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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审核委员会认真落实“防风险、强内控”的总体要求,围绕公司经营重大事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指导公司不断加强和改进内部控制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了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和重大风险的在控可控,确保了公司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3年,审核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全面风险管理及其他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先后共召开了5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合规管理、内部审计计划及预算、年报审计师选聘、关联交易事项、股权收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共42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交审核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未发生审核委员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审议内容一览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审议内容一览表
序号次数议案名称召开时间会议方式
1第六次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23.03.21TE视频
2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年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反舞弊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需求)及预算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内审部(监事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下半年关联方清单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企业股权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持续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交易于2023-2025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度的议案
18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9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20关于公司拟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拟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3年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23关于公司2023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选聘情况的议案
24关于公司2022年度法治与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25第七次关于公司2022年美股年报(20-F)的议案2023.04.25TE视频
2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8关于云铝股份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29关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成果情况的议案
30第八次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3.08.22TE视频
31关于公司拟变更所得税会计政策的议案
32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33关于对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3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5关于《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6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方清单的议案
37关于云铝股份拟向青海分公司转让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议案
38第九次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10.24TE视频
39关于普华永道2023年整合审计计划的报告
40第十次关于公司拟参与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改革的议案2023.12.18TE视频
41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中铝(雄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42关于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拟与郑州轻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二、工作情况审核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审计师独立性发表意见的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在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评价、财务报告合规披露、内外部审计监督等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一是审核委员会建立了与审计师的预沟通管理机制。对诸如年度整合审计计划、年度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项,审核委员会预先听取年报审计师的汇报,预沟通完毕后再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二是及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外部独立董事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把关与监督作用,针对各项议案及时提出了管理意见建议。2023年,审核委员会提出了资产减值风险防范等管理建议,审计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企业下发了《督办函》,督促部门和企业制定措施,将管理建议落实落地。

(二)指导审计部开展工作。按照《工作细则》规定,各位委员不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计部作为审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审核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监管机构各项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审核委员会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围绕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反舞弊等开展了工作。

1.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高度重视内控体系的监督评价工作,指导审计部聚焦内控体系设计完整性、执行有效性开展内控评价,全年内控独立评价共发现一般缺陷529项,无重要和重大缺陷。在缺陷整改环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整改完成率实现100%。在成果运用方面,全年编发《内审工作简报》12期,《风险提示函》8份。其中,对信息系统权限管理不规范的17家企业组织整改,纠正了100多个不相容职责账号,有效防范了信息被篡改、被泄密的风险;对所属企业开展全级次的安全生产费管理情况摸排,并组织存在问题的13家企业进行整改,安全生产费管理标准不统一、计提不足等5类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2.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核委员会指导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认真落实国资委重大风险防范具体要求,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建设为核心,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制定了46项风险防控措施,每月动态监控、预测并报告风险管控现状和变化趋势,及时向管理层提示经营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整体来看,在审核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公司管理层以及各执行层的风险意识得到增强,重大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实现了重大风险的在控可控。例如市场风险方面,公司及时调整销售节奏防范价格风险,深化冶金煤长协合作实现降本1.29亿元,实现铝产品库存较年初降低约37%、氧化铝库存较年初降低约3.4%。安全环保风险方面,共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982项,完成全部10项集团年度重点环保治理工作。

3.反舞弊工作情况。积极倡导诚信文化,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反舞弊文化氛围,强化干部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反舞弊意识。设置了反舞弊举报热线,开通了反舞弊专用邮箱,2023年未收到举报线索。通过内控评价、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控制所涉及的舞弊风险进行了识别、评估,确保了控制措施的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持续开展反舞弊风险评估,完善了舞弊风险动态修复机制,健全了以预防为主的反舞弊工作体系。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情况。

1.对年报审计服务的监督。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议案,审计费为1817万元,与2022年持平。在2023年3月、4月、8月和10月召开的审核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分别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就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审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针对财务报表所涉及的财务报告流程、关联交易披露等内容,各位委员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为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起到了重要作用。

2.对非年报审计服务的监督。审核委员会认真履行对非年报审计服务的监督职能,全年共完成了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为公司所出具评估参数合理性的函件等7项预审核事项。各位委员高度重视预审核事项,在审核时重点关注这些预审核事项是否影响了审计师的独立性、咨询服务是否恰当、服务收费价格是否公允等,预审核事项的顺利通过,有力促进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企业开展现场调研。2023年,审核委员会委员分别于5月和8月,前往公司所属广西企业和包头企业开展现场调研。一是通过深入现场了解公司氧化铝、电解铝生产工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广西华昇二期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内蒙古华云三期42万吨电解铝项目以及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整体规划情况等,为企业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提供建议。二是通过对公司所属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现场调研,使各位委员对公司生产经营、产业布局、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后续决策事项提供支持,提升审核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对关联业务的审查情况。审核委员会高度重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工作,公司财务部、法律合规部定期识别公司的关联方,每半年向审核委员会报告一次关联方的变动情况;审核委员会重点审核是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进行关联方识别以及关联方数量变化情况。在关联交易事项审核方面,审核委员会重点审核关联交易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则、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总之,刚刚过去的一年,公司审核委员会按照《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审核委员会成员和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有关专业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参考,满足了国内外机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审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确保了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审核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完善治理监督,指导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各项工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保驾护航。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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