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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2、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1-012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

3、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

4、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5、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租赁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2、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2、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4)改进了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5)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4、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5、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前,不存在相关合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1-012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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