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股票代码:601818)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2
第二节 本行简介┈┈┈┈┈┈┈┈┈┈┈┈┈┈┈┈┈┈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7
第四节 本行业务概要┈┈┈┈┈┈┈┈┈┈┈┈┈┈┈┈ 11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3
第七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0
第八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56
第十节 公司治理┈┈┈┈┈┈┈┈┈┈┈┈┈┈┈┈┈┈ 60
第十一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6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66
第十三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67
第十四节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北
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17 年半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赵威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
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章树德董事、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本行 7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7
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四)本行董事长唐双宁、行长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卢
鸿及财会部总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行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八)本报告中“本行”、“公司”、“本公司”、“全行”、“光大银
行”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二、释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一)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央 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投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本报告所涉及的术语均为银行业通用概念,极个别有可能
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的本行产品等专有名词参见本行《2016 年年度
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本行简介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董事会秘书:卢鸿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3636363
传 真:0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投资者专线:010-63636388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金钟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大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登载 A 股半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香港联交所指定的登载 H 股中期报告的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普通股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
(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顾珺、梁成杰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 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 股法律顾问: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十、股票托管机构
A 股普通股、优先股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H 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
十一、优先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5 层,保荐代表人:刘文成、林瑞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保荐代表人:孙蓓、黄永华
持续督导期间:2015 年 7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13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孙毅
持续督导期间:2017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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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期增减(%)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46,334 46,968 -1.35 45,538
利润总额 22,004 21,712 1.34 21,49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6,939 16,439 3.04 16,24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904 16,373 3.24 16,23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99) 314,519 不适用 200,349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1 0.34 0.33 3.03 0.35
稀释每股收益 2 0.32 0.33 -3.03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3 3.03 0.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 6.74 不适用 4.29
本期比上年末
项 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 5.05 4.72 6.99 4.36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 4,033,546 4,020,042 0.34 3,167,710
贷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9.42 1,513,543
贷款减值准备 47,267 43,634 8.33 38,119
负债总额 3,767,371 3,768,974 -0.04 2,943,663
存款余额 2,271,303 2,120,887 7.09 1,993,843
股东权益总额 266,175 251,068 6.02 224,04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265,532 250,455 6.02 223,493
本期比上年同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6 月
期增减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84 0.95 -0.11 个百分点 1.1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 13.76 14.55 -0.79 个百分点 17.3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48 14.69 -1.21 个百分点 17.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净利差 1.32 1.68 -0.36 个百分点 2.03
净利息收益率 1.52 1.88 -0.36 个百分点 2.27
成本收入比 29.34 27.35 +1.99 个百分点 26.53
本期比上年末
项 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58 1.60 -0.02 个百分点 1.61
拨备覆盖率 152.17 152.02 +0.15 个百分点 156.39
贷款拨备率 2.41 2.43 -0.02 个百分点 2.52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
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部
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的相关
规定计算。
本行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宣告发放首期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 10.60 亿元(税前)。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清理睡眠户净损失 (4)
其他非经常性损失 (9)
所得税影响 (1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利润表附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本行股东 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 目
净利润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939 13.76 0.34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904 13.73 0.34 0.32
三、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标准值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52.39 63.18 54.90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82.34 78.81 98.87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56 2.37 2.38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3.96 14.62 11.86
注:以上指标均按监管法人口径计算。
四、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 2012 年 6
月 7 日发布)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1.总资本净额 332,146 324,019 287,880 280,783
1.1 核心一级资本 236,069 233,340 221,001 218,511
1.2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087) (6,329) (2,125) (5,488)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33,982 227,011 218,876 213,023
1.4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29,947 29,997 29,947
1.5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 -
1.6 一级资本净额 263,994 256,958 248,873 242,970
1.7 二级资本 68,152 67,061 39,007 37,813
1.8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 -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625,256 2,568,149 2,490,988 2,435,979
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0,101 10,371 7,757 7,079
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66,292 164,066 166,292 164,066
5.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801,649 2,742,586 2,665,037 2,607,124
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35 8.28 8.21 8.17
7.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 9.37 9.34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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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本充足率 11.86 11.81 10.80 10.77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和光银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
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
本扣减项。
五、杠杆率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修订)》计量的杠杆率为 5.69 %,比 2016 年末上升 0.25 个百分点。
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六、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和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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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行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本行主要工作回顾
(一)推动业务平稳增长,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本行顺应新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合理安排业务发展计划,资
产总量保持平稳;积极调整业务结构,主动压缩同业资产负债规模;
扎实发展基础性存贷款业务,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多措并举拓宽收入来源
本行努力增收节支,提升综合盈利能力。一是强化息差管理,提
升资产收益,控制负债成本;二是信贷资源向综合收益较高的业务倾
斜,业务发展进一步体现效益导向;三是改善收入结构,不断提高中
间业务收入占比。
(三)保持风险管控高压态势,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本行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严控新增不良,积极化解存量风险,资
产质量总体稳定;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强化统一管理和限额考
核,改善流动性指标;加强市场风险监控,高度重视债券投资业务、
同业业务、理财和代销业务、互联网金融等风险治理,严防外部风险
冲击;扎实推进“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专项治理和市
场乱象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
(四)持续夯实管理基础,为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本行加强运营服务管理,重检优化操作与服务流程,提高运营处
理效率,改进客户体验,控制运营成本;强化科技驱动,持续推进核
心系统、业务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业务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人力资源改革,统一员工职位等级体系,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职
务积分晋升机制。
二、本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光大集团的金融全牌照优势。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
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具有金融全牌照优势,为本行与光大集团旗下
各企业的业务联动合作提供了平台,有助于为客户提供跨市场的综合
金融服务方案。
统一的阳光品牌优势。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为
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市
场形象,享有较高美誉度,形成了品牌竞争力。
部分业务的领先优势。本行是最早推出理财业务的银行,在理财
与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投行业务在业界确立了先
发优势,具备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投行服务的能力;电子银行业务以开
放平台为基础,构建开放式服务体系,商业模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
位。
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初步建立了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框架、覆盖各项实质性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推进经济资
本技术平台建设,提升风险量化管理水平。
科技管理及自主研发优势。本行是最早实现数据大集中的商业银
行,安全运维和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近年来搭建了自主
研发平台,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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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一)资产负债保持平稳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 40,335.4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5.04 亿元,增长 0.34%,其中,各项贷款总额 19,644.48 亿元,比
上年末增加 1,691.70 亿元,增长 9.42%。负债总额为 37,673.71 亿元,
比上年末减少 16.03 亿元,下降 0.04%,其中,客户存款余额 22,713.0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04.16 亿元,增长 7.09%。
(二)盈利水平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63.34 亿元,同比减少 6.34 亿
元,下降 1.35%;发生营业支出 243.31 亿元,同比减少 10.19 亿元,
下降 4.02%;实现利润总额 220.04 亿元,同比增加 2.92 亿元,增长
1.34%;实现净利润 169.72 亿元,同比增加 5.04 亿元,增长 3.06%。
(三)结构调整呈现积极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推进资产结构调整,
一是顺应金融去杠杆政策导向,压缩同业业务规模;二是推动银行经
营回归本源,着力发展基础性存贷款业务;三是巩固中间业务,加快
发展信用卡、代理、电子银行、托管等业务,收入来源逐步实现多元
化。
(四)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310.6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59 亿元;不良贷款率 1.58%,比上年末下降 0.02 个百分点;信贷
拨备覆盖率 152.17%,比上年末上升 0.15 个百分点。
(五)资本充足率稳步上升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 11.86%,比上年末上升 1.06 个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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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比上年末上升 0.08 个百分点;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 8.35%,比上年末上升 0.14 个百分点。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增减额
利息净收入 30,383 32,625 (2,24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992 13,898 2,094
其他收入 (41) 445 (486)
业务及管理费 13,593 12,844
税金及附加 543 2,472 (1,929)
资产减值损失 10,030 9,956
其他支出 165 78
营业外收支净额 1 94 (93)
利润总额 22,004 21,712
所得税 5,032 5,244 (212)
净利润 16,972 16,46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6,939 16,439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3.34亿元,同比减少6.34亿元,
下降1.3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为34.52%,同比上升4.93个百
分点;利息净收入占比65.57%,同比下降3.89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营业收入组成部分的占比情况:
单位:%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利息净收入 65.57 69.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4.52 29.59
其他收入 (0.09) 0.95
营业收入合计 100.00 100.00
(三)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303.83亿元,同比减少22.42
亿元,下降6.87%,主要是净利息收益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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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净利差为 1.32%,同比下降 36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
1.52%,同比下降 36 个基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率/成本率 /支出 率/成本率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 1,901,521 41,644 4.42 1,641,799 38,587 4.70
应收融资租赁款 59,454 1,326 4.50 45,150 892 3.95
投资 1,340,057 26,883 4.05 1,020,862 21,304 4.17
存放央行款项 358,869 2,627 1.48 349,651 2,600 1.49
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
384,108 6,219 3.26 406,523 6,227 3.06
融资产
生息资产总额 4,044,009 78,699 3.92 3,463,985 69,610 4.02
利息收入 78,699 69,610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2,169,561 20,216 1.88 2,090,200 21,649 2.07
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
1,047,335 18,118 3.49 788,981 10,554 2.68
项
发行债券 529,118 9,982 3.80 282,143 4,782 3.39
付息负债总额 3,746,014 48,316 2.60 3,161,324 36,985 2.34
利息支出 48,316 36,985
利息净收入 30,383 32,625
净利差 1.32 1.68
净利息收益率 1.52 1.88
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变动
贷款和垫款 5,688 (2,631) 3,057
应收融资租赁款 319 115
投资 6,403 (824) 5,579
存放央行款项 67 (40)
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3) 355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生息资产 11,288 (2,199) 9,089
利息收入变动 9,089
客户存款 739 (2,172) (1,433)
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 4,469 3,095 7,564
发行债券 4,659 541 5,200
付息负债 7,541 3,790 11,331
利息支出变动 11,331
利息净收入 (2,242)
(四)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786.99亿元,同比增加90.89亿元,
增长13.06%,主要是投资和贷款的利息收入增长。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416.44亿元,同比增
加30.57亿元,上升7.92%,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
均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企业贷款 1,154,698 25,702 4.49 1,012,508 24,030 4.75
零售贷款 707,907 15,339 4.37 552,748 12,999 4.70
贴现 38,916 603 3.12 76,543 1,558 4.07
贷款和垫款 1,901,521 41,644 4.42 1,641,799 38,587 4.70
2、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利息收入268.83亿元,同比增加55.79
亿元,增长26.19%,主要是投资规模增加。
3、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收入62.19亿元,同比减少0.08亿元,下降0.13%。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利息支出为483.16亿元,同比增加11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亿元,增长30.64%,主要是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以及发行
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客户存款利息支出202.16亿元,同比减少
14.33亿元,下降6.62%,主要是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同比下降。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
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企业客户存款 1,722,297 16,157 1.89 1,623,362 16,672 2.05
其中:企业活期 662,148 2,230 0.68 533,593 1,650 0.62
企业定期 1,060,149 13,927 2.65 1,089,769 15,022 2.76
零售客户存款 447,264 4,059 1.83 466,838 4,977 2.13
其中:零售活期 161,604 328 0.41 138,825 293 0.42
零售定期 285,660 3,731 2.63 328,013 4,684 2.86
客户存款合计 2,169,561 20,216 1.88 2,090,200 21,649 2.07
2、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181.18 亿元,同比增加 75.64 亿元,增长 71.67%,主要是同业存放、
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99.82 亿元,同比增加 52.00
亿元,增长 108.74%,主要是发行债券平均余额同比增长。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9.92亿元,同比增
加20.94亿元,增长15.07%,主要是银行卡服务手续费、代理业务手
续费收入显著增加,其中,银行卡服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29.86亿
元,增长46.41%;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5.79亿元,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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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6%。
下表列示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948 14,602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903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9,420 6,434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686
理财服务手续费 2,256 3,646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481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61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964
其他 67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6) (7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992 13,898
(七)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为-0.41亿元,同比减少4.86亿元,主
要是公允价值及汇兑损益波动。
下表列示其他收入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1,337)
投资净(损失)/收益 (69)
汇兑净收益/(损失) 1,140 (174)
其他营业收入 225
其他收入合计 (41)
(八)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35.93亿元,同比增加7.49亿元,
增长5.83%。成本收入比为29.34%,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职工薪
酬费用为83.32亿元,同比增加3.37亿元,增长4.22%。
下表列示业务及管理费主要构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职工薪酬费用 8,332 7,995
物业及设备支出 2,330 2,293
其他 2,931 2,556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13,593 12,844
(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0.30亿元,同比增加0.74
亿元,增长0.74%。
下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9,305 9,33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9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61 -
其他 125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0,030 9,956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 50.32 亿元,同比减少 2.12 亿元,
下降 4.04%。
三、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0,335.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04
亿元,增长0.34%,主要是贷款和垫款、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等项目的增长。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贷款减值准备 (47,267) (43,634)
贷款和垫款净额 1,917,181 47.53 1,751,644 43.57
应收融资租赁款 56,392 1.40 55,560 1.3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17,919 2.92 232,630 5.79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345,530 8.57 381,620 9.49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1,246,724 30.91 1,323,093 32.91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1,329 5.98 193,305 4.81
应收利息 27,028 0.67 25,339 0.63
固定资产 14,360 0.36 14,228 0.35
无形资产 905 0.02 950 0.02
商誉 1,281 0.03 1,281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21 0.17 5,622 0.14
其他资产 57,976 1.44 34,770 0.88
资产合计 4,033,546 100.00 4,020,042 100.00
1、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19,644.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91.70 亿 元 , 增 长 9.42% ;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额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占 比
47.53%,比上年末上升3.96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保持平稳,基
础性贷款业务稳步发展,在资产总额中占比有所提高。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1,188,851 60.52 1,075,974 59.93
零售贷款 748,404 38.10 663,131 36.94
贴现 27,193 1.38 56,173 3.13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00.00 1,795,278 100.00
2、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证券以及其他金融资产12,467.24亿元,比
上年末减少763.69亿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30.91%,比上年末下降2.00
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0,804 1.67 7,834 0.59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142 0.17 4,950 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6,871 28.62 425,131 32.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2,405 28.27 257,500 19.46
应收款项类投资 514,502 41.27 627,678 47.45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 1,246,724 100.00 1,323,093 100.00
3、持有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967 0.78 1,861 1.63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693 23.14 54,146 47.53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322 76.08 57,920 50.84
合计 123,982 100.00 113,927 100.00
4、持有面值最大十支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提减值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准备情况
债券 1 4,500 4.01 2037-01-09 -
债券 2 4,430 3.83 2024-01-06 -
债券 3 3,140 3.80 2036-01-25 -
债券 4 2,790 3.43 2021-12-08 -
债券 5 2,720 3.85 2024-01-09 -
债券 6 2,500 4.20 2020-04-17 -
债券 7 2,340 3.95 2031-02-26 -
债券 8 2,000 4.20 2020-05-24 -
债券 9 1,500 4.00 2020-03-09 -
债券 10 1,467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0.60 2027-04-26 -
5、商誉
本集团商誉原值为60.19亿元,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47.38亿
元,账面价值12.81亿元,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6、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或
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二)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7,673.7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6.03
亿元,下降0.04%,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减少。
下表列示本集团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500 5.77 187,000 4.96
客户存款 2,271,303 60.29 2,120,887 56.2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19,366 13.79 830,354 22.03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5,860 3.61 136,696 3.63
衍生金融负债 2,815 0.07 4,368 0.12
应付职工薪酬 7,909 0.21 7,776 0.21
应交税费 4,515 0.12 4,501 0.12
应付利息 34,274 0.91 33,576 0.89
预计负债 291 0.01 415 0.01
应付债券 531,006 14.09 412,500 10.94
其他负债 42,532 1.13 30,901 0.82
负债合计 3,767,371 100.00 3,768,974 100.00
注:客户存款包括指定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下同。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达到22,713.03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1,504.16亿元,增长7.09%。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客户存款 1,774,749 78.14 1,653,200 77.95
其中:企业活期 691,225 30.43 656,760 30.97
企业定期 1,083,524 47.71 996,440 46.98
零售客户存款 376,580 16.58 359,660 16.96
其中:零售活期 185,209 8.15 183,856 8.67
零售定期 191,371 8.43 175,804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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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款 119,974 5.28 108,027 5.09
客户存款总额 2,271,303 100.00 2,120,887 100.00
(三)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2,655.32亿元,比上年末
净增加150.77亿元,增长6.02 %。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下表列示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股本 46,67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29,947
资本公积 33,365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879)
盈余公积 17,951 17,951
一般准备 51,448 51,447
未分配利润 81,860 70,557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65,532 250,455
少数股东权益 643
股东权益合计 266,175 251,068
(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主要是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
承诺、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担保。报告期末,信贷承诺合计
7,283.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2.66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承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186,283 158,477
承兑汇票 374,587 401,420
开出保函 95,957 81,424
开出信用证 71,371 60,611
担保 185
合计 728,383 702,117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2,400.99 亿元。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中,现金流入 3,793.52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533.84 亿元,下降
40.05%;现金流出 6,194.5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012.34 亿元,增
长 94.6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减少,买入返售资产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699.45 亿元。其中,现金流入 4,347.4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08.81 亿元,增长 34.24%,主要是收回投
资增加;现金流出 3,647.96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152.49 亿元,下
降 46.36%,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119.00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4.00 亿元,下降 9.25%,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贷款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信贷行
业结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贷款占比有所下降,民生及公共服务相
关领域的贷款占比有所上升。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243,254 20.46 235,514 21.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8,254 16.68 160,657 14.93
房地产业 148,220 12.47 126,717 11.7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654 9.90 95,554 8.88
批发和零售业 115,869 9.75 112,165 10.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3,410 7.86 92,260 8.57
建筑业 67,658 5.69 62,480 5.81
金融业 55,111 4.63 51,275 4.7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1,314 3.47 34,201 3.18
采矿业 25,729 2.16 28,473 2.65
其他(注) 82,378 6.93 76,678 7.12
企业贷款小计 1,188,851 100.00 1,075,974 1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零售贷款 748,404 663,131
贴现 27,193 56,173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计
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
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等。
(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相对稳定,区域结构趋于均衡。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378,705 19.28 352,631 19.64
珠江三角洲 228,466 11.63 213,533 11.89
环渤海地区 324,117 16.50 298,715 16.64
中部地区 334,844 17.05 303,996 16.93
西部地区 278,979 14.20 260,592 14.52
东北地区 115,931 5.90 109,300 6.09
总行 248,135 12.63 212,336 11.83
境外 55,271 2.81 44,175 2.46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00.00 1,795,278 100.00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本集团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占比 73.07%,信用贷款主要为信
用评级较高的客户。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529,013 26.93 491,329 27.37
保证贷款 457,078 23.27 391,427 21.80
抵押贷款 744,758 37.91 695,272 38.73
质押贷款 233,599 11.89 217,250 12.10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00.00 1,795,278 100.00
(四)前十大贷款客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贷 占贷款总 占资本净 额
名称 行业
款余额 额百分比 百分比
借款人 A 制造业 8,480 0.43 2.56
借款人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48 0.29 1.73
借款人 C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00 0.25 1.45
借款人 D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00 0.24 1.38
借款人 E 房地产业 4,530 0.23 1.36
借款人 F 金融业 3,961 0.20 1.19
借款人 G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50 0.19 1.13
借款人 H 批发和零售业 3,622 0.18 1.09
借款人 I 制造业 3,620 0.18 1.09
借款人 J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50 0.17 0.98
总额 46,361 2.36 13.96
注:1、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百分比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规定计算;
2、前十大贷款客户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不
良贷款额有所上升;同时,贷款总额持续增长,不良率略有下降。报
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 310.6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59 亿元;不良
贷款率 1.58%,比上年末下降 0.02 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 1,868,192 95.10 1,698,723 94.62
关注 65,195 3.32 67,853 3.78
次级 11,115 0.57 11,367 0.63
可疑 14,864 0.75 14,078 0.79
损失 5,082 0.26 3,257 0.18
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00.00 1,795,278 100.00
正常贷款 1,933,387 98.42 1,766,576 98.40
不良贷款 31,061 1.58 28,702 1.60
(六)贷款迁徙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1.06 3.31 4.27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14.10 26.78 30.33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54.84 62.17 86.57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20.69 25.66 24.98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1、重组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占贷款总额 占贷款总额
余额 余额
百分比 百分比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15,999 0.81 17,380 0.97
其中:逾期 90 天以上的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902 0.05 1,240 0.07
2、逾期贷款情况
逾期贷款情况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八)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22,426 72.20 21,412 74.60
零售贷款 8,635 27.80 7,290 25.40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31,061 100.00 28,702 100.00
(九)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长江三角洲、中部地区不良贷款有所减少,珠
江三角洲、环渤海、东北等地区不良贷款有所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091 16.39 6,520 22.72
珠江三角洲 5,377 17.31 4,663 16.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环渤海地区 4,820 15.52 3,666 12.77
中部地区 4,436 14.28 4,654 16.21
西部地区 4,779 15.39 4,599 16.02
东北地区 2,457 7.90 1,259 4.39
总行 4,093 13.18 3,333 11.61
境外 8 0.03 8 0.03
不良贷款总额 31,061 100.00 28,702 100.00
(十)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11,737 37.79 10,310 35.91
批发和零售业 7,095 22.84 8,178 28.49
房地产业 258 0.83 220 0.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1 1.03 220 0.77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71 0.23 77 0.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 0.06 - -
建筑业 850 2.74 392 1.37
采矿业 1,137 3.66 1,177 4.1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 0.14 40 0.1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 0.03 10 0.03
其他(注) 885 2.85 788 2.75
企业贷款小计 22,426 72.20 21,412 74.60
零售贷款 8,635 27.80 7,290 25.40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31,061 100.00 28,702 100.00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业;信息传输、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一)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7,300 23.50 6,425 22.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保证贷款 12,354 39.77 11,546 40.23
抵押贷款 10,222 32.91 9,402 32.76
质押贷款 1,185 3.82 1,329 4.63
不良贷款总额 31,061 100.00 28,702 100.00
(十二)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抵债资产 469
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469
减:减值准备 (18) (17)
抵债资产净值 451
(十三)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金包括为企业贷款、零售贷款和贴现提取的
拨备。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信贷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
损益。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43,634 38,119
本期计提 10,123 22,798
本期转回 (818) (687)
收回已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453
折现回拨(注) (468) (876)
本期核销 (2,036) (5,632)
本期处置 (3,621) (10,835)
期末余额 47,267 43,634
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减值的贷款随其后现值增加的累计利息收入。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
详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相关内容。
七、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按经营地区和业务条线划分为不同的分部进行管理。各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区分部、业务分部之间以基于市场利率厘定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进行
资金借贷,并确认分部间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更多内容参见“财
务报表附注”。
下表列示本集团地区分部、业务分部的经营业绩:
(一)按地区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长江三角洲 6,921 2,572 7,879 2,638
珠江三角洲 4,378 1,237 4,902
环渤海地区 6,546 1,635 6,897 3,131
中部地区 6,610 2,728 6,424 2,787
西部地区 4,382 1,261 4,390 1,080
东北地区 1,958 216 2,358
总行 14,959 11,963 13,794 10,414
境外 580 392 324
合计 46,334 22,004 46,968 21,712
(二)按业务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公司银行业务 21,327 8,404 21,068 6,314
零售银行业务 17,944 7,752 14,091 5,156
金融市场业务 7,013 5,841 11,812 10,171
其他业务 50 7 (3)
合计 46,334 22,004 46,968 21,712
八、其他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30 日 31 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17,919 232,630 -49.31 存放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减少
款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0,804 7,834 165.56 交易性债券增加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外汇掉期业务重估正
衍生金融资产 2,142 4,950 -56.73
值减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7,243 67,000 45.14 买入返售债券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2,405 257,500 36.86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增加
其他资产 57,976 34,770 66.74 持有贵金属规模增加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519,366 830,354 -37.45 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减少
款项
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外汇掉期业务重估负
衍生金融负债 2,815 4,368 -35.55
值减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094 41,195 -65.79 卖出回购证券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 (879) 509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估值损失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应付债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
利息支出 48,316 36,985 30.64
支出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6 704 35.80 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支出增加
投资(损失)/收益 (69) 10 不适用 债券买卖收益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1,337) 459 不适用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净损失增加
收益
汇兑净收益/(损失) 1,140 (174) 不适用 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净收益增加
税金及附加 543 2,472 -78.03 受“营改增”核算方式变化影响,营业税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88) (658) 110.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估值损失
(二)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逾期未偿债务。
(三)应收利息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表内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表内应收利息 25,376 49,321 47,621 27,076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余额 48 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四)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 9,538 6,719 2,819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577 557
九、各业务条线经营业绩情况
(一)公司银行业务
1、对公存贷款业务
本行对公业务围绕增收提质,加强产品间协调配合,提升客户分
层服务能力;加快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集约高效利用信贷资源,对
公业务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
的对公部分)17,853.0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64.60 亿元,增长 7.62%;
对公贷款余额 11,888.5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28.77 亿元,增长
10.49 %。
2、小微金融业务
本行以小微贷款投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营销渠
道建设,积极推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研究开展小微企业在线融资,
不断提升客户融资体验,小微业务增长平稳。报告期末,按照 201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银监会
监管口径,本行小微贷款余额 3,888.1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78.49
亿元,增长 14.03%,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小微贷款客户 25.39
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 4.49 万户。
3、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推进投行业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将原投行业务部和集团客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部合并成立战略客户与投资银行部;积极为客户提供债务融资服务。
报告期内,累计主承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14 只,发行金
额合计 914.11 亿元;服务实体经济,成功发行全国首批“一带一路”
项目建设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光盈一期和光盈二期信贷资
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并购业务营销力度,完成本行首单企业管理层收
购项目。
4、贸易金融业务
本行发挥轻资产优势,不断优化贸金产品结构,实现中间业务收
入的较快增长;加大国际结算业务的营销力度,开展境内外业务联动;
采取灵活的定价方式,拓宽外币资金的来源与运用;推动自贸区业务
发展,搭建全行自贸业务平台;加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和在线供
应链融资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报告期末,表内外贸
易融资余额(不含银行承兑汇票)比上年末增长 20.37%。
(二)零售银行业务
1、对私存款业务
本行围绕客户资金源和资金流,拓展项目领域,扩大产品应用;
强化公私联动、私私联动和渠道联动,打通客户资源共享通道;顺应
市场变化,持续推进棚改拆迁、薪资代发、个人交易资金监管等重点
项目。报告期末,本行对私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私部分)
4,859.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9.56亿元;其中对私核心存款余额
3,018.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0亿元。
2、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围绕个人融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和优质便捷的融
资服务,践行普惠金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坚持分类调控因城
施策;稳健推进小微融资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借助大数据
和互联网技术,创新小额消费融资体验。报告期末,本行个贷余额(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含信用卡贷款)5,006.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8.71亿元,增长11.06%;
其中,消费贷款余额3,723.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0.91亿元;上半
年个贷投放金额1,143.19亿元。
3、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以中高端客户为战略定位,不断深化“阳光财富”品牌内涵,
加快私人银行建设;通过阳光理财和代理业务双轮驱动,搭建开放式
产品平台,满足高端客户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需要;细化客户分层,
配置专属服务,构建差异化的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提供精细化管理,
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报告期末,私人银行客户数 29,520 人,
比上年末增加 1,307 人,增长 4.63%。管理资产总量 2,813.98 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 234.33 亿元,增长 9.08%。
4、银行卡业务
(1)借记卡业务
本行结合监管机构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的要求,积极
探索Ⅰ、Ⅱ、Ⅲ类账户的应用场景,完善系统功能控制;加强借记卡
产品创新,积极拓展借记卡在社保、医保、公共交通、校园、社区等
领域的应用,实现金融与非金融的有机结合。报告期末,借记卡累计
发卡量 6,058 万张,比上年末增加 212 万张。
(2)信用卡业务
本行与优质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发行联名卡产品,打造全消费
场景产品体系;借助互联网资源与大数据技术,实现批量客户引入,
提升获客效率;持续推进“阳光惠生活”APP 升级,上线二维码支付、
优惠券等功能,为客户提供精细化、差异化、体验化移动生活服务。
报告期末,本行累计发卡量 3,969.74 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 373.87
万张;报告期内实现交易金额 7,419.4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4.08%;
时点透支余额(不含在途挂账调整)2,493.84 亿元,同比增长 29.4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80 天以上逾期率 1.11%,风险持续可控;实现营业收入(扣除手续
费支出) 129.70 亿元,同比增长 34.77%。
5、电子银行业务
本行电子银行业务全面快速发展,客户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收入
再创新高,开放式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良好,“阳光银行”、“云缴费”、
“云支付”、“e 点商”、“e 礼财”、“e 容贷”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报告
期末,手机银行客户 3,053.59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362.24 万户;微
信银行关注客户 2,135.38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280.49 万户;对私网
银客户 2,609.75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158.75 万户;电子支付客户
1,892.24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266.38 万户;对公网银客户 37.39 万户,
比上年末增加 1.57 万户;电子银行柜面替代率达 96.25%,居同业前
列。
(三)金融市场业务
1、资金业务
本行主动调整投资品种结构,重点配置政策性金融债等高流动性
资产,压缩货币市场和信用债券投资;积极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
稳健开展同业存单业务;继续扩大黄金租赁规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加强资金业务风险管控,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报告期末,本行自
营债券组合 4,925.50 亿元,占全行总资产的 12.21%,其中,国债、
地方政府债占比 55.50%。
2、同业业务
本行高度重视同业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流动性安全,顺应市场变化
和监管要求,优化产品结构,夯实客户基础,保持适度的业务规模;
持续推进与银行同业在资产、负债方面的业务合作,并大力开拓非银
行金融机构业务;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同业专营管理,确保
合规稳健经营。报告期末,本行同业负债余额 6,552.26 亿元,同业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产余额 8,737.50 亿元。
3、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调整优化理财产品资金端结构,坚持以零售理财业务发展为
核心策略,同时加大对公理财营销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实现资
产标准化新突破;不断丰富理财产品谱系,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财
富管理方案。报告期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 1.26 万亿元,上半年理
财产品累计销售金额 2.34 万亿元。阳光理财项下已到期理财产品全
部正常兑付,未到期理财产品风险状况正常。
4、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围绕“开拓市场、加强创新、提升服务”目标,加大托管产品
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产品创
新;强化风险控制,保证业务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托管产品体系和
业务系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47,086.89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6.23%;资产托管业务收入 8.88 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5.46%。
十、业务创新情况
本行围绕战略转型方向,大力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出银联二
维码支付产品“扫码付”,成为国内首批支持银联二维码支付功能的商
业银行;上线“智能语音系统”,将人工智能技术与 95595 客服系统创
新结合;应用区块链技术,研发推出用于“母亲水窖”公益慈善项目的
区块链公益捐款系统;以金融科技助推跨境贸易金融电子化,上线跨
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成功发行全国首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中
期票据;实现本行首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单笔发行规模位居
市场前列。
十一、信息科技
本行先后完成了互联网信贷管理平台、新一代贵金属交易系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管理系统二期、对公主动负债管理系统、个贷流程管理系统、托
管业务系统、资管综合行政业务估值及信息披露系统等重点系统建
设;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积极开展现
金管理云平台、大数据应用开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网络支付清算
管理平台、自主研发平台、统一测试管理平台建设;发布风险大数据
产品“滤镜”,孵化客服智能语音项目和全终端视频客服项目。报告
期内,本行持续保持安全运营的良好态势,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十二、投资状况分析
(一)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对外股权投资额 42.5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8.85
亿元,增长 26.27%。
(二)重大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万股、%
主要 投资 持股
投资对象 持股数量 报告期损益 合作方
业务 金额 比例
光大金融租赁 武汉 新港建设 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 公
金融租赁 270,000 333,000 90 29,351
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
韶山光大村镇
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
银行股份有限 商业银行 10,500 10,500 70
限公司、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
公司
限公司
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淮安
江苏淮安光大
市双龙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华
村镇银行股份 商业银行 7,000 7,000 70
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梦都烟草包
有限公司
装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
投资银行 16 亿港元 - 100 105 万港元 无
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 银行卡跨行信
9,750 7,500 2.56 380,000其他商业银行等
有限公司 息交换网络
注:1、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均为长期投资;
3、上述重大股权投资均不涉及诉讼。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为本
行日常业务,详见前述相关内容。
(四)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为本
行日常业务,具体情况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十四、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从事金融租赁业务,注册地为湖北
省武汉市,注册资本 37 亿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要围绕水利、环
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和交通运输业开展融资租赁,快速发展飞机租赁
业务,积极探索交通出行领域和医疗健康领域的租赁业务。报告期末,
该公司总资产 661.93 亿元,净资产 55.01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2.94 亿元。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湖南省韶山市,注册资本 1.5 亿元。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
继续立足三农,服务三农和发展小微业务,助推县域经济,探索金融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总资产 9.36 亿元,净资
产 2.02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743 万元。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3 年 2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 1 亿元。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继
续服务三农,拓展小微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
总资产 8.89 亿元,净资产 1.09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349 万元。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 16 亿港元,
已获得证券交易、证券咨询、融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报告期
内,该公司重点开展保荐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配售及企业再融资等
投资银行业务。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36.75 亿港元,净资产 15.32
亿港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05 万港元。
十五、本行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和结构化产品情况
1、本行无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2、本集团享有权益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产品主
要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加强“三道防线”建设,提升
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的有效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资管、同业、
投行等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优化集
团客户授信程序,规范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防范风险的根本举措,积极支持企业转
型升级,扎实做好产业金融;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扩展营销渠道、
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产品服务,做好普惠金融和消费金融;围绕“新
三大战略”、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做
好基建金融;拓展投行化思路,提升资金、产品、渠道整合能力,围
绕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开展综合金融服务。
完善资产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建立健全专职审批人队伍,综合
运用考核机制、督导机制、问责机制,加强资产质量的统筹管理;强
化重点分行不良双控督导和大额风险贷款化解督导,通过调整贷款行
业结构、客户结构、风险缓释结构,从源头控制风险;积极压缩降低
关注类贷款,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严控新增不良贷款,资产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量总体保持稳定。
有关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在央行去杠杆力度持
续加大的市场环境下,坚持以日间流动性安全及监管达标为管理底
线,确保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同时,提前做好
流动性预防安排,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动态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拓展多元化的负债渠道,及时评估潜在风险点,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
增强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有关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三)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市场风险限额指标结构,
强化限额管理,将资金、同业、贵金属、投行及海外分行相关业务统
一纳入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合理设定限额水平;持续优化市场化
业务投资决策机制及风险管理流程;加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研判,
关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之间的相互转化,提升市场风
险管理的主动性;动态监测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限额指标,定期进行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有关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整合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体系的管理资源,重新梳理风险控
制与自我评估工具和评估流程;坚持“层次化管理、突出重点”的总体
原则,强化业务及职能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
及时预警、提示、报告、处置操作风险,严防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
件的发生;持续加大对员工及客户异常资金交易信息的排查力度,充
分发挥突击检查的作用;完善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有关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不断完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重点落实基层机构内控合规措
施;密切跟踪外部法律法规变化,持续完善外部法规库;组织开展本
年度规章制度评估重检,不断优化全行制度环境;定期对全行内控合
规情况进行监测,强化日常内控合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三违
反”专项治理及合规、稽核检查,加大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加强全行兼职合规经理队伍建设,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强化履职监督。
(六)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通过及时监测、有效沟通,对可能
引发声誉风险的事件予以妥善处置,并加强日常员工培训、风险排查
及应急演练等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全员声誉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维护
本行声誉形象。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严重危害本行声誉形象的重大
舆情事件,声誉风险全面可控。
(七)反洗钱管理
本行加快转变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反洗钱集中处理试点工作;积
极推广运用新一代反洗钱系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力度;持
续优化完善反洗钱监控名单系统,强化对高风险客户的管理;及时向
监管部门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数据,配合开展协查工作。
十七、对本行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较为复杂多变的形势,本行坚持稳健经营,业务
规模保持平稳增长,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主要监管指标符合要求,整
体经营状况稳中有进,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可能面临的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经济运行
处在合理区间。与此同时,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
运行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金融风险有所积聚。2017年全国金融
工作会议要求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提出了“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和市场导向”四项原则,部
署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长
远来看,去杠杆和强监管有利于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短期内商业
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业务调整压力。
2、应对措施
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
心,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夯实管理基
础,加快经营转型,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
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要承诺
事项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无新的重要承诺事
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作的持续性
承诺均得到履行,详见本行《2016 年年度报告》。
二、买卖或回购本行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行及子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回购本行任何上市证
券。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况。
六、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
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也未受到其他监管机
构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罚。
七、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八、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九、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授信等日常经营
业务,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正常审查、审批、
交易程序进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
允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本行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共发生应予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 笔,具体
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13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关联法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核定商用房开发
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为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诗地产”)核定 25 亿元商用房开发贷款额度,其中涉及关联
交易金额 25 亿元。瑞诗地产为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法
人,与本行构成关联方。
2、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关联法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核定
7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 50 亿元。本行监事吴
俊豪先生同时担任东方证券董事,该公司与本行构成关联方。
3、2017 年 3 月 3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核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9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 50 亿元。光大证券为
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本行董事长唐双宁先生时任
该公司董事,本行副董事长高云龙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与本
行构成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数据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
交易。
(四)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
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发布公告,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行与
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9.08 亿元,加上新发生
的两笔授信类关联交易 14.24 亿元,合计 23.32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按照上交所规定,属于应当披露
的关联交易。
十、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
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二)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业务。报告期内,本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和
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
的重大担保事项。本行未发生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
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其他重大合同事项,日常业务经营的各项
合同履行情况正常。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基本情况
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已经银监会和证
监会核准(相关情况参见本行《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3 月 17
日,本行完成 300 亿元 A 股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 300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99.23 亿元;2017 年 4 月 5 日,
上述 A 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
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户) 16,339
本行转债担保人 无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 持有比例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8,709,153,000 29.03
安邦资管-招商银行-安邦资产-共赢 3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956,305,000 6.52
安邦资产-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983,998,000 3.28
产品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913,251,000 3.04
安邦资管-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稳健精选 1 号(第五期)集
775,098,000 2.58
合资产管理产品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 659,763,000 2.20
安邦资产-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盛世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
632,601,000 2.11
产品
安邦资管-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稳健精选 2 号(第五期)集
560,731,000 1.87
合资产管理产品
安邦资管-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稳健精选 1 号(第二期)集
558,629,000 1.86
合资产管理产品
安邦资管-民生银行-安邦资产-稳健精选 2 号(第二期)集
525,872,000 1.75
合资产管理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本行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发行的“光大转债”尚
未进入转股期,未发生转股情况。
4、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本行于 2017 年 7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了 2016 年度 A 股
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行 A 股可转债发行后,如遇
本行实施利润分配,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
后“光大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 2017 年 7 月 5 日(除息日)起,
由人民币 4.3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26 元/股。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调整日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 调整说明
2017 年 7 月 5 日 4.26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详见上述
证券报》、《证券时报》、 内容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
站、本行网站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4.26
5、本行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偿债的现金
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行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对本行 2017 年 3 月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
级,中诚信出具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评级结果如下:维持本行本次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没
有发生变化。本行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合理,负债情况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明显变化,资信情况良好。本行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来源为经营性现
金流和投资性现金流。
(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方案已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相
关情况参见本行《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3 月 6 日,本行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80 亿元人民币首期二级资本债券,票面利率
4.60%,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 5 年末附有发行人赎回权。
(三)发行第二次优先股
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7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第二次优先股的方案(相
关情况参见本行《2016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
正在推进中。
(四)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情况
2017 年 5 月 2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议案,拟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不超过 65.69 亿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6 月 20 日,本
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2017 年 7 月 25 日,该方案
已获银监会核准。
(五)子公司光银欧洲开始运营
2017 年 7 月,本行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欧洲)获欧洲中央银行批准并开始运营。
十二、子公司重大事项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9 日,银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向该公司增资不超过 19.80
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资事项正在推进中。报告期内,该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
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 万元。该村
镇银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银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向该公司增资;2017 年 4 月,
本行向该公司增资 10 亿港元。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
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
十三、发布半年度报告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半年度报告编制规则编制的半年度报
告,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变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810,359,500 85.29 - - 39,810,359,500 85.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6,868,735,500 14.71 - - 6,868,735,500 14.71
4、其他 - - - - - -
三、股份总数 46,679,095,000 100.00 - - 46,679,095,000 100.00
二、股东数量情况
单位:户
A股 H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8,246 1,008
三、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的确认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一直
维持香港上市规则以及本行上市时香港联交所相关豁免所要求的公
众持股量。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增减 报告期末 质 押 或 冻 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 A股 11,565,940,276 24.78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境内法人
- H股 172,965,000 0.37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 A股 10,250,916,094 21.96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 -622,000 H股 6,862,409,480 14.70 未知
公司,其中: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境外法人 -21,080,000 H股 1,605,286,000 3.44 -
Limited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 境内法人 +169,518,000 H股 1,478,736,000 3.1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 A股 1,572,735,868 3.3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3,378,570 1,227,230,681 2.63 -
A股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161,618,748 448,094,619 0.96 -
境内法人 A股
公司
- H股 376,393,000 0.81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766,002,403 1.64 -
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723,999,875 1.5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境内法人 - A股 629,693,300 1.35 -
司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法人 - A股 626,063,556 1.34 -
司
注: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
例为 55.67%和 71.5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和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
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
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 H 股股份数合计 6,862,409,480 股,除本行已获悉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 H
股股份数为 1,605,286,000 股、1,478,736,000 股、172,965,000 股和 376,393,000 股以外,代理
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 H 股股份数为 3,229,029,480 股。
五、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未发生变化。
六、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
益及淡仓
截至2017年6月30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以下人士或法团(本
行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
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或须
知会本行的权益或淡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占 已 发 行 相 关 占全部已发
备 股份 好 仓 /
主要股东名称 权益类型 股份数目 类 别 股 份 百 分 行股份百分
注 类别 淡仓
比(%)4,5 比(%)4,5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1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4,442,724,000 64.68 9.5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受 好仓 2,587,595,000 37.67 5.54
控法团权益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855,129,000 27.00 3.97
受控法团权益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478,736,000 21.52 3.1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617,375,500 8.98 1.32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3 A股 实益拥有人/受 好仓 15,352,744,557 38.56 32.88
控法团权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A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6,843,067,318 67.42 57.50
受控法团权益
注:1、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直接持有本行1,626,366,000股H股的好仓。就本行所
知,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由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国海运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由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及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被视为于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的1,626,366,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2、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478,736,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376,393,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
持有本行2,503,965,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3,630,000股H
股。就本行所知﹐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
有,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
55.67%权益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再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于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478,736,000股H股中拥有
权益,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被视为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3,630,000股H股中
拥有权益。因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行合计4,442,724,000股H股的权益。
3、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3,563,452,431股A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因拥有下列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视作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789,292,126股A股的好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72,735,868股A股的好仓。
(2) 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48,156,258股A股的好仓。
(3)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000,000股A股的好仓。
(4)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60,400,000股A股的好仓。
因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5,352,744,557股A股的好仓。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0,250,916,094股A股的好仓,而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行609,713,367股及
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就本行所知,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益、中国
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55.67%权益由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视为
于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609,713,367股A股的好仓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13,563,452,431股A股的好仓
中拥有权益。因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26,843,067,318股A
股的好仓。
4、于2017年6月30日,本行总共发行股份的数目为46,679,095,000股,包括39,810,359,500
股A股及6,868,735,500股H股。
5、股权百分比约整至两个小数位。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概无任何人士曾知会本
行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
行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载于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置
存的登记册内的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七、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券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本行董事、监
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
证中(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拥有须记
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予以存置的权益登记册内须
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或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
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而须
知会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亦未被授予购买本行或其任何
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券证的权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优先股发行与上市,存量优先股 3 亿股已在上
交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交易。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光大优 1(优先股代码 360013)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37,750,000 18.88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7,750,000 8.88 境内优先股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5,510,000 7.76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
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光大优 2(优先股代码 360022)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6,470,000 16.47 境内优先股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3,090,000 13.09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其他 - 10,000,000 10.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8,180,000 8.1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7,200,000 7.20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3,680,000 3.68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
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第一批优先股(光
大优 1)2017 年股息发放议案,同意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派发优先股
股息,股息率 5.30%(税前),合计派发 10.6 亿元(税前)。该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第二批优先股
(光大优 2)2017 年股息发放议案,同意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派发首
批第二次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3.90%(税前),合计派发 3.90 亿元(税
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优先股回购及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五、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形。
六、本行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
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本行发行的优先股作为权
益工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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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行现任及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
有本行股份、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5人,其中,执行董事3人,分
别为张金良、马腾、李杰;非执行董事6人,分别为唐双宁、高云龙、
蔡允革、章树德、李华强、赵威;独立非执行董事6人,分别为乔志
敏、谢荣、霍霭玲、徐洪才、冯仑、王立国。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11人,其中,股东监事3人,分
别为李炘、殷连臣、吴俊豪;外部监事4人,分别为俞二牛、吴高连、
邓瑞林、王喆;职工监事4人,分别为叶东海、孙新红、姜鸥、黄丹。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分别为张金良、马腾、李杰、张华宇、
卢鸿、武健、姚仲友、黄海清、孙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离任情况
(一)董事新聘或离任情况
1、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王立国先生本行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
2、2017 年 1 月 10 日,张新泽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17 年 1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吴钢先生辞去本行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4、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
允革先生、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 9 日,
银监会核准蔡允革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刘冲先生的董事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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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尚待银监会核准。
(二)监事新聘或离任情况
1、2017 年 3 月 1 日,因退休,牟辉军先生辞去本行第七届监事
会副监事长、职工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17 年 6 月 12 日,刘彦女士辞去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17 年 6 月 12 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新红先生、姜
鸥先生、黄丹女士为本行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离任情况
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孙强先生本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四、报告期内董监事资料变更情况
1、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唐双宁先生不再兼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2、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高云龙先生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
3、本行非执行董事赵威先生兼任中再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五、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监事在本行或本行子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
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和监事没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
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六、员工和机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在职员工 41,335 人(不含子公司)。
本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147 家,其中一级分行 38 家、二级
分行 82 家、营业网点 1,027 家,比上年末增加 28 家。报告期内新设
二级分行 6 家、营业网点 22 家。本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2 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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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香港分行和首尔分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卢森堡分行已获当地
监管部门批准并开始运营。
本行员工、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总行 1 5,587 2,208,515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分行 68 2,775 419,230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上海分行 56 1,788 197,950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 号
天津分行 34 1,091 61,318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3 号中联大厦附楼
重庆分行 27 963 64,901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68 号
石家庄分行 49 1,222 89,051 石家庄市桥东区裕华东路 56 号
太原分行 33 1,050 69,712 太原市迎泽大街 295 号
呼和浩特分行 17 577 29,40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大连分行 24 707 53,639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 号
沈阳分行 33 1,139 57,848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156 号
长春分行 32 835 36,957 长春市解放大路 2677 号
黑龙江分行 37 1,035 36,305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 号
南京分行 41 1,310 183,759 南京市汉中路 120 号
苏州分行 20 858 66,002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 188 号
无锡分行 7 299 68,140 无锡市人民中路 1 号
杭州分行 34 1,230 72,821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浙商时代大厦
宁波分行 19 742 42,444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 828 号恒富大厦 1 号楼
合肥分行 44 1,288 103,107 合肥市长江西路 200 号
福州分行 36 1,226 44,092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 148 号
厦门分行 15 493 48,407 厦门市湖滨南路 81 号光大银行大厦
南昌分行 22 604 59,364 南昌市广场南路 399 号
济南分行 30 873 50,666 济南市经七路 85 号
青岛分行 34 1,025 78,243 青岛市香港西路 69 号
烟台分行 13 464 30,265 烟台市南大街 111 号
郑州分行 45 1,226 90,484 郑州市农业路 18 号
武汉分行 32 1,001 54,717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143-144 号
长沙分行 54 1,274 96,857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
广州分行 81 2,289 155,499 广州市天河北路 685 号
深圳分行 50 1,186 152,546 深圳市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
南宁分行 25 798 56,721 南宁市金湖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海口分行 20 709 54,502 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东路世贸中心 D、E 座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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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成都分行 26 880 65,459 成都市大慈寺路 79 号
昆明分行 23 690 32,923 昆明市人民中路 28 号
西安分行 35 1,069 68,080 西安市红光街 33 号
乌鲁木齐分行 7 165 8,021 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 165 号
贵阳分行 9 267 21,655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 69 号
兰州分行 11 279 13,457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
银川分行 2 97 3,507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219 号
西宁分行 2 61 2,663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7 号
香港分行 1 136 92,187 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首尔分行 1 27 9,604 韩国首尔钟路区清溪川路 41 号永丰大厦 23 层
区域汇总调整 (1,117,480)
合计 1,150 41,335 4,033,546
注:1、总行员工人数中,包括信用卡中心 2,457 人、远程银行中心 1,673 人。
2、该表机构数量、员工人数、资产规模均不包括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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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加大资本补充
力度,成功完成 28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和 300 亿元可转债的发行,审
议通过修订《资本管理政策》、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等议案;持
续推进国际化进程,支持管理层在美国和澳大利亚设立海外机构;严
格审查重大关联交易,按要求及时予以披露,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精细
化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根据《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
各项监督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
成员、高级管理层的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审议本行定期报告和利润分
配方案,认真开展财务监督;审议本行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持续关注
内控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增补职工监事,优化监事会成员的
结构比例,以符合监管要求。
二、股东大会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确保股东大会依法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
况如下:
2017年2月28日,本行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7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
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修订公
司章程、选举非执行董事、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关联交易等8项
议案。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暨 2017 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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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方案、利润分
配方案、董监事薪酬标准、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等 15 项议案,听取
2 项报告。
上述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本
行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聘请的法律顾
问见证了上述股东大会,境内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分别
为七届七次、九次和十次会议;书面传签会议2次,分别为七届六次
和八次会议。董事会共审议议案35项,听取报告11项,有效发挥了科
学决策作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13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
委员会2次,风险管理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2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4次。各专门委员会共审议议案28项,听取并研
究专题报告6项。
四、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3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为七
届五次会议;书面传签会议2次,分别为七届六次和七次会议。监事
会共审议议案14项,听取报告1项,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能。
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其中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会议1
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共审议议案8项。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期发布了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
报告,向境内外投资者全面展现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遵循披露准则,
在上交所发布临时公告 63 份(包括非公告上网文件),在香港联交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发布临时公告 106 份(包括海外监管公告),并确保两地市场信息披
露的及时与同步;以监管机构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专项规定为指引,
持续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严防敏感信息泄露,确保投资者公平
获取本行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在香港举办了 2016 年度 A+H 股业绩发布及投资
者见面会和境内外新闻媒体沟通会,与 100 余名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银行业分析师和 8 家新闻媒体沟通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召开 2016 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对 2016 年度
现金分红事宜做出专题说明并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接待投资者及
境内外投资银行分析师来访及现场调研 19 场 76 人次;参加投资机构
策略会,举行现场小组会议 4 场 65 人次;接听境内外投资者咨询电
话 260 余次、回复咨询电子邮件 200 余件;利用“上证 e 互动”等互动
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持续更新官方网站中英文内容,便于投资者
及时了解本行资讯。
七、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标准守则》,作为本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查询
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他们于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六个月期间
一直遵守上述守则。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
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行未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八、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企业管制守则的声明
本行于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六个月期间,已应用香港上市规
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原则,并已遵守所有守则条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17 年 1 月 13 日 临 2017-001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13 日 临 2017-002 光大银行关于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3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4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1 月 14 日 临 2017-005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 年 1 月 17 日 临 2017-006 光大银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7 年 1 月 20 日 临 2017-007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7 年 1 月 21 日 临 2017-008 光大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2 月 8 日 临 2017-009 光大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
2017 年 2 月 9 日 临 2017-010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2 月 11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会
议文件
2017 年 3 月 1 日 临 2017-011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2017 年 3 月 2 日 临 2017-012 光大银行副监事长辞任公告
2017 年 3 月 7 日 临 2017-013 光大银行关于二级资本债发行完毕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0 日 临 2017-014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5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其他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 年 3 月 15 日 其他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6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临 2017-017 光大银行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17 日 临 2017-018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3 月 22 日 临 2017-019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2017 年 3 月 23 日 临 2017-020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3 月 30 日 临 2017-021 光大银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年报 *光大银行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年报摘要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2017 年 3 月 3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2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3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4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临 2017-025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4 月 22 日 临 2017-026 光大银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29 日 一季度季报 光大银行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4 月 29 日 临 2017-027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3 日 临 2017-028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3 日 临 2017-02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5 月 5 日 临 2017-030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 年 5 月 10 日 临 2017-031 光大银行关于 2016 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2017 年 5 月 11 日 临 2017-032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7-033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 年 5 月 1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 年 5 月 26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
2017 年 5 月 26 日 临 2017-034 光大银行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1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6 月 3 日 临 2017-035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7 日 临 2017-036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临 2017-037 光大银行监事辞任公告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临 2017-038 光大银行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16 日 临 2017-039 光大银行第一期优先股 2017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7 年 6 月 21 日 临 2017-040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
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6 月 2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6 月 22 日 临 2017-041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7 年 6 月 22 日 临 2017-042 光大银行关于 2016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暨“光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
示性公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临 2017-043 光大银行 2016 年度 A 股普通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临 2017-044 光大银行关于根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
注:1、以上披露信息刊登在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标*为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
网站披露)。
2、可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公告栏目中,输入本公司 A 股代码“601818”查询;或在本
行网站-投资者关系-公司公告栏目查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财会部总
经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
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
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香港联交所公布的 H 股中期报告及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均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长:唐双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2017年半
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意见。
三、我们保证本行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唐双宁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唐双宁
高云龙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高云龙
张金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张金良
蔡允革 非执行董事 蔡允革
马 腾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 马 腾
李 杰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李 杰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章树德
李华强 非执行董事 李华强
赵 威 非执行董事 赵 威
乔志敏 独立董事 乔志敏
谢 荣 独立董事 谢 荣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霍霭玲 独立董事 霍霭玲
徐洪才 独立董事 徐洪才
冯 仑 独立董事 冯 仑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王立国
张华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华宇
卢 鸿 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卢 鸿
武 健 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 武 健
姚仲友 党委委员、副行长 姚仲友
黄海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黄海清
孙 强 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孙 强
第十四节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阅报告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4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5-6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9
股东权益变动表 10 - 12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13 - 15
财务报表附注 16 - 133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2
3. 每股收益
4. 净资产收益率
5. 杠杆率 3-4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5-11
7. 流动性覆盖率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12-13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238341_A10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第2页至第133页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及其子公司(统称
“贵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截至2017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
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行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
阅主要限于询问贵集团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
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 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成杰
2017 年 8 月 25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三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345,530 381,620 345,388 381,49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 117,919 232,630 114,699 230,394
拆出资金 3 144,086 126,305 146,366 130,2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20,804 7,834 20,804 7,834
衍生金融资产 5 2,142 4,950 2,141 4,9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97,243 67,000 97,243 67,000
应收利息 7 27,028 25,339 26,573 24,87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1,917,181 1,751,644 1,917,882 1,750,693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56,392 55,56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356,871 425,131 354,456 423,37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352,405 257,500 353,105 258,2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514,502 627,678 514,472 627,678
长期股权投资 13 - - 4,254 3,369
固定资产 14 14,360 14,228 12,205 11,977
无形资产 15 905 950 898
商誉 16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6,921 5,622 6,647 5,348
其他资产 18 57,976 34,770 56,375 33,897
资产总计 4,033,546 4,020,042 3,974,789 3,963,519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17 年 6 月 30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三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500 187,000 217,500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21 519,366 830,354 521,037 834,288
拆入资金 22 121,766 95,501 73,195 48,879
衍生金融负债 5 2,815 4,368 2,815 4,36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14,094 41,195 14,094 41,195
吸收存款 24 2,271,303 2,120,887 2,270,841 2,119,882
应付职工薪酬 25 7,909 7,776 7,794 7,631
应交税费 26 4,515 4,501 4,462 4,352
应付利息 27 34,274 33,576 33,970 33,174
预计负债 28 291 415 291
应付债券 29 531,006 412,500 528,206 409,700
其他负债 30 42,532 30,901 37,298 24,177
负债合计 3,767,371 3,768,974 3,711,503 3,715,061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17 年 6 月 30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三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1 46,679 46,679 46,67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32 35,108 29,947 35,108 29,947
资本公积 33 33,365 33,365 33,365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43 (879) 509 (890)
盈余公积 34 17,951 17,951 17,951 17,951
一般准备 34 51,448 51,447 50,633 50,633
未分配利润 81,860 70,557 80,440 69,405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65,532 250,455 263,286 248,458
少数股东权益 643 613 - -
股东权益合计 266,175 251,068 263,286 248,4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033,546 4,020,042 3,974,789 3,963,519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附注三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78,699 69,610 77,382 68,728
利息支出 (48,316) (36,985) (47,412) (36,411)
利息净收入 36 30,383 32,625 29,970 32,31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948 14,602 16,877 14,1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56) (704) (948) (69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15,992 13,898 15,929 13,447
投资(损失)/收益 38 (69) 10 (6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39 (1,337) 459 (1,337) 455
汇兑净收益/(损失) 1,140 (174) 1,107 (152)
其他业务收入 225 150 73
入
营业收入合计 46,334 46,968 45,678 46,175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543) (2,472) (532) (2,455)
业务及管理费 40 (13,593) (12,844) (13,450) (12,736)
资产减值损失 41 (10,030) (9,956) (9,971) (9,621)
其他业务成本 (165) (78) (127) (53)
营业支出合计 (24,331) (25,350) (24,080) (24,865)
营业利润 22,003 21,618 21,598 21,310
加:营业外收入 51 113 51
减:营业外支出 (50) (19) (50) (19)
利润总额 22,004 21,712 21,599 21,358
减:所得税费用 42 (5,032) (5,244) (4,929) (5,140)
净利润 16,972 16,468 16,670 16,21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6,939 16,439 16,670 16,218
少数股东损益 33 29 -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44 0.34 0.3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44 0.32 0.33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附注三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388) (658) (1,368) (668)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1,359) (669) (1,368) (668)
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9) 1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3 (1,388) (658) (1,368) (668)
综合收益总额 15,584 15,810 15,302 15,55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551 15,781 15,302 15,5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 29 - -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509 17,951 51,447 70,557 250,455 613 251,06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16,939 16,939 33 16,972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1,388) - - - (1,388) - (1,38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1,388) - - 16,939 15,551 33 15,584
3.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 5,161 - - - - - 5,161 - 5,161
4. 利润分配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 (1)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4,575) (4,575) (3) (4,578)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 (1,060)
小计 - - - - - 1 (5,636) (5,635) (3) (5,638)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46,679 35,108 33,365 (879) 17,951 51,448 81,860 265,532 643 266,175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9 14,964 40,271 64,320 223,493 554 224,047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16,439 16,439 29 16,468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658) - - - (658) - (65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658) - - 16,439 15,781 29 15,810
3. 利润分配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8 (18)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 (1,060)
小计 - - - - - 18 (9,947) (9,929) - (9,929)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271 14,964 40,289 70,812 229,345 583 229,928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9 14,964 40,271 64,320 223,493 554 224,04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30,329 30,329 59 30,388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20) - - - (3,420) - (3,420)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20) - - 30,329 26,909 59 26,968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 9,982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1,176 (11,176)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 (1,060)
小计 - - - - 2,987 11,176 (24,092) (9,929) -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509 17,951 51,447 70,557 250,455 613 251,068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478 17,951 50,633 69,405 248,45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16,670 16,670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1,368) - - - (1,36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1,368) - - 16,670 15,302
3.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 5,161 - - - - - 5,161
4. 利润分配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4,575) (4,575)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小计 - - - - - - (5,635) (5,635)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46,679 35,108 33,365 (890) 17,951 50,633 80,440 263,286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0 14,964 40,271 62,814 221,97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16,218 16,218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668) - - - (66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668) - - 16,218 15,550
3. 利润分配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小计 - - - - - - (9,929) (9,929)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252 14,964 40,271 69,103 227,599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0 14,964 40,271 62,814 221,97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29,869 29,869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42) - - - (3,442)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42) - - 29,869 26,427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4.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0,362 (10,362)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小计 - - - - 2,987 10,362 (23,278)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478 17,951 50,633 69,405 248,458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附注三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150,416 183,526 150,959 183,35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 189,440 - 188,94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6,265 20,445 24,316 5,796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0,500 49,160 30,500 49,20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净减少额 56,439 - 56,514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17,854 - 18,355 -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97,128 80,997 95,745 79,791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453 312 4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101,790 - 101,79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6,777 - 6,77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 289 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9,352 632,736 376,987 616,154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74,668) (195,831) (176,325) (195,7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净减少额 (310,988) - (313,251) -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1,426) (19,191) (1,418) (19,18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
加额 - (18,328) - (18,328)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12,208) - (9,708)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37,844) (33,021) (36,948) (32,5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18) (7,456) (8,196) (7,3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05) (11,040) (9,997) (10,8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30,264) - (30,26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27,122) - (27,122) -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891) (13,549)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25) (7,593) (15,579) (7,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9,451) (318,217) (619,100) (301,095)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 (240,099) 314,519 (242,113) 315,059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4,722 323,854 434,723 323,854
收取的现金股利 - - 4 -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收到的现金净额 19 6 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4,741 323,860 434,745 323,8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3,678) (679,009) (363,003) (678,842)
投资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 (8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18) (1,036) (1,110) (4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4,796) (680,045) (364,998) (679,261)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45 (356,185) 69,747 (355,4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23,667 130,501 123,667 130,5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667 130,501 123,667 130,501
偿付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707) (6,141) (10,595) (6,029)
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1,060) (1,060) (1,060) (1,0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67) (7,201) (11,655) (7,0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900 123,300 112,012 123,412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附注三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06) 617 (1,8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60,160) 82,251 (62,204) 83,675
加:1 月 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6 月 30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181,347 204,215 180,489 204,845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6 页至第 13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1992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
京开始营业。本行于2010年8月和2013年12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持有 B0007H1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1743X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本行及子公司(详见附注三、13(a))(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资金业
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经营。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行在境内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另
外,本行在香港和韩国首尔分别设有分行。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行董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决议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要求进
行列报和披露。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中期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
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 至 6 月会计期间的本集团和
本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作出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与编制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所作会计估计
的实质和假设保持一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5,739 6,667 5,732 6,660
存放中央银行
– 法定存款准备金 (a) 302,584 303,772 302,464 303,660
– 超额存款准备金 (b) 29,667 66,255 29,652 66,247
– 外汇风险准备金 (c) 1,469 1,433 1,469 1,433
– 财政性存款 6,071 3,493 6,071 3,493
小计 339,791 374,953 339,656 374,833
合计 345,530 381,620 345,388 381,493
注:
(a) 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本
行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于报告期末为: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 14.5% 15.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 5.0% 5.0%
上述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的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
(b)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于人行主要用于资金清算用途。
(c) 外汇风险准备金为本集团按规定向人行缴存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于2017年6月
30日外汇风险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20% (2016年12月31日: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存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107,685 224,635 105,154 223,134
– 其他金融机构 288 278 288 278
小计 107,973 224,913 105,442 223,412
存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9,976 7,754 9,287 7,019
合计 117,949 232,667 114,729 230,431
减:减值准备 19 (30) (37) (30) (37)
账面价值 117,919 232,630 114,699 230,3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拆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32,198 10,874 31,478 10,874
– 其他金融机构 89,800 97,520 92,800 101,221
小计 121,998 108,394 124,278 112,095
拆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22,091 17,914 22,091 17,914
– 其他金融机构 - - - 208
小计 22,091 17,914 22,091 18,122
合计 144,089 126,308 146,369 130,217
减:减值准备 19 (3) (3) (3) (3)
账面价值 144,086 126,305 146,366 130,2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交易性债务工具 (a) 20,756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 48
合计 20,804 7,834
(a) 交易性债务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中国境内
– 政府 1,547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690 1,793
– 其他机构 (i) 17,525 5,395
小计 19,762 7,258
中国境外
– 政府 169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77
– 其他机构 548
小计 994
合计 (ii) 20,756 7,743
上市 1,055
非上市 19,701 7,209
合计 20,756 7,743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
制企业发行的债券。
(ii) 上述投资均不存在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b)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贵金属 21
固定利率房贷 27
合计 48
对于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本集团通过运用利率掉期交易降低相应的利率风
险。该类贷款本期因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以及所面
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均不重大。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40,131 395 (611)
– 利率期货 4,262 2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9,138 104 (79)
– 外汇掉期 365,269 1,607 (2,119)
– 外汇期权 3,813 34 (6)
合计 522,613 2,142 (2,815)
2016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500 1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776 4,950 (4,3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本行
2017年6月30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40,131 395 (611)
– 利率期货 797 1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9,138 104 (79)
– 外汇掉期 365,269 1,607 (2,119)
– 外汇期权 3,813 34 (6)
合计 519,148 2,141 (2,815)
2016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174 -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450 4,949 (4,368)
注: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的交易量,并不代表风险金
额。
本集团及本行资产负债表日尚无用于套期会计中作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31,594 42,646
– 其他金融机构 65,649 24,354
合计 97,243 67,000
(b)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债券
– 政府债券 6,619 21,927
– 其他债券 83,382 45,073
小计 90,001 67,000
银行承兑汇票 7,242 -
合计 97,243 67,000
7. 应收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收投资利息 18,198 17,654 18,173 17,651
应收贷款和垫款利息 6,673 5,251 6,672 5,249
应收存放及拆放同业利息 1,208 1,875 1,217 1,890
应收其他利息 997 596 559
合计 27,076 25,376 26,621 24,914
减:减值准备 19 (48) (37) (48) (37)
账面价值 27,028 25,339 26,573 24,877
于2017年6月30日,1年以上应收未收利息人民币0.04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0.04亿元),主要为应收其他利息,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公司贷款和垫款 1,188,851 1,075,974 1,189,828 1,075,280
个人贷款和垫款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340,998 290,114 340,957 290,070
– 个人经营贷款 127,556 132,376 127,351 132,137
– 个人消费贷款 32,122 28,315 32,082 28,302
– 信用卡 247,728 212,326 247,728 212,326
小计 748,404 663,131 748,118 662,835
票据贴现 27,193 56,173 27,163 56,17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1,965,109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2,021) (11,285) (12,0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5,246) (32,349) (35,222)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47,267) (43,634) (47,227)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17,181 1,751,644 1,917,882 1,750,693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款项,详见附注
三、20(a)。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b) 按客户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制造业 243,254 235,514 243,042 235,303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198,254 160,657 198,185 160,642
房地产业 148,220 126,717 148,207 126,6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654 95,554 117,584 95,505
批发和零售业 115,869 112,165 115,781 112,094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服务业 93,410 92,260 93,408 92,253
建筑业 67,658 62,480 67,555 62,362
金融业 55,111 51,275 56,894 51,275
其他 149,421 139,352 149,172 139,154
公司贷款和
垫款合计 1,188,851 1,075,974 1,189,828 1,075,280
个人贷款和垫款 748,404 663,131 748,118 662,835
票据贴现 27,193 56,173 27,163 56,17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1,965,109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2,021) (11,285) (12,0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5,246) (32,349) (35,222)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47,267) (43,634) (47,227)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17,181 1,751,644 1,917,882 1,750,6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c)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信用贷款 529,013 491,329 530,717 491,292
保证贷款 457,078 391,427 456,531 390,920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44,758 695,272 744,344 694,885
– 质押贷款 233,599 217,250 233,517 217,19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64,448 1,795,278 1,965,109 1,794,287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2,021) (11,285) (12,005) (11,271)
– 组合方式评估 (35,246) (32,349) (35,222) (32,323)
贷款减值准备 19 (47,267) (43,634) (47,227)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917,181 1,751,644 1,917,882 1,750,693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96 4,699 1,117 41 10,853
保证贷款 4,058 5,027 6,571 920 16,576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311 5,644 6,776 364 18,095
– 质押贷款 902 872 2,408 48 4,230
合计 15,267 16,242 16,872 1,373 49,754
占贷款及垫款
总额百分比 0.78% 0.82% 0.86% 0.07% 2.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9 7,051 5,122 522 17,164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6 370 19,301
– 质押贷款 228 3,951 1,079 21 5,279
合计 15,825 20,880 13,883 952 51,540
占贷款及垫款
总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本行
2017年6月30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96 4,698 1,117 41 10,852
保证贷款 4,055 5,003 6,571 920 16,54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309 5,644 6,774 364 18,091
– 质押贷款 902 872 2,408 48 4,230
合计 15,262 16,217 16,870 1,373 49,722
占贷款及垫款
总额百分比 0.78% 0.82% 0.86% 0.07% 2.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续)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7 7,029 5,121 522 17,13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5 369 19,299
– 质押贷款 223 3,951 1,079 21 5,274
合计 15,818 20,858 13,881 951 51,508
占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已逾期1天以上 (含1天) 的贷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33,387 8,635 22,426 1,964,448 1.58%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30,191) (5,055) (12,021) (47,267)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903,196 3,580 10,405 1,917,181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6,576 7,290 21,412 1,795,278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91) (3,758) (11,285) (43,63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737,985 3,532 10,127 1,751,6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本行
2017年6月30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34,074 8,633 22,402 1,965,109 1.58%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30,167) (5,055) (12,005) (47,227)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1,903,907 3,578 10,397 1,917,882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5,606 7,287 21,394 1,794,287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65) (3,758) (11,27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1,737,041 3,529 10,123 1,750,693
注:
(i) 该部分为尚未逐笔识别为减值的贷款和垫款。这些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以组合
方式计提。
(ii) 该部分为有客观依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且已经被识别为有减值损失的贷款和垫
款:
- 个别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公司贷款和垫款);或
- 组合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个人贷款和垫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三、19)
2017年1月1日 (28,591) (3,758) (11,285) (43,634)
本期计提 (1,815) (2,324) (5,984) (10,123)
本期转回 215 - 603
本期收回 - (338) (115) (453)
折现回拨 - - 468
本期处置 - - 3,621 3,621
本期核销 - 1,365 671 2,036
2017年6月30日 (30,191) (5,055) (12,021) (47,267)
2016年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三、19)
2016年1月1日 (25,667) (2,369) (10,083) (38,119)
本年计提 (2,924) (3,903) (15,971) (22,798)
本年转回 - -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91) (3,758) (11,285) (43,6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三、19)
2017年1月1日 (28,565) (3,758) (11,271) (43,594)
本期计提 (1,817) (2,324) (5,982) (10,123)
本期转回 215 - 603
本期收回 - (338) (115) (453)
折现回拨 - - 468
本期处置 - - 3,621 3,621
本期核销 - 1,365 671 2,036
2017年6月30日 (30,167) (5,055) (12,005) (47,227)
2016年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三、19)
2016年1月1日 (25,638) (2,369) (10,082) (38,089)
本年计提 (2,927) (3,903) (15,958) (22,788)
本年转回 - -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65) (3,758) (11,271) (43,594)
(g)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15,999 17,3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 65,209 64,244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7,249) (7,175)
合计 57,960 57,069
减: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其中:个别方式评估 (503) (403)
组合方式评估 (1,065) (1,106)
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 56,392 55,560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8,002 18,053
1年至2年(含2年) 13,753 12,616
2年至3年(含3年) 10,911 10,462
3年以上 22,543 23,113
合计 65,209 64,2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a) 145,050 237,788 142,635 236,028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b) 570 549 570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c) 211,251 186,794 211,251 186,794
合计 356,871 425,131 354,456 423,371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上市 12,986 37,391 10,810 35,632
非上市 343,885 387,740 343,646 387,739
合计 356,871 425,131 354,456 423,371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26,648 75,981 26,648 75,981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i) 25,744 51,688 25,394 51,688
– 其他机构 (ii) 82,653 101,600 82,044 101,600
小计 135,045 229,269 134,086 229,269
中国境外
– 政府 67 88 67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949 2,458 2,304 2,170
– 其他机构 6,989 5,973 6,178 4,501
小计 10,005 8,519 8,549 6,759
合计 (iii) 145,050 237,788 142,635 236,0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续)
注:
(i)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发行的债券及同业存单。
(ii) 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行的
债券。
(iii) 于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和衍生交易
的质押,详见附注三、20(a)。
(iv) 于2017年6 月30 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准备金额
为人民币9.35亿元 (2016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7.45亿元) 。
(b)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成本计量
期/年初余额 401
本期/年增加 28 -
本期/年减少 (4) -
期/年末余额 425
减:减值准备 (1) (1)
以成本计量小计 (i) 424
以公允价值计量 146
账面价值 570
注:
(i)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无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难以合理计量。该
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列示。这些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
本集团有意在机会合适时将其处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c)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11,251 186,794
合计 211,251 186,794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
务工具的期末摊
余成本 147,126 78 211,251 358,455
公允价值 145,050 146 211,251 356,44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 (1,141) 68 - (1,073)
已计提减值金额 (935) - - (935)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
务工具的年末摊
余成本 237,897 46 186,794 424,737
公允价值 237,788 149 186,794 424,73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 636 103 - 739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续)
本行
2017年6月30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
务工具的期末摊
余成本 144,710 78 211,251 356,039
公允价值 142,635 146 211,251 354,032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 (1,140) 68 - (1,072)
已计提减值金额 (935) - - (935)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
务工具的年末摊
余成本 236,124 46 186,794 422,964
公允价值 236,028 149 186,794 422,97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金额 649 103 - 752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债券按发行机构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245,011 187,965 245,011 187,965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93,087 56,567 93,787 57,267
– 其他机构 11(a) 9,691 8,576 9,691 8,576
小计 347,789 253,108 348,489 253,808
中国境外
– 政府 403 410 403 410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235 1,353 1,235 1,353
– 其他机构 3,080 2,741 3,080 2,741
小计 4,718 4,504 4,718 4,504
合计 11(b) 352,507 257,612 353,207 258,312
减:减值准备 19 (102) (112) (102) (112)
账面价值 352,405 257,500 353,105 258,200
上市 4,593 4,439 4,593 4,439
非上市 347,812 253,061 348,512 253,761
账面价值 352,405 257,500 353,105 258,200
公允价值 347,407 258,891 348,103 259,588
(a)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
业发行的债券。
(b) 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的
质押,详见附注三、20(a)。
(c) 本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提前处置了债券面值为人民币6.50亿元
的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占处置前总额的0.19%。2016年度未提前处置持有至到
期债券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2(a) 24,236 150,460 24,206 150,460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 12(b) 490,032 476,623 490,032 476,623
其他 2,326 2,326 2,326 2,326
合计 516,594 629,409 516,564 629,409
减:减值准备 19 (2,092) (1,731) (2,092) (1,731)
账面价值 514,502 627,678 514,472 627,678
注:
(a)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b)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主要为购买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
发行的受益权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持有的部分受益权转让合约已与境内同
业签署了远期出售协议,合同本金为人民币1.28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6.36亿元)。上述受益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若。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a) 4,254 3,369
合计 4,254 3,369
减: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 4,254 3,3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00 2,700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379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合计 4,254 3,369
子公司介绍如下:
经济性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主营业务 或类型
人民币
百万元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光大金融租赁”) 湖北武汉 3,700 90% 90% 租赁业务 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投资银行
际”)注(i) 香港 1,379 100% 100% 业务 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
司(“韶山光大”) 湖南韶山 150 70% 70% 银行业务 公司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
限公司(“淮安光大”) 江苏淮安 100 70% 70% 银行业务 公司
(i) 本行于2015年11月9日于香港缴纳注资并成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际”) ,初始 注册资本为港币6.00亿元,按划转注册资本当日的即期汇率
0.823655 折算,约合人民币4.94亿元。于2017年4月25日,本行向光银国际
增资港币10.00亿元,按划转当日的即期汇率0.884857折算,约合人民币
8.85亿元。增资后,光银国际注册资本为港币16.00亿元,约合人民币13.79
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7年1月1日 11,170 2,266 949 5,731 3,536 23,652
本期增加 8 - 716 125 58 907
其他转出 - - (11) - - (11)
本期处置 - - - (31) (13) (44)
外币折算差额 - (53) - - (1) (54)
2017年6月30日 11,178 2,213 1,654 5,825 3,580 24,450
累计折旧
2017年1月1日 (2,995) (50) - (3,949) (2,271) (9,265)
本期计提 (175) (40) - (344) (150) (709)
本期处置 - - - 28 12
外币折算差额 - 2 - - 1
2017年6月30日 (3,170) (88) - (4,265) (2,408) (9,931)
减值准备
2017年1月1日 (159) - - - - (159)
2017年6月30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7年6月30日 7,849 2,125 1,654 1,560 1,172 14,360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7年6月30日 215 (94)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续)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17 - 900 5,325 3,420 20,762
本年增加 53 2,266 52 536 164 3,071
其他转出 - - (3) - - (3)
本年处置 -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70 2,266 949 5,731 3,536 23,652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30) - - (3,376) (1,951) (7,957)
本年计提 (365) (50) - (692) (354) (1,461)
本年处置 - - - 119 34 153
2016年12月31日 (2,995) (50) - (3,949) (2,271) (9,265)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 (159)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16 2,216 949 1,782 1,265 14,228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108
注:
(i) 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租出的飞行设备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21.25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2.16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11,158 949 5,715 3,513 21,335
本期增加 8 716 124 58
其他转出 - (11) - - (11)
本期处置 - - (30) (12) (42)
外币折算差额 - - - (1) (1)
2017年6月30日 11,166 1,654 5,809 3,558 22,187
累计折旧
2017年1月1日 (2,992) - (3,945) (2,262) (9,199)
本期计提 (175) - (342) (148) (665)
本期处置 - - 28 12
外币折算差额 - - - 1
2017年6月30日 (3,167) - (4,259) (2,397) (9,823)
减值准备
2017年1月1日 (159) - - - (159)
2017年6月30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7年6月30日 7,840 1,654 1,550 1,161 12,205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7年6月30日 215 (94)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续)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05 900 5,313 3,402 20,720
本年增加 53 52 532 159 796
其他转出 - (3) - - (3)
本年处置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58 949 5,715 3,513 21,335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27) - (3,374) (1,947) (7,948)
本年计提 (365) - (689) (349) (1,403)
本年处置 - - 118 34
2016年12月31日 (2,992) - (3,945) (2,262) (9,199)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159)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07 949 1,770 1,251 11,977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于2017年6月30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本集团尚未交付使用仍在装修过程中的办公
楼,账面价值计人民币9.17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90亿元),预算金额为人
民币16.37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6.37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56.02%
(2016年12月31日:54.37%),资金来源于本集团自有资金。
于2017年6月30日,有账面价值计人民币1.52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亿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在办理产权手续上不
会有重大成本发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201 2,286 87 2,574
本期增加 - 117 1 118
本期减少 - (17) - (17)
2017年6月30日 201 2,386 88 2,675
累计摊销
2017年1月1日 (95) (1,492) (37) (1,624)
本期摊销 (3) (141) (2) (146)
本期减少 - - - -
2017年6月30日 (98) (1,633) (39) (1,770)
账面价值
2017年6月30日 103 753 49 905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3 84 2,278
本年增加 - 348 3 351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6 87 2,574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4) (1,332)
本年摊销 (6) (284) (3) (293)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2) (37) (1,624)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4 50 9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续)
本行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7年1月1日 201 2,283 82 2,566
本期增加 - 116 1 117
本期减少 - (17) - (17)
2017年6月30日 201 2,382 83 2,666
累计摊销
2017年1月1日 (95) (1,491) (36) (1,622)
本期摊销 (3) (141) (2) (146)
本期减少 - - - -
2017年6月30日 (98) (1,632) (38) (1,768)
账面价值
2017年6月30日 103 750 45 898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2 79 2,272
本年增加 - 346 3 349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3 82 2,566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3) (1,331)
本年摊销 (6) (283) (3) (292)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1) (36) (1,622)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2 46 9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商誉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账面余额 6,019 6,019
减:减值准备 19 (4,738) (4,738)
账面价值 1,281 1,281
经人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国家开发
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
协议》(“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国开行将原中国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原投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转让给本行。
转让协议自1999年3月18日起生效。本集团对接收的原投行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
值进行了核定,并将收购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扣减递延税项后的
余额作为商誉处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686 6,921 22,489 5,6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27,686 6,921 22,489 5,622
本行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90 6,647 21,394 5,3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26,590 6,647 21,394 5,34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
本集团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损失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7年1月1日 4,512 (324) 1,434 5,622
在利润表中确认 (241) 334 753
在权益中确认 - 453 -
2017年6月30日 4,271 463 2,187 6,921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损失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288 (1,408) 2,043 3,923
在利润表中确认 1,224 (59) (609)
在权益中确认 - 1,143 - 1,143
2016年12月31日 4,512 (324) 1,434 5,622
本行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损失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7年1月1日 4,255 (324) 1,417 5,348
在利润表中确认 (241) 334 750
在权益中确认 - 456 -
2017年6月30日 4,014 466 2,167 6,6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续)
本行(续)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变动净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收益)/损失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147 (1,408) 2,026 3,765
在利润表中确认 1,108 (56) (609)
在权益中确认 - 1,140 - 1,140
2016年12月31日 4,255 (324) 1,417 5,348
注:
(i) 本集团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其他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该减
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此外,可用
作税前抵扣的减值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
账面总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i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于其变现时须计征税项。
(iii)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于2017年6月30日对人民币235.79亿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206.29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金额约人民币
58.95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1.57亿元),主要是由于这些减值准备
所对应的资产的核销损失在可预见未来能否取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尚不确
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贵金属 41,975 22,677 41,975 22,677
其他应收款 (a) 8,961 6,162 8,912 6,111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 (b) 1,786 1,187 248
长期待摊费用 (c) 1,227 1,337 1,213 1,322
抵债资产 (d) 451 389 451
其他 (e) 3,576 3,018 3,576 3,018
合计 57,976 34,770 56,375 33,897
注:
(a)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b)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主要为购买办公楼及电子设备的预付款项,无账龄超过1年
的大额预付款项。
(c)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993 1,088 990 1,084
预付租赁费 186 197 186
其他 48 52 37
合计 1,227 1,337 1,213 1,322
(d) 抵债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的抵债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
(e) 其他主要为代理理财资产。
(f) 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5.95亿
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74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本集团
2017年 本期 2017年
附注三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核销及其他 6月30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7) - 7 - (30)
拆出资金 3 (3) - - - (3)
应收利息 7 (37) (11) - - (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43,634) (10,123) 818 5,672 (47,267)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1,509) (59) - - (1,5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746) (190) - - (93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12) - 10 - (10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731) (479) 118 - (2,092)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74) (37) 13 3 (595)
合计 (53,280) (10,899) 966 5,675 (57,538)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三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119) (22,798) 687 16,596 (43,63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937) (572) - - (1,5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6,155) (24,473) 719 16,629 (53,2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行
2017年 本期 2017年
附注三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核销及其他 6月30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7) - 7 - (30)
拆出资金 3 (3) - - - (3)
应收利息 7 (37) (11) - - (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43,594) (10,123) 818 5,672 (47,2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746) (190) - - (93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12) - 10 - (10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731) (479) 118 - (2,092)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74) (37) 13 3 (595)
合计 (51,731) (10,840) 966 5,675 (55,930)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三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089) (22,788) 687 16,596 (43,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5,188) (23,891) 719 16,629 (51,7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担保物信息
(a) 用作担保物的资产
下列资产作为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和衍生交易质押的担保物。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用于回购协议交易:
– 贴现票据 8(a) 2,814 7,610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 21,93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11,710 12,950
小计 14,524 42,492
用于定期存款业务质押: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32,733 30,008
用于衍生交易质押: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50 -
合计 注(i)/(ii) 47,307 72,500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和衍生交易质押的担保
物以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列报。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大部分担保物的剩余担保期限短于12个月。
(b)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的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证券作
为抵质押物。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从同业接受的上述抵质押物的公允价值
为人民币17.91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出
售或向外抵押、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证券等质押物(2016年12月31日:无)。该等
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条款进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存放款项
– 银行 120,371 344,988 120,482 345,059
– 其他金融机构 395,272 484,186 396,832 488,049
小计 515,643 829,174 517,314 833,108
中国境外存放款项
– 银行 3,723 1,180 3,723 1,180
合计 519,366 830,354 521,037 834,288
22.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拆入资金
– 银行 76,388 61,386 29,624 14,764
– 其他金融机构 4 4 4
小计 76,392 61,390 29,628 14,768
中国境外拆入资金
– 银行 45,374 34,111 43,567 34,111
合计 121,766 95,501 73,195 48,8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11,330 41,195
– 其他金融机构 2,764 -
合计 14,094 41,195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2,814 7,610
证券 11,280 33,585
合计 14,094 41,19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吸收存款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活期存款
– 公司客户 669,029 628,167 669,441 627,946
– 个人客户 185,209 183,856 185,170 183,807
小计 854,238 812,023 854,611 811,753
定期存款
– 公司客户 685,137 639,629 684,695 639,254
– 个人客户 113,213 115,941 112,827 115,586
小计 798,350 755,570 797,522 754,840
保证金存款
– 承兑汇票保证金 145,972 173,385 145,972 173,385
– 保函保证金 23,045 20,763 23,045 20,763
– 信用证保证金 14,053 9,980 14,053 9,980
– 其他 19,806 14,249 19,803 14,247
小计 202,876 218,377 202,873 218,375
其他存款 119,974 108,027 119,970 108,02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1,975,438 1,893,997 1,974,976 1,892,992
以公允价值计量
结构性存款 (i)
– 公司客户 221,529 167,967 221,529 167,967
– 个人客户 74,336 58,923 74,336 58,92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295,865 226,890 295,865 226,890
合计 2,271,303 2,120,887 2,270,841 2,119,882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为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结构性存款。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2016年度,本集团
和本行自身的信用风险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上述结构性存款也未发生任何重
大的因本集团或本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而导致的损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17年 2017年
注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转出 6月30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5,829 5,619 (5,712) - 5,736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140 (139)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26 759 (732) - 153
应付住房公积金 19 331 (325) - 25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980 278 (109) - 1,149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658 - -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63 601 (578) - 186
合计 7,776 7,728 (7,595) - 7,909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803 10,642 (10,176) (4,440) 5,829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36 (336)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9 (1,540)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4 (635)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b) 808 472 (300)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9 1,267 (1,193) - 163
合计 11,217 15,194 (14,195) (4,440) 7,7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
2017年 2017年
注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期转出 6月30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5,686 5,537 (5,599) - 5,624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138 (138)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26 757 (730) - 153
应付住房公积金 19 329 (324) - 24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980 277 (108) - 1,149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658 - -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61 598 (574) - 185
合计 7,631 7,636 (7,473) - 7,794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706 10,462 (10,042) (4,440) 5,686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26 (326) -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6 (1,537)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3 (634)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808 469 (297)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8 1,265 (1,192) - 161
合计 11,119 14,995 (14,043) (4,440) 7,631
注:
(i) 于2016年12月31日,该金额人民币44.40亿元,系与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相关并将根
据发放计划支付的递延工资和奖金,并在”其他负债”项下列示(附注三、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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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及企业年金计划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
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企业年金计划,
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供款并计入当期损益。
(b)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于资产负债表确认的金额代表本期
末承诺支付的预计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除以上 (a) 和 (b) 所述外,本集团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福利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
责任。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中并无属于拖欠性质的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2,390 2,741 2,352 2,613
应交增值税 1,770 1,416 1,757 1,398
其他 355 344 353
合计 4,515 4,501 4,462 4,352
27. 应付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付吸收存款利息 27,075 26,890 27,062 26,876
应付债券利息 1,006 1,731 1,002 1,670
应付其他利息 6,193 4,955 5,906 4,628
合计 34,274 33,576 33,970 33,174
除附注四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应付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
项。
28. 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预计诉讼损失 17
其他 274
合计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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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付次级债 (a) 6,700 6,700 6,700 6,700
应付一般金融债 (b) 30,757 32,800 27,957 30,000
应付二级资本债 (c) 44,169 16,200 44,169 16,200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 (d) 25,070 - 25,070 -
已发行同业存单 (e) 405,131 347,067 405,131 347,067
已发行存款证 (f) 9,040 6,282 9,040 6,282
应付中期票据 (g) 10,139 3,451 10,139 3,451
合计 531,006 412,500 528,206 409,700
(a) 应付次级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27年6月到期的
(i)
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6,700 6,700
合计 6,700 6,700
注:
(i) 于2012年6月7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67.00亿元,期限
为1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25%。
(ii) 于2017年6月30日,上述次级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8.27亿元(2016年12月
31日:人民币69.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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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b) 应付一般金融债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i)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 20,000 - 20,000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ii)
浮动利率金融债券 - 10,000 - 10,000
于2018年6月到期的
(iii)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2,800 2,800 - -
于2020年2月到期的
(iv)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27,957 - 27,957 -
合计 30,757 32,800 27,957 30,000
注:
(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0.00亿
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0%。
(i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亿
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每年根据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
率加基本利差0.95%重定。
(iii)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行的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
额为人民币35.0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其中本行持有人民
币7.00亿元。
(iv) 于2017年2月23日发行的2017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
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
(v) 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04.08亿元(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327.36亿元),本行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276.24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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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c) 应付二级资本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24年6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i)
二级资本债券 16,200 16,200
于2027年3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ii)
二级资本债券 27,969 -
合计 44,169 16,200
(i) 于2014年6月9日发行的2014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62.00亿元,
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6.20%。本集团可选择于2019年6月10日按面值赎
回这些债券。
(ii) 于2017年3月2日发行的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元,
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60%。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3月6日按面值赎
回这些债券。
(iii) 于2017年6月30日,上述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42.70亿元。(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168.81亿元)。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发行的6年期固定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70 -
注:
(i)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行于2017年3月17日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
币30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
六年,即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
年 为 0.2% 、 第 二 年 为 0.5% 、 第 三 年 为 1.0% 、 第 四 年 为 1.5% 、 第 五 年 为
1.8%、第六年为2.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
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
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
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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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续)
注:
(ii)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i)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转股价格的计算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格为4.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iv)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行未支付可转债利息 (2016年:无)。
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如下:
负债成份 权益成份 合计
附注三 (3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24,826 5,174 30,000
直接交易费用 (64) (13) (77)
于发行日余额 24,762 5,161 29,923
摊销 308 -
于2017年6月30日余额 25,070 5,161 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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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e) 已发行同业存单
于2017年6月30日,本行未到期同业存单177笔,以摊余成本计量,其公允价值为
人民币3,986.33亿元(2016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3,428.60亿元)。
(f) 已发行存款证
于2017年6月30日,已发行存款证由本行香港分行和首尔分行发行,以摊余成本计
量。这些已发行存款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g) 应付中期票据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注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20年3月8日到期的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i) 3,372 -
于2020年6月1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ii) 3,391 -
于2019年9月15日到期的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iii) 3,376 3,451
合计 10,139 3,451
注:
(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3月1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折人民币约为34.41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5%。
(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6月6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折人民币约为33.97亿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2.09%。
(i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6年9月8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折人民币约为33.31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
(iv) 于2017年 6月30日,上述中期票据的公允价值约为 人民币101.20亿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4.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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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其他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应付股利 4,595 20 4,595
延期支付薪酬 25 4,321 4,440 4,321 4,440
递延收益 30(a) 3,449 2,903 3,449 2,903
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款项 3,381 3,618 - -
代收代付款项 1,329 4,165 1,329 4,165
银行借款 30(b) 1,032 2,387 - -
久悬未取款项 343 319 343 319
其他 24,082 13,049 23,261 12,330
合计 42,532 30,901 37,298 24,177
(a) 递延收益主要为待分配信用卡收入。
(b) 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于2016年12月16日借入长期借款,借款期限5年,还
款方式为每季度还本付息,利率为每季度还款日前两个工作日的Libor为基数上浮
150基点,于2017年6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4.54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5.16亿元)。于2017年4月13日借入长期借款,借款期限3年,利率为融资期限适用
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于2017年6月30日余额为人
名币5.78亿元。
除附注四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负
债。
31. 股本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9,810 39,810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 股) 6,869 6,869
合计 46,679 46,679
所有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宣派、派付或作出的一切股息或分
派将享有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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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优先股(注(a)、(b)、(c)、(d)) 29,947 29,947
可转债权益成份 29(d) 5,161 -
合计 35,108 29,947
(a) 期末优先股情况表
初始 发行 转股
发行时间 股息率 发行价格 数量 金额 条件
(人民币 (百万股) (人民币
元/股) 百万元)
光大优1
某些触发事项
2015-6-19 5.30% 100 200 2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光大优2
某些触发事项
2016-8-8 3.90% 100 100 1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小计 30,000
减: 发行费用 (53)
账面价值 29,947
(b) 主要条款
(i) 股息
在本次优先股发行后的5年内采用相同股息率;
随后每隔5年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利差确定) ;
固定利差为该次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
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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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续)
(ii) 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在依法弥补以往年度
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
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任何情况下,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本集团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
构成违约事件。
(iii) 股息制动机制
如本集团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
股股息之前,本集团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iv)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二级
资本债券持有人、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v) 强制转股条件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
(或以下)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
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集团的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
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
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转为A 股普通股。
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
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中国银监
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集团将无法生存;(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
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集团将无法生存。
(vi) 赎回条款
本次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在任何一个可赎回日(每年的优先股股
息支付日),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集团有权全部或部
分赎回本次优先股,具体赎回期起始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
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
股之日止。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
本次优先股以现金方式赎回,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
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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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c) 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2017年1月1日 本期增加 2017年6月30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300 29,947 - - 300 29,947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6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200 19,965 100 9,982 300 29,947
(d)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7年 2016年
项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65,532 250,455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235,585 220,508
- 归属于本行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29,947 29,947
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643 613
-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643 6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 -
33. 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股本溢价 33,365 33,365
合计 33,365 3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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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盈余公积及一般准备
(a) 盈余公积
于2017年6月30日的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本行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行注册资
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b) 一般准备
本行通过税后净利润计提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
35. 利润分配
(a) 本行于2017年6月20日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9.87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103.62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0.98元(税前),共计人民币45.75
亿元。
(b) 本行于2017年6月6日召开董事会,通过首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6年6月25日,按照首期优先股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
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10.60亿元(税前)。
(c) 本行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9.14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63.68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9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88.69
亿元。
(d) 本行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董事会,通过首期优先股2016年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5年6月25日,按照首期优先股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
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10.60亿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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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利息净收入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利息收入 2,627 2,600 2,626 2,59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2,785 1,894 2,772 1,889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2,438 2,255 2,505 2,298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a)
– 公司贷款和垫款 25,702 24,030 25,705 23,988
– 个人贷款和垫款 15,339 12,999 15,329 12,999
– 票据贴现 603 1,558 602 1,558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1,326 89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96 2,078 996 2,078
投资利息收入 26,883 21,304 26,847 21,319
小计 (b) 78,699 69,610 77,382 68,728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3,098 561 3,09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12,873 8,212 12,951 8,252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1,572 847 654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12,580 13,307 12,575 13,302
– 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1,905 2,068 1,901 2,064
– 结构性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3,577 3,365 3,577 3,365
– 结构性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2,154 2,909 2,154 2,90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575 934 575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9,982 4,782 9,927 4,726
小计 (c) 48,316 36,985 47,412 36,411
利息净收入 30,383 32,625 29,970 32,317
(a)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已减值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4.68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4.17亿元)。
(b)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785.23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695.97亿
元)。
(c)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
总额为人民币425.74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307.10亿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9,420 6,434 9,420 6,434
理财服务手续费 2,256 3,646 2,256 3,646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61 982 1,561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964 912 964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903 762 913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686 541 686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481 466 481
其他 677 859 596
小计 16,948 14,602 16,877 14,1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交易手续费 683 537 683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51 43 51
其他 222 124 214
小计 956 704 94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992 13,898 15,929 13,447
38. 投资(损失)/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收益 7 87 15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净损失 (79) (77) (86) (77)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净收益 3 - 3 -
股利收入 - - 4 -
合计 (69) 10 (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净损失 (66) (5) (66) (9)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净
(损失)/收益 (9) 28 (9)
衍生金融工具净(损失)/收益 (1,262) 436 (1,262)
合计 (1,337) 459 (1,337)
40. 业务及管理费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职工薪酬费用
– 职工工资及奖金 6,223 6,126 6,141 6,080
– 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 759 611 757
– 住房公积金 331 307 329
– 职工福利费 140 118 138
– 其他 879 833 875
小计 8,332 7,995 8,240 7,941
物业及设备支出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305 1,225 1,284 1,218
–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669 712 665
– 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210 212 209
– 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146 144 146
小计 2,330 2,293 2,304 2,280
其他 2,931 2,556 2,906 2,515
合计 13,593 12,844 13,450 12,7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9,305 9,330 9,305 9,328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61 - 36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90 34 19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59 332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0) 102 (10) 102
其他 125 158 125
合计 10,030 9,956 9,971 9,621
42.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附注三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当期所得税 6,030 4,620 5,924 4,514
递延所得税 17(b) (846) 407 (843) 409
以前年度调整 (152) 217 (152) 217
合计 5,032 5,244 4,929 5,1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2. 所得税费用(续)
(b)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税前利润 22,004 21,712 21,599 21,358
法定税率 25% 25% 25% 2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5,501 5,428 5,400 5,340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 职工薪酬支出 24 24 24
– 资产减值损失 817 300 817 300
– 其他 28 42 26
869 366 867 350
免税收入 (i) (1,186) (767) (1,186) (767)
小计 5,184 5,027 5,081 4,923
以前年度调整 (152) 217 (152) 217
所得税费用 5,032 5,244 4,929 5,140
注:
(i) 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中国国债利息收入及基金分红收入等。
43. 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本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1,959) (982) (1,972) (981)
– 本期重分类至损益的金额 147 90 14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53 223 456 22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9) 1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88) (658) (1,368) (6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2 8 (61) 3,929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430) 33 (23) (3,420)
2017年1月1日余额 552 41 (84) 509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359) (29) - (1,388)
2017年6月30日余额 (807) 12 (84) (879)
本行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1 - (61) 3,920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419) - (23) (3,442)
2017年1月1日余额 562 - (84) 47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368) - - (1,368)
2017年6月30日余额 (806) - (84) (8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4.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6,939 16,439
减:本行优先股当期宣告股息 1,060 1,060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5,879 15,379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34 0.3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期初已发行的普通股 46,679 46,679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5,879 15,379
加:截至6月30日尚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244 -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16,123 15,379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030 -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 50,709 46,679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32 0.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a)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
些结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在应收款项类投资中
核算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受益权转让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在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中核算的投资基金、非保本理财产品及资产支持证券等。这些结构化主体
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
行投资产品。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
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应收款项类投资 514,502 514,502 627,678 627,6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基金 103,836 103,836 25,500 25,500
理财产品 107,415 107,415 161,294 161,294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3,725 3,725 1,688 1,688
合计 729,478 729,478 816,160 816,160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
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
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
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以及应收管理
手续费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重大。
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
理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8,624.48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89.03
亿元)。本集团于2017年1月1日之后发行,并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已到期的非
保本理财产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1,640.89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
间:人民币2,795.51亿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
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22.56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期间:人民币36.46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
理财产品主体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目的,向本集团及其他银行同业提出短期资金需求。
本集团无合同义务为其提供融资。在通过内部风险评估后,本集团方会按市场规则与
其进行拆借交易。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向未合并理财产品主体
提供的融资交易的平均余额为人民币0.28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无)。本集团提供此类融资反映在“拆出资金”科目中。于2017年6月30日,上述交
易余额为人民币50.00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这些融资交易的最大损失敞口与账
面价值相若。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通过资金拆借自上述理财产
品中获取的利息收入不重大。
此外,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设立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中持
有权益,相关信息参见注释三、46。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自上
述结构化主体中获取的收益不重大。
(c)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部分投资的
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等。本集团对发行及管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供本金保证承诺。本
集团根据集团的会计政策将理财的投资和相应资金,按照有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分
别于对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中列示。当本集团拥有对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的权力,
可以通过参与相关活动而享有重大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
变回报时,本集团对此类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具有控制权。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目的信
托计划。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将全部或
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让
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向投
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投资,
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
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本集
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于2017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5.30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截至2017年6月30日,
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投资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已转让的信贷
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1.27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于2017年6月30
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5.50亿元(2016年12月31日: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续)
收益权转让
本集团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投资者受让信托计划的份
额。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且未放弃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
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本集团面临的风险水平。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劣后级信托投资
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64.23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5.93亿元)。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
产价值为人民币28.96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9.83亿元)。
47.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融资管理以及经济资本管理三个方面。
其中资本充足率管理是资本管理的重点。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指引计算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部分。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
风险的能力。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是在满足法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
面临的风险状况,参考国际先进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本集团经营状况,审慎确定
资本充足率目标。
本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扩张情况、风险变动趋势等因素采用情景模拟、压力
测试等方法预测、规划和管理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于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监会
提交所需信息。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
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满足相关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
于2018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0%。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于2018
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的子银行或分行也需要直接受到当地
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有所不同。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算,风险权重根据每一项资产、交易对
手的信用、市场及其他相关的风险确定,并考虑合格抵押和担保的影响。表外敞口也
采用了相同的方法计算,同时针对其或有损失的特性进行了调整。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
资产之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根据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根据基本指标法计
量。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
算。本期间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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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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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资本充足率(续)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本集团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 236,069 221,001
实收资本 46,679 46,679
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综合收益可
计入部分 37,647 33,874
盈余公积 17,951 17,951
一般风险准备 51,448 51,447
未分配利润 81,860 70,55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4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2,087) (2,125)
商誉 (1,281) (1,281)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802) (844)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
资产 (4)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33,982 218,876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29,997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29,947 29,94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5
一级资本净额 263,994 248,873
二级资本 68,152 39,007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50,869 22,9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7,173 16,01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10
总资本净额 332,146 287,880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801,649 2,665,03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35% 8.21%
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 9.34%
资本充足率 11.86% 10.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净利润 16,972 16,468 16,670 16,218
加:资产减值损失 10,030 9,956 9,971 9,621
折旧及摊销 1,065 1,093 1,020 1,062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 1 2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收益) 1,337 (459) 1,337 (455)
投资净损失/(收益) 69 (10) 64 (10)
债券利息支出 9,982 4,782 9,927 4,7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的
(增加)/减少 (846) 407 (8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56,357) (171,089) (155,842) (154,77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
少)/增加 (122,353) 453,370 (124,419) 438,2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99) 314,519 (242,113) 315,059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81,347 204,215 180,489 204,84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期初余额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增加 (60,160) 82,251 (62,204) 83,675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6月30日 6月30日
库存现金 5,739 6,583 5,732 6,28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667 70,641 29,652 70,62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3,432 94,089 80,316 93,032
拆出资金 62,509 32,902 64,789 34,9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 181,347 204,215 180,489 204,8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a) 母公司
本集团的直接和最终母公司分别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
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组织机构代码为10206389-7。光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本集团进行的关联
交易金额及余额于附注四(b)(ii)中列示。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i) 关联方信息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 股东,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无锡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利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嘉兴光大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阳光富尊(深圳)金融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银证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 关联方信息(续)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续):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续)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国际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常春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文资光大文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光大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海运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科技园建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
来款项余额如下: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四(a))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713 34 747
利息支出 (3) (224) (260) (487)
于2017年6月30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202 2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5 - 195
应收利息 1 172 22 195
发放贷款和垫款 - 2,627 - 2,6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5 9,200 440 9,92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950 95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212,528 1,920 214,448
其他资产 - - 1
合计 286 224,722 3,535 228,54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644 542 3,186
衍生金融负债 - 1 -
吸收存款 307 14,501 12,559 27,367
应付利息 2 70 40 112
合计 309 17,216 13,141 30,666
于2017年6月30日的重大其他项目如下:
本集团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投资于本集团发起的结构化主
体份额 - 138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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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续)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往来款项余额如下(续):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四(a))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365 82 447
利息支出 (2) (981) (365) (1,348)
于2016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应收利息 2 593 2 597
发放贷款和垫款 - 5,142 - 5,142
衍生金融资产 - 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0 3,000 - 3,1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950 95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96,460 60 196,520
合计 192 205,196 1,012 206,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8,434 1,204 9,638
衍生金融负债 - - 1
吸收存款 460 9,308 12,477 22,245
应付利息 - 109 317 426
其他负债 - 4 -
合计 460 17,855 13,999 32,314
于2016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行对光大集团应付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利
息约人民币1.80亿元的担保义务尚未解除(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80
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注
册资本为2,000亿美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为中投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代表中投公司依法独立行使对本行的权利和义务。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北
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组织机构代码71093296-1。汇金公司的
职能经国务院授权,进行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汇金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汇金公司的联营和合营
企业间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买卖债券、进行货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
算等。这些交易按银行业务的正常程序并按市场价格进行。
本集团发行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可转债、同业存单以及存款证为不记名债
券并可于二级市场交易,本集团并无有关这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于资产负
债表日持有本集团的上述债券金额的资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续)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利息收入 2,497 3,370
利息支出 (2,833) (3,037)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9,481 71,096
拆出资金 18,926 14,5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66 651
衍生金融资产 483 2,0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411 10,210
应收利息 1,580 4,355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618 48,964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528 13,601
应收款项类投资 28,364 111,896
其他资产 610 5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5,307 256,275
拆入资金 38,988 33,821
衍生金融负债 749 9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80 15,627
吸收存款 14,596 13,271
应付利息 1,083 1,643
其他负债 2
(d) 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410 10,440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等关键管理人员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
间的薪酬总额尚未最终确定,但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17
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d) 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续)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键管理人员贷款 11,557 14,034
(e)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3,244 4.12% 3,817 5.48%
利息支出 (3,320) 6.87% (4,385) 11.86%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余额 占比 交易余额 占比
重大表内项目如下: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9,481 16.52% 71,096 30.56%
拆出资金 18,926 13.14% 14,523 11.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68 3.69% 651 8.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606 10.91% 10,210 15.24%
应收利息 1,775 6.57% 4,952 19.54%
应收款项类投资 242,812 47.19% 308,416 49.14%
发放贷款和垫款 2,627 0.14% 5,483 0.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543 11.36% 52,154 12.2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478 7.80% 14,551 5.65%
衍生金融资产 483 22.55% 2,042 41.25%
其他资产 611 1.05% 570 1.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8,493 17.04% 265,913 32.02%
拆入资金 38,988 32.02% 33,821 35.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80 7.66% 15,627 37.93%
吸收存款 41,963 1.85% 35,516 1.67%
衍生金融负债 750 26.64% 974 22.30%
应付利息 1,195 3.49% 2,069 6.16%
其他负债 2 0.00% 5 0.02%
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 180 97.30% 180 97.30%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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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
理。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
是提供给本集团管理层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了下列报告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和政府机关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贸易
融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汇款和结算
服务及担保服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
服务、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等。
金融市场业务
该分部经营本集团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于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
易、同业投资、债券投资和买卖、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金融市场
业务分部亦包括代客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代客外汇买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
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相关收益。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
方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息收入”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
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
该分部的项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
往来的余额和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0,065 11,390 8,928 - 30,383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7,297 (4,486) (2,811) - -
利息净收入 17,362 6,904 6,117 - 30,38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96 10,972 1,324 - 15,992
投资收益/(损失) - 3 (72) - (6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 - (1,337) - (1,337)
汇兑净收益 118 54 968 - 1,140
其他业务收入 151 11 13 50
营业收入合计 21,327 17,944 7,013 50 46,334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243) (214) (86) - (543)
业务及管理费 (6,496) (6,598) (499) - (13,593)
资产减值损失 (6,096) (3,385) (549) - (10,030)
其他业务成本 (78) - (38) (49) (165)
营业支出合计 (12,913) (10,197) (1,172) (49) (24,331)
营业利润 8,414 7,747 5,841 1 22,003
加:营业外收入 18 5 - 28
减:营业外支出 (28) - - (22) (50)
分部利润总额 8,404 7,752 5,841 7 22,004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528) (496) (41) - (1,065)
–资本性支出 541 536 41 - 1,118
2017年6月30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555,005 919,898 1,549,726 715 4,025,344
分部负债 1,885,565 531,854 1,343,325 2,032 3,762,7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本集团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9,029 8,571 15,025 - 32,625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8,270 (2,506) (5,764) - -
利息净收入 17,299 6,065 9,261 - 32,62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96 7,997 2,305 - 13,898
投资收益/(损失) - 22 (12)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459 - 459
汇兑净收益/(损失) 49 (9) (211) (3) (174)
其他业务收入 124 16 10 - 150
营业收入合计 21,068 14,091 11,812 (3) 46,968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111) (767) (594) - (2,472)
业务及管理费 (5,825) (6,124) (895) - (12,844)
资产减值损失 (7,751) (2,064) (141) - (9,956)
其他业务成本 (65) - (11) (2) (78)
营业支出合计 (14,752) (8,955) (1,641) (2) (25,350)
营业利润 6,316 5,136 10,171 (5) 21,618
加:营业外收入 - 20 - 93 113
减:营业外支出 (2) - - (17) (19)
分部利润总额 6,314 5,156 10,171 71 21,712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509) (509) (75) - (1,093)
–资本性支出 805 202 29 - 1,036
2016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434,132 813,671 1,764,652 684 4,013,139
分部负债 1,726,670 493,530 1,546,910 1,844 3,768,95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分部资产、负债和总资产及总负债调节:
2017年 2016年
附注三 6月30日 12月31日
分部资产 4,025,344 4,013,139
商誉 16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6,921 5,622
资产合计 4,033,546 4,020,042
分部负债 3,762,776 3,768,954
应付股利 30 4,595
负债合计 3,767,371 3,768,974
(b) 地区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经营,分行遍布全国30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
在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韶山市、江苏省淮安市及香港设立子公司。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列报地区信息时,非
流动资产是以资产所在地为基准归集;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地为
基准归集。各地区的划分如下:
–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淮安光大服务的地区:上海、南京、杭
州、苏州、宁波、无锡;
–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海
口;
–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
青岛、烟台;
–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光大金融租赁及韶山光大服务的地区:郑
州、太原、长沙、武汉、合肥、南昌;
–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
宁、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兰州、西宁及银川;
–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黑龙江、长春、沈阳、大连;
– “境外”是指本行及子公司服务的地区:香港、首尔;及
– “总行”是指本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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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分部报告(续)
(b) 地区信息(续)
营业收入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6,921 6,546 14,959 6,610 4,378 4,382 1,958 580 46,334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7,879 6,897 13,794 6,424 4,902 4,390 2,358 324 46,968
非流动资产(注(i))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2017年6月30日 2,548 921 5,184 3,229 1,149 1,249 935 50 15,265
2016年12月31日 2,617 970 4,914 3,388 1,202 1,067 966 54 15,178
注:
(i) 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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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
本集团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
本集团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计
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
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重检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内
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a)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而使
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
形式的担保。
信贷业务
董事会拟定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战略及可接受的总体风险水平,并对本
集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定期评估,提出
完善本集团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意见。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
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风险管理
制度和业务细则,建立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标准,对各
类风险进行管理,保证本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风
险政策相符。
本集团业务条线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
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
审计责任,具体如下:
- 公司业务部、小微金融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等业务条线部门按照本集团风险管
理制度规定与流程开展对公、零售信贷业务。业务条线部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
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存续期内独
立进行全过程管控,对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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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 本集团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授信
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
审核把关责任。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政策技术-审查审批-贷中贷后-清
收保全”的基本流程确定部门职能定位,其中风险管理部负责本集团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统筹,牵头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基本政策,牵头制定授
信基本制度和流程,牵头制定覆盖信贷业务的总体投向政策;信贷审批部负责
一般风险对公、同业、零售业务及集团客户授信额度审查审批工作的整体规划
和归口管理,并负责超分行授信审批权限和总行本部统一管理的授信项目审
批。授信审批机构独立于业务条线部门,确保授信审批的独立性;授信管理部
负责对公信贷业务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控制和管理信贷业务关键风险环
节、指导全行放款审核操作;零售业务部负责零售信贷业务的授信后管理和风
险预警;资产保全部负责本集团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抵债资产的处置管理
等。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审核把
关责任。
- 本集团审计监察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本集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按照有效制衡的原
则,将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
制。
对于公司信贷业务,本集团制定了信贷投向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了行业组合
限额并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本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覆盖授信
调查、审查审批、发放与支付、授信后管理等关键环节。本集团在授信调查环
节,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信贷业务债项评级并完成授信调查报告;审查审批
环节,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信贷业
务均须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与支付环节,设立独立责任部门负责授信放款
审核,按照“实贷实付”管理原则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后管理环
节,本集团对已放款授信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对任何可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造成
影响的负面事件立即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对于个人信贷业务,本集团加强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工作,客户经理受理个人信
贷业务时需要对信贷申请人收入、信用记录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客户经
理的报批材料和建议提交贷款审批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本集团对个人贷款进行
贷后监控,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
款出现逾期,本集团将根据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开展催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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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
常、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后三类被视为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当一项或
多项事件发生证明客观减值证据存在,并可能出现损失时,该贷款被界定为已减
值贷款和垫款。已减值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将视情况以组合或个别方式评
估。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
资产的质量。
贷款和垫款的五个类别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响的因素。
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资金业务
本集团根据交易产品、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在地理区域设定信用额度,通过系
统实时监控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并会定期重检及调整信用额度。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
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于本年末就上述信贷业务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
口已在附注九(a)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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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7年6月30日
存 / 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买入返售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金融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22,426 602 16 - 1,512 326
减值准备 (12,021) (503) (16) - (932) (128)
小计 10,405 99 - - 580 198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8,635 - - - - 1,341
减值准备 (5,055) - - - - (69)
小计 3,580 - - - - 1,272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15,047 153 - - -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1,735 47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5,125 102 350 - 128 -
总额 21,907 302 350 - 128 -
减值准备 (3,988) (83) - - - -
小计 17,919 219 350 - 128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911,480 57,056 261,672 97,243 1,246,072 40,526
减值准备 (26,203) (982) (17) - (2,198) (427)
小计 1,885,277 56,074 261,655 97,243 1,243,874 40,099
合计 1,917,181 56,392 262,005 97,243 1,244,582 4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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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存 / 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买入返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售金融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21,412 501 16 - 4,074 279
减值准备 (11,285) (403) (16) - (1,092) (106)
小计 10,127 98 - - 2,982 173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7,290 - - - - 1,216
减值准备 (3,758) - - - - (94)
小计 3,532 - - - - 1,122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15,352 71 - - -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3,083 44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6,656 98 350 - 1 -
总额 25,091 213 350 - 1 -
减值准备 (4,519) (139) - - - -
小计 20,572 74 350 - 1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741,485 56,355 358,609 67,000 1,316,657 38,484
减值准备 (24,072) (967) (24) - (1,497) (394)
小计 1,717,413 55,388 358,585 67,000 1,315,160 38,090
合计 1,751,644 55,560 358,935 67,000 1,318,143 39,385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 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其他资产中的代理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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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
使本集团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董事会承担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
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市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审核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关于
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以及可以承受市场风险水平的有关建议。本集
团业务经营和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绝大部分集中于资金业务。金融市场部负
责开展资金投资与自营交易业务。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进行银行账户下的利率风
险和汇率风险日常监控与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市场风险管理基本政策
和程序,以及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
本集团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
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户包括本集团拟
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
户包括除交易账户以外的业务。本集团主要通过敏感度指标、情景分析和外汇敞
口分析计量监测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通过敏感性缺口分析、压力测试和有效久
期分析计量和监控非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
敏感度指标分析是以总体敏感度额度及每个档期敏感度额度控制,按照不同期限
分档计算利率风险。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设定的各种可能情景的发生概率,研究多
种因素同时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
外汇敞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外汇敞口主要来源于
银行表内外业务中的货币错配。
敏感性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
所有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照利率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以匡算未
来资产和负债现金流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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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压力测试的结果是采用市场变量的压力变动,对一系列前瞻性的情景进行评估,
以测量对损益的影响。
有效久期分析是对不同的时段运用不同的权重,根据在特定的利率变化情况下,
假设金融工具市场价值的实际百分比变化,来设计各时段风险权重,从而更好地
反映利率的变动所导致的银行资产和负债经济价值的非线性变化。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商业银行业务的重新定价风险和资金交易头寸的
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
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
率而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
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利率风险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在计量和管理风险方面,本
集团定期评估各档期利率敏感性重定价缺口以及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和
经济价值的影响。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
价值的潜在负面影响。
交易性利率风险
交易性风险主要来自资金业务的投资组合。其利率风险是通过久期分析监控。此
外,本集团还采用辅助方法计算其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敏感度以公允价值因利
率变动100个基点(1%)的相应变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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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期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8% 345,530 18,425 327,105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3.45% 117,919 - 98,806 19,113 - -
拆出资金 3.11% 144,086 - 114,385 29,291 4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8% 97,243 - 97,243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42% 1,917,181 21,136 1,069,251 803,846 20,476 2,472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0% 56,392 272 44,315 10,775 169 861
投资(注(2)) 4.05% 1,244,582 1,080 245,056 275,872 631,054 91,520
其他 - 110,613 107,174 88 - - 3,351
总资产 3.92% 4,033,546 148,087 1,996,249 1,138,897 652,109 9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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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期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1% 217,500 - 57,000 160,5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3.87% 519,366 - 473,563 45,803 - -
拆入资金 2.55% 121,766 23 77,459 44,28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64% 14,094 - 13,378 716 - -
吸收存款 1.88% 2,271,303 6,521 1,580,945 440,359 243,471
应付债券 3.80% 531,006 - 279,491 162,550 38,096 50,869
其他 - 92,336 88,781 1,999 349 1,201
总负债 2.60% 3,767,371 95,325 2,483,835 854,561 282,768 50,882
资产负债缺口 1.32% 266,175 52,762 (487,586) 284,336 369,341 4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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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下表列示本年度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9% 381,620 14,831 366,789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2.86% 232,630 - 166,543 66,087 - -
拆出资金 3.20% 126,305 - 41,249 84,646 4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 67,000 - 65,000 2,000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7% 1,751,644 23,124 1,359,000 350,397 15,924 3,199
应收融资租赁款 3.99% 55,560 44 54,023 749 89 655
投资(注(2)) 4.03% 1,318,143 1,906 237,364 424,925 562,973 90,975
其他 - 87,140 84,123 2,073 810 134 -
总资产 3.92% 4,020,042 124,028 2,292,041 929,614 579,530 9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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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下表列示本年度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0% 187,000 - 22,000 165,0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2.85% 830,354 - 678,441 151,913 - -
拆入资金 2.45% 95,501 23 57,029 38,4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3% 41,195 - 40,448 747 - -
吸收存款 1.98% 2,120,887 6,824 1,581,014 327,249 205,798
应付债券 3.27% 412,500 - 106,911 276,090 6,599 22,900
其他 - 81,537 73,439 6,549 996 553 -
总负债 2.33% 3,768,974 80,286 2,492,392 960,444 212,950 22,902
资产负债缺口 1.59% 251,068 43,742 (200,351) (30,830) 366,580 7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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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
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注:
(1) 实际利率是指利息收入/支出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负债的比率。
(2)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利率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
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7年6月30日假定利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减少人民币37.98亿元(2016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
币24.42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49.75亿元(2016年12月31日:减少人
民币52.57亿元);利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8.07亿元
(2016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24.48亿元),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50.90亿
元(2016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4.3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的
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按
年化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以下假
设: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
工具;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
年度内的利率变动;
–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
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的风
险。本集团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
负债匹配来管理外汇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38,663 6,417 450 345,53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103,421 11,079 3,419 117,919
拆出资金 100,304 41,831 1,951 144,0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7,243 - - 97,2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31,332 53,933 31,916 1,917,181
应收融资租赁款 55,531 861 - 56,392
投资(注(i)) 1,216,262 24,934 3,386 1,244,582
其他 105,696 4,290 627 110,613
总资产 3,848,452 143,345 41,749 4,033,54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500 - - 217,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519,224 89 53 519,366
拆入资金 49,612 55,031 17,123 121,7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094 - - 14,094
吸收存款 2,143,253 109,879 18,171 2,271,303
应付债券 514,538 12,585 3,883 531,006
其他 87,229 4,053 1,054 92,336
总负债 3,545,450 181,637 40,284 3,767,371
净头寸 303,002 (38,292) 1,465 266,175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91,713 26,628 10,042 728,383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33,310) 31,994 706 (6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76,515 4,606 499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217,010 12,734 2,886 232,630
拆出资金 108,790 14,987 2,528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83,451 45,396 22,797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54,833 727 - 55,560
投资(注(i)) 1,295,648 20,138 2,357 1,318,143
其他 83,782 2,470 888 87,140
总资产 3,887,029 101,058 31,955 4,020,04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829,623 677 54 830,354
拆入资金 55,207 30,650 9,644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 - 41,195
吸收存款 2,031,212 72,528 17,147 2,120,887
应付债券 405,481 5,049 1,970 412,500
其他 75,911 4,210 1,416 81,537
总负债 3,625,629 113,114 30,231 3,768,974
净头寸 261,400 (12,056) 1,724 251,068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76,940 19,249 5,928 702,117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15,445) 14,656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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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注:
(i)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净额。
本集团大部分的业务以人民币进行,此外有美元、港币和少量其他外币业务。于
资产负债表日,主要币种折算汇率如下: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港币折合人民币汇率 0.8688 0.8956
美元折合人民币汇率 6.7820 6.9450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在
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7年6月30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0.05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
币0.06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
民币0.05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0.0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
假设:
–汇率敏感度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100
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
汇率变动;
–美元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团非美元及港币的其他外币资
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
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
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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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
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中的上市证券承担价
格风险。于2017年6月30日,该部分上市证券价格的5个百分点的潜在波动对本行
净资产的影响为人民币38.99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9.62亿元)。对于已确
认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其减值损失转入利润表。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根据流动
性风险管理政策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监测,并确保维持适当水平的优质流动性资
产。
本集团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担任
主席,负责按监管要求和审慎原则制定流动性政策。政策目标包括:
维持稳健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在正常
经营环境或压力状态下,都能及时满足各类业务的支付义务和流动性需求,有
效平衡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及
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做出及时合理的调整,在确保
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实现银行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流动性风险
管理策略,负责对全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缓释管理。并负责日间
头寸管理与预测,保持适当水平的流动性储备。遇有重大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
化时须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
本集团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手
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
升全行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
有效防范市场冲击。
本集团主要采用流动性缺口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持续做好限额监测及动态调
控,同时采用不同的情景的压力测试以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应
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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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10,124 35,406 - - - - - 345,53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38,518 17,494 38,622 22,124 - 811 117,919
拆出资金 - - 74,957 39,428 29,291 410 - 144,0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96,592 651 - - - 97,2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26,795 245,183 55,665 113,837 457,542 487,481 530,678 1,917,181
应收融资租赁款 189 129 1,048 3,561 9,864 33,838 7,763 56,392
投资(*) 1,259 103,858 45,680 85,731 272,666 641,091 94,297 1,244,582
其他 68,909 9,186 2,671 13,914 7,736 4,820 3,377 110,613
总资产 407,626 432,280 294,107 295,744 799,223 1,167,640 636,926 4,03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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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41,000 16,000 160,500 - - 217,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18,360 98,181 257,022 45,703 100 - 519,366
拆入资金 - 23 39,461 37,998 44,284 - - 121,7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12,260 1,118 716 - - 14,094
吸收存款 - 1,113,204 182,144 274,731 457,622 243,595 7 2,271,303
应付债券 - - 63,975 215,516 137,480 38,096 75,939 531,006
其他 - 41,196 14,377 5,555 14,487 13,724 2,997 92,336
总负债 - 1,272,783 451,398 807,940 860,792 295,515 78,943 3,767,371
净头寸 407,626 (840,503) (157,291) (512,196) (61,569) 872,125 557,983 266,175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16,664 90,027 260,303 55,519 100 5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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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8,698 72,922 - - - - -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107,399 31,397 22,904 70,280 300 - 232,630
拆出资金 - - 18,513 22,736 84,646 410 -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1,383 3,617 2,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626 209,601 65,262 118,212 458,974 423,127 442,842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6 - 581 3,467 10,677 32,785 7,934 55,560
投资(*) 1,187 25,538 82,832 125,547 425,244 566,893 90,902 1,318,143
其他 47,671 7,674 2,093 12,514 13,659 3,514 15 87,140
总资产 391,648 423,134 262,061 308,997 1,065,480 1,027,029 541,693 4,020,0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20,000 2,000 165,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85,240 260,340 232,861 151,783 130 - 830,354
拆入资金 - 23 24,481 32,548 38,449 - -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34,686 5,762 747 - - 41,195
吸收存款 - 1,082,376 133,953 266,783 392,789 244,984 2 2,120,887
应付债券 - - 14,322 91,689 276,990 6,599 22,900 412,500
其他 - 29,393 12,748 6,033 15,986 16,848 529 81,537
总负债 - 1,297,032 500,530 637,676 1,041,744 268,561 23,431 3,768,974
净头寸 391,648 (873,898) (238,469) (328,679) 23,736 758,468 518,262 251,068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90,122 57,065 269,778 32,811 - 449,776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500 223,561 - 41,912 16,245 165,404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19,366 525,043 118,360 99,096 259,990 47,492 105 -
拆入资金 121,766 123,874 23 39,686 38,386 45,77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094 14,146 - 12,279 1,138 729 - -
吸收存款 2,271,303 2,334,845 1,115,792 186,105 279,000 477,282 276,658
应付债券 531,006 564,957 - 64,660 217,900 143,078 52,641 86,678
其他金融负债 55,247 55,403 40,420 9,426 536 500 1,523 2,998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730,282 3,841,829 1,274,595 453,164 813,195 880,264 330,927 89,684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186) - 4 10 (238) 38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32,681 - 103,415 64,248 164,116 902 -
现金流出 (283,280) - (103,426) (14,219) (164,776) (859)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49,401 - (11) 50,029 (660) 4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 (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 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191,049 - 20,384 2,061 168,604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0,354 838,112 185,240 261,502 235,769 155,458 143 -
拆入资金 95,501 96,998 23 24,604 32,904 39,4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41,289 - 34,693 5,836 760 - -
吸收存款 2,120,887 2,188,318 1,082,865 137,719 276,461 411,482 279,788
应付债券 412,500 432,330 - 14,560 93,814 281,899 7,080 34,977
其他金融负债 43,593 43,771 29,056 8,301 1,263 1,715 2,907 529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731,030 3,831,867 1,297,184 501,763 648,108 1,059,385 289,918 35,509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58 - - 3 (3) 58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57,306 - 87,299 55,589 213,782 636 -
现金流出 (356,541) - (87,112) (55,112) (213,685) (632)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765 - 187 477 97 4 -
上述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可能与这些金融工具的实际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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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表外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178,779 1,741 5,763 186,283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用
承诺 512,138 27,468 2,494 542,100
合计 690,917 29,209 8,257 728,383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151,752 1,071 5,654 158,477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用
承诺 519,871 21,320 2,449 543,640
合计 671,623 22,391 8,103 7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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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d)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
风险。
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告
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这套体系覆盖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交易销售、公司金
融、支付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法律事务、反洗钱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全部支持辅助性活动。该体系的主要内容如
下:
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前中后台各司其职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以操作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为核心的、覆盖操作风险管理各个领域的较为完整的操
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所有产品与服务建立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和可追踪的并定期进行重检和修
订的标准作业流程;
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损失事件收集、IT系统
监测等为主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以各分支行、各业务
及职能条线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为依托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团队;
针对包括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IT系统故障、挤提、盗抢等各类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体系和业务持续性方案体系;
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的全员问责制
度;及
以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为基础的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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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
(a)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和假设
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运用了下述主要方法和假设:
(i) 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报价确定的。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同类上市公司的适用市盈
率作出估计,并且就发行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ii) 应收款项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利率。
(iii) 应付债券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利率。
(iv)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及掉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合
同汇率之间的差额或根据市场报价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计算所使用的收益率曲线是综合经纪人和汤
姆森-路透提供的最优报价得出。
(b) 公允价值数据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投资。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
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款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与人行利率相若
的浮动利率定价。因此,这些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可供出售及交易性投资以公允价值列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公允价值已于附注三、11中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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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续)
(b) 公允价值数据(续)
(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吸收存款和应付债
券。除应付债券外,其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的
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2,405 257,500 347,407 258,89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531,006 412,500 525,459 409,156
本行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3,105 258,200 348,103 259,588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528,206 409,700 522,675 406,365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
如果无法获得相关信息,则参考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或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
进行估值。估值参数包括市场利率、预期违约率、提前还款率及市场流动性
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主要基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
果。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对于没有市场报价的债券,则以基于
和剩余到期日相匹配的当前收益曲线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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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
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
值。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直
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察。此层级包括债券及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合
约。输入参数(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来源是中债、
彭博和上海清算所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并不是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即不可观察的输
入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复杂衍生工具合约和
结构性存款。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使
用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当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采用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当
没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须要采用估值技术,比如通过对比其他类似的金融资产、现
金流折现、期权定价等,采用的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信用点差及汇
率。当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时,管理层会尽最大的努力尽量准确地估计现金流,折现
率则参考类似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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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055 19,701 - 20,756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 27 48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1,745 - 1,745
-利率衍生工具 2 390 5 3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2,840 132,210 - 145,050
-基金及其他 103,836 107,415 - 211,251
-权益工具 146 - - 146
合计 117,879 261,482 32 379,393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95,865 - 295,865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2,204 - 2,204
-利率衍生工具 - 601 10 611
合计 - 298,670 10 298,6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 48 9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1 398 15 4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1,742 226,046 - 237,78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合计 37,926 399,526 63 437,515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17 年 6 月 30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055 19,701 - 20,756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 27 48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1,745 - 1,745
-利率衍生工具 1 390 5 3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0,664 131,971 - 142,635
-基金及其他 103,836 107,415 - 211,251
-权益工具 146 - - 146
合计 115,702 261,243 32 376,977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95,865 - 295,865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2,204 - 2,204
-利率衍生工具 - 601 10 611
合计 - 298,670 10 298,6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 48 9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 398 15 4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9,983 226,045 - 236,02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合计 36,166 399,525 63 435,754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于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公允价值 (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期间内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7年1月1日 48 15 63 (26) (26)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 (10) (10) 16
购买 4 - 4 - -
出售及结算 (25) - (25) - -
2017年6月30日 27 5 32 (10) (10)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与期末资产或负债相
关的部分
- (10) (10) 16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6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6年1月1日 113 13 126 (20) (20)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7) 3 (4) (6) (6)
购买 5 - 5 - -
出售及结算 (63) (1) (64) - -
2016年12月31日 48 15 63 (26) (26)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与年末资产或负债相关的
部分
(6) 3 (3) (6) (6)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三层级没有发生重大转入/转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三个
层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2017 年 6 月 30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573 342,834 - 347,407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525,459 - 525,45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70 254,521 - 258,89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09,156 - 409,156
本行
2017 年 6 月 30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573 343,530 - 348,103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522,675 - 522,67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70 255,218 - 259,588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06,365 - 406,3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公允价值 (续)
(d) 基于重大不可观察的模型输入计量的公允价值
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部分结构化衍
生金融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折现模型。该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
假设包括折现率和市场价格波动率。
截至2017年6月30日,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具
账面价值不重大,且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假设
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也不重大。
八、委托贷款业务
本集团的委托业务中包括接受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委托,以其提供的资金发放委托
贷款。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不须本集团承担任何信贷风险,本集团只以代理人的身
份,根据委托方的指示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及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费。由
于委托资产并不属于本集团的资产,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委托贷款 142,392 120,016
委托贷款资金 142,392 120,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承担及或有事项
(a) 信贷承诺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财务担保。
本集团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额度。本
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兑是指本集团
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同时
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本集团 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
为 1 年以内 7,001 10,809 7,001 10,809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
为 1 年或以上 18,902 19,580 18,902 19,580
信用卡承诺 160,380 128,088 160,380 128,088
小计 186,283 158,477 186,283 158,477
承兑汇票 374,587 401,420 374,587 401,420
开出保函 95,957 81,424 95,957 81,424
开出信用证 71,371 60,611 71,371 60,611
担保 185 185 185
合计 728,383 702,117 728,383 702,117
上述信贷业务为本集团可能承担的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并
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有关授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使用,上述合同金额
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b)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300,247 265,689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
定,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及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信贷承诺的风险权重由0%
至100%不等。
(c) 经营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等经营租赁协议须在以下期间支付的最
低租赁付款额为:
本集团 本行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322 2,319 2,299 2,295
1 年以上 2 年以内
(含 2 年) 1,977 2,170 1,973 2,157
2 年以上 3 年以内
(含 3 年) 1,734 1,863 1,732 1,859
3 年以上 5 年以内
(含 5 年) 2,753 2,842 2,749 2,837
5 年以上 2,781 2,791 2,780 2,791
合计 11,567 11,985 11,533 11,9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d) 资本支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已订约但未支付
购置物业及设备 782 1,203
已授权但未订约
购置物业及设备 1,204 1,260
合计 1,986 2,463
(e) 承销及兑付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无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为债
券持有人兑付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未付
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金额可能
与兑付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的兑付承
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兑付承诺 8,402 8,30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f)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7年 201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550
(g)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及索偿总额
人民币6.83亿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45亿元)。本集团根据内部律师及外部
经办律师意见,对所涉案件及纠纷的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三、28)。本集
团相信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合理并足够的。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7年7月21日,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人民币220亿元的金融债券,
票面利率4.20%,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回售本期债
券,发行人不得提前赎回本期债券。
2017年6月20日,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拟非公开发行H
股股票不超过65.6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亿元。该方案已于2017年7月
25日获银监会核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 (1)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3
政府补助 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清理睡眠户净支出 (4) (5)
–风险代理支出 (9) (2)
–其他净收入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1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注) (14) (24)
合计 37
其中: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5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
注: 部分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
的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 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1 年修订)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期末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注1) 46,679 46,6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 2) 15,879 15,379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34 0.33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32 0.33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844 15,3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0.34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0.32 0.33
注 1:普通加权平均数采用的权数的已发行时间和报告期时间按天数计算。
注 2: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扣除本期已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1 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7年 2016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235,585 209,380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净资产 230,864 211,4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879 15,3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 1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844 15,3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3% 14.49%
5 杠杆率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计算杠杆率并
披露相关信息。
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的比率。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 4%。
本集团的杠杆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本期间内,本
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杠杆率要求。
(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计量的
截至报告期末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并表总资产 4,033,546
并表调整项 -
客户资产调整项 -
衍生产品调整项 3,857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表外项目调整项 607,678
其他调整项 (2,087)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43,3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杠杆率(续)
(2) 杠杆率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计量的
截至报告期末的杠杆率及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3,941,404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2,087)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3,939,317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2,142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3,857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 -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5,999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90,000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90,370
表外项目余额 936,72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329,050)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607,678
一级资本净额 263,994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43,364
杠杆率 5.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
的通知》(银监发[2013]33 号)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1) 银行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差异。
(2)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2017 年
具体项目 6 月 30 日 代码
(未经审计)
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1,973,57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2,022,408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
款损失准备金额 48,835 a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7,173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6,871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98 c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2,405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未扣除部分 2,550 d
无形资产 905 e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3 f
商誉 1,281 g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21 h
其中: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
延税资产 4 i
已发行债务证券 531,006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50,869 j
股本 46,679 k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32,486 l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5,161 m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29,947 n
盈余公积 17,951 o
一般风险准备 51,448 p
未分配利润 81,860 q
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484 r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65 s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110 t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
2017 年
具体项目 6 月 30 日 代码
(未经审计)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46,679 k
留存收益 151,259
盈余公积 17,951 o
一般风险准备 51,448 p
未分配利润 81,860 q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37,647 l+m
资本公积 33,365
其他 4,28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4 r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36,069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1,281 g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802 e-f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4 i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087
核心一级资本 233,982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9,947
其中:权益部分 29,947 n
其中:负债部分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5 s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其他一级资本 30,012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263,994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0,869 j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6,70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10 t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7,173 b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续)
2017 年
具体项目 6 月 30 日 代码
(未经审计)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68,152
二级资本 68,152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332,146
总风险加权资产 2,801,649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35%
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
资本充足率 11.86%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2.50%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3.35%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资本充足率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2,648 c+d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
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6,917 h-i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2,601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损失
准备金额 48,835 a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7,173 b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6,7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标识码 601818 6818 360013/360022 1218003 1428006 1728003
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本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本
本管理办法 资本管理办 管理办法(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资本管理办 管理办法(试
(试行)》 法(试行)》 行)》 (试行)》 (试行)》 法(试行)》 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试行)》过渡期规则 本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本
其中:适用法人 / 集团层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工具类型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 39,810 6,869 29,947 6,700 16,200 28,000 5,161
近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39,810 6,869 30,000 6,700 16,200 28,000 30,000
会计处理 股本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初始发行日 2010/8/18 2013/12/20 光大优 1 2012/6/7 2014/6/9 2017/3/2 2017/3/17
2015/6/19
光大优 2
2016/8/8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其中:原到期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7/6/7 2024/6/10 2027/3/2 2023/3/16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债券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6/8, 2019/6/10, 2022/3/6 无固定期限及额度
日期) 及额度(单位为 6,700 16,200 28,000
百万)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派息/分红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光大优 1 前 5.25% 6.20% 4.60% 第一年:0.2%、第二
五年 5.30% 年: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2.0%
光大优 2 前
五年 3.90%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否 否 否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完全或 有自由裁量权 有自由裁量权 有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部分)或强制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是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
触发条件 工具触发事件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或二级资本 日
工具触发事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债券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
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触发事件发生时可
全部转股或部分转
股,二级资本工具
触发事件发生时全
部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
价格确定方式 方案的董事会决议 36 元/股,当股份和/或股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东权益发生变化,转股价
易日本行 A 股普通 格将按照募集说明书中列
股股票交易均价作 示公式进行调整
为初始强制转股价
格。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工具类型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否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无法生存 本行无法生 不适用
触发点 存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部分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不适用
全额减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债券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永久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不适用
暂时减记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 最后 最后 在存款人、 在存款人和一般 在存款人和一般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 在存款人之
高级的工具类型) 一般债权和 债权人之后,股 债权人之后,股 权人之后,股权资 后,等同于一
二级资本工 权资本、其他一 权资本、其他一 本、其他一级资本 般债权,在二
具之后,普 级资本工具和混 级资本工具和混 工具和混合资本债 级资本工具、
通股之前 合资本债券之前 合资本债券之前 券之前 股权资本、其
他一级资本工
具和混合资本
债券之前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含有利率跳升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制,不含减记和转
股条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流动性覆盖率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94.59% 86.56%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271,265.82 352,296.48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期末数值 286,778.06 406,997.37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a) 按地区划分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珠江三角洲 7,699 9,329
西部地区 6,547 5,556
长江三角洲 5,225 6,079
环渤海地区 4,876 4,740
中部地区 4,648 4,895
总行 4,526 3,333
东北地区 957 1,775
境外 9
合计 34,487 35,715
以上分析指逾期超过 90 天的贷款和垫款总额。有指定还款日期的贷款和垫款在其本金或
利息逾期时会被分类为已逾期。
(b) 按期限划分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本金或利息已逾期达下列期间的贷款和垫款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5,846 7,099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10,396 13,781
- 超过 1 年 18,245 14,835
合计 34,487 35,715
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0.30% 0.40%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0.52% 0.77%
- 超过 1 年 0.93% 0.82%
合计 1.75% 1.99%
以上分析指逾期超过 90 天的贷款和垫款总额。有指定还款日期的贷款和垫款在其本金或
利息逾期时会被分类为已逾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续)
(c) 已逾期未减值贷款的担保物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有抵质押物涵盖 11,086 14,041
无抵质押物涵盖 10,821 11,050
已逾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1,907 25,091
其中:抵质押物公允价值覆盖的最大敞口 32,734 3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