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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17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28)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执行董事林岱仁、许恒平、徐海峰,非执行
董事尹兆君,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汤欣、梁爱诗现场出席会议。董
事长、执行董事杨明生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林岱仁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
议;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刘慧敏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祖同、非执行董
事尹兆君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公司 2017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杨明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裁赵立军先生、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
责人郑志武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 2018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 2017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32.18 亿元,按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 0.40 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113.06 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举行之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风险、业务风险、投资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目录
释义…………………………………………………………………………………………4
公司简介……………………………………………………………………………………5
核心竞争力与经营亮点指标………………………………………………………………8
财务摘要……………………………………………………………………………………10
董事长致辞…………………………………………………………………………………1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内含价值……………………………………………………………………………………36
重要事项……………………………………………………………………………………44
董事会报告…………………………………………………………………………………56
监事会报告…………………………………………………………………………………65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70
公司治理……………………………………………………………………………………88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113
荣誉与奖项…………………………………………………………………………………119
备查文件目录………………………………………………………………………………120
财务报告……………………………………………………………………………………1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保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国寿财富公司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寿投资公司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                          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                            人民币元
1
    财务报告中所述的“本公司”除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18 日及 2007 年 1 月 9 日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本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8,264,705,000 元。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
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
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约
2.68 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
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简称“China Life”)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董事会秘书:利明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联系电话:86-10-63631241
    传      真:86-10-66575112
    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联系电话:86-10-63631191
    传      真:86-10-66575112
    电子信箱:liyh@e-chinalife.com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女士亦为与公司外聘公司秘书之主要联络人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邮政编码:100033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3333
    传      真:86-10-66575722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
香港办事处:
    联系地址:香港九龙红磡红鸾道 18 号 One Harbour Gate 中国人寿中心 A 座 16 楼
    联系电话:852-29192628
    传      真:852-29192638
公司选定的 A 股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H 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本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12 层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A股                        H股                美国存托凭证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纽约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                    —
   股票代码                  601628                     2628                      LFC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美国存托凭证托管银行:
    Deutsche Bank
    60 Wall Street, New York, NY 10005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境外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
                      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小东、吴军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核心竞争力
    历史悠久,品牌卓越。中国人寿的前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1949 年 10 月经中央政府批准组
建,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经改制重组后先后在境外和境内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三
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是《财富》“世界 500 强”和“世界品牌 500 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的核心成员。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并致力于打造世界
一流的金融保险品牌,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中国人寿跻身世界知名品牌行列,品牌价值和品牌
影响力不断提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品牌连续 11 年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世界品牌 500 强”,并蝉联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2017 年(第十四届)
《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 4 位。
    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本公司坚守本源,深耕潜力巨大的寿险市场,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领导
者地位。2017 年本公司保费收入突破人民币 5,000 亿元,攀越了新的发展高度。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
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 28,975.91
亿元,位居国内寿险业首位。作为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2017 年底本公司总市值达 1,208.34 亿美元,位居
全球上市寿险公司首位。
    网络齐全,科技领先。本公司拥有健全的机构和服务网络,营业网点及服务柜面覆盖全国城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各渠道销售总人力达 202.5 万人,组成了中国独一无二的强大的分销和服务
网络,是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身边的寿险服务商。同时,本公司依托移动互联技术,大力推进“网上国
寿”“智慧国寿”“数字国寿”升级步伐,培育公司一流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和客户服务能力。本公
司致力于搭建移动化、智能化、社交化的客户服务体系,运用科技手段为大众提供便捷的保险服务。
    客户基础深厚广泛。本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约 2.68
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为 5 亿多客户提供了保险服务。
    核心团队专业稳健。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本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支深谙国
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的、稳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及关键人员包括对中国寿险市
场有深刻认识和了解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核保理赔人员、保险精算师和投资经理等。该等人
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变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营亮点指标
                                      本公司 2017 年经营亮点
           指标名称                          2017 年                    变动幅度
   保费收入                         5,119.66 亿元              18.9%
   首年期交保费                     1,131.21 亿元              20.4%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         660.03 亿元                28.5%
   续期保费                         2,881.06 亿元              28.9%
   总投资收益                       1,290.21 亿元              19.3%
   总投资收益率                     5.16%                      增加 0.55 个百分点
   一年新业务价值                   601.17 亿元                21.9%
   内含价值                         7,341.72 亿元              1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亿元                68.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财务摘要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本报告期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17 年       2016 年     上年同期       2015 年
                                                                          增减
全年业绩
营业收入                                          653,195    549,802      18.8%         511,367
  其中:已赚保费                                  506,910    426,230      18.9%         362,301
营业支出                                          611,313    525,715      16.3%         465,354
  其中:赔付支出                                  198,088    205,143       -3.4%        134,491
营业利润                                           41,882     24,087      73.9%          46,013
利润总额                                           41,671     23,842      74.8%          45,9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19,127      68.6%          34,69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873     18,741      70.1%          34,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90     19,290      67.9%          34,7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32,010     18,904      69.3%          34,57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0     89,098     125.6%         (18,811)
于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897,591     2,696,951      7.4%       2,448,315
  其中:投资资产 1                            2,593,253     2,453,550      5.7%       2,287,800
负债合计                                      2,572,281     2,389,303      7.7%       2,122,1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320,933    303,621       5.7%         322,492
总股本                                             28,265     28,265           -         28,265
每股计(元/股)
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2                              1.13        0.66     70.1%            1.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2                          1.13            0.67        69.3%           1.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                             11.35           10.74         5.7%          11.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                            7.11            3.15       125.6%          (0.67)
主要财务比率
                                                                                      增加 4.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9            6.16                       11.56
                                                                                      个百分点
                                                                                      增加 4.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3            6.21                       11.58
                                                                                      个百分点
                                                                                      增加 0.18
资产负债比率 3(%)                                        88.77           88.59                       86.68
                                                                                      个百分点
                                                                                      增加 0.55
总投资收益率 4(%)                                         5.16            4.61                        6.47
                                                                                      个百分点
注:
1.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
2.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资产负债比率=总负债/总资产
4.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
  性房地产总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以前年度数据同口径调整。
二、2017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71,728            129,696              146,228          105,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49                 6,093            14,583            5,4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6,158                 6,119            14,625            5,488
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981             36,911               36,897           21,20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              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5              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
                                           (248)            (260)                (226)
                损益净额
              所得税影响数                    45              54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1)              (3)                  (4)
                  合计                     (137)            (163)                 (65)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
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致辞
       一朝大地起惊雷,万丈云霞送春归。在万物勃发的美好时节,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和
社会各界报告中国人寿 2017 年工作业绩,畅谈新时代的新作为。
       不断攀登,2017 年再创佳绩
       2017 年,我们坚持“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防风险”的经营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
动发展总战略,以敬终如始的精神统筹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和防控风险三大重点任务,取得了良
好的经营成果。
       业务跃上新平台。在 2016 年业务高平台基础上,2017 年,公司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全年实
现保费收入2人民币 5,119.66 亿元,同比增长 18.9%,是国内第一家保费收入突破人民币 5,000 亿元
的保险公司。其中,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人民币 3,536.68 亿元,同比增长 25.4%。首年期交保费首
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人民币 1,131.21 亿元,同比增长 20.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人民
币 660.03 亿元,同比增长 28.5%;续期保费人民币 2,881.06 亿元,同比增长 28.9%;短期险保费收
入人民币 470.68 亿元,同比增长 17.5%。
       效益明显提升。公司聚焦价值,强力推进业务价值持续提升。2017 年,本公司一年新业务价值达
人民币 601.17 亿元,同比增长 21.9%。公司抓住利率上行窗口期,加大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把握权
益市场机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总投资收益率达 5.16%,综合投资收益率达 4.54%,同比分别提高 0.55、
2.11 个百分点;公司加强行政类费用管控,业务及管理费率3从 2016 年同期的 6.00%下降至 5.77%,
费用结构持续优化,成本控制持续有效。受投资收益较快增长以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影
响,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22.53 亿元,实现大幅增长,同比增长 68.6%。
       结构进一步优化。2017 年,公司进一步加快期交业务发展。本报告期内,首年期交保费占长险首
年保费的比重达 63.99%,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在首年期交保费中的占比达 58.35%,同比分别
提高 7.71、3.66 个百分点;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达 56.27%,同比提高 4.35 个百分点。公司坚持
回归本源,产品多元化布局进一步推进,保障型业务快速发展。
       发展基础有效夯实。销售队伍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质态明显提升。2017 年,销售队伍总人力
2
    保费收入与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3
    业务及管理费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达 202.5 万人,净增 21.1 万人,其中,个险渠道保险营销员季均有效人力同比增长 29.8%。公司创新
客户经营方式,在巩固存量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客户群体,全年个人长险新增投保客户同比增
长 18.9%。
    善思健行,把握寿险经营的“不变”与“变”
    寿险业是一个历经数百年沉淀的传统行业,也是正在积极变革的朝阳产业。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变
化,行业发展日趋多元化、国际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几年来,我和董事会各位同事一道,
驾驭中国人寿这艘行业旗舰毅勇笃行,让我们对寿险经营的“不变”与“变”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体会。
    天行有常,归真反璞。我们不忘初心、恪守规律、胸怀家国、敬畏规则,在稳健厚积中形成加速
度。
       ——恪守寿险经营规律,保持战略定力。我们坚守保险本源,坚持价值导向,大力发展保障型和
长期储蓄型产品,加大中长期期交业务发展,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增强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能力;高
度重视资产负债管理,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理念,做长期资金的提供者、产业趋势
的引领者、长期价值的发现者,护航实体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配置资产、获取收益、实
现增值。
       ——坚持以客户心为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我们致力于让人人享受国寿优质服务,依托健全的
服务网络,推出了“鑫”系列、“盛世”系列、“国寿福”系列等拳头产品,产品开发呈现体系化、多
元化趋势,服务城乡客户 5 亿多人;强化质量管理,升级基础服务水平和效率;实施分类管理,为中
高端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差异化服务;注重客户投诉管理,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弘扬诚信文化,修辞立
诚,信守“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诺言。2017 年,公司客户满意度达历史最好水平。
       ——胸怀家国,积极服务民生。我们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发挥保险长期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
我们努力构筑民生保障网,2013 年以来,累计为超过 4,300 万人次提供理赔服务,商业赔款支出人民
币 1,100 亿元;满期给付人民币 5,053 亿元;深入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承办 260 多个大病保险项
目,覆盖 4.2 亿人,累计为 1,700 多万人次支付大病赔款人民币 400 多亿元;开展医疗经办项目 400
多个,为 6,800 多万人次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为 2,200 余万建档立卡贫
困人口提供 2.4 万亿的保险保障,帮扶 1,200 余个扶贫点;小额保险承保人数近 1 亿人,提供了 1.5
万亿保险保障。同时,我们强化人本管理,弘扬“成己为人、成人达己”文化,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广大员工和销售伙伴的精神和事业家园,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热情竞相迸发,形成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风清气正、人和司兴的可喜局面。
       ——敬畏市场规则,确保健康安全。经营风险的企业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安全。我们自觉对标国际
最高内控标准,严格遵循各上市地监管规则,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在严监管的大环境下,把各项合规
遵循和外部检查作为“强身健体”的良机,构建长效风险管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和风险
预警,推进风险防控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公司现金流充足,偿付能力始终保持在 270%
以上的高水平,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维护公司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局,被誉为行业的“压舱石”
和“定海针”。
    过去未去,未来已来。我们做时间的朋友,勇于克服固有惯性,积极变革转型,做时代的先锋。
       ——紧随信息时代“变”迁,建设“科技国寿”。科技是中国人寿经营管理的重要支撑。自 2015
年以来,我们加快“科技国寿”建设步伐,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特征,敏捷
响应、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基本建成“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建成先进的业务架构,基于
端到端、场景化,再造优化业务流程,自主设计建成全面开放的云架构,以此为基础,强力推进公司
经营管理转型升级。“国寿 e 店”“国寿 e 宝”作为互联网上的销售人员之家和客户之家,通过互联
互通,有力支持客户经营与销售队伍管理,为客户提供保单服务、产品购买等多项应用功能;“国寿 e
店”月均活跃人数 124.2 万人,“国寿 e 宝”新注册用户 2,401 万,公司 95%的保单服务量支持客户
在线办理;推广 2.5 万个数字化服务网点;上线“国寿大健康”平台;构建客户信息数字化经营管理
闭环,建立客户家庭统一视图,大力推进客户服务智能化。
       ——紧盯保险市场“变”化,释放内部潜力。我们以市场为导向,主动对标全球最佳实践,积极
构建市场化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大力推进个险、大中城市和县域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活力不断增
强,市场拓展能力显著提升。2017 年,公司总保费市场领先地位稳固,个险渠道继续保持业务和队伍
的领先,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紧抓销售模式“变”革,提升发展动能。面对公司销售队伍规模迅速壮大的实际,我们积极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顺应市场变化,积极构建专业化的个险渠道经营管理体系,大力推进销售管理
模式转型。在强化公司专业管理和支持的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队伍能力素
质建设,逐步加强各级营销主管在销售团队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公司发展动能也因此更加强
劲。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稳中求进,质量领跑再出发
    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险业在风险
保障、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将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凸显。保险消费主力人群的更替、客户购
买习惯的变迁、产品需求的多元、服务品质的高要求,特别是监管部门严监管、强监管,大力推进转
型,既对行业提出了考验,又为公司拓展了新的空间。尽管短期内会带来一定挑战和压力,但从全局
来看,对我们以价值为导向的稳健型公司而言,无疑将带来长期的利好。
    2018 年,是中国人寿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元年。我们将积极顺应新时代客户需求的变化和监管的要
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体系、投资体系、创新体系、
人才体系、风控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抓好销售管理模式转型、业务结构调整、大中城市振兴超越、科
技国寿建设、风险防控五大任务,积极构建“以客户为中心、大服务为支撑、数字化为特征”的经营
管理体系,努力推动公司由规模领先迈向质量领跑,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
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2018,高质量发展再出发,在此刻,从此地。
                                                               承董事会命
                                                                   杨明生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8 年 3 月 22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7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坚持“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
稳增长、防风险”的经营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价值导向,多措并举,加快业务发
展,推进转型升级。公司总体运行安全稳健,业务持续快速增长,销售队伍量质齐升。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保费收入人民币 5,119.66 亿元,同比增长 18.9%。市场份额4约为 19.7%,稳居国内寿险行业
首位。投资收益率稳步提高,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2017 年业务概要
(一)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保费收入                                                            511,966   430,498
新单保费                                                            223,860   206,996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                                              113,121    93,945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                              66,003    51,378
总投资收益                                                          129,021   108,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19,127
一年新业务价值 1                                                     60,117    49,311
    其中:个险渠道                                                   53,170    46,326
            银保渠道                                                  6,536     2,610
            团险渠道                                                    410      375
保单持续率(14 个月)(%)2                                           90.90     90.20
保单持续率(26 个月)(%)2                                           85.70     85.90
4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 2017 年度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统计数据计算。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内含价值                                                                   734,172              652,057
有效保单数量(亿份)                                                           2.68                   2.46
注:
1.由于四舍五入,总数与分渠道数据之和存在细小差异。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
  比例。指在考察月前 14/26 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 14/26 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公司价值持续提升。2017 年,一年新业务价值达人民币 601.17 亿元,同比增长 21.9%。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含价值达人民币 7,341.72 亿元,同比增长 12.6%;公司长险有效保单数量达 2.68
亿份,同比增长 8.9%;退保率5为 4.13%,同比上升 0.59 个百分点。本报告期内,保单持续率(14 个
月及 26 个月)分别达 90.90%和 85.70%。
       保费结构不断优化。本报告期内,在公司新单保费中,首年期交保费达人民币 1,131.21 亿元,
同比增长 20.4%;趸交保费为人民币 636.71 亿元,同比下降 12.8%;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人
民币 660.03 亿元,同比增长 28.5%。续期保费达人民币 2,881.06 亿元,同比增长 28.9%。首年期交
保费占长险首年保费的比重、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在首年期交保费中的比重、续期保费占总保
费的比重同比分别提高 7.71、3.66、4.35 个百分点。首年期交和续期拉动效应进一步显现,公司业
务的缴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公司利润大幅增长。2017 年,公司投资组合息类收入稳定增长,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增加,
实现总投资收益人民币 1,290.21 亿元,同比增长 19.3%。受投资收益较快增长以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
率假设更新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22.53 亿元,同比增长 68.6%。
(二)保险业务
       1.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寿险业务                                                        429,822                     361,905
5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首年业务                                          168,909                 160,590
    趸交                                             63,653                  72,973
    首年期交                                        105,256                  87,617
  续期业务                                          260,913                 201,315
健康险业务                                           67,708                  54,010
  首年业务                                           40,845                  32,141
    趸交                                             33,124                  25,852
    首年期交                                          7,721                   6,289
  续期业务                                           26,863                  21,869
意外险业务                                           14,436                  14,583
  首年业务                                           14,106                  14,265
    趸交                                             13,962                  14,226
    首年期交                                           144
  续期业务                                             330
合计                                                511,966                 430,498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寿险业务总保费为人民币 4,298.22 亿元,同比增长 18.8%;其中,首年期交
保费为人民币 1,052.56 亿元,同比增长 20.1%,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业务的比重为 62.32%,同比上
升 7.76 个百分点;趸交保费为人民币 636.53 亿元,同比下降 12.8%;续期保费达人民币 2,609.13
亿元,同比增长 29.6%。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人民币 677.08 亿元,同比增长 25.4%。意外险业务总保
费为人民币 144.36 亿元,与 2016 年基本持平。
       2.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个险渠道                                            353,668                 282,136
  长险首年业务                                       90,629                  74,813
    趸交                                               38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首年期交                                           90,240              74,530
  续期业务                                            253,586             199,826
  短期险业务                                            9,453               7,497
银保渠道                                              113,505             108,256
  长险首年业务                                         80,731              85,882
    趸交                                               59,777              68,047
    首年期交                                           20,954              17,835
  续期业务                                             31,880              21,813
  短期险业务                                             894
团险渠道                                               26,207              24,915
  长险首年业务                                          4,368               5,430
    趸交                                                3,425               4,571
    首年期交                                             943
  续期业务                                               999
  短期险业务                                           20,840              18,782
其他渠道 1                                             18,586              15,191
  长险首年业务                                          1,064
    趸交                                                  80
    首年期交                                             984
  续期业务                                              1,641               1,160
  短期险业务                                           15,881              13,220
合计                                                  511,966             430,498
注:
1.其他渠道主要包括大病保险业务、电销等。
2.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按照销售人员所属渠道统计口径进行列示。
       个险渠道。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业务继续强劲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队伍硬实力不断增强。个
险渠道总保费达人民币 3,536.68 亿元,同比增长 25.4%。其中,个险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 21.1%,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 26.9%,五年期及以上和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
保费的比重分别为 86.50%和 65.16%;短期险业务同比增长 26.1%;个险渠道续期保费同比增长 2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续期拉动作用效果明显。公司坚持扩量提质的队伍发展策略,在队伍规模平稳增长的同时,升级新人
和主管培养体系,着力改善队伍质态。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队伍规模达 157.8 万人,较 2016
年底增长 5.6%,个险渠道季均有效人力同比增长 29.8%,队伍质态明显向好。
    银保渠道。2017 年,银保渠道加大转型力度,进一步压缩趸交业务规模,大力发展期交业务,
提高渠道价值贡献。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人民币 1,135.05 亿元,同比增长 4.8%。其中,
趸交业务保费为人民币 597.77 亿元,同比下降 12.2%;首年期交保费为人民币 209.54 亿元,同比增
长 17.5%;续期保费为人民币 318.80 亿元,同比增长 46.2%。首年期交保费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
交保费达人民币 61.39 亿元,同比增长 46.3%;五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为
55.9%。一年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 150.4%,贡献度提升 5.6 个百分点。银保渠道不断拓展网银、自助
终端、手机银行等银行电子销售渠道,强化渠道网点经营,各主要银邮代理渠道期交业务实现较快增
长。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销售人员达 33.9 万人,较 2016 年底增长 43.9%,银保渠道保险规划
师队伍月均举绩人力同比增长 11.3%。
    团险渠道。团险渠道紧扣国家战略,积极服务民生,持续推进业务多元发展,有效推动了各项业
务稳步增长。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人民币 262.07 亿元,同比增长 5.2%;实现短期险保费
收入人民币 208.40 亿元,同比增长 11.0%。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销售人员达 10.4 万余人,较 2016
年底增长 21.4%。
    其他渠道。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为人民币 185.86 亿元,同比增长 22.3%。本公司积极
稳妥开展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经办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在 31 个省级分公司承办 260 多个大病
保险项目,覆盖 4.2 亿城乡居民;承办基本医疗经办项目 400 多个,覆盖 9,000 多万人。积极响应国
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新中标 7 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推进税优健康保险全国试点推广。积
极开展在线销售,互联网销售保费和保单件数较快增长。
    3.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分公司                                2017 年保险业务收入
                     江苏                                       51,459
                     广东                                       45,2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山东                                              37,667
                     浙江                                              30,832
                     河北                                              30,763
            中国境内其他分公司                                        316,001
                     合计                                             511,966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4.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保险产品                           保费收入                   新单标准保费收入 1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 款)                        59,636                          5,964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                              40,588                         19,770
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 2                            28,015                              -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2                     25,166                              -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                    24,877                         24,286
注:
1.标准保费按照保监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 号)及《关于<关于在寿
  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 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2.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两款产品由于已开发升级替代产品而均已停售,保费收
  入均为续期保费。
(三)资金运用
    2017 年,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经济持续扩张,通胀总体温和,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趋于收紧。
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提高。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金融业防风险、去杠杆
持续推进,各项监管政策密集落地。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A 股市场结构性分化明显。2017 年,公司
把握利率高位的配置窗口,加大长久期债券、债权型金融产品的配置力度;保持公开市场权益投资合
理仓位,把握结构性机会,重视港股的配置价值;积极探索基础设施、供给侧改革、债转股等领域的
优质投资机会,丰富收益来源。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 25,932.53 亿元,较 2016
年底增长 5.7%;2017 年,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人民币 1,290.21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人民币 208.7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亿元,同比增长 19.3%;总投资收益率为 5.16%,较 2016 年上升 0.55 个百分点;净投资收益率为 4.91%,
较 2016 年上升 0.25 个百分点;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 5.16%,较
2016 年上升 0.47 个百分点;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
合投资收益率6为 4.54%,较 2016 年上升 2.11 个百分点。
       1.投资组合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投资资产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到期日投资                          2,094,276                80.76%             1,920,114             78.26%
    定期存款                              449,400                17.33%               538,325             21.94%
    债券                                1,188,593                45.83%             1,119,377             45.62%
    债权型金融产品                        301,761                11.64%               131,880              5.38%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 3                  154,522                 5.96%               130,532              5.32%
权益类投资                                409,540                15.79%               421,396             17.17%
    股票                                  173,440                 6.69%               140,156              5.71%
    基金 4                                101,258                 3.90%               119,996              4.89%
    银行理财产品                            40,327                1.56%                81,854              3.34%
    其他权益类投资 5                        94,515                3.64%                79,390              3.23%
投资性房地产                                 3,064                0.12%                 1,191              0.05%
现金及其他 6                                86,373                3.33%               110,849              4.52%
合计                                    2,593,253               100.00%             2,453,550           100.00%
注:
1.上年数据同口径调整。
2.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
  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3.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银行理财产品、同业存单等。
6
    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期
    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69.38
  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36.05亿元。
5.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专项资管计划等。
6.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2017 年,本公司抓住利率上行时机,加大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并适度增加股票投资。主要品种
中债券配置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45.62%提升至 45.83%,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21.94%变化
至 17.33%,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10.05%提升至 10.32%,债权
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 2016 年底的 5.38%提升至 11.64%。
    2.投资收益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1
净投资收益 2                                            122,796                     109,207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                                    5,113                      5,82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69                    (4,229)
  -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757                      2,656
总投资收益 3                                            129,021                     108,15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收益净额                          7,143                      5,855
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
                                                        136,164                     114,006
资收益 4
净投资收益率 5                                            4.91%                      4.66%
总投资收益率 6                                            5.16%                      4.61%
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
                                                          5.16%                      4.69%
资收益率 7
注:
1.上年同期数同口径调整。
2.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
  房地产净收益等。
3.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4.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收益净额
5.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
  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
  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7.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收益净额-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期初投资资产+期初长期股权投资-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长期
  股权投资-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投资余额增加。2017 年,投资组合息类收
入稳定增长,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总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增长 19.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投
资收益人民币 1,227.96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人民币 135.89 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 4.91%,较 2016
年上升 0.25 个百分点;实现总投资收益人民币 1,290.21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人民币 208.70 亿元,
总投资收益率为 5.16%,较 2016 年上升 0.55 个百分点。包含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净额在内的总
投资收益率为 5.16%,较 2016 年上升 0.47 个百分点;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4.54%,较 2016 年上升 2.11 个百分点。
    3.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四)运营支持与客户服务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产品多元化发展策略,加大保障型和长
期储蓄型产品的开发力度,满足客户日益丰富的保险保障需求。公司借助“新一代综合业务处理系统”
建设,聚焦客户服务痛点及制约管理效能提升的重点问题,2017 年优化改进 159 个子流程,建立客户
体验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公司运营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效率和便捷性大幅提升,95%的保
单服务量都可支持客户在线办理,保全 e 化率同比提升 15 个百分点;移动理赔实现服务机构全覆盖,
受理赔案同比增长近 10 倍;实现直付理赔,处理赔案件数同比增长 4.5 倍;“智能语音导航”大幅
缩短客户等待时间,等待时长缩短 65%;开启“智能客服”新方式,敏捷响应客户诉求;客户自主回
访 1,916 万件,替代率达 50.3%,微回执 1,598 万件,替代率达 86%;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开展的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搭建统一结算平台,方便患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内容
不断丰富,率先在业内发布柜面智能服务机器人,将保险服务场景与人工智能相融合,为客户提供多
种智能服务;更加注重开展客户关怀类服务活动,搭建大健康平台,新增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健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咨询等服务,举办健康、运动、亲子等主题的各类线上、线下活动近 2 万场,持续丰富全球紧急救援
服务及贵宾服务内涵,满足客户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二、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已赚保费                     506,910       426,230     18.9%     -
                                                                 续期保费和首年期交保费快速增
  寿险业务                   429,267       361,649     18.7%
                                                                 长
  健康险业务                   63,323       50,590     25.2%     保障型业务快速发展
  意外险业务                   14,320       13,991      2.4%     -
投资收益*                    134,983       120,831     11.7%     参见下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69       (4,229)   不适用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值波动
                                                                 外币资产和负债计价货币汇率变
汇兑损益                           52          582     -91.1%
                                                                 动
                                                                 代理财产险公司业务手续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7,351        6,357     15.6%
                                                                 增加
    *投资收益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6,852       3,345      104.8%    股票买卖价差增加
资产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49,426      45,937        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息类收入增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金融债配置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收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30,669       24,854      23.4%
                                                                 入增加
银行存款类利息                 23,827       27,851     -14.4%    存款规模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信托计划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收入
贷款利息                       16,320       12,018      35.8%
                                                                 增加
                                                                 享有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
其他类收益                      7,889        6,826      15.6%
                                                                 净额增加
合计                         134,983       120,831     11.7%     -
       2.营业支出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受投资渠道多元化影响,银保渠道
退保金                         94,629        73,922     28.0%
                                                                 部分产品退保增加
赔付支出                     198,088        205,143     -3.4%    -
  寿险业务                   163,299        177,782     -8.1%    寿险业务满期给付减少
  健康险业务                   29,287        22,574     29.7%    健康险业务规模增长
  意外险业务                    5,502         4,787     14.9%    部分业务赔款支出波动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75,322        129,434     35.5%    保险业务增长
保单红利支出                   21,871        15,883     37.7%    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税金及附加                        733          704       4.1%    -
                                                                 公司业务增长及结构优化,期交业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4,789        52,022     24.5%
                                                                 务佣金支出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37,685        33,012     14.2%    业务增长
                                                                 投资合同结算利息和卖出回购金
其他业务成本                   18,010        14,477     24.4%
                                                                 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增加
                                                                 符合减值条件的权益类投资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2,846         2,682      6.1%
                                                                 增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利润总额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利润总额                       41,671          23,842        74.8% -
                                                                      投资收益较快增长以及传统险准
  寿险业务                     29,315          14,732        99.0%
                                                                      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影响
  健康险业务                    3,246           2,093        55.1% 投资收益增长
  意外险业务                      528            852         -38.0% 部分业务赔付支出波动
                                                                      受享有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
  其他业务                      8,582           6,165        39.2%
                                                                      益净额增加的影响
    4.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89.19 亿元,同比增长 109.5%,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
额与递延所得税的综合影响。
    5.净利润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22.53 亿元,同比增长 68.6%,主要原
因是投资收益较快增长以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资产                      2,593,253          2,453,550           5.7%   -
  定期存款                      449,400            538,325       -16.5%     部分定期存款到期
  持有至到期投资                717,037            594,730        20.6%     债券配置规模增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0,734            766,423          5.8%
                                                                             模增加
  以 公 允价值 计 量 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其 变 动计入 当 期 损          136,808            209,126        -34.6%    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中短期融
  益的金融资产                                                               资券规模减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184             43,531        -16.9%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货币资金                        50,189             67,318        -25.4%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贷款                           383,504            226,573         69.3%    贷款中信托计划配置增加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6,333           -   -
  投资性房地产                     3,064                 1,191     157.3%    新增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1,472            119,766         34.8%    新增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2.主要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5,133          1,847,986          9.6%
                                                                             保险责任的累积
                                                                             部分投资合同账户规模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32,488            195,694         18.8%
                                                                             增加
应付保单红利                      83,910             87,725          -4.3%   客户领取红利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7,309             81,081          7.7%    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借款注                        18,014             15,439         16.7%    新增外币借款
短期借款注                           780                  731        6.7%    汇率变动
应付债券                               -             37,998       -100.0%    赎回次级定期债务
                                                                             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71                 7,768     -37.3%
                                                                             值下降的影响
注:公司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包括:五年期银行借款 2.75 亿英镑,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三年期银行借款
    9.70 亿美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三年期银行借款 9.40 亿美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一个
    月银行借款 1 亿欧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以上均为固定利率借款。三年期借款 4 亿欧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6 日,为浮动利率借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保险合同准备金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289                    10,4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78                    11,53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5,324                1,762,93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83,742                    63,024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2,025,133                1,847,986
寿险                                                        1,914,597                1,762,363
健康险                                                       102,190                    77,837
意外险                                                          8,346                    7,786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2,025,133                1,847,986
  其中:剩余边际注                                           607,941                   515,374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剩余边际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新业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209.33 亿元,较 2016 年底增
长 5.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综合收益总额及利润分配的综合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利息及红利收入、投资资产出售
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
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 485.86 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
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 4,494.00 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
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
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2.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
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
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
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0              89,098     125.6%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规模变动
                                                                                 投资资产结构调整,长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676)            (104,703)     65.9%    期债券及债权型金融产品
                                                                                 配置力度加大
                                                                                 流动性管理导致的卖出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95)              6,270     不适用
                                                                                 购金融资产款时点性波动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9)              285     不适用    -
的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18,460)             (9,050)   104.0%     -
少)额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其他项目分析
(一)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
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
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资本                             706,516                            639,396
            实际资本                             706,623                            677,768
            最低资本                             254,503                            228,08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77.61%                            280.3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77.65%                            297.16%
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本表根据该规则体系编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 2016 年底下降 19.51 个百分点,偿付能力充足
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业务发展、次级债务赎回等因素影响。
(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利润的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09,126           136,808         (72,318)              4,32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5,586           789,897          44,311                   -
           合计                   954,712           926,705         (28,007)              4,3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再保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及巨灾超赔分保安排,风险保障体系更加
全面。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自留额按个人业务
和团体业务分别确定。本公司分出业务的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各经营分部的再保情况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分部信息”部分。
(四)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
中国人寿资产管      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
                                                        4,000     60%           9,237     8,339   1,126
  理有限公司        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
                    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我公司持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
                                                                股 70.74%;
中国人寿养老保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
                                                        3,400   资产管理        3,922     3,086      14
险股份有限公司      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
                                                                子公司持
                    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
                                                                股 3.53%
                    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
                    金;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
                                                    15,000        40%          79,601    20,463     820
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
广发银行股份有
                    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及资金   15,402    43.686% 2,072,915       113,846   10,204
    限公司
                    业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注:详情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六)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另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环境信息的具体情况载于《社会责任报告》第三部分。
五、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一)市场环境
    2018 年是我国改革开放 40 周年。我国将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预计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结构更加优化。特别在打好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将取得扎实进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为保
险业提供了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新时代下人们对保险保障保险及财富管理需求快速增长,保险需求
更加注重多元的保险保障,购买习惯更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需求更加注重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和服务
体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健康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注重运用保险机制承接公共服务,提高大病保
险和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积极推动税优健康,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保险业在经济提质增效、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监管部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
控风险、深化改革,强监管,促转型,推动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
力和水平。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18 年,本公司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保险姓保”的总方向,以公司“十三五”规划为
指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防风险”经营方针,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个险、大中城市、县域“三大战略”,全力抓好销售管理模式转型、业
务结构调整、大中城市振兴超越、科技国寿建设、风险防控五大任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业务总体
保持稳定发展,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保障型产品快速增长,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销售队伍有效
人力稳步增长,队伍质态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深入推进,运营服务能力持续提高;风险有效防控,公
司经营稳定健康,全面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三)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2018 年,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走势的研判和对复杂风险因素的分析,努力保持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可能对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主要风险:
      一是业务风险。自 2016 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从严治乱,力度空前。从长期看,“严
监管”将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从短期看,公司转型和防控风险压力有所
加大。当前市场利率继续保持高位的情况下,面对金融市场的跨界竞争,储蓄型保险产品竞争力有所
削弱,本公司保持业务较快增长存在一定的压力,面临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有所增加。
    二是投资和盈利风险。如果国内外经济环境不及预期,金融市场波动可能放大,则投资组合市场
风险和信用风险上升;公司可能拓展新的投资渠道、使用新的投资工具或增加新的投资管理人,从而
引入新的风险点。上述因素均可能对本公司投资收益和资产账面价值带来一定影响。本公司部分资产
以外币形式持有,可能面临因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益风险。此外,联营企业的经营、财务风险和盈
利波动,可能削弱预期投资回报,给本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保持战略定力和战术灵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更大力
度地推进转型升级和基础夯实,更高标准地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妥善应对各方面挑战,确保公司稳定
健康发展。
    预期 2018 年度,本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为推
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如有进一步资本需求,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内含价值
背景
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
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一年新业务价
值代表了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在评估日前一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
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
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的有效业
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股东利益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一年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基于所采
用假设,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
关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任何会计准则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
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
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
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
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
大变化。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特别小心谨慎。
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财产险公司等
之间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和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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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
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日前一年的新业务
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股东利益贴现的计算价值。
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
现率来对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运营经验波动的风险和资本的
经济成本作隐含的反映。
编制和审阅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 2016 年 11 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
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 号)的相关内容。Willis Towers Watson(韬睿惠悦)为本公司的内含
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审阅报告”。
假设
经济假设:所得税率假设为 25%;投资回报率假设为 5%;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从 13%开始逐步增加到
17%后保持不变;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资产组合和预期未来回报设
定的。所采用的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为 10%。
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运营假设综合考虑了本公司最新的运营经验和未来预期等因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结果总结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应结果:
表一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370,500                  349,528
B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398,723                  332,317
C      要求资本成本                                                    (35,050)                 (29,787)
D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B + C)                      363,673                  302,530
E      内含价值 (A + D)                                                734,172                  652,057
F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64,627                   53,952
G      要求资本成本                                                     (4,510)                  (4,641)
H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F + G)                     60,117                   49,311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
下表展示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分渠道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表二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17 年                     截至 2016 年
渠道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个险渠道                                                                                 53,170                          46,326
银保渠道                                                                                    6,536                         2,610
团险渠道                                                                                     410
合计                                                                                     60,117                          49,311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下表展示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分渠道的一年新业务价值率:
表三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率
                                                               按首年保费                               按首年年化保费
渠道
                                                      截至 2017 年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7 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个险渠道                                                     47.2%                 51.1%                  47.3%           51.2%
银保渠道                                                      8.0%                   3.0%                 23.2%           10.2%
团险渠道                                                      1.1%                   1.0%                  1.1%            1.1%
注:首年保费是指用于计算新业务价值口径的规模保费,首年年化保费为期交首年保费 100%及趸交保费 10%之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变动分析
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表四
2017 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A      期初内含价值                                                                      652,057
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                                                                 52,472
C      本期内的新业务价值                                                                 60,117
D      运营经验的差异
E      投资回报的差异                                                                     (4,280)
F      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                                                         (5,926)
G      市场价值和其他调整                                                                (11,549)
H      汇率变动                                                                            (459)
I      股东红利分配及资本注入                                                             (7,164)
J      其他                                                                               (1,625)
K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含价值 (A 到 J 的总和)                              734,172
注一: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注二:对 B – J 项的解释:
       B   反映了适用业务在 2017 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
       C 2017 年一年新业务价值。
       D 2017 年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
       E 2017 年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
       F   反映了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
       G 反映了 2017 年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及其他调整。
       H 汇率变动。
       I   2017 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
       J   其他因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敏感性结果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
保持不变,这些敏感性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表五
敏感性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
                                                           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基础情形                                                              363,673                 60,117
1. 风险贴现率提高 50 个基点                                          347,884                 57,470
2. 风险贴现率降低 50 个基点                                          380,622                 62,964
3. 投资回报率提高 50 个基点                                          425,453                 68,690
4. 投资回报率降低 50 个基点                                          302,186                 51,558
5. 费用率提高 10%                                                    358,884                 56,878
6. 费用率降低 10%                                                    368,460                 63,356
7.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 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 10%              361,113                 59,400
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 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 10%              366,227                 60,835
9. 退保率提高 10%                                                    363,021                 59,149
10.退保率降低 10%                                                    364,137                 61,030
11.发病率提高 10%                                                    358,936                 58,997
12.发病率降低 10%                                                    368,448                 61,235
13.使用 2016 年内含价值评估假设                                      357,052                 60,1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审阅报告
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位董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评估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
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报告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
中国人寿委托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韬睿惠悦”)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份报告
仅为中国人寿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同时阐述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审阅意见。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
内,我们对除中国人寿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该工作所形成的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
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了: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审阅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的精算假设;
   审阅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结果。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中的相关规则;
    中国人寿采用了一致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经济情况、以及公司当前和未来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投资策略;
    中国人寿对各种运营假设的设定考虑了公司过去的经验、现在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内含价值的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代表韬睿惠悦
Michael Freeman        陈曦
2018年3月22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自 2003 年 9 月 30 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持续签订的协议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签订 2015 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
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同意向集团公司就非转移
保单提供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
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
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 1,037 百万元。本公司与
集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签订 2018 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
务。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 708 百万元。
    本公司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739.56 百万
元。
    2.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1)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自2003年11月30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持续
签订的协议已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签订2016年委托
投资管理协议,委托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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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示。
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投资资
产管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20百万元、310百万元和300百万元。
    资产管理子公司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
币 106.79 百万元。
    (2)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自 2013 年 3 月 22 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持续签订的协议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届满。经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国
寿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订了 2017-2018 年度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协议有
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生效,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同意在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
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和
管理,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及业绩分成。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
理费及业绩分成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此外,本公司委托给国
寿投资公司的资产亦将部分用于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发行或参与设立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而该等
相关金融产品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截至该协议终止时,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该协议签署前已签约金额和该协议有效期内新增签约金额)。其中,
2017 年度的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认购相关金
融产品的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及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的共同投
资交易中的新增签约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及
业绩分成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63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2018 年度的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金额上限
为人民币 2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认购相关金融产品的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0 百万元或等
值外币,以及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的共同投资交易中的新增签约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及业绩分成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990 百万元或等
值外币。
    本公司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及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绩分成共计人民币 395.82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投资和管理的资
产的签约金额为人民币 246,193.00 百万元,其中 2017 年新增签约金额为人民币 112,267.00 百万元,
包括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发行或参与设立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的签约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以及
本公司在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的共同投资交易中的新增签约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
    3.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自 2008 年 11 月 18 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持续签订的
协议已于 2015 年 3 月 7 日届满。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8 日签订 2015 年保险销售业务
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自 2015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该协议根据其条款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
展一年。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其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
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的原定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386 百万元、1,738 百万元
和 2,222 百万元。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将 2015 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
协议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 3,000 百万元和人民币 5,000
百万元。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签订 2018 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
三年,自 2018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
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
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260 百万元、5,540 百万元和 7,050 百万元。
    本公司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3,030.41 百万
元。
    4.与广发银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013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订的协议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签订 2017-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行
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存款类、金融市场及同业类、融资类、投资理财类、
共同投资类、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类、托管类、代理类和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
期内任意一天,存款类关联交易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27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意年
度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支出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12,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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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最高交易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意年度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或收益
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9,5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三个年度,融资类关联交
易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63,000 百万元、63,000 百万元、68,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
理财类关联交易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50,000 百万元、210,000 百万元、300,000 百万元
或等值外币;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年度交易总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企业年
金关联交易受托的基金规模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00 百万元、5,000 百万元、5,500 百万元或等值外
币,产生的管理费、托管费、账户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相关交易费用年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
百万元、45 百万元、5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资产管理类关联交易产生的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相关交易年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700 百万元、900 百万元、1,2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托管类关
联交易产生的托管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年度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600 百万元、800 百万
元、1,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代理类关联交易产生的代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年度总额
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0 百万元、600 百万元、8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产生的年度
交易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300 百万元、600 百万元、1,000 百万元或等值外币。
    2017 年任意一天,本公司在广发银行的最高存款类余额、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均
未超过 2017-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上限。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于广发
银行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33,583.74 百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发生额为人民币
1,381.51 百万元;金融市场及同业类关联交易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交易产生的收益发生额为
人民币 101.00 百万元。2017 年度,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的融资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
投资理财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 4,330.00 百万元,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
元,企业年金关联交易委托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0 百万元,企业年金交易产生的管理费、托管费、账
户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资产管理类关联交易产生的管理费、
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托管类关联交易产生的托管费、服务费、
手续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代理类关联交易产生的代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相关交易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 91.96 百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 56.92 百万元,均未
超过 2017-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的年度交易总额上限。
    5.与安保基金框架协议
    (1)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签署《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框架协议》,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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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
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签订 2017-2019 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与安保基金将继续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
购和赎回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集团公司
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人
民币 4,082.23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人民币 7,617.19 百万元,集团公
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为人民币 20.41 百万元。
    (2)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于 2014 年 6 月 6 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签订 2017-2019 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三年。
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将继续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基
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
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上限均
为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基金产品认(申)购费
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费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安保基金支付的基金销售
费用及客户维护费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财产险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
绩报酬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
回发生额为人民币 66.61 百万元,基金产品认(申)购费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费
发生额为人民币 0.10 百万元,安保基金支付的基金销售费用及客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0 百万元,财产
险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为人民币 2.3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
人民币 0.07 百万元。
    (3)国寿投资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国寿投资公司与安保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签署《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根
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安保基金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
商确定。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
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00 百万元、7,000 百万元和 7,000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
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00 百万元、7,000 百万元和 7,000 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上限均为人民币 5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5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人
民币 688.02 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支
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
元。
    6.与国寿财富公司框架协议
    (1)集团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
    集团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签署《资产管理业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
字盖章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将根据资产配置需要,认购由国寿财
富公司担任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的定价应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集团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 百万
元、70 百万元和 80 百万元。集团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订立 2018-2020 年度框架
协议,据此,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间内,集团公司将继续与国寿财富公司进
行某些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及顾问服务。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集团公司支
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 百万元、120 百万元和 180 百万元,集团公司支付的顾
问服务的顾问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 百万元、80 百万元和 12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团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人民币 0.73 百万元。
    (2)财产险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签署《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与国寿财富公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司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
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应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三个年度,财产险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180 百万元和 300
百万元,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费用、客户维护费、手续费、居间费等销售业务相
关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2 百万元、150 百万元和 20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50 百万元和 50 百万元。财产险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订立 2018-2020
年度框架协议,据此,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间内,财产险公司将继续与国寿
财富公司进行某些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财产险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0 百万元、
150 百万元和 240 百万元,财产险公司支付的顾问服务的顾问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 百万元、80 百
万元和 12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50 百万元、400 百万元和 70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产险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人民币 5.83 百万元,
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费用、客户维护费、手续费、居间费等销售业务相关费用为
人民币 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04 百万元。
    (3)人寿海外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人寿海外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签署《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人寿海外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资产
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应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
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人寿海外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30 百万元和 50 百万元,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
费用、客户维护费、手续费、居间费等销售业务相关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5 百万元和 1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5 百万元和 1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人寿海外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
    (4)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
    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签署《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
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财
富公司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应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20 百万元(包含框架
协议签署前,国寿投资公司向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人民币 40 万元)、30 百万元和
50 百万元,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费用、客户维护费、手续费、居间费等销售业务
相关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40 百万元和 8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40 百万元和 80 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订立《资产
管理业务、顾问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据此,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间内,国寿投资公司将继续与国寿财富公司进行某些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顾问服务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
分别为人民币 40 百万元、80 百万元和 120 百万元,顾问服务的顾问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 百万元、
80 百万元和 12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20 百万元、80 百万元和 16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人民币 1.15 百万
元,国寿财富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费用、客户维护费、手续费、居间费等销售业务相关费
用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
    (5)电商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
    电商公司与国寿财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订立《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
议》,据此,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间内,电商公司将与国寿财富公司进行某
些交易,包括资产管理业务、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电商公司支付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10 百万元和 15
百万元,电商公司支付的顾问服务的顾问费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 百万元、10 百万元和 15 百万元,其
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200 百万元、300 百万元和 400 百万元。
    7.与重庆信托框架协议
    经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
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签订《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
署协议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遵
循一般商务原则,开展信托产品认(申)购和赎回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各类交易的定价
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三个年度,信托产品认
(申)购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50,000 百万元(包括重庆信托从信托财产中收取的信托报酬每年不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过人民币 500 百万元),信托产品赎回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 4,50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上限均
为人民币 100 百万元。
    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信托产品认(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8,174.00 百万元,信托产
品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其他日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 百万元。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拟参与广发银行增资
    本报告期内,广发银行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百万元的股份增发。经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持本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7.01 元的价格认购约 1,869,586,305 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本次交易”),总对价约为人民币
13,200 百万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 43.686%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
股份保持不变。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18 年 3 月 22 日),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2.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 GP”)成立合伙企业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 GP(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订立专项基金合
伙协议及其附属协议,藉以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基金合伙企
业”)。专项基金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00 百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专
项基金合伙企业成立后,专项基金合伙企业和百度集团(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 GP(作为普通合
伙人)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订立百度基金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山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百度基金合伙企业”)。专项基金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百度基金合伙
企业。百度基金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互联网领域,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慧、互联网金融、
消费升级、互联网+等领域的中后期私募股权项目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
    3.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成立合伙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订立合伙协议,
藉以成立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1 百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160 百万元,国寿置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0.1 百万元。
合伙企业以募集资金向恒辉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上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 21.4%的股权,并据此获得上
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所持瑞虹新城项目中的 10 号地块、3 号地块商场(月亮湾)、6 号地块商场(星
星堂)及二期商场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和在建工程的 49.5%的权益。
(三)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事项。
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
告期内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
公司资产的事项。
    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继续发生的委托他人进行理财情况: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
产管理采用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寿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
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系统外
投资管理人包括境内管理人和境外管理人,含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
司根据不同品种的配置目的、风险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
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
绩效考核等措施监督管理人日常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
控制措施。
    4.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 A 股上市前(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
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 4 宗、总面积为 10,421.12 平方米;投入至
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 6 处、建筑面积为 8,639.76 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 A 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 4
宗土地和 6 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
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 2 宗房产
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
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
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
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鉴于上述 2 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
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
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 2 宗
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
的损失。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所受处罚
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受有权
机关、纪检部门、中国证监会以及环保、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亦未受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六、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七、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
况。
八、精准扶贫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及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披 露 易 ”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另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第三部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的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             杨明生(董事长)
                     林岱仁
                     许恒平
                     徐海峰
非执行董事           袁长清                (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起任)
                     缪建民                (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因工作变动辞任)
                     王思东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因工作变动辞任)
                     刘家德                (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因工作调整辞任)
                     刘慧敏                (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任)
                     尹兆君                (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任)
独立董事             张祖同
                     白杰克
                     汤   欣
                     梁爱诗
一、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
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
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业务审视
    (一)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有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本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以及本公司所面对的主要风险的
详情,请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该等内容构成“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生态环境关乎民族未来、百姓福祉。本公司依据自身能耗特点,努力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办公、技
术革新、使用新型环保材料等手段,降低运营环节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积极宣传和落实勤俭节约的
精神,不断提高员工自觉践行节能工作的意识,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尽一份力。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 15 项
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以“强化效益意
识、成本意识”为出发点,确立公司能源管理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
工作的总体规划。
       本公司推行电子化办公,远程审阅议案、处理会议事务、查询会议档案,全面上线增值税普通电
子发票;打造电子化服务平台,便利客户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纸质材料的消耗。截至 2017 年底,已累
计开具电子发票超过 1.3 亿张;电子化服务节约纸张约 1,453.25 吨,通过采用电子保单,全年节约
纸张 14.2 亿页,“国寿 e 宝”作为中国人寿倾力打造的智能服务平台已实现服务无纸化高效模式。
信息技术在绿色节能环保方面的贡献卓越,通过采用节能降耗、标准通用的新型电子化设备,全年节
约电能约 1.65 亿度。
       中国人寿科技园集数据处理、研发办公、教育培训功能于一体,该建筑项目应用储能空调系统、
太阳能光电光热系统、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LED 照明灯具和控制、自然采光、种植式屋面
等多种节能降耗技术和措施,将会大大降低后期的运营费用,预计可比同类型普通建筑节省 20-30%
的运行费用。
       (三)公司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则的情况
       本公司坚持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为准则,坚持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
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并有效实施《保险法》《公司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保监会“1+4”系列文件7以及关于产品开发设计、销售行为可
回溯管理、投资监管等重要监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保监会人身保险“治乱打非”专项
行动要求,深入开展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和非法经营活动的集中整治,筑牢公司稳健发展
7
    保监会“1+4”系列文件,“1”是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是当前监管工作的总
    体思路;“4”指四个落实文件,分别为《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
    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根基,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不断完善公司产品设计、业务运作、风险控制等相关规则和机制,
全力服务支持保障公司加快发展、转型升级、防控风险三大战略任务。
    (四)公司与客户的关系
    本公司在积极履行保单责任的同时,牢记企业的核心使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本公司坚
持把客户满意和客户体验作为评价公司服务的根本标准,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为客户创造
价值。本公司已为 5 亿多客户提供了保险服务。客户服务满意度同比提升 2.03%,客户忠诚度同比提
升 3.25%。
    本公司深耕客户需求,优化基础服务水平,创新增值服务内涵,持续改善客户体验。2017 年,进
一步推广全球贵宾关怀服务,不断完善国际旅行及医疗救援、国内医疗救援、12 小时健康咨询热线和
全球贵宾礼遇服务等服务内容。开展第十一届“牵手国寿”增值服务活动,举办健康、运动、亲子等
主题的各类线上、线下活动近 2 万场。组织丰富多彩的户外跑步、徒步活动,帮助客户科学运动、乐
享健康;举办第七届“国寿小画家”活动,持续关注少年儿童成长;举办 616 国寿客户节活动,推广
智慧服务应用、升级客户体验。通过形式多样的增值服务活动,丰富公司的服务体系、增进客户对公
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与客户的良好互动。
    本公司创新客户服务方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便捷、专业的
服务,着力提升联络中心智能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客户体验。此外,本公司不断加强保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通过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督。
    (五)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本公司依法合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员工全面管理,建立面向基
层、育用结合、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员工队伍管理机制,业绩导向、纵向考评、横向排名、注重应
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及以岗定薪、按绩付酬、注重激励、倾斜基层的薪酬分配机制;注重员工全面
发展,通过教育培训、导师辅导、轮岗交流、基层锻炼、人才评价、基地平台培养、星火计划人才培
养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员工职业发展;注重人文关怀,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员工科
学安排休假,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本公司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员工民主权利、促进员工
和企业共同发展。总、省公司已全面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组织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职能,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提案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召开。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
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精神,深入贯彻 2016-2018 温暖之家专项创建规划,其中 2017 年经初步审
核建设省级公司达标温暖之家 34 家,地市级公司达标温暖之家 185 家。
    有关本公司员工情况的详情(包括员工数目、专业构成、教育程度、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请
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 211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 212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息不附带任何利息,除非公司没有在公司股息应付日将股
息派发予股东。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同时,公司的利润分配需满足监管规定。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
公司,保监会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限制
公司向股东分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 213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
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四)近 3 年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 2018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 2017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32.18 亿元,按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 0.40 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113.06 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 2018 年 6
月 6 日(星期三)举行之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
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
等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的话,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
缴付)。本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
兑换率为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决策程序
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由独立
董事尽职尽责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及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及 2016 年 6 月 9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 2016 年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国人寿 2015 年度 A 股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
    3.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百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每 10 股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年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
           送红股                  转增数                     表中归属于母公   属于母公司股东
  度                (元)(含税)               额(含税)
           数(股)                (股)                     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            4.0            -        11,306         32,253          35%
  2016         -            2.4            -         6,784         19,127          35%
  2015         -            4.2            -        11,871         34,699          34%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
五、慈善捐款
    本公司本报告期慈善捐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171 百万元。
六、上市证券持有人所享有的税项减免资料
    本公司股东从本公司取得的股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本报告期内,
A 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H 股
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
易”网站发布的公告。
七、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八、H 股股票增值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
有关事宜。
九、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履职情况载于本年报“公司治理”部分。
十、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
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十一、董事及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各位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概无在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于
本报告期间所订立或于本报告期末仍有效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十二、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之权利
    于本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期末,概无存在任何安排,而该安排的其中一方是本公司、本公司的
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且该安排的目的或其中一个目的是使任何董
事、监事或其各自配偶或未满 18 岁的子女通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的方式
而获益。
十三、优先购股权、股份期权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相关法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购股权。同时,本公司目前无任何股份期
权安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四、重大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十五、董事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以使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
件或情况。
十六、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十七、主要客户
     2017 年,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收入占年内公司总保费收入少于 30%,且前五大客户中
无本公司关联方。
十八、足够公众持股量
    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据董事于本年报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18 年 3 月 22 日)
所知,本公司不少于 25%的已发行股本(即本公司股份适用之最低公众持股量)一直由公众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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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7 年度中国审计师及美国 20-F 报告审计师,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17 年度香港核数
师,任期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连续 5 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核数师。
    本公司支付给审计师/核数师的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本公司提供给审
计师/核数师的审计费用不会影响审计师/核数师的审计独立性。
    本公司 2017 年度支付审计师/核数师报酬如下:
                   服务名称/性质                              费用(百万元)
       审计、审阅及执行商定程序相关费用                             58.61
              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                            11.14
       非审计服务费用                                               1.66
       总计                                                         60.27
    董事会将于 2018 年 6 月 6 日举行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8 年度中国审计师及美国 20-F 报告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本公司 2018 年度香港核数师。
                                                                 承董事会命
                                                                    杨明生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8 年 3 月 22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活动情况
    1.目前,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缪平先生、史向明先生、罗朝晖先生、王翠菲女士与宋平先生组
成。缪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其中缪平先生、史向明先生和罗朝晖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翠菲女
士与宋平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2017 年 8 月,詹忠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18
年 1 月,李国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18 年 2 月,熊军红女士因工作调整,辞
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根据监事会工作安排,公司监事会及时召开监事会各次定期会议,审议有关公司财务报告、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议案。2017 年度,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在监事会
会议上,各位监事踊跃发言,积极讨论,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3.出席和列席公司治理会议,积极发挥监督作用。2017 年,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各次定期会议。根据监事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分工安排,各位监事在重点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础上,分别列席了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各次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督会议召开程序的合规性和认真听取会议审议内容,必要时参与会议讨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4.积极调研,检查了解分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监事会主席缪平先生、监事熊军红女士与王翠菲女
士赴广西分公司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广西分公司、柳州分公司与鹿寨支公司的工作汇报,与
分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深入座谈,参观营销职场,并慰问柳州分公司、鹿寨支公司客服中心柜面一线员
工。通过各项调研,监事会深入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决策落实的实效性,进
一步夯实公司的依法合规和风险防范工作。
    5.参加培训,不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17 年度,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2017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第一期、第六期董事监事专题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2017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研修班,学习了解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概况、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及案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解读等。
    6.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会议及活动。2017 年,监事会主席缪平先生作为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第二届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赴上海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监事会专业委员
会换届会议,会议讨论了《第二届监委会工作计划》《2017 年监委会工作计划》等。为加强公司内控
合规、审计监察和风险管理,监事会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监事会课题研究”活
动,并提交了研究课题《浅谈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分工的问题研究》。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能,认真
履行了监督职能。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7 年度财
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及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
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报告无异议。
                                                               承监事会命
                                                                 缪 平
                                                               监事会主席
                                                                中国北京
                                                           2018 年 3 月 22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近三年无证券发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因送股、
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动,且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          A 股股东 120,420 户       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A 股股东 138,231 户
普通股股东总数        H 股股东 28,825 户        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H 股股东 28,362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质押
                                                                                         持有有
                                                                                                  或冻
                                     股东        持股                                    限售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            结的
                                     性质        比例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68.37%   19,323,530,000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25.90%    7,319,236,460     +5,220,506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0%     594,502,502     +22,190,58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2%     119,719,9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其他        0.19%      54,985,761      -4,398,849       -       -
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08%         22,976,187       -4,314,048        -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国有法人      0.07%         18,452,300                -        -       -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                                                            -
                                      其他        0.05%         15,015,845                         -       -
添富牛 53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
                                      其他        0.05%         12,788,337        +440,300         -       -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0.04%         12,400,000                -        -       -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
                       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
                       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2.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A 股首次公开发行中通
                       过战略配售成为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其持有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2007 年 1 月 9 日至 2008
  股东情况的说明
                       年 1 月 9 日。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
                       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以及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
                       汇添富-添富牛 53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2003 年 7 月 21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 1999 年 1
成立日期                           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 年经保监会批准,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
                                   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
主要经营业务
                                   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
                                   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康健国际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票 1,785,098,644 股(H 股),持股比例为 23.7%。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68.3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从
                                                                                                         各项福利及社 本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   已发工资   会保险、住房公 的税前报酬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始日期
                                                                       股数     股数   原因     /薪酬    积金、企业年金   总额         报酬
                                                                                              (万元)   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万元)
            董事长             1955 年
杨明生                   男                2012 年 5 月 22 日开始      0        0       /           0           0            0         是
          执行董事               8月
                               1958 年
林岱仁    执行董事       男                2008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0        0       /      140.00        21.88       161.88        否
                                 6月
                               1958 年
许恒平    执行董事       男                2015 年 7 月 11 日开始      0        0       /      113.40        21.66       135.06        否
                                11 月
                               1959 年
徐海峰    执行董事       男                2015 年 7 月 11 日开始      0        0       /      113.40        21.66       135.06        否
                                 5月
                               1961 年
袁长清    非执行董事     男                2018 年 2 月 11 日开始      0        0       /           0           0            0         是
                                 9月
                               1965 年
刘慧敏    非执行董事     男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始      0        0       /           0           0            0         是
                                 6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65 年
尹兆君    非执行董事   男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始    0      0       /           0            0             0         是
                                7月
                              1948 年
张祖同    独立董事     男                  2014 年 10 月 20 日开始   0      0       /        32.00           0         32.00         是
                               11 月
                              1951 年
白杰克    独立董事     男                  2015 年 7 月 11 日开始    0      0       /        32.00           0         32.00         否
                               10 月
                              1971 年
汤   欣   独立董事     男                   2016 年 3 月 7 日开始    0      0       /        32.00           0         32.00         是
                                9月
                              1939 年
梁爱诗    独立董事     女                  2016 年 7 月 20 日开始    0      0       /        30.00           0         30.00         是
                                4月
合计          /         /         /                   /              0      0       /            /           /        558.00          /
注:
1.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 职务为截至本报告提交时的任职情况,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3.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执行董事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4. 经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及保监会核准,刘慧敏先生、尹兆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及保监会核准,袁长清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自 2018 年 2 月 11 日起生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现任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从
                                                                                                           各项福利及社 本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   已发工资   会保险、住房公 的税前报酬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始日期
                                                                     股数         股数   原因     /薪酬    积金、企业年金   总额         报酬
                                                                                                (万元)   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万元)
                                  1958 年
缪   平    监事会主席      男               2015 年 7 月 11 日开始     0          0       /      114.80        21.66       136.46        否
                                   4月
                                  1959 年
史向明        监事         男               2009 年 5 月 25 日开始     0          0       /      125.37        32.24       157.61        否
                                   11 月
                                  1974 年
罗朝晖        监事         男               2018 年 2 月 11 日开始     0          0       /          0            0            0         是
                                   3月
                                  1964 年
王翠菲    职工代表监事     女               2015 年 7 月 11 日开始     0          0       /      134.17        31.41       165.58        否
                                   1月
                                  1964 年
宋   平   职工代表监事     男               2018 年 3 月 15 日开始     0          0       /           /            /            /        否
                                   6月
 合计           /           /        /                /                0          0       /           /            /       459.65        /
注:
1.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职务为截至本报告提交时的任职情况,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3.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4.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及保监会核准,罗朝晖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自 2018 年 2 月 11 日起生效。经本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选举及保监会核准,宋平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从
                                                                                                          各项福利及社 本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司
                                出生年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            会保险、住房公 的税前报酬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任年月                                     已发工资
                                  月                                  股数       股数     原因            积金、企业年金
                                                                                                 (万元)                  总额         报酬
                                                                                                          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万元)
                                1958 年
林岱仁       总   裁     男                   2014 年 4 月开始          0          0       /      140.00       21.88      161.88        否
                                 6月
                                1958 年
许恒平       副总裁      男                   2014 年 11 月开始         0          0       /      113.40       21.66      135.06        否
                                 11 月
                                1959 年
徐海峰       副总裁      男                   2014 年 11 月开始         0          0       /      113.40       21.66      135.06        否
                                 5月
                                           自 2014 年 11 月开始担任
             副总裁                        副总裁职务,自 2012 年
                                1969 年
利明光     总精算师      男                3 月开始担任总精算师         0          0       /      113.40       21.84      135.24        否
                                  7月
          董事会秘书                       职务,自 2017 年 6 月开
                                           始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1963 年
赵立军       副总裁      男                   2016 年 7 月开始          0          0       /      113.40       21.71      135.11        否
                                  7月
                                1968 年
肖建友       副总裁      男                   2016 年 10 月开始         0          0       /      112.00       21.71      133.71        否
                                  9月
                                1972 年
赵   鹏      副总裁      男                   2018 年 3 月开始          0          0       /       26.25        5.54       31.79        否
                                  4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副总裁
                                1966 年
阮   琦   (高管任职资   男                    见附注             0        0       /       98.00        29.94       127.94         否
                                  7月
           格待核准)
                                1968 年
詹   忠    营销总监      男                2017 年 8 月开始       0        0       /       32.67        10.33        43.00         否
                                  4月
                                1967 年
杨   红    运营总监      女                2018 年 3 月开始       0        0       /           /            /             /        否
                                  2月
 合计          /          /        /              /               0        0       /           /            /      1,038.79         /
注:
1.职务为截至本报告提交时的任职情况,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3.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及保监会核准,利明光先生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詹忠先生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起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及保监会核准,赵鹏先生自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赵鹏先生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聘任
  阮琦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阮琦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保监会核准,杨红女士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总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从
                                                                                                     各项福利及社 本公司获得     是否在
                                 出生年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   已发工资 会保险、住房公 的税前报酬   公司关
姓名        原担任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变动情况
                                   月                               股数     股数    原因     /薪酬 积金、企业年金               联方获
                                                                                                                        总额
                                                                                            (万元) 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取报酬
                                                                                                       (万元)
                                 1965 年   2008 年 10 月 27 日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     男                                        0           0    /          0          0              0       是     因工作变动辞任
                                   1月     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1961 年   2012 年 7 月 24 日至
王思东      非执行董事     男                                        0           0    /          0          0              0       是     因工作变动辞任
                                  12 月     2018 年 1 月 12 日
                                 1963 年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刘家德      非执行董事     男                                        0           0    /          0          0              0       是     因工作调整辞任
                                   2月      2017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
                                 1968 年
熊军红         监事        女               至 2018 年 2 月 23       0           0    /          0          0              0       是     因工作调整辞任
                                  12 月
                                                   日
                                 1968 年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詹 忠      职工代表监事    男                                        0           0    /      79.67      20.82         100.49       否     因工作调整辞任
                                   4月      2017 年 8 月 21 日
                                 1965 年   2017 年 8 月 31 日
李国栋     职工代表监事    男                                        0           0    /      37.92      11.47          49.39       否     因工作变动辞任
                                   4月     至 2018 年 1 月 2 日
郑   勇     董事会秘书     男    1962 年   2013 年 6 月 5 日至                                                                            因工作安排调整
                                                                     0           0    /      35.00      10.39          45.39       否
                                  11 月     2017 年 4 月 27 日                                                                            辞任
合计            /          /        /               /                0           0    /          /          /         19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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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简历
    杨明生先生     195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2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 2012 年 3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董事长。自 2012 年 3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中国
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 年 12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6 年 9 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先生长期在金融界工作。2007 年至 2012 年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副主席。1980 年至 2007 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曾先后任沈阳市分行副
行长、总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天津市分行行长等职务,1997 年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03 年任中
国农业银行行长。杨先生系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林岱仁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3 月起由董事会委任为本公司总裁,兼任中
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2003 年至 2014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06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林先生 1982 年毕业于山东昌潍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林先生具
有超过 30 年的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理经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系高级经济师。现兼任国
寿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
业委员会主任。
    许恒平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0 年 8 月起
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执行官。自 2007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起任本公
司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 年 7 月起任本公
司福建省分公司人身险处处长,曾先后在福州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龙岩分公司任总经理。许先
生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具有超过 35 年的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理经验,系高级经济师。
    徐海峰先生     195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5 年 9 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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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本公司业务总监,同时兼任河北省分公司总
经理。2006 年至 2014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河北省分公司总经理。在此之
前,先后担任本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总经理、济南
市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徐先生 1982 年毕业于临沂外语师范学校,1996 年毕业于
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7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获硕士学位,具有超过
30 年的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理经验,系高级经济师。
    袁长清先生     196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
委副书记。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
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期间兼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 年至 2008 年期间,先后
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河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总行
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81 年至 1995 年期间,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分
支机构专业和管理岗位工作。袁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系
高级经济师。
    刘慧敏先生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7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3 年 9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
2004 年起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起任总裁、董事,期间曾兼任中国人寿富兰
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刘先生于北京大学获得国
际法学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就读于英国 SUSSEX 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及北京大学,并获得发展经济学硕
士和国民经济管理学士学位。
    尹兆君先生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7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 年 10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
自 1990 年 7 月加入交通银行,2005 年起先后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山西省分行副行长,
2011 年起历任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河北省分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尹先生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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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硕士学位,此前就读于北京财贸学院会计系,获得经济学学士。
    张祖同先生     194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退休,退休前曾任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大中华区副主席、专业服务管理合伙人和安永审计及咨询服务主席。张先生自 2007 年至 2013
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张先生担任于联交所上市
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里建设有限公司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
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 30 年,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拥有伦敦大学理学学
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
    白杰克先生(Robinson Drake Pike)         1951 年出生   美国国籍
    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自高盛集团退休,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
高盛董事总经理/英国高盛国际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高盛董事总经
理/高盛集团派驻中国工商银行高级顾问兼项目小组负责人,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雷曼兄
弟高级副总裁/亚洲信用风险管理副主任、主任。白先生具有逾 30 年的亚洲金融业从业经验,主要涉
及风险管理和中国银行业。白先生拥有耶鲁大学汉语专业学士学位,普林斯顿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经济
发展学专业硕士学位。
    汤欣先生     197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6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
任、《清华法学》副主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
委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先
生 2008 年至 2010 年获选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自 2008
年至 2014 年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9 年至 2013 年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9 年至 2015 年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汤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梁爱诗女士     193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6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首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现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黎李律师行顾问律师。曾出任社会福利
咨询委员会委员、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执委及理事、国际法律妇女协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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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及议员长、世界南海联谊总会名誉会长等职务。梁女士是一位太平绅士、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
证人,并荣获“大紫荆勋章”,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国律师公会执业资格。毕业于香港大学,获
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取得国际婚姻法学院院士资格。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俄罗斯联合铝业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 年 6 月至
今,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监事简历
    缪平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自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自 2009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06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
2004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总经理,2002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缪先
生于 1996 年毕业于扬州大学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缪先生具有超过 30 年的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
理经验,系高级经济师。
    史向明先生     195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9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 2008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察部总经理。自 2003 年 9 月
至 2008 年 9 月,就职于本公司,先后受聘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曾经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担任监察部副总经理。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第一分校化学系,
获理学学士学位。
    罗朝晖先生     197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02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工作,2009 年 5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综合信息处
高级经理,2013 年 8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期间挂职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任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罗先生长期从事战略管理相关工作,在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与
研究、寿险经营、战略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罗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专业获
博士研究生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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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翠菲女士     196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 2018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工作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自 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销售督察
部总经理。自 2001 年 7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中介代理部培训管理处负责人(副处
级)、处经理,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销售督察部总经理等职务。王女士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
业,本科学历。
    宋平先生     196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8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 2017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 年至 2017 年
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1999 年至 2006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代理人管理部、
个人保险部、团险销售部处长。宋先生于 1987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文学专业获文
学学士学位。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岱仁先生     简历见“董事”部分
    许恒平先生     简历见“董事”部分
    徐海峰先生     简历见“董事”部分
    利明光先生     196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4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2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自 2017 年 6 月起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利先生 1996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副处长、处长、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
理、公司精算责任人、精算部总经理。1991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专业获学士学位,1996 年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精算方向获硕士学位,2010 年获清华大学 EMBA,2011 年赴美国
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利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FCAA)和英国精算师(FIA)资格。曾任中国精算工
作委员会首届主任、中国精算师协会第一、二届秘书长,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
会特约常务理事、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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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立军先生     196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6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 年 5 月起至 2016 年 4 月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数据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担任本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期间,担任本
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08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在此之前,先后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计划财务部干部,香港中国再保险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
副经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计划财务部副
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赵先生 1987 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工业会计与财务专业获得学
士学位,201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 EMBA 专业获得硕士学位,系高级会计师。
    肖建友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6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 2015 年 9 月起
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肖先生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
经理。自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6 年至 2013 年期
间,先后担任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江苏省泰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等职务。在此之前,先后担任江苏省分公司营销部管理部副经理,个险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总经理。肖先生于 1991 年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获得本科学历,并在江西中医学院和南
京大学获得医学、法学双学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赵鹏先生     197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8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7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 2015 年 1 月起
担任本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至 2015 年先后担任本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分公
司总经理级)、负责人。2003 年至 2014 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管
理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资金管理处处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部总经
理。1995 年至 2003 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处科员,财管处科员,资金处副
处长、处长。赵先生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精算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6 月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 年 1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阮琦先生     1966 年出生     中国国籍
    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阮先生担任本公司副
总裁(任职资格尚待保监会核准)。自 2016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自 2016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担任中国人寿数据中
心总经理兼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自 2004 年至 2014 年担任本公司信息技
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脑处副处长,信息
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阮先生系高级工程师,1987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
通信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 年 12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 EMBA 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詹忠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7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自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省分公
司总经理级)。2013 年至 2014 年担任本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9 年
至 2013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个险销售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5 年至 2009 年期间,
先后担任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 年至 2005 年期间,
先后担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公司营销部主任,成都分公司营销部经理助理、经理,泰
康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詹先生于 1989 年 7 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
获工学学士学位。
    杨红女士     196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18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总监。自 2018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服务中心总经理。2011
年至 2018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省
分公司总经理级)、流程管理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2 年至 2011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
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杨女士于 1989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系统结构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于 2013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
公司秘书
    邢家维先生     1977 年出生     英国国籍
    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管合伙人。邢先生拥有英国伦敦大学帝国工学院硕士学位。邢先生
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邢先生于私人及上市公司之会计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及财务顾问等方面拥有逾十年经验。邢先生现担任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文化工有限公司、美力时集团有限公司、百福控股有限公司及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之独
非执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杨明生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董事长              自 2012 年 3 月起
   袁长清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董事长、总裁          自 2017 年 5 月起
   刘慧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13 年 9 月起
   尹兆君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16 年 10 月起
   罗朝晖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        自 2016 年 7 月起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现任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3 月起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1 月起
 杨明生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9 月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5 月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4 月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5 年 7 月起
 林岱仁
             国寿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14 年 7 月起
             中国保险学会                                           副会长         2014 年 8 月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副会长         2014 年 4 月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委员会                       副主任       2017 年 10 月起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5 年 9 月起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        主任        2016 年 12 月起
             员会
 徐海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9 月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6 月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6 月起
 袁长清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6 月起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6 月起
             中国保险学会                                     副会长       2017 年 2 月起
 刘慧敏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常务理事      2016 年 12 月起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 年 1 月起
 尹兆君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2 月起
             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 年 12 月起
 张祖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 年 6 月起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5 月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委员        2012 年 8 月起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                  主任委员      2014 年 9 月起
 汤   欣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8 月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5 月起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11 月起
             姚黎李律师行                                    顾问律师       2006 年底起
             霍英东铭源发展有限公司                            顾问          2006 年起
 梁爱诗      俄罗斯联合铝业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 年 12 月起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0 年 4 月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7 年 6 月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现任监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本公司现任监事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精算师        2014 年 5 月起
  利明光
              中国精算师协会                               常务理事        2014 年 5 月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6 月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2 月起
  赵立军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0 月起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0 月起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5 月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5 年 9 月起
  肖建友
              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6 年 10 月起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为本公
司经营状况与董事会考核,结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全体(含已离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1,819.71 万元。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的应付薪酬中应付绩效奖励标准尚未确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情况
本公司在职员工数量                                            100,92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                                          1,377
在职员工数量合计                                              102,297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构成如下: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类别                              员工数量
管理与行政人员                                                 22,307
销售与销售管理人员                                             38,859
财务与审计人员                                                  5,122
核保人员、赔付专业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27,960
其他专业和技术人员                                              4,106
其他                                                            3,943
合计                                                          102,297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程度类别                              员工数量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219
本科                                                           59,810
大学专科                                                       31,861
高中同等学历                                                    2,347
其他                                                            4,060
合计                                                          102,29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员工薪酬政策
    本公司已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
    3.培训计划
    本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德才兼备”的人才理念,促进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的和谐统一。2017
年,本公司以“加快发展、转型升级、风险防范”为引领,深化“贴近一线、贴近实战、贴近时代”
的工作要求,推进员工培训工作向基层单位和经营管理一线持续深化,强化对基层管理干部、销售管
理人员、各专业领域骨干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支持力度,着力做好各级公司储备人才培育工作,促
进培训成果向组织绩效转化。本公司积极拓展培训视野,丰富培训手段,加大资源投放,引入先进的
培训技术,持续完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培训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的培训
项目,有效促进了 2017 年公司业务发展、队伍建设、文化培育、服务提升、效率优化、风险防范等
各领域的工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综述
    本公司奉行完善的公司治理,并深信通过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及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可
促进本公司公司运作更规范,决策更科学,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薪酬              风险管理        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                委员会          决策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局/公司秘书
                                                (公司治理结构图)
    本公司以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推
进公司治理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从而提升公司在
资本市场的形象和地位。
    1.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公司上市各地监管规定和相关要求。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各项公司治理程
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既独立运作,又协调运转。
    2.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董事会
就股东所委托的资产及资源向股东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董事会成员积极关心公司事务,对公司
业务有全面理解,投入充足时间,谨慎、勤勉、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建立经营发展策略及市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对策定期汇报等机制,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发展策略及市场对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依据。
    3.本公司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充分发挥董事
会辖下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效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与
投资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
与管理层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办理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的相关事宜,以提
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强化董事会功能。
    4.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
出席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分工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深入基
层了解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能。
    5.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规履行了董事、监事与高管的辞任与
聘任程序。缪建民先生与王思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董事会相关职务;刘家德先生因工作调整,辞
任董事会相关职务。詹忠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国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职
工代表监事职务。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提名利明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赵鹏先生担任公
司总裁助理、提名詹忠先生担任公司营销总监、提名赵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提名阮琦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裁、提名杨红女士担任公司运营总监等议案。经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及保监会核
准,刘慧敏先生、尹兆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及保监会核准,袁长清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及罗朝晖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均自 2018
年 2 月 11 日起生效。经本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及保监会核准,宋平先生的
监事任职资格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
    6.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公开、透明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
管理,丰富投资者交流的方式与内容,确保了公司股东能够公开、公平、真实、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
保障公司股东的平等权利。
    7.本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广泛开展调研考察活动。董事会成员先后赴广发银行、贵州省分公司进
行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基层运营情况、董事会与管理层决策落实情况。监事会成员赴广西分公司进行
工作调研,检查董事会与管理层决策落实的实效性,有效夯实了公司的依法合规和风险防范工作。
    8.本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参加各类培训、考试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由公司战略与
市场部、法律与合规部等部门组织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制度等的内部培训。按照保监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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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参加了反洗钱培训。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2017
年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研修班、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2017 年度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专题
培训等。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分别参加了保监会组织的保险机构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考试。培训总计达 11 人次。
    9.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保监会公司治理现场评估中获评“优质类”公司;在由香港上市公司商
会和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2017 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评选活
动中,荣获“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主板公司-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奖项。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职工
代表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公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以确保所有股
东的权利受到保障,包括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公司拥有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
业务、人员、资产及财务等方面分开且独立。
1.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查询索引               披露日期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5 月 31 日    http://www.hkexnews.hk       2017 年 6 月 1 日
                                                      http://www.e-chinalife.com
                                                      http://www.sse.com.cn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 http://www.hkexnews.hk               2017 年 12 月 21 日
                                                      http://www.e-chinalife.com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刘慧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
举尹兆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酬金及 2017 年度
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听取、审阅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6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袁长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两项议案。
2.本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加股东大                                                 出席率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杨明生         执行董事          2         0               0           0        2       0
  林岱仁         执行董事          2         2               0           0        0     100%
  许恒平         执行董事          2         1               0           0        1      50%
  徐海峰         执行董事          2         1               0           0        1      50%
  王思东       非执行董事          2         0               0           0        2       0
  刘慧敏       非执行董事          1         0               0           0        1       0
  尹兆君       非执行董事          1         1               0           0        0     100%
  张祖同         独立董事          2         2               0           0        0     100%
  白杰克         独立董事          2         1               0           0        1      50%
  汤   欣        独立董事          2         2               0           0        0     100%
  梁爱诗         独立董事          2         1               0           0        1      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加股东大                                               出席率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         0          0           0          0        0        0
  刘家德       非执行董事         1          0           0          0        1        0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履行公司企业管治职能,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不断完善公司企业管治政策,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及监控公司的财务
制度、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等披露材料中客观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高级管理层的
人事事宜,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注重提高其专业素质,监察公司在合规方面的政
策,评价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并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日常业务的管理及营运则交由
管理层负责。其中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出任委员的委员会
会议,在董事会和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会议上提供意见,解决潜在利益冲突,出任审计、提名薪酬及其
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检查、监察及汇报公司表现。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成员组成,包括 4 名执行董事、3 名非执行董事及 4 名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人数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中有关最少有 3 名独立董事的要求及有关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至
少三分之一的要求。全部董事会成员对于董事会事务投入充足的时间,按照监管要求参加外部监管机
构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定期参阅监管文件,适时掌握监管动态。本公司为董事投保了董事
责任保险,为本公司董事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促进董事充分履行职责。就
本公司所知,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包括董事长杨明生先生和总裁林岱仁先
生之间无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
    于 2017 年期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
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亦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会计
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根据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
对其相对于公司独立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均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分别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年度重大经营事项等有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在会
议前 14 天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至少于会议前三天送出至董事。
于 2017 年期间,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时全部按照上述要求发出会议通知和向董事送出会议
议程及相关文件。董事会充分审议相关议案,确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未发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董事会定期会议主要审议本公司的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并处理相关事宜。董事会定期会议并
不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取得董事会批准。遇有紧急事项时,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或者公司总裁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如董事会已将需要在董事会临时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决议案以书面形式派发给全体董事,而半数以
上有投票权的董事签字同意,则无需现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此书面决议即为有效决议。
    若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将考虑的事项中有重大的利益冲突,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该事项时,有利益
冲突的董事无权表决,且不被计入出席该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所有董事均可获得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秘书的意见并享用他们的服务。董事会秘书备存详细记录董事会所议事项及达成的决定,包括董事
的疑虑或反对意见。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董事合理通知时公开会议记录供其查阅及表达意见。
    目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杨明生先生、林岱仁先生、许恒平先生、徐海峰先生,非
执行董事袁长清先生、刘慧敏先生、尹兆君先生,独立董事张祖同先生、白杰克先生、汤欣先生和梁
爱诗女士组成,杨明生先生为董事长。缪建民先生与王思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董事会相关职务。
刘家德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董事会相关职务。
    于 2017 年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由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法律与合规部等部门组织的关
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制度等的内部培训。按照保监会监管要求,全体董事会成员参加反洗钱培
训,了解反洗钱最新法规制度和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提高董事防范洗钱风险能力。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6 次定期会议,均为现场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出席率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会议
 杨明生      执行董事           6            3           0       3 注1       0       50%         否
 林岱仁      执行董事           6            6           0         0         0       100%        否
 许恒平      执行董事           6            4           0       2 注2       0       67%         否
 徐海峰      执行董事           6            5           0       1 注3       0       83%         否
 王思东     非执行董事          6            3          1 注4    2 注5       0       67%         是
 刘慧敏     非执行董事          3            3           0         0         0       100%        否
 尹兆君     非执行董事          3            2           0       1 注6       0       67%         否
 张祖同      独立董事           6            4          2 注7      0         0       100%        否
 白杰克      独立董事           6            5           0       1 注8       0       83%         否
 汤   欣     独立董事           6            6           0         0         0       100%        否
 梁爱诗      独立董事           6            5          1 注9      0         0       100%        否
注:
1.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杨明生董事长书面委托林岱仁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并主
  持;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杨明生董事长书面委托林岱仁董事代为出席、表决
  并主持;2017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杨明生董事长书面委托林岱仁董事代为出席、
  表决并主持。
2.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许恒平董事书面委托徐海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许恒平董事书面委托徐海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3.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徐海峰董事书面委托许恒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4.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王思东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王思东董事书面委托缪建民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王思东董事书面委托张祖同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6.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尹兆君董事书面委托刘慧敏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7.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张祖同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张祖同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8.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白杰克董事书面委托汤欣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9.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梁爱诗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度,离任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出席率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会议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         1           1          0          0          0      100%        否
 刘家德       非执行董事         3           0         1 注1      2 注2       0       33%        是
注:
1.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刘家德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刘家德董事书面委托王思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刘家德董事书面委托王思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于 2017 年期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是在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
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具备各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职责。
       所有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出席了本公司 2017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注重审
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规性及定价公允性;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
业和建设性意见;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董事会非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
见和建议,积极加强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在充分讨论研究后采纳独立董事的有关建议。2017 年期间,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多种资料,供其了解保险行业相关信息;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多类渠道获得关于公
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
       2017 年期间,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代表召开 1 次专门会议,就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年度财务报告、偿二代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
等事项进行单独讨论,并就公司审计相关工作进行沟通。
       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白杰克先生、汤欣先生与梁爱诗女士赴广发银行进行工
作调研,了解保银合作情况和广发银行的风险防控情况;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
事张祖同先生、白杰克先生与汤欣先生赴贵州省分公司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财务控制、薪酬与激励措施及风险防控等。
    根据年度董事会培训工作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张祖同先生、白杰克先生、汤欣先生与梁爱诗女士
于 5 月 31 日至 6 月 1 日在北京参加了由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法律与合规部等 9 个部门组织的关于公
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制度等的内部培训。
    本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长及总裁
    本报告期内,杨明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召集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安排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一并
出席并回答股东问题,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董事会有效运作并履行应有职责,
鼓励董事全力投入董事会事务,倡导公开、积极讨论的文化。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林岱
仁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裁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运作,主要包括实施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公司的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和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其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行使《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对本公司经营状况
向董事会负全责。
监事会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核董事会审议的财务报
告、业绩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经营、财务
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作出评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建
立了监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会议按召开的确定性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三次,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当必要
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缪平先生、史向明先生、罗朝晖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翠
菲女士与宋平先生组成。缪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2017 年 8 月,詹忠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职工代表
监事职务。2018 年 1 月,李国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18 年 2 月,熊军红女
士因工作调整,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率
                 缪   平                    5/5                               100%
                                                  注1
                 史向明                     4/5                                80%
                                                  注2
                 熊军红                     4/5                                80%
                                                  注3
                 王翠菲                     3/5                                60%
                 李国栋                     2/2                               100%
注:
1.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史向明监事书面委托王翠菲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2.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熊军红监事书面委托史向明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3.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王翠菲监事书面委托詹忠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2017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王翠菲监事书面委托史向明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报告期内,公司离任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率
                 詹   忠                    2/2                               100%
2.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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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监事会活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活动情况载于本年报“监事会报告”部分。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成立了审计委员会。2017 年期间,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
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白杰克先生、张祖同先生和汤欣先生组成,白杰克先
生担任主席。
    所有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财务事宜方面均拥有丰富经验。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监督公司的
财务报告,评价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聘审
计师/核数师,以及负责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及公司内部举报机制。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定期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白杰克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                   4/4                 100%
  张祖同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4 注               100%
  汤   欣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4                 100%
注: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张祖同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
务,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等方面的议案。在审计委员会
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踊跃提出指导意见。
    (1)审核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其职责,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会通过审议、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阅报表、
报告等重大事项,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在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前以及年报审议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沟通了相关情况,听取了有关审计工作安排的
汇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立即与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
存在问题等。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2017 年,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
理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期听取了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审计委
员会审议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认真贯彻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公司新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签订了书面协议,
协议签订手续完备,协议内容依法合规,审批和披露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按照上市地监管规定较好的
履行了上市公司义务。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在定期会议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多
次协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外部审计师召开审计委员会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并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审议了
2018-2020 年审计师选聘工作安排。通过沟通,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也进一步监督了
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审计委员会遵循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404 条款,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内控评估工作计划,审核内控评估工作报告,
并检查内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遵循保监会、上交所与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监督公司依法合规的开展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审计委员会分别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合规报告,
保证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合理、有效的展开。
    (5)检查内部审计职能。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及经费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等议案,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独立审计师的沟通,并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功能有效。
    (6)开展基层调研活动。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16 日,审计委员会主席白杰克先生与委员汤欣先
生赴广发银行进行工作调研,了解保银合作情况。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主席白
杰克先生与委员张祖同先生、汤欣先生赴贵州省分公司进行工作调研,检查分公司的财务控制、内部
控制机制,包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独立审计师提出的有关建议在各级分支机构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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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成立了管理人培养及薪酬委员会。2006 年 3 月 16 日,董事会决议将
管理人培养及薪酬委员会更名为提名薪酬委员会,且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为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祖同先生、白杰克先生和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先生组成,张祖
同先生担任主席。2017 年 4 月,缪建民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王思东先生担任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 月,王思东先生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
员会委员。
    提名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任、继任计
划、考核标准以及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薪酬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在董事提名方面担任
董事会顾问角色,首先商议新董事的提名人选,然后向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提名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主要考虑有关人士的教育背景、在保险业的管理及研究经验、以及
其将会对本公司的投入程度。对独立董事的提名,提名薪酬委员会还会特别考虑有关人选的独立性。
    提名薪酬委员会获董事会转授职责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执行董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金根据市场水平和岗位价值厘定,酌情奖金根据业绩考核确定。董事袍
金以及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参照市场水平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定期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张祖同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                4/4 注             100%
  白杰克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4/4                100%
  王思东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3/3                100%
注: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张祖同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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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公司离任董事出席提名薪酬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1/1              100%
2.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
职履行义务,审议了有关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考核结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在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
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踊跃提出指导意见。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任建议。根据《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认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考虑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
景、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多元化因素),对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资格、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议,
审议通过了提名袁长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审议意见提交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质、技能、知识及经验进行了认真评估,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的要求,
审议通过了提名利明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赵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提名詹忠先生担
任公司营销总监及提名张俊女士担任公司审计责任人等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厘定建议。提名薪酬委员会兼顾业务发展管理、
战略投资决策、公司治理管控等多元化因素,认真审定了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
遇;批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服务合同的条款并督促公司与各位董事签订服务合同,明
确了董事的权利、义务、待遇,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
    (3)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提名薪酬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16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与《关于公
司高管人员 2017 年度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就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流程和绩效
考核结果等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4)开展基层调研活动。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16 日,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白杰克先生赴广发银
行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广发银行的薪酬激励制度。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4 日,提名薪酬委员会主
席张祖同先生与委员白杰克先生赴贵州省分公司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薪酬标准与
考核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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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执行董事许恒平先生、非执行董事刘慧敏先生与非执行董事尹兆君先生组成,
梁爱诗女士担任主席。2017 年 8 月,刘家德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与经营管理层讨论并协助经营管理层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议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审阅公
司有关风险管理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并(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
重要调查结果及经营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协调处理风险管理重大分歧、突发性重大风
险事件或危机事件。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5 次定期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梁爱诗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5/5               100%
  许恒平        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3/5 注 1            60%
  刘慧敏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3/3               100%
  尹兆君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3 注 2            67%
注:
1.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许恒平董事书面委托梁爱诗董事代为出席
  并表决;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许恒平董事书面委托梁爱诗董事
  代为出席并表决;
2.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尹兆君董事书面委托刘慧敏董事代为出席
  并表决。
   2017 年度,离任董事出席风险管理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刘家德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2 注             50%
注: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刘家德董事书面委托许恒平董事代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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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并表决。
2.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
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建设等方面的议案。在风险管理委员会
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踊跃提出指导意见。
    (1)审议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风险分析。2017 年,根据保监会偿二代监管规定要求,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议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分析,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投资计划风险分析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度战略资产配置规划>
风险合规分析的议案》,就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2018 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风险防
控提出指导意见。
    (2)向董事会发表有关风险管理方面议案的审议意见。2017 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标国内外监
管要求,密切监控并有效防范公司内外部风险,协助董事会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制订公司业务风险管
理政策,审阅公司有关业务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就公司 2016 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 2017 年工
作计划、公司 2016 年反洗钱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方案的报告、公司 2017 年风险偏
好陈述书及公司 2017 年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情况报告等风险管理方面的议案向董事会发表了
审议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3)听取公司 2017 年开展销售误导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2017 年,为增强公司销售服务水平,
提升公司声誉和社会形象,不断强化销售误导风险防控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和审阅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开展销售误导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公司落实监管机构要求,开展反洗钱整改工作提
出指导意见。
    (4)开展基层调研活动。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16 日,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梁爱诗女士赴广发银
行进行工作调研,听取广发银行刘家德行长就发展现状及未来构想做的专题报告,了解广发银行的风
险防控情况,并实地参观广发银行南海金融中心,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经营
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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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成立了战略委员会。2010 年 10 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在战略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
策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欣先生、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执行董事林岱仁先生和执行董事徐海峰先生组
成,汤欣先生担任主席。
       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提出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会议及出席情况
       2017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 5 次定期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汤    欣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5/5             100%
  林岱仁      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5             100%
  徐海峰      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5 注           80%
  梁爱诗      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5             100%
注: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徐海峰董事书面委托汤欣董事代
    为出席并表决。
   2017 年度,公司离任董事出席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出席率
  王思东      非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0/1 注
注: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王思东董事书面委托林岱仁董事
    代为出席并表决。
2.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各位委员按时参加各次会议,审议有关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年
度投资事项、重大战略项目及年度相关报告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员勤勉尽职,在战略与投资决策委
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踊跃提出专业建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委托投资事项。2017 年,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年度投资计划、公司年度自用性不动产投资计划等投资计划议案、公司年度非自用性不动产投资授权、
公司年度人民币市场化委托投资授权、公司年度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授权等投资授权议案;公司委托资
产管理公司、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国寿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指引等投资指引议案。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对于上述有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议意见。
    (2)论证公司重大战略项目。2017 年,对公司 2018-2020 年度战略资产配置规划、公司投资锦
绣项目、公司投资金猴项目、公司投资金虹项目等重大战略项目进行审议,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
于项目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向董事会提出了重要建议。
    (3)商定公司发展规划及报告,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2017 年,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审议了《关于<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6 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向董事会提交了
审议意见。鉴于保监会先后出台了众多监管规定,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范围和投资品种,同时
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方式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结合公司内部部门设置与职责调整,战略与投资
决策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4)开展基层调研活动。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16 日,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汤欣先生与委
员梁爱诗女士赴广发银行进行工作调研,了解保银合作落实情况;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4 日,战
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汤欣先生赴贵州省分公司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监督、
评估和检查公司战略实施、资金运用等重大事项。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资产方面: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目前没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
进行财务决策;公司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
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目前持有保监会颁发的《保
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05)。公司依法独立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拥有独立的销售及
代理渠道,无偿使用许可商标,不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
不利影响。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
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
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
员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股东利益
    为维护股东利益,股东除有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事务外,亦可在一些情况下要求召集临
时股东大会。
    在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
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提出召开或
持股占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股东要求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持股占百分之十或
以上的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要求并阐明议题,董事会应
在收到书面要求后尽快召集会议。如董事会在收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召集会议,提出要求的股东
可在董事会收到书面要求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其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六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公司秘书向董事会提出查询,亦可通过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
议。本公司在公司通讯中提供了公司的联络信息,方便股东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传达给相关负责人。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严格遵循各上市地各项监管法律法规,构建了健全有效、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境内外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提供有效保障;积极开展投资
者关系工作,加强与境内外投资者的联系与交流,使境内外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并第一时
间解答公司焦点热点问题。
    2017 年,本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执行信息披露各项监管规定,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推进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从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深入了解本公司的发展策略、业务发展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角度,积极研究改善核心信息的披露形式,
采用图表、图片等形式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丰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内容、深化相关分析,
以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获取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司内部定期组织与信息披露工作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关的培训,及时研究并宣导境内外上市地监管新规,解读信息披露重点难点工作;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公正、公开。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 A 级。
    2017 年,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持续得到改善和加强,主要包括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业绩
发布会、开展全球非交易路演、与投资者和分析师举行见面会议和电话会议、参加投资者大会、及时
更新投资者关系网站内容和信息、回复投资者和分析师的问询等。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始终坚持创新,
跟随科技时代的步伐,2017 年 3 月,公司创建投资者关系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投资者可在手机端获取
公司最新消息,查看公告,观看业绩发布会,参加电话会议、在线路演等。回顾 2017 年,公司同 3,000
余名投资者、分析师进行了交流,包括通过业绩发布会与现场参会、电话会议参会和网络直播参会的
投资者共 900 余人次进行了交流,在公司与到访的投资者、分析师约 1,200 人次召开了 140 余次会议,
通过出席 29 次境内外投资者大会,在会上同 1,000 余家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同时,公司在路演
中会见或拜访投资者 130 余人次。此外,通过电话和电邮同投资者群体保持密切往来,同投资者群体
联络的邮件超过 1,500 余封,共答复电话和电邮问询逾 300 余人次。
    在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主办的“2017 中国证券金紫荆奖”评选中,本公司荣获“最具投资价值
上市公司”奖项。在“2017 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评选活动中,本公司荣获“香港公司管治卓越
奖(主板公司-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奖项。
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本公司持续遵循上交所、联交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相关监管机构关于企业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的遵循工作。
    1.内部控制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导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按照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法案》404条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要求,
紧紧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建设、制度执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下发
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手册(2017版)》,深化内控标准执行、内控评估等工作,
积极宣传内部控制文化和理念,使得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
    本公司依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披露2017年年
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同时,作为海外私人发行人,本公司需依据美国《萨班
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将在呈交 SEC 的20-F 表格(美国年报)中对截至2017年12月31
日的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专项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地对内部控制的法规要求,公司
已经完成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和上交所要求相关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工作,该项工作每年分中期评估和补充测试两个阶段开展,经评估认定,相关内部控制是
有效的。公司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于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无
保留审计意见。公司的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都会包括在公司将向上交所提交的年报附件
和向 SEC 提交的20-F 表格中。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进行监督。公司在总、分公司分别设立风险管理部,根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开展管理层测试工作,对公
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汇报。
    本公司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在货币资金、保险业务、对
外投资、实物资产、信息技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
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
    公司个人保险、银行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和电子商务等各个销售渠道都在队伍建设、销售
经营、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有效开
展了营销员从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工作。本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核保、核赔、保全的工作流程和权限管
理规定,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发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单证管理、档案管理系统,
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处理权限的管理,增强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并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实务》。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各项基础制度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和
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本公司各级会计机构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严禁兼任不相容
岗位,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基本责任、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及其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差错情况。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及规范公司
重大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汇报,本公司分别制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其中,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已纳
入公司内控报告的指标体系。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从运营与管理层
面获取、识别可能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是否发布重大信息的
最终决策,并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投资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相关制度体系,在制度层面明
确了投资管理的审批决策机构、授权机制及具体决策程序。所有重大投资决策均经适当层面审批,并
在实际执行层面严格遵循各项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常设投资决策支持机构,
负责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并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本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技术制度体系,实现对 IT 工作领域的全覆盖,并形成了统一评审、统
一发布、定期检查、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通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内控工作,保证制度的有效
落地,促进各项 IT 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持续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在系统建设的需
求、设计、开发、测试、发版和部署等各个阶段,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控举措,
不断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及监察部负责公司内控监督检查工作。风险管理部通过综合运用穿行
测试、控制测试、风险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制度设计、控制执行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
完善制度规定、强化遵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减少损失。2017 年,本公司主动
适应金融严监管形势,结合监管制度要求,调整基层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
部审计机构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服务作用,全面组织系统开展各级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
计、反洗钱审计,重点对关联交易、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资金管理、佣金补扣款、补充医疗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型业务、失效保单等进行专项审计,实施内部审计严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
改机制,有效发挥内部审计价值,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本公司针对员工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的上报、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由监察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员工违规违纪违
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公司针对保险营销员案件(专指司法案件)
的上报和问责管理,由监察部依据保监会《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
本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组织实施。2017 年,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关于保险机构案
件管理工作的要求,本公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和《案件责任追究实
施细则》。本公司主动适应外部监管新形势,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完善
的合规管理体系,着力推动合规文化建设,积极防范、化解合规风险。
    2.风险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
切配合的五级组织架构。第一层级是公司治理层面,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第二层级是总公司层面,总裁室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
律与合规部、监察部、审计部以及财务、业务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第三层级是省级分公司层面,总经
理室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监察部以及财务、业务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第四层级
是地市级分公司层面,包括监察(法律合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第五层级是县级支公司层面,确立
了内控与风险管理责任人。本公司通过风险管控组织架构的建立,逐步形成了以各级风险管理部门为
主导、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纵向的决策控制系统和横向的互动协作机制为支撑、以全面风险管
理为中心,纵横交错的网状风险管控体系,为公司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流程有效的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按照保监会偿二代工作要求,推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偏好体系形成、
传导和应用机制,开展重点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公
司每年度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从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对各项风险管理工
作进行评估,认准行业领先目标不放松,获得监管充分认可,被保监会列为 2017 年免检单位。公司
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工作,对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七大类风险进行评估,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汇报。根据评估情况,公司的整
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公司持续遵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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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等法定义务工作;同时,按照外部监管要求,开展非法
集资专项治理和重点风险领域的自查及整改工作,提升了重点风险领域的防范能力。
    关于本公司主要风险因素的分析和管理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风险管理”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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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18
2016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17/1/26
H 股公告                                           2017/2/9
H 股公告                                           2017/2/16
保费收入公告                                       2017/2/16
H 股公告                                           2017/3/11
保费收入公告                                       2017/3/1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3/2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3/24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3/24
2015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17/3/24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3/24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3/2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3/24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3/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3/24
2016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7/3/24
2016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3/24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6 年 12 月
                                                                     2017/3/24
31 日)
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16 年第四季度)                              2017/3/2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3/24
已审财务报表(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3/24
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3/2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3/24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2017/3/2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2017/3/24
监事会关于 2016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3/24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2017/4/8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4/12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4/12
保费收入公告                                                         2017/4/14
H 股公告                                                             2017/4/14
H 股公告                                                             2017/4/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4/28
第五次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4/28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4/28
关于拟参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4/28
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                                 2017/4/28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4/28
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17 年第一季度)            2017/4/28
董事会关于 2017 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4/28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4/28
保费收入公告                                       2017/5/16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6/1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7/6/1
2016 年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7/6/12
保费收入公告                                       2017/6/15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7/6
保费收入公告                                       2017/7/1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7/15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7/21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及董事辞任的公告   2017/8/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保费收入公告                                                             2017/8/15
H 股公告                                                                 2017/8/15
澄清公告                                                                 2017/8/17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2017/8/2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8/25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8/25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8/25
关联交易公告                                                             2017/8/25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8/25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8/25
H 股公告                                                                 2017/8/25
偿付能力报告摘要(2017 年第二季度)                                      2017/8/25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会计估
                                                                         2017/8/25
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8/25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8/25
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9/8
保费收入公告                                                             2017/9/15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0/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H 股公告                                         2017/10/17
2017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7/10/2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7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7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10/27
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10/27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10/27
关于拟购置不动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10/27
关于拟购建不动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10/27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H 股公告                                         2017/10/27
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17 年第三季度)          2017/10/27
董事会关于 2017 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10/27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7/10/27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11/3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11/3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1/14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2/13
关于保费收入逾人民币 5,000 亿元的公告            2017/12/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0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0
关联交易公告                                     2017/12/20
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12/20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12/20
H 股公告                                         2017/12/20
H 股公告                                         2017/12/20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7/12/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荣誉与奖项
《福布斯》(“Forbes”)                    “2017 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第 52 位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联合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2017 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香港中国金融协会、香港中
资证券业协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证券学
会共同举办
“中国证券金紫荆奖”
《21 世纪经济报道》                         “2017 年度亚洲最佳寿险公司”
“21 世纪亚洲金融竞争力评选”
《金融时报》                                “金龙奖 2017 年度最佳寿险公司”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 “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主板公司-恒生指数成份股公
融政策研究中心                             司)”
“2017 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
《砺石商业评论》                            “2017 年全球企业市值 100 强”第 84 位
“全球企业市值 100 强(年终版)”
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每日经济新闻》 “2017 年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榜”第 12 位
联合发布
《证券时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          “2017 年度值得信赖保险公司方舟奖”
“2017 年中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年会”
《每日经济新闻》                            “金鼎奖-2017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2017 年中国金融发展论坛暨第八届金鼎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精算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
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
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杨明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2 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
 已审财务报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目录
                                         页码
一、审计报告                              1-7
二、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8-11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12-15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6-19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
    财务报表附注                       22-150
    补充资料                          151-15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0464185_A01 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
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
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
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
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
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1-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   在审计中,我们的内部精算专家执行了相关审计
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为人民币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20,251.3 亿元,占总负债的 78.73%。评估
保险合同准备金需要对包括保险合同赔付时           评价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流程内部控制的设
间和赔款金额在内的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出           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层对经验分析
作出重大判断。保险合同准备金通常采用精           和精算假设确定的决策及审批流程、精算估
算模型来计算。精算模型设计或应用不当,           计与实际结果的计算流程等;
或者模型所使用的数据不完整或不正确均可
能导致错误。精算模型中假设(死亡率、发           通过参考行业数据,结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病率、退保率、折现率和费用假设等)的设
                                                 有限公司的历史经验和未来预期对假设进行
定,均依赖于管理层基于经验分析和未来预
                                                 评价;
期作出的估计和判断。
                                                 独立建模测试所选保险产品的准备金结果;
附注 4(ag)ii)披露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评估,并说明了评
                                                 结合当期精算假设的变化,分析准备金变
估过程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不确定性。关
                                                 动。
于关键假设变动对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请参见附
                                           我们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
注 6(a)iii)。
                                           据进行测试,将其与原始文档进行核对。基于在
                                           保险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将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的精算方法、模型和假设与
                                           行业实践进行比较。
                                           -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    在审计中,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参照估值原则和
份有限公司对联营企业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      行业惯例,复核了该项投资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在
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投资的账面价      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折现率:
值为人民币 136.3 亿元。远洋集团是一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由于该项投资            通过分析比较可比公司和远洋集团的财务和
市场价值持续低于其账面价值超过一年,中            运营信息,评价在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以前年度在外部            所选的可比公司参数;
评估机构的协助下对该项投资进行了减值测
试,基于评估结果,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投资            本。
累计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 10.1 亿元。2017
年,该项投资市场价值仍持续低于其账面价      我们评估了外部评估机构的客观性以及专业胜任
                                            能力。我们将开发性房地产的售价和投资性房地
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外部评估
                                            产的租赁价格与远洋集团历史经营情况和行业数
机构的协助下,于 2017 年底再次对该项投
                                            据进行比较,以复核预测未来现金流时采用的假
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评估结果,无需进      设。
一步计提减值损失。在评估该项投资的使用
价值时,预测未来现金流所采用的经营假设
及折现率的设定依赖于管理层基于历史经营
业绩的分析和未来预期的估计。
有关该项投资的减值测试,参见附注 21。
                                            -3-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大量包括私    在审计中,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参照估值原则和
募股权基金、优先股、其他股权及债权投资    行业惯例,复核了管理层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将
等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    使用的假设与行业数据进行比较,调查重大差
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异,适当时,采取独立评估。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其进行核算。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我们测试了估值流程、复核流程与模型审批流
限公司持有上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    程,评价了这些流程内部控制设计、运行的有效
币 1,471.0 亿元。由于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   性。
价值通过应用估值技术评估获得,且在评估
中应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因此上述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公允价值
评估存在主观性,尤其对于依赖模型估值或
流动性较弱和市场定价能力弱的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评估。对于该等金融资产,估值技
术使用存在主观性,且估值中应用了大量的
假设。选择不同的估值技术和假设可能对公
允价值评估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附注 6(d)披露了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以
及在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估值技术和重大不
可观察输入值相关信息。
                                          -4-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
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
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5-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
 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
 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
     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
     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6-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4185_A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
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军
                                                        2018年3月22日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                   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                 50,189                67,3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1                136,808               209,1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                 36,184                43,531
    应收利息                                13                 50,395                55,929
    应收保费                                14                 14,121                13,421
    应收分保账款                            15                     64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2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04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1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070                 1,601
    其他应收款                              16                 22,078                12,136
    贷款                                    17                383,504               226,573
    定期存款                                18                449,400               538,3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                810,734               766,4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                717,037               594,730
    长期股权投资                            21                161,472               119,766
    存出资本保证金                          22                  6,333                 6,333
    投资性房地产                            23                  3,064                 1,191
    在建工程                                24                 16,696                10,548
    固定资产                                25                 25,384                19,356
    无形资产                                26                  6,406                 6,062
    其他资产                                27                  4,728                 4,037
    独立账户资产                           64(c)                   12
资产总计                                                    2,897,591             2,696,95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28                   7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2,529                2,0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                87,309               81,081
    预收保费                                                  18,505               35,25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5,659                3,713
    应付分保账款                            15                   790
    应付职工薪酬                            30                10,962                7,888
    应交税费                                31                 6,887                1,871
    应付赔付款                              32                44,820               39,038
    应付保单红利                            33                83,910               87,725
    其他应付款                              34                10,254                7,668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5               232,488              195,69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6                12,289               10,4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36                13,778               11,538
    寿险责任准备金                          36             1,915,324            1,762,93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6                83,742               63,024
    长期借款                                37                18,014               15,439
    应付债券                                38                     -               37,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                 4,871                7,768
    其他负债                                40                19,358               16,972
    独立账户负债                           64(c)                  12
负债合计                                                   2,572,281            2,389,303
股东权益:
    股本                                    42                28,265               28,265
    其他权益工具                            43                 7,791                7,791
    资本公积                                44                55,142               55,007
    其他综合收益                           63(a)              (3,544)               4,368
    盈余公积                                45                63,536               58,391
    一般风险准备                            45                30,541               27,241
    未分配利润                              46               139,202              122,5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                             320,933              303,621
  少数股东权益                              47                 4,377                4,027
股东权益合计                                                 325,310              307,64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897,591            2,696,95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                    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67(a)              44,176               62,5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67(b)             127,543              204,0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c)              35,760               43,093
    应收利息                                67(d)              50,044               55,758
    应收保费                                 14                14,121               13,421
    应收分保账款                             15                    64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2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04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1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070                1,601
    其他应收款                              67(e)              20,967                4,998
    贷款                                    67(f)             381,253              221,535
    定期存款                                67(g)             444,279              535,3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7(h)             797,108              758,802
    持有至到期投资                          67(i)             716,346              594,054
    长期股权投资                            67(j)             171,537              125,587
    存出资本保证金                           22                 5,653                5,653
    投资性房地产                                                1,401                1,247
    在建工程                                                   10,951               10,387
    固定资产                                                   24,743               18,858
    无形资产                                                    5,694                5,768
    其他资产                                                    4,577                3,986
    独立账户资产                            64(c)                  12
资产总计                                                    2,859,211            2,667,2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5,316               81,032
    预收保费                                                   18,505               35,25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5,659                3,713
    应付分保账款                             15                   790
    应付职工薪酬                                               10,103                7,120
    应交税费                                                    6,720                1,761
    应付赔付款                               32                44,820               39,038
    应付保单红利                             33                83,910               87,725
    其他应付款                                                  9,722                7,73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5               232,488              195,69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6                12,289               10,4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36                13,778               11,538
    寿险责任准备金                           36             1,915,324            1,762,93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6                83,742               63,024
    应付债券                                 38                     -               37,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01                7,774
    其他负债                                                   13,047               11,436
    独立账户负债                            64(c)                  12
负债合计                                                    2,540,726            2,364,708
股东权益:
    股本                                     42                28,265               28,265
    其他权益工具                            67(k)               7,791                7,791
    资本公积                                                   54,485               54,350
    其他综合收益                            67(n)              (4,335)               4,912
    盈余公积                                                   63,488               58,343
    一般风险准备                                               30,172               26,954
    未分配利润                                                138,619              121,971
股东权益合计                                                  318,485              302,586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859,211            2,667,2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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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53,195            549,802
    已赚保费                                                         506,910            426,230
      保险业务收入                                   8               511,966            430,498
    其中:分保费收入                                                   3
      减:分出保费                                                    (3,661)            (1,7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95)            (2,510)
    投资收益                                        48               134,983            120,8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143              5,85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9                 3,869             (4,229)
    汇兑损益                                                              52
    资产处置收益                                                          15
    其他收益                                                              15                  -
    其他业务收入                                    50                 7,351              6,357
二、营业支出                                                        (611,313)          (525,715)
    退保金                                          51               (94,629)           (73,922)
    赔付支出                                        52              (198,088)          (205,143)
    减:摊回赔付支出                                                   1,42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53              (175,322)          (129,434)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4                   569
    保单红利支出                                                     (21,871)           (15,883)
    税金及附加                                      55                  (733)              (70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4,789)           (52,022)
    业务及管理费                                    56               (37,685)           (33,012)
    减:摊回分保费用                                                     664
    其他业务成本                                    57               (18,010)           (14,477)
    资产减值损失                                    58                (2,846)            (2,682)
三、营业利润                                                          41,882             24,087
    加:营业外收入                                  59                   112
    减:营业外支出                                  60                  (323)              (314)
四、利润总额                                                          41,671             23,842
    减:所得税费用                                  61                (8,919)            (4,257)
五、净利润                                                            32,752             19,58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2,752             19,585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19,127
           少数股东收益                                                  49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1.13 元     人民币 0.66 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 1.13 元     人民币 0.66 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                                                  (7,926)           (25,7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b)           (7,912)           (25,774)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                          (7,912)           (25,7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11,258)           (33,35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
               净额                                                    (32)          (4,5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
               红利部分                                               4,204          13,029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                                                21             (9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47)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扣除所得税)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                (2)
八、综合收益总额                                                  24,826             (6,1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341             (6,6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50,375         548,278
    已赚保费                                                      506,910         426,230
      保险业务收入                                  67(l)         511,966         430,498
    其中:分保费收入                                                3
      减:分出保费                                                 (3,661)         (1,7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95)         (2,510)
    投资收益                                        67(m)         134,656         120,4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731           5,85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03          (4,034)
    汇兑损益                                                         (459)
    资产处置收益                                                       15
    其他收益                                                           10               -
    其他业务收入                                                    5,440           4,949
二、营业支出                                                     (609,439)       (524,853)
    退保金                                           51           (94,629)        (73,922)
    赔付支出                                         52          (198,088)       (205,143)
    减:摊回赔付支出                                                1,42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53          (175,322)       (129,434)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4               569
    保单红利支出                                                  (21,871)        (15,883)
    税金及附加                                                       (697)           (64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4,789)        (52,022)
    业务及管理费                                                  (35,931)        (31,563)
    减:摊回分保费用                                                  664
    其他业务成本                                                  (17,926)        (15,120)
    资产减值损失                                                   (2,846)         (2,682)
三、营业利润                                                       40,936          23,425
    加:营业外收入                                                    110
    减:营业外支出                                                   (320)           (313)
四、利润总额                                                       40,726          23,169
    减:所得税费用                                                 (8,551)         (3,895)
五、净利润                                                         32,175          19,274
    持续经营净利润                                                 32,175          19,274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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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公司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                                    67(n)             (9,247)       (25,372)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                                 (9,247)          (25,3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12,411)          (33,31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
            净额                                                         (32)         (4,5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保单
            红利部分                                                   4,204         13,029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                                                  (755)          (52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53)              -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扣除所得税)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928          (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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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96,075              432,97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37,585              112,346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83,721                    -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                                      931                1,53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a)               7,697                6,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009              552,89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                           (286,932)            (270,148)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1,157)                (630)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2,843)             (50,907)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0,057)             (18,5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024)             (16,4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22)             (11,628)
    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74,15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b)             (26,684)             (21,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019)            (463,8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a)             200,990               8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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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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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96,625              761,93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7,026               99,2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3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6,9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0,729              861,3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78,872)            (931,203)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15,515)              (7,4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9,619)              (5,310)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22,02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                 (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4,405)            (966,0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676)            (104,7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34                2,93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4,034                2,939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121               13,831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6,228               49,9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83               66,7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00)             (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970)             (17,29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8)             (13,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78)             (60,4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95)               6,2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1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66(c)              (18,460)              (9,05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c)               67,046               76,09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c)               48,586               6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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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96,075              432,97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37,585              112,346
     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87,5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86                4,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674              550,037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                          (286,932)            (270,148)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1,157)                (630)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2,843)             (50,907)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0,057)             (18,5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901)             (15,6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27)             (11,149)
     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70,3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04)             (21,2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821)            (458,6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o)              202,853               91,41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86,351             757,7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5,772              98,5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2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7,33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9,650              856,47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71,615)            (929,647)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15,515)              (7,4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7,859)              (5,075)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21,6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4,989)            (963,8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339)            (107,3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4,284               50,6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4               50,6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00)             (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65)             (17,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65)             (47,1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81)               3,5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1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67(o)              (18,420)             (12,14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o)               62,606               74,75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o)               44,186               62,60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1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     股东
项目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       28,265     7,791    54,974    30,142     53,026   25,239   123,055      3,722 326,21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25,774)        -        -    19,127        456   (6,191)
  其他                       -          -      33           -         -        -         -          -       33
  利润分配                   -          -       -           -     5,365    2,002   (19,624)      (151) (12,408)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365        -    (5,365)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2,002    (2,002)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2,257)      (151) (12,40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7,791    55,007     4,368     58,391   27,241   122,558      4,027 307,648
2017 年 1 月 1 日       28,265     7,791    55,007     4,368     58,391   27,241   122,558      4,027 307,64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7,912)        -        -    32,253        485    24,826
  其他                       -          -     135           -         -        -         -          -       135
  利润分配                   -          -       -           -     5,145    3,300   (15,609)      (135)   (7,299)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145        -    (5,145)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300    (3,300)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7,164)      (135)   (7,29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7,791    55,142     (3,544)   63,536   30,541   139,202      4,377 325,31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2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股东
项目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       28,265     7,791     54,317      30,284     52,978   25,027   122,246    320,90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25,372)        -       -     19,274   (6,098)
  其他                        -        -            33         -         -       -          -       33
  利润分配                    -        -             -         -     5,365   1,927    (19,549) (12,257)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365       -     (5,365)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1,927     (1,927)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12,257) (12,25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7,791     54,350       4,912     58,343   26,954   121,971    302,586
2017 年 1 月 1 日       28,265     7,791     54,350       4,912     58,343   26,954   121,971    302,586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                -        -          -       (9,247)        -       -     32,175    22,928
  其他                        -        -        135            -         -       -          -       135
  利润分配                    -        -          -            -     5,145   3,218    (15,527)   (7,164)
    提取盈余公积              -        -          -            -     5,145       -     (5,145)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218     (3,218)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7,164)   (7,16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7,791     54,485       (4,335)   63,488   30,172   138,619    318,48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赵立军       总精算师:利明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志武
                                           - 2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 号文及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 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0 亿元。2003 年 12 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
      美 国 上 市 交 易 , 股 本 增 至 人 民 币 267.65 亿 元 , 其 中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境 内 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2%。2006 年 12 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股本增至人民币 282.65 亿元,其中集团
      公司持有境内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6)第 196 号验资报告。于 2007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
      以后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以后签定
      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 年 6 月 10 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
      (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
      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
      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
      责任和义务。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
      义务。同时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
      已按照中国保监会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
      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
      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 2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
      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
      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c)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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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外币折算(续)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
      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
      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
      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
      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
      独列示。
(d)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
      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
      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列示。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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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融资产(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
      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
      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
      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
      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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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融资产(续)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
      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
      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
      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1)公允
      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2)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 6 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则表明
      其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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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融资产(续)
      ii)    确认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
      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ii)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
      销:(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
      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
      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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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
      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g)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
      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
      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
      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
      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h)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
      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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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
      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
      并。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
      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
      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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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续)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
      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
      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
      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
      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
      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
      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
      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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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
      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
      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k)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
      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
      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
      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
      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至35年                      3%    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
      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
      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
      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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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
      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
      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
      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
      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 至 35 年                       3%     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           3 至 11 年                      3%    8.82%-32.33%
      运输工具                  4至8年                         3%   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
      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
      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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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
      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
      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
      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
      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
      销。
(n)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o)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
      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
      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p)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
      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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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
      i)    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
      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
      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
      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
      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
      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
      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
      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
      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
      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
      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
      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
      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
      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
      保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
      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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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成本(续)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
      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
      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
      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
      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
      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
      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
      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尚
      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
      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
      际。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
      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
      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
      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
      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
      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保险合同的非
      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
      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本集
      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
      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
      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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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
      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
      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不
      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
      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
      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
      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
      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
      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
      设。
      (1)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
          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
          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
          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
          率。
      (2)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
          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
          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以及本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
      (3)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
          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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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
      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
      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
      法、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
      决赔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
      用准备金。
      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金
      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
      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当期损
      益。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
      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
      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
      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
      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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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
      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
      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
      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
      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
      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包含于应付债券的主要是次级债。次级债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
      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s)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为本集团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该核心二级资本证券不包括交付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所以本集团将其分类为
      其他权益工具。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
      除。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收益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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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的市场报
      价中获得,包括近期市场交易和估值方法,考虑现金流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等方
      法。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
      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u)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 2008 年
      第 2 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1)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 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
          的 0.05%缴纳;
      (2)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 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的 0.15%缴纳;
      (3)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 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
          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 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 0.05%缴
          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 1%时,暂停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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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
      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
      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
      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
          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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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i)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 4(q)ii)。
      ii)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
      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iii)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
      利得或损失。
      iv)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x)   租赁
      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若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y)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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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政府补助(续)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
       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
       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
       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z)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
       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
       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
       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
       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
       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
       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
       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
       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aa)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
       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
       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
       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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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a)   职工薪酬(续)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
       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
       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
       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
       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
       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
       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
       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
       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ab)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
       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 1%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
       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 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
       资产净值的 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
       资本。
(ac)   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ad)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
       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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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e)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
       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
       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
       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
       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时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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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f)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
       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
       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
       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
       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
       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的
       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i)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必要的复核。
       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
       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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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
       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 5%,则确认为
       保险合同。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
       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
       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
       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
       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
       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ii)   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
       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
       现率和费用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
       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
       行反映。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以保单生效年度的假
       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和费用假设确定,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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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i)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
             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
             响。
             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
             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
             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8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45%~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
             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
             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
             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1%~4.86%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23%~4.68%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
             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
             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 死亡率和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
             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 2000-2003 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
             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
             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
             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
             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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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死亡率和发病率(续)
             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
             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
             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
             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
             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
          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
          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
          以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                    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5.00   0.85%~0.90%        25.00         0.9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7.00~45.00   0.85%~0.90%        15.00         0.90%
       §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
          假设。
       §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
          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
          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
          决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
          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
          积可分配收益的 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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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ii)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
       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本集团在评估减值
       时考虑多种因素,请参见附注 4(e)ii)金融资产减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
       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
       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
          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
          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
          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
       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
       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
       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iv)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
       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
       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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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
       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vi)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附注 4(i)中列示的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
       产管理计划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
       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
       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
       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
       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
       权范围。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债权投资计划及第
       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 9(b)。
5.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
       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
       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报告期,折现率假设变更增加准备金人民币 6,599 百万元,部分险种发病率假设变
       更增加准备金人民币 1,718 百万元,其他假设变更增加准备金人民币 706 百万元,上
       述假设变更合计增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6,176 百万元,增加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2,847 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合计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 9,023 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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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
      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受
      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
      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
      响。
(a)   保险风险
      i)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
      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
      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
      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随机
      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
      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
      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
      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
      的索赔。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
      经验显示具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另
      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
      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
      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
      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
      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
      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
      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
      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 5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
      在重大分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1>           59,636       12.83%       38,059      9.75%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2>                40,588        8.73%        1,626      0.42%
      康宁终身保险<3>                        21,435        4.61%       22,420      5.74%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4>           3,019        0.65%        4,968      1.27%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5>           166        0.04%          203      0.05%
      其他                                  340,054       73.14%      323,162     82.77%
      合计                                  464,898      100.00%      390,438    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1>               78        0.05%           67      0.04%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2>                 7,956        4.79%          277      0.15%
      康宁终身保险<3>                         4,197        2.52%        3,949      2.20%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4>          49,796       29.96%       73,261     40.72%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5>        41,271       24.83%       25,093     13.95%
      其他                                   62,926       37.85%       77,255     42.94%
      合计                                  166,224      100.00%      179,902    100.00%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1>           69,280        3.47%        43,794     2.40%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2>                19,771        0.99%           987     0.05%
      康宁终身保险<3>                       268,708       13.44%       244,112    13.37%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4>          70,506        3.53%       117,946     6.46%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5>        16,730        0.84%        57,356     3.14%
      其他                                1,554,071       77.73%     1,361,761    74.58%
      合计                                1,999,066      100.00%     1,825,956   100.0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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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1>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 款)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趸交。
          保险期间为五年。十八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
          人。满期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
          故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
      <2>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
          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
          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
          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
          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 20%给付,以后每年
          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自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后的第一
          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
          存至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给付;被保险人生存
          至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关爱金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被保险人于生
          效之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按所交保费(不计利
          息)和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
          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
          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
          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被保险人身故
          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给付身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
          保险金。
      <3>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十年期交和二
          十年期交三种。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
          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 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 5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4>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带有分红性质的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
          付方式为趸交、三年期交、五年期交和十年期交四种。保险期间分六年、十年和
          十五年三种。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
          额乘以交费期间给付。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
          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
          故,趸交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给付。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
          身故,趸交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
          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的 300%给付。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
          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趸交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分
          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的 200%给付。
      <5>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带有分红性质的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
          交付方式为趸交和十年期交两种。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六年和十年三种。出生三
          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趸交保险费的满期
          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给
          付。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趸交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给
          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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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
      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
      率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致
      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19,731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20,559 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 16,746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
      币 17,492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
      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1,940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1,989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 2,823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2,953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50 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
      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 70,732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80,152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57,591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65,427 百
      万元)。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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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续)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
      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100 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
      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445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
      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72 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合计
      当年末                     11,476   16,499        20,497     27,120       33,926
      1 年后                     11,872   17,265        21,427     27,303
      2 年后                     11,775   16,726        21,422
      3 年后                     11,775   16,726
      4 年后                     11,775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1,775   16,726         21,422     27,303      33,926    111,152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1,775) (16,726)       (21,422)   (26,047)    (21,404)   (97,374)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1,256      12,522     13,778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合计
      当年末                     11,331   16,379        20,359     26,897      33,700
      1 年后                     11,743   17,127        21,262     27,107
      2 年后                     11,645   16,589        21,259
      3 年后                     11,645   16,589
      4 年后                     11,645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1,645   16,589         21,259     27,107      33,700    110,300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1,645) (16,589)       (21,259)   (25,860)    (21,273)   (96,626)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1,247      12,427     13,674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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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
      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
      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
      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
      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
      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
      险。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投资连结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设立独立投
      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 64)。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投资
      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
      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 12 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 百万元),因而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
      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
      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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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
      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
      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
      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
      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
      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
      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
      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
      率提高或降低 50 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
      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5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
      少人民币 160 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
      人民币 11,463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8,306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或增加
      人民币 6,948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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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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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
      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
      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
      险。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
      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 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
      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3,341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5,39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3,263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3,400 百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人民币
      23,423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32,651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人民币
      24,999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28,153 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
      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
      润。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
      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
      型投资及借款。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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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3,404   29,005        1,088   2,690   1,198   47,385
      债权型投资               2,771        -           18       5       5    2,799
      定期存款                 7,744        -            -       -       -    7,7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46      185          282     128       3    1,844
      合计                    25,165   29,190        1,388   2,823   1,206   59,772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780       -      780
      长期借款                12,480        -        2,413   3,121       -   18,014
      合计                    12,480        -        2,413   3,901       -   18,794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0,874   12,919        1,115   2,475   1,283   28,666
      债权型投资                 512        -           14       3      13      542
      定期存款                 6,106        -            -       -       -    6,1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85    2,083          145      39       9    4,961
      合计                    20,177   15,002        1,274   2,517   1,305   40,275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731        -      731
      长期借款                13,100        -        2,339      -        -   15,439
      合计                    13,100        -        2,339    731        -   1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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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
      对美元、港币、欧元、英镑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 10%,本集团本年的合
      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08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
      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420 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欧元、英镑
      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减
      少或增加人民币 3,541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或
      增加人民币 1,743 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实际汇兑收益为人民币 52 百万元(2016
      年:当年实际汇兑收益为人民币 582 百万元)。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中国保监会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
      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
      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
      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
      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
      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
      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
      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
      现金价值作为质押。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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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风险(续)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债务等。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9%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 AA/A-2 或以上
      (2016 年 12 月 31 日:99.0%)。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9%的次级债
      券/债务信用评级为 AA/A-2 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16
      年 12 月 31 日:99.9%)。债券/债务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
      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8%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
      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99.5%)。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
      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
      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
      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
      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保
      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
      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
      低流动性风险。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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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1,255,039         - 127,828       240,576    271,533 1,240,465
      股权型投资               409,540   409,540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184         - 36,184              -          -         -
      定期存款                 449,400         - 104,976       252,571    133,013     2,823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4,084           734      2,106         -
      贷款                     383,504         - 141,679       105,063     64,386   128,753
      应收利息                  50,395         - 44,543          5,602        250         -
      应收保费                  14,121         - 14,121              -          -         -
      应收分保账款                  64         -      64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576         - 48,576              -          -         -
      短期借款                     780         -    (794)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289         -  (8,820)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78         - (13,778)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5,324         - 22,881        186,850     17,556 (3,395,75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83,742         - 16,036         35,055     29,553 (411,78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32,488         - (15,305)      (29,978)   (26,890) (388,317)
      长期借款                  18,014         -    (446)      (18,557)         -          -
      应付赔付款                44,820           (44,82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7,309         - (87,309)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2,529    (2,52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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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1,148,883         - 210,589         214,099   188,735 1,014,074
      股权型投资               421,396   421,396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531         - 43,531                -         -         -
      定期存款                 538,325         - 199,657         260,065   117,012     8,858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1,909           4,720       209         -
      贷款                     226,573         - 119,247          47,606    41,697    55,106
      应收利息                  55,929         - 44,706           11,100       123         -
      应收保费                  13,421         - 13,421                -         -         -
      应收分保账款                 123         -     123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7,032         - 67,032                -         -         -
      短期借款                     731         -         (735)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492         -       (7,326)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1,538         -      (11,538)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1,762,932         -      (41,277)    64,222     5,781 (2,898,258)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3,024         -       16,819     33,014    29,307 (331,136)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95,694         -      (15,877)   (34,143) (33,126) (259,902)
      应付债券                  37,998         -      (39,032)         -         -          -
      长期借款                  15,439         -         (403)   (16,159)        -          -
      应付赔付款                39,038         -      (39,03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1,081         -      (81,081)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2,031    (2,031)           -          -         -          -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
      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
      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
      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
      与估计不同。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
      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83,91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7,725 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
      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
      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
      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 68,731 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4,623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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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
      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
      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次级
      债、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参见附注 22、附注 45 和附注 56。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
      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本公司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 号-第 17 号)》计算的核心及综合
      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资本                                       706,516               639,396
      实际资本                                       706,623               677,768
      最低资本                                       254,503               228,08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78%                  28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78%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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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险管理(续)
(c)   资本管理(续)
      中国保监会根据上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
      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
      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i)     A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小的公司;
      ii)    B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较小的公司;
      iii)   C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iv)    D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关于 2017 年第 3 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
      结果的通报》(财会部函〔2017〕1510 号),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
      A 类。
(d)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
      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
      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
      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
      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
      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年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
      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
      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
      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
      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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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允价值层级(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
      32.93%。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
      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
      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
      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
      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
      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
      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
      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公司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
      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
      51.20%。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
      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
      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
      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
      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
      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
      的,属于第二层级。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
      15.87%。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
      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市场比较法等估值技术确定。
      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
      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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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96,673              48,989        89,111     334,773
          –债权型投资               46,898             350,893        57,333     455,1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52,312                 963           655      53,930
          –债权型投资                9,288              73,590             -      82,878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合计                          305,183             474,435       147,099     926,717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529)                    -          -       (2,529)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12)
      合计                            (2,541)                    -          -       (2,541)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于 2017 年度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资产合计
      年初余额                      13,733             76,445               1,061  91,239
      购买                          47,909             15,197                   -  63,106
      转入第三层级                       -              2,842                 695   3,537
      转出第三层级                       -             (5,598)             (1,059) (6,657)
      计入损益的影响                     -                  -                 (42)    (4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519)               315                   -    (204)
      出售                               -                (90)                  -     (90)
      到期                          (3,790)                 -                   -  (3,790)
      年末余额                      57,333             89,111                 655 14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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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83,222              86,161        76,445        345,828
          –债权型投资                28,562             357,463        13,733        399,7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52,803                 867         1,061         54,731
          –债权型投资                37,161             117,234             -        154,395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合计                           301,760             561,725        91,239        954,72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31)                    -          -         (2,031)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12)
      合计                             (2,043)                    -          -         (2,043)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于 2016 年度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资产合计
      年初余额                          501             62,343               1,884     64,728
      购买                           13,533             12,499                   -     26,032
      转入第三层级                        -              1,326               1,128      2,454
      转出第三层级                        -             (2,054)             (1,884)    (3,938)
      计入损益的影响                      -                  -                 (67)       (6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2,331                   -      2,331
      到期                             (301)                 -                   -       (301)
      年末余额                       13,733             76,445               1,061     91,239
                                               - 6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d)   公允价值层级(续)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 2017 年,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
      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9,275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8,932 百万元),由第二层
      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9,652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8,668 百万元),股权型投资不存在在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的重大转移(2016 年
      度:同)。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
      资产在估值时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流动性折扣等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
      值对这些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7.    主要税项
(a)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
      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b)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前,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本公司一
      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
      免征营业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
      务收入(一年期以下)、金融商品买卖差价收入等在上述期间按上述税率缴纳营业
      税。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
      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营改增后,
      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一
      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前,附加税费以营业税为基础,适用税法规定税率缴纳;营改增后,附加税费
      以增值税为基础缴纳,适用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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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
(a)   经营分部
(1)   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
      单。
(3)   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 68 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
      和成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及本集团不可
      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b)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按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
      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
      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归入到其他业务分部。
(c)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长期股权投资、独立账户资产、短期
      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独立账户负债以及长期借款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
      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d)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本
      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 99%来自于中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
      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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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7 年度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553,777     69,226     14,807      16,511    (1,126)   653,195
         已赚保费                      429,267     63,323     14,320            -         -   506,910
           保险业务收入                429,822     67,708     14,436            -         -   511,966
           减:分出保费                    (555)   (2,936)      (170)           -         -    (3,66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449)        54            -         -    (1,395)
         投资收益                      120,052      5,678        475       8,778          -   134,9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7,143         -       7,14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18        171         14         66         -       3,869
         汇兑损益                          (436)       (21)        (2)       511         -
         资产处置收益                         -          -          -         15         -
         其他收益                             -          -          -         15         -
         其他业务收入                     1,276         75          -      7,126    (1,126)      7,351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1,126    (1,126)          -
     二、营业支出                      (524,462)   (65,980)   (14,279)    (7,718)    1,126    (611,313)
         退保金                         (94,123)      (499)        (7)         -         -     (94,629)
         赔付支出                      (163,299)   (29,287)    (5,502)         -         -    (198,088)
         减:摊回赔付支出                   122      1,200        105          -         -       1,42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52,209)   (22,512)      (601)         -         -    (175,322)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99        474         (4)         -         -         569
         保单红利支出                   (21,748)      (123)         -          -         -     (21,871)
         税金及附加                        (591)       (91)       (15)       (36)        -        (73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8,781)    (8,494)    (4,565)    (2,949)        -     (64,789)
         业务及管理费                   (25,065)    (6,418)    (3,573)    (2,629)        -     (37,685)
         减:摊回分保费用                     2        623         39          -         -         664
         其他业务成本                   (16,182)      (714)      (136)    (2,104)    1,126     (18,010)
           其中:分部间交易              (1,071)       (51)        (4)         -     1,126           -
         资产减值损失                    (2,687)      (139)       (20)          -        -      (2,846)
     三、营业利润                        29,315      3,246        528      8,793         -      41,882
         加:营业外收入                       -          -          -        112         -         112
         减:营业外支出                       -          -          -       (323)        -        (323)
     四、利润总额                        29,315      3,246        528      8,582         -      41,671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513       351        216         160         -      2,240
                                                    - 7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42,026      1,984        166        6,013       -     50,1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1,335       5,728        480        9,265       -    136,8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19       1,606        135          424       -     36,184
         应收利息                     47,608       2,248        188          351       -     50,395
         应收保费                      8,121       5,557        443            -       -     14,1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462         65            -       -        52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60         44            -       -        104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1           -          -            -       -        281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                            -     2,070          -            -       -       2,070
         贷款                         365,928     14,296      1,029        2,251       -     383,504
         定期存款                     422,652     19,954      1,673        5,121       -     449,4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8,306     35,801      3,001       13,626       -     810,734
         持有至到期投资               681,475     32,174      2,697          691       -     717,037
         长期股权投资                        -         -          -      161,472       -     161,472
         存出资本保证金                 5,378        254         21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       -
         可分配资产合计             2,487,141    122,194      9,942      199,894       -   2,819,171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78,420
         合计                                                                              2,897,591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780       -        7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529       -       2,5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1,163      3,832        321        1,993       -      87,309
         应付赔付款                    41,551      3,045        224            -       -      44,82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18,424     14,064          -            -       -     232,488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7,756      4,533            -       -      12,289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0,692      3,086            -       -      13,7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4,597          -        727            -       -   1,915,32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83,742          -            -       -      83,742
         长期借款                            -         -          -       18,014       -      18,014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       -
         其他可分配负债                   337         78          -            -       -         415
         可分配负债合计             2,256,084    123,209      8,891       23,316       -   2,411,500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160,781
         合计                                                                              2,572,281
                                                   - 7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6 年度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469,273     54,900     14,404      12,115    (890)    549,802
         已赚保费                      361,649     50,590     13,991            -        -   426,230
           保险业务收入                361,905     54,010     14,583            -        -   430,498
           减:分出保费                    (256)   (1,390)      (112)           -        -    (1,75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2,030)      (480)           -        -    (2,510)
         投资收益                      109,521      4,352        426       6,532         -   120,8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5,855        -       5,85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66)      (153)       (15)      (195)       -      (4,229)
         汇兑损益                           624         25          2        (69)       -         582
         资产处置收益                         -          -          -         31        -
         其他业务收入                     1,345         86           -     5,816    (890)       6,357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890    (890)            -
     二、营业支出                      (454,541)   (52,807)   (13,552)    (5,705)    890     (525,715)
         退保金                         (73,477)      (439)        (6)         -        -     (73,922)
         赔付支出                      (177,782)   (22,574)    (4,787)         -        -    (205,143)
         减:摊回赔付支出                   104        677         83          -        -         86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09,867)   (18,777)      (790)         -        -    (129,434)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00        600       (110)         -        -         590
         保单红利支出                   (15,787)       (96)         -          -        -     (15,883)
         税金及附加                        (223)       (80)      (345)       (56)       -        (70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8,459)    (6,906)    (4,441)    (2,216)       -     (52,022)
         业务及管理费                   (23,054)    (4,591)    (3,033)    (2,334)       -     (33,012)
         减:摊回分保费用                     2         80         28          -        -         110
         其他业务成本                   (13,532)      (597)      (139)    (1,099)    890      (14,477)
           其中:分部间交易                (853)       (34)        (3)         -     890            -
         资产减值损失                    (2,566)      (104)       (12)         -        -      (2,682)
     三、营业利润                        14,732      2,093        852      6,410        -      24,087
         加:营业外收入                       -          -          -         69        -
         减:营业外支出                       -          -          -       (314)       -        (314)
     四、利润总额                        14,732      2,093        852      6,165        -      23,842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490       257        196         140        -       2,083
                                                    - 7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59,979     2,380        233        4,726       -     67,3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5,529      7,758        761        5,078       -    209,1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294      1,638        161          438       -     43,531
         应收利息                     53,430      2,120        208          171       -     55,929
         应收保费                      7,983      5,048        390            -       -     13,4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73         52            -       -        125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54         49            -       -        103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82          -          -            -       -        18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                            -    1,601          -            -       -       1,601
         贷款                         214,738     6,316        481        5,038       -     226,573
         定期存款                     513,010    20,355      1,996        2,964       -     538,3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7,121    28,851      2,830        7,621       -     766,4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569,252    22,587      2,215          676       -     594,730
         长期股权投资                        -        -          -      119,766       -     119,766
         存出资本保证金                 5,417       215         21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       -
         可分配资产合计             2,387,947    98,996      9,397      147,158       -   2,643,498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53,453
         合计                                                                             2,696,951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731       -        7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031       -       2,0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649     3,081        302           49       -      81,081
         应付赔付款                    36,802     2,040        196            -       -      39,038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83,761    11,933          -            -       -     195,69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5,918      4,574            -       -      10,492
         未决赔款准备金                      -    8,895      2,643            -       -      11,53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762,363         -        569            -       -   1,762,93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63,024          -            -       -      63,024
         长期借款                            -        -          -       15,439       -      15,439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       -
         其他可分配负债                36,475     1,523        142            -       -      38,140
         可分配负债合计             2,097,062    96,414      8,426       18,250       -   2,220,152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169,151
         合计                                                                             2,389,303
                                                  - 7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 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
                                      主要经营地 性质                                                                 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                             直接持股 60%      60%
                                                           4,000 百万元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                           直接持股 70.74%   74.27%
                                                           3,400 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3.53%
                                                                     注                                                 注3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中国香港 金融          不适用 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50%    50%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          中国江苏 投资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咨询 1,991 百万元 4
    州养生子公司”)
      国寿基金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85.03%    85.03%
                                                             588 百万元
                                                                     注
      金梧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金梧桐子公司”)
                                                                        注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       英属泽西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48%     100%
                                                          200 百万元              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52%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以          中国上海 投资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下简称“瑞崇子公司”)                        6,800 百万元 5
                                                                  注
      New Aldgate Limited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
    富子公司”)
                                                                        注
      CL Hotel Investor, L.P.               美国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Golden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Sunny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Fortune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 Golden Bamboo Limited、Sunny     100%
    Limited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 间接持股 1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          中国北京 健康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                   管理      1,730 百万元
    康子公司”)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股权          中国深圳 投资              美元 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百万元
                                                                     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 2                     直接持股 99.997% 99.997%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国扬
                      注
    果晟子公司”) 6
                                                                        注1
      New Capital Wisdom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注
    Limited 6
                                                                        注1
      New Fortune Wisdom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注
    Limited 6
                                                                        注1
      Wisdom Forever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           通过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100%
                   注
    Partnership 6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间接持股
                                                                                                           100%
                                                          - 7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 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
                                  主要经营地 性质                                                     比例
                                                                  注2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注
        “远墅圆玖子公司”) 6
                                                                  注2
      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注
        “远墅圆品子公司”) 6
                                                                  注2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                  直接持股 99.998% 99.998%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注
    海丸晟子公司”) 6
                                                                  注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                   直接持股 99.98%   99.9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
                注
    公司”) 6
      注 1: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 2: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 3: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 4: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向苏州养生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260 百万元,增资后苏州养生子公司的实收
            资本由人民币 1,326 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586 百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养生子
            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60 百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91 百万
            元。
      注 5: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和 7 月向瑞崇子公司分别增资人民币 370 百万元和人民币 231 百万元,增
            资后瑞崇子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6,199 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800 百万元。
      注 6:国 扬果 晟子 公司 、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远墅圆玖子公司、远墅圆品子公司、上海丸晟子公司及宁波佰宁子
            公司为本公司本年新设立或投资的子公司,因此纳入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7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b)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   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                       持有份额比例
      上信-宁波五路四桥 PPP 项目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1,099 百万元                    直接持有 88.02%
    资金信托计划
      昆仑信托天津城投一号集合资金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1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9%
    信托计划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划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9%
    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银国信国寿陕煤债转股基金集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74.50%
    合资金信托计划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 0.50%
      重庆信托国寿青海黄河债转股集     投资管理    人民币 8,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精诚天津港集团贷款集合资     投资管理    人民币 6,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兖州煤业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 6,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中信信托广发信托受益权投资集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4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8%
    合资金信托计划
      昆仑信托冀中能源集团贷款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8%
    资金信托计划
      交银国信国寿投资-中国有色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8%
    资金信托计划
                                                  - 7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c)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1 港币=0.8359 人民币      1 港币=0.8945 人民币
10.   货币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
      存款                                             27,555                  36,749
      结算备付金                                       22,633                  30,568
      合计                                             50,189                  67,318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
      备金、个人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用于内存外
      贷业务存款(详见附注 18)共计人民币 1,61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86 百万元)。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外币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1,672 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 1,475 百万元)。
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081
    政府机构债券                                    9,081                   6,759
    企业债券                                       66,905                 144,123
    其他                                            4,811                   3,133
      小计                                             82,878                 154,395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914                  14,706
    股票                                           44,016                  40,025
      小计                                             53,930                  54,731
      合计                                            136,808                 209,126
                                            - 7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含 30 天)                          36,054                43,511
      30 天至 90 天(含 90 天)                         130
      合计                                           36,184                43,531
13.   应收利息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款利息                                   24,942                35,763
      应收国债利息                                    1,373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8,655                 5,078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8,973                 9,125
      应收次级债券/债务利息                           2,422                 2,515
      其他                                            4,030                 2,524
      合计                                           50,395                5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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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   应收保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寿险                                              8,115                7,976
      短期险                                            4,753                4,350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1,251                1,093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11
      合计                                             14,130               13,430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14,121               13,421
      账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3,804               13,088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275
      1 年以上                                             51
      合计                                             14,130               13,430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14,121               13,421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
      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5.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64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3 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款项为人民币 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2 百万元)。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79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36 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 18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8 百万元)。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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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6.   其他应收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投资款                                                 15,466
      暂借及垫付款                                                2,705                 1,718
      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 68(e)(2))                               987
      预付工程款                                                    403                 6,571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46
      预付土地购置款                                                226
      押金及保证金                                                  219
      其他                                                        2,093                 1,874
      合计                                                       22,345                12,319
      减:坏账准备                                                 (267)                 (183)
      净值                                                       22,078                12,136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
      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1,360                 5,283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313                 4,985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39
      3 年以上                                                      533                 1,889
      合计                                                       22,345                12,319
      减:坏账准备                                                 (267)                 (183)
      净值                                                       22,078                12,136
(b)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及分红款                         16             29,801         (29,571)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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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贷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保户质押贷款(a)                                107,957                92,442
      其他贷款(b)                                    275,547               134,131
      合计                                           383,504               226,573
      公允价值                                       375,899               231,005
(a)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
      现金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 6 个月以内(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b)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 年以内(含 5 年)                             153,474               91,128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                         90,556               25,503
      10 年以上                                        31,517               17,500
      合计                                            275,547              134,131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持有本公司之资产管理子公司(含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的份额约为人
      民币 44,835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7,679 百万元),上述资产管理
      产品的总规模为人民币 62,015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4,499 百万
      元);同时,本集团还持有其他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合计人民币
      202,255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7,999 百万元)。本集团投资的各类
      资产管理产品,均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对于其他贷款,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财务支持。本
      集团认为,其他贷款的账面金额代表了本集团为此面临的最大损失敞口。
      2017 年度,本集团来自上述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合计为人民币 10,150 百万元
      (2016 度:人民币 6,820 百万元),资产管理子公司(含其子公司)就其发行的全
      部资产管理产品收取的相关受托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 222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
      币 236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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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至 3 个月(含 3 个月)                     30,301                79,231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66,775               106,604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50,574                88,15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76,700               149,833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33,300                70,5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88,950                36,300
      5 年以上                                          2,800                 7,700
      合计                                            449,400               538,325
      注: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内存外贷业务所存
          入的存款共计人民币 166.91 亿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32 亿元):
          2016 年 9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 CL Hotel Investor, L.P.与中国农业银行纽约分行
          签订贷款合同,本公司之子公司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
          行首尔分行签订贷款合同;2016 年 1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 Sunny Bamboo
          Limited 和 Golden Bamboo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签订贷款合同。本
          公司就以上贷款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办理内存外贷业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68.61 亿元、人民币 70.80 亿元和人
          民币 7.50 亿元。
          2017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子公司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行附属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该贷款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办理
          内存外贷业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亿元,活
          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2.4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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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4,632                21,653
    政府机构债券                                 157,765               146,310
    企业债券                                     197,133               188,337
    次级债券/债务                                 13,495                16,708
    理财产品                                         430                11,321
    其他注                                        61,669                15,429
      小计                                           455,124               399,75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1,344               105,290
    股票                                         129,424               100,131
    优先股                                        31,651                27,880
    理财产品                                      40,327                81,854
    其他注                                        42,027                30,673
      小计                                           334,773               345,828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注                                         20,837                20,837
      合计                                           810,734               766,423
      注: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及信托计划
          等。对于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财务支持。本集
          团认为,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代表了本集团为此面临的最大损失敞
          口。
                                         - 8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65,001    328,458       20,83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9,877)     8,160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 41)                         -     (1,845)             -
      公允价值                                    455,124    334,773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386,724    347,472       20,83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3,177        151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 41)                      (143)    (1,795)            -
      公允价值                                    399,758    345,828       不适用
                                         - 8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25,866              123,712
    政府机构债券                                  241,808              223,312
    企业债券                                      200,869              196,537
    次级债券/债务                                 148,494              149,423
      合计                                            717,037              692,98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97,196              102,595
    政府机构债券                                  169,001              173,036
    企业债券                                      178,444              184,461
    次级债券/债务                                 150,089              159,060
      合计                                            594,730              619,152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
      一层级为人民币 55,137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6,299 百万元),归
      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 637,847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42,853 百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
      4(ag)iii)。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发生减值(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2017 年度,本集团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2016 年度:
      同)。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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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国寿(三亚)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三
           亚公司”)                                                       291
    其他注 1                                                         31,583          16,801
      小计                                                               31,874          17,102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53,459          50,229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                     13,626          12,68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
          公司”)                                                         8,185           7,929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                           1,466           1,419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气东送管道公司”)                                            21,347          20,0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
           通”)注 2                                                    21,783               -
    其他注 1                                                          9,732          10,407
      小计                                                              129,598         102,664
      合计                                                              161,472         119,766
      注 1: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注 2: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签订协议参与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出资总额人民币 217 亿
            元,认购中国联通非公开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177,159,590 股。该项交易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该项交易完成后,本集团持有中国联通的股份由 0.08%增加至 10.56%,成为中国联
            通第二大股东。根据中国联通公司章程,本公司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本公司提名
            的董事候选人已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经中国联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对
            中国联通具有重大影响,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中国联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 6.33 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完成对于中国联
            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
                                                  - 8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2016 年       新增或 按权益法调       宣告          其他        计提    2017 年       持股        年末
                                   方法        成本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整的净损益 分派的股利      权益变动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比例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国寿三亚公司              权益法        306         301           -          (10)         -          -            -        291    51.00%            -
    其他                      权益法     33,349      16,801      15,281         (509)      (444)       454            -     31,583                      -
      小计                                   33,655      17,102      15,281         (519)      (444)       454            -     31,874                      -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权益法    32,162       50,229             -      4,186          -        (956)          -     53,459    43.686%           -
    远洋集团注 4              权益法    11,245       12,680             -      1,201       (553)        298           -     13,626     29.79%      (1,010)
    财产险公司                权益法     6,000        7,929             -        328        (69)         (3)          -      8,185     40.00%           -
    中粮期货                  权益法     1,339        1,419             -         47          -           -           -      1,466     35.00%           -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权益法    20,000       20,000             -      1,351        (20)         16           -     21,347     43.86%           -
    中国联通                  权益法    21,829            -   21,829 注 3        (18)         -         (28)          -     21,783     10.56%           -
    其他                      权益法     9,948       10,407             -        567       (776)       (466)          -      9,732                      -
      小计                                 102,523      102,664     21,829         7,662     (1,418)     (1,139)          -    129,598                 (1,010)
      合计                                 136,178      119,766      37,110        7,143     (1,862)      (685)           -    161,472                 (1,010)
      注 3:含本公司原持有的中国联通股票转入的金额。
      注 4: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远洋集团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 0.12 港元。本公司收到折合人民币 239 百
            万元的现金股利。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远洋集团董事会批准并宣告了对 2017 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 0.167 港元。本公司收到
            折合人民币 314 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 8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联营企业远洋集团在香港上市。远洋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2017 年最
      后一个交易日)股价为每股 5.39 港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对远洋
      集团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0.1 亿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该项
      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评估的该项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回收金额与
      账面价值接近,因此于 2017 年度无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除在注 2 中提及的对中国联通的投资存在 36 个月限售期外,不存在其他长
      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本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7.01 元的价格认购约 1,869,586,305 股广发银行拟增
      发股份,总对价约为人民币 132 亿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
      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
      的 43.686%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保持不变。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
      相关交易协议。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注册地/
                                    企业类型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国寿三亚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三亚    健康产业投资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广州           银行
    远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中国北京         房地产
    财产险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保险
    中粮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武汉       管道运输
    中国联通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电信
                                          - 9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国寿三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公司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             888      2,072,915 191,894 79,601      10,651   36,243 573,617
      负债合计             317      1,959,069 133,166 59,138       8,020      934 266,599
      权益合计             571        113,846 58,728 20,463        2,631   35,309 307,018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
    权益合计           571       113,846    48,502 20,463      2,631   35,309 135,393
               注
      调整合计 5             -         2,267    (2,617)     -          -      676       -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
    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               571       116,113     45,885 20,463  2,631       35,985 135,393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51.00%       43.686%     29.79% 40.00% 35.00%       43.86% 10.56%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余额               291        53,459    14,636    8,185    1,466   21,347   21,783
      减值准备               -             -    (1,010)       -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价值               291        53,459    13,626    8,185    1,466   21,347   21,783
      收入合计                 -      50,531    49,236 61,142       399     5,644 274,829
      净利润/(亏损)        (20)     10,204     6,259    820       135     3,055   1,684
      其他综合收益             -      (2,332)      912    (35)        -         -    (230)
      综合收益合计           (20)      7,872     7,171    785       135     3,055   1,454
                                           - 9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国寿三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公司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资产合计                 799     2,047,592        151,265    72,773    11,287     37,231
      负债合计                 208     1,941,618        101,935    52,950     8,710      5,014
      权益合计                 591       105,974         49,330    19,823     2,577     32,217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
    权益合计               591       105,974         43,999    19,823     2,496     32,217
               注
      调整合计 5                 -         3,163         (1,576)        -         -          -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
    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                   591       109,137      42,423        19,823     2,496     32,217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51.00%       43.686%     29.991%        40.00%    35.00%     43.86%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余额                   301        50,229         13,690      7,929    1,419     20,000
      减值准备                   -             -         (1,010)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价值                   301        50,229         12,680      7,929    1,419     20,000
      收入合计                    1       55,276         37,748    55,728       375      2,339
      净利润/(亏损)            (9)       9,504          4,446     1,157        66        631
      其他综合收益                -       (1,070)          (164)     (526)        -          -
      综合收益合计               (9)       8,434          4,282       631        66        631
      注 5: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相关的或有
      负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 209.96 亿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1 亿元)。相关出资承诺已包含在附注 70 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
      项中。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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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       存期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253           3,253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1,300               -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00               -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300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00
      恒丰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200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           1,600
      小计                                              5,653           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380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8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20               -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
      小计                                                680
      合计                                              6,333           6,333
23.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35
      本年增加                                                          1,93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66
      累计折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44)
      本年计提                                                            (5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2)
      净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6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91
      公允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6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201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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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投资性房地产(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为人民
      币 1,872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主要采用市
      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
      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
      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市场比较法下,上述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的上升(下降)。
24.   在建工程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 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也无发生减值的情况(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 9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5,362              6,837        1,424    33,623
      本年增加
    本年购置                       45                450         174         669
    在建工程转入                7,073                 49           -       7,122
    其他增加                       25                  -           -
      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                      -                 (21)        (63)      (84)
    清理报废                      (22)              (441)        (132)     (595)
    其他减少                      (26)                 (1)          -       (2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2,457              6,873        1,403    40,733
      累计折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8,311)             (4,934)       (998)   (14,243)
      本年计提                       (953)               (632)       (144)    (1,729)
      本年减少                         16                 444         187        64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248)             (5,122)       (955)   (15,325)
      减值准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4)                  -           -        (24)
      本年增加                          -                   -           -          -
      本年减少                          -                   -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4)                  -           -        (24)
      净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185              1,751         448     25,38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7,027              1,903         426     19,356
      2017 年度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 1,729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1,653 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 7,122 百万元(2016 年
      度:人民币 1,176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本集团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6,209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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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无形资产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                  7,368              547           (2)        7,913
      其他                          703               54            -
      原价合计                    8,071              601           (2)        8,670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513)            (199)          -        (1,712)
      其他                          (496)             (56)          -          (552)
      累计摊销合计                (2,009)            (255)          -        (2,264)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5,855              348           (2)        6,201
      其他                          207               (2)           -
      账面净值合计                6,062              346           (2)        6,406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5,855                                       6,201
      其他                          207
      账面价值合计                6,062                                       6,406
      2017 年度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 255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229 百
      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及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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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其他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垫缴保费                                            3,050                2,814
      长期待摊费用(a)                                       698
      其他                                                  980
      合计                                                4,728                4,037
(a)   长期待摊费用
                                2016 年         本年      本年    其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摊销    减少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485              325   (181)     (2)
      其他                          32               66    (17)    (10)
      合计                         517              391   (198)    (12)
28.   短期借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780
      合计                                                  780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 1.495%(2016 年 12 月 31 日: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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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                              75,002                65,479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                              12,307                15,602
      合计                                            87,309                81,081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 30 日之内
      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7,309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期限在 30 日之内
      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1,081 百万元)。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9,54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6,207 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9,727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1,272 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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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   应付职工薪酬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746           16,774    (14,272)        9,248
      职工福利费                         14              507       (494)
      股票增值权注                      654              179          -
      社会保险费                         17              737       (73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4              667       (663)
              工伤保险费                  1               25        (24)
              生育保险费                  2               45        (45)
      住房公积金                         32              933       (92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93              568       (531)
      设定提存计划                      229            2,357     (2,039)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             61            1,605     (1,590)
              失业保险费                  9               52        (51)
              企业年金缴费              159              700       (398)
      其他                                3              155       (141)
      合计                            7,888           22,210    (19,136)       10,962
      注: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1 月 5 日和 2006 年 8 月 21 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
          员工授予 4.05 百万单位和 53.22 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
          的行权价分别为 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的本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 5.33 元和港币 6.83 元。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的行权
          价格为授出日前五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
          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 H 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
          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 H 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
          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
          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
          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
          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55.01 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2016 年
          12 月 31 日:55.01 百万单位),其中 55.01 百万单位可行权(2016 年 12 月
          31 日:55.01 百万单位)。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
          在价值为人民币 820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41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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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注(续):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
    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 20%至 32%,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 3%,无风险利率
    0.51%至 1.02%。
    2017 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179 百万元(2016 年度: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人民币 191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
    括人民币 820 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人民币 641 百万元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31.   应交税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6,198                 1,214
      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457
      增值税                                              164
      其他                                                 68
      合计                                              6,887                 1,87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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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应付赔付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赔付支出                                     43,683                38,050
      应付退保金                                          395
      其他                                                742
      合计                                             44,820                39,038
33. 应付保单红利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
      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34.   其他应付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暂收客户款                                         2,920                 2,225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2,668                 1,032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1,182
      代理人暂存款                                         628
      应付关联公司(附注 68(e)(2))                        380
      保险保障基金                                         282
      押金                                                 182
      其他                                               2,012                 2,152
      合计                                              10,254                 7,668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 88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57 百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和暂收客户款等款
      项。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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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762                       2,630
      1 年至 3 年(含 3 年)                                       4,177                       3,751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1,542                       1,127
      5 年以上                                                   224,007                     188,186
      合计                                                       232,488                     195,694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29,210百万
      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92,361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
      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
      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36.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16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7 年
                                                                                       注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492    12,289          -            -     (10,492)         12,289
      未决赔款准备金              11,538    13,778    (11,538)           -           -          13,7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762,932   403,682   (163,318)     (94,130)      6,158       1,915,32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3,024    21,039     (2,906)        (499)      3,084          83,742
      合计                     1,847,986   450,788   (177,762)     (94,629)     (1,250)      2,025,133
      注:如附注 5 所述,其他中包括精算假设变更对准备金的影响人民币 9,023 百万
          元,其中增加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6,176 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金人民币 2,847 百万元。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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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                         1 年以下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含 1 年)     1 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289                -         10,492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78                -         11,538              -
      寿险责任准备金               105,016        1,810,308        141,072      1,621,860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649           81,093          2,068         60,956
      合计                         133,732        1,891,401        165,170      1,682,816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614                    2,040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0,867                    9,251
      理赔费用准备金                                         297
      合计                                                13,778                   11,538
37.   长期借款
                                                                      2017 年     2016 年
                 到期日                                 年利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2019 年 6 月 17 日                 3.54%              2,413        2,339
      保证借款   2019 年 9 月 27 日                 2.30%              6,338        6,579
      保证借款   2019 年 9 月 30 日                 2.40%              6,142        6,521
      信用借款   2020 年 12 月 6 日   3.80%上浮 EURIBOR 注             3,121            -
      合计                                                            18,014       15,439
      注:当 EURIBOR 为负数时不上浮。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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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应付债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账面余额为零(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
      券均为次级债,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37,998 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
      38,204 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其面值为人民币 38,000 百万元),按
      面值列示明细如下:
                                                        票面        2017 年       2016 年
      发行日                     到期日
                                                      年利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12 年 6 月 29 日   2022 年 6 月 29 日         4.70%                -       28,000
      2012 年 11 月 5 日   2022 年 11 月 5 日         4.58%                -       10,000
      合计                                                                 -       38,000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方法确
      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
      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公司面向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了两批期限为 10 年的次级定期债
      务。本公司在第五年末具有全部次级债务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
      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依次为 6.70%和 6.58%。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及 2017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分别行使 2012 年 6 月 29 日及 2012 年 11 月 5 日
      发行的次级债务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将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次级债务全部赎
      回,赎回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8,000 百万元、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应付债券均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请参见附注 4(r))。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344                 14,4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73)               (6,65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4,871                 7,768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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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资产 性差异及可       资产 性差异及可
                                                   抵扣亏损              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789       3,155        791       3,164
      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         2,436       9,742      4,076      16,302
      应付工资                             2,291       9,163      1,577       6,309
      政府补助                                22          90         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          -        168         67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88      3,553           -           -
      内部交易抵销                            11         44          11
      其他                                    36        145           4
      合计                                 6,473     25,892       6,650      26,596
(c)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829       3,316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59       1,836       3,330      13,328
      保险合同准备金                      9,173      36,693      10,484      41,934
      其他                                  883       3,533         604       2,417
      合计                               11,344      45,378      14,418      57,679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 607 百万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07 百万元)。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 24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19 百万元)。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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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0.   其他负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保户利息                                       9,614                     8,006
      应付合并信托计划及债权投资计划第三
    方投资人款项                                     6,252                     5,488
      存入保证金                                         1,906                     1,611
      递延收益(a)                                          520
      应付债券利息                                           -
      其他                                               1,066
      合计                                              19,358                    16,972
(a)   递延收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预扣非保险合同项下保单管理费                          414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
    人寿广场注                                           90
      其他                                                   16
      合计                                                  520
      注:2017 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 3 百万元。
41.   资产减值准备
                                       2016 年               本年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转回      转销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3        89         -        (5)       2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a)         1,938     2,757         -    (2,850)     1,84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         -         -         -         2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10         -         -         -      1,010
      应收保费减值准备                        9         -         -         -
      合计                                3,164     2,846         -    (2,855)     3,155
                                          - 10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1.   资产减值准备(续)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3            1,795              -      1,938
      本年计提                                      114            2,643              -      2,757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114            2,643              -      2,757
      本年减少                                     (257)          (2,593)             -     (2,850)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845              -      1,84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1,356              -      1,356
      本年计提                                     143             2,513              -      2,656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143             2,513              -      2,656
      本年减少                                       -            (2,074)             -     (2,074)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3             1,795              -      1,938
42.   股本
                                    2016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824           -       -       -         -      -     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      -      7,441
      合计                           28,265           -       -       -         -      -     28,265
                                    2015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824           -       -       -         -      -     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      -      7,441
      合计                           28,265           -       -       -         -      -     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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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   其他权益工具
(a)   期末发行在外的二级资本证券情况表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核心二级资本证券                   7,791             -             -       7,791
      合计                               7,791             -             -       7,791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按面值发行美元 1,280 百万元之核心二级资本证劵,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该等证券面值指定为美元
      200,000 元及超出该金额的部分以美元 1,000 元为完整倍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为美元 1,274 百万元,折合为人民币 7,791 百万元。本次发行的
      证券期限为 60 年,可展期;前五个计息年度的初始分派率为 4.00%,在第五年末本
      公司具有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第五年末和此后每五年
      将依据可比美国国债收益率加上 2.294%的利差重置分派率。
(b)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20,933         303,62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313,142         295,830
    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7,791           7,7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4,377           4,027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4,377           4,027
      2017 年度,本公司向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收益分派情况参见附注 4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累积未分派收益。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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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4.   资本公积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1,146          135           -      1,281
      合计                             55,007          135           -     55,142
                                      2015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1,113           33           -      1,146
      合计                             54,974           33           -     55,007
45.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46)          30,166         3,218          -     33,384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 46)          28,225         1,927          -     30,152
      小计                             58,391         5,145          -     63,536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 46)          27,241         3,300          -     30,541
      合计                             85,632         8,445          -     94,077
                                      2015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46)          28,239         1,927          -     30,166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 46)          24,787         3,438          -     28,225
      小计                             53,026         5,365          -     58,391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 46)          25,239         2,002          -     27,241
      合计                             78,265         7,367          -     85,632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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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6.   未分配利润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2016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123,05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2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27)            10.00%注 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438)            10.00%注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002)            10.00%注 1
                                                            注
          派发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                    (386) 3             不适用
          派发普通股股利                           (11,871)            34.53%注 2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22,558
      2017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122,55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18)            10.00%注 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927)            10.00%注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00)            10.00%注 1
                                                            注
          派发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                    (380) 3             不适用
          派发普通股股利                            (6,784)            35.20%注 2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39,202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
            议,本公司 2017 年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3,218 百万
            元和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3,218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1,927 百万元和
            人民币 1,927 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
            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82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75 百万元)。
      注 2: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
            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 2017 年 5 月 31 日
            股东大会批准,按 2016 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
            币 1,927 百万元(2016 年度:按 2015 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
            盈余公积人民币 3,438 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 0.24 元派发 2016 年度现
            金股利人民币 6,784 百万元(2016 年度:以每股人民币 0.42 元派发 2015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11,871 百万元)。
      注 3:本公司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的计提及分派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批准。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
      民币 464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09 百万元)。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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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                                           3,201                 2,905
      养老保险子公司                                             840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221
      国寿基金子公司                                             115
      合计                                                     4,377                 4,027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48.   投资收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收益                                            6,852                  3,3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49,426                 45,937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30,669                 24,854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净损益的份额                                          7,143                  5,855
      银行存款类利息                                         23,827                 27,851
      贷款利息                                               16,320                 12,0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46
      合计                                                  134,983                120,831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4,788                 88,876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4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债权型投资                                                (988)               (1,503)
      股权型投资                                               5,311                (2,869)
      股票增值权                                                (1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275)                  (48)
      合计                                                     3,869                (4,229)
                                             - 11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其他业务收入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
        (附注 68(e)(1))                                   3,030      2,337
      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 68(e)(1))                   740        869
      投资管理服务费                                        1,003        770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                                563        826
      其他                                                  2,015      1,555
      合计                                                  7,351      6,357
51.   退保金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寿险                                                94,123      73,477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499         439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7
      合计                                                94,629      73,922
52.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赔款支出                                            31,864      25,241
      满期及年金给付                                     154,016     169,103
      死伤医疗给付                                        12,208      10,799
      合计                                               198,088     205,143
                                              - 11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转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未决赔款准备金                                         2,237       2,2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52,367     110,14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0,718      17,014
      合计                                                 175,322     129,434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571         351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616       1,950
      理赔费用准备金                                            50         (23)
      合计                                                   2,237       2,278
54.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99         100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69         437
      合计                                                     569         590
55.   税金及附加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税                                                     -         18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9         178
      教育费附加                                               167         130
      其他                                                     337         209
      合计                                                     733         704
                                           - 11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6.   业务及管理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职工薪酬                                       22,031             18,591
      其中:工资及奖金                               16,774             14,274
            社保及其他福利                            5,257              4,317
      物业及设备支出                                  5,582              5,114
      其中:折旧及摊销                                2,182              2,037
            租金                                      1,204
            水电费                                      415
            车船使用费                                  407
            修理费                                      283
      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                          7,022              6,365
      其中:业务宣传费                                2,015              1,705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068              1,048
            业务拓展费                                  681
            广告费                                      534
      行政办公支出                                    2,154              2,155
      其中:公杂费                                    1,216              1,168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295
            招待费                                      181
            差旅费                                      102
            会议费                                       63
      其他支出                                          896
      其中:研究开发费                                  189
            审计费                                       59
      合计                                           37,685             33,012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
      单业务成本人民币 728 百万元(2016 年度:人民币 821 百万元)。
                                       - 11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7.   其他业务成本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8,076                5,316
      债券利息支出                                      1,033                3,126
      红利生息                                          2,434                2,2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3,144                1,460
      其他                                              3,323                2,304
      合计                                             18,010               14,477
58.   资产减值损失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757                2,656
      其他                                                 89
      合计                                              2,846                2,682
59.   营业外收入
                                                                   计入 2017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40              4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40              4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0             23
      其他                                   62             42
      合计                                  112             69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及相关解读的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
          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重新列示了比较数据。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及相关解读的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
          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
          收益”中列报;按照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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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0.   营业外支出
                                                                  计入 2017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3             12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3             11
      对外捐赠                                171            142
      其他                                    139            160
      合计                                    323            314
61.   所得税费用
(a)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当期所得税                                         9,457            5,200
      递延所得税                                          (538)            (943)
      合计                                               8,919            4,257
(b)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           2016年度
      税前利润                                           41,671          23,842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0,418           5,961
      非应税收入                                         (7,847)         (6,080)
      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                              6,105           4,259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6
      利用以前年度亏损                                      (15)            (49)
      其他                                                  252
      所得税费用                                          8,919           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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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32,253            19,127
      减: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的当期净利润                                      38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31,873            18,74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8,265            28,265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1.13 元    人民币 0.66 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1.13 元    人民币 0.66 元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2015 年度,本公司发行了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其具体条款于附注 43 中予以披露。
      计算普通股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归属于核心
      二级资本证券持有者的收益。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
      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7 年度,本公司
      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16 年度:同)。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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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3.   其他综合收益
(a)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 可 供出 售金 融资      按照权益法核算 外币报表               合计
                    资产产生的利 产 公允 价值 变动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折算差额
                    得/(损失)  计入保单红利部         位其他综合收
                                 分                     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2017 年
      1月1日               9,921           (4,822)                  (738)         7          4,368
      本年变动           (11,290)           4,204                     21       (847)        (7,91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369)            (618)                 (717)      (840)        (3,544)
      2016 年
      1月1日              47,813          (17,851)                   180              -     30,142
      本年变动           (37,892)          13,029                   (918)             7    (25,77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921           (4,822)                  (738)             7      4,368
(b)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7 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
          金额                                           (15,007)            3,749         (11,258)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益的净额                                       (43)              11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保单红利部分                               5,605            (1,401)          4,204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0                  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47)                -            (847)
      小计                                               (10,272)            2,360          (7,912)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合计                                               (10,272)            2,360          (7,912)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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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3.   其他综合收益(续)
(b)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16 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
          金额                                           (44,470)       11,118       (33,35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损益的净额                                 (6,053)         1,513       (4,5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保单红利部分                          17,372          (4,343)     13,029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864)            (54)        (9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              -
      小计                                               (34,008)         8,234      (25,774)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合计                                               (34,008)         8,234      (25,774)
64. 投资连结产品
(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
      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
      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中国保监
      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
      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
      资于国内 A 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
      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
      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
      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中国保监会规
      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
      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
      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
      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型基
      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该
      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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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4. 投资连结产品(续)
(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时间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百万     人民币元      百万      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2.6337        7         2.4155
      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1.2457        8         1.2031
      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5         0.9999        5         0.9632
      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8         1.5479        8         1.5371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                                                   10
    股票                                                       10
    基金                                                       10
    债券                                                       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小计                                                         44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小计                                                           -
      净资产                                                       44
      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                                  (32)                    (31)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
    独立账户资产                                               12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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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投资连结产品(续)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
      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
      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
      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
      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且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7 年度,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 52 万元
      (2016 年度:人民币 50 万元)。
(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
      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
      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
(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
      见附注 4(ag)iii)。
                                           - 12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 68(e)(1))                3,770      3,206
      投资管理服务费                                 1,003        770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                         563        826
      其他                                           2,361      1,233
      合计                                           7,697      6,035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8,076      5,316
      红利生息                                       2,434      2,271
      业务宣传费                                     2,015      1,705
      保险保障基金                                   1,277        774
      公杂费                                         1,216      1,168
      租金                                           1,204        994
      业务拓展费                                       681        714
      广告费                                           534        415
      水电费                                           415        395
      车船使用费                                       407        405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295        271
      修理费                                           283        274
      招待费                                           181        189
      其他                                           7,666      6,428
      合计                                          26,684     21,319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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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7年度    2016 年度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2,752       19,585
      加:资产减值损失                               2,846        2,682
          固定资产折旧                               1,729        1,65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58
          无形资产摊销                                 2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95        2,51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74,753      128,8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收益                                 (42)         (2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69)       4,229
          投资收益                                 (123,280)    (112,951)
          汇兑损益                                      (52)        (582)
          递延所得税费用                               (538)        (9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            76,378       (76,3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               931        1,539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             (1,674)      (4,090)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39,150      122,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0       89,098
                                         - 12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b)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c)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现金                                                 1
      存款                                            25,942        36,463
      结算备付金                                      22,633        30,568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48,586        67,04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67,046)      (76,0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8,460)       (9,050)
(d)   本集团 2017 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
      (2016 年度:同)。
                                          - 12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a)   货币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
      存款                                            21,602               32,508
      结算备付金                                      22,573               30,083
      合计                                            44,176               62,592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021
    政府机构债券                                   8,982               6,575
    企业债券                                      61,506             143,863
    其他                                           4,323               3,133
      小计                                            76,832             153,943
      股权型投资
    基金                                           8,704              14,116
    股票                                          42,007              35,989
      小计                                            50,711              50,105
      合计                                           127,543             204,048
(c)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到期                                   35,630               43,093
      30 天至 90 天(含 90 天)                          130                    -
      合计                                            35,760               43,093
                                       - 12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d)   应收利息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款利息                                   24,779                35,633
      应收国债利息                                    1,370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8,650                 5,074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8,846                 9,101
      应收次级债券/债务利息                           2,422                 2,515
      其他                                            3,977                 2,512
      合计                                           50,044                55,758
(e)   其他应收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投资款                                     15,466
      暂借及垫付款                                    2,704                 1,718
      应收关联公司款                                    876
      预付工程款                                        381
      预付土地购置款                                    226
      押金及保证金                                      215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139
      其他                                            1,227                 1,206
      合计                                           21,234                 5,181
      减:坏账准备                                     (267)                 (183)
      净值                                           20,967                 4,998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
      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12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e)   其他应收款(续)
      i)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0,273                 4,361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298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35
      3 年以上                                           528
      合计                                            21,234                 5,181
      减:坏账准备                                      (267)                 (183)
      净值                                            20,967                 4,998
(f)   贷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保户质押贷款(i)                               107,957                92,442
      其他贷款(ii)                                  273,296               129,093
      合计                                          381,253               221,535
      i)     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
      的现金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 6 个月以内(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ii)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 年以内(含 5 年)                           151,429                87,290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                       90,350                24,303
      10 年以上                                      31,517                17,500
      合计                                          273,296               12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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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g)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至 3 个月(含 3 个月)                  28,735                78,636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66,420               104,23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50,574                88,15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74,700               149,833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33,300                70,5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87,750                36,300
      5 年以上                                       2,800                 7,700
      合计                                         444,279               535,361
      注: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内存外贷业务所
          存入的存款共计人民币 146.91 亿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32 亿
          元),详见附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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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4,230                21,198
    政府机构债券                                 157,689               146,310
    企业债券                                     195,244               187,287
    次级债券/债务                                 13,495                16,708
    理财产品                                           -                11,000
    其他                                          52,545                11,683
      小计                                           443,203               394,186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0,865               104,432
    股票                                         129,388               100,116
    优先股                                        31,651                27,880
    理财产品                                      40,119                81,544
    其他                                          41,123                29,885
      小计                                           333,146               343,857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                                           20,759                20,759
      合计                                           797,108               758,802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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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54,605    327,143        20,7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1,402)     7,848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     (1,845)             -
      公允价值                                     443,203    333,146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381,291     345,653       20,7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3,038          (1)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143)     (1,795)            -
      公允价值                                     394,186     343,857       不适用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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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i)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25,866              123,712
    政府机构债券                                 241,808              223,312
    企业债券                                     200,178              195,835
    次级债券/债务                                148,494              149,423
      合计                                           716,346              692,28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97,196              102,595
    政府机构债券                                 169,001              173,036
    企业债券                                     177,768              183,745
    次级债券/债务                                150,089              159,060
      合计                                           594,054              618,436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为人民币 54,973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6,129 百万
      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 637,309 百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542,307 百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
      4(ag)iii)。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发生减值(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2017 年度,本公司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2016 年度:
      同)。
(j)   长期股权投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i)                                     31,173                 20,270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ii)                       131,875                 98,234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8,489                  7,083
      合计                                         171,537                125,587
                                         - 13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j)   长期股权投资(续)
      i)       子公司
                                             投资    2017 年                        2017 年       持股              本年宣告分派
      子公司                    核算方法     成本   1 月 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12 月 31 日      比例   减值准备     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1,680                  -        1,680     60.00%          -
      养老保险子公司             成本法     2,626     2,626                  -        2,626     70.74%          -             -
      苏州养生子公司             成本法     1,586     1,326                260        1,586    100.00%          -             -
      金梧桐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
      瑞崇子公司                 成本法     6,800     6,199                601        6,800    100.00%          -             -
      New Aldgate Limited        成本法     1,167     1,167                  -        1,167    100.00%          -
      恒悦富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
      CL Hotel Investor, L.P.    成本法         -         -                  -            -    100.00%          -             -
      Golden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734     1,734                  -        1,734    100.00%          -             -
      Sunny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632     1,632                  -        1,632    100.00%          -             -
      Fortune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176     2,176                  -        2,176    100.00%          -
      国寿健康子公司             成本法     1,730     1,730                  -        1,730    100.00%          -             -
      国扬果晟子公司             成本法     3,250         -              3,250        3,250    99.997%          -             -
      远墅圆玖子公司             成本法       606         -                606          606     99.98%          -             -
      远墅圆品子公司             成本法       606         -                606          606     99.98%          -             -
      上海丸晟子公司             成本法     3,900         -              3,900        3,900    99.998%          -             -
      宁波佰宁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              1,680        1,680     99.98%          -             -
      合计                                 31,173    20,270             10,903       31,173                     -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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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j)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 21。
(k)   其他权益工具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18,485        302,586
    归属于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310,694        294,795
    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7,791          7,791
      2017 年度,本公司向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收益分派情况参见附注 4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累积未分派收益。
(l)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m)   投资收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收益                                       6,335          3,2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48,868         45,767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30,637         24,823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
    损益的份额                                         7,731          5,859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               720
      银行存款类利息                                      23,659         27,759
      贷款利息                                            15,983         11,7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23
      合计                                               134,656        120,451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3,629         88,311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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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n)   其他综合收益
      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 外币报表折                合计
                    资产产生的利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 算差额
                    得/(损失) 保单红利部分      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017 年
      1月1日               9,779             (4,822)                    (45)           -      4,912
      本年变动           (12,443)             4,204                    (755)        (253)    (9,24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664)             (618)                    (800)        (253)    (4,335)
      2016 年
      1月1日              47,656            (17,851)                    479            -     30,284
      本年变动           (37,877)            13,029                    (524)           -    (25,37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779              (4,822)                    (45)           -      4,912
      i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7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
           失)金额                                      (16,548)        4,137         (12,411)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益的净额                                      (43)              11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保单红利部分                             5,605          (1,401)            4,204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756)            1               (75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53)            -               (253)
      小计                                               (11,995)        2,748             (9,247)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合计                                               (11,995)        2,748             (9,247)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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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n)   其他综合收益(续)
      i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16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产生的利 得 /(损
           失)金额                                      (44,426)       11,107      (33,31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益的净额                                   (6,077)        1,519       (4,5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保单红利部分                            17,372          (4,343)    13,029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470)          (54)        (524)
      小计                                               (33,601)        8,229      (25,372)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合计                                               (33,601)        8,229      (25,372)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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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o)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2,175       19,274
         加:资产减值损失                            2,846        2,682
             固定资产折旧                            1,680        1,601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51
             无形资产摊销                              21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395        2,51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74,753      128,8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收益                            (46)         (2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03)       4,034
             投资收益                              (124,269)    (112,646)
             汇兑损益                                   459         (651)
             递延所得税费用                            (525)        (9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       80,606      (72,453)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          (1,445)      (3,858)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38,575      122,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853       91,414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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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o)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现金                                                1
         存款                                           21,602       32,508
         结算备付金                                     22,573       30,083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44,186       62,60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62,606)     (74,7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8,420)     (12,144)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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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点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 国有       中国北京 杨明生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
                                                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
                                                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
                                                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
                                                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集团公司                        4,600          -          -              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                   68.37%         68.37%        68.37%         68.37%
(b)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 9。
(c)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 21。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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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d)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投资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海外”)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费收入(i)                              740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07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股利                                   4,638        8,116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配利润                             125
    向中寿海外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19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4
    向财产险公司支付保费                                          44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赔款及其他                                    16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单代理销售费(iii)                        3,030        2,337
    向财产险公司支付保单代理销售费(iii)                            1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                                59
    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分配股利(附注 21)                         69
    向不动产投资公司支付租金和工程款项及其他                      50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房产租金(iv)                                78
    向国寿投资公司收取留存资产委托管理费                           9
    向国寿投资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支付款项                             -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396
    向国寿投资公司收取的房屋租赁费                                37
    向电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业务服务费(vi)                          64
                                            - 13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本集团与广发银行的交易
    向广发银行收取存款利息                                     1,382         685
    向广发银行支付的保单代理手续费(v)                             92
      本集团与远洋集团的交易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分配现金股利(附注 21)                      553         248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支付企业债利息                                27
    向远洋集团支付项目管理费                                      55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                                           700         337
      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集团分配收益(附注 21)          1,240         437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154       1,081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                               187         215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交易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租金                                      43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代理销售年金基金等业务代理费(vii)         42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年金业务推动费                            10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14
      本公司与苏州养生子公司的交易
    向苏州养生子公司增资                                         260         526
      本公司与瑞崇子公司的交易
    向瑞崇子公司增资                                             601            -
      本公司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203         134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及其他子公司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3,944         443
    其他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70           -
                                            - 14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订立可续展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协议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
      下自动续展三年。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
      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损失和风险。在每半年一次的付款期
      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
      8.00 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 2.50%。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
      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15年12月30日续签了一份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16年
      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按照0.05%的年费率向资产管
      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用相关月
      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扣除
      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定制类非标产品的本金及利
      息后)乘以0.05%费率,除以12个月。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
      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
      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
      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协议续约了《资产委托投资管
      理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
      中寿海外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
      公司支付基准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
      乘以基准费率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净实现收益率的
      差额计算。基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
      的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统一结算。2017 年 12 月 15 日,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
      公司续签该协议,2017 年全年按照该协议条款执行该项关联交易,有效期至下一
      年度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时止,协议在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并书面同意后可以自动续
      展一年,有效期为 5 年。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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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15年签订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
      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在双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续展一年。从2017年1
      月1日起,该协议自动续展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
      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用相关月度月初和
      月末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
      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与投资业绩挂钩。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
      理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根据该协
      议,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在当年投资指引的规限下从事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
      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的专业化投资、运作和管理业务。本公司依据协议规定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业绩奖励费。对于固定回报类项目,根据不
      同的收益区间,其管理费率为 0.05%至 0.6%,且并无业绩奖励;对于非固定回报
      类项目,其管理费率为 0.3%,且其业绩奖励依据项目退出时的项目综合回报率计
      算确定。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
      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追溯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协议的固定回报类项目和非固定回报类项目管理费率与之前协议一致。此
      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固定回报类项目和非固定
      回报类项目的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区间为当期
      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百分之十至正百分之十五。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续签了一份可续展保险资金委托投
      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
      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
      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年固定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五计算,按月支
      付;浮动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20%)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
      算,按年支付。该协议中由本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共同约定服务费按照所提供服
      务的成本、市场惯例以及委托管理资产的规模和结构确定。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
      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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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续签了境外委托资产投资管理协
      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本
      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支付投资资产管理费。投资资产管理费包含针对一般级委托投资的年固定费率
      0.40%的固定投资管理费和以 0.15%为上限的浮动投资管理费以及针对批准级委托
      投资的年固定费率 0.05%的投资管理费。上述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托管人出具的每月
      报表的月末未扣除当月应付投资管理费的委托资产净值。固定管理费按月计算,按
      季支付;浮动管理费按年支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
      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8 日签订了新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
      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
      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
      价原则,确定业务销售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
      下可以自动续展一年。从 2017 年 3 月 8 日起,该协议自动续展一年。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8 日签订了新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
      协议(产代寿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财产险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
      理销售本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市场公允计价原则,确定产代寿互动业务
      代理手续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续展一
      年。从 2017 年 3 月 8 日起,该协议自动续展一年。
      (iv) 房屋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本公司就
      有关国寿投资公司该等物业而向其支付的年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或按持有并维
      护该等物业的成本加约 5%的利润计算。本公司每半年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一次租
      赁其相关物业的租金,每次支付的租金额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二分之一。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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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续签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双
      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
      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
      行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
      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
      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在双方没有
      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不限。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16年3月23日签订了《代理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方
      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团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销团体保险
      业务和代收付保险业务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保
      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
      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的原
      则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在
      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一次。
      (vi) 电销区域中心的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电商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续签了电销区域中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该
      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
      以自动续展一年。从2017年1月1日起,该协议自动续展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
      委托电商公司对本公司电销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并向电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委
      托管理费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
      定。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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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vii)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签订了新的关于企业年金代理业务
      的协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及职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该协议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
      满,在双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续展一年。协议约定的代理销售服务费
      分为两类,分别为日常产生的代理销售服务费和根据年度推动方案所产生的代理销
      售服务费。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代理销售
      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受托管理费的 30%至 80%收取;其账户管理
      代理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 60%收
      取;投资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
      资风险准备金)的 60%至 3%,逐年递减收取;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代理销售服务
      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 50%至 3%,逐年递减收取;个人
      养老保障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
      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 30%至 50%收取;职业年金业务代理销售服务
      费按照年度推动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推动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养老保险子
      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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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                                        33,385                 26,342
    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                                         1,041
          远洋集团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远洋集团                                            592
          广发银行                                            529                     -
    其他应收款(附注 16)                                 987
          集团公司                                            420
          财产险公司                                          428
          中寿海外                                            122
          国寿投资公司                                          9
          电商公司                                              6
          不动产投资公司                                        2
    其他应付款(附注 34)                                (380)                 (289)
          国寿投资公司                                       (265)                 (206)
          电商公司                                            (78)                  (66)
          广发银行                                            (31)                  (17)
          财产险公司                                           (6)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                                    57
    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                                   (19)                   (17)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                                  (207)                  (604)
    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4)                    (8)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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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17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
      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16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
      认,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8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
      6百万元。
69. 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决法律诉讼注                                     493
      注: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
          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
          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
          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
          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
          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
          201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
          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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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承诺事项
(a)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外投资                                        86,582                39,616
      在建工程                                         4,622                 4,697
      固定资产                                           580
      其他                                                 -
      合计                                            91,784                45,079
(b)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支出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784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4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08
      3 年以上                                           290
      合计                                             1,929                 1,423
7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 2018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本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3,218 百万元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40 元(含
      税),共计约人民币 11,306 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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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191      6.5342           1,246      387    6.9370          2,685
      港币                          221      0.8359             185    2,329    0.8945          2,083
      英镑                           32      8.7792             282       17    8.5094
      欧元                           16      7.8023             128        5    7.3068
      其他                                                        3
      小计                                                    1,844                             4,9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
    融资产
      美元                           67      6.5342             435      50     6.9370
      英镑                            2      8.7792              18       2     8.5094
      欧元                            1      7.8023               5       1     7.3068
      其他                                                        5
      小计                                                      463
      应收利息
      美元                             8     6.5342              55       6     6.9370
      小计                                                       55
      其他应收款
      美元                            2      6.5342              16      17     6.9370
      港币                          166      0.8359             139     123     0.8945
      欧元                            2      7.8023              16       1     7.3068
      其他                                                        9                                 -
      小计                                                      180
      贷款
      美元                          146      6.5342             952        -    6.9370               -
      小计                                                      952                                  -
      定期存款
      美元                         1,185     6.5342           7,744     880     6.9370          6,106
      小计                                                    7,744                             6,10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                          188      6.5342           1,229        -    6.9370               -
      小计                                                    1,229                                  -
                                                  - 14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                       24   6.5342            155      24     6.9370
      小计                                              155
      短期借款
      欧元                  (100)     7.8023           (780)    (100)   7.3068           (731)
      小计                                             (780)                             (731)
      其他应付款
      美元                     (6)    6.5342            (38)     (31)   6.9370           (216)
      港币                    (89)    0.8359            (74)    (372)   0.8945           (333)
      其他                                               (1)                               (1)
      小计                                             (113)                             (550)
      长期借款
      美元                 (1,910)    6.5342         (12,480) (1,888)   6.9370         (13,100)
      英镑                   (275)    8.7792          (2,413)   (275)   8.5094          (2,339)
      欧元                   (400)    7.8023          (3,121)      -    7.3068               -
      小计                                           (18,014)                          (15,439)
                                           - 15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
     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
     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净利润                                           32,752             19,585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营业外收入注 1                                    (112)               (69)
     -营业外支出注 2                                     323
     -资产处置收益注 3                                   (15)               (31)
     -其他收益注 4                                       (15)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45)               (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888             19,7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390             19,2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498
     注 1: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固定资产盘盈及罚款收入等(请参见附注 59)。
     注 2: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毁损报
           废损失、赔偿及违约金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及非常损失等(请参见附
           注 60)。
     注 3:资产处置收益主要包括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
           的处置利得或损失等。
     注 4:其他收益主要包括计入其他收益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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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补充资料(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9%     6.16%       1.13      0.66      1.13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53%     6.21%       1.13      0.67      1.13      0.67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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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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