以至无法按照原贷款条款如期还款而与其酌
      情重新确定贷款条款的贷款项目。如果条件允许,本集团将力求重组贷款而不是取得担
      保物的所有权。这可能会涉及展期还款和达成新的贷款条件。一旦对条款进行重新协
      商,贷款将不再被视为逾期。管理层继续对重组贷款进行审阅,以确保其符合所有条件
      并且未来付款很可能发生。该贷款继续以单项或组合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采用初始实际
      利率进行计量其减值准备。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
      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利润表。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利润表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券,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利润表中的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利润表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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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7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上的公开市场报价中取得(包括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等),
      或使用估值技术确定(例如: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对场外交易的
      衍生工具作出了信用风险估值调整,以反映交易对手和集团自身的信用风险。有关调整
      根据每一个交易对手未来预期敞口、违约率等确定。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衍生金融工
      具作为资产反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则作为负债反映。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是交易价格(即所收到或给付对价的公允
      价值)。当对比可观察到的当前市场交易中相同金融工具(未经调整或重新打包)的价格、
      或运用某种所有变量均来自可观察市场的估值方法得出的公允价值可以证明该衍生金融
      工具的交易价格不是其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在交易当日确认损益。
7.8   优先股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
      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按照与含权益成分的可转
      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优先股,按照
      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
      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的,按赎回
      价格冲减权益。
7.9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负债组成部分体现了支付固定本息义务,被
      分类为负债并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未嵌入可转换期权的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计算其公允价
      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组成部分体现了将负债转换
      成普通股的嵌入期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整体发行所得与其负债组成部分的差额计
      入所有者权益。所有直接的交易费用按照负债和权益组成部分占发行所得的比例分摊。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按转换的股数与股票面值计算的金额转换为股本,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组成部分的账面余额与上述股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中股本
      溢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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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10 金融工具的抵消
      当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该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进行
      结算,或同时结清资产和负债时,金融资产和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
      示。
8     贵金属
      与本集团交易活动无关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两者的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与本集团交易活动有关的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和后续计量,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不予确认,支付款项作为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按照摊
      余成本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并按适用的会计政策计量。收到的资金在资
      产负债表内作为负债列示,并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相应确认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1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
      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
      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
      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
      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
      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
      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
      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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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
     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
     期损益。
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飞行设备和在建工程。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或认定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因取得该
     固定资产而直接产生的费用。对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目的而进行评估的固定资产,
     本集团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修理维护费用均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利润表中的
     “业务及管理费”。
     固定资产根据其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其预计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
     情况做出调整。
     固定资产出售或报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入利润表中的
     “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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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固定资产(续)
11.1 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和其他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
     净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分别为: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年)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30 -35                      3       2.8 -3.2
     电子设备                             3 -5                   3 -5     19.0 -32.3
     其他                                5 -10                   3 -5      9.5 -19.4
11.2 飞行设备
     飞行设备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
     飞行设备根据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照25年的预计使用年限(扣除购买时已
     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其预计净残值率为15%。
1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或安装的资产,以成本计价。成本包括设备原价、建筑成本、 安装
     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
     折旧。
12   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
     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
     赁。
12.1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
     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2 融资租赁租出资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
     和作为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
     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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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租赁(续)
12.2 融资租赁租出资产(续)
     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集
     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减值的因素发生
     变化,使得未担保余值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本集团拥有和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整体改制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本集团
     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按预计使用年限
     平均摊销,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
     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扣除累计摊销以及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
     示,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当期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0 -50
     计算机软件
     其他                                                              5 -10
14   商誉
     本集团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期末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后 (附
     注六、16)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15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
     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取得日之相关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与该资产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低者。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初始
     确认及后续重新评估的减值损失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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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对下列资产进行审阅,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
     的迹象,主要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商誉;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
     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
     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的,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估
     计,本集团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选择恰当
     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
     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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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
     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收益
     期内平均摊销。
18   职工薪酬
18.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础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
     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
     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
     计量。
18.2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
     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8.3 离职后福利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
     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
     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如有) 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8.4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
     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
         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
         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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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财务担保、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19.1 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是指由发出人 (“担保人”) 根据债务工具的条款支付指定款项,以补偿担保受
     益人 (“持有人”) 因某一特定债务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而产生的损失。如果本集团向客
     户作出财务担保,担保的公允价值 (即已收取的担保费) 初始确认为递延收入,作为其他
     负债列示。递延收入在担保期内摊销并于利润表中确认为作出财务担保的收入。此外,
     当担保持有人可能根据这项担保向本集团提出申索、并且向本集团提出的申索金额预期
     会高于其他负债中该担保相应的账面值 (即初始确认金额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则按照
     附注三、19.2所述确认预计负债。
19.2 其他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
     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计数
     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
     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
     为或有负债。
20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
     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为该等资产的
     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委托资金”) ,并由
     本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 。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
     款及相关委托资金的风险及回报,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
     外项目,而且并未就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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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21.1 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利
     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异按实
     际利率基准计算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实际利
     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的期间 (如适用) 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该金
     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会在考虑金融工具的所
     有合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或收取
     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和所有其他溢价或折价。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按照计算相关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
     计算利息收入。
21.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本集团对收取的导致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的收入或承诺费进行
     递延。如果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21.3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2   支出确认
22.1 利息支出
     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在相
     应期间予以确认。
22.2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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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
     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
     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
     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
     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
     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
    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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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所得税(续)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
     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
     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
     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债务。
25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
     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6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
     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27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以供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对于不符合任何用来确定报告分部的量化条件的分部予以合
     并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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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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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8   其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和5月分别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合
     并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为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和减值提供了新的指引。本集
     团于2018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分类及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债务工具投资按照主体管理其的业务模式及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损益三类;对权益工具的投资需要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若初
     始不可撤销地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则其他综合收益不会循环计入损
     益。
     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反映了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主体持有该项金融资产是仅为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还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
     标。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适用,那么该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其他”,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关键
     因素主要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
     键管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旨在识别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额之利息的
     支付。 如果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或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的
     双重目的,那么本集团将评估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进行
     该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若合同条款引发了与基
     本借贷安排不符的风险或波动敞口,则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
     减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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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8   其他(续)
     减值(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根据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本集团区分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纳入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
       模型计算,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
       备;
     -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纳入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模型计算,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纳入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三
       模型计算,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
       备。
     对于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减
     值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该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反映了:
     -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 货币时间价值;
     - 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
       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并不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然而,本集团考虑信用损
     失发生的风险或概率应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使
     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
     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
     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例如: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   前瞻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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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8   其他(续)
     影响
     本集团将调整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来体现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影响,但不对比较数据进行重述。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2018年1月1日
     的股东权益将减少2.87%,主要是由于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致。
四、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
     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
     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
     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受会计估计和判断影响的主要领域列示如下。未来的实际结果可
     能与下述的会计估计和判断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1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定期审阅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评估其是否
     出现减值损失,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
     示单项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
     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相关金融资产组合中债务人的还款状况出现负面变动的可观
     察数据,或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引起组合内资产违约等事项。
     个别方式评估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金额为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净减少额。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上述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
     金额是根据与该金融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并根据反
     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管理层定期审
     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小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跌。在确定公允
     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持续下跌时需要进行判断。在进行判断时,本集团会考虑债务工具
     投资的历史市场波动记录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属行业表现等因素。
2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可提供报价的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采用市场的最新交易信息,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
     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建立了一套工作流程,以确保由符合专业资格
     的人员开发估值技术,并由独立于开发人员的人员负责公允价值的验证和审阅工作。估
     值技术在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值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本集团制定的
     估值模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集团特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估值模型
     使用的部分信息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 (例如信用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相关系数等) 。本
     集团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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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评价某金融资产是否符合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
     件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如果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某项投资至到期日
     的判断发生偏差,可能会导致整个投资组合被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
     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准备。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
     务影响。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集团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
     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
     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
     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
     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
     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5   非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定期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
     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
     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6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确定将计入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
     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
     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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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7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的判断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涉及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分析判断是否对这些结构化主体存在
     控制,以确定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
     综合考虑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间接享有权利而拥有的
     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
     本集团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包括各种形式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决策者薪酬,
     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其他利益,例如直接投资收益、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
     的报酬和可能承担的损失、与结构化主体进行交易取得的可变回报等。在分析判断是否
     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不仅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合同安排的实质,还考虑是
     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本集团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损失的情况。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重新
     评估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
五、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费及税率如下:
      (a)   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缴。主要增值税率为 6%、17%。
      (b)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1% -7%计缴。
      (c)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d)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本行及国内子公司所得税率为 25%,香港子
            公司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际”)所得税率为 16.5%,欧洲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光银欧洲”)所得税率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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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5,584        6,667           5,578             6,660
     存放中央银行
     – 法定存款准备金       (a)     306,762      303,772         306,632           303,660
     – 超额存款准备金       (b)      37,035       66,255          37,012            66,247
     – 外汇风险准备金       (c)         880        1,433             880             1,433
     – 财政性存款                     3,442        3,493           3,442             3,493
     小计                            348,119      374,953         347,966           374,833
     合计                            353,703      381,620         353,544           381,493
     注:
     (a) 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本行
         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于本年末为: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                             14.5%                 15.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                                 5.0%                 5.0%
         上述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的人
         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
     (b)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于人行主要用于资金清算用途。
     (c) 外汇风险准备金为本集团按相关规定向人行缴存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于2017年12月
         31日外汇风险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0% (2016年12月31日: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35,201      224,635         33,883     223,134
     – 其他金融机构                      321          278            321         278
     小计                              35,522      224,913         34,204     223,412
     存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9,264       7,754          8,353       7,019
     合计                              44,786      232,667         42,557     230,431
     减:减值准备               19         (32)        (37)           (32)         (37)
     账面价值                          44,754      232,630         42,525     230,3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拆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23,175     10,874      23,175         10,874
     – 其他金融机构                 109,455     97,520     111,456        101,221
     小计                            132,630    108,394     134,631        112,095
     拆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16,200     17,914          16,424     17,914
     – 其他金融机构                       -          -           1,237        208
     小计                             16,200     17,914          17,661     18,122
     合计                            148,830    126,308     152,292        130,217
     减:减值准备           19           (14)        (3)            (14)        (3)
     账面价值                        148,816    126,305     152,278        130,2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性债务工具                 (a)      24,185       7,743       24,062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b)
       资产                                     11           48          11
     合计                                    24,196       7,791       24,073             7,791
     (a)    交易性债务工具
            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行: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政府                            1,110          70        1,110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786       1,793          720             1,793
            –其他机构           (i)         21,020       5,395       21,020             5,395
            小计                             22,916       7,258       22,850             7,258
            中国境外
            –政府                              128           20        128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25           68        125
            –其他机构                        1,016          397        959
            小计                              1,269          485       1,212
            合计                    (ii)     24,185       7,743       24,062             7,743
            上市                   (iii)      2,017         534        1,894
            非上市                           22,168       7,209       22,168             7,209
            合计                             24,185       7,743       24,062             7,743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
                    企业发行的债券。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债务工具中有部分用于定期存款业务的质押,详见附
                    注六、20(a)。
            (iii)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b)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固定利率房贷                                           11
    合计                                                   11
    对于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本集团通过运用利率掉期交易降低相应的利率风险。该
    类贷款本年因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以及所面临的最大信
    用风险敞口均不重大。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317,001               430              (373)
     – 利率期货                             1,633                 8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5,185               109               (73)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413,183             3,906            (6,100)
     – 外汇期权                             5,289                60                (6)
     合计                                  742,291            4,513             (6,552)
                                                        2016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500              1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776            4,950             (4,3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317,001            430            (373)
     – 利率期货                                   912              3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5,185            109              (73)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413,183          3,906           (6,100)
     – 外汇期权                                 5,289             60               (6)
     合计                                      741,570          4,508           (6,552)
                                                         2016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174              -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450          4,949           (4,368)
     注: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的交易量,并不代表风险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资产负债表日尚无用于套期会计中作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30,740                 42,646
        – 其他金融机构                                   60,701                 24,354
    合计                                              91,441                 67,000
     (b)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
        – 政府债券                                       26,984                 21,927
        – 其他债券                                       64,204                 45,073
    小计                                              91,188                 67,000
    银行承兑汇票                                        253                       -
    合计                                              91,441                 67,000
7.   应收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投资利息                          20,839       17,654       20,799      17,651
     应收贷款和垫款利息                     6,521        5,251        6,517       5,249
     应收存放及拆放同业利息                   550        1,875          564       1,890
     应收其他利息                             718          596          229         124
     合计                                  28,628       25,376       28,109      24,914
     减:减值准备                  19            (52)      (37)         (52)        (37)
     账面价值                              28,576       25,339       28,057      24,877
     于2017年12月31日,1年以上应收未收利息人民币0.04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0.04亿元),主要为应收其他利息,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公司贷款和垫款                 1,179,663    1,075,974    1,181,350      1,075,280
         个人贷款和垫款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367,665      290,114      367,623           290,070
         – 个人经营贷款                 125,558      132,376      125,358           132,137
         – 个人消费贷款                  36,165       28,315       36,121            28,302
         – 信用卡                       300,616      212,326      300,616           212,326
         小计                            830,004      663,131      829,718            662,835
         票据贴现                         22,389       56,173       22,345             56,17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2,033,413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4,219)     (11,285)     (14,2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7,019)     (32,349)     (36,996)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51,238)     (43,634)     (51,20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80,818    1,751,644    1,982,212      1,750,693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款项,详见
    附注六、20(a)。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b) 按客户行业分布情况分析(续)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制造业                          241,125      235,514      240,934      235,303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209,223      160,657      209,169      160,642
         房地产业                        142,010      126,717      142,005      126,6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451      95,554       126,396       95,505
         批发和零售业                    109,268      112,165      109,095      112,094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服务业                     91,949       92,260       91,932       92,253
         建筑业                           62,984       62,480       62,880       62,362
         金融业                           49,780       51,275       52,364       51,275
         电力、燃气及水的
           生产和供应业                   42,237       34,201       42,231       34,171
         采矿业                           21,831       28,473       21,831       28,459
         其他                             82,805       76,678       82,513       76,524
    公司贷款和
          垫款合计                      1,179,663    1,075,974    1,181,350    1,075,280
    个人贷款和垫款                   830,004      663,131      829,718      662,835
    票据贴现                          22,389       56,173       22,345       56,172
    发放贷款和
          垫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2,033,413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4,219)     (11,285)     (14,2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7,019)     (32,349)     (36,996)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51,238)     (43,634)     (51,20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80,818    1,751,644    1,982,212    1,750,6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c)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用贷款                          591,866      491,329       594,161          491,292
    保证贷款                          451,380      391,427       450,866          390,920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54,180      695,272       753,816          694,885
        – 质押贷款                       234,630      217,250       234,570          217,19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2,056    1,795,278    2,033,413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4,219)     (11,285)     (14,2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7,019)     (32,349)     (36,996)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51,238)     (43,634)     (51,20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80,818    1,751,644    1,982,212      1,750,693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464        5,852          733          84           12,133
    保证贷款                 5,077        4,891        4,497       1,236           15,701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452        5,263        7,363         716           18,794
        – 质押贷款                488        1,014        1,820          25            3,347
    合计                    16,481      17,020        14,413       2,061           49,975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1%        0.84%        0.71%        0.10%            2.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9       7,051       5,122         522    17,164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6         370    19,301
        – 质押贷款                228       3,951       1,079          21     5,279
    合计                    15,825      20,880      13,883         952    51,540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464       5,852         733           84   12,133
    保证贷款                 5,075       4,882       4,485        1,236   15,678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450       5,263       7,362         716    18,791
        – 质押贷款                488       1,013       1,820          25     3,346
    合计                    16,477      17,010      14,400        2,061   49,948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1%       0.84%        0.71%       0.10%    2.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7       7,029       5,121        522    17,13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5        369    19,299
         – 质押贷款               223       3,951       1,079         21     5,274
         合计                   15,818      20,858      13,881        951    51,508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已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已逾期1天以上 (含1天) 的贷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99,664          9,607        22,785     2,032,056        1.59%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30,768)         (6,251)      (14,219)     (51,238)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968,896          3,356         8,566     1,980,818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6,576           7,290       21,412     1,795,278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91)         (3,758)      (11,285)     (43,63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737,985           3,532       10,127     1,751,6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01,044          9,605        22,764     2,033,413        1.59%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30,745)         (6,251)      (14,205)     (51,201)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970,299          3,354         8,559     1,982,212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5,606          7,287        21,394     1,794,287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65)         (3,758)      (11,27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737,041          3,529        10,123     1,750,693
         注:
         (i) 该部分为尚未逐笔识别为减值的贷款和垫款。这些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以组合
             方式计提。
         (ii) 该部分为有客观依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且已经被识别为有减值损失的贷款和垫
              款:
            -   个别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公司贷款和垫款);或
            -   组合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个人贷款和垫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7年1月1日            (28,591)        (3,758)        (11,285)        (43,634)
           本年计提                 (2,392)        (4,458)        (14,087)        (20,937)
           本年转回                    215              -           1,022           1,237
           本年收回                       -          (638)           (246)           (884)
           折现回拨                       -             -           1,015           1,015
           本年处置                       -             -           5,958           5,958
           本年核销                       -         2,603           3,404           6,007
           2017年12月31日          (30,768)        (6,251)        (14,219)        (51,238)
                                                      2016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6年1月1日            (25,667)        (2,369)        (10,083)        (38,119)
           本年计提                 (2,924)        (3,903)        (15,971)        (22,798)
           本年转回                      -              -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91)        (3,758)        (11,285)        (43,6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7年1月1日              (28,565)        (3,758)          (11,271)        (43,594)
           本年计提                   (2,395)        (4,458)          (14,080)        (20,933)
           本年转回                      215               -            1,022           1,237
           本年收回                        -           (638)             (246)           (884)
           折现回拨                                       -             1,015           1,015
           本年处置                        -              -             5,958           5,958
           本年核销                        -          2,603             3,397           6,000
           2017年12月31日            (30,745)        (6,251)          (14,205)        (51,201)
                                                         2016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6年1月1日              (25,638)        (2,369)          (10,082)        (38,089)
           本年计提                   (2,927)        (3,903)          (15,958)        (22,788)
           本年转回                        -              -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65)        (3,758)          (11,271)        (43,594)
     (g)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19,685               17,3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                                   65,555      64,244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7,826)     (7,175)
     合计                                             57,729      57,069
     减: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其中:个别方式评估                                 (533)       (403)
           组合方式评估                                 (832)     (1,106)
     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                           56,364      55,560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8,401      18,053
     1年至2年(含2年)                                  12,956      12,616
     2年至3年(含3年)                                  10,924      10,462
     3年以上                                          23,274      23,113
     合计                                             65,555      64,2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a)            145,331    237,788     140,669     236,028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b)                899        549         899         549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c)            268,317    186,794     268,317     186,794
    合计                                       414,547    425,131     409,885     423,371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上市                        (d)             17,961     37,391      13,525      35,632
    非上市                                     396,586    387,740     396,360     387,739
    合计                                       414,547    425,131     409,885     423,371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47,624     75,981      47,624      75,981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i)       17,323     51,688      15,964      51,688
        – 其他机构                   (ii)      67,837    101,600      67,490     101,600
    小计                                   132,784    229,269     131,078     229,269
    中国境外
        – 政府                                     65         88          65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340      2,458       2,249       2,170
        – 其他机构                             10,142      5,973       7,277       4,501
    小计                                    12,547      8,519       9,591       6,759
    合计                          (iii)    145,331    237,788     140,669     236,0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续)
    注:
        (i)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债券及同业存单。
        (ii) 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行的债
             券。
        (iii) 于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
              务和衍生交易质押,详见附注六、20(a)。
        (iv) 于2017年12 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准备金额为
             人民币9.52亿元 (2016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7.45亿元) 。
    (b)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成本计量
    年初余额                                            401
    本年增加                                            394                   -
    本年减少                                             (5)                  -
    年末余额                                            790
    减:减值准备                                         (1)                 (1)
    以成本计量小计                   (i)                789
    以公允价值计量                                      110
    账面价值                                            899
    注:
        (i)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无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难以合理计量。该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列示。这些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本集
            团有意在机会合适时将其处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c)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68,317               186,794
    合计                                         268,317               186,794
    (d) 上市债务工具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券。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148,607           145         268,317    417,069
    公允价值                  145,331           110         268,317    413,75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324)          (35)              -     (2,359)
    已计提减值金额               (952)            -               -       (952)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237,897            46         186,794    424,737
    公允价值                  237,788           149         186,794    424,73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636         103               -        739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续)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143,914           145         268,317   412,376
    公允价值                  140,669           110         268,317   409,096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293)           (35)             -    (2,328)
    已计提减值金额               (952)             -              -      (952)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236,124            46         186,794   422,964
    公允价值                  236,028           149         186,794   422,97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649           103               -       752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债券按发行机构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政府                                  257,283       187,965    257,283     187,965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71,603        56,567     72,303      57,267
    -其他机构                    11(a)      11,340         8,576     11,340       8,576
    小计                                   340,226       253,108    340,926     253,808
    中国境外
    -政府                                      166           410        166         410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612         1,353      1,612       1,353
    -其他机构                                2,714         2,741      2,714       2,741
    小计                                     4,492         4,504      4,492       4,504
    合计                         11(b)     344,718       257,612    345,418     258,312
    减:减值准备                  19             (101)      (112)      (101)       (112)
    账面价值                               344,617       257,500    345,317     258,200
    上市                         11(c)       4,708         4,439      4,708       4,439
    非上市                                 339,909       253,061    340,609     253,761
    账面价值                               344,617       257,500    345,317     258,200
    公允价值                               335,894       258,891    336,591     259,588
    (a)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
    行的债券。
    (b) 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和衍生
    交易的质押,详见附注六、20(a)。
    (c)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券。
    (d) 本集团2017年度提前处置了债券面值为人民币6.50亿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占处置
    前总额的0.19%,2016年度未提前处置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2(a)             5,096                150,460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                 12(b)           509,276                476,623
    其他                                               2,326                  2,326
    合计                                             516,698                629,409
    减:减值准备                      19               (2,122)               (1,731)
    账面价值                                         514,576                627,678
    注:
    (a)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b)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主要为购买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
    行的受益权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持有的受益权转让合约与境内同业
    签署远期出售协议(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36亿元)。上述受益权的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相若。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a)              4,410                 3,369
    减: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                                            4,410                 3,3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00                  2,700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379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156                      -
    合计                                                                  4,410                  3,369
    子公司介绍如下:
                                                                                                    经济性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主营业务        或类型
                                                     人民币
                                                     百万元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
          大金融租赁”)                 湖北武汉     3,700        90%          90%    租赁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投资银行
          际”)注(i)                    香港        1,379        100%         100%        业务      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                湖南韶山      150         70%          70%    银行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淮安光大”)            江苏淮安      100         70%          70%    银行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
          洲)(“光银欧洲”) 注(ii)      卢森堡        156        100%         100%    银行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i) 本行于2015年11月9日于香港缴纳注资并成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际”),注册资本为港币6.00亿元,按划缴出资当日的即期汇率0.823655折算,
            约合人民币4.94亿元。于2017年4月25日,本行向光银国际增资港币10.00亿
            元,按划转当日的即期汇率0.884857折算,约合人民币8.85亿元。增资后,光
            银国际注册资本为港币16.00亿元,约合人民币13.79亿元。
        (ii)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光银欧洲”)于2017年7月获欧洲中央银行批
             准并开始运营,注册地为卢森堡。注册资本为欧元2,000万元,按划缴出资当日
             的即期汇率7.78096折算,约合人民币1.56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7年1月1日       11,170       2,266          949           5,731          3,536      23,652
      本年增加              234       1,224          675             460            264       2,857
      其他(转出)/转入         -           -          (18)             (1)             1         (18)
      本年处置                -        (600)           -            (129)           (45)       (774)
      外币折算差额            -        (138)           -              (1)            (3)       (142)
     2017年12月31日      11,404       2,752        1,606           6,060          3,753      25,575
    累计折旧
      2017年1月1日        (2,995)        (50)           -          (3,949)       (2,271)     (9,265)
      本年计提              (349)        (82)           -            (685)         (301)     (1,417)
      本年处置                 -          24            -             121            43         188
      外币折算差额             -           5            -               -             2
     2017年12月31日       (3,344)      (103)            -          (4,513)       (2,527)    (10,487)
    减值准备
      2017年1月1日         (159)           -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
     2017年12月31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7,901       2,649        1,606           1,547          1,226      14,929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244                (75)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17            -         900           5,325          3,420      20,762
      本年增加              53        2,266          52             536            164       3,071
      其他转出               -            -          (3)              -              -          (3)
      本年处置               -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70        2,266         949           5,731          3,536      23,652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30)          -            -          (3,376)       (1,951)     (7,957)
      本年计提             (365)        (50)           -            (692)         (354)     (1,461)
      本年处置                -           -            -             119            34         153
     2016年12月31日      (2,995)        (50)           -          (3,949)       (2,271)     (9,265)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16        2,216         949           1,782          1,265      14,228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注:
   (i)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经营租出的飞行设备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6.49
       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2.16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11,158                  949           5,715           3,513      21,335
      本年增加                  234                  674             453             261       1,622
      其他转出                    -                  (18)              -                -         (18)
      本年处置                    -                    -            (129)             (45)      (174)
      外币折算差额                -                    -                -              (2)         (2)
     2017年12月31日          11,392             1,605              6,039           3,727      22,763
    累计折旧
      2017年1月1日              (2,992)                -           (3,945)        (2,262)     (9,199)
      本年计提                    (348)                -             (682)          (295)     (1,325)
      本年处置                       -                 -              121             42         163
      外币折算差额                   -                 -                -              1
     2017年12月31日             (3,340)                -           (4,506)        (2,514)    (10,360)
                                                                                                   -
    减值准备
      2017年1月1日               (159)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2017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7,893           1,605              1,533           1,213      12,244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244                 (75)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05             900            5,313           3,402     20,720
      本年增加                      53              52              532             159        796
      其他转出                       -              (3)               -                -         (3)
      本年处置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58             949            5,715           3,513     21,335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27)               -           (3,374)        (1,947)     (7,948)
      本年计提                    (365)               -             (689)          (349)     (1,403)
      本年处置                       -                -              118             34         152
     2016年12月31日             (2,992)               -           (3,945)        (2,262)     (9,199)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07             949            1,770           1,251     11,977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于2017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本集团尚未交付使用仍在装修过程中的办公楼,
    账面价值计人民币15.30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90亿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9.52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6.37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38.71% (2016年12
    月31日:54.37%),资金来源于本集团自有资金。
    于2017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计人民币1.48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亿元)
    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在办理产权手续上不会有
    重大成本发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201              2,286         87     2,574
      本年增加                      -                444          2       446
      本年减少                      -                 (3)         -        (3)
     2017年12月31日               201              2,727         89     3,017
    累计摊销
      2017年1月1日                 (95)            (1,492)       (37)   (1,624)
      本年摊销                      (6)              (291)        (4)     (301)
      本年减少                        -                  -          -         -
     2017年12月31日               (101)            (1,783)       (41)   (1,925)
    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100                944         48     1,092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3         84     2,278
      本年增加                      -                348          3       351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6         87     2,574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4)   (1,332)
      本年摊销                      (6)              (284)        (3)     (293)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2)       (37)   (1,624)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4         50       9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续)
    本行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201               2,283        82      2,566
      本年增加                      -                 442         1        443
      本年减少                      -                  (3)        -         (3)
     2017年12月31日               201               2,722        83      3,006
    累计摊销
      2017年1月1日                (95)            (1,491)       (36)    (1,622)
      本年摊销                     (6)              (290)        (3)      (299)
      本年减少                       -                  -          -          -
     2017年12月31日               (101)            (1,781)       (39)   (1,921)
    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100                941         44      1,085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2        79      2,272
      本年增加                      -                 346         3        349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3        82      2,566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3)   (1,331)
      本年摊销                      (6)              (283)        (3)     (292)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1)       (36)   (1,622)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2         46        9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商誉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账面余额                                         6,019                 6,019
    减:减值准备                   19               (4,738)               (4,738)
    账面价值                                        1,281                  1,281
    经人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
    与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协议》(“转
    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国开行将原中国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产、负债、所
    有者权益及原投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转让给本行。转让协议自1999年3月
    18日起生效。本集团对接收的原投行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核定,并将收购成本
    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扣减递延税项后的余额作为商誉处理。
    本行对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本行计算资产组的可回
    收金额时,采用了经管理层批准五年财务预测为基础编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本
    行采用的折现率反映了与相关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于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进一步减值。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85         7,596          22,489          5,6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30,385         7,596          22,489          5,622
    本行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47         7,361          21,394          5,3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29,447         7,361          21,394          5,34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
    本集团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损失/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7年1月1日               4,512            (324)         1,434         5,622
    在利润表中确认               406             687            113         1,206
    在权益中确认                   -             768              -
    2017年12月31日             4,918          1,131           1,547         7,596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损失/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288          (1,408)         2,043         3,923
    在利润表中确认             1,224             (59)          (609)
    在权益中确认                   -           1,143              -         1,143
    2016年12月31日             4,512            (324)         1,434         5,622
    本行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损失/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7年1月1日               4,255            (324)         1,417         5,348
    在利润表中确认               445             685            113         1,243
    在权益中确认                   -             770              -
    2017年12月31日             4,700          1,131           1,530         7,3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续)
    本行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损失/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147          (1,408)        2,026         3,765
    在利润表中确认             1,108             (56)         (609)
    在权益中确认                   -           1,140             -         1,140
    2016年12月31日             4,255            (324)        1,417         5,348
    注:
        (i)    本集团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其他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
               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此外,可用作税
               前抵扣的减值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账面总
               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i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于其变现时须计征税项。
        (iii)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于 2017年12月31日对人民币 277.10亿元(2016年 12月31日:人民币
               206.29亿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金额约人民币
               69.28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1.57亿元),主要是由于这些减值准备所
               对应的资产的核销损失在可预见未来能否取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尚不确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a)      8,127       6,162        8,083           6,111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            (b)      2,088       1,187          213
    长期待摊费用                  (c)      1,223       1,337        1,212           1,322
    抵债资产                      (d)        476         389          476
    其他                          (e)      4,158       3,018        4,059           3,018
    合计                                  16,072      12,093       14,043          11,220
    注:
    (a)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b)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主要为购买飞行设备、办公楼及电子设备的预付款项,无账龄
           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
    (c)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993        1,088         993            1,084
           预付租赁费                       182          197         182
           其他                              48           52          37
           合计                            1,223       1,337        1,212           1,322
    (d)    抵债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的抵债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
    (e)    其他主要为代理理财资产。
    (f)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5.84亿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74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本集团
                                 2017年                                       本年     2017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7)             (2)          7            -         (32)
    拆出资金             3            (3)            (13)          2            -         (14)
    应收利息             7           (37)            (15)          -            -         (52)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43,634)        (20,937)      1,237       12,096     (51,238)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1,509)            (92)          -          236      (1,3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746)           (250)         43            -        (9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12)                -        11            -        (10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731)           (509)        118            -      (2,122)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74)           (105)         59           36        (584)
    合计                         (53,280)        (21,923)      1,477       12,368     (61,358)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119)        (22,798)        687       16,596     (43,63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937)           (572)          -            -      (1,5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6,155)        (24,473)        719       16,629     (53,2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行
                                2017年                                      本年     2017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7)             (2)          7           -         (32)
    拆出资金             3           (3)            (13)          2           -         (14)
    应收利息             7          (37)            (15)          -           -         (52)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43,594)        (20,933)      1,237      12,089     (51,2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746)           (249)         42           -        (9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12)               -         11           -        (10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731)           (509)        118           -      (2,122)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74)           (105)         59          36        (584)
    合计                        (51,731)        (21,826)     1,476       12,125     (59,956)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089)        (22,788)       687       16,596     (43,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5,188)        (23,891)       719       16,629     (51,7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担保物信息
    (a) 用作担保物的资产
    下列资产作为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及衍生交易质押的担保物。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用于回购协议交易:
         - 贴现票据                         8(a)             4,471             7,610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2,395            21,93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38,885             12,950
    小计                                                45,751            42,492
    用于定期存款业务质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a)                 579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93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26,372             30,008
    小计                                                27,044            30,008
    用于衍生交易质押: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4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40               -
    小计                                                      88               -
    用于同业借款质押:
         - 应收融资租赁款                                    1,348
    合计                               注(i)(ii)        74,231            73,389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衍生交易质押和同业借
               款的担保物以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列报。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大部分担保物的剩余担保期限短于12个月。
    (b)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2017年度与同业进行的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
    证券作为抵质押物。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从同业接受的上述抵质押物已到期(2016年12月31日:
    无)。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出售或向外抵押、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证券等
    质押物(2016年12月31日:无)。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条款进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存放款项
    – 银行                          155,111      344,988        155,293     345,059
    – 其他金融机构                  416,005      484,186        417,407     488,049
    小计                             571,116      829,174        572,700     833,108
    中国境外存放款项
    – 银行                            6,331        1,180          6,331        1,180
    合计                             577,447      830,354        579,031     834,288
22.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拆入资金
    – 银行                           61,686       61,386         20,052       14,764
    – 其他金融机构                      404            4              4
    小计                              62,090       61,390         20,056       14,768
    中国境外拆入资金
    – 银行                           44,708       34,111         41,536       34,111
    合计                             106,798       95,501         61,592       48,8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45,581     41,195
    合计                                              45,581     41,195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471      7,610
    证券                                              41,110     33,585
    合计                                              45,581     41,19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吸收存款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活期存款
    – 公司客户                        709,342      628,167       709,346      627,946
    – 个人客户                        176,416      183,856       176,364      183,807
    小计                               885,758      812,023       885,710      811,753
    定期存款
    – 公司客户                        673,652      639,629       673,308      639,254
    – 个人客户                        108,399      115,941       108,011      115,586
    小计                               782,051      755,570       781,319      754,840
    保证金存款
    – 承兑汇票保证金                  166,513      173,385       166,513      173,385
    – 信用证保证金                     14,645        9,980        14,645        9,980
    – 保函保证金                       23,300       20,763        23,300       20,763
    – 其他                             16,434       14,249        16,433       14,247
    小计                               220,892      218,377       220,891      218,375
    其他存款                            91,371      108,027        91,368      108,02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1,980,072   1,893,997      1,979,288   1,892,992
    以公允价值计量
    结构性存款                  (i)
    – 公司客户                        196,313      167,967       196,313      167,967
    – 个人客户                         96,280       58,923        96,280       58,92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292,593      226,890       292,593      226,890
    合计                              2,272,665   2,120,887      2,271,881   2,119,882
    注: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为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结构性存款。2017及2016年度,本集团和本行自身的信用风险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因此上述结构性存款也未发生任何重大的因本集团或本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而
    导致的损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17年                                           2017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5,829         9,313     (9,131)          -      6,011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65       (362)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26         1,681     (1,516)          -        291
    应付住房公积金                   19           701       (681)          -         3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980           493       (366)          -      1,107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658            26        (15)          -        669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63         1,405     (1,277)          -        291
    合计                          7,776     13,984       (13,348)           -     8,412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803     10,642       (10,176)     (4,440)     5,829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36          (336)           -         1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9     (1,540)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4       (635)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808           472       (300)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9         1,267     (1,193)          -        163
    合计                         11,217     15,194       (14,195)     (4,440)     7,7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
                                   2017年                                            2017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5,686         9,103     (8,945)           -      5,844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58       (358)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26          1,675     (1,511)          -        290
    应付住房公积金                     19            697       (677)          -         3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980            491       (363)          -       1,108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658             26        (15)          -         669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61          1,401     (1,271)          -         291
    合计                             7,631        13,751   (13,140)           -       8,242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706        10,462   (10,042)      (4,440)      5,686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26      (326)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6     (1,537)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3       (634)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808            469       (297)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8          1,265     (1,192)          -        161
    合计                            11,119        14,995   (14,043)      (4,440)      7,631
    注:
    (i) 于2016年12月31日,该金额人民币44.40亿元,系与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相关并将根据
    发放计划支付的递延工资和奖金,并在“其他负债”项下列示(附注六、 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及企业年金计划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按
          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供款并计入当期损益。
    (b)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及本行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于资产负债表确认的金额代表
          本年末承诺支付的预计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i)   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明细列示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补充退休福利责任现值                           669
    (ii) 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变动情况如下:
                                                      2017年               2016年
          年初余额                                       658
          - 当前服务成本                                  65
          - 利息成本                                      24
          -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63)
          - 支付供款                                     (15)                    (15)
          年末余额                                       669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于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见附注六、43。
    (iii) 本集团及本行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现率                                       4.50%                   3.75%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5.88%                   5.88%
          预计平均未来寿命                              22.80                   22.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b) 补充退休福利(续)
    (iv) 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末,在保持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假设合理的可能的变化将会导致本
         集团及本行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 (变动100个基点)                            (167)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变动100个基点)                   193                (137)
                                                             2016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 (变动100个基点)                            (163)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变动100个基点)                   187                (133)
         虽然分析没有将未来现金流量表中全部的预期分配计算在内,但可以对应付补充退
         休福利敏感性提供近似假设。
    除以上 (a) 和 (b) 所述外,本集团及本行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福利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
    重大责任。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中并无属于拖欠性质的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2,914         2,741           2,894             2,613
    应交增值税                      1,685         1,416           1,679             1,398
    其他                              333           344             332
    合计                            4,932         4,501           4,905             4,352
27. 应付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吸收存款利息               29,424       26,890          29,407             26,876
    应付债券利息                    3,576        1,731           3,516              1,670
    应付其他利息                    7,206        4,955           6,857              4,628
    合计                           40,206       33,576          39,780             33,174
    除附注七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应付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8. 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预计诉讼损失                                            17
    其他                                                   300
    合计                                                   3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
9.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次级债                          (a)         6,700          6,700           6,700             6,700
    应付一般金融债                      (b)        52,743         32,800          49,943            30,000
    应付二级资本债                      (c)        56,165         16,200          56,165            16,200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d)        25,597              -          25,597                 -
    已发行同业存单                      (e)       284,457        347,067         284,457           347,067
    已发行存款证                        (f)        10,000          6,282          10,000             6,282
    应付中期票据                        (g)         9,734          3,451           9,734             3,451
    合计                                          445,396        412,500         442,596           409,700
    (a) 应付次级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7年6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i)                              6,700                      6,700
           合计                                                          6,700                      6,700
           注:
           (i)    于2012年6月7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人民币67.00亿元,期限为15年期,票
                  面年利率为5.25%。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6月8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
           (ii)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次级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5.49亿元(2016年12月31
                日:人民币69.57亿元)。
    (b) 应付一般金融债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                 -          20,000                -            20,000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浮动利率金融债券   (ii)                 -          10,000                -            10,000
           于2018年6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ii)            2,800           2,800                -                 -
           于2020年2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v)            27,970               -           27,970                 -
           于2020年7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v)             21,973               -           21,973                 -
           合计                                 52,743          32,800           49,943            3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b) 应付一般金融债(续)
    注:
        (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0.00亿
               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0%。
        (i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亿
             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每年根据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
             加基本利差0.95%重定。
        (iii) 于2015年6月16日由光大金融租赁发行的2015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
              民币35.0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其中本行持有人民币7.00亿
              元。
        (iv) 于2017年2月23日发行的2017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
             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
        (v) 于2017年7月21日发行的2017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20.00亿
            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20%。
        (vi)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15.33亿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27.36亿元),本行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
             币487.53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45亿元)。
    (c) 应付二级资本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4年6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        16,200            16,200
    于2027年3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i)       27,976                    -
    于2027年8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i)       11,989                    -
    合计                                               56,165            16,2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c) 应付二级资本债(续)
    注:
        (i)    于2014年6月9日发行的2014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62.00亿元,期
               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6.20%。本集团可选择于2019年6月10日按面值赎回这
               些债券。
        (ii)   于2017年3月2日发行的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元,期
               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60%。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3月6日按面值赎回这
               些债券。
        (iii) 于2017年8月25日发行的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20.00亿元,期
              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70%。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8月29日按面值赎回这
              些债券。
        (iv)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37.41亿元(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168.81亿元)。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发行的6年期固定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                                       25,597               -
    合计                                                   25,597               -
    本集团及本行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如下:
                                      注          负债成份       权益成份        合计
                                                               附注六、3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24,826           5,174      30,000
    直接交易费用                                  (64)            (13)        (77)
    于发行日余额                               24,762           5,161      29,923
    摊销                                          835               -         835
    转股金额                      (iv)              -               -           -
    于2017年12月31日余额                       25,597           5,161      30,75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续)
    注:
        (i)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本行于2017年3月1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300亿元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即自
               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
               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
               2.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
               可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
               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
             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i)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转股价格的计算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格为4.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
              经审阅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31元/股。
        (iv)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有人民币13.70万元光大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
             累计转股股数为32,138股。
        (v) 2017年度,本行未支付可转债利息 (2016年:无)。
    (e) 已发行同业存单
    于 2017 年 度 , 本 行 共发 行 同 业 存 单 304 笔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其 面值 为 人 民 币
    6,866.30亿元(2016年度:人民币7,335.10亿元)。于2017年度到期同业存单面值为人
    民币7,520.20亿元(2016年度:人民币2,482.50亿元)。于2017年12月31日,未到期同
    业存单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04.52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428.60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f)    已发行存款证
           于2017年12月31日,已发行存款证由本行香港分行及首尔分行发行,以摊余成本计
           量。这些已发行存款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g) 应付中期票据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9年9月15日到期的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i)         3,239       3,451
          于2020年3月8日到期的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ii)         3,239           -
          于2020年6月1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iii)        3,256           -
          合计                                                        9,734       3,451
          注:
          (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6年9月8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
                  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00%。
          (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3月1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
                  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50%。
          (i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6月6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
                  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2.09%。
          (iv)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中期票据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96.77亿元(2016年12
               月31日:人民币34.40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其他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代收代付款项                          5,243       4,165         5,243       4,165
    延期支付薪酬                          4,663       4,440         4,663       4,440
    递延收益                    (a)       4,365       2,903         4,365       2,903
    银行借款                    (b)       3,872       2,387             -           -
    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款项                3,294       3,618             -           -
    久悬未取款项                            336         319           336         319
    应付股利                                 20          20            20
    其他                                 20,208      13,049        19,230      12,330
    合计                                 42,001      30,901        33,857      24,177
    注:
           (a) 递延收益主要为递延信用卡收入。
           (b)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借入长期借款,借款期限3年
               至10年,还款方式为每季度还本付息,余额为人民币38.72亿元。于2016年12
               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借入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16亿元;
               本集团子公司光银国际借入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71亿元。
    除附注七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负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股本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7年               2016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9,810             39,810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 股)                         (a)              12,679              6,869
    合计                                                               52,489             46,679
    (a)    根据本行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准,本行于
           2017年12月22日增发581,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全部
           为普通股。本次募集资金港币309.57亿元,折合人民币260.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259.78亿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8.10亿元,计
           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01.68亿元。
    所有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宣派、派付或作出的一切股息或分派
    将享有同等地位。
32. 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优先股(注(a)、(b)、(c)、(d))                                       29,947             29,947
    可转债权益成份                                29(d)                 5,161                  -
    合计                                                               35,108             29,947
    (a) 年末优先股情况表
           发行时间             股息率   发行价格           初始数量     发行金额         转股条件
                                           (人民币          (百万股)       (人民币
                                             元/股)                        百万元)
           光大优1
                                                                                       某些触发事项
           2015-6-19            5.30%         100               200        2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光大优2
                                                                                       某些触发事项
           2016-8-8             3.90%         100               100        1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小计                                                            30,000
           减: 发行费用                                                         (53)
           账面价值                                                        29,9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
        (i)   股息
              在本次优先股发行后的5年内采用相同股息率;
              随后每隔5年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利差确定) ;
              固定利差为该次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
              持不变。
        (ii) 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在依法弥补以往年度亏
              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
              股股东分配股息,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本集团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事件。
        (iii) 股息制动机制
              如本集团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
              股息之前,本集团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iv)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二级资
              本债券持有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v) 强制转股条件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 (或
              以下)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
              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集团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
              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
              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转为A 股普通股。当本
              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中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
              行转股或减记,本集团将无法生存;(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
              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集团将无法生存。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续)
        (vi) 赎回条款
            本次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在任何一个可赎回日(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
            付日),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集团有权全部或部分赎回本
            次优先股,具体赎回期起始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根据市场状况
            确定。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在部
            分赎回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本次优先股以现金
            方式赎回,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c) 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2017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7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300     29,947           -          -          300       29,947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6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200     19,965         100     9,982           300       29,947
    (d)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7年       2016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04,760      250,455
         (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274,813      220,508
         (2) 归属于本行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29,947       29,947
    2. 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676
         (1)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676
         (2) 归属于少数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股本溢价                              31(a)           53,533             33,365
    合计                                                  53,533             33,365
34. 盈余公积及一般准备
    (a) 盈余公积
           于2017年12月31日的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本行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行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
           取。
    (b) 一般准备
           本行通过税后净利润计提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5%。
35. 利润分配
    (a) 本行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31.03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8.09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81元(税前),共计人民币95.01亿
              元。
    (b) 本行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9.87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103.62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0.98元(税前),共计人民币45.75亿
              元。
    (c) 本行于2017年6月6日召开董事会,通过首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6年6月25日,按照首期优先股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10.60亿元(税前)。
    (d)     本行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2017年度光大优2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6年8月11日,按照光大优2票面股息率3.90%计算,每股发放现
              金股息人民币3.9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3.90亿元(税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利息收入                     5,263     5,306      5,261            5,30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4,016     4,610      3,984            4,602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4,688     4,412      4,779            4,498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a)
    – 公司贷款和垫款                       53,463    47,884     53,489           47,823
    – 个人贷款和垫款                       32,365    27,057     32,345           27,035
    – 票据贴现                              1,113     2,761      1,112            2,761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2,729     2,01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315     2,848      2,314            2,848
    投资利息收入                            54,391    46,560     54,264           46,565
    小计                             (b)   160,343   143,450    157,548          141,436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6,695     2,223      6,695            2,22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25,528    19,334     25,631           19,400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3,257     2,082      1,286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25,193    25,867     25,181           25,856
    – 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3,639     4,064      3,630            4,055
    – 结构性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8,513     6,168      8,513            6,253
    – 结构性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4,873     5,352      4,873            5,3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113     1,773      1,113            1,773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582    11,299     20,470           11,187
    小计                             (c)    99,393    78,162     97,392           76,837
    利息净收入                              60,950    65,288     60,156           64,599
    注:
    (a)    2017年度已减值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15亿元(2016年度:人民币
           8.76亿元)。
    (b)    2017年度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603.41亿元
           (2016年度:人民币1,434.47亿元)。
    (c)    2017年度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总额为人民币859.96亿元
           (2016年度:人民币665.24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20,372      14,212     20,372          14,212
    理财服务手续费                          3,400       7,472      3,400           7,472
    代理业务手续费                          2,665       1,854      2,665           1,854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83       1,614      1,683           1,614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604       1,442      1,491           1,443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066         934      1,066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861         828        861
    其他                                    1,374       1,576      1,394
    小计                                   33,025      29,932     32,932          29,14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交易手续费                        1,451       1,320      1,451           1,320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08          97        108
    其他                                      692         403        669
    小计                                    2,251       1,820      2,228           1,8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4      28,112     30,704          27,333
38. 投资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损失                         (169)         (25)     (166)            (3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损失               (197)       (261)      (208)           (261)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净收益                    4             -        4               -
    股利收入                                    6            5        13
    贵金属合约投资收益                        144           35       144
    合计                                     (212)       (246)      (213)           (25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净损失                       (75)     (137)       (73)            (137)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工具净损失                         (14)        (4)        (14)             (4)
    贵金属                                    (1)         1          (1)
    衍生金融工具净(损失)/收益             (2,636)       353      (2,640)
    合计                                  (2,726)        213     (2,728)
40.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职工薪酬费用
    – 职工工资及奖金                    11,007       10,642     10,798           10,462
    – 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             1,681        1,569      1,675            1,566
    – 住房公积金                           701          634        697
    – 职工福利费                           365          336        358
    – 补充退休福利                          89          251         89
    – 其他                               1,836        1,739      1,828            1,734
    小计                                 15,679       15,171     15,445           14,972
    物业及设备支出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2,692        2,558      2,658            2,530
    –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1,335        1,411      1,325            1,403
    – 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418          428        416
    – 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301          293        299
    小计                                  4,746        4,690      4,698            4,652
    其他                                  8,892        7,196      8,827            7,144
    合计                                 29,317       27,057     28,970           26,7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19,700       22,111      19,696           22,101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91          330         39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07          574         207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92          572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1)         102         (11)
   其他                                          191          242         191
   合计                                       20,570        23,931     20,474           23,348
42.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当期所得税                           10,393       10,131     10,225            9,829
          递延所得税               17(b)       (1,206)        (556)     (1,243)           (443)
          以前年度调整             42(b)         (152)         217        (152)
          合计                                  9,035        9,792      8,830            9,603
   (b)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税前利润                             40,646       40,180     39,863           39,472
          法定税率                               25%          25%        25%              2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0,162       10,045      9,966            9,86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            3         -                -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 职工薪酬支出                           4            5          4
          – 资产减值损失                       1,853        1,324      1,853            1,324
          – 其他                                 283           79        275
          小计                                  2,140        1,408      2,132            1,399
          非纳税项目收益
          – 免税收入                (i)       (3,116)      (1,881)    (3,116)          (1,881)
          小计                                  9,187        9,575      8,982            9,386
          以前年度调整                             (152)       217       (152)
          所得税费用                            9,035        9,792      8,830            9,603
          注:
          (i) 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中国国债利息收入及基金分红收入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本年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3,458)          (5,165)    (3,442)   (5,151)
     – 本年重分类至损益的金额                        360              592        362       59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768            1,143        770     1,14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7)              33          -         -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63              (23)        63       (2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354)          (3,420)    (2,247)   (3,442)
    本集团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2              8                  (61)    3,929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430)             33                  (23)    (3,420)
    2017年1月1日余额                        552              41                  (84)      509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2,330)             (87)                63      (2,354)
    2017年12月31日余额                   (1,778)             (46)                (21)    (1,845)
    本行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1               -                 (61)    3,920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419)               -                 (23)    (3,442)
    2017年1月1日余额                        562                -                 (84)      47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2,310)               -                 63      (2,247)
    2017年12月31日余额                   (1,748)               -                 (21)    (1,7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4.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除以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1,545         30,329
    减:本行优先股当年宣告股息                              1,450          1,060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0,095         29,269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4        0.6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2017年          2016年
    年初已发行的普通股                                     46,679         46,679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
    东的当年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0,095         30,329
     加:本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662              -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30,757         30,329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5,220           -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                                        51,899         46,679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59        0.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a)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
    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在应收款项类投资中核算的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和受益权转让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
    投资基金、非保本理财产品及在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核算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这些结构
    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
    发行投资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
    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应收款项类投资              514,576          514,576      627,678       627,6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基金                        235,917         235,917        25,500        25,500
    理财产品                     32,400          32,400       161,294       161,294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4,330            4,330        1,688         1,688
    合计                        787,223          787,223      816,160       816,160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非
    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
    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
    费收入。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以及应收管理手续费而在资产负
    债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重大。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
    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7,378.81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89.03亿
    元)。本集团于2017年1月1日之后发行,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期的非保本
    理财产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3,056.71亿元(2016年度:人民币7,718.68亿元)。
    2017年度,本集团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为人民币34.00亿元(2016年度:人民币74.72亿元)。
    理财产品主体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目的,向本集团及其他银行同业提出短期资金需求。
    本集团无合同义务为其提供融资。在通过内部风险评估后,本集团方会按市场规则与
    其进行拆借交易。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未合并理财产品主体提供的融资交
    易的余额为人民币160.00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本集团提供此类融资反映在
        “拆出资金”科目中。上述这些融资交易的最大损失敞口与账面价值相若。2017年
    度,本集团从上述融资交易中取得的利息收入金额不重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
    此外,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设立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中
    持有权益,相关信息参见注释六、46。2017年度,本集团自上述结构化主体中获取
    的收益不重大。
    (c)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部分投资的
    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等。本集团对发行及管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供本金保证承诺。本
    集团将理财的投资和相应资金,按照有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分别于对应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中列示。当本集团拥有对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的权利,可以通过参与相关活
    动而享有重大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可变回报时,本集团对
    此类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具有控制权。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目的信
    托计划。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将全部或
    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让
    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向投
    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投资,
    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
    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本集
    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
    民币2.65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投资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已转让的
    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1.27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于2017年12月
    31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5.50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续)
   收益权转让
   本集团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给特殊目的的信托计划,再由投资者受让信托计划的份额。
   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
   项资产。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集团面临的风险
   水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劣后级信托投资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
   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9.57亿元
   (2016年12月31日:65.93亿元),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5.37亿元(2016年
   12月31日:29.83亿元)。
47.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融资管理以及经济资本管理三个方面。其中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资本管理的重点。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指引计算资本充足率。本集团资
   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部分。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风险
   的能力。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是在满足法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面临的风
   险状况,参考国际先进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本集团经营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足率目
   标。
   本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扩张情况、风险变动趋势等因素采用情景模拟、压力测试
   等方法预测、规划和管理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于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监会提交所需
   信息。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
    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满足相关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0%。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于2018年
    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的子银行或分行也需要直接受到当地银行监
    管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有所不同。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算,风险权重根据每一项资产、交易对手
    的信用、市场及其他相关的风险确定,并考虑合格抵押和担保的影响。表外敞口也采用
    了相同的方法计算,同时针对其或有损失的特性进行了调整。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
    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之
    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根据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根据基本指标法计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资本充足率(续)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年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本集团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                                        275,302          221,001
      实收资本                                           52,489           46,679
      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综合收益可
    计入部分                                         56,849            33,874
      盈余公积                                           21,054            17,951
      一般风险准备                                       52,257            51,447
      未分配利润                                         92,164            70,55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9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2,276)           (2,125)
      商誉                                               (1,281)           (1,281)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992)             (844)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所
    得税资产                                                (3)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73,026          218,876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29,997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29,947            29,94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5
    一级资本净额                                        303,038           248,873
    二级资本                                             82,486            39,007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62,865            22,9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9,498            16,01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3
    总资本净额                                          385,524           287,880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856,800         2,665,03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             8.21%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1%             9.34%
    资本充足率                                          13.49%            10.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净利润                                31,611       30,388      31,033      29,869
    加:资产减值损失                      20,570       23,931      20,474      23,348
            折旧及摊销                         2,136        2,182       2,040       2,122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损失            (45)           8           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726         (213)      2,728        (212)
            投资损失                             212          246         213         255
            债券利息支出                      20,582       11,299      20,470      11,1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的增加          (1,206)        (556)     (1,243)       (4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96,398)    (337,520)   (198,525)   (316,91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22,909)     619,914     (25,103)    599,375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721)     349,679    (147,905)   348,599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47,923      241,507     147,860    242,693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年初余额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93,584)      119,543    (94,833)   121,523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5,584        6,667       5,578      6,66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7,035       66,255      37,012     66,24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7,625      141,711      35,396    139,504
    拆出资金                              67,679       26,874      69,874     30,2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                 147,923      241,507     147,860    242,6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a) 母公司
    本集团的直接和最终母公司分别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
    团”)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102063897J。光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本
    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及余额于附注七(b)(ii)中列示。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i)   关联方信息
              于2016年及2017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                  股东,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无锡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利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嘉兴光大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阳光富尊(深圳)金融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银证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   关联方信息(续)
               于2016年及2017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续):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续)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国际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常春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文资光大文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光大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海运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科技园建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长沙思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石家庄华麟食品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郑州市化工轻工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
             来款项余额如下: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七(a))
             于2017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11     1,597          72      1,680
             利息支出                          (6)     (422)       (514)      (942)
             于2017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          -        100
             应收利息                         6          338         15        3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142          -      3,142
             衍生金融资产                     -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7        9,765      3,596     13,63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50         5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216,784        900    217,684
             其他资产                         -           67          1         68
             合计                           283      230,196      4,563    235,0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        1,524      1,181      2,705
             衍生金融负债                     -            -          1
             吸收存款                       245        7,578     17,278     25,101
             应付利息                         2          162        241        405
             其他负债                         -            -          2
             合计                           247        9,264     18,703     28,214
             于2017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投资于本集团发起的结
               构化主体份额                     -       138           -       1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续)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
             来款项余额如下(续):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七(a))
             于2016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701           27        728
             利息支出                       (8)     (1,289)        (676)    (1,973)
             于2016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应收利息                       2          593           2         597
             发放贷款和垫款                 -        5,142           -       5,142
             衍生金融资产                   -            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0        3,000           -       3,1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950         95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96,460          60     196,520
             合计                         192      205,196        1,012    206,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        8,434        1,204      9,638
             衍生金融负债                   -            -            1
             吸收存款                     460        9,308       12,477     22,245
             应付利息                       -          109          317        426
             其他负债                       -            4            -
             合计                         460       17,855       13,999     32,314
             于2016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对光大集团应付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利息约人
             民币1.80亿元的担保义务尚未解除(2016年12月31日:1.80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注
         册资本为2,000亿美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为中投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代表中投公司依法独立行使对本行的权利和义务。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09329615。汇金
         公司的职能经国务院授权,进行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汇金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汇金公司的联营和合营企业
         间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买卖债券、进行货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算等。这
         些交易按银行业务的正常程序并按市场价格进行。
         本集团发行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可转债、同业存单以及存款证为不记名债券并
         可于二级市场交易,本集团并无有关这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于资产负债表日持
         有本集团的上述债券金额的资料。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2017年         2016年
         利息收入                                               3,905       7,140
         利息支出                                              (5,488)     (5,98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续)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6,300     71,096
         拆出资金                                              9,983     14,5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54
         衍生金融资产                                       1,320         2,0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049        10,210
         应收利息                                           1,727         4,355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840        48,964
         持有至到期投资                                    29,293        13,60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3,917       111,896
         其他资产                                             82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8,385       256,275
         拆入资金                                          36,655        33,821
         衍生金融负债                                       1,9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397        15,627
         吸收存款                                          19,238        13,271
         应付利息                                           1,140         1,643
         其他负债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d) 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017年          201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31         20,116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等关键管理人员2017年12月31日的薪酬总额尚未最
         终确定,但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键管理人员贷款                                      13,594         14,034
     (e)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5,585        3.48%          7,868        5.48%
         利息支出                    (6,430)       6.47%         (7,954)      10.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e)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续)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余额      占比       交易余额      占比
         重大表内项目如下: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6,300     14.08%       71,096    30.56%
         拆出资金                          9,983      6.71%       14,523    11.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54      1.88%          651     8.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149     18.75%       10,210    15.24%
         应收利息                          2,086      7.30%        4,952    19.54%
         应收款项类投资                  231,601     45.01%      308,416    49.14%
         发放贷款和垫款                    5,025      0.25%        5,483     0.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478     11.94%       52,154    12.2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9,343      8.51%       14,551     5.65%
         衍生金融资产                      1,321     29.27%        2,042    41.25%
         其他资产                            893      5.56%          570     4.7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91,090     15.77%      265,913    32.02%
         拆入资金                         36,655     34.32%       33,821    35.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397      7.45%       15,627    37.93%
         吸收存款                         44,339      1.95%       35,516     1.67%
         衍生金融负债                      1,996     30.46%          974    22.30%
         应付利息                          1,545      3.84%        2,069     6.16%
         其他负债                              6      0.01%            5     0.02%
         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                          180   97.30%          180    97.30%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本
     集团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是提供给本
     集团管理层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
     报告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和政府机关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贸易融
     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
     担保服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服
     务、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等。
     金融市场业务
     该分部经营本集团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于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同
     业投资、债券投资和买卖、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金融市场业务分部亦
     包括代客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代客外汇买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水平进行
     管理,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工具及相关收益。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方交
     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息收入”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
     生的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
     部的项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余
     额和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
                                                                2017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21,022     24,043        15,885            -      60,950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14,598    (11,210)       (3,388)           -           -
           利息净收入                     35,620     12,833        12,497           -       60,95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160     22,598         2,016           -       30,774
           投资收益/(损失)                     -          2          (220)          6         (212)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          -        (2,726)          -       (2,726)
           汇兑净收益                        227         91         2,146           -        2,464
           其他业务收入                      433         39            22           -
           其他收益                          106          -             -            -         106
           营业收入合计                   42,546     35,563        13,735           6       91,850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454)       (408)        (163)           -      (1,025)
           业务及管理费                  (12,524)    (14,960)      (1,833)           -     (29,317)
           资产减值损失                  (13,802)     (6,163)        (605)           -     (20,570)
           其他业务成本                     (170)          -          (87)        (100)       (357)
           营业支出合计                  (26,950)    (21,531)       (2,688)       (100)     (51,269)
         营业利润                         15,596     14,032        11,047         (94)      40,581
           加:营业外收入                     47          9             -         112
           减:营业外支出                    (44)         -             -         (59)        (103)
         分部利润总额                     15,599     14,041        11,047          (41)     40,646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956)     (1,044)        (136)           -       (2,136)
         –资本性支出                      2,635       1,652          202            -       4,489
                                                            2017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536,604    993,822     1,547,255       1,685     4,079,366
         分部负债                      1,917,280    533,771     1,329,807       1,929     3,782,78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本集团
                                                                2016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7,357     18,266        29,665           -      65,288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17,015     (5,936)      (11,079)          -           -
           利息净收入                     34,372     12,330       18,586           -       65,2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810     16,957        4,345           -       28,112
           投资收益/(损失)                     -         21         (272)          5         (24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13           -
           汇兑净收益/(损失)                 786        105         (553)          -
           其他业务收入                      280         34           18           -
           营业收入合计                   42,248     29,447       22,337           5       94,037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288)       (929)        (668)          -       (2,885)
           业务及管理费                  (12,084)    (13,143)      (1,830)          -      (27,057)
           资产减值损失                  (17,806)     (5,031)      (1,094)          -      (23,931)
           其他业务成本                     (146)          -          (17)        (64)        (227)
           营业支出合计                  (31,324)    (19,103)      (3,609)        (64)     (54,100)
         营业利润                         10,924     10,344       18,728         (59)      39,937
           加:营业外收入                    140         32            -         156
           减:营业外支出                    (27)         -            -         (58)         (85)
         分部利润总额                     11,037     10,376       18,728          39       40,180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1,011)     (1,036)        (135)          -       (2,182)
         –资本性支出                      2,348        757          105            -       3,210
                                                            2016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434,132    813,671     1,764,652        684     4,013,139
         分部负债                      1,726,670    493,530     1,546,910      1,844     3,768,95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分部资产、负债和总资产及总负债调节:
                                                           2017年          2016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部资产                                       4,079,366        4,013,139
         商誉                                 16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7,596            5,622
         资产合计                                       4,088,243        4,020,042
         分部负债                                       3,782,787        3,768,954
         应付股利                             30               20
         负债合计                                       3,782,807        3,768,974
     (b) 地区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经营,分行遍布全国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湖
         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韶山市、江苏省淮安市、香港及卢森堡设立子公司。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列报地区信息时,非流动
         资产是以资产所在地为基准归集;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地为基准归
         集。各地区的划分如下:
         –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淮安光大服务的地区:上海、南京、杭州、
            苏州、宁波、无锡;
         –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海
            口;
         –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
            岛、烟台;
         –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光大金融租赁及韶山光大服务的地区:郑州、
            太原、长沙、武汉、合肥、南昌;
         –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宁、
            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兰州、银川及拉萨;
         –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黑龙江、长春、沈阳、大连;
         – “境外”是指本行及子公司服务的地区:香港、首尔、卢森堡;及
         – “总行”是指本集团总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b) 地区信息(续)
                                                                                         营业收入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2017年                            13,963       13,043    29,847    12,757            8,772       8,636      3,745    1,087   91,850
         2016年                            15,385       13,567    28,780    12,905            9,444       8,824      4,494     638    94,037
                                                                                      非流动资产注((i))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2017年12月31日                     2,496          901     5,466     3,730            1,158       1,261        920      89    16,021
         2016年12月31日                     2,617          970     4,914     3,388            1,202       1,067        966      54    15,178
         注:
         (i) 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本集团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
     本集团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计
     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
     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重检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内
     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a)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而使
         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
         形式的担保。
         信贷业务
         董事会拟定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战略及可接受的总体风险水平,并对本
         集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定期评估,提出
         完善本集团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意见。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
         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风险管理
         制度和业务细则,建立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标准,对各
         类风险进行管理,保证本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风
         险政策相符。
         本集团业务条线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
         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
         审计责任,具体如下:
         -   公司业务部、小微金融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等业务条线部门按照本集团风险管
             理制度规定与流程开展对公、零售信贷业务。业务条线部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
             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存续期内独
             立进行全过程管控,对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   本集团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授信
             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
             审核把关责任。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政策技术-审查审批-贷中贷后-清
             收保全”的基本流程确定部门职能定位,其中风险管理部负责本集团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统筹,牵头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基本政策,牵头制定授
             信基本制度和流程,牵头制定覆盖信贷业务的总体投向政策;信贷审批部负责
             一般风险对公、同业授信业务及集团客户授信限额审查审批工作的整体规划和
             归口管理,并负责超分行授信审批权限和总行本部统一管理的授信项目审批。
             对公、同业及集团客户的授信审批机构独立于业务条线部门,确保授信审批的
             独立性;授信管理部负责对公信贷业务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控制和管理
             信贷业务关键风险环节、指导全行放款审核操作;零售业务部负责零售信贷业
             务的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零售业务部内设独立于业务发展的处
             室,确保授信风险管理的独立性;资产保全部负责本集团不良资产的清收处
             置、抵债资产的处置管理等。
         -   本集团审计监察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本集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按照有效制衡的原
         则,将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
         制。
         对于公司信贷业务,本集团制定了信贷投向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了行业组合
         限额并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本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覆盖授信
         调查、审查审批、发放与支付、授信后管理等关键环节。本集团在授信调查环
         节,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信贷业务债项评级并完成授信调查报告;审查审批
         环节,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信贷业
         务均须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与支付环节,设立独立责任部门负责授信放款
         审核,按照“实贷实付”管理原则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后管理环
         节,本集团对已放款授信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对任何可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造成
         影响的负面事件立即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对于个人信贷业务,本集团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离、贷抵(贷款经办与抵押登
         记)分离和人档(贷款经办与档案保管)分离”的作业流程,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在
         贷前环节,加强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工作,客户经理受理个人信贷业务时需要对
         信贷申请人收入、信用记录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在审查审批环节,按照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客户经理的报批材
         料和建议提交贷款审批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本集团对个人贷款进行贷后监控,
         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款出现逾
         期,本集团将根据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开展催收工作。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
         常、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后三类被视为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当一项或
         多项事件发生证明客观减值证据存在,并可能出现损失时,该贷款被界定为已减
         值贷款和垫款。已减值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将视情况以组合或个别方式评
         估。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
         资产的质量。
         贷款和垫款的五个类别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响的因素。
         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金融市场业务
         本集团根据交易产品、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在地理区域设定信用额度,通过系
         统实时监控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并会定期重检及调整信用额度。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本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
             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于本年末就上述信贷业务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
             口已在附注十二(a)中披露。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金融市场业务(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7年12月31日
                                                          存 / 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买入返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售金融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22,785         714         16         -       1,565         316
               减值准备               (14,219)       (533)       (16)        -        (949)       (138)
               小计                     8,566        181           -         -        616         178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9,607           -          -         -            -     1,179
               减值准备                (6,251)          -          -         -            -       (90)
               小计                     3,356           -          -         -            -     1,089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16,321            2          -         -        640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2,419        113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2,707          -        350          -            -           -
               总额                   21,447         115        350          -         640            -
               减值准备               (4,267)        (28)         -          -        (160)           -
               小计                   17,180          87        350          -        480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978,217      56,900 193,250       91,441   1,298,907     50,133
               减值准备               (26,501)       (804)    (30)           -      (2,067)      (390)
               小计                 1,951,716      56,096    193,220    91,441   1,296,840     49,743
             合计                   1,980,818      56,364    193,570    91,441   1,297,936     51,0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金融市场业务(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存 / 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买入返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售金融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21,412            501         16         -       4,074         279
                 减值准备               (11,285)          (403)       (16)        -      (1,092)       (106)
                 小计                   10,127             98           -         -       2,982         173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7,290              -          -         -           -       1,216
                 减值准备                (3,758)             -          -         -           -         (94)
                 小计                     3,532              -          -         -           -       1,122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15,352             71           -         -           -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3,083            44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6,656            98        350          -           1            -
                 总额                   25,091             213       350          -           1            -
                 减值准备               (4,519)           (139)        -          -            -           -
                 小计                   20,572             74        350          -           1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741,485         56,355 358,609       67,000   1,316,614      38,528
                 减值准备               (24,072)          (967)    (24)           -      (1,497)       (394)
                 小计                 1,717,413         55,388    358,585    67,000   1,315,117      38,134
             合计                     1,751,644         55,560    358,935    67,000   1,318,100      39,429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 其他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其他资产中的代理理财资产、其他应
                收款项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
         本集团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董事会承担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
         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市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审核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关于
         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以及可以承受市场风险水平的有关建议。本集
         团业务经营和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绝大部分集中于资金业务。金融市场部负
         责开展资金投资与自营交易业务。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进行银行账户下的利率风
         险和汇率风险日常监控与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市场风险管理基本政策
         和程序,以及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
         本集团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
         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户包括本集团拟
         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
         户包括除交易账户以外的业务。本集团主要通过敏感度指标、情景分析和外汇敞
         口分析计量监测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通过敏感性缺口分析、压力测试和有效久
         期分析计量和监控非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
         敏感度指标分析是以总体敏感度额度及每个档期敏感度额度控制,按照不同期限
         分档计算利率风险。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设定的各种可能情景的发生概率,研究多
         种因素同时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
         外汇敞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外汇敞口主要来源于
         银行表内外业务中的货币错配。
         敏感性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
         所有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照利率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以匡算未
         来资产和负债现金流的缺口。
         压力测试的结果是采用市场变量的压力变动,对一系列前瞻性的情景进行评估,以
         测量对损益的影响。
         有效久期分析是对不同的时段运用不同的权重,根据在特定的利率变化情况下,假
         设金融工具市场价值的实际百分比变化,来设计各时段风险权重,从而更好地反映
         利率的变动所导致的银行资产和负债经济价值的非线性变化。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商业银行业务的重新定价风险和资金交易头寸的
         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
         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
         率而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
         利率的变动而变化。
         资产负债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利率风险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在计量和管理
         风险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各档期利率敏感性重定价缺口以及利率变动对本集团
         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净利
         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潜在负面影响。
         交易性利率风险
         交易性风险主要来自资金业务的投资组合。其利率风险是通过久期分析监控。此
         外,本集团还采用辅助方法计算其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敏感度以公允价值因利
         率变动100个基点(1%)的相应变动表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8%      353,703      15,235      338,468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39%       44,754           -       44,754              -            -           -
             拆出资金                       3.39%      148,816           -       77,947         70,459          4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1%       91,441           -       91,441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44%    1,980,818      28,755    1,597,817        328,240       23,815       2,191
             应收融资租赁款                 4.69%       56,364         265       55,775             17          307           -
             投资(注(2))                    4.13%    1,297,936       1,890      352,130        158,508      693,726      91,682
             其他                                -     114,411     111,004            -              -            -       3,407
             总资产                         4.00%    4,088,243     157,149    2,558,332        557,224      718,258      97,2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10%       232,500           -        9,500        223,0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03%       577,447           -      509,851         67,596            -            -
             拆入资金                       2.70%       106,798           6       72,046         34,7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68%        45,581           -       44,177          1,404            -            -
             吸收存款                       1.93%     2,272,665       3,504    1,850,016        305,381      113,757
             应付债券                       4.01%      445,396            -     233,425          92,685        56,421      62,865
             其他                               -      102,420       90,308       9,534           2,108           469
             总负债                         2.68%     3,782,807      93,818    2,728,549        726,920      170,647       62,873
             资产负债缺口                   1.32%      305,436       63,331    (170,217)       (169,696)     547,611       34,40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9%      381,620      14,831      366,789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86%      232,630           -      166,543         66,087            -             -
               拆出资金                       3.20%      126,305           -       41,249         84,646          4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       67,000           -       65,000          2,000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7%    1,751,644      23,124    1,359,000        350,397       15,924         3,199
               应收融资租赁款                 3.99%       55,560          44       54,023            749           89
               投资(注(2))                    4.03%    1,318,100       1,862      237,364        424,925      562,974        90,975
               其他                                -      87,183      84,166        2,073            810          134             -
               总资产                         3.92%    4,020,042     124,027    2,292,041        929,614      579,531        94,8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0%       187,000           -       22,000         165,0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85%       830,354           -      678,441         151,913            -           -
             拆入资金                       2.45%        95,501          23       57,029          38,4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3%        41,195           -       40,448             747            -           -
             吸收存款                       1.98%     2,120,887       6,824    1,581,014         327,249      205,798
             应付债券                       3.27%      412,500            -     106,911          276,090         6,599     22,900
             其他                               -       81,537       73,439       6,549              996           553          -
             总负债                         2.33%     3,768,974      80,286    2,492,392         960,444      212,950      22,902
             资产负债缺口                   1.59%       251,068      43,741     (200,351)        (30,830)     366,581      71,9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
                价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注:
                (1) 实际利率是指利息收入/支出除以平均生息资产/付息负债的比率。
                (2)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利率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
                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7年12月31日假定利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减少人民币36.37亿元(2016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
                币24.42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45.06亿元(2016年12月31日:减少人
                民币52.57亿元);利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6.52亿元
                (2016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24.48亿元),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46.94亿
                元(2016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4.3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
                的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
                价按年化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以
                下假设: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
                     工具;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
                     年度内的利率变动;
                –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
                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的
         风险。本集团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
         应负债匹配来管理外汇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47,639           5,624           440     353,70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32,776          7,882          4,096       44,754
         拆出资金                       110,803         32,973          5,040      148,8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441              -              -       91,441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95,655         51,288         33,875    1,980,818
         应收融资租赁款                  55,282          1,082              -       56,364
         投资(注(i))                  1,263,076         28,442          6,418    1,297,936
         其他资产                       108,692          5,064            655      114,411
         总资产                       3,905,364        132,355         50,524    4,088,24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2,500               -              -    232,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577,173            103            171      577,447
         拆入资金                        44,478         41,967         20,353      106,7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581              -              -       45,581
         吸收存款                     2,143,894        107,276         21,495    2,272,665
         应付债券                       425,697         16,801          2,898      445,396
         其他负债                        95,820          5,411          1,189      102,420
         总负债                       3,565,143        171,558         46,106    3,782,807
         净头寸                         340,221         (39,203)        4,418     305,436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750,286         41,829          8,497     800,612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46,269)        45,861         (1,612)      (2,0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76,515           4,606            499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217,010          12,734          2,886      232,630
         拆出资金                       108,790          14,987          2,528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83,451          45,396         22,797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54,833             727              -       55,560
         投资(注(i))                  1,295,605          20,138          2,357    1,318,100
         其他资产                        83,825           2,470            888       87,183
         总资产                       3,887,029         101,058         31,955    4,020,04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829,623             677             54      830,354
         拆入资金                        55,207          30,650          9,644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              -       41,195
         吸收存款                     2,031,212          72,528         17,147    2,120,887
         应付债券                       405,481           5,049          1,970      412,500
         其他负债                        75,911           4,210          1,416       81,537
         总负债                       3,625,629         113,114         30,231    3,768,974
         净头寸                         261,400          (12,056)        1,724     251,068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76,940          19,249          5,928     702,117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15,445)        14,656          1,462         67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注:
         (i)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净额。
         本集团大部分的业务以人民币进行,此外有美元、港币和少量其他外币业务。于
         资产负债表日,主要币种折算汇率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港币折合人民币汇率                         0.8334                   0.8956
         美元折合人民币汇率                         6.5124                   6.9450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在
         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7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0.11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
         币0.06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
         民币0.11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0.0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
         假设:
         –     汇率敏感度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
                100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
                的汇率变动;
         –     美元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团非美元及港币的其他外币
                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
                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
         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
         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中的上市证券承担价格风
         险。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上市证券价格的 5 个基点的潜在波动对本集团
         净资产的影响为人民币 88.51 亿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62 亿元)。对于
         已确认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其减值损失转入利润表。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根据流动
         性风险管理政策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监测,并确保维持适当水平的优质流动性资
         产。
         本集团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担任
         主席,负责按监管要求和审慎原则制定流动性政策。政策目标包括:
          维持稳健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在正常
          经营环境或压力状态下,都能及时满足各类业务的支付义务和流动性需求,有
          效平衡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及
          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做出及时合理的调整,在确保
          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实现银行资金“安全
          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流动性风险
         管理策略,负责对全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缓释管理。并负责日间
         头寸管理与预测,保持适当水平的流动性储备。遇有重大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
         化时须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
         本集团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手
         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
         升全行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
         有效防范市场冲击。
         本集团主要采用流动性缺口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持续做好限额监测及动态调
         控,同时采用不同的情景的压力测试以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应
         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流动性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11,084      42,619               -         -              -             -           -      353,70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13,736          14,739    15,108              -             -         821       44,754
         拆出资金                             -           -          65,773    12,174         70,459           410           -      148,8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91,441         -              -             -           -       91,441
         发放贷款和垫款                  21,518     295,944          57,647   112,607        432,562       488,521     572,019    1,980,818
         应收融资租赁款                     263           1           1,258     2,789         10,990        32,155       8,908       56,364
         投资(*)                          2,983     235,917          23,652     82,275       158,448       702,052      92,609    1,297,936
         其他                            67,144      10,774           3,369     13,879         8,857         6,949       3,439      114,411
         总资产                         403,342     598,991         257,879   238,832        681,316     1,230,087     677,796    4,088,24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6,000      3,500      223,000               -          -    232,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23,571      119,431     266,849        67,596               -          -    577,447
         拆入资金                            -           6       28,853       43,193       34,746               -          -    106,7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41,602        2,575         1,404              -          -     45,581
         吸收存款                            -   1,148,728      156,707     284,619       429,516       253,088           7    2,272,665
         应付债券                            -           -       60,218     144,029        93,010         59,673     88,466     445,396
         其他                                -      32,094       20,596       10,364       17,437         20,677      1,252     102,420
         总负债                              -   1,304,399      433,407     755,129       866,709       333,438      89,725    3,782,807
         净头寸                        403,342    (705,408)    (175,528)    (516,297)    (185,393)      896,649     588,071     305,436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62,872     102,675       390,928         85,756         60     742,29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8,698     72,922                -         -             -             -          -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107,399           31,397    22,904        70,280           300          -      232,630
         拆出资金                              -          -           18,513    22,736        84,646           410          -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1,383     3,617         2,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626    209,601           65,262   118,212       458,974       423,127    442,842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6          -              581     3,467        10,677        32,785      7,934       55,560
         投资(*)                           1,187     25,500           82,826   125,547       425,244       566,894     90,902    1,318,100
         其他                             47,671      7,711            2,099    12,514        13,659         3,514         15       87,183
         总资产                          391,648    423,133          262,061   308,997     1,065,480     1,027,030    541,693    4,020,0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20,000       2,000       165,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85,240      260,340     232,861       151,783           130           -      830,354
         拆入资金                               -           23       24,481      32,548        38,449             -           -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34,686       5,762           747             -           -       41,195
         吸收存款                               -    1,082,376      133,953     266,783       392,789       244,984           2    2,120,887
         应付债券                               -            -       14,322      91,689       276,990         6,599      22,900      412,500
         其他                                   -       29,393       12,748       6,033        15,986        16,848         529       81,537
         总负债                                 -    1,297,032      500,530     637,676     1,041,744       268,561      23,431    3,768,974
         净头寸                           391,648     (873,899)     (238,469)   (328,679)      23,736       758,469     518,262     251,068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90,122       57,065      269,778         32,811           -    449,776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2,500      240,061             -      6,189       3,614        230,258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77,447      584,305      123,574    120,486      270,895         69,350           -           -
         拆入资金                      106,798      111,049            6      29,633      45,191         36,21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581       45,773             -     41,763       2,588           1,422          -           -
         吸收存款                     2,272,665    2,334,012    1,150,012   159,665      289,817        447,494     287,014         10
         应付债券                      445,396      490,928             -     60,400     147,687         97,886      78,428    106,527
         其他金融负债                   55,662       56,343       31,337      14,282         334           2,571      6,389      1,430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736,049    3,862,471    1,304,929   432,418      760,126        885,200     371,831    107,967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67            -          1           (8)            25        49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其中:现金流入                         423,456             -   164,759       97,627        158,994       2,076           -
                    现金流出                        (425,538)           -   (164,784)     (98,886)      (159,862)    (2,006)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2,082)           -        (25)      (1,259)          (868)       7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 (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191,049            -        20,384      2,061       168,604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0,354      838,112     185,240        261,502    235,769       155,458        143            -
         拆入资金                          95,501       96,998          23         24,604     32,904        39,4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41,289            -        34,693      5,836           760           -           -
         吸收存款                       2,120,887    2,188,318    1,082,865       137,719    276,461       411,482     279,788
         应付债券                         412,500      432,330            -        14,560     93,814       281,899       7,080     34,977
         其他金融负债                      43,593       43,771      29,056          8,301      1,263          1,715      2,907        529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731,030    3,831,867    1,297,184       501,763    648,108      1,059,385    289,918     35,509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58             -             -         3              (3)        58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57,306            -        87,299     55,589       213,782        636            -
                    现金流出                          (356,541)           -       (87,112)   (55,112)      (213,685)      (632)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765             -          187        477             97          4            -
         上述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可能与这些金融工具的实际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表外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209,518          621        5,107     215,246
         担保、承兑及
           其他信用承诺             554,075       27,640        3,651     585,366
         合计                       763,593       28,261        8,758     800,612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151,752        1,071        5,654     158,477
         担保、承兑及
           其他信用承诺             519,871       21,320        2,449     543,640
         合计                       671,623       22,391        8,103     702,1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d)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
         的风险。
         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
         告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这套体系覆盖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交易销售、公
         司金融、支付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管理、法律事务、反洗钱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全部支持辅助性活动。该体系的主
         要内容如下:
            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前中后台各司其职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以操作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为核心的、覆盖操作风险管理各个领域的较为完整的
            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所有产品与服务建立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和可追踪的并定期进行重检和
            修订的标准作业流程;
            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损失事件收集、IT系统
            监测等为主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以各分支行、各
            业务及职能条线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为依托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团队;
            针对包括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IT系统故障、挤提、盗抢等各类突发事件
            的应急预案体系和业务持续性方案体系;
            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的全员问责
            制度;及
            以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为基础的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
     (a)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和假设
    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运用了下述主要方法和假设。
        (i)   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报价确定的。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同类上市公司的适用市盈
              率作出估计,并且就发行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ii) 应收款项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利率。
        (iii) 应付债券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利率。
        (iv)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及掉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合
              同汇率之间的差额或根据市场报价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计算所使用的收益率曲线是综合经纪人和汤
              姆森-路透提供的最优报价得出。
     (b) 公允价值数据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款项、贵金属、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投资。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
              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款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与人行利率相若
              的浮动利率定价。因此,这些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可供出售及交易性投资以公允价值列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公允价值已于附注六、11中进行披露。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b) 公允价值数据(续)
        (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吸收存款和应付债
            券。除应付债券外,其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的
            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44,617         257,500        335,894    258,89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45,396         412,500        438,041    409,156
            本行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45,317         258,200        336,591    259,588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42,596         409,700        435,262    406,365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
            如果无法获得相关信息,则参考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或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
            进行估值。估值参数包括市场利率、预期违约率、提前还款率及市场流动性
            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主要基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
            果。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对于没有市场报价的债券,则以基于
            和剩余到期日相匹配的当前收益曲线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
         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
         值。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直
         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察。此层级包括债券及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合
         约。输入参数(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来源是中债、
         彭博和上海清算所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并不是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即不可观察的输
         入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复杂衍生工具合约和
         结构性存款。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使
         用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当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采用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当
         没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须要采用估值技术,比如通过对比其他类似的金融资产、现
         金流折现、期权定价等,采用的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信用点差及汇
         率。当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时,管理层会尽最大的努力尽量准确地估计现金流,折现
         率则参考类似的金融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2,017       22,168              -    24,18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1        1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075             -      4,075
          -利率衍生工具                          8        426             4        4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7,851      127,480              -   145,331
          -基金及其他                    235,917       32,400              -   268,317
          -权益工具                          110            -              -       110
    贵金属                                   -         21              -       21
    合计                             255,903      186,570            15    442,488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92,593              -   292,593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6,179              -     6,179
          -利率衍生工具                          -        370              3       373
    合计                                     -    299,142              3   299,1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48        48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1        398            15        4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1,742      226,046              -   237,78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贵金属                                   -         43              -       43
    合计                              37,926      399,526            63    437,515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894      22,168               -    24,06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1        1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075             -      4,075
           -利率衍生工具                       3           426             4        4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3,415     127,254               -   140,669
           -基金及其他                    235,917      32,400               -   268,317
           -权益工具                          110           -               -       110
         贵金属                                 -           21              -       21
         合计                             251,339     186,344             15    437,698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92,593               -   292,593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6,179             -      6,179
          -利率衍生工具                         --
                                                           370             3        373
                                                 -
         合计                                   -     299,142              3    299,1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48        48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          398            15        4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9,983     226,045               -   236,02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贵金属                                 -           43              -       43
    合计                              36,166     399,525             63    435,754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于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7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7年1月1日                       48            15          63         (26)        (26)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1           (11)        (10)        23
         购买                                 5             -           5          -           -
         出售及结算                         (43)            -         (43)         -           -
         2017年12月31日                     11              4         15          (3)         (3)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与年末资产或负债相
          关的部分
                                              -          (11)         (11)        23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6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6年1月1日                      113            13         126         (20)        (20)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7)            3          (4)        (6)         (6)
         购买                                 5             -           5          -           -
         出售及结算                         (63)           (1)        (64)         -           -
         2016年12月31日                     48            15          63         (26)        (26)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与年末资产或负债相
          关的部分
                                            (6)             3         (3)         (6)         (6)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三层级没有发生重大转入/转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三个
           层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590     331,304               -   335,894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26,090     411,951               -   438,04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70     254,521               -   258,89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09,156               -   409,156
           本行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590     332,001               -   336,59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26,090     409,172               -   435,26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70     255,218               -   259,588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06,365               -   406,3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d) 基于重大不可观察的模型输入计量的公允价值
           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利率衍生金融
           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折现模型。该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假设
           包括折现率和市场价格波动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
           具账面价值不重大,且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
           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也不重大。
十一、 委托贷款业务
       本集团的委托业务中包括接受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委托,以其提供的资金发放委
       托贷款。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不须本集团承担任何信贷风险,本集团只以代理人
       的身份,根据委托方的指示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及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
       费。由于委托资产并不属于本集团的资产,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委托贷款                                        147,268          120,016
       委托贷款资金                                    147,268          120,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承担及或有事项
      (a) 信贷承诺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财务担保。
          本集团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额度。
          本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兑是指本
          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
          会同时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本集团及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 1 年以内                      9,744        10,809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 1 年或以上                   16,714        19,580
          信用卡承诺                                       188,788       128,088
          小计                                             215,246       158,477
          承兑汇票                                         403,717       401,420
          开出保函                                         103,295        81,424
          开出信用证                                        78,169        60,611
          担保                                                 185
          合计                                             800,612       702,117
          上述信贷业务为本集团可能承担的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
          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有关授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使用,上述合同
          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b)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313,101              265,689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
          定,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及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信贷承诺的风险权重由0%
          至100%不等。
     (c) 经营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等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及本行须在
         以下期间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
                                               本集团                             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258           2,319         2,245              2,295
         1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1,981           2,170         1,976              2,157
         2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1,719           1,863         1,717              1,859
         3 年以上 5 年以内(含 5 年)        2,843           2,842         2,841              2,837
         5 年以上                          2,387           2,791         2,386              2,791
         合计                             11,188          11,985        11,165             11,9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d) 资本支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订约但未支付
           购置物业及设备                                    921            1,203
          已授权但未订约
           购置物业及设备                                   1,371           1,260
          合计                                              2,292           2,463
      (e) 承销及兑付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无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为债
          券持有人兑付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未付
          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金额可能
          与兑付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的兑付承
          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兑付承诺                                            8,642         8,30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f)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
      (g)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及索偿总
          额人民币7.19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45亿元)。本集团根据内部律师及外
          部经办律师意见,对所涉案件及纠纷的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六、28)。本
          集团相信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合理并足够的。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集团及本行无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017年              2016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                  (8)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9
  政府补助                                               11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清理睡眠户净收入                                      5
    –清理挂账收入                                          1                   -
    –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
    –风险代理支出                                        (25)               (24)
    –其他净收入                                           5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1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注)                            (46)                (65)
  合计                                                   125
  其中: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19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6
  注: 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以及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
       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
  列示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 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2017年          2016年
  年末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注1)                      51,899           46,6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 2)            30,095           29,269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4            0.63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59            0.63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976           29,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4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            0.62
  注 1: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考虑了可转换公
    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注 2: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扣除本期已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年末净资产                 274,813                  220,50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净资产                 236,027                  212,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095                    29,2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5%                    13.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976                    29,0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0%                    13.72%
5. 杠杆率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计算杠
  杆率并披露相关信息。
  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
  产余额的比率。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 4%。
  本集团的杠杆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本年
  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杠杆率要求。
  (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计
      量的截至本年末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如下: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并表总资产                                                          4,088,243
      并表调整项                                                                  -
      客户资产调整项                                                              -
      衍生产品调整项                                                          4,128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表外项目调整项                                                        608,050
      其他调整项                                                             (2,276)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98,2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杠杆率(续)
  (2) 杠杆率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
       计量的截至本年末的杠杆率及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3,992,54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2,276)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3,990,266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4,513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4,128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8,641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91,188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91,283
       表外项目余额                                                            313,101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294,949)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608,050
       一级资本净额                                                            303,03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98,240
       杠杆率                                                                    6.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
  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 号)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进
  行披露。
  (1) 银行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差异。
  (2)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2017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2,037,18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2,089,785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
            款损失准备金额                                      52,603          a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9,498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4,547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98             c
      持有至到期投资                                        344,617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未扣除部分                                     2,150          d
      无形资产                                                   1,092          e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0          f
      商誉                                                       1,281          g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6          h
    其中: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
                  净递延税资产
      已发行债务证券                                        445,396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62,865              i
      股本                                                   52,489              j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51,688             k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5,161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29,947
      盈余公积                                               21,054             l
      一般风险准备                                           52,257            m
      未分配利润                                             92,164            n
      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489             o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65             p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123             q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
                                                            2017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52,489         j
      留存收益                                              165,475
    盈余公积                                             21,054         l
    一般风险准备                                         52,257        m
    未分配利润                                           92,164        n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56,849
    资本公积                                             53,533
    其他综合收益                                          3,3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9        o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75,302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1,281        g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992       e-f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276
      核心一级资本                                          273,026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9,947
    其中:权益部分                                       29,947
    其中:负债部分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5        p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303,038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62,865      i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6,70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3     q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9,498     b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续)
                                                            2017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82,486
      二级资本                                               82,486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385,524
      总风险加权资产                                      2,856,800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61%
      资本充足率                                            13.49%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2.50%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
    加权资产的比例                                          4.56%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资本充足率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2,248   c+d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
    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7,593     h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3,131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损失准备金额                                            52,603     a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9,498     b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6,7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普通股          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债券
 发行人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标识码                              601818            6818    360013/3600         1218003         1428006        1728003        1728013
 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本管理办法(试
           行)》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本管理办法(试
           行)》过渡期结束
           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 / 集团层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工具类型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
                                                                                                                                                       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           39,810          12,679          29,947           6,700         16,200         28,000         12,000           5,161
   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39,810          12,679          30,000          6,700           16,200         28,000         12,000          30,000
 会计处理                              股本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初始发行日                        2010/8/18    2013/12/20       光大优 1          2012/6/7     2014/6/9     2017/3/2    2017/8/25          2017/3/17
                                                                2015/6/19
                                                                 光大优 2
                                                                 2016/8/8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其中:原到期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7/6/7    2024/6/10      2027/3/2    2027/8/29           2023/3/16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6/8,   2019/6/10,     2022/3/6    2022/8/29   无固定期限及额度
           回日期) 及额度(单位                                                       6,700       16,200        28,000       12,000
           为百万)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派息/分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红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光大优 1 前             5.25%        6.20%        4.60%        4.70%     第一年:0.2%、
                                                               五年 5.30%                                                             第二年:0.5%、
                                                                                                                                      第三年:1.0%、
                                                             光大优 2 前                                                              第四年:1.5%、
                                                               五年 3.90%                                                             第五年:1.8%、
                                                                                                                                        第六年:2.0%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制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完全   有自由裁量    有自由裁量   有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权
              或部分)或强制               权            权                               权           权           权           权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转债发行结束
     发条件                                             触发事件或二级资                                                        之日满六个月后
                                                                       本                                                       的第一个交易日
                                                            工具触发事件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全部转股或部
               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触发事件发生时可                                                                分转股
                                                        全部转股或部分转
                                                        股,二级资本工具
                                                        触发事件发生时全
                                                                   部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初始转股价格为
               价格确定方式                             方案的董事会决议                                                        人民币 4.36 元/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股,当股份和/
                                                        易日本行 A 股普通                                                       或股东权益发生
                                                        股股票交易均价作                                                        变化,转股价格
                                                        为初始强制转股价                                                        将按照募集说明
                                                                       格                                                       书中列示公式进
                                                                                                                                        行调整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工具类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无法生   本行无法生   本行无法生           不适用
          触发点                                                                       存           存           存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部分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不适用
          全额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永久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不适用
          暂时减记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       最后     最后       在存款    在存款人和   在存款人和   在存款人和   在存款人和   在存款人之后,
  高级的工具类型)                                     人、一般    一般债权人   一般债权人   一般债权人   一般债权人     等同于一般债
                                                      债权和二    之后,股权   之后,股权   之后,股权   之后,股权   权,在二级资本
                                                      级资本工    资本、其他   资本、其他   资本、其他   资本、其他     工具、股权资
                                                      具之后,    一级资本工   一级资本工   一级资本工   一级资本工   本、其他一级资
                                                      普通股之    具和混合资   具和混合资   具和混合资   具和混合资   本工具和混合资
                                                            前    本债券之前   本债券之前   本债券之前   本债券之前       本债券之前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含有利率跳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升机制,不
                                                                  含减记和转
                                                                      股条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流动性覆盖率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101.96%               86.56%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250,014.42           352,296.48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的年末数值                    245,201.03           406,997.37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a) 按地区划分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珠江三角洲                                             6,772              9,329
      长江三角洲                                             5,146              6,079
      西部地区                                               5,066              5,556
      总行                                                   4,899              3,333
      环渤海地区                                             4,240              4,740
      中部地区                                               4,127              4,895
      东北地区                                               3,236              1,775
      境外                                                       8
       合计                                                33,494              35,715
   (b) 按期限划分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金或利息已逾期达下列期间的贷款和垫款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7,114               7,099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9,906              13,781
        - 超过 1 年                                         16,474              14,835
       合计                                                 33,494              35,715
       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0.35%              0.40%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0.49%              0.77%
       - 超过 1 年                                           0.81%              0.82%
       合计                                                  1.65%              1.99%
       以上分析指逾期超过 90 天的贷款和垫款总额。有指定还款日期的贷款和垫款在其本金或
       利息逾期时会被分类为已逾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续)
   (c) 已逾期未减值贷款的担保物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有抵质押物涵盖                                   10,131        14,041
       无抵质押物涵盖                                   11,316        11,050
       已逾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1,447        25,091
         其中:抵质押物公允价值覆盖的最大敞口           27,801        26,50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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