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4-01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