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监事5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汪中柱监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刘德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