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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2017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1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 601336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
   席董事13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董事DACEY John Robert委托董事长万峰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3. 本公司2017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本公司拟向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派发2017年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52元(含税),总计约人民币16.22亿元,
   约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满足了《公司章程》中关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
   要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5. 本公司董事长万峰先生、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杨征先生、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先生
   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 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包括了某些前瞻性描述分析,此类描述分析与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并
   未就本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实质承诺或保证,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
   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7.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8.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9.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本公司
   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 “风险管理”部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公司信息
                                               第三节     公司概要
                                               第四节     董事长致股东函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     内含价值
                                               第七节     重要事项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8
                                                          和员工情况
                                               第十节     公司治理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8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第一节
释义
本公司、公司、新华保险、新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部控股子公司和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
                                 主体的合称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养老服务                     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尚谷置业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健康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紫金世纪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美兆体检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浩然动力                         北京世纪浩然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粤融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海南养老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卫元舟                           南京卫元舟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资本国际                     新华资本国际管理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人民币元
Pt                               百分点
中国/我国/全国/境内/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地区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二号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
《公司章程》                     于2016年6月27日经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并于2016年8
                                 月24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生效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
    第二节
    公司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称:新华保险                                       A股简称:新华保险
                                                         A股代码:601336
    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LTD.                                                 公司
    简称:NCI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
                                                         厦36层
    法定代表人:万峰
                                                         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龚兴峰                     H股简称:新华保险
    证券事务代表:徐秀                                   H股代码:01336
    电话:86-10-85213233                                 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传真:86-10-85213219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
    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1716室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
    险大厦13层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联席公司秘书:莫明慧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电话:852-35898678                                   16层
    传真:852-35898555                                   签字会计师:郭杭翔、余印印
    电子信箱:mandy.mok@tmf-group.com
    联系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6楼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2楼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100                                     A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
    险大厦                                               厦6层
    邮政编码:100022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6    H股证券事务法律顾问: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楼                                                   地址: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2座11楼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ew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ir@newchinalife.com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95567
    信息披露报纸(A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登载A股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登载H股年度报告的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概要
                                                                                                                  第三节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通过遍
布全国的分销网络,为2,966.4万名个人客户及4.3万名机构客户提供一系列寿险产品及
服务,并通过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2011
年,新华保险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步上市。
710,275                     百万元   63,715               百万元        0.52          元/股(1)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每股股息
144,132                     百万元   5,383            百万元            5.2       %
                                                                       总投资收益率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474                     百万元   12,063               百万元        281.67                %
内含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注:
1.     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
    第三节
    公司概要
    主要指标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
    總資產                       1.6%          的股東權益                  7.8%         內含價值               18.6%
    2017                        710,275        2017                        63,715       2017                    153,474
    2016                    699,181            2016               59,118                2016              129,450
    截至12月31日止12個月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
    營業收入                     1.4%          的淨利潤                    8.9%         一年新業務價值          15.4%
    2017                     144,132           2017                         5,383       2017                        12,063
    2016                        146,173        2016               4,942                 2016                10,449
                                                                                                           单位:百万元
     主要经营指标                                         2017年/2017年末          2016年/2016年末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109,294                    112,560              -2.9%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                                        27,809                     23,685          17.4%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                             18,311                     14,134          29.6%
                 续期保费                                            77,467                     64,881          19.4%
     个险营销员人力(千人)                                                348                     328               6.1%
     投资资产                                                       688,315                    679,794               1.3%
     总投资收益率(%)                                                      5.2                     5.1              0.1pt
     净投资收益率(%)                                                      5.1                     5.1                 –
     一年新业务价值                                                  12,063                     10,449          15.4%
     新业务价值率(%)                                                     39.7                    22.4         17.3 pt
     内含价值                                                       153,474                    129,450          18.6%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75.93                     259.74         16.19 pt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81.67                     281.30          0.37 pt
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概要
荣誉与奖项
 评奖机构                                     荣誉奖项
 ●   美国《财富》(Fortune)                 ●   世界500强第497位
 ●   美国《福布斯》(Forbes)                ●   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369位
 ●   穆迪评级(Moody’s)                    ●   “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A2级
                                                                                                              第三节
 ●   惠誉评级(Fitch Ratings)               ●   “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A级
 ●   中国保监会                              ●   “2017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评级”AA级
 ●   腾讯网、财华社                          ●   “港股100强”第38位
 ●   英国华通明略(Millward Brown)          ●   “BrandZ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第42位
 ●   《第一财经》 “2017年金融价值榜”      ●   “年度保险公司(寿险)”
 ●   《证券时报》、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   “2017年度值得信赖保险公司方舟奖(寿险)”
      “2017年中国保险业方舟奖”
 ●   《中国经营报》                          ●   “2017卓越竞争力寿险公司”及
      “2017(第九届)卓越竞争力金融峰会”         “中经公益鼎兴奖”
 ●   《金融界》 “金智奖”                  ●   “201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慈善公益行动奖”
 ●   《经济观察报》                          ●   “年度卓越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2016-2017中国卓越金融奖”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
    第三节
    公司概要
    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7年,公司坚持“回归保险本原”,聚焦保障型业务和长期期交业务,初步建立了续期拉动的保费增长模式。同时,公
    司进一步完善了经营管理制度,公司运营更为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运行有效;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及其在寿险经营管理领域
    的丰富经验,保证了公司转型发展的高效推进。
    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公司坚定转型,用两年时间彻底甩掉趸交业务包袱,聚焦期交尤其是长期期交业务,已初步形成了
    续期拉动的保费增长模式,使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产品优势突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以保障为重点、涵盖多种类型的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形成了成熟的产品运
    作机制和以健康险为核心的产品优势。“健康无忧”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品牌产品。
    营销队伍基础坚实。公司坚持有质量的队伍发展策略,营销队伍数量稳步提升,并具备良好的保障型长期期交产品销
    售意识和技能。随着领先市场的营销制度——赋予权、传承权、跨地域业务发展权的相继推出,将有助于营销队伍举绩
    率、留存率和产能的进一步提高。
    机构自主经营能力增强。随着自主经营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分公司自主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创费”能力和
    成本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促进了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
    客户服务体系成熟。以效率为核心,深化科技应用,提升承保、保全、理赔时效,确保基础服务完善;不断完善和丰富
    客户节、“臻爱积分”等附加值服务内容,给客户带来良好的体验。
    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2017年公司对全系统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构建了符合公司转型发展战略
    要求、责权利清晰合理的管理体系和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管理体系,为公司的规范管理、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从上到下覆盖所有业务领域,风险管理制
    度和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实现专业化运作,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并采用内部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识别、预
    警风险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确化解和高效处理。当前,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已经由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
    为主。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长致股东函
尊敬的各位股东: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
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令人耳
目一新,又蕴涵深刻。对于我们这样一家A+H
股上市的保险公司来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
是答卷人,股东是阅卷人”。每一份热气腾腾的
年报,都是公司用全年的拼搏与汗水写就、准
备迎接各位股东检阅的答卷。
    那么,新华保险过往一年的卷子答得怎么
                                                                                                       第四节
样?今天来看,成绩还是令人欣慰的。2017
年,全球经济复苏回暖,金融市场呈现繁荣景
象。中国经济不仅稳中向好,而且好于预期。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新华保险坚持稳中求进,
深化转型发展,砥砺前行,艰苦奋斗,达成了
年初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
    2017年,公司进一步压缩趸交业务,全           业务结构显著优化。相较于2016年,保费
年趸交保费同比减少约200亿元,基本甩掉了      结构方面,续期占总保费的比例由58%提升至
趸交包袱。大力发展期交业务,全年实现首年     71%,首年期交占新单的比例由50%提升至
期交保费278亿元,同比增长17%。核心业务       87%;年期结构方面,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占
实现加速发展,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183亿      首年期交的比例由60%提升至66%;产品结构方
元,同比增长30%,增速较去年提高6个百分       面,健康险占首年保费的比例达到35%,较上年
点。续期保费775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       攀升14个百分点。
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在趸交业务大幅压缩
的情况下,总保费基本持平,续期拉动的保费         个人营销队伍建设更加坚实。个人营销队伍
增长模式初步形成。                           数量、质量稳步提升,赋予权、传承权、跨地域
                                             业务发展权相继推出,公司的营销制度领先市
    对照“十三五”发展规划,公司的转型发展   场。截至2017年底,公司个险营销员人力同比增
战略顺利推进,转型阶段的各项目标如期达       长6%,达到34.8万人,月均举绩率为47%,月
成:                                         均人均综合产能为5,801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
     第四节
     董事长致股东函
         业务品质明显改善。全年退保率5.2%,同比                     货币政策已经进入尾声;立足国内,防范金融风
     降低1.7个百分点,退保金同比减少23%;个人寿                     险是未来三年“三大攻坚战”首战的重点,“严监
     险业务13个月和25个月继续率同比提升1.1和4.2                     管、防风险、促转型”的保险监管主基调已经确
     个百分点。                                                     立。另一方面,中国寿险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黄
                                                                    金战略机遇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寿险发
         管理效率持续提升。承保时效、保全时效和                     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孕育着商机,社保
     理赔时效继续缩短,全新3.0代客户服务中心正式                    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方向都将利好于商业
     对外发布,臻爱积分附加值服务体系搭建完成。                     保险的发展。
         公益事业再启华章。“城市因你而美,新华伴                       接到新时代的考卷,新华保险的答题思路已
     你而行”大型公益行动已经惠及17个城市的21.2                     经清晰,那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将
     万名环卫工人,累计赠送保险金额212亿元,目                      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发展、巩
     前已经为10名出险的环卫工人办理理赔达90多万                     固、优化、提升”的总方针,实现“四个增长、三
     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个提高、两个降低”的总目标。所谓“发展”,就
                                                                    是将经营思路调整到发展上来,把保费关注重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调整到总保费和期交增长上来,把产品关注重点
     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调整到健康险增长上来,把队伍建设重点调整到
     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时                     队伍发展上来;所谓“巩固”,就是巩固公司的转
     代将会给我们出一份怎样的考卷?我们判断,依                     型成果,具体就是要巩固业务结构优势、产品领
     然不乏挑战与机遇。一方面,金融业的经营环境                     先优势、成本管控成果;所谓“优化”,就是优化
     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放眼国际,全球量化宽松的                     费用、考核等分支机构经营政策;所谓“提升”,
                                                                                                          单位:百万元
                 首年期 交 保 費                    健康險首年保費                              續期保費
         佔首年保費的比例                        佔首年保費的比例
                                   87%                                  35%
                      50%                                                                             19%
         32%                                    15%         21%
                                                                                           9%
                               27,809                                   11,175                              77,467
                     23,685                                9,945
                                                7,722                                            64,881
    16,765                                                                        59,521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长致股东函
就是要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销售支持能力、干部         积极创新销售支持。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
经营管理能力、机构自主经营能力。总目标是要     高线上销售与理赔的便利性。加大运营支持力
实现保费增长、价值增长、销售队伍增长、利润     度,优化核保、核赔流程,普及两核知识,提升
增长的“四个增长”,举绩率提高、留存率提高、   两核时效。加大培训支持力度,启动“风险管理
收费率提高的“三个提高”,以及退保率降低、费   师”培训计划,加快讲师、教材以及培训中心的建
差损降低的“两个降低”。围绕这些目标,我们将   设速度。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借助“臻爱积分”增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值服务体系的推广活动,促进新客户投保和老客
                                               户加保。
    大力发展核心业务。坚持走续期拉动的保费
增长道路,继续发展期交业务,特别是长期期交         严密防范经营风险。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积
业务。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风险保障的需求,     极配合“治乱打非”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销售
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医疗、寿险、意外险等保     行为,重点防范退保风险、现金流风险和群体性
障型产品,将附加险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事件。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检查审计,
                                               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第四节
    推动队伍高质量发展。我们将营销员的职业
定位成为客户提供生、老、病、死、残风险管理         2017年新华保险取得了转型发展的关键性胜
计划的“风险管理师”。在队伍发展上,以提升营   利,向股东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我谨代表公
销员的生存能力为核心,围绕“三高”队伍发展目   司管理层向全体新华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广
标,按照“先将后兵”的发展路径,实施“高中层   大投资者、客户、合作伙伴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
稳定、底层适度流动”的发展策略,坚持以制度经   衷心的感谢。201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
营引领队伍发展,努力以有效可控的队伍发展投     全体新华同仁将戮力同心,全力以赴,在新时代
入,建成一支有新华特色的“强军”。             的考场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董事长:万峰
                                                                                    2018年3月20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财务情况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历史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2015年
            营业收入                                        144,132       146,173         -1.4%       158,453
            保险业务收入                                    109,294       112,560         -2.9%       111,8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3         4,942          8.9%         8,6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495         4,905         12.0%         8,0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5         7,330          7.3%         7,449
                                                         2017年1季度   2017年2季度   2017年3季度   2017年4季度
            营业收入                                         44,595        32,475        38,491        28,571
            保险业务收入                                     37,251        23,988        28,601        19,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7         1,400         1,8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99         1,408         1,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0)          693         8,541         3,531
                                                           2017年末      2016年末       增减变动     2015年末
            总资产                                          710,275       699,181          1.6%       660,5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63,715        59,118          7.8%        57,835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2015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元)                                           1.73          1.58          9.5%          2.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元)                                           1.73          1.58          9.5%          2.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76          1.57         12.1%          2.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6%         8.45%          0.31pt      16.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5%         8.39%          0.56pt      15.23%
            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52          2.35          7.2%          2.39
                                                           2017年末      2016年末       增减变动     2015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0.42         18.95          7.8%         18.54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7年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处置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
     合计                                                                                                     (112)
3   其他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增减变动       2015年末
     投资资产(1)                                    688,315          679,794                 1.3%          635,688
     总投资收益率(2)                                   5.2%            5.1%                  0.1pt           7.5%
     已赚保费                                       107,928          111,547                -3.2%          111,220
     已赚保费增长率                                   -3.2%            0.3%                 -3.5pt           1.8%
                                                                                                                            第五节
     赔付支出净额                                    37,709           37,744                -0.1%           24,528
     退保率(3)                                         5.2%            6.9%                 -1.7pt           9.3%
    注:
    1.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2.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4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7年度的
    合并净利润和于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资产负债表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8,813      14,132     -37.6%    流动性管理需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322      11,678     -45.9%    开放式基金配置减少及资产管理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计划到期
            应收分保账款                             198         720     -72.5%    分出业务满期给付大幅减少
            其他应收款                             1,435         866      65.7%    预付购房款增加
            定期存款                              41,809      79,845     -47.6%    部分定期存款到期
            投资性房地产                           4,741       3,395      39.6%    新购置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                               2,563       1,557      64.6%    新购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房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925      39,246     -49.2%    投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需要
            预收保费                               1,941       3,042     -36.2%    受业务节奏影响
            其他应付款                             1,972       1,460      35.1%    应付购房款和清算交收款增加
            应付债券                               4,000      14,000     -71.4%    次级债赎回
            利润表项目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分出保费                              (1,264)       (936)     35.0%    分出业务增长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4        (373)     不适用   资本市场波动上行,交易性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汇兑损益                                (321)        475      不适用   主要外币资产汇率波动
            摊回赔付支出                             670       1,965     -65.9%    分出业务满期给付大幅减少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0      (1,296)     不适用   分出业务满期给付大幅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                             676      (2,741)     不适用   资本市场波动上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业务情况
   (一) 保险业务
         2017年,公司继续聚焦期交业务,以长期保障型业务为抓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提升业务品质,基
         本建立起续期拉动的保费增长模式。
         第一,核心业务持续增长。2017年,公司实现首年期交保费278.09亿元,同比增长17.4%,其中,十年
         期及以上期交保费183.11亿元,同比增长29.6%。长期期交业务的快速积累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夯实了基
         础。2017年,公司实现一年新业务价值120.63亿元,同比增长15.4%;内含价值达到1,534.74亿元,同比
         增长18.6%;剩余边际(1)为1,704.35亿元,较上年末的1,409.46亿元增长20.9%。
         第二,业务结构显著优化。相较于2016年,保费结构优化,首年期交占首年保费的比例由49.7%提升至
         87.4%,续期保费增长19.4%至774.67亿元;年期结构优化,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业务占首年期交的比例提
         升6.1个百分点至65.8%;产品结构优化,健康险占首年保费的比例达到35.1%,同比提升14.2个百分点。
         第三,业务质量不断改善。继续率提升,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和25个月继续率为89.4%和83.0%,分别较
         2016年提升1.1和4.2个百分点。退保情况改善,全年退保率为5.2%,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退保金同比
         减少22.5%。
         注:
         1.     剩余边际是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
         摊销。
                                                                                                                        第五节
         1、    按渠道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个险渠道                                                87,396         73,466           19.0%
                   首年保费                                              23,404         20,679           13.2%
                      首年期交保费                                       21,355         17,948           19.0%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                             18,044         13,920           29.6%
                      趸交保费                                            2,050          2,731          -24.9%
                   续期保费                                              63,992         52,787           21.2%
                 银保渠道                                                19,926         37,727          -47.2%
                   首年保费                                               6,492         25,675          -74.7%
                      首年期交保费                                        6,450          5,710           13.0%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                                266            214           24.3%
                      趸交保费                                               41         19,965          -99.8%
                   续期保费                                              13,435         12,052           11.5%
                 团体保险                                                 1,971          1,368           44.1%
                 合计                                                   109,294        112,560           -2.9%
                注;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个人寿险业务
                                1     个险渠道
                                       2017年,个险渠道以健康险和年金险为抓手,持续聚焦期交业务,实现保费收入
                                       873.96亿元,同比增长19.0%。其中,首年期交保费收入213.55亿元,同比增长
                                       19.0%;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180.44亿元,同比增长29.6%;续期保费639.92亿
                                       元,同比增长21.2%。
                                       2017年,个险渠道围绕“三高”队伍发展目标,坚持“先将后兵”的发展路径,实施“高
                                       中层稳定,底层适度流动”的发展策略,持续推动赋予权、传承权、跨地域业务发展
                                       权“三权”落地,推进销售队伍建设。截至2017年末,个险渠道规模人力34.8万人,
                                       同比增长6.1%;月均举绩人力(1)15.1万人,同比下降1.4%;月均举绩率(2)46.8%,同
                                       比下降7.1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5,801元,同比持平。
                                2     银保渠道
                                       2017年,银保渠道聚焦期交业务发展,取消趸交业务计划。全年实现保费收入
                                       199.26亿元,同比下降47.2%。其中,首年保费64.92亿元,同比下降74.7%;首年
                                       期交保费64.50亿元,同比增长13.0%;续期保费134.35亿元,同比增长11.5%,扭
                                       转了银代续期保费连续三年负增长的趋势。财富渠道首年期交保费23.13亿元,同比
                                       增长11.2%,趸交保费0.16亿元,同比下降94.6%。
                         (2)    团体保险业务
                                2017年,本公司实现团体保险业务收入19.71亿元,同比增长44.1%。2017年公司大力发展
                                政策性健康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77亿元,同比增加2.53亿元,覆盖客户521万人,同比
                                增加470万人。
                                注:
                                1.     月均举绩人力=(∑月度举绩人力)/报告期数,其中月度举绩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
                                       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0元的营销员人数。
                                2.    月均举绩率=月均举绩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
                                       模人力)/2]}/报告期数。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109,294        112,560          -2.9%
         分红型保险(1)                                          51,860         49,033           5.8%
           首年保费                                             11,755          8,573          37.1%
           续期保费                                             40,105         40,460          -0.9%
         健康保险                                               31,262         23,509          33.0%
           首年保费                                             11,175          9,945          12.4%
           续期保费                                             20,087         13,564          48.1%
         传统型保险                                             24,712         38,677         -36.1%
           首年保费                                              7,608         27,958         -72.8%
           续期保费                                             17,104         10,719          59.6%
         意外保险                                                1,420          1,302           9.1%
           首年保费                                              1,287          1,203           7.0%
           续期保费                                                133             99          34.3%
         万能型保险(1)                                              40             39           2.6%
           首年保费                                                  1              1           0.0%
           续期保费                                                 39             38           2.6%
         投资连结保险(2)                                             –             –             –
           首年保费                                                  –             –             –
                                                                                                               第五节
           续期保费                                                  –             –             –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上述各期间的金额少于500,000元。
      2017年,本公司持续加大保障型产品的销售力度,实现健康险首年保费111.75亿元,同比增长
      12.4%;分红型保险首年保费117.55亿元,同比增长37.1%。公司主动取消银代趸交业务计划,传
      统型保险首年保费76.08亿元,同比下降72.8%;意外保险首年保费12.87亿元,同比增长7.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按机构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保险业务收入                                   109,294      112,560        -2.9%
                          山东分公司                                       9,976        9,300         7.3%
                          北京分公司                                       9,322       10,067        -7.4%
                          河南分公司                                       8,678        8,366         3.7%
                          广东分公司                                       7,437        8,590       -13.4%
                          湖北分公司                                       5,707        6,053        -5.7%
                          浙江分公司                                       5,035        4,574        10.1%
                          陕西分公司                                       4,896        4,725         3.6%
                          内蒙古分公司                                     4,857        4,232        14.8%
                          江苏分公司                                       4,668        4,970        -6.1%
                          湖南分公司                                       4,232        4,380        -3.4%
                          其他分公司                                      44,486       47,303        -6.0%
                         截至2017年末,本公司在全国设有35家分公司。2017年,约59.3%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北京、
                         河南等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    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
                                                                                                单位:百万元
                          排名       产品名称                                                    原保费收入
                          1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11,004
                          2          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                                         8,393
                          3          惠鑫宝二代年金保险                                              6,764
                          4          福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4,396
                          5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4,372
                          排名       产品名称                                                   首年保费收入
                          1          福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4,396
                          2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3,552
                          3          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                                          3,421
                          4          惠添宝年金保险                                                   2,385
                          5          惠鑫宝二代年金保险                                               2,260
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   业务品质及市场份额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市场份额(1)                                          4.2%          5.2%     -1.0pt
       保单继续率
         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2)                       89.4%         88.3%     1.1pt
         个人寿险业务25个月继续率(3)                       83.0%         78.8%     4.2pt
      注:
      1.      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来自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
      2.      13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3.      25个月保单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6、   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退保金                                                    33,906         43,777           -22.5%
       赔付支出                                                  38,379         39,709            -3.3%
         赔款支出                                                 1,736          1,291            34.5%
                                                                                                                  第五节
         年金给付                                                 8,031          9,483           -15.3%
         满期及生存给付                                          24,498         25,664            -4.5%
         死伤医疗给付                                             4,114          3,271            25.8%
       摊回赔付支出                                                (670)        (1,965)          -65.9%
       保单红利支出                                                   4              –          100.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30,866         27,373            12.8%
       合计                                                     102,485        108,894             -5.9%
      退保金同比下降22.5%,主要原因是银保渠道高现金价值产品及分红产品退保减少。
      赔款支出同比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意外及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持续增长。
      死伤医疗给付同比增长25.8%,主要原因是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持续增长。
      摊回赔付支出同比下降65.9%,主要原因是分出业务满期给付大幅减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905     13,530       17.6%
                              分红型保险     (1)
                                                                                     4,457      3,108        43.4%
                              健康保险                                               9,373      7,825        19.8%
                              传统型保险                                             1,653      2,215       -25.4%
                              意外保险                                                 416        369        12.7%
                              万能型保险(1)                                              6         13       -53.8%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17年,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17.6%,主要受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个险渠道首年保
                         费收入增加影响。
                 8、    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减变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80      1,164       10.0%
                          未决赔款准备金                                               827        640       29.2%
                          寿险责任准备金                                           523,016    502,493        4.1%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0,154     38,931       28.8%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575,277    543,228        5.9%
                          分红型保险   (1)
                                                                                   459,875    442,690        3.9%
                          健康保险                                                  38,254     28,019       36.5%
                          传统型保险                                                76,462     71,918        6.3%
                          意外保险                                                     651        587       10.9%
                          万能型保险(1)                                                 35         14      150.0%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                                       575,277    543,228        5.9%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17年底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6年底增长5.9%,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根据保险业务的负债特性及资本市场的波动周期,继续坚持审慎稳健的基本原则,兼
      顾投资研究与风险管控,在对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进行预判的前提下,优化投资组合配置,寻求稳定、可
      持续的投资组合收益。
      2017年,公司投资组合总投资收益率为5.2%,净投资收益率为5.1%,总投资收益率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固
      定收益投资利息收入和权益投资分红收入增加,以及资本市场波动上行公司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较上年
      增加和公允价值变动扭亏为盈。
      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4,634.68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67.3%,较上年末上升3.0个百
      分点。公司优化持仓组合,重点投资符合收益率要求的利率债,适度增加高等级中长期信用债券配置,强
      化持仓信用债券风险跟踪与排查、严控新增信用债券资质,有效规避了信用风险事件冲击导致的信用产品
      市场的大幅波动,为获取长期稳健收益奠定了基础。
      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1,313.70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19.1%,较上年末上升3.3个
      百分点。投资组合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坚持基本面投资思路。股票投资顺应市场风格转换,强化结构
      性投资机会的把握,加强回撤控制;基金投资把握风格和板块机会,优化组合,加大了价值蓝筹风格基金
      的投资力度,阶段性配置了行业基金。与此同时,公司通过港股通股票和沪港深基金方式积极布局港股配
      置,资产配置进一步多元化。
      同时,公司加大了境内外股权投资和境内不动产投资的研究力度,通过广泛了解境外市场、资产类别和投
      资策略,探索资产配置的多元化。
                                                                                                              第五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截至12月31日止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减变动
                          投资资产                          688,315        100.0%     679,794       100.0%         1.3%
                          按投资对象分类
                            定期存款(1)                      41,809         6.1%       79,845        11.7%        -47.6%
                            债权型金融资产                  463,468        67.3%      436,810        64.3%          6.1%
                              -债券及债务                  263,782        38.3%      242,647        35.7%          8.7%
                              -信托计划                     63,756         9.3%       62,534         9.2%          2.0%
                              -债权计划(2)                  40,200         5.8%       32,835         4.8%         22.4%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0,000         2.9%       20,000         3.0%          0.0%
                              -其他(3)                      75,730        11.0%       78,794        11.6%         -3.9%
                            股权型金融资产                  131,370        19.1%      107,693        15.8%         22.0%
                              -基金                         49,818         7.3%       47,029         6.9%          5.9%
                              -股票(4)                      40,112         5.8%       29,404         4.3%         36.4%
                              -其他(5)                      41,440         6.0%       31,260         4.6%         32.6%
                            长期股权投资                      4,896         0.7%        4,575         0.7%          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               8,812         1.3%       14,230         2.1%        -38.1%
                            其他投资(6)                      37,960         5.5%       36,641         5.4%          3.6%
                          按投资意图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532         0.9%       11,834         1.7%        -4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0,385        46.6%      283,308        41.7%         1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6,321        30.0%      195,126        28.7%          5.7%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7)             150,181        21.8%      184,951        27.2%        -18.8%
                            长期股权投资                      4,896         0.7%        4,575         0.7%          7.0%
                         注:
                         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     其他包括债权型资产管理计划、永续债和理财产品。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包括股权型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
                         6.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等。
                         7.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                               113             83               36.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564          5,501              -53.4%
       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                                  23,338         19,989               16.8%
       股权型投资股息和分红收入                             6,262          5,482               14.2%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1)                              1,310          1,081               21.2%
       净投资收益(2)                                       33,587         32,136                 4.5%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                                 1,766          1,243               42.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4           (373)              不适用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                                    (1,097)        (1,356)             -19.1%
       新华健康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影响                             –           481             -100.0%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296            148              100.0%
       总投资收益(3)                                       34,676         32,279                 7.4%
       净投资收益率    (4)
                                                            5.1%           5.1%                      –
       总投资收益率(4)                                      5.2%           5.1%                  0.1pt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五节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
             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新华健康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影响。
      4.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
             收利息)。
3、   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房地产项目融
      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等方面。截至2017年年末,非标资产投资金额2,409.63亿元,在总投资
      资产中占比为35.0%,较上年末增加1.8个百分点。公司大力配置了风险收益符合要求的较长期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较大幅度地提升了持仓资产的整体收益
      率。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
      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回购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共管
      资产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信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3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评级情况
                                扣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无需外部评级的权益类金融产品,公司目前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
                                占比达95.4%,整体信用风险很小,安全性很高。
                                                                金融产品评级情况
                                 信用评级                                                                 比例
                                 AAA                                                                    95.4%
                                 AA+                                                                     3.0%
                                 AA                                                                      1.6%
                                 合计                                                                  100.0%
                         (2)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较上年末      较上年末
                                                             12月31日          占比     占比变化      金额变化
                                 非标债权投资                 199,686        82.9%         -3.3pt        5,523
                                   -信托计划                  63,756        26.5%         -1.2pt        1,222
                                   -债权计划                  40,200        16.7%          2.1pt        7,365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0,000         8.3%         -0.6pt            –
                                   -理财产品                  70,730        29.3%         -2.3pt         (396)
                                   -永续债                     5,000         2.1%         -0.1pt            –
                                   -资产管理计划                   –        0.0%         -1.2pt       (2,668)
                                 非标股权投资                  41,277        17.1%          3.3pt       10,017
                                   -资产管理计划              17,864         7.4%          1.3pt        4,095
                                   -私募股权                   4,128         1.7%          0.5pt        1,400
                                   -未上市股权                14,585         6.1%          1.2pt        3,522
                                   -股权投资计划               4,700         1.9%          0.3pt        1,000
                                 合计                         240,963       100.0%                      15,540
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百万元
                         前十大金融产品主要管理机构                                  已付款金额            占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100         14.6%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3         11.6%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453          7.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38          6.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101          6.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8,228          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3.3%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30          3.2%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599          2.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259          2.6%
                         合计                                                           150,831         62.6%
三、 专项分析
   (一) 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
         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保监会规定的水
                                                                                                                        第五节
         平。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动原因
          核心资本                            192,528        168,616    当期盈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及保险业务增长
          实际资本                            196,528        182,616    上述变动原因及赎回次级定期债务
          最低资本                             69,773         64,917    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增长及结构变化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              275.93%        259.7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              281.67%        281.30%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5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流动性分析
                 1、    资产负债率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91.0%           91.5%
                 2、    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                              2017年        2016年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5         7,330          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85       (26,31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362)       18,935        不适用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7.3%至78.65亿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度的净流出变为本年度的净流入,主要原因是收回投资所收到
                         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度的净流入变为本年度的净流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卖出回购
                         业务现金净流出和次级债赎回增加。
                 3、    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
                         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
                         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为88.12亿元,定期存款为418.09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
                         动用,但需承担利息损失。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
                         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634.68亿元,股权型金融资产投
                         资的账面价值为1,313.70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
                         合同之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所得税以及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
                         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百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影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                      11,834           6,532         (5,3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                             283,308         320,385         37,077           (1,097)
       合计                                            295,142         326,917         31,775            (973)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
      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四) 再保险业务情况
                                                                                                                       第五节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
      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
      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单位:百万元
       分出保费                                                                        2017年          2016年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831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377
       其他(1)                                                                              56
       合计                                                                              1,264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
              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7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管理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       500      99.4%    1,661    1,266       169
                              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公司      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产管理                港币50      99.6%      328      218        57
              (香港)                                                    百万元
            健康科技          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632      100%       595      568        32
                              除外);人力资源培训;会议服务;展览展
                              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培训;
                              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酒
                              店管理;企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
                              房;销售日用品;餐饮服务;住宿;销售食品
            新华养老服务(1)   集中养老服务;企业管理;技术开发;会议服       664      100%       852      482       (40)
                              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开发;机动车停车
                              场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服务)
            新华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     1,000    99.99%     1,009    1,000         7
                              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
                              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
                              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
                              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
                              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尚谷置业          房地产开发                                      15      100%        15       15         0
            新华电商   (2)
                              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         200      100%       124      114       (15)
                              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软件设计、软件开发
            合肥后援中心(3)   项目投资、房产管理、房屋租赁                 3,200      100%       645      644        (6)
            海南养老          养老住宅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酒     1,908      100%     1,166    1,118       (33)
                              店、公寓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经
                              营、管理;游泳场(馆)经营、管理;商场、
                              超市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销售;设备
                              租赁;房屋租赁;餐饮服务;客运服务;美容
                              美发;桑拿水疗;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健身、
                              桌球、网球、娱乐、康体服务;洗衣服务;会
                              展会务服务;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养
                              老、养生健康知识培训及咨询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医疗保健服务;医疗器械信息咨
                              询;垂钓服务;小区配套设施服务
            广州粤融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        10      100%         6        5        (2)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浩然动力             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开发、技       500      100%        474         468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资产管理;出
                      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管理
 新华健康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     1,127       45%       1,196      1,019         (88)
                      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
                      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
                      具、工艺品
 紫金世纪             住宿;游泳馆;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     2,500       24%       3,922      2,779         27
                      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
                      构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
                      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
                      公共停车场服务;商业咨询;承办展览展示、
                      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
                      业用房;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字复
                      印,销售工艺品、日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领取本执照
                      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五节
 美兆体检             提供健康检查服务及相关的健康咨询服务;具      美元       30%         75          26
                      体健康检诊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   4百万元
                      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医学
                      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中国金茂             房地产开发                                   不适用     9.96%    222,005     66,414      5,150
 卫元舟               教育投资;教育咨询;垃圾处理机械设备;环        19       40%        550          84         (33)
                      保设备的销售;城市垃圾处理;百货、针纺织
                      品、服装、日用杂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木材、电子计算
                      机及辅助设施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物
                      业管理
 新华资本国际         投资管理                                     不适用   39.86%        217         183         75
注:
1.        2016年8月3日,新华养老服务由“新华家园养老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
          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新华养老服务增资3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新华养老服务注册资本变更为
          96,445.22万元人民币,2016年12月,新华养老服务完成货币增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华养老服务尚未完成工
          商变更。
2.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新华电商增资1亿元人民币。2017年8月18日,新华电商完成工商变更。
3.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后援中心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加至32亿元人民币。2017年7月25日合肥后
          援中心完成工商变更。
4.        本公司执行委员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议案》。2017年9月12日,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9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五、 未来展望
         (一) 经济展望
                  2018年,我国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
                  防治三大攻坚战,继续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继续实行积极的财
                  政政策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预计全年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二) 行业展望
                  2018年,防控金融风险成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金融监管力度预计将较2017年进一步
                  加大,而保险监管导向仍是促进保险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随着我国中等收
                  入群体的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保障意识的增强,保障领域的需求会得到进一步释放,保障型产品
                  将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8年在防风险、严监管及流动性紧缩的情况下,保险行业理财型产品及保障型产品的发展将出现明显分
                  化,保障型产品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及发展要求,保险行业需深入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 公司展望
                  面对新形势,本公司将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复杂的市场形势下,积极
                  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优化产品、队伍和服务。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加大保障型产品销售力度。持续推动健康险发展,并把附加险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附加险与主
                  险的组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着力强化销售支持,发挥子公司协同作用,促进业务发展。
                  二是促进有质量的销售队伍发展。围绕“三高”队伍发展目标,按照“先将后兵”的队伍发展路径,实施“高
                  中层稳定、底层适度流动”的队伍发展策略,坚持以制度经营引领队伍发展,推进“三权”落地,建成一支
                  有新华特色的“强军”。
                  三是持续提升客户服务品质。通过运营效率提升、柜面服务标准化以及臻爱积分附加值服务体系推广等举
                  措改善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是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权益类投资方面,耐心寻找投资机会;固定收益类方面,积极配置长久期利率
                  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另类投资方面,加强直接股权及PE基金的投资力度。继续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策略,
                  严控各类风险,降低不确定性。
                  五是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专项审计,强化问
                  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审计力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内含价值
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报告
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董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评估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
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年报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
新华保险委托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韬睿惠悦”)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份报告仅为
新华保险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同时阐述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审阅意见。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
对除新华保险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该工作所形成的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
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了: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2016年11月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审阅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计算方法;
      审阅计算上述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假设;及
      审阅新华保险计算的内含价值结果,包括: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对若干假设的敏感性测试结果;及
      ——   自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新华保险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
                                                                                                                     第六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1
     第六节
     内含价值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新华保险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
           的相关规定。新华保险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当前中国的人寿保险公司评估内含价值通常采用的一种评估方法;
           新华保险采用了一致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经济情况以及公司当前和未来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投资策略;
           新华保险对各种运营假设的设定考虑了公司过去的经验、现在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内含价值的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内含价值章节中所述的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
     韬睿惠悦同时确认在2017年年度报告内含价值章节中披露的内含价值结果与韬睿惠悦审阅的内容无异议。
     代表韬睿惠悦
     Michael Freeman    FIAA                             陈   曦   FSA
     2018年3月20日
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内含价值
一、 背景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辅助工具以理解本公司的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本公司准备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
    结果,并在本节披露有关的信息。
    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计的一家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经济价值。它不包含未来
    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然而,新业务价值代表了以精算方法估计的在一段时期内售出的人寿保险新业务所产生的
    经济价值。因此,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有效业务的价值代表了按照所
    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第二,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由新业务活动为股东所创造价
    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评估公司业务增长潜力的一个指标。然而,有关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
    被认为可以取代其他财务衡量方法。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
    由于内含价值的披露准则在国际上和国内仍处于持续发展过程中,本公司内含价值的披露形式和内容可能发生变
    化。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评估结果时存在不
    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专业技术,内含价值的估值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
    化。
    2016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
    (以下简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本章节披露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结果由本公司准备,编制依据了“内含
    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国际咨询公司Willis Towers Watson(韬睿惠悦)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作了审阅,
    其审阅声明请见“韬睿惠悦关于内含价值的报告”。
二、 内含价值的定义
    内含价值为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第六节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价值评估相应负债;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按中国会计准则计量的准备金与价值评估
    相应负债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
    发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价值”为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为截至评
    估日前十二个月的新业务预期未来产生的税后股东利益的贴现值。其中股东利益是基于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
    务价值评估有关的相应负债、要求资本及保监会相关规定要求的最低资本计量标准而确定的。
    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静态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相
    吻合,同时也是目前在国内评估人寿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就所有风
    险来源作出隐含准备,包括投资回报保证及保单持有人选择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信用风险、未来实际经验
    有别于假设的风险以及资本的经济成本。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3
     第六节
     内含价值
     三、主要假设
           在确定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本公司在目前的经济和监管环境下持续
           经营,目前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关于价值评估相应负债和要求资本的计量方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不变。运营假设主要
           基于本公司经验分析的结果以及参照中国寿险行业的整体经验,同时考虑未来期望的运营经验而设定。因此,这
           些假设代表了本公司基于评估日可以获得的信息对未来的最优估计。
         (一) 风险贴现率
                  本公司采用11.5%的风险贴现率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
         (二) 投资回报率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采用的各账户投资回报假设:
                   2017年12月31日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投资回报假设
                                                       2018            2019             2020           2021+
                   传统非分红                          4.50%          4.60%           4.80%           5.00%
                   分红                                4.50%          4.60%           4.80%           5.00%
                   万能                                4.50%          4.70%           5.00%           5.10%
                   投连                                7.60%          7.60%           7.80%           7.90%
                  注:投资回报率假设应用于日历年度。
         (三) 死亡率
                  采用的死亡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死亡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死亡率假设表
                  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的百分比。
         (四) 发病率
                  采用的发病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发病率经验分析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发病率假设表
                  现为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的百分比。
         (五)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采用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以及对中
                  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和交费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
                  同。
         (六) 费用
                  采用的单位成本假设主要根据本公司最近的实际费用经验和对目前及未来经验的展望而定。对于每单费
                  用,假定未来每年2.0%的通胀率。
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内含价值
   (七) 佣金与手续费
           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本公司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设定。
   (八) 保单持有人红利
           保单持有人红利是根据本公司当前的保单持有人红利政策确定的,该政策要求将70%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
           给保单持有人。
   (九) 税务
           所得税率假设为每年25%,并考虑可以豁免所得税的投资收益,包括中国国债、权益投资及权益类投资基
           金的分红收入。此外,短期健康险及意外险业务的税收及附加比例遵循相关税务规定。
   (十)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本公司在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时,假设持有100%保监会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
           假设目前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未来不发生改变。
    (十一)其他假设
           本公司按照保监会要求采用的退保价值的计算方法假设保持不变。
           本公司目前的再保险安排假设保持不变。
四、 内含价值评估结果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与既往评估日的对应结果:
                                                                                                                    第六节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评估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93,210                81,313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有效业务价值                                        79,347                65,084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19,083)              (16,947)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60,264                48,137
      内含价值                                                               153,474               129,450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     内含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5
     第六节
     内含价值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评估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一年新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14,924              13,295
            持有要求资本成本                                                               (2,861)             (2,846)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12,063              10,449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     用来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304.19亿元和466.89亿元。
           3.     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单位: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评估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
            个险渠道                                                                       11,440              10,271
            银行保险渠道                                                                      683
            团体保险渠道                                                                      (61)                (57)
            合计                                                                           12,063              10,449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     用来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一年新业务价值的首年保费分别为304.19亿元和466.89亿元。
           3.     一年新业务价值已反映主要再保险合同的影响。
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内含价值
五、 变动分析
    下表显示了本公司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11.5%的风险贴现率下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在风险贴现率11.5%的情景下,本公司内含价值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变动分析
     1. 期初内含价值                                                                               129,450
     2. 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12,063
     3. 期望收益                                                                                    12,545
     4. 运营经验偏差                                                                                 3,075
     5. 经济经验偏差
     6. 运营假设变动                                                                                (1,379)
     7. 经济假设变动                                                                                  (860)
     8. 注资及股东红利分配                                                                          (1,497)
     9. 其他                                                                                          (412)
     10. 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11. 期末内含价值                                                                              153,474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第2项至第10项的说明如下:
    2.    新业务价值为保单销售时点的价值。
    3.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和有效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内的期望回报。
    4.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包括死亡、发病、失效和退保、费用及税等)与期初假设间的差异。
    5.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的差异以及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
                                                                                                                     第六节
    6.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运营假设的变化。
    7.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间经济假设的变化。
    8.    注资及其他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9.    其他项目。
    10.   寿险业务以外的其他股东价值变化。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7
     第六节
     内含价值
     六、敏感性测试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
           设保持不变。本公司的敏感性测试结果总结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7年12月31日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
            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敏感性结果                                 有效业务价值           一年新业务价值
            情景
            中间情景                                                         60,264                  12,063
            风险贴现率12.0%                                                  57,242                  11,491
            风险贴现率11.0%                                                  63,485                  12,674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提高50个基点                                 71,744                  13,684
            投资回报率比中间情景降低50个基点                                 48,742                  10,433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58,368                  10,880
            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62,160                  13,247
            失效和退保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58,882                  11,417
            失效和退保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61,596                  12,727
            死亡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59,679                  11,948
            死亡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60,850                  12,179
            发病率及赔付率提高10%(中间情景的110%)                          57,996                  11,551
            发病率及赔付率降低10%(中间情景的90%)                           62,541                  12,575
            75%的分红业务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55,386                  11,776
3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关于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追收工作中的诉讼情况,请参见本节“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二)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追收工作”。
    上述诉讼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重大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投资事项。
三、 重大非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非股权投资事项。
四、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五、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数额较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 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上交所监管规则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本公司带来利润达到本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
          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二)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三) 本公司资金运用采取以委托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进行投资运
          作。
                                                                                                                     第七节
    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0号)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2017年度《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将绝大部
    分境内投资资产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委托期限为一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
    司进行境内投资运作资金总额约为6,091.75亿元。本公司按照《投资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根据委托资金规模
    和《投资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基础管理费费率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基础管理费,根据本年投资绩效达成情况支付
    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绩效奖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9
     第七节
     重要事项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7年第2号)和《保险
           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签署2017年度《境外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境外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
           引》,将境外投资资产委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进行投资运作,委托期限为一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
           委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进行境外投资运作资金总额约为138.75亿元,并按照《境外投资委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投资管理费和绩效奖金。
           2017年度本公司针对上述委托投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97亿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资产管理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签署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及境外
           《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在满足监管规则和公司委托投资决策机制的条件下,继续采取委托投资的管理模
           式,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进行投资运作。
         (四)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五) 除本年报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八、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持续正常履行中。
     九、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
           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中国审计师,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17年度国际核数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于
           2014年更换审计师╱核数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本公司向审计
           师╱核数师支付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阅、执行商定程序服务费用及2016年度利得税申报服务费用合计为
           1,495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
           向其支付的2017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6万元。
4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重要事项
十、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未被有权机关调查,未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
     门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以及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未受到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一) 发行公司境内、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为保证公司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本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按监管规定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额度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详情请参见本
           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境内、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 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件涉及的资金追收工作
           为了清算前董事长关国亮在任期间本公司与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清理
           双方债权债务关系,2013年3月18日,本公司对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2月2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北京天
           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本公司偿还5.75亿元及利息。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一
           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天寰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维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本公司已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对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强制执行。2016年5月,公司收到执行款15,807,978.56元。该案
           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
                                                                                                                    第七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1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单位:股
                                                    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变动增减(+,-)                       2017年12月31日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085,439,340       66.85%           -     -                 -          -     - 2,085,439,340        66.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1,034,107,260       33.15%           -     -                 -          -     - 1,034,107,260        33.15%
                4、其他                                 -            -          -     -                 -          -     -            -             –
            小计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3,119,546,600     100.00%            -     -                 -          -     - 3,119,546,600      100.00%
     二、 证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4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31,427家,其中A股股东31,140家,H股股东287家。
         截至2018年2月末,本公司共有股东61,919家,其中A股股东61,636家,H股股东283家。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持股总数              (+,-)    条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股          33.14    1,033,884,456            +4,620               -            -          H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股              31.34      977,530,534                -               -            -          A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    国有法人股          12.09      377,162,581       -94,022,884               -    70,950,395          A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2.86       89,157,977        -2,286,945               -            -          A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           0.91       28,249,200                -               -            -          A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         境内法人股           0.58       18,200,000        -3,880,000               -            -          A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国有法人股           0.50       15,649,758      +15,649,758                 –           -          A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国有法人股           0.34       10,705,567      +10,705,567                 –           -          A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策   其他                 0.30        9,383,353       +9,383,353                 –           -          A
            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     其他                 0.24        7,538,697                -               -            -          A
            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
            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系的说明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
                 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
                 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本公司股东中国宝武于2014年12月12日完成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可交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宝钢EB”)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165,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
                 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宝钢集团-中金公司-14宝钢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
                 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公司股东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第八节
                 公告》。14宝钢EB已于2017年12月11日完成到期赎回,作为14宝钢EB的担保及信托财产的本公司A股股份中共
                 有94,049,605股被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剩余70,950,395股已完成办
                 理解除信托担保手续。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
                  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丁学东。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
                  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
                  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和参股的上市公司信息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71%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3%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2%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1%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53%
                   6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56%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34%
                   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3%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8.58%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93%
                  注:
                  1.      ★代表A股上市公司,☆代表H股上市公司。
                  本公司无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因此,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 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
      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由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联合重组而成,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揭牌成
      立,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宝
      武注册资本为527.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国强。中国宝武的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的国有资
      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
      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
      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
      除上述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
      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关系图如
      下:
                 31.34%                                              12.09%
                                                                                                              第八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5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377,162,581股A股,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09%,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18.0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
                  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并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 占本公司已发行   好仓/淡仓/
                                                                                                        占本公司已发行 A股总数的概约 H股总数的概约     可供借出的
                      名称                               股份类别   权益性质               持有股份数目 股份概约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股份
                                                                                                                    %              %              %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股        实益拥有人              977,530,534         31.34           46.87             -   好仓
                                                                    受控制法团权益           28,249,200          0.91            1.35             -   好仓
                   2 Swiss Re Ltd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77,857,800(附注3)           2.50              -           7.53   好仓
                   3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155,120,200(附注4)          4.97              -          15.00   好仓
                   4 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124,018,300          3.98              -          11.99   好仓
                                                                    实益拥有人      31,101,900(附注4)          1.00              -           3.01   好仓
                   5 郭广昌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155,120,200(附注4)          4.97              -          15.00   好仓
                   6 Goldman Sachs (UK) L.L.C.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85,326,194          2.74              -           8.25   好仓
                                                                                     9,691,237(附注5)          0.31              -           0.94   淡仓
                   7 Goldman Sachs Group UK Limited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85,326,194          2.74              -           8.25   好仓
                                                                                     9,691,237(附注5)          0.31              -           0.94   淡仓
                   8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H股        实益拥有人               85,326,194          2.74              -           8.25   好仓
                                                                                     9,691,237(附注5)          0.31              -           0.94   淡仓
                   9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51,641,217          1.66              -           4.99   好仓
                                                                                    42,183,416(附注5及          1.35              -           4.08   淡仓
                                                                                                    6)
                   10 Black Rock, Inc                    H股        受控制法团权益           71,392,041          2.29              -           6.90   好仓
                                                                                     1,207,300(附注7)          0.04              -           0.12   淡仓
4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注:
1.     以上所披露数据主要基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如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如股东于本公司的持
       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无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
       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3.     Swiss Re Ltd透过其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4.     郭广昌先生透过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复星控股有限公司、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他彼等
       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由于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持有Goldman Sachs (UK) L.L.C.之100%股权,而Goldman Sachs (UK)
       L.L.C.持有Goldman Sachs Group UK Limited之100%股权,Goldman Sachs Group UK Limited则持有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之100%股权,所以彼等被视为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于本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中拥有
       权益。
6.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亦透过其他其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其他股份。
7.     BlackRock, Inc.透过其控制或间接控制公司之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
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内之权益
或淡仓。
                                                                                                                       第八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7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已缴纳个人     从关联方
                                                                                              已发税后       所得税     获取报酬
                   姓名             职务         状态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报酬总额         总额         情况
                   万峰             董事长       现任   男     1958年4月    自2016年3月起      275.30       186.33            否
                                    执行董事                                自2014年11月起
                   黎宗剑           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60年7月    自2017年1月起      175.58       105.40            否
                   刘向东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69年6月    自2010年10月起         -           -            是
                   熊莲花           非执行董事   现任   女     1967年8月    自2017年7月起          -           -            是
                   吴琨宗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71年2月    自2014年7月起          -           -            是
                   胡爱民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73年12月   自2016年6月起          -           -            是
                   DACEY John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60年5月    自2014年8月起          -           -            是
                     Robert
                   彭玉龙           非执行董事   现任   男     1978年10月   自2017年7月起          -           -            是
                   李湘鲁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1949年11月   自2016年3月起       26.72         5.28            否
                   郑伟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1974年3月    自2016年3月起       26.72         5.28            否
                   程列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1955年9月    自2016年8月起       22.68         4.32            否
                   梁定邦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1946年11月   自2016年9月起       22.68         4.32            否
                   耿建新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1954年3月    自2017年9月起        4.60         0.88            否
                   陈远玲           非执行董事   离任   女     1963年12月   自2016年3月起          -           -            是
                                                                              至2017年6月止
                   章国政           非执行董事   离任   男     1965年4月    自2016年3月起           -          -            是
                                                                              至2017年3月止
                   方中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1951年6月    自2011年9月起       17.83         3.40            否
                                                                              至2017年9月止
                  注:
                  1.        黎宗剑先生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获聘为本公司副总裁,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于2017年1月25日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并从即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2.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熊莲花女士、彭玉龙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熊莲花女士、彭玉龙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7月3日获中国保监会核准。
                  3.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耿建新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耿建新
                            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9月18日获中国保监会核准。
4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4.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陈远玲女士的辞职报告。陈远玲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其
                 辞职自2017年6月12日起生效。
      5.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章国政先生的辞职报告。章国政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其
                 辞职自2017年3月15日起生效。
      6.         本公司独立董事方中先生的任期于2017年9月2日届满,任期届满后,方中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7.         本公司董事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二) 监事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及离任监事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已缴纳个人     从关联方
                                                                                    已发税后       所得税     获取报酬
    姓名             职务         状态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报酬总额         总额         情况
    王成然        股东代表监事    现任    男     1959年4月    自2014年7月起       199.35      130.35            否
                        及监事长
    余建南        股东代表监事    现任    男     1973年3月    自2018年2月起           -          -            是
    Anke D'Angelo 股东代表监事    现任    女     1967年2月    自2018年1月起           -          -            是
    汪中柱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男     1967年10月   自2016年3月起       130.67       50.11            否
    毕涛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男     1975年1月    自2016年3月起        89.34       28.36            否
    刘智勇        股东代表监事    离任    男     1972年3月    自2016年3月起           -          -            是
                                                                    至2018年1月止
      注:
      1.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余建南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余建南先生的任职
                 资格于2018年2月11日获中国保监会核准。
      2.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Anke D'Angelo女士为本公司监事。Anke D'Angelo女
                 士的任职资格于2018年1月25日获中国保监会核准。
      3.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0日收到刘智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智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鉴
                 于刘智勇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在新的监事就任前,刘智勇先生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刘智勇先生自2018年1月25日起不再履行本公司监事职责。
      4.         本公司监事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已缴纳个人     从关联方
                                                                                                 已发税后       所得税     获取报酬
                   姓名        职务                 状态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              报酬总额         总额         情况
                   万峰        首席执行官           现任   男     1958年4月    自2016年3月起      275.30       186.33            否
                               首席风险官                                      自2017年7月起
                   黎宗剑      副总裁               现任   男     1960年7月    自2017年1月起      175.58       105.40            否
                   杨征        副总裁               现任   男     1970年5月    自2016年12月起     213.58       136.49            否
                               首席财务官                                      自2017年2月起
                                 (暨财务负责人)
                   刘亦工      副总裁               现任   男     1959年9月    自2005年3月起      214.00       136.18            否
                   李源        副总裁               现任   男     1962年8月    自2016年11月起     176.92       105.84            否
                   龚兴峰      副总裁               现任   男     1970年10月   自2016年11月起     174.52       103.88            否
                               总精算师             现任                       自2010年9月起
                               董事会秘书           现任                       自2017年3月起
                   于志刚      副总裁               现任   男     1964年12月   自2016年11月起     174.51       103.87            否
                   岳然        总裁助理             现任   男     1963年2月    自2013年2月起      174.95       104.23            否
                               首席人力资源官       离任                       自2010年4月起
                                                                                 至2017年3月止
                   苑超军      总裁助理             现任   男     1972年4月    自2011年8月起      144.74        79.51            否
                   刘起彦      总裁助理             现任   男     1963年5月    自2017年5月起      144.32        79.83            否
                               首席人力资源官       现任                       自2017年3月起
                   王练文      总裁助理             现任   男     1968年4月    自2017年2月起      140.71        76.22            否
                   朱迎        总裁助理             离任   男     1971年2月    自2013年2月起       11.37         6.49            否
                                                                                 至2017年1月止
                               首席风险官                                      自2013年2月起
                                 (暨合规负责人)                                至2017年1月止
                               审计责任人                                      自2013年10月起
                                                                                 至2017年1月止
                  注:
                  1.        本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聘任万峰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2.        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聘任黎宗剑先生、杨征先生、刘亦工先生、李源先
                            生、龚兴峰先生、于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其中,杨征先生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龚兴峰先
                            生兼任公司总精算师、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岳然先生、苑超军先生、朱迎先生、刘起彦先生、王练文先生担
                            任公司总裁助理。其中,岳然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朱迎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暨合规负责人)、审
                            计责任人。黄萍先生、陈正阳先生于同日卸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黎宗剑先生的副总裁任职资格已于2017
                            年1月25日获保监会核准;杨征先生的副总裁任职资格已于2016年12月27日获保监会核准,其首席财务官(暨财
                            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于2017年2月28日获保监会核准;龚兴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于2017年3月6日获
                            保监会核准;刘起彦先生的总裁助理任职资格已于2017年5月8日获保监会核准;王练文先生的总裁助理任职资格
                            已于2017年2月7日获保监会核准;李源先生、龚兴峰先生、于志刚先生的副总裁任职已向保监会报备。
5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3.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刘起彦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岳然先生
                 不再兼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4.      朱迎先生向本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其自2017年2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及其他所有管理职务。
         5.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始日期以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日期或董事会聘任日期为准。
         6.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7.      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年度绩效工资尚未最终确定。有关详情待确定后另行披露。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 董事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
         万峰先生     中国国籍
         万峰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自2017年7月起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自2014
         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自2016年5月起担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万先生于2014年10月至
         2016年3月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总裁)。在加入本公司之前,万先生于2003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LFC;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628;
         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2628)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副董事
         长。万先生于2007年9月至2014年8月同时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万先生拥
         有高级经济师职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于1982年获吉林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1年获
         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3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黎宗剑先生     中国国籍
         黎宗剑先生自2017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黎先生于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担任本公司非
         执行董事。黎先生自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历任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董事,保险机
         构管理部董事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
         委书记,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常务理事和《保险研究》杂志主编,2000年5月
         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发展改革部
         副总经理。黎先生于1982年获得贵州大学哲学学士学位,于1987年获得陕西师范大学教科所心理学硕士
         学位,并于1994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法学博士学位。
         刘向东先生     中国国籍
         刘向东先生自201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先生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刘先生于2009年12月
         至2010年11月担任汇金公司综合部高级经理,2003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副处长级秘书、正处长级秘书、助理巡视员。刘先生于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并
         于200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专业博士学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1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熊莲花女士   中国国籍
                  熊莲花女士自2017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女士目前供职于汇金公司,兼任资产管理公司非执
                  行董事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女士于2012年1月至12月任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候任董
                  事、处主任,1995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科员、处长、副局级巡视员,1990年10月至
                  1993年9月,在交通银行湖北省黄石市支行工作。熊女士于1990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
                  位,并于1995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学位。
                  吴琨宗先生   中国国籍
                  吴琨宗先生自201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先生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
                  份”,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0019)财务总监,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0845)董事。在此之前,吴先生自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担任宝钢股份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担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经营财务
                  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总监,2006年5月至2013年8月历任宝钢股份审计部部长、系统创新部部长、财务部
                  部长、宝钢集团审计部部长。吴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及教授级
                  高级会计师职称,于1993年获得华东冶金学院工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
                  位,并于2008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胡爱民先生   中国国籍
                  胡爱民先生自2016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胡先生现任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投资管理
                  部)总经理,兼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宝地置业有限公司、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胡先
                  生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宝武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11月担任宝钢集团投资管理
                  部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担任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
                  担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12年6月历任宝钢
                  集团资产经营部高级管理师、投资并购主管、副总经理兼财务顾问首席经理。胡先生于1995年获得江西财
                  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DACEY John Robert先生         美国国籍
                  DACEY John Robert先生自2014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DACEY先生现任瑞士再保险集团首席策
                  略官、执行委员会委员。在此之前,DACEY先生自2012年11月至2015年5月担任Admin Re 董事长,自
                  2007年至2012年担任安盛保险集团(AXA)亚太区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委员、日本及亚太区总部首席执
                  行官,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丰泰保险(Winterthur Insurance)首席策略官、执行委员会委员。DACEY先生
                  于198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经济学文学士学位,并于1986年获得哈佛大学公共政策系硕士学
                  位。
5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彭玉龙先生     中国国籍
彭玉龙先生自2017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彭先生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保险板块副总裁,兼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
长。彭先生自2013年加入复星集团,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集团执行总经理、董事总
经理,保险板块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在此之前,彭先生自2007年4月至2013年10月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所研究员,自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任湖南省涟源市湄江学区教师。彭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
于2000年获得湖南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湖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并于2007年获得上海
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李湘鲁先生     中国国籍
李湘鲁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先生现任普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李先生自
1990年至2007年历任美国既得投资银行(Kidder,Peaboby & Co., Inc)副总裁及高级顾问、中国国际农村信
托投资公司(香港)投资顾问、卢森堡明讯银行高级顾问、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庆隆(上
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李先生拥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
郑伟先生     中国国籍
郑伟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郑先生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秘书长,同时担任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保再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998;联交所上市,股
份代码:00998)外部监事,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
会理事。自1998年7月至今,郑先生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授兼博士生导
师,自1999年3月至今,历任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郑先生自1999年8月至
2000年1月,在美国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商学院做访问学者。郑先生先后于1995年、1998年和2003年
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程列先生     中国国籍
程列先生自201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程先生2013年5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资源整合部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2006年6
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公司党委委员、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程先生毕业于江西工业学
院(现南昌大学),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3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梁定邦先生   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
                  梁定邦先生自2016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梁先生现任梁定邦资深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兼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398;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1398)、中
                  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0267)独立董事。梁先生曾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
                  会委员、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
                  监会主席等职务。梁先生自2010年6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份代码:LFC;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628;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2628)独立董事,自
                  2004年8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988;联交所上市,股份
                  代码:3988)独立董事。梁先生于1990年获委任为香港御用大律师(现改称“资深大律师”)。梁先生于
                  1976年毕业于伦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并具英格兰及韦尔斯大律师和加州律师协会资格,于2003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颁发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于2009年获选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及国际欧亚科学院院
                  士,于2013年获香港公开大学及2016年获岭南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耿建新先生   中国国籍
                  耿建新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耿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二级岗位责任教
                  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同时担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北京工商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特聘教授。在此之前,耿先生曾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代码:000725)、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002065)、深圳市大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30013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00266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
                  600011)、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116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002781)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耿先生于2002年10
                  月至2009年9月还曾兼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自1993年7月至
                  今,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常务系副主任、商学院党委书
                  记、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耿先生于1981年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会计系,于1988年获中南财
                  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93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二) 监事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
                  王成然先生   中国国籍
                  王成然先生自201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长,兼任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在此之前,王先
                  生曾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
                  601601;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2601)、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0845;B股股份代码:900926)、中
                  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码:600150)、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及本公
                  司董事,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王先生于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宝钢集团金融系统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同时担任欧冶
                  云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03年6月至2012年6月历任宝钢集团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业务总监
                  兼资产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兼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
                  拥有经济师职称,于1982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余建南先生     中国国籍
余建南先生自2018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余先生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
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余先生于2007年9月加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至
2017年3月兼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在此之前,余先生于2001年5月至2007年9月先后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青海省乐都县
副县长(挂职),1996年7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广东省分行。余先生于1996
年7月获得广东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Anke D'Angelo女士         德国国籍
Anke D'Angelo女士自2018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Anke D'Angelo女士现任瑞士再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SREN)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Anke D'Angelo女士
自1994年9月至2017年2月历任慕尼黑巴伐利亚再保险公司(现为Swiss Re Europe S.A.德国分公司)集团
会计和报告团队负责人,会计经理,瑞士再保险集团财务计划经理,高级财务经理,风险管理部集团SOX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人,集团首席执行官办公室负
责人,集团内部审计(GIA)部门营运办公室副负责人,副首席合规官,合规部风险控制负责人,集团首席合
规官、瑞士再保险集团法律合规部特别项目执行总裁等。Anke D'Angelo女士于1995年2月毕业于慕尼黑大
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5年6月获得美国保险学会美国特许财产保险公司助理风险管理师。
汪中柱先生     中国国籍
汪中柱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汪先生自2011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纪检监察室总经
理,兼任合肥后援中心监事。在此之前,汪先生曾兼任新华养老保险、新华养老服务、新华电商监事。自
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汪先生担任本公司稽察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自1988年7月至2010年3
月,汪先生历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及处长。汪先
生于1988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毕涛先生     中国国籍
毕涛先生自201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毕先生自2017年6月起担任审计部东区审计中心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自2016年1月起任新华健康、新华养老服务、海南养老、尚谷置业、新华电商、合肥
后援中心监事。毕先生于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山东分公司风险管控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公司审计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毕先生于1999年获得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经
济学学士学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万峰先生,简历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一)董事”。
                  黎宗剑先生,简历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一)董事”。
                  杨征先生     中国国籍
                  杨征先生自2016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
                  并自2016年12月起兼任资产管理公司非执行董事。在加入本公司之前,杨先生2005年7月至2016年7月历
                  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
                  总裁等职。杨先生具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任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国家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和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解释委员会委员。杨先生于1993年获得北京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得美国东北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亦工先生     中国国籍
                  刘亦工先生自2005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2月起担任新华养老保险董事长。刘先生2014年
                  11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华中区域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2月兼任合规负责人,2004年11月至2007
                  年3月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CSERM)资格,于
                  1996年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李源先生     中国国籍
                  李源先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李先生自2001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广东分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总经理,总公司销售管理中心主任,个人业务总监,银保业务总监,
                  区域总监兼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华南区域总经理及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等职。李先生拥有国
                  家高级经济师职称,于2010年获得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龚兴峰先生     中国国籍
                  龚兴峰先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自2017年3月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自2017年1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董事、总精算师,自2018年1月起兼任资产管
                  理公司监事。龚先生自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
                  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并曾任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龚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和
                  中国精算师职称,于1996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于志刚先生     中国国籍
于志刚先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于2016年8月起兼任新华电商董事长。于先生于1997年4
月加入本公司,自2007年3月起历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高级总经理,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区域总监
兼北京分公司高级总经理,银保业务总监,华中区域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华东区域总经理等职。于先生拥
有中级编辑职称,于1986年获得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于1998年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课程,并于2010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
岳然先生     中国国籍
岳然先生自2013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于2010年4月至2017年3月兼任本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岳
先生于2010年1月加入本公司,至2010年3月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稽查办公室主任。在加入本公司之前,
岳先生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国联通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担任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岳先生于1984年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哲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3年完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
苑超军先生     中国国籍
苑超军先生自201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并自2013年3月起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苑先生自
2002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潍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高级总经理,总公司个人业务总监,总裁助理兼华北区域、东北区域总经理,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等职。苑先生拥有保险专业中级资格认证,并于2011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起彦先生     中国国籍
刘起彦先生自2017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现兼任本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在加入本公司之前,刘
先生自1997年5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科员,满洲里分
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呼伦贝尔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呼和浩特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总部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河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刘先生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于
1986年获得内蒙古林学院农学学士学位,并于2013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
王练文先生     中国国籍
王练文先生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王先生自2010年5月加入本公司以来,历任法人业务总
监、公司总监兼西北区域总经理兼陕西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王先生拥有中级会计师、经济师专业职称,于
1995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04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7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三、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
                   刘向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职员                     自2009年12月起
                   熊莲花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职员                     自2012年1月起
                   胡爱民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总经理   自2017年5月起
                   DACEY John      瑞士再保险集团                     首席策略官               自2012年10月起
                     Robert                                           执行委员会委员           自2012年11月起
                   彭玉龙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自2013年10月起
                                                                      保险板块副总裁
                   Anke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自2017年2月起
                    D'Angelo
         (二) 在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
                   万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自2016年5月起
                   熊莲花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董事                     自2012年12月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8年1月起
                   吴琨宗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自2016年6月起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6年6月起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7年7月起
                   胡爱民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5年1月起
                                   中金瑞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       董事                     自2016年1月起
                                     有限公司
                                   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5年6月起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7年12月起
                                   上海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5年6月起
                                   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4年3月起
                   彭玉龙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7年3月起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监事长                   自2017年10月起
                   李湘鲁          普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                 自2013年11月起
                   郑伟            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       自2010年9月起
                                                                        保险学系主任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16年6月起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17年5月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自2015年5月起
                   梁定邦          梁定邦资深大律师事务所             资深大律师               自1990年4月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15年4月起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自2014年12月起
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
           耿建新        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会计系二级岗位       自2008年9月起
                                                              责任教授
           王成然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0年1月起
           余建南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自2013年1月起
                                                            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自2011年4月起
                                                            董事总经理                 自2014年7月起
           汪中柱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           监事                       自2014年4月起
                           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毕涛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有限公司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责任公司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       监事                       自2016年1月起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杨征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6年12月起
           刘亦工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自2017年2月起
           龚兴峰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自2017年1月起
                                                            总精算师                   自2017年1月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自2018年1月起
           于志刚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自2016年8月起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本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
    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已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2,561.09万元,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总
    额为1,456.57万元。个人的具体报酬情况见本年报本节“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任何长期激励计划。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情况
          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 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
                  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
                  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
                  或淡仓)。
     六、 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寿险总公司及35家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共有41,044人,其专业、学
           历构成情况如下:
         (一) 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                                                      人数(名)               占比
                   管理人员                                                           1,734             4.22%
                   专业人员                                                           3,133             7.63%
                   销售及销售管理人员                                                29,178            71.09%
                        其中:合同制外勤销售人员                                     17,558            42.78%
                   其他                                                               6,999            17.05%
                   合计                                                              41,044           100.00%
         (二) 学历类别
                   学历类别                                                      人数(名)               占比
                   研究生                                                             1,215             2.96%
                   本科                                                              21,312            51.92%
                   本科以下                                                          18,517            45.11%
                   合计                                                              41,044           100.00%
                  本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市场人才竞争需要,参考行业同类企业水平,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公司
                  合同制外勤销售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业务提奖构成。公司秉承为能力付薪、为岗位付薪和为绩效付
                  薪的薪酬理念,鼓励内勤员工通过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不断达到并超越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进而获得相
                  应的薪酬待遇。本公司按照国家要求,为员工提供各项社会基本福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同时,为员工建
                  立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种福利计划,满足员工群体对福利多样化的需求。
                  公司深入贯彻“强司先强教、强教先强师、强师先重道”的教育培训理念,坚持“覆盖全员、分级分类、科
                  学规范、运营高效”的工作方针,通过建立全面的教育培训制度、规范的教材体系、专兼职结合的专业讲
                  师队伍和完善的教育培训实施体系,搭建了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教育培训体系。2017年,公司不断强化各
                  级员工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并根据销售渠道工作特点,为销售队伍提供差异化培训服务支持。公
                  司以制式和非制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搭建多样化的培训学习平台,实现多种形
                  式的实施培养路径。总公司全年共举办各级各类面授培训班49期,培训5715人次;举办在线培训50期,
                  培训累计超过100万人次,有效地推动了教育培训服务能力的提升。
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综述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由股
                                                                                                                    第十节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
    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上市地监管规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
    董事会运作效率,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一) 股东大会
         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上市、股份回购、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
          定、修订《公司章程》等。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并保证提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
          请求后十日内以书面决议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董事会不同意提议股东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
          作出反馈的,或尽管作出同意召开的反馈但在收到请求后的二十日内未发出会议通知的,视为董事会拒绝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提议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询。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获得股东名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个人资料,股本状况、股东大会记录等信息。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
          公司提出要求,并提供股权证明。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或提出查询的联系方式,请见本年报第二节“公司信息”。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1
     第十节
     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媒体                   刊登日期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4-28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4-29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6-27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6-28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12-19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12-20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建立健
                  全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表决权,为股东创造充分参与决策、平等行使股东权利的良好环境。
6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董事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尽职勤勉,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注重与股东的沟通交流,努力做
                                                                                                                    第十节
到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如下:
                                应出席         实际
 董事姓名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率     备注
 执行董事
 万峰                                 3            3       100%
 黎宗剑                               3            3       100%
 非执行董事
 刘向东                               3            3       100%
 熊莲花                               1            1       100%
 吴琨宗                               3            2      66.7%      因公务未能出席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胡爱民                               3            3       100%
 DACEY John Robert                    3            0          0      因公务未能出席
 彭玉龙                               1            1       100%
 陈远玲(已辞任)                     1            1       100%
 章国政(已辞任)                     0            0          –
 独立董事
 李湘鲁                               3            3       100%
 郑伟                                 3            2      66.7%      因公务未能出席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程列                                 3            3       100%
 梁定邦                               3            3       100%
 耿建新                               1            1       100%
 方中(届满离任)                     2            2       100%
注: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新任、辞任、届满离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年报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3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二) 董事及董事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执行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会具体组成情况见第九
                  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董事会与管理层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控制、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制订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并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
                  核评价、年度报酬和奖惩方案等。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包括:传
                  达董事会会议精神,部署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根据董事会决议,负
                  责有关重大兼并、收购,股权及不动产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研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
                  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活动的监控,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日常重大经营情
                  况的工作汇报等。
6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定期会议,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第十节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率   备注
 执行董事
 万峰                        11          11           0      100%
 黎宗剑                      11          11           0      100%
 非执行董事
 刘向东                      11          11           0       100%
 熊莲花                       5           5           0       100%
 吴琨宗                      11           9           2      81.8%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三次
                                                                        会议因公务未能亲自参加,委托
                                                                        董事胡爱民出席并表决
 胡爱民                      11          10           1      90.9%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因公务未
                                                                        能亲自参加,委托董事吴琨宗出
                                                                        席并表决
 DACEY John                  11           6           5      54.5%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一、十三、
  Robert                                                                十五、十七次会议因公务未能亲
                                                                        自参加,委托董事长万峰出席并
                                                                        表决
 彭玉龙                       5           5           0      100%
 陈远玲(已辞任)             6           6           0      100%
 章国政(已辞任)             2           2           0      100%
 独立董事
 李湘鲁                      11          10           1      90.9%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公务未
                                                                        能亲自参加,委托独立董事郑伟
                                                                        出席并表决
 郑伟                        11          10           1      90.9%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因公务
                                                                        未能亲自参加,委托独立董事李
                                                                        湘鲁出席并表决
 程列                        11          11           0       100%
 梁定邦                      11          10           1      90.9%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因公务未
                                                                        能亲自参加,委托独立董事程列
                                                                        出席并表决
 耿建新                       3           3           0       100%
 方中(届满离任)             8           7           1      87.5%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因公务未
                                                                        能亲自参加,委托独立董事郑伟
                                                                        出席并表决
注:
报期内本公司董事新任、辞任、届满离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年报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三)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专业意见的方式履行职责。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2名执行董事万峰、黎宗剑,4名非执行董事熊莲花、胡爱民、
                  DACEY John Robert、彭玉龙及1名独立董事梁定邦组成,由万峰担任主任委员。
                  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整体或者专项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审议公司的资金运用、投资政策、战略资产配置以及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及年度方案,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以及其他融资
                         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2、    会议及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委员参会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万峰                                          8                 8
                          黎宗剑                                        8                 8
                          熊莲花                                        3                 3
                          胡爱民                                        8                 7
                          DACEY John Robert                             8                 3
                          彭玉龙                                        3                 3
                          梁定邦                                        8                 6
                  3、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审阅了
                         公司2017年工作计划、2016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2017-2019年资本规划报告、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的议案,向董事会出具了同意提交审议的专业意见。
6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审计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刘向东、吴琨宗、彭玉龙及4名独立董事郑伟、李湘
                                                                                                          第十节
鲁、程列、耿建新组成,由郑伟担任主任委员。
1、   审计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控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中的不当行为;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就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性等方面的问题向董事
      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2、   会议及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委员参会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郑伟                                          7                     7
       刘向东                                        7                     7
       吴琨宗                                        7                     4
       彭玉龙                                        1                     1
       李湘鲁                                        7                     7
       程列                                          7                     7
       耿建新                                        0                     0
3、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阅了公司2016年年
      度报告、2017年中期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以股权受让方式收回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审议
      的专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要求和相关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有关本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相关计划安排,就重点关注领域与审计师进行了讨论。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
      审阅,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后与之保持充分及时的沟通;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召开会议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会
      议上对2016年年度报告形成专业意见,同意将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还特别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做工作汇
      报,以便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7
     第十节
     公司治理
                 提名薪酬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熊莲花、吴琨宗、DACEY John Robert,4名独立
                  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梁定邦组成,由李湘鲁担任主任委员。
                  1、    提名薪酬委员会职责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方案、考核办法和薪酬方
                         案,对董事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评价董事会和管理层架构、职数及
                         组成是否合理;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除外)除主任委员以外的其他委员
                         人选;审议公司整体(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及其基本制度等。
                  2、    董事遴选程序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每一提名
                         人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名独立董事,但每一股东只能提名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监事
                         会也可以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和《公司
                         章程》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提交
                         董事候选人议案。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3、    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的新守则条文第A.5.6条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3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
                         议案》。
                         提名薪酬委员会在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
                         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同时,还根据公司的业务
                         模式和特性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董事会成员在技能、经验及观点等多样化方面保持适当的平衡,以
                         便董事会运作更有效率,并带领本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及股东。
                  4、    会议及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委员参会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湘鲁                                        9                 9
                          熊莲花                                        3                 2
                          吴琨宗                                        9                 4
                          DACEY John Robert                             9                 3
                          郑伟                                          9                 8
                          程列                                          9                 9
                          梁定邦                                        9                 6
6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5、   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审阅了关于提
                                                                                                         第十节
      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2016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
      发放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的议案,并
      向董事会出具了同意提交审议的专业意见。
风险管理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黎宗剑,4名非执行董事刘向东、熊莲花、胡爱民、
DACEY John Robert,2名独立董事郑伟、耿建新组成,由刘向东担任主任委员。
1、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和工作制度,对
      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检讨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和公司关于风险管理的内
      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审核和修订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原则;审议重大决议的风险评估和
      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审查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等。
2、   会议及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委员参会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向东                                        3                    3
       黎宗剑                                        3                    3
       熊莲花                                        1                    1
       胡爱民                                        3                    2
       DACEY John Robert                             3                    3
       郑伟                                          3                    3
       耿建新                                        0                    0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审阅了公司
      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6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及关于修订公司合规政策等事项的议案,
      并向董事会出具了同意提交审议的专业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9
     第十节
     公司治理
         (四) 监事及监事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全体监事恪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出席监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监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率   备注
                   王成然                       4          3            1        75%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因公务不
                                                                                          能亲自参加,委托刘智勇监事出
                                                                                          席并表决
                   刘智勇                       4          4            0       100%
                   汪中柱                       4          4            0       100%
                   毕涛                         4          4            0       100%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新任、辞任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评估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等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五) 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自2013年2月起设立执行委员会制度及首席执行官职位,本公司董事长万峰先生兼任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由同一人兼任,能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提高公司运营效
                  率,有利于本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执行。
                  本公司同时设立了执行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八个职能委员会,并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中对其职权
                  有清晰界定,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完备的研究和决策程序,可以确保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规范、有效地履
                  行职责。
         (六) 公司秘书
                  本公司外聘莫明慧女士(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担任联席公司秘书。莫女士在公司内部的主要联
                  络人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龚兴峰先生。龚兴峰先生的联系方式请见本年报第二节“公司信
                  息”。
                  报告期内,龚兴峰先生与莫明慧女士均参加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7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七) 董事、监事培训与调研
      报告期内,每名董事、监事均定期收到公司编制的有关最新监管规则及动态、行业信息、公司经营管理情
                                                                                                              第十节
      况的报告和资料,不断发展并更新其与履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在了解全面信息的情况下履行职责。
      此外,本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参加关于保险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支付。报告期
      内,董事熊莲花、彭玉龙参加了保监会保险机构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董事刘向东、熊莲
      花、胡爱民、吴琨宗、程列、耿建新参加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专题培训;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
      事进行了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保险资产股票投资监管等方面的合规培训。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陈远玲及监事汪中柱对贵州分公司进行调研;熊莲花、彭玉龙、程列、耿建新董事
      对湖南分公司进行调研;刘向东、熊莲花、彭玉龙、程列董事对湖北分公司进行调研; 郑伟、程列与耿建
      新董事对安徽分公司进行调研;黎宗剑、刘向东、胡爱民、程列董事对江西分公司进行调研。董事、监事
      通过调研了解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以报告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引起管理层的
      高度重视,在深化公司转型发展、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改进机构管理工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八)《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2017年12月19日,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尚待保监会核准。修订的详细情况可查阅本公司
      2017年11月4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材料。
(九)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本公司已制定的一系列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
      障境内外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本公司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全面梳理信息披露
      工作流程,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结合,了解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点,并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丰富
      定期报告内容,提升定期报告披露质量;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强化信息披露意识,保
      证对外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完成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完成年报、半年报及季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48份临时公告的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与流程,加强与境内外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充分地反
      馈信息,增进与投资者的相互了解。报告期内,本公司举办了年度、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与400余位现场
      或电话参会的投资者、分析师交流,会后开展非交易国际路演,与70家大型投资机构深入交流;举办了投
      资者开放日活动,与230余家境内外分析师、投资者及媒体分享公司转型成果和未来经营发展思路;安排
      境内外投资者、分析师现场或电话调研104场,接待687人次;出席29场外部会议,与750家机构进行交
      流;公司还通过接听投关热线电话、回复投关网站及上证E互动平台留言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持续沟通。
      业绩发布会和投资者开放日的推介材料已登载于本公司网站,供投资者阅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1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二、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包括5名独立董事,涵盖了法律、保险、财务、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独立董事以其独立客
           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请见本年报本节“一、公司治理综述”。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对本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相对于公司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确认所有独立董事截至2017年12月
                  31日均独立于公司。
     三、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
           能力。
           资产方面: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公司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拥有与业务
           经营有关的土地或房屋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财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业务方面: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四、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中长期
                                                                                                                    第十节
    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等
    挂钩。
    本公司已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
    效工资、任期激励、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和津贴补贴构成。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及超
    额奖励实行延期支付制度,支付期限为三年。
五、 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活动
    本公司已制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准不低于《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标准。在向全体
    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各董事、监事于报告期内均已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及《新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所订的行为守则。
六、 审计师报酬
    审计师报酬情况见本年报第七节“重要事项-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七、 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平地报告本公司的状况。本公司审计师就账目所作的申报责任声明见
    本年报附件“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件或情况。经适当查询后,董事认为本公司拥有足够资源在可见未来继续营运,因此适宜采纳持续经营
    的基准编制财务报表。
八、 内部控制
    本公司致力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为目标,保障公司合规、稳
    健、有效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董事会通过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的实
    施与自我评价、选聘和协调外部审计机构等。本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本公司
    执行委员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组
    织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定和要求,审计部负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
    职能。
    本公司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
    会[2010]11号),《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保
    监发[2015]11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证上字[2006]460号)等内部控制要求,遵
    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包括财务、运营、销售管理在内的
    内部控制制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3
     第十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为框架的内部控制体
           系。本公司以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为三道防线,通过三道防线的分工协
           作,落实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要求,构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管控有效”的内控机制。
           本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持续辨识业务、财务及资金运用等领域的风险,确定重点关注的风险领
           域,全面梳理内控缺陷与漏洞,不断完善缺陷整改管理机制,强化整改实效,统一协调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
           后监督的管控机制,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2017年,本公司深入开展销售管理合规性专项整治、非法
           集资与资金案件风险监测与排查、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全面风险排查等多项内控与
           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监测与现场检查,稳步推进偿二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与评
           估等多项内控及风险排查评估工作。
           本公司围绕转型发展,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基础,稳步推进各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在销售控制方面,本
           公司不断完善销售管理架构,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管理、业务激励等方面管控机制;持续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培
           训管理、品质管理等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宣传和展业行为,持续关注业务品质提升,加强销售风险监控。在运
           营控制方面,本公司继续优化运营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新契约、核保、保全、理赔、客户服务、质量控制等运营
           管控流程,出台客户服务专员管理办法、两核权限分级管理优化方案、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新契约承保业务管理
           办法等制度,落实销售行为可回溯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运营环节综合风险治理。在财会控制方面,本公司建立了
           全面、规范的财会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统计信息管理、资金收付管
           理等各项财会管理机制,优化信息系统管控手段,有效识别和管控财会风险,提升财务服务效率和信息质量,确
           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资金运用控制方面,本公司每年编制保险资
           金运用投资指引,制定投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及相
           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资金运用,落实风险管控、规范保险资金运作,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建立了明确、有效的内外部信息与沟通机制,严格要求信息传递时效,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内幕
           信息登记备案管理。本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进行明
           确定义,制定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
           本公司建立了集中管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由审计部统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行使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本公司持续完善审计作业标准,加强非现场审计和专项审计的监督力度,提高审计手段多样化和专业管控能力,
           提高审计作业质量。2017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审计组织构架,提升审计中心级别,拓展审计领域和覆盖范围,提
           升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的管理价值。
           本公司建立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案件责任追究、销售误导责任追究等问责管理机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追究范
           围、追究方式、追究标准、追究程序以及信息报送机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司相关
           部门根据适用的问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切实发挥惩戒威慑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承担责任,并有责任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有效性。同时,本公
           司设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专门机构,管理因未能达到目标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对不存在重大的失实陈述或
           损失作出合理保证。本公司根据偿二代监管要求,积极开展2017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通过全面对
           标分析,厘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7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0]11号)以及《香港上市规则》,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内部控制开展全面自我评价,评价范围包括
总公司、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评价内容涵盖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资金运用、合规管理及风险
                                                                                                              第十节
管理等方面。2017年度的评价时间区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经评价,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效及足够,并由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5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一、 风险管理体系、总体策略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执行委员会直接领导,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
           机构密切配合,审计条线独立审计监督,覆盖所有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2017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
           总、分风控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发布了《分支机构组织架构设置方案》,对分公司风控管理组织架构进行标
           准化配置,实现总部与分公司风控职能有效对接、权责分明、运行顺畅。
           本公司坚持以价值为导向,以内控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管理专业
           化运作,使风险管理工作成为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决策的重要依据。基于总体经营战略,本公司制定了以保证资
           本、价值、盈利、流动性相互平衡,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效管控操作风险、维护公司声誉及品牌良好形
           象,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风险策略。
           本公司稳步推进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2017年,本公司持续
           完善专项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修订《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制
           度》、《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市场风险管理制度》等专项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反洗钱管理、合规
           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内部控制管理政策》、《内控缺陷整改管理办法》,修订《合规政策》、《反洗钱管理办
           法》;完善公司应急管理机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偿付能力内控管理流程,启用偿二代风险
           综合评级数据在线填报系统,在数据填报工作中嵌入对统计流程的信息化内控管理,提升公司风险综合评级数据
           质量和报送效率。
           本公司结合偿二代监管要求,积极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和全面对标分
           析,厘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017年,本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每月定期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
           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七大类风险关键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并通过设置预警区间,
           对总、分公司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
           本公司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与加工、关键风险指标监测与预警、风险报表及报告管理、可
           疑业务监测、风险事件管理等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类指标、数据进行监测,
           及时发现、识别、预警风险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确化解和高效处理。
7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二、 风险识别和控制情况
    本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
   (一)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第十一节
         本公司持续监控高风险资产占比、风险价值(VaR)、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率等市场风险核心指标,并通过设置
         指标阀值,进行风险预警。此外,为应对极端情况,公司利用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在压力
         情景下公司潜在损失的程度,重点关注市场波动和利率变动对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及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
         公司各项投资资产比例均符合保监会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根据风险指标监测及压力测试结果,公司
         市场风险处于正常可控范围。
         为应对市场风险,本公司2017年主要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1.重视宏观经济研究,审慎预测国内及国
         际市场走势;2.定期对大类资产的历史风险与收益进行分析;3.主动管理权益资产仓位,定期就其对投资
         收益水平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进行压力测试,保持风险敞口可控;4.稳健投资,坚持以资产负债匹配
         管理为核心;5.坚持价值投资,选择具有潜在增值价值的资产,追求中长期投资收益;6.以价值管理为中
         心,兼顾整体资产流动性,通过新增资产逐步调整投资组合,使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公司的
         价值和风险管理要求;7.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风险应急管理。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
         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性存款、债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投
         资以及再保险安排等有关。
         1.    投资业务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监控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和集中度情况,通过控制信用评级较低的投资占
               比,保证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公司投资性存款及持仓债券中,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占比超过
               95%,且主要交易对手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A级,信用违约风险较低。公司持仓非标金融产品以高
               等级类固定收益金融产品为主,且具有良好的信用增级安排,整体风险可控。
               为应对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本公司2017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内部授信及信
               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对非标金融产品投资实施主体授信,防范信用风险;(3)
               加强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信用增级安排;(4)定期跟踪与监测投资组合信用风险,分析评估发生信用违
               约事件的可能性及影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7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2.     再保险信用风险
                         针对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根据再保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情况进行评估。再保险交易对手方
                         面,2017年与公司存在合约关系的再保险公司共12家,信用评级均在A级以上。其中,11家获得标
                         准普尔评级,从分布来看,“AA+”评级1家,“AA-”评级3家,“A+”评级5家,“A”评级1家,“A-”
                         评级1家;另外1家获得贝氏“A+”评级。本公司再保分出业务的信用分布良好,不存在重大信用风
                         险。
                         为防范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修订了《再保险管理办法》,对再保险公司的选择原则做了明确规
                         定,并要求定期监控各再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
                  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对历史经验数据的定期回顾和主要假设的敏感性分析等技术来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重点关注
                  退保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
                  本公司主要在产品开发、承保策略、再保安排等环节通过以下机制和措施来管理保险风险:1.通过实施有
                  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在深入的市场研究和定价盈利能力分析基础上,设计恰当的产品条款,控制产品
                  定价风险;2.通过实施审慎的承保策略与流程,对承保个体按照合适的条件承保,并保证其风险在公司可
                  承受范围内;3.根据保险对象的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再保险安排,保证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含风险责任的
                  产品,有效转移保险风险;4.定期回顾公司经营数据,进行经验分析和趋势研究,并以此作为调整定价假
                  设和评估假设的基础;5.及时将经验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信息反馈到产品开发、核保核赔等环节,优化
                  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
         (四)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
                  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销售误导风险、保险司法案
                  件风险以及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
                 1.     退保及满期给付风险
                         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是指由于满期给付及退保金额较大或偏离预期,造成公司现金流不足、投诉纠
                         纷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满期给付方面,随着前期销售高峰积累的保单逐渐进入满期领取期,2017年公司满期给付面临一定
                         压力。个别产品可能由于满期收益低于客户预期,导致投诉纠纷风险。退保方面,随着前期银代分
                         红险保单满三、五年高峰期已渡过,且公司从战略层面主动压缩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2017年
                         公司退保压力有所缓解。
7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为有效应对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坚持回
     归保险本原,加大保障型产品开发和销售力度,注重发展长期期交业务;(2)完善渠道业务品质管理
     办法,进一步加强销售品质管理,严格处理、处罚销售业务品质问题;(3)加强退保业务管理,梳理
     整合退保管理制度,同时定期监控各机构满期给付及退保业务规则规范的执行情况,保证业务操作
     合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保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渠道的清晰和畅通;(4)确保客户投
     诉渠道畅通有效,做到投诉问题的快速响应,同时强化投诉问题的闭环处理,做好客户咨询投诉服
     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投诉风险;(5)建立月度退保及满期给付风险监测机制,
     对重点机构、重点产品进行有效追踪,从总公司层面及时把控分支机构及产品的退保及满期给付情
     况,提前把握重点产品的风险节点,每月定期召开风控合规工作视频例会,对重点机构及时进行风
                                                                                                        第十一节
     险提示。
2.   销售误导风险
     销售误导风险是指业务员、保险代理机构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欺骗、诱导等销售误导行为引
     发客户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监管处罚、群访群诉事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
     利影响的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战略转型需要,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是公司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有效应对销售误导风险,2017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进一步完善合规考核指标体系,
     注重销售误导治理成效,并通过定期追踪考核指标阶段性达成情况,督促机构持续提升销售误导治
     理效果;(2)做好日常风险监测与预警,根据监测结果,对销售误导高风险机构进行风险提示,督促
     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3)加强产品宣传资料的合规管理,规范信息披露、产品宣
     传资料设计制作、产品培训宣导、产品销售宣传、产品信息发布等;(4)加强合规宣导与警示教育,
     不断总结系统内存在的各类销售误导问题,对全系统开展风险防范宣导和警示教育。
3.   保险司法案件风险
     保险司法案件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发生侵占、挪用、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非法经营等
     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利影响的风险。2017年,本公司保险司法案件数量
     较上年有所下降,案件类型包括保险诈骗、非法集资和伪造印章等。
     为有效应对保险司法案件风险,2017年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并下发《防范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风险排查、监测预警、警示教育、责任追
     究等在内的全流程案件管控体系;(2)做好案件风险监测与预警,利用客服电话中心对客户投诉中潜
     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监测,加强柜面、客服、销售等环节的日常风险监测,同时通过常规数据监测、
     有奖举报机制有效拓展监测范围;(3)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在全系统开展非法集资及资金案件风险排
     查、非法集资案件风险专项排查,并针对重大保险司法案件进行案件风险专项排查;(4)持续开展警
     示教育,向全系统下发典型案例培训材料,通过剖析真实案例,揭示违法犯罪后果,起到惩前毖后
     的作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9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4.     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
                         近年来,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不正当竞争对保险行业侵蚀日益严重。一些不法第三方理财机构,假借
                         保险公司名义,通过保险业务员推销理财产品,有些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
                         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本公司个别分支机构也出现了业务人员违规代理销售包括第三方理
                         财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的现象。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围绕职场、队伍、客户三个维度,及时采取措
                         施,加强管理与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打击,有效遏制了风险。
                         为防范化解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2017年本公司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1)下发《关于进
                         一步防控第三方理财及非法集资的通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加强机构防控工作
                         管理措施;(2)加强监测预警,利用投诉、举报等内外部信息,建立起多维度风险监测体系;(3)对违
                         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和线索进行排查,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保持高度的敏感和警惕;
                         (4)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全系统范围的销售管理,落实业务员监督和营销流程管控,
                         规范展业行为;(5)对分支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第三方理财风险防控的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支
                         机构落实总公司各项防控要求。
                         除针对上述重要操作风险采取的相关措施外,本公司还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开展风
                         险排查、强化合规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应对日常操作风险。
         (五)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
                  风险。
                  总体来看,2017年公司经营发展持续稳健,各项经营指标向好,全年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外界媒体
                  对公司的报道以积极正面为主。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本着预防为主的理念,建立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注重风险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公
                  司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日常监测等方面,建立了覆盖全公司各条线、各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发
                  挥了较好的联动机制。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
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风险管理
(六)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
      匹配的风险。
      2017年,本公司持续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发展,聚焦期交业务和保障型产品,继续优化业务结构,实现首年
      期交保费及其他核心经营指标的持续稳定增长。
      为应对战略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行业形势,研究行业热点、行业发展趋势,探寻寿险
                                                                                                               第十一节
      发展机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分析发展路径,研究战略布局;2.围绕“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转型发展”的
      工作总基调,制定未来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明确核心经营指标;3.围绕经营计划
      达成,推动战略引导与管理,确保本公司战略规划在各层级的贯彻、落实;4.建立战略追踪评估体系,制
      定战略评估指标,定期追踪战略落实;5.加强战略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形成针对战略规划
      的协调、反馈机制,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目标。
(七)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
      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2017年,本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较好,传统保障型业务现金流增加显著;但受个别产品大量退保影响,短
      期内个别账户出现流动性偏紧情况。
      为应对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从根本
      上降低公司未来退保压力,缓解现金流不足问题;2.在产品销售管理阶段,严格控制不规范的销售行为,
      提升业务品质,防范非正常集中退保引发的大规模给付风险;3.为应对临时的大额给付需求,专门建立结
      算备付金制度,用于应急支付;4.根据偿二代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未来现金流情况预测及压力
      测试,关注综合流动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持续做好日常风险监测,关注指标异常变动,提前制定
      解决方案;5.对长期流动性进行规划和管理,通过《投资指引》综合考虑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状况,调整中
      长期资产配置;6.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1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一、 主要业务
           经监管机关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
           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
           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业务审视
         (一) 年度业务及业绩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分析请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概要”及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关于本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风险管理”。
         (三) 展望
                  关于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展望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五、未来展望”。
         (四) 企业社会责任
                 环境政策表述:
                  新华保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国家性法律法规,积极
                  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等一系列举措,努力降低日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新华保
                  险在日常办公中推行节能环保和高效利用资源理念,例如:推行垃圾分类;办公楼定期检查、更换LED灯
                  源;鼓励科学使用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鼓励双面打印,节省纸张;鼓励随手关
                  电脑和随手关灯;鼓励节约用水;鼓励光盘行动,对浪费粮食说“NO”;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等一系列节
                  能环保措施。
                 慈善及其他捐款:
                  2017年,新华保险公益基金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开展了产业发展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扶贫
                  等一系列扶贫项目,为实现2020年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报告期内,
                  新华保险为慈善及其他捐款总额共计1,070.86万元。
8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
      新华保险始终秉持“诚信、责任、公平、创新、进取”的价值观,高度重视员工的权益和发展。本集团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
      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与此同时,通过企业文化理念的引领,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
      作环境和人际氛围、完善的薪酬福利、系统的职业培训及发展规划,引导员工的个人行为与公司组织行为
      相契合,体现集团价值观导向,铸造集团团队精神,加强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新华保险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以效率为核心,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持
      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更好、更快、更可信”的新华特色运营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新华保险恪
      守“创造价值、稳健持续”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涵盖客户服务中心、客户联络中心、新华
      保险官网、掌上新华APP、微信服务、短信服务、邮件服务等一系列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了多种形
      式的服务通道,使得客户服务手段日益便捷高效。
      于本报告期内,新华保险通过95567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开展客户满意度即时评价,调查结果显示客户
      满意度达到98.45%,同比提升0.52个百分点。
                                                                                                               第十二节
      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情况,请参阅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披露的《201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五)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本公司作为在上交所及联交所上市的保险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洗钱法》、《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险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地监管规则。
      公司坚持稳健守法经营保险业务,合法、合规审核保险产品条款,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完善保险业务流
      程,改善客户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派员参加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保险法务专题培训。
      公司坚持风险为本原则,严格遵守反洗钱各类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将洗钱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建立并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留存、大额
      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客户风险评级等在内的各项反洗钱义务,不断提升反洗钱管理水平,有效防控洗钱
      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公司治理类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规则,持续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定期按时召开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履行关联交易及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3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三、 重要雇员及主要客户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请见本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单一客户的保费收入超过本公司年度保费收入30%的情况,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收
           入亦不超过公司年度保费收入的30%。
           有关公司与员工和客户的关系,请参见本报告当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另行披露的《2017年企业社会
           责任报告》。
     四、 利润分配
         (一) 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章程第268条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
                         的前提下,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
                         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    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具体利润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实施股利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比例,强调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注重与中小股东沟通,并
                  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二) 近3年利润分配情况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
                                                                              财务报告中        总金额占财务
                                     每股派息金额     现金分红总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        报告中归属于
                                           (元)         (百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母公司股东的
           分红年度                      (税前)           (税前)          (百万元)        净利润的比例
           2017                                0.52           1,622                 5,383              30.1%
           2016                                0.48           1,497                 4,942              30.3%
           2015                                0.28             873                 8,601              10.1%
         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17年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52元(含税),总计约人民币16.22亿元,约占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8年度,留待以后年
                                                                                                                       第十二节
          度进行分配。
          本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五、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2017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精算假设变更,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
    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
    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
    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7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49.53亿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3.29亿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82.82亿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5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全部用于充
           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七、 储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储备变动详情请参见本年报第十四节的“股东权益变动表”。
     八、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23、24。
     九、 股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变动详情请参见本年报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 发行债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债券。
     十一、重大收购及出售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十二、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已发行的次级定期债务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卖出回购业务外,本公司无其他银行借款。
     十三、资产抵押
           本公司无任何资产抵押。
     十四、汇率风险和对冲
           报告期内,关于本公司的汇率风险,请参见本年报第十一节“风险管理”。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5。
     十六、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就公司所有业务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管理合约。
8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十七、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十八、优先认股权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股权;本公司亦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十九、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资料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资料请见本年报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十、董事及监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公司监事长王成然先生2017年7月卸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一家综合性保险集团公司,为全国各地的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人身保险、财产保
                                                                                                                      第十二节
     险、养老金产品及服务,其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的主要竞争对
     手之一。王先生在履行其监事职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注意对于本公司的诚信
     责任,并避免实际及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
二十一、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及薪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均未与本公司或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如雇主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可
     终止的服务合约。
     董事及监事的薪酬详情请参见本年报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十二、董事及监事于重要合约的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和监事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
二十三、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的权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授予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及子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二十四、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0]11号)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实施了自我评价,认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整体有
     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7
     第十二节
     董事会报告
     二十五、董事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已向董事安排适当的董事责任保险。
     二十六、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根据董事于本年报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所知,本公司不少于25%的已发
           行股本一直由公众持有,并且本公司不少于15%的H股一直由公众持有,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
           要求。
     二十七、股票挂钩协议
           除本年报中所披露者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承董事会命
                                                                                                     万峰
                                                                                                   董事长
8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二、 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登载报刊               登载网站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1-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17-01-25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2-14                               http://www.sse.com.cn
H股公告                                       2017-02-14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2-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2-25                               http://www.sse.com.cn
                                                                                                                       第十三节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5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意见                                  2017-02-25                               http://www.sse.com.cn
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      2017-03-09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03-14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3-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中国保                2017-03-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监会核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017-03-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董事辞职公告                                  2017-03-1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3-17                               http://www.sse.com.c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登载报刊     登载网站
      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3-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03-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7-03-30                http://www.sse.com.cn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2017-04-12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监事辞任公告                               2017-04-12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4-15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4-18                http://www.sse.com.cn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9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7-04-29                http://www.sse.com.cn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4-29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9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9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9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登载报刊            登载网站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05-13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5-13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5-13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董事辞职公告                               2017-06-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06-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6-1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8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7-06-28                       http://www.sse.com.cn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07-07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7-15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17-07-2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7-26                       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十三节
                                                        上海证券报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17-07-2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17-08-03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08-16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8-1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30                       http://www.sse.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17-08-30                       http://www.sse.com.c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7-08-30                       http://www.sse.com.c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及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登载日期     登载报刊     登载网站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2017-08-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                上海证券报
    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2017-08-3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2017-08-30                http://www.sse.com.cn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2017-09-1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                               2017-09-1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     2017-09-22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公告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10-17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0-17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H股公告                                    2017-10-28                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8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11-04                http://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11-04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1-16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关于披露2017年公司开放日相关报告的公告     2017-12-01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拥抱新时代,开创新格局                     2017-12-01                http://www.sse.com.cn
      保费收入公告                               2017-12-13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0   中国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7-12-20                http://www.sse.com.cn
9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第十四节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
      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
      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
            于2017年12月31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审计中,我们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
            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为人民币5,752.77亿元,占总负    数据进行测试,包括将其抽样核对至原始文档。基于在保
            债的89%。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需要对未来不确       险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定的现金流出作出重大判断,主要包括对保险合同    公司采用的精算方法、模型和假设与行业普遍实务进行比
            负债的结算时间和最终赔款金额的估计。保险合同    较。在我们内部精算专家的协助下,我们执行了相关程
            准备金通常通过精算模型来计算。评估过程中新华    序,包括但不限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需要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相关的假设(投资收益率、折现率、死亡率、发    -    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流程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
            病率、费用率、退保率等)作出重大估计。                的有效性,包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
                                                                  对精算假设设定的决策及审批流程、精算估计与实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4(21)(c)、附注5估计的不确定性         际结果和经验分析的比较流程;
            (1)、附注5估计的不确定性(8)和附注35披露了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评估,说    -    通过比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史经验、经
            明了评估过程中所采用假设的不确定性。关于假设          营预期和行业数据来对假设进行评估;
            变动对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影
            响的敏感性分析,请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76(1)     -    独立建模测试所选保险产品的准备金结果;
            (c)。
                                                            -    分析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假设变更的影响。
9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评估和测试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流程内部控制的设计
     持有人民币3,203.85亿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及运行的有效性。我们评估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投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可供       管理层在评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证据及确定减值金额
     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         时所使用的重大判断及相关依据,并对管理层做出的关键
     值准备。对于债务工具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如发行         判断所依据的客观证据进行了独立评估。
     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
     条款等表明可供出售债权类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对于权益工具则主要评估其公允价值下
     跌的“严重”或“非暂时性”,在确定何谓“严重”或
     “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除其他客观证据
     外,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通常以“资
     产负债表日该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购置成
     本50%以上(含)”或“该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
     值持续一年低于购置成本”作为可供出售权益类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标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第十四节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需要
     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做出重大判
     断。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4(5)(c)和附注5估计的不确定性
     (3)披露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减
     值的方法,附注27披露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提、转回、转销金额及年末账面余额等相
     关信息。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在活跃市场无公开市场报价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评估和测试了公允价值估值流程,独立评估复核流程
            持有人民币3,203.85亿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与模型审批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的投资和人民币63.22亿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其中以   在我们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我们执行了相关程序,主
            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等在活跃市场   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与行业实践和普遍使用的估值方
            无公开报价,共计人民币1,349.86亿元。由于在公   法比较来评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所采用的
            允价值估值技术中应用了重大的不可观察参数,因   估值方法,比较评估假设与行业基准,分析比较时发现的
            此上述在活跃市场无公开报价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重大差异的原因,适当进行独立评估。
            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评估存在主观性,尤
            其对于依赖模型估值、流动性差和缺乏成熟市场定
            价机制的金融资产更是如此。对于该等金融资产,
            估值技术的选择具有主观性,且评估假设也存在多
            种选择。估值技术及假设的不同选择及应用可能对
            公允价值评估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5估计的不确定性(2)披露了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中所采用假设的不确定性,附
            注10和附注17披露了这些在活跃市场无公开报价
            投资的账面价值,附注77(1)披露了这些投资公允
            价值计量时使用估值技术和重大不可观察参数相关
            信息及相关的公允价值层级信息。
9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其他信息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
    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第十四节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
           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
                  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9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847268_A0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
      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杭翔(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第十四节
2018年3月20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印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资产
    货币资金                                                9/71(1)       8,813     14,132      8,245     12,6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0          6,322     11,678      5,374     11,5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70      2,322      2,658      2,211
    应收利息                                                   11         7,164      9,664      6,790      9,312
    应收保费                                                   12         2,338      1,846      2,338      1,846
    应收分保账款                                               13           198        720        198        720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5            71         57         71         5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5            22         38         22         38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35         1,292      1,410      1,292      1,41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5           612        468        612        468
    保户质押贷款                                               14        27,000     23,831     27,000     23,831
    其他应收款                                              15/71(2)      1,435        866      1,681      1,911
    定期存款                                                   16        41,809     79,845     41,369     79,2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       320,385    283,308    314,195    277,84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       206,321    195,126    206,262    195,126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9        61,600     54,235     41,500     34,235
    长期股权投资                                            20/71(3)      4,896      4,575     35,445     33,652
    存出资本保证金                                             21           915        816        715        715
    投资性房地产                                               22         4,741      3,395      4,540      3,395
    固定资产                                                   23         5,954      6,292      4,429      4,546
    在建工程                                                   24         2,563      1,557      1,526        508
    无形资产                                                   25         1,831      1,792      1,633      1,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36        308          2        290
    其他资产                                                   26           857        643      1,039        931
    独立账户资产                                               66           230        257        230        257
    资产总计                                                            710,275    699,181    709,166    698,362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9              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          19,925         39,246        19,925        39,246
 预收保费                                                      1,941          3,042         1,941         3,04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801          1,713         1,801         1,713
 应付分保账款                                     29             237            215           237
 应付职工薪酬                                     30           2,522          2,078         2,109         1,781
 应交税费                                         31           1,551          1,550         1,479         1,491
 应付赔付款                                       32           3,176          2,950         3,176         2,950
 其他应付款                                       33           1,972          1,460         2,018         1,48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4          33,711         29,820        33,711        29,82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5           1,280          1,164         1,280         1,164
 未决赔款准备金                                   35             827            640           827
 寿险责任准备金                                   35         523,016        502,493       523,016       502,49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5          50,154         38,931        50,154        38,931
 应付债券                                         36           4,000         14,000         4,000        14,000
 预计负债                                         37              29             29            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              54             54             –            –
 其他负债                                         39             130            411           129
 独立账户负债                                     66             217            251           217
 负债合计                                                    646,552        640,056       646,049       639,658
 股东权益
                                                                                                                         第十四节
 股本                                             40            3,120          3,120         3,120         3,120
 资本公积                                         41           23,954         23,919        23,952        23,917
 其他综合收益                                     42            1,597            921         1,584
 盈余公积                                         43            3,922          3,403         3,922         3,403
 一般风险准备                                     43            3,922          3,403         3,922         3,403
 未分配利润                                       44           27,200         24,352        26,617        23,9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                                63,715         59,118        63,117        58,704
 少数股东权益                                     45                8              7             –            –
 股东权益合计                                                  63,723         59,125        63,117        58,70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710,275        699,181       709,166       698,362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00页至第248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企业负责人: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杨征      精算负责人:龚兴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营业收入                                                144,132     146,173     143,750     145,661
    已赚保费                                                107,928     111,547     107,928     111,547
    保险业务收入                                  46        109,294     112,560     109,294     112,560
    减:分出保费                                  47         (1,264)       (936)     (1,264)       (93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8           (102)        (77)       (102)        (77)
    投资收益                                    49/71(5)     35,649      34,011      35,488      33,6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6          148        26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            124        (373)        116        (375)
    汇兑损益                                                   (321)        475        (321)        475
    资产处置收益                                  51             26           –          –          –
    其他收益                                      52             36           –         16           –
    其他业务收入                                  53            690         513         523         407
    二、营业支出                                               (136,631)   (139,708)   (136,507)   (139,678)
    退保金                                        54        (33,906)    (43,777)    (33,906)    (43,777)
    赔付支出                                      55        (38,379)    (39,709)    (38,379)    (39,709)
    减:摊回赔付支出                                            670       1,965         670       1,96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56        (30,876)    (26,077)    (30,876)    (26,077)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7             10      (1,296)         10      (1,296)
    保单红利支出                                                 (4)          –         (4)          –
    税金及附加                                    58           (169)       (168)       (144)       (1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905)    (13,530)    (15,905)    (13,530)
    业务及管理费                                  59        (14,050)    (13,322)    (14,002)    (13,339)
    减:摊回分保费用                                            273         241         273         241
    其他业务成本                                  60         (3,194)     (2,693)     (3,143)     (2,671)
    资产减值损失                                  61         (1,101)     (1,342)     (1,101)     (1,342)
    三、营业利润                                                  7,501       6,465       7,243       5,983
    加:营业外收入                                62             22         127          21         126
    减:营业外支出                                63           (193)       (110)       (192)       (109)
    四、利润总额                                                  7,330       6,482       7,072       6,000
    减:所得税费用                                64         (1,946)     (1,539)     (1,88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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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续)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五、净利润                                                       5,384         4,943          5,191         4,58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5,384         4,943          5,191         4,580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3         4,942
          少数股东损益                                                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            676         (2,741)          684        (2,7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76         (2,741)          684        (2,751)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及其对
           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的税后净额                                               108           (107)          108          (1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
           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的税后净额                 581         (2,643)          576        (2,64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             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第十四节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60         2,202          5,875         1,8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059         2,2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1.73元 人民币1.58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1.73元 人民币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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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年1月1日                  3,120     23,964       3,662        2,955           2,955     21,179    57,835          6      57,841
    本年增减变动额                    –        (45)     (2,741)        448             448      3,173     1,283          1       1,284
      综合收益总额                    –          –     (2,741)          –              –     4,942     2,201          1       2,202
      利润分配                        –          –          –        458             458     (1,789)     (873)         –        (873)
    提取盈余公积                  –          –          –        458               –      (458)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458       (458)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873)     (873)         –        (873)
      其他                            –        (45)          –         (10)            (10)      20        (45)         –         (45)
    对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权益法核算引起的
           其他权益变动               –        (45)          –           –              –        –      (45)          –        (45)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          –          –         (10)            (10)      20          –          –          –
    2016年12月31日                3,120     23,919         921        3,403           3,403     24,352    59,118          7      59,125
    2017年1月1日                  3,120     23,919         921        3,403           3,403     24,352    59,118          7      59,125
    本年增减变动额                    –        35         676          519             519      2,848     4,597          1       4,598
      综合收益总额                    –         –        676            –              –     5,383     6,059          1       6,060
      利润分配                        –          –          –        519             519     (2,535)   (1,497)         –      (1,497)
    提取盈余公积                  –          –          –        519               –      (519)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519       (519)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497)   (1,497)         –      (1,497)
      其他                            –        35            –           –              –        –      35           –         35
    对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权益法核算引起的
           其他权益变动               –        35            –           –              –        –      35            –        35
    2017年12月31日                3,120     23,954       1,597        3,922           3,922     27,200    63,715          8      63,723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权益合计
 2016年1月1日                         3,120     23,962       3,651        2,955       2,955      21,250       57,893
 本年增减变动额                           –        (45)     (2,751)        448         448       2,711
   综合收益总额                           –          –     (2,751)          –          –      4,580        1,829
   利润分配                               –          –          –        458         458      (1,789)        (873)
     提取盈余公积                         –          –          –        458           –       (458)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458        (458)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873)        (873)
   其他                                   –        (45)          –         (10)        (10)       (80)        (145)
     对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益
    法核算引起的其他权益变动          –        (45)          –           –          –         –         (45)
     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引入战略投资者                    –          –          –         (10)        (10)       (80)        (100)
 2016年12月31日                       3,120     23,917         900        3,403       3,403      23,961       58,704
 2017年1月1日                         3,120     23,917         900        3,403       3,403      23,961       58,704
 本年增减变动额                           –        35         684          519         519       2,656        4,413
   综合收益总额                           –         –        684            –          –      5,191        5,875
                                                                                                                           第十四节
   利润分配                               –          –          –        519         519      (2,535)      (1,497)
     提取盈余公积                         –          –          –        519           –       (519)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519        (519)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497)      (1,497)
   其他                                   –        35            –           –          –         –         35
     对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益
    法核算引起的其他权益变动          –        35            –           –          –         –         35
 2017年12月31日                       3,120     23,952       1,584        3,922       3,922      26,617       63,117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107,825     112,458     107,825     112,458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216         765         216         76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2,639       2,002       2,639       2,0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         483          76         4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1)          1,058         633       1,186         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814     116,341     111,942     116,28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72,059)    (82,160)    (72,059)    (82,16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4)          –         (4)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5,821)    (13,372)    (15,821)    (13,3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25)     (9,329)     (9,411)     (8,9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6)     (1,430)     (2,386)     (1,3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         (3,734)     (2,720)     (3,604)     (4,0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949)   (109,011)   (103,285)   (109,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71(6)      7,865       7,330       8,657       6,3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0,177     223,571     238,930     221,6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496      31,378      35,484      31,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409           3         147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                                 267,674     107,950     242,421     107,6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           –         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756     362,948     516,982     360,640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2017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9,073)      (273,331)    (247,328)      (271,580)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3,169)        (2,952)      (3,169)        (2,9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3,994)        (1,932)      (3,633)        (1,227)
    处置子公司流出的现金                                          –          (855)           –             –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                             (268,222)      (110,182)    (242,867)      (109,77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           (10)        (541)          (4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471)      (389,262)    (497,538)      (386,0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85        (26,314)       19,444       (25,3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7,023,257     4,767,500     7,023,223     4,767,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23,257     4,767,500     7,023,223     4,767,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40)       (1,814)       (2,140)       (1,8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            –            –
    赎回债券支付的现金                                       (10,000)       (5,000)      (10,000)       (5,000)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                            (7,043,479)   (4,741,741)   (7,043,445)   (4,741,741)
                                                                                                                       第十四节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55,619)   (4,748,565)   (7,055,585)   (4,748,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362)        18,935       (32,362)       18,9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206)           375          (2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18)           326        (4,46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30         13,904        12,732        12,432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3)/71(6)       8,812         14,230         8,263        12,732
载于第108页至第248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
          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本为人民币5亿元。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与股本同时增至人民币12亿元和
          人民币26亿元。于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40,000股,
          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2,586,600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同时变更为人民币
          31.20亿元。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号,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境内外的保
          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
          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8。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用精算方法计算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
          价原则。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0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
          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
          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
                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
                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
                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
                中单独列示。
                                                                                                                   第十四节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
                表中单独列示。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等,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
                        持有能力。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取得时即被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取得时由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
                                      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
                                      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
                                      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
                                      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优先股、资产管理计划和因投资连结保
                               险业务形成的独立账户资产。
1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ii)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i)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归入贷
                        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iv)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
          (b)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第十四节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当
                期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
                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领取股利的权利确认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
                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c)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
                       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
                       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
                       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本集团评
                       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 : 1)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 ;
                       (2)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
                        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通常若该权益工具投资
                        的公允价值持续一年低于购置成本或公允价值低于购置成本50%以上(含),则表明其公允价值发
                        生重大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
                        (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
                        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
                        摊余成本。
1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d)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
                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
                的最高金额。
          (e)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是指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i)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第十四节
                (ii)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
                       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
                       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
                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
                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
                 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
                        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b)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外,其他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项下的相关负债计
                        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c)    应付债券
                        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实际发行价格总额扣除交易费用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    独立账户负债
                        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业
                        务成本。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
                 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
                 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
1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8)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按衍生金融工具合约订立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
           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综合收益总额中反映。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中获得,并考虑近
           期市场交易和估值方法,估值方法包括适用的现金流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等方法。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的最佳初始确认金额为交易价格(即所支付或所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除非其公允价值可以从现
           有市场上相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未经修改或改动)中获得,或者采用可从市场上获取全部变量数据的
           评估方法。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当内嵌衍生金融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时,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
           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损益确认。本集团未对满足保险合同定义的内嵌衍生金融工具或与主体保险合
           同有紧密关系的内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固定金额(或在固定金额和利率基础上确定的金额)退保合同的
           内嵌期权)进行单独确认。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
           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
    (10)   保户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本集团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以保单为质押,以不超过申请借款时保单现
           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的贷款。保户质押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第十四节
    (1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
                 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坏
                 账准备。本集团判断单项金额重大的金额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50百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应收款项(续)
                 (b)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
                        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
                        性质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基于该组合的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
                        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12)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
                 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
                 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
                 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
                 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
                 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结构
                 化主体为被设计成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并非为判断对该主体控制与否的主要因素的企业,比如表决权仅与
                 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
                 制的被投资单位且本集团仅对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享有权利;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
                 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
                 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
                 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
                 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
                 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
                 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
                 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第十四节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
                 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
                        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享
                        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
                        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股东权益。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
                        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为基
                        础,同时考虑本集团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
                        生的影响。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在处置时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处置后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
                        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
                        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
                        的股东权益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4)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
           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相关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
           做其他用途。
    (15)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
           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
           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45年                   5%        2.11%~2.38%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
           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
           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第十四节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20))。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
           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1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及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6)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45年                5%      2.11%~2.38%
                  办公及通讯设备                                  5-8年                5%    11.88%~19.00%
                  运输工具                                       5-12年                5%     7.92%~19.00%
                 于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20))。符合持有待售条件
                 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
                 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
                 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
                 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
                 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20))。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电脑软件等,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无形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4(20))。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0年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3-5年
1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0)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
           (a)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中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同时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
                 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对该合同中的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
                 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中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
                                                                                                                    第十四节
                 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
                 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组合,即险种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
                 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本集团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
                 金额。如果合同的签发对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即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
                 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b)    保险合同的分类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本集团向投保人收取保费,
                        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再保
                        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
                        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本集团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承接的保险
                        业务为再保险分出业务,作为再保险接受人承接的保险业务为再保险分入业务。本集团目前没有再
                        保险分入业务。
                        本集团的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
                        险金责任的原保险合同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原保险
                        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本集团
                        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i)    原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
                               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原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
                               后转为保费收入。如原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
                               期保费收入;如原保险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
                               期保费收入。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全额。对于寿险合
                               同,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寿险合同,冲减当期保险业务收入。
                        (ii)   原保险合同成本
                               原保险合同成本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
                               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和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
                               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赔付成本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
                               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集团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提取
                         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集团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寿
                         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列报。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准
                         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本集团将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
                         一个计量单元,以本集团履行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
                         量。
                         履行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原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
                         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原保险合同
                         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原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
                         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原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
                         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原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
                         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
                         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第十四节
                         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
                         益。
                         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
                         备金。剩余边际是本集团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
                         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
                         未来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
                         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
                         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假设和期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原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债
                                      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
                                      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原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
                                      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
                                      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
                                      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集团
                                      费用控制的影响。
                                -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
                                      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
                                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集团不具有重新厘定
                                保险费的权利的,本集团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1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
                         用准备金。
                         -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以最终
                               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风险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
                               备金。
                         -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
                               等因素,采用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法、损失率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
                                                                                                                       第十四节
                               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风险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    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
                               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
                               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充足性测试
                         本集团按照各报告期末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
                         不足,将调整相关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损益。
                         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d)    再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
                        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
                        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本集团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分别估计原保险合同现
                        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
                        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
                        确定分出保费及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转销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集团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
                        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e)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非
                        保险合同包括投资部分和服务部分。投资部分确认为金融负债,其确认和计量方法参见附注4(6)(b)
                        和4(6)(d)。
                        与服务部分相关的收入为非保险合同服务收入,包括收取的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保单管理费、
                        退保费用、部分领取手续费、买入/卖出差价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与服务部分相关的支出为非
                        保险合同服务支出,包括佣金及手续费支出等,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非保险合同服务收入和服务成
                        本于本集团提供服务的当期确认。
          (22)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
                 金:
                 (a)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05%缴纳;
                 (b)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
                 (c)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当
                        年保费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
1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3)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
           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
           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
                                                                                                                    第十四节
           非:
           (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3)   所得税(续)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
                 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
                 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
                 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
                 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4)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a)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即是保费收入,其确认方法参见附注4(21)(c)(i)。
                 (b)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以及已实现利得或损失。
                 (c)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d)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非保险合同服务管理费在内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1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
           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
           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6)   经营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第十四节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7)   预计负债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时,确认为预计负债。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
                 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
                 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薪
                        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酬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
                        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
                        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
                        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
                        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依据
                        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1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8)   职工薪酬(续)
           (c)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包括长期
                 带薪酬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计划等。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视情况比照离职后福利进行处理。
    (29)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规定,本公司自2009年起,按抵减累计亏损后
           的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能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3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
                 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
                                                                                                                    第十四节
                 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
                        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
                        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
                        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
                        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
                        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
                        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
                        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
                        益、当期净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
                        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
                        列示。
1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
                 被投资方。
                 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
                 划均为对非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投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计划投资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信托公司或资产经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贷款或股权。
                 债权计划投资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经理人管理,且其主要投资标的物为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资金
                 支持项目。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通过发行
                 受益凭证和授予持有人按比例分配相关投资资产的收益权利来为其运营融资。本集团持有上述投资
                 品种的受益凭证。
    (32)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
           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集
           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
                                                                                                                       第十四节
           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33)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
           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
           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
           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3)   公允价值计量(续)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
                 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
                 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
                 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
          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
          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1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a)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或等于5%,则确认为原保险合
                 同。
          (b)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险种为单位对原保险保单执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对归属于同一险种的保单,基于保单分
                 布状况和风险特征,如投保年龄、性别、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等,测试所有可能的保单组合。如果
                 原保险保单包含多项互斥的保险事故,本集团根据合同设计初衷、合同条款和经验数据进行判断,
                 选择预期赔付金额较高的事故作为合理的具有商业实质的保险事故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测
                 试结果表明同一险种下所有可能的保单组合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该险种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同一险种下部分保单组合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本集团按该险种实际业务每一
                 保单组合的保费、准备金等因素作为权重进行测算,当有一半以上的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确认
                                                                                                                    第十四节
                 为原保险合同。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
                 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
                 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
                 度,如果保险风险比例大于1%,则确定为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Σ再保险分入人
                 发生净损失情形下损失金额的现值×发生概率)/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100%。
                 本集团经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没有未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再保险合同。
    (2)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
          有权上的所有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
          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保费、给付、保单红利、相关费用等的合理
                 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假
                 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以下披露的均为合理估计(不含风险边际)的假
                 设。
                 (a)    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以对应资产组合未来预
                        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假设,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折现率假设基于对本集团未来
                        投资收益的估计,并应用于对未来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
                        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的预
                        期,下表列示本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7年12月31日                                                          4.50%~5.00%
                         2016年12月31日                                                          4.50%~5.00%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附加综合溢
                        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性效应和其他因素等确定。下表列示本集团于2017年
                        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7年12月31日                                                          3.16%~6.42%
                         2016年12月31日                                                          3.23%~5.32%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1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续)
          (b)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
                反映本集团的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
                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
                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也对本集团的年金保险带来
                长寿风险。
                本集团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为基础,结合对历史经验的分析
                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发病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
                先,生活方式的负面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
                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
                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长期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c)   费用假设
                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并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而确定,可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
                                                                                                                   第十四节
                费用。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在考虑风险边际因
                素下,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d)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分配政策、
                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
                同持有人支付分红保险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e)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
                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
                基础确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
                 法和收益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
                 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和定期存款等。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假设和判断与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有关。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a)    债权型投资
                        通常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
                        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
                        估值方法确定。本集团债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中央债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理论价格等为基础确定。
                 (b)    股权型投资
                        通常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
                        价值可根据适用的市盈率或经修正的以反映证券发行人特定情况的价格/现金流比率估计确定。本
                        集团股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各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单位净值等为基础确定。
                 (c)    定期存款、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以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d)    其他金融资产如投资清算交收款和诉讼保全保证金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的披露请参见附注77。
13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将某些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公允价值
          下降时,管理层就价值下降作出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需在损益中确认其减值损失。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
          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   预计负债
          本集团在开展业务时,会涉及包括法律诉讼与纠纷在内的各种或有事项。上述或有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主要包括保险业务及其他经济业务而产生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和附注37中
          所列的未决诉讼与纠纷事项等。本集团对该不利影响综合评估,包括参考律师等专业意见,对很可能发生
          的,并且能够合理估计的或有负债计提准备,计入预计负债。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发生可
          能性很小的或有负债,不计提相关准备。由于或有事项实际发展情况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本财务
          报表中本集团目前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可能会与本集团最终支付的金额产生重大差异。
    (6)   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
                                                                                                                    第十四节
          于1998年至2006年期间任职的本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以下简称“前董事长关国亮”)由于违规运作保险
          资产等事项(以下简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司法机关已就其中涉嫌违法的部分进行了判决。本
          公司正在积极开展上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的后续清理工作。本财务报表是依据本公司所掌握的资料
          和最佳估计以及下列重要假设和判断编制的。
          本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通过未在财务记录中反映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外账户”),以本公司持有的债
          券为抵押进行本公司未合法授权的债券卖出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账外回购交易”),以融入资金用于拆借
          资金等。本公司于监管部门检查后获知上述账外回购交易,并在账外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付卖出回购交
          易结算款及回购交易利息合计人民币2,910百万元。
          本公司于2007年度收到保险保障基金划入资金合计人民币1,455百万元。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的说明,上述
          款项是保险保障基金受让本公司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应的转让款,保险保障基金将其支付给
          本公司用于抵作本公司被拖欠的款项。
          此外,本公司于2011年3月收回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借款及相关利息约人民币
          354百万元。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该收回款项为上述账外回购交易的一部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6)    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续)
                 本公司于2015年度收到新产业支付的款项人民币170百万元及履约期间的所有利息,上述款项为本公司
                 2001年和2002年委托新产业代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70百万股的本金及履约期间的所有利
                 息。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新产业应归还的民族证券股权款项本金人民币170百万元
                 为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应收款的一部分。
                 为了清算前董事长关国亮在任期间本公司与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寰房产”)之
                 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清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2013年3月18日,本公司对天寰房产、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2月2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判决天寰房产应当向本公司偿还人民币5.75亿元及利息,新华信托不承担责任。天寰房产不
                 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2014年7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出执行裁定书。2015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扣除了天寰房产在深圳市汇润投资有
                 限公司破产案件中应分得的债权人民币1,623万元,并出具案款分配方案。根据该案款分配方案,本公司
                 应分得的债权为人民币1,581万元。截至2016年5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本公司尚不掌握上述账外回购交易和账外账户收付款等事项的完整资料,亦不能完整判断交易实质或明确
                 本公司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本公司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判断暂将上述收到和支付的款项合并计
                 算,以其净额人民币915百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正在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追回上述前董事长关国
                 亮违规事项的有关款项。本公司判断此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7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
                 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915百万元)。
          (7)    税金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
                 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税金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
                 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
                 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14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8)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保率、保单
          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如附注5(1)所述,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
          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7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4,953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329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282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18年3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6   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主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集团所使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
          总部统一汇算清缴,再由各分支公司就地申报。
    (2)   增值税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第十四节
          号文)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
          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2017
          年度,本集团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
          缴增值税。
    (3)   流转税附加税费
          2017年度,流转税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简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服务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尚谷置业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养老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融
                  北京世纪浩然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浩然动力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的信息如下: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本集团期末   投资的其他                                是否        少数
                  子公司名称                   实际出资额     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合并报表    股东权益
                  资产管理公司                       563             –   99.40%       99.40%           是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40             –   99.64%       99.64%           是
                  健康科技                           632             –     100%         100%           是          –
                  新华养老服务(注1)                964             –     100%         100%           是          –
                  尚谷置业                            15             –     100%         100%           是          –
                  新华电商(注2)                    200             –     100%         100%           是          –
                  广州粤融                            10             –     100%         100%           是          –
                  合肥后援中心(注3)                656             –     100%         100%           是          –
                  新华养老保险(注4)              1,000             –   99.99%       99.99%           是          –
                  海南养老(注5)                  1,173             –     100%         100%           是          –
                  浩然动力(注5)                    530             –     100%         100%           是          –
                  合计                             5,783             –
14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注1: 本公司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新华养老服务增资人民币300百万元,变更后新华养老服
                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4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新华养老服务支付增资款人民币300百万
                元,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964百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华养老服务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2018年
                2月27日,新华养老服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注2: 本公司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新华电商增资人民币100百万元,变更后新华电商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200百万元。于2017年5月9日,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华电商的法人代表由孙玉
                淳变更为于志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新华电商支付增资款,新华电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注3: 本公司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项目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合肥后援中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200百万元,该事项于2017年7月25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2017年2月28日、6月29日、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648百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累计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656百万元。
          注4: 本公司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向新华养老保险增资的议案,其中由本公司向新华养老保
                险增资人民币495百万元,由资产管理公司增资人民币5百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资产管理公
                司均已缴付相关增资款项,本公司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990百万元,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10百万
                元。于2017年4月20日,新华养老保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注5: 于2017年5月9日,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养老的法人代表由陈骏变更为王珏。于2017年
                6月29日,海南养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2017年2月7日,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全
                资子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等相关情况的请示,会议研究决定浩然动力的总经理兼任法人代表。于2017年5月
                18日,浩然动力法人代表由池运强变更为姜宗旭。
                                                                                                                        第十四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产管理公司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资产管理     人民币500百万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万峰     91110000789957546R
                                                                                                       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非上市)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务。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间接控股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资产管理        港币50百万元 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不适用   61181637-000-03-14-6
                  健康科技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 人民币632百万元 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783248802X
                                                                          培训                         训除外);人力资源培训;会议服务;展 (法人独资)
                                                                                                       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
                                                                                                       目培训;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房
                                                                                                       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出租商
                                                                                                       业用房、办公用房;销售日用品;餐饮服
                                                                                                       务;住宿;销售食品。
                  新华养老服务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服务         人民币664百万元 集中养老服务;企业管理;技术开发;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593883274Y
                                                                                                       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 (法人独资)
                                                                                                       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开发;
                                                                                                       机动车停车场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
                                                                                                       服务)。
                  尚谷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开发    人民币15百万元 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593883282R
                                                                                                                                             (法人独资)
                  新华电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电子科技     人民币200百万元 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 有限责任公司     于志刚   911101070938162519
                                                                                                       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法人独资)
                                                                                                       理;软件设计、软件开发。
1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广州粤融       直接控股   中国广州   中国广州   房地产投资     人民币10百万元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 有限责任公司          黄向阳   91440101304602350H
                                                             及管理                        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法人独资)
           合肥后援中心   直接控股   中国合肥   中国合肥   房地产投资 人民币3,200百万元 项目投资、房产管理、房屋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丛临瓯   91340100099501517Y
                                                             及管理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新华养老保险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保险服务     人民币1,000百万元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刘亦工   91110105MA008ABN6W
                                                                                            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 (非上市)
                                                                                            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
                                                                                            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
                                                                                            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
                                                                                            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海南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琼海   中国琼海   房地产开发; 人民币1,908百万元 养老住宅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王珏     9146900209870905XR
                                                                                                                                                                                  第十四节
                                                             培训                           酒店、公寓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停车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场经营、管理;游泳场(馆)经营、管 法人独资)
                                                                                            理;商场、超市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
                                                                                            发、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餐饮服
                                                                                            务;客运服务;美容美发;桑拿水疗;体
                                                                                            育运动项目经营;健身、桌球、网球、
                                                                                            娱乐、康体服务;洗衣服务;会展会务服
                                                                                            务;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养老、养
                                                                                            生健康知识培训及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医疗保健服务;医疗器械信息咨
                                                                                            询;垂钓服务;小区配套设施服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浩然动力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技术开发    人民币500百万元 航空动力设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姜宗旭    91110302675050065Q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资产管 (法人独资)
                                                                                                  理;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
                                                                                                  共停车场管理。
                 本集团不存在使用集团资产或清偿集团负债方面的限制。
                 所有子公司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表决权与持有的普通股比例一致。子公司
                 的非控制权益对本集团无重大影响。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
                                                                                                                             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
                                                             持有                                                          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与本公司
                  结构化主体名称                         份额比例              投资资金      业务性质            报表科目                                金额     主要业务往来
                  新华-东方一号项目资产支持计              100%        人民币100亿元        项目投资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000                 利息收入
                    划(以下简称“东方一号”)                                                                   应收利息
                  新华-华融一号项目资产支持计              100%        人民币100亿元        项目投资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0,000                 利息收入
                    划(以下简称“华融一号”)                                                                   应收利息
                  新华资产-明道增值资产管理产            94.02%       人民币1.59亿元        资产管理产品        货币资金                            4                 投资收益
                    品(以下简称“明道基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新华资产-明德一号资产管理产              100%       人民币2.57亿元        资产管理产品        货币资金                            5                 投资收益
                    品(以下简称“明德基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他应付款                         (1)
                  新华资产-明信一号资产管理产            99.70%           人民币2万元       资产管理产品        不适用(注6)            不适用(注6)                投资收益
                    品(以下简称“明信基金”)
                 注6: 于2017年12月31日,明信基金在本集团合并报表内确认的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均小于人民币50万元。
14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续)
                                                                                             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
                                              持有                                         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与本公司
           结构化主体名称                 份额比例       投资资金   业务性质        报表科目                         金额   主要业务往来
           陆家嘴信托-中电投中卫热电永     100%     人民币10亿元   信托计划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       投资收益
             续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应收利息
             简称“中卫热电信托计划”)
           陆家嘴信托-中电投中卫新能源     100%     人民币40亿元   信托计划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       投资收益
             永续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应收利息
             下简称“中卫新能源信托
             计划”)
    (3)   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20。
8   合并范围的变动
    注销子公司
                                                                                                                      本集团享有的
                                                                                                                                           第十四节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集团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南代理”)                      中国昆明                  保险代理                100%                     100%
    本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议案》。2017
    年9月12日,云南代理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货币资金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5,016         1.0000         5,016      5,412          1.0000         5,412
             美元                                215         6.5342         1,404        452          6.9370         3,135
             港币                                350         0.8359           292      3,106          0.8945         2,778
           小计                                                             6,712                                   11,325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2,101         1.0000         2,101      2,807          1.0000         2,807
           小计                                                             2,101                                    2,807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7,117         1.0000         7,117      8,219          1.0000         8,219
             美元                                215         6.5342         1,404        452          6.9370         3,135
             港币                                350         0.8359           292      3,106          0.8945         2,778
           合计                                                             8,813                                   14,132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于2017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付款保
          函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9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无)。
14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金融债券                                                                         18
         国债                                                                            308
         企业债券                                                                        442
         次级债券                                                                        400
       小计                                                                            1,16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4,193         7,768
         股票                                                                            961
       小计                                                                            5,154         8,274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资产管理计划                                                                       –       2,588
                                                                                                                   第十四节
       小计                                                                                 –       2,588
     合计                                                                              6,322        11,67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     应收利息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2,641        2,708      (4,564)        785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6,500       23,338     (24,106)      5,732
           其他                                                     523        1,279      (1,155)        647
           合计                                                   9,664       27,325     (29,825)      7,164
           减:坏账准备                                               –           –          –          –
           净值                                                   9,664       27,325     (29,825)      7,164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4,688        5,607      (7,654)      2,641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4,626       19,988     (18,114)      6,500
           其他                                                     440        1,057        (974)        523
           合计                                                   9,754       26,652     (26,742)      9,664
           减:坏账准备                                               –           –          –          –
           净值                                                   9,754       26,652     (26,742)      9,664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应收利息(2016年12月31日:同)。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利息。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及上
                  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利息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据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行减值测
                  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利息核销情况(2016年12月31日:同)。
          (3)     于2017年12月31日,除附注72(5)所述外,本集团无其他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的应收利息(2016年12月31日:同)。
          (4)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应收利息(2016年12月31日:同)。
15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应收保费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寿险                                                                                1,451         1,189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863
      短期险                                                                                 24
      合计                                                                                2,338         1,846
      减:坏账准备                                                                             –            –
      净值                                                                                2,338         1,846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保费账龄均在3个月以内(2016年12月31日:同)。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及上
             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保费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据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行减值测
             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保费核销情况(2016年12月31日:同)。
     (3)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收保费
             (2016年12月31日:同)。
                                                                                                                      第十四节
     (4)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应收保费(2016年12月31日: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     应收分保账款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84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3
           其他                                                                                    1
           合计                                                                                  198
           减:坏账准备                                                                            –              –
           净值                                                                                  198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2016年12月31日:同)。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分保账款。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
                  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分保账款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据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
                  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分保账款核销情况(2016年12月31日:同)。
          (3)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收分保账款
                  (2016年12月31日:同)。
          (4)     于2017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分保账款分析如下:
                                                                                                          占应收分保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年限             账款总额比例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184    1年以内                 93%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
                                                     公司”)的子公司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下表决权股      13    1年以内                  7%
                     北京分公司                      份的股东的分公司
                   德国通用再保险公司              非关联方                       1    1年以内                     –
                   合计                                                         198                           100%
          (5)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应收分保账款(2016年12月31日:同)。
15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2016年12月31日:同)。
15   其他应收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附注15(4))            915           (915)           –        915            (915)          –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777              –         777         124               –        124
      投资清算交收款(附注15(10))               245              –         245         353               –        353
      预缴税金(附注15(9))                      102              –         102         165               –        165
      押金                                        76              –          76          49               –         49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附注15(12))            37            (37)           –         37             (37)          –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附注15(14))          16            (16)           –         16             (16)          –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附注15(13))        14            (14)           –         14             (14)          –
      员工借款                                    13              –          13          30               –         30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附注15(15))            12            (12)           –         12             (12)          –
      诉讼保全保证金(附注15(11))                 4              –           4           4               –
      其他                                       222             (4)         218         145              (4)        141
      合计                                     2,433           (998)       1,435        1,864           (998)        866
                                                                                                                              第十四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258         480
                  1年至2年(含2年)                                                                  29         187
                  2年至3年(含3年)                                                                  52         152
                  3年至4年(含4年)                                                                  58
                  4年至5年(含5年)                                                                  22
                  5年以上                                                                         1,014         995
                  合计                                                                            2,433       1,864
                  减:坏账准备                                                                     (998)       (998)
                  净值                                                                            1,435         866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本年减少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转回        转销           核销     年末余额
                  2017年                         (998)            (4)     –              –          4        (998)
                  2016年                       (1,015)            (2)    16               –          3        (998)
1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3)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915        38%             (915)        100%            915        49%             (915)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投资清算款、预付款项及押金         1,204       50%                –           –           696        37%                –           –
              其他                                 231        9%                –           –           170         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83        3%              (83)        100%             83         5%              (83)        100%
            合计                                 2,433      100%             (998)         41%           1,864      100%             (998)         54%
     (4)   2017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回购资产追偿款                                                       915                 (915)          100%                 附注5(6)
            合计                                                                     915                 (915)
                                                                                                                                                           第十四节
           2016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回购资产追偿款                                                       915                 (915)          100%                 附注5(6)
            合计                                                                     915                 (9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5)    2017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37          (37)        100%   附注15(12)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14          (14)        100%   附注15(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16          (16)        100%   附注15(14)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12          (12)        100%   附注15(15)
                  其他                                               4           (4)        100%
                  合计                                              83          (83)
                 2016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37          (37)        100%   附注15(12)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14          (14)        100%   附注15(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16          (16)        100%   附注15(14)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12          (12)        100%   附注15(15)
                  其他                                               4           (4)        100%
                  合计                                              83          (83)
1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6)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
                                                    应收款余额      与本集团                         坏账准备
            2017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关系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915           38%      非关联方       5年以上               (915)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777           32%      非关联方       1-2年                    –
            投资清算交收款                   245           10%      非关联方       1年以内                  –
            预缴税金                         102            4%      非关联方       1年以内                  –
            押金                              76            3%      非关联方       1-5年                    –
            合计                            2,115          87%                                           (915)
                                                           占其他
                                                       应收款余额   与本集团                          坏账准备
            2016年12月31日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关系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915           49%     非关联方       5年以上                (915)
            投资清算交收款                    353           19%     非关联方       1年以内                   –
            预缴税金                          165            9%     非关联方       1年以内、1-2年            –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124            7%     非关联方       1年以内、1-2年            –
            押金                               49            3%     非关联方       1-5年                     –
                                                                                                                      第十四节
            合计                             1,606          87%                                           (915)
     (7)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2016年12月31日:同)。
     (8)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2016年12月31日:同)。
     (9)   预缴税金
           预缴税金为本公司预先缴纳的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将在税务局批准后于以后年度返还
           或抵减以后年度应交税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10)   投资清算交收款
                 投资清算交收款为本集团在交易所进行投资交易,按照交易清算规则尚未收到的交易款项。
          (11)   诉讼保全保证金
                 诉讼保全保证金为本集团在日常诉讼案件过程中按法院要求提交的保证金,法院将于案件审结后将该保证
                 金归还本集团。
          (12)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2005年本公司与黑龙江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办公用房购买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37百万元。
                 2005年本公司支付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贯通投资”)人民币37百万元。由于本公司付款
                 对象与合同卖方不一致,截至目前本公司未能取得该项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且向贯通投资收回已支付款
                 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3)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2009年本公司江苏分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和湖南分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原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假借本公司名
                 义,销售虚假保险产品,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将非法所得资金用于个人投资或挥霍。经本公司当时核查估
                 计,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尚未兑付的资金缺口本金及利息合计约为人民币295百万元,其中
                 泰州案件约为人民币277百万元,永州案件约为人民币18百万元。本公司判断上述垫付款项是否可以收回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度,本公司
                 根据法院对永州案件的判决和估计未来尚需垫付的金额,冲减相关应收款项和坏账准备人民币7百万元。
                 2012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20百万元,法院对泰州案件在2012年结案并
                 且本公司在2012年并未发生新的兑付,本公司冲销了其他应付款中预提的剩余垫付款项人民币80百万元,
                 并冲销了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并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00百万元。2012年12月31日,基于本公司对上述两
                 个案件的判断,本公司认为未来有可能收回人民币约26百万元,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余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人民币162百万元予以核销。
                 2013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及永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9百万元,本公司冲减了其他应收款账
                 面金额和相关坏账准备。
                 2015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及永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3百万元,本公司冲减了其他应收款账
                 面金额和相关坏账准备。
1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14)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2005年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被中国证券会责令关闭并行政清算,本公司在闽发证
             券托管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7百万元的证券无法取回,本公司将托管于闽发证券的证券投资以账面价值
             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09年至2012年期间,根据法院裁定的闽发证券破产财产分配方
             案,本公司陆续共收到资产人民币373百万元。本公司相应冲减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于2012年法院裁
             定终结闽发证券破产程序。本公司判断未来有可能收回人民币16百万元,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余其他
             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人民币88百万元予以核销。
     (15)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本公司2004年与深圳连九州实物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九州公司”)签订购买办公用房协议,合同
             价款人民币104百万元。本公司于2004年向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融公司”)划款人民
             币100百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并直接向连九州公司支付了购房款人民币16百万元。2007年本公司与连九
             州公司签订备忘录,明确本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付款义务,并已取得该项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本公司判
             断从华新融公司收回其尚未归还的多余购房款项人民币12百万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
             的最佳估计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6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按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第十四节
      到期期限                                                                         12月31日       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709        18,308
      3个月至1年(含1年)                                                                  1,500        26,728
      1年至2年(含2年)                                                                    7,000         2,209
      2年至3年(含3年)                                                                    4,100         7,000
      3年至4年(含4年)                                                                   15,000         4,100
      4年至5年(含5年)                                                                   13,500        15,000
      5年以上                                                                                  –        6,500
      合计                                                                                41,809        79,84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5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债                                                                        1,693         300
             金融债券                                                                   16,515       3,523
             企业债券                                                                   24,690      28,917
             次级债券                                                                   11,995      12,565
             信托计划                                                                   63,756      62,534
             理财产品                                                                   70,730      71,126
             资产管理计划                                                                    –         80
           小计                                                                        189,379     179,045
           按成本计量
             永续债                                                                      5,000       5,000
           小计                                                                          5,000       5,000
           股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基金                                                                       45,623      39,105
             股票                                                                       37,772      27,642
             优先股                                                                      1,171       1,256
             资产管理计划                                                               17,864      13,769
             其他股权型投资                                                                163           –
           小计                                                                        102,593      81,772
           按成本计量
             私募股权                                                                    4,128       2,728
             股权计划                                                                    4,700       3,700
             其他未上市股权                                                             14,585      11,063
           小计                                                                         23,413      17,491
           合计                                                                        320,385     283,308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无因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
          通暂时受限的股票(2016年12月31日:无)。
1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189,379       179,045
                摊余成本                                                     190,254       177,46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875)        1,581
                累计计提减值                                                       –            –
            股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102,593        81,772
                成本                                                          97,799        81,61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830         1,519
                累计计提减值                                                  (1,036)       (1,357)
            合计
              公允价值                                                       291,972       260,817
                 摊余成本/成本                                              288,053       259,07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955         3,100
                                                                                                           第十四节
                 累计计提减值                                                 (1,036)       (1,35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6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 续)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度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年利息
                                                                                                               收入/现金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红利
                  债权型投资
                    永续债                 5,000            –          –    5,000      –          –     –       262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2,728      1,597         (197)     4,128      –          –     –        28
                    股权计划               3,700      1,000            –     4,700      –          –     –       230
                    其他未上市股权        11,063      3,522            –    14,585      –          –     –       462
                  合计                    22,491      6,119         (197)    28,413      –          –     –       982
                 2016年度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年利息
                                                                                                               收入/现金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红利
                  债权型投资
                    永续债                     –     5,000             –    5,000      –          –     –         4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996      1,755           (23)    2,728      –          –     –         5
                    股权计划               3,200        500             –    3,700      –          –     –         5
                    其他未上市股权        10,178        885             –   11,063      –          –     –        18
                  合计                    14,374      8,140           (23)   22,491      –          –     –        32
16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债权型      股权型                      债权型        股权型
                                               投资        投资         合计           投资          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     (1,357)       (1,357)            –         (164)        (164)
              本年计提                            –     (1,097)       (1,097)            –       (1,356)      (1,356)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            –            –            –           –
              本年减少                            –      1,418         1,418             –          163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           –
              年末余额                            –     (1,036)       (1,036)            –       (1,357)      (1,357)
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71,474             69,215         62,359         66,363
    金融债券                                              31,050             29,552         34,639         37,317
                                                                                                                          第十四节
    企业债券                                              45,030             44,718         42,913         45,103
    次级债券                                              58,767             58,707         55,215         57,250
      合计                                                  206,321         202,192            195,126        206,033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16年12月31日:同)。
     2017年度,本集团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年度,本集团未发生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6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1)                                                             20,000       20,000
           债权计划投资(2)                                                                 40,200       32,835
           次级债务                                                                         1,400        1,400
           合计                                                                            61,600       54,235
          (1)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包括东方一号和华融一号。
                  东方一号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该计划
                  期限为十年,东方资产有权在第七年末赎回债权。东方资产将其合法持有且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
                  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设立共管,为项目资产本息的按期偿还提供增信保证。
                  华融一号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该计划
                  期限为七年,华融资产有权在第五年末赎回债权。华融资产将其合法持有且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
                  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设立共管,为项目资产本息的按期偿还提供增信保证。
          (2)     债权计划投资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固定期限项目,期限通常在三年到十年之
                  间。
16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金茂”)                                                                                                  3,179                   2,833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世纪”)                                                                                                764
    南京卫元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元舟”)                                                                                                        192
    新华资本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本国际”)                                                                                                 78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兆体检”)                                                                                                  8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675
      合计                                                                                                                                                4,896                   4,575
     本集团联营企业除中国金茂在香港上市外,其余均未上市交易。中国金茂于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股
     港币3.44元。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2017年                                                                                           本年增减变动
                                                                  增持联营/合营
                                                                    企业成本小于
                                                                  取得的可辨认净    引入战略    按权益法      享有的        宣告                  外币
                                                                                                                                                                                               第十四节
                                                        追加或      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者      调整的        其他      分派的        其他      报表     本年计提        年末        年末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减少投资        份额的差额      的影响      净损益    综合收益    现金股利    权益变动    折算差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权益法      2,917     2,833           –                –          –       307         149        (158)         48          –           –     3,179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57           –                –          –         7           –          –          –         –           –       764           –
    卫元舟(注)   权益法        192       199           –                –          –        (7)          –          –          –         –           –       192           –
    新华资本国际   权益法          7        56           –                –          –        36           –         (8)          –        (6)           –        78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5           –                –          –        (7)          –          –          –         –           –         8           –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715           –                –          –        (40)          –          –          –        –           –       675            –
      合计                         4,233     4,575           –                –          –       296         149        (166)         48         (6)           –     4,896            –
     注:      于2015年9月22日,本公司与卫元舟及其股东唐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唐伟购买其所持有的卫元舟40%的股
               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92百万元。于2016年4月14日,卫元舟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
               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54百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6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16年                                                                                                本年增减变动
                                                                         增持联营/合营
                                                                           企业成本小于
                                                                         取得的可辨认净      引入战略     按权益法      享有的          宣告                        外币
                                                               追加或      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者       调整的        其他        分派的            其他        报表    本年计提         年末       年末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减少投资        份额的差额        的影响       净损益    综合收益      现金股利        权益变动      折算差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权益法       2,917     2,822          95                45               –       153         (148)            (71)            (63)       –          –       2,833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63           –                –              –        (6)           –              –              –       –          –         757          –
             卫元舟         权益法         192         –        192                 –              –         7            –              –              –       –          –         199          –
             新华资本国际   权益法           7        26           –                –              –        43            –            (13)              –       –          –          56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5           –                –              –         1            –             (1)              –       –          –          15          –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          –                –           765         (50)          –              –              –        –          –        715          –
           合计                          4,233     3,626         287                45             765        148         (148)            (85)            (63)        –          –      4,575           –
                                                                                                                                                  持股比例与
                              企业/              注册地及                                         持股比例                       表决权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主体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直接               间接                 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业务性质                           授权资本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不适用                   9.96%               0%                9.96%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                       不适用
             紫金世纪(注)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左祥                       24%               0%                  24%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等         人民币2,500百万元
             卫元舟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京        陈逸                       40%               0%                  40%            不适用           教育投资等             人民币19.1百万元
             新华资本国际 有限责任公司            开曼群岛        不适用                      0%           39.86%               39.86%            不适用           投资管理                         不适用
             美兆体检      中外合作               中国北京        俞熔                       30%               0%                  30%            不适用           体检服务等                 美元4百万元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王锡安                    45%                 0%                 45%            不适用           投资管理等           人民币1,127百万元
          注:      经本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计划处置持有的紫金世纪24%股权。截至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尚未签署最终出让协议。
16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2016年12月31日和2016年度,本集团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财务信
     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
      流动资产                                                                        117,018        86,283
      非流动资产                                                                      104,987        80,621
      资产合计                                                                        222,005       166,904
      流动负债                                                                        107,158        71,382
      非流动负债                                                                       48,433        39,778
      负债合计                                                                        155,591       111,16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2,764        31,626
      减:永续可换股证券                                                                     –       (2,638)
                                                                                                                    第十四节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32,764        28,988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3,265         2,890
      调整事项                                                                            (86)          (57)
      投资的账面价值                                                                    3,179         2,833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
      营业收入                                                                         31,075        27,304
      净利润                                                                            5,150         4,574
      综合收益总额                                                                      5,260         3,112
      收到的股利                                                                          158
     中国金茂是本集团的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不具有战略性。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6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不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除上述联营企业投资,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信息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042       1,02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9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29
          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本集团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
          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新华健康    新华健康
           流动资产                                                                      955       1,118
           非流动资产                                                                    241         123
           资产合计                                                                    1,196       1,241
           流动负债                                                                      177         134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177         134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019       1,107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459         499
           调整事项                                                                      216         216
           投资的账面价值                                                                675         715
16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本集团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
     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续)
                                                                                      2017年度      2016年度
                                                                                      新华健康      新华健康
      营业收入                                                                             230
      净亏损                                                                               (88)          (112)
      综合收益总额                                                                         (88)          (112)
      收到的股利                                                                             –             –
     新华健康是本集团的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华健康专注于健康管理业务的经营,该投资
     对本集团活动具有战略性。
21   存出资本保证金
      2017年12月31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
                                                                                                                     第十四节
      新华养老保险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云南代理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新华养老保险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合计
     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上述存出资本保证金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6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
           2017年                                           建筑物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3,728     3,728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1,486     1,486
           年末余额                                         5,214     5,214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33)     (333)
           计提                                              (100)     (100)
           固定资产转入                                       (40)      (40)
           年末余额                                          (473)     (473)
           账面价值
           年末                                             4,741     4,741
           年初                                             3,395     3,395
                                                            房屋及
           2016年                                           建筑物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2,409     2,409
           购置                                                 1         1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1,414     1,414
           转出至固定资产                                     (96)      (96)
           年末余额                                         3,728     3,728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232)    (232)
           计提                                                (78)     (78)
           固定资产转入                                        (41)     (41)
           转出至固定资产                                       18       18
           年末余额                                           (333)    (333)
           账面价值
           年末                                             3,395     3,395
           年初                                             2,177     2,177
17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1)    2017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2百万元(原值:人民币422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由自用改
            为出租。2016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12百万元(原值:人民币553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
            本集团由自用改为出租。
     (2)    于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73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27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
            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本集团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明的过程中。
     (3)    根据仲量联行西门有限公司发布的资产估值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6,002百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4,421百万元)。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和市场法等。
     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市场收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级。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重要的不可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公允价值   观察输入值                               范围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出租物业-上海                   1,942    销售单价     办公部分61,500-75,000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商业部分93,000-100,000元/平方米
                                                租金           车库部分1,000-1,600元/个/月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出租物业-北京-新华保险大厦     1,040    租金               10.85-12.11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第十四节
      空置物业-西安                     676    租金                       3.5-4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杭州                     668    租金                       4.5-5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山东                     434    租金                     2.7-3.3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7.5%-8%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北京-德胜尚城           225    租金                     7.8-8.5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北京-新华家园           215    租金                         5-6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深圳                     163    销售单价              46,000-49,000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出租物业-郑州                     147    租金                  办公部分2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商业部分5-5.33元/平方米/天
                                                市场收益率                     办公部分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商业部分5%-5.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续):
                                                     重要的不可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公允价值   观察输入值                     范围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出租物业-广西                     133    租金             4-4.3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武汉                     110    租金         8.33-8.73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南京                     108    租金             8-8.3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呼和浩特                  48    租金           1.7-2.1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潍坊                      29    租金           1.3-1.5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7%-8%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福州                      26    租金          2.3-2.33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空置物业-沈阳-中润国际大厦        25    租金           1.4-1.6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4.5%-5.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空置物业-沈阳-中汇广场            10    租金         2.67-2.85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5%-7.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烟台                       3    租金           1.4-1.6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17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固定资产
                            房屋及        办公及
     2017年                 建筑物      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6,284         1,166           180         7,630
     购置                       24           132             3
     在建工程转入              388            12             –
     固定资产内部划转          (35)           35             –            –
     转出至在建工程            (45)            –            –          (4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22)            –            –         (422)
     转出至长期待摊费用         (9)            –            –           (9)
     处置或报废                 (2)         (443)          (11)         (456)
     年末余额                6,183           902           172         7,257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557)         (699)           (82)       (1,338)
     计提                     (157)         (140)           (13)         (31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0             –             –
     固定资产内部划转            2            (2)             –            –
     处置或报废                  1           296              8
                              (671)         (545)           (87)       (1,303)
                                                                                     第十四节
     年末余额
     账面价值
     年末                    5,512           357             85        5,954
     年初                    5,727           467             98        6,29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      办公及
           2016年                                              建筑物    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4,424       1,184         185       5,793
           购置                                                   40         127           1         168
           在建工程转入                                        2,277          51           –      2,328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96           –          –         96
           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       (116)         (4)       (12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553)          –          –       (553)
           处置或报废                                              –        (80)         (2)        (82)
           年末余额                                            6,284       1,166         180       7,630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473)       (682)        (72)     (1,227)
           计提                                                  (107)       (124)        (14)       (245)
           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         32           1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8)          –          –        (18)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1           –          –         41
           处置或报废                                               –         75           3
           年末余额                                              (557)       (699)        (82)     (1,338)
           账面价值
           年末                                                5,727         467          98       6,292
           年初                                                3,951         502         113       4,566
          于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65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473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尚
          未取得产权证明。本集团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明的过程中。
17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   在建工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海南养老社区项目                    465           –        465         624              –       624
      合肥后援中心项目                    295           –        295          50              –        50
      延庆养老社区项目                    282           –        282         290              –       290
      山西晋能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265           –        265         132              –       132
      杭州西子国际大厦项目                207           –        207           –             –         –
      海南海口南洋国际大厦项目            191           –        191           –             –         –
      中铁西安中心项目                      –          –          –        107              –       107
      其他                                858           –        858         354              –       354
      合计                              2,563           –      2,563       1,557              –      1,557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2016年12月31日:同)。
25   无形资产
                                                                                      计算机
      2017年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585           757           2,342
                                                                                                                   第十四节
      购置                                                                   –           25
      在建工程转入                                                           –          169
      处置或报废                                                             –           (1)             (1)
      年末余额                                                           1,585           950           2,535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23)         (427)           (550)
      计提                                                                 (40)         (114)           (154)
      年末余额                                                            (163)         (541)           (704)
      账面价值
      年末                                                               1,422           409           1,831
      年初                                                               1,462           330           1,79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     无形资产(续)
                                                                                         计算机
           2016年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426           676     2,102
           购置                                                              159            20       179
           在建工程转入                                                        –           71        71
           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          (10)      (10)
           年末余额                                                        1,585           757     2,342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84)         (325)    (409)
           计提                                                               (39)         (104)    (143)
           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            2        2
           年末余额                                                          (123)         (427)    (550)
           账面价值
           年末                                                            1,462           330     1,792
           年初                                                            1,342           351     1,693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部无形资产均已取得权属证明。于2016年12月31日,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无形资产
          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277百万元。
17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其他资产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1)                                                     347
      待摊费用                                                            246
      预缴税款待抵扣                                                      103
      其他                                                                161
      合计                                                                857
     (1)     长期待摊费用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资产改良        282            11            (99)         194
              其他                             75            94            (16)         153
              合计                            357           105           (115)         347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月31日
                                                                                                    第十四节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资产改良        279            94            (91)         282
              其他                             90             6            (21)
              合计                            369           100           (112)         35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                       本年减少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转回        核销          转销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98          4       –         (4)            –        9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357      1,097       –          –       (1,418)      1,036
           合计                                     2,355      1,101       –         (4)       (1,418)      2,034
                                                   2015年                       本年减少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转回        核销          转销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15          2    (16)          (3)           –        9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64      1,356      –           –        (163)      1,357
           合计                                      1,179      1,358    (16)          (3)        (163)      2,355
   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7年       2016年
           按市场分类                                                                        12月31日     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                                                                1,500        6,531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2)                                                               18,425       32,715
           合计                                                                                19,925       39,246
                                                                                               2017年       2016年
           按抵押证券分类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                                                                                19,925       39,246
           合计                                                                                19,925       39,246
17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照剩余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19,925        39,246
      合计                                                                               19,925        39,246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
             面值为人民币1,695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563百万元)。质押债券在债券正回购交易期间
             流通受限。
     (2)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
             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
             回购交易的余额。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64,160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57,103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在满足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的条件下,本集团可
     在短期内转回存放在质押库的债券。
29   应付分保账款
                                                                                                                      第十四节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41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68
      其他                                                                                   28
      合计                                                                                  237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分保账款
             (2016年12月31日:同)。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应付分保账款(2016年12月31日:同)。
     (3)     于2017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分保账款(2016年12月31日: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7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     应付职工薪酬
           2017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1)                                           1,889       9,243      (8,815)      2,31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                            32         932        (924)         40
           辞退福利                                                  –          7          (7)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57          89         (81)        165
           合计                                                  2,078      10,271      (9,827)      2,522
           2016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1)                                           1,560       8,757      (8,428)      1,88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                            30         863        (861)         32
           辞退福利                                                  –          4          (4)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58         100        (101)        157
           合计                                                  1,748       9,724      (9,394)      2,078
          于2017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2016年12月31日:无),且大部分余额预计
          将于2018年度全部发放和使用完毕。
          本集团员工享有的带薪缺勤均为非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本集团向员工发放
          的工资等薪酬中,列示在短期薪酬项下。
          (1)     短期薪酬如下: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94       8,059      (7,711)      1,94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80         212        (134)        358
                   社会保险费                                        2         365        (364)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8        (328)          –
                           工伤保险费                                –         12         (11)
                           生育保险费                                2          25         (25)
                   住房公积金                                       13         441        (440)         14
                   职工福利费                                        –        166        (166)          –
                   合计                                          1,889       9,243      (8,815)      2,317
1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如下:(续)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41         7,695         (7,442)       1,59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98           195           (113)         280
            社会保险费                      3           328           (329)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4           (294)           –
                    工伤保险费              –           12            (12)           –
                    生育保险费              3            22            (23)
            住房公积金                     14           389           (390)
            职工福利费                      4           150           (154)           –
            合计                        1,560         8,757         (8,428)       1,889
     (2)   设定提存计划如下: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                   10           784           (788)
            失业保险费                     13            30            (28)
                                                                                                第十四节
            职工年金基金                    9           118           (108)
            合计                           32           932           (924)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                    9           714           (713)
            失业保险费                     14            39            (40)
            职工年金基金                    7           110           (108)
            合计                           30           863           (86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8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1     应交税费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1,352      1,313
           应交增值税                                                                         9         56
           应交个人所得税                                                                   123        145
           其他                                                                              67         36
           合计                                                                           1,551      1,550
   32     应付赔付款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赔付支出                                                                   3,103      2,832
           应付退保金                                                                        73        118
           合计                                                                           3,176      2,950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赔付款
                  (2016年12月31日:同)。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应付赔付款(2016年12月31日:同)。
          (3)     于2017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赔付款为人民币1,140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05百
                  万元),主要为应付满期给付,由于保单持有人未及时申领,该款项尚未进行结算。
18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其他应付款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单证保证金                                                                            309
      投资清算交收款                                                                        293
      应付非保险合同退款                                                                     76
      暂收保费及退费                                                                         69
      应付保险保障基金                                                                       50
      应付黑龙江办公楼购置款(附注15(12))                                                   37
      应付员工报销款                                                                         31
      其他                                                                                1,107
      合计                                                                                1,972         1,460
     (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付款
             (2016年12月31日:无)。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2016年12月31日:无)。
     (3)     于2017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364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83百万
             元),主要为应付黑龙江办公楼购置款和部分应付暂收款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无已偿还金
             额。
                                                                                                                      第十四节
3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29,820        26,881
      本年收取                                                                            9,043        10,609
      本年支付                                                                           (6,381)       (8,615)
      扣缴保单初始费及账户管理费                                                            (62)          (88)
      保户利益增加                                                                        1,285         1,08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投资合同账户价值变动                                                  6           (51)
      年末余额                                                                           33,711        29,8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8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续)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438        2,650
           1年至3年(含3年)                                                                      6,689        6,854
           3年至5年(含5年)                                                                      3,128        2,890
           5年以上                                                                               20,456       17,426
           合计                                                                                  33,711       29,820
          以上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到期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披露,不考虑保户提前支取可能的影响。本集团单个非保险
          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
   35     保险合同准备金
          (1)     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减变动
                  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
                                                   2016年                         本年减少额                 2017年
                   项目                         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月31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64     3,846          –           –      (3,730)      1,280
                   未决赔款准备金                     640     1,923     (1,736)           –           –        827
                   寿险责任准备金                 502,493    87,825    (34,318)     (33,467)         483     523,01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8,931    17,369     (2,325)        (439)      (3,382)     50,154
                   合计                           543,228   110,963    (38,379)     (33,906)      (6,629)    575,277
                                                   2015年                         本年减少额                 2016年
                   项目                         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月31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83     3,213          –           –      (3,132)      1,164
                   未决赔款准备金                     559     1,372     (1,291)           –           –        640
                   寿险责任准备金                 491,441    92,843    (36,889)     (43,224)      (1,678)    502,49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1,358    11,256     (1,528)        (553)      (1,602)     38,931
                   合计                           524,441   108,684    (39,708)     (43,777)      (6,412)    543,228
18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减变动(续)
           分保责任准备金资产
                                        2016年                           本年减少额                  2017年
            项目                       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月31日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7)      (202)         –           –         188          (7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8)      (101)       117            –           –         (22)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410)      (149)       243           13           11       (1,29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
              责任准备金                   (468)      (563)       310           16           93         (612)
            合计                         (1,973)    (1,015)       670           29          292       (1,997)
                                        2015年                           本年减少额                  2016年
            项目                       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月31日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3)      (149)         –           –         145          (5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2)      (100)        94            –           –         (38)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83)      (287)     1,711           36           13       (1,41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
                                                                                                                    第十四节
              责任准备金                   (297)      (314)       158           18          (33)        (468)
            合计                         (3,265)      (850)     1,963           54          125       (1,97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8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2)    保险合同准备金未到期期限
                 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年以下
                                                 (含1年)      1年以上         合计    (含1年)     1年以上        合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80             –       1,280      1,164             –      1,164
                  未决赔款准备金                      827             –         827        640             –        640
                  寿险责任准备金                   33,021       489,995      523,016     24,193       478,300     502,49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        50,152       50,154          2        38,929      38,931
                  合计                             35,130       540,147      575,277     25,999       517,229     543,228
                 分保责任准备金资产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年以下
                                                 (含1年)      1年以上         合计    (含1年)     1年以上        合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1)            –         (71)        (57)           –        (57)
                  未决赔款准备金                      (22)            –         (22)        (38)           –        (3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22)       (1,170)      (1,292)        (74)      (1,336)     (1,410)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16)         (396)        (612)       (181)        (287)       (468)
                  合计                               (431)       (1,566)      (1,997)       (350)      (1,623)     (1,973)
          (3)    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618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70
                  理赔费用准备金                                                                         39
                  合计                                                                                  827
18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   应付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1年9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5,000百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为
     5.7%。本公司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权利,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或部分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
     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务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7.7%。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全额赎回了该项次
     级定期债务。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7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10,000百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为
     4.6%。本公司在第5年末有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权利,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或部分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
     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务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6.6%。本公司已于2017年7月全额赎回了该项次
     级定期债务。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4年11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4,000百万元,期限10年,前五个计息
     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6%。本公司在第5年末具有赎回权,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
     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7.6%。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债券                                             14,000              –      10,000         4,000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债券                                             19,000              –       5,000        14,000
     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本。
                                                                                                                    第十四节
     于2017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015百万元,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级。
37   预计负债
     在未来资金流出很可能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本集团对当期面临的法律诉讼与纠纷的预期支付金额进
     行计提。本集团对于各个事项在充分考虑相关事实情况以及法律意见后,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做出最佳估计并评估
     金额影响。本集团为这些法律诉讼与纠纷最终所需承担的金额可能不同于目前所计提的金额;并且本集团最终所
     需承担的金额也将取决于案件最终调查、审判判决以及谈判和解金额。
                                                                                       未决诉讼及纠纷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29
      增加                                                                                   –            –
      减少                                                                                   –            –
      年末余额                                                                              2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8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1             1,6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39)           (1,38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54)              (54)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互抵后的可     递延所得税          互抵后的可
                                                                资产或   抵扣或应纳税         资产或        抵扣或应纳税
                                                              负债净额     暂时性差额       负债净额          暂时性差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4              57            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512)          (2,045)         (319)             (1,2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对保险
                    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的影响                                  175              698           227
                  职工薪酬                                        126              502            97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450            1,801           428               1,713
                  保险责任准备金                                  211              843           192
                  购买中国金茂股权                               (368)          (1,470)         (303)             (1,213)
                  其他                                            (60)            (244)          (36)               (147)
                  合计                                             36             142           308               1,223
18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互抵后的可      递延所得税       互抵后的可
                                                 资产或    抵扣或应纳税          资产或     抵扣或应纳税
                                               负债净额      暂时性差额        负债净额       暂时性差额
            其他                                    (54)           (216)             (54)            (216)
            合计                                    (54)           (216)             (54)            (21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              63               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259           1,036              339            1,357
                                                                                                                 第十四节
            职工薪酬                               126             502               9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50           1,801              428            1,713
            保险责任准备金                         211             843              1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
              及投资款的影响                       750           3,000              486            1,944
            购买中国金茂股权                         –              –              53
            其他                                     9              34                3
            合计                                 1,821           7,279            1,643            6,571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1,445           5,776            1,132            4,527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376           1,503              511            2,044
            合计                                 1,821           7,279            1,643            6,57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8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递延        应纳税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262)         (5,045)         (805)         (3,2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和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2)             (6)          (23)            (9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对保险
                    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的影响                                  (84)            (338)         (112)           (450)
                  购买中国金茂股权                               (368)          (1,470)         (356)         (1,424)
                  其他                                           (123)            (494)          (93)           (375)
                  合计                                          (1,839)         (7,353)       (1,389)         (5,564)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1,297)         (5,187)         (831)         (3,332)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542)         (2,166)         (558)         (2,232)
                  合计                                          (1,839)         (7,353)       (1,389)         (5,564)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                                                                       405
                  合计                                                                             405
                 于2017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
                 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续):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7年度           2016年度           备注
              2017年                                                  –                51          可抵扣亏损
              2018年                                                 28                 28          可抵扣亏损
              2019年                                                 67                 72          可抵扣亏损
              2020年                                                 94                 96          可抵扣亏损
              2021年                                                115                117          可抵扣亏损
              2022年                                                101                  –         可抵扣亏损
              合计                                                  405
39   其他负债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109
      应付次级债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                                                         19
      其他                                                                                      2
                                                                                                                      第十四节
      合计                                                                                    1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0     股本
                                                   2016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7年
                                                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2015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6年
                                                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41     资本公积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其他资本公积                                                   (45)             35                –             (10)
           资本溢价                                                    23,964               –               –          23,964
           合计                                                        23,919              35                –          23,954
19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2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7年度                                     2016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588         (647)        1,941           (10,964)       2,742        (8,222)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758)         190            (568)               23          (6)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对
            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户储金
              及投资款的影响               (1,056)        264            (792)          7,416        (1,854)      5,562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144          (36)             108           (143)          36          (10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           –             (13)             9            –
      合计                                   905         (229)             676         (3,659)         918        (2,74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2016年                                             2017年
                                                                                                                            第十四节
                                                            12月31日              本年变动    所得税影响       12月31日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419              1,830            (457)        3,7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对保险责任
         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458)            (1,056)          264         (2,250)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102)               144           (3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4                (13)            –
       其他                                                          48                  –            –
     合计                                                          921                905            (229)        1,59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2     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续)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变动    所得税影响    12月31日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624     (10,941)       2,736        2,4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对保险责任
               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7,020)      7,416        (1,854)     (1,458)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5        (143)           36        (10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           9             –         14
             其他                                                  48           –            –         48
           合计                                                 3,662      (3,659)         918         921
   43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3,403         519             –      3,922
           一般风险准备                                         3,403         519             –      3,922
           合计                                                 6,806       1,038             –      7,844
                                                               2015年                                2016年
                                                             12月31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2,955         458           (10)      3,403
           一般风险准备                                         2,955         458           (10)      3,403
           合计                                                 5,910         916           (20)      6,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
          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
          本。本公司2017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19百万元(2016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共人
          民币458百万元)。
          根据中国财政部2007年3月2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规定,本公司2017年度按净利润的
          10%(2016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能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19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4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数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的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
                                                                                                      提取或
                                                                                           金额     分配比例
      2016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                                                            21,1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42
          其他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43)                                                      (458)         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附注43)                                                      (458)         10%
          派发普通股股利(附注44(1))                                                     (873)
      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                                                          24,352
      201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                                                            24,3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43)                                                      (519)         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附注43)                                                      (519)         10%
          派发普通股股利(附注44(1))                                                   (1,497)
      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                                                          27,200
     (1)     于2017年6月27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48元(含税)派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1,497百万元。
                                                                                                                     第十四节
     (2)     于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人民币92百万元(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68百万元)。2017年度子公司计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4百万元
             (2016年度:人民币19百万元)。
4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管理公司                                                                            7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1
      合计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6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按险种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寿险                                               75,949     87,077
           健康险                                             31,925     24,182
           意外伤害险                                          1,420      1,301
           合计                                              109,294    112,560
   47     分出保费
          分出保费按分出保险接受公司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831        638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377        284
           其他                                                  56         14
           合计                                                1,264       936
   4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原保险合同                                           102         77
19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投资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18,099        14,015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277         8,584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收益                                                          3,672         3,41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708         5,607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1,164         1,0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318
      新华健康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影响                                                            –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2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5
      其他                                                                                    –
      合计                                                                               35,649        34,011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收入                                                               27,325        26,652
     (1)     2017年度,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16年度:同)。
     (2)     2017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利润总额5%以上的联营企业(2016年度:同)。
5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十四节
                                                                                      2017年度       2016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39)           (42)
    股权型投资                                                                          163           (326)
      小计                                                                                  124           (36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                               –           (7)
      小计                                                                                     –           (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合计                                                                                  124           (37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1     资产处置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              –
           合计                                                                                          26              –
          注:    根据中国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2017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新修订格式编制,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
                  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调整。
   52     其他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政府扶持基金(1)                                                                               20              –
           稳岗补贴(2)                                                                                    7              –
           政府扶持款(3)                                                                                  3              –
           其他                                                                                           6              –
           合计                                                                                          36              –
          (1)     本公司之子公司健康科技本年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人民币20百万元。
          (2)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共收到各地社保机构发放稳岗补贴人民币7百万元。
          (3)     本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本年收到佛山市政府政府租金补贴、入场补贴及人力资源支持共计人民币3百万
                  元。
          注:    根据中国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2017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新修订格式编制,新增“其他收益”科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
                  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9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3   其他业务收入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保险合同业务服务收入                                                  62
      租金收入                                                               260
      其他                                                                   368
      合计                                                                   690
54   退保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寿险                                                                33,467        43,224
      健康险                                                                 439
      合计                                                                33,906        43,777
55   赔付支出
     (1)     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第十四节
               原保险合同                                                 38,379        39,709
     (2)     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赔款支出                                                    1,736         1,291
               满期给付                                                   24,498        25,664
               年金给付                                                    8,031         9,483
               死伤医疗给付                                                4,114         3,271
               合计                                                       38,379        39,70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9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     保险责任准备金全部为原保险合同提取,按准备金类别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187
                   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19,498      18,225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1,191       7,771
                   合计                                                          30,876      26,077
          (2)     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按内容划分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46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32
                   理赔费用准备金                                                    9
                   合计                                                            187
   57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6          (5)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118       1,471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44)       (170)
           合计                                                                     (10)      1,296
2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8   税金及附加
                                                   2017年度       2016年度
     房产税                                              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
     教育费附加                                           25
     印花税                                                6
     土地使用税                                            5
     营业税                                                –
     其他                                                  2
     合计                                                169
59   业务及管理费
                                                   2017年度       2016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10,252         9,721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909
     折旧及摊销                                          556
     业务招待费                                          391
     差旅及会议费                                        345
     公杂费                                              283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97
                                                                                   第十四节
     电子设备运转费                                      152
     宣传印刷费                                          142
     邮电费                                              137
     广告费                                               87
     车辆使用费                                           45
     监管费                                               24
     审计费及咨询费用                                     21
     其他                                                509
     合计                                             14,050        13,3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0     其他业务成本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损益                                               1,273        1,067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240
           次级定期债券利息支出                                               474
           折旧及摊销                                                         123
           非保险合同服务支出                                                   3
           其他                                                                81
           合计                                                             3,194        2,693
   61     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度    2016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1,097        1,356
           天寰房地产债权款项收回                                               –         (16)
           其他                                                                 4
           合计                                                             1,101        1,342
   62     营业外收入
                                                                         2017年度    2016 年度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信托计划违约罚息收入                                                 –
           其他                                                                22
           合计                                                                22         127
          2017年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均为非经常性损益(2016年度:同)。
20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3   营业外支出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8
      其他                                                                                  185
      合计                                                                                  193
     2017年度,本集团营业外支出均为非经常性损益(2016年度:同)。
64   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当期所得税                                                                          1,914         1,707
      递延所得税                                                                             32          (168)
      合计                                                                                1,946         1,539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      2016年度
                                                                                                                      第十四节
      税前利润                                                                            7,330         6,482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833         1,621
      非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影响                                                             (2,069)       (1,837)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2,167         1,729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5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                                                                 (4)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           (3)
      所得税费用                                                                          1,946         1,539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
     团经营所在国家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5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5,383        4,942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120        3,1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73         1.58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1.73         1.58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依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
                 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16年度:
                 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66     投资连结保险
          (1)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创世之约”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以下简称“创世之约账户”或“本独立账户”)设立于2000年6
                 月30日。本独立账户是依照中国保监会之前颁布的《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6号,
                 已于2015年4月1日废止)以及“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和“创世之约”投资连结保险合约有关
                 条款设立,本独立账户符合中国保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
                 发[2015]32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稳定增利货币型”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以下简称“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或“本独立账户”)设
                 立于2016年5月3日。本独立账户是依照中国保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
                 知》(保监发[2015]32号)以及i添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有关条款设立。
                 本独立账户的投资运作由本公司委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独立账户的会计核算由本公司会
                 计部负责。创世之约账户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股票及中国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主要投资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且流动性较好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20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投资连结保险(续)
     (1)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基本情况(续)
           账户特征
           创世之约账户以保值、增值为投资原则。通过有效投资组合,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保险客户
           创造最大的投资绩效,使其在享有保险保障的同时,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主要用于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和期限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注重账户的流动性,
           同时具有一定增值能力。
           投资风险
           创世之约账户的投资回报可能受到多项风险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及社会风险、市场风险、利
           率风险、信用风险。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的投资回报可能受到多项风险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估值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
     (2)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的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
           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责任准备金中核算;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
           立账户负债中核算。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在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
           采用的估值原则参见附注4(33)。
                                                                                                                      第十四节
     (3)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的投资组合情况
                                                                                        2017年         2016年
            独立账户资产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0
              股权型投资
                 股票                                                                       208             –
                 基金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合计                                                                            230
                                                                                        2017年         2016年
            独立账户负债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保户投资款                                                                      21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投资连结保险(续)
          (4)    投资连结保险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情况
                                                                                          2017年       2016年
                  创世之约账户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单位数(百万份)                                                            21
                  单位净资产(人民币元)                                                 10.8217      10.8704
                                                                                          2017年       2016年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单位数(百万份)                                                              4
                  单位净资产(人民币元)                                                  1.0385       1.0121
          (5)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费用计提情况
                 “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需交纳独立账户管理费和保单管理费。独立账户
                 管理费按投保人对应的独立账户净资产不超过0.1%计算。保单管理费为每月每户16元。“创世之约”投资
                 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还需交纳风险保费和资产管理费。风险保费按投保人对应的每年
                 账户价值的0.2%计算。资产管理费的收取比例为每年不超过投保人对应的账户价值的1.5%。
                 i添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需交纳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的收取比例为每年不超
                 过投保人对应的账户价值的0.4%。
                 以上费用均按单位卖出价折算为单位数,再从投保人的份额中扣除并加入本公司的份额中。
20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租金                                                           260
            其他                                                           798
            合计                                                         1,058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909
            业务招待费                                                     391
            差旅及会议费                                                   345
            公杂费                                                         283
            支付保险保障基金                                               197
            电子设备运转费                                                 152
            宣传印刷费                                                     142
            邮电费                                                         137
            广告费                                                          87
            车辆使用费                                                      45
                                                                                                     第十四节
            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1,046
            合计                                                         3,734         2,7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17年度    2016年度
                  净利润                                                            5,384       4,943
                  加:资产减值损失                                                  1,101       1,342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10         323
                      无形资产摊销                                                    154         14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5         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0,876      26,077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0)      1,29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4)        373
                      投资收益                                                    (35,649)    (34,011)
                      汇兑损益                                                        321        (475)
                      回购及次级债的利息                                            1,714       1,454
                      递延所得税的减少/(增加)                                       32        (168)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45)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                                            350         258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                                          3,107       5,6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5       7,330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17年度    2016年度
                  期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83
                  期初货币资金                                                     14,230      13,82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230      13,904
                  期末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期末货币资金                                                      8,812      14,2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812      14,230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418)        326
20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729      11,4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083       2,807
            合计                                                                          8,812      14,230
           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9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215     6.5342       1,404          452        6.9370      3,135
       港币                                350     0.8359         292        3,106        0.8945      2,778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                                239     6.5342       1,561          239        6.9370      1,656
                                                                                                                    第十四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                                 41     6.5342           268           –      6.937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
                 (a)    个人业务
                        个人业务主要指对个人销售的保险合同及非保险合同业务。
                 (b)    团体业务
                        团体业务主要指对团体销售的保险合同及非保险合同业务。
                 (c)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本集团的投资资产管理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收入支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与分部间接相关的投资收益等收入支出按照期初
                 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余额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
                 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与分部间接相关的投资资产和负债等按相应分
                 部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其他应收款、存出资本保证金、投
                 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应付债券、预计负债、
                 其他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5)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公允价格制定。
2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分部信息(续)
                                                                   2017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1,454        2,279        1,053         (654)    144,132
         已赚保费                         106,018        1,910            –           –    107,928
           保险业务收入                   107,180        2,114            –           –    109,294
           减:分出保费                    (1,113)        (151)           –           –     (1,264)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9)         (53)           –           –       (102)
         投资收益                          35,144          344          160            1      35,649
           其中:分部间交易                    (1)           –           –           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5            1            8            –        124
         汇兑损益                            (314)          (7)           –           –       (321)
         资产处置收益                           –           –          26            –         26
         其他收益                               –           –          36            –         36
         其他业务收入                         491           31          823         (655)        690
           其中:分部间交易                    16            1          638         (655)          –
     二、营业支出                         (132,968)     (3,416)        (903)         656    (136,631)
         退保金                            (33,899)         (7)           –           –    (33,906)
         赔付支出                          (37,212)     (1,167)           –           –    (38,379)
         减:摊回赔付支出                      557         113            –           –        67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0,627)       (249)           –           –    (30,876)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3         (13)           –           –         10
         保单红利支出                            –          –          (4)           –         (4)
         税金及附加                            (25)          –        (144)           –       (16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500)       (405)           –           –    (15,905)
         业务及管理费                      (12,796)     (1,206)        (704)         656     (14,050)
                                                                                                             第十四节
           其中:分部间交易                   (583)        (55)         (18)         656           –
         减:摊回分保费用                      236          37            –           –        273
         其他业务成本                       (2,636)       (507)         (51)           –     (3,194)
         资产减值损失                       (1,089)        (12)           –           –     (1,101)
     三、营业利润                            8,486      (1,137)         150            2       7,501
         加:营业外收入                          –          –          22            –         22
         减:营业外支出                          –          –        (193)           –       (193)
     四、利润总额                            8,486      (1,137)         (21)           2       7,330
     分部资产                             679,928        6,799       23,754         (206)    710,275
     分部负债                             632,018        6,598        8,142         (206)    646,552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3,994            –      3,994
     折旧和摊销费用                           (590)         (56)        (33)           –       (679)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93            3           –           –        29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分部信息(续)
                                                                                    2016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3,918       1,743         758    (246)    146,173
               已赚保费                                      110,187       1,360           –      –    111,547
                 保险业务收入                                110,987       1,573           –      –    112,560
                 减:分出保费                                   (802)       (134)          –      –       (93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         (79)          –      –        (77)
               投资收益                                       33,264         343          65     339      34,011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339)    33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70)         (5)          –      2        (373)
                 其中:分部间交易                                 (2)          –          –      2           –
               汇兑损益                                          463          12           –      –        475
               其他业务收入                                      374          33         693    (587)        513
                 其中:分部间交易                                 44           4         539    (587)          –
           二、营业支出                                     (137,300)     (2,377)       (616)    585    (139,708)
               退保金                                        (43,581)       (196)          –      –    (43,777)
               赔付支出                                      (38,851)       (858)          –      –    (39,709)
               减:摊回赔付支出                                1,872          93           –      –      1,96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6,112)         35           –      –    (26,077)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301)          5           –      –     (1,296)
               税金及附加                                        (91)        (52)        (25)      –       (16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266)       (264)          –      –    (13,530)
               业务及管理费                                  (12,400)       (939)       (568)    585     (13,322)
                 其中:分部间交易                               (498)        (38)        (49)    585           –
               减:摊回分保费用                                  214          27           –      –        241
               其他业务成本                                   (2,469)       (201)        (23)      –     (2,693)
               资产减值损失                                   (1,315)        (27)          –      –     (1,342)
           三、营业利润                                        6,618        (634)        142    339        6,465
               加:营业外收入                                      –          –        127      –         127
               减:营业外支出                                      –          –       (110)     –        (110)
           四、利润总额                                        6,618        (634)        159    339        6,482
           分部资产                                         672,883       6,427       20,023    (152)   699,181
           分部负债                                         616,121       6,317       17,770    (152)   640,056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1,932       –      1,932
           折旧和摊销费用                                       (516)        (39)        (23)      –       (578)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146           2           –      –        148
2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537     1.0000      4,537        4,006      1.0000        4,006
              美元              213     6.5342      1,393          452      6.9370        3,135
              港币              283     0.8359        237        3,006      0.8945        2,687
            小计                                    6,167                                 9,82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2,078     1.0000      2,078        2,806      1.0000        2,806
            小计                                    2,078                                 2,806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6,615     1.0000      6,615        6,812      1.0000        6,812
              美元              213     6.5342      1,393          452      6.9370        3,135
              港币              283     0.8359        237        3,006      0.8945        2,687
                                                                                                        第十四节
            合计                                    8,245                                12,6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附注15(4))                     915         (915)         –        915         (915)             –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777            –       777         123            –
                  应收子公司                          316            –       316       1,144            –         1,144
                  投资清算交收款
                    (附注15(10))                    245             –      245         294               –        294
                  预缴税金(附注15(9))               102             –      102         162               –        162
                  押金                                 76             –       76          44               –         44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附注15(12))                      37          (37)         –        37          (37)             –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附注15(14))                      16          (16)         –        16          (16)             –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附注15(13))                      14          (14)        –         14          (14)             –
                  员工借款                              13            –       13          30            –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附注15(15))                      12          (12)         –        12          (12)             –
                  诉讼保全保证金
                    (附注15(11))                      4             –        4           4            –
                  其他                                152            (4)      148         114           (4)
                  合计                              2,679         (998)      1,681      2,909         (998)         1,911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子公司(附注71(3)(a))                                                           30,843          29,348
                  联营企业(附注71(3)(b))                                                          4,143           3,805
                  合营企业(附注71(3)(c))                                                            459
                  合计                                                                             35,445          33,652
2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持股比例与                                   本年宣告
                                  初始     2016年                              2017年                            表决权比例                       本年计提      分派的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月31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12月31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95        563            –          –        563    99.40%      99.40%      不适用                      –          –          –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15         15            –          –         15       40%      99.64%      直接持股40%,               –          –          –
   (香港)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59.64%
 云南代理         成本法            5           5          –          (5)          –     100%        100%      不适用                      –          –          –
 健康科技         成本法            1         632          –           –        632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服务     成本法           15         664          –           –        664      100%        100%      不适用                      –          –          –
 尚谷置业         成本法           15          15          –           –         15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电商         成本法          100         100        100            –        200      100%        100%      不适用                      –          –          –
 海南养老         成本法          535       1,173          –           –      1,173      100%        100%      不适用                      –          –          –
 广州粤融         成本法           10          10          –           –         10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保险     成本法          495         495        495            –        990    99.00%      99.99%      直接持股99%,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994%
 合肥后援中心     成本法            8          8         648            –        656      100%        100%      不适用                      –          –          –
 浩然动力         成本法           50        530           –           –        530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明道         成本法          140        140           –           –        140    82.27%      94.02%      直接持股82.27%,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第十四节
                                                                                                                   间接持股11.75%
 新华明德         成本法           49           –       257            –        257    99.60%        100%      直接持股99.60%,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3981%
 新华明信         成本法          499           –       499         (499)     (注7)   50.00%      99.70%      直接持股50%,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49.70%
 东方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83
 华融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90
 中卫热电信托     成本法          999         999           –          –        999    99.90%        100%      直接持股99.90%,            –          –         –
   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0994%
 中卫新能源信托   成本法        3,999       3,999           –          –      3,999    99.98%        100%      直接持股99.98%,            –          –          –
   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01988%
 合计                          27,030      29,348      1,999         (504)     30,843                                                        –          –     1,373
注7: 于2017年12月31日,明信基金的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引入战略                                     持股比例与                                   本年宣告
                                    初始     2015年                              投资者      2016年                         表决权比例                       本年计提      分派的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月31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影响    12月31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95         563           –          –          –       563    99.40%      99.40%    不适用                      –          –          –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15          15           –          –          –        15       40%      99.64%    直接持股40%,               –          –          –
      (香港)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59.64%
    云南代理           成本法         5           5          –           –          –          5     100%        100%    不适用                      –          –          –
    健康科技           成本法         1         632          –           –          –        632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服务       成本法        15         562        102            –          –        664     100%        100%    不适用                      –          –          –
    尚谷置业           成本法        15          15          –           –          –         15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电商           成本法       100         100          –           –          –        100     100%        100%    不适用                      –          –          –
    海南养老           成本法       535         844        329            –          –      1,173     100%        100%    不适用                      –          –          –
    广州粤融           成本法        10          10          –           –          –         10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保险       成本法       495           –       495            –          –        495   99.00%      99.99%    直接持股99%,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994%
    合肥后援中心       成本法         8           8           –          –          –         8      100%        100%    不适用                     –          –          –
    浩然动力           成本法        50         530           –          –          –       530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健康           成本法       500         507           –          –       (507)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华明道           成本法       140         140           –          –          –       140    82.35%      94.12%    直接持股82.35%,           –          –          –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11.76%
    东方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85
    华融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92
    中卫热电信托       成本法       999           –       999            –          –        999   99.90%        100%    直接持股99.90%,            –          –         –
      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0994%
    中卫新能源信托     成本法     3,999           –     3,999            –          –      3,999   99.98%        100%    直接持股99.98%,            –          –          –
      计划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间接持股0.01988%
    合计                         26,982      23,931      5,924            –       (507)     29,348                                                     –          –     1,377
2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本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的情况见附注20。
           (c)     本公司合营企业投资的情况见附注20。
     (4)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与本集团数据基本一致。
     (5)   投资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17,788        13,997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275         8,58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61         5,577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收益                                                   2,297         2,033
            股息                                                                         1,627         1,381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1,164         1,0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301
            新华健康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影响                                                     –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260
                                                                                                                     第十四节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6
            其他                                                                             9
            合计                                                                        35,488        33,607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收入                                                        25,603        25,233
           (a)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16年度:同)。
           (b)     2017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利润总额5%以上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2016年度: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17年度    2016年度
                  净利润                                                            5,191       4,580
                  加:资产减值损失                                                  1,101       1,342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346         306
                      无形资产摊销                                                    145         1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1         1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02
                      提取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30,876      26,077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0)      1,29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6)        375
                      投资收益                                                    (35,488)    (33,607)
                      汇兑损失                                                        321        (475)
                      回购及次级债的利息                                            1,714       1,454
                      递延所得税的减少/(增加)                                       48        (211)
                      购买联营企业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45)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                                           (575)     (1,213)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                                          4,200       6,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2       6,3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年初货币资金                                                     12,732      12,43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732      12,432
                  年末存期3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年末货币资金                                                      8,263      12,73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63      12,732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4,469)        300
2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184         9,92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079         2,806
            合计                                                                          8,263        12,732
           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
           构成关联方。
           于2017年度,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第十四节
           (a)     本公司的子公司;
           (b)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c)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d)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
           (e)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1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20。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代码/注册号
                  汇金公司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911000007109329615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宝武”)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91310000132200821H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关联交易
                        本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投资汇金公司发行债券的利息(附注72(5)(a)(i))                     32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增资中国金茂                                                       –
                           增资南京卫元舟                                                     –
                           收到新华资本国际现金股利(附注72(5)(a)(vi))                       8
                           收到美兆体检现金股利                                               –
                           收到中国金茂现金股利(附注72(5)(a)(vi))                         158
                           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附注72(5)(a)(v))                       13
                           收取新华健康租金(附注72(5)(a)(iii))                             19
2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管理费(附注72(5)(a)(ii))                      469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委托投资管理费(附注72(5)(a)(ii))              118
                     收取资产管理公司租金(附注72(5)(a)(iii))                                14
                     收取新华养老保险租金(附注72(5)(a)(iii))                                 3
                     收取新华养老服务租金                                                      –
                     支付浩然动力租金(附注72(5)(a)(iii))                                    31
                     向新华养老服务增资                                                        –         102
                     向海南养老增资                                                            –         329
                     向新华养老保险增资(附注7(1))                                          495
                     向新华电商增资(附注7(1))                                              100             –
                     向合肥后援中心增资(附注7(1))                                          648             –
                     向新华电商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附注72(5)(a)(iv))                         10
                     向健康科技支付会议及培训费(附注72(5)(a)(v))                             8
                     云南代理注销(附注72(5)(a)(vii))                                         2        不适用
                 (i)    投资汇金公司债券
                                                                                                                       第十四节
                        汇金公司于2009年入股本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于2017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
                        公司31.34%的股本。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
                        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
                        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
                        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集团以及本公司与其他同受汇金公司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
                        公司间在业务过程中进行包括存款、投资托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以及再保险等交易。
                        本公司于2010年、2015年和2017年自银行间市场分别买入汇金公司面值人民币300百万
                        元、面值人民币500百万元和面值人民币400百万元的债券。于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为人民币1,200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800百万元)。2017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
                        债券利息收入人民币32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30百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2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
                                2017年度,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订立了《投资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1年。根据协
                                议,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投资指引的范围内独立进行委托资产的投
                                资决策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有投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
                                公司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
                                费和绩效奖金。本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绩效表现或违反该协议等原因扣减支付的费
                                用。
                                2017年度,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订立了《境外投资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
                                1年。根据协议,资产管理公司(香港)为本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境外投资指引的范
                                围内独立进行委托资产的投资决策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香港)为本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
                                有投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
                                (香港)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和绩效奖金。本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公司
                                (香港)绩效表现或违反该协议等原因扣减支付的费用。
                        (iii)   房屋租赁
                                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的新华保险大厦的部分办公场所出租给资产
                                管理公司,年租金约为人民币14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9百万元)。
                                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的新华保险大厦的部分办公场所出租给新华
                                养老保险。2017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3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1
                                百万元)。
                                于2017年1月,本公司与浩然动力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6个月,2017年7月续签租约,
                                有效期6个月。根据房屋租赁协议,浩然动力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海三路137号的房屋
                                出租给本公司使用。2017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租赁费用约人民币31百万
                                元(2016年度:人民币31百万元)。
                                本公司分别将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东二环路东侧绿地中央广场蓝海A幢5层部分办公场
                                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B座301房间、烟台市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大厦
                                604房间、南京市建邺区江东路219号欧洲城302及303房间出租给新华健康。2017年度,本
                                公司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9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10百万元)。
                                2017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华养老服务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8号的房屋出租给新
                                华健康使用,2017年度新华养老服务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人民币10百万元(2016年度:无)。
2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iv)    向新华电商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于2017年1月,本公司与新华电商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渠道业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有效期为1年。根据协议,由新华电商为本公司提供渠道业务支持、人力外包服务、IT技
                         术服务和其他领域电子商务合作。2017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
                         币10百万元(2016年度 :人民币11百万元)。
                 (v)     支付健康科技会议及培训费、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本公司向健康科技购买会议及培训服务,用于本公司会议及培训事务。2017年度,本公司在
                         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8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6百万元)。
                         本公司向新华健康购买健康管理服务,用于核保体检合作、员工福利性体检、渠道业务拓
                         展、营销员奖励计划等。2017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13百
                         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20百万元)。
                 (vi)    收取现金股利
                         本公司于2017年收取新华资本国际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13
                                                                                                                       第十四节
                         百万元),收取中国金茂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58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71百万
                         元)。
                 (vii)   云南代理注销
                         于2017年9月12日,云南代理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本公司确认了人民币2百万元的投资损
                         失(2016年度:无)。
                 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新华健康和新华养老保险收取的办公大楼租金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
                 定。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资产管理费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率
                 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新华健康向本公司收取的健康管理服务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浩
                 然动力向本公司收取的租金由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新华电商向本公司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
                 及健康科技向本公司收取的会议及培训费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其他全部交易均以交易双方
                 协商的价格进行确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2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利息:
                           汇金公司                                                         14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往来款项余额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新华健康                                                         19
                         其他应付款:
                           新华健康                                                          3
                        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2016年12
                        月31日:同)。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合肥后援中心                                                      –        236
                           新华养老服务                                                    300         348
                           健康科技                                                         16
                           海南养老                                                          –         48
                           新华养老保险                                                      –        495
2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续)
                                                                                      2017年         2016年
                  关联方名称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资产管理公司                                                          135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71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2016年12
                 月31日:同)。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工资及福利                                                                41
                                                                                                                    第十四节
                 关键管理人员2017年年度绩效奖金尚未最终确定。有关详情待确定后另行披露。
73   或有事项
     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
     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
     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
     计提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
     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某附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
     于2017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计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
     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25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4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                                                              3,587       1,541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         43
                  合计                                                                        3,587       1,584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17        406
                  1年至2年以内(含2年)                                                         165        235
                  2年至3年以内(含3年)                                                          85        135
                  3年以上                                                                       106        163
                  合计                                                                          673        939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17年          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460       2,007
                  合计                                                                          460       2,007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对外投资承诺。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2016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对外投资承诺均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2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18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拟按照2017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
     余公积人民币519百万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22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0.52元
     (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76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赔付金额也具
                 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
                 价和计提准备金的保单来说,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
                 况发生在保险事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
                 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概率理论显示具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离实际结果的可能性
                 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
                 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康保险,社会经济发
                 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会对上述业务的保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
                 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
                                                                                                                    第十四节
                 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效的再保险安排形式
                 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基本涵盖了主要的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
                 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
                 再保险安排并不能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27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分别。长
                        期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产品名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准备金
                         i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92,719    16.18%      96,339    17.79%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36,082     6.30%      33,239     6.14%
                         iii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1,850     5.56%      27,084     5.00%
                         iv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29,385     5.13%      25,269     4.67%
                         v     惠福宝二代年金保险                    23,905     4.17%      38,763     7.16%
                               其他                                 359,229    62.66%     320,730    59.24%
                               合计                                 573,170    100.00%    541,424   100.00%
                                                                         2017年度              2016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i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14     0.20%       1,583     1.45%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656     2.52%       2,939     2.69%
                         iii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903     3.70%       3,964     3.62%
                         iv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3,069     2.91%       3,153     2.88%
                         v     惠福宝二代年金保险                         –        –     19,909    18.21%
                               其他                                  95,606    90.67%      77,800    71.15%
                               合计                                 105,448    100.00%    109,348   100.00%
2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2017年度                  2016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i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7,783      11.03%        9,705      11.81%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1,495       2.12%        1,886       2.29%
                   iii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455       0.64%          450       0.55%
                   iv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279       0.40%          237       0.29%
                   v     惠福宝二代年金保险                     15,748      22.32%        6,594       8.02%
                         其他                                   44,789      63.49%       63,323      77.04%
                         合计                                   70,549    100.00%        82,195     100.00%
                 (i)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两全保险,其保险费交付方式为期交。保险期间
                         分为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和三十年期四种。满期生存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及累
                         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合同生效一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并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第十四节
                         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
                         期间;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交费期满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
                         害身故保险金=3×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所处的保单年度
                         数/交费期间;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
                         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三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交费期满前因前述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按如下公式计算并
                         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
                         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前述特定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以外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两
                         倍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
                         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
                         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29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包括一次交清和年
                                交。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如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
                                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
                                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
                                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
                                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按本保险实际
                                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与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
                                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
                                续期保险费。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
                                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
                                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及可选责任终止时给付。
                        (iii)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两全保险,其保险费交付方式为期交。保险期间
                                分为期满型和岁满型,期满型为十五年、二十年和三十年期三种,岁满型为至五十、五十
                                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如下公式计
                                算并给付保险金:基本保额×10%+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
                                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保险金。满期按
                                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
                                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
                                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
                                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2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iv)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终身寿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包括一次交清和
                        年交。保险期间为终身。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如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保
                        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
                        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
                        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保险金。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
                        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
                        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
                        终止时给付。
                 (v)    惠福宝二代年金保险
                        惠福宝二代年金保险是传统型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交清。保险期间为十
                        年。满期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三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
                        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c)   敏感性分析
                                                                                                                    第十四节
                 (i)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等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
                        及费用假设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50基点,预计将导致2017年度税前利
                        润增加人民币20,52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3,605百万元(2016年度:增加人民币16,593百
                        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8,754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2017
                        年度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5,435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5,564百万元(2016年度:减少人民币
                        4,17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394百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31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2017年度税前利润
                               减少人民币3,813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3,996百万元(2016年度:减少人民币3,520百万元或
                               增加人民币3,741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费用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2017年度税前利润减
                               少人民币2,820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816百万元(2016年度:减少人民币2,086百万元或增
                               加人民币2,147百万元)。
                        (ii)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非寿险保险合同负债假设水平的变动,进
                               而影响非寿险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2017年度税前利润减
                               少或增加约人民币32百万元(2016年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5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                                       事故年度
                                 累计赔付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计
                                当年末                         1,276     1,272    1,252     1,393      1,912    7,105
                                1年后                          1,265     1,239    1,242     1,401          –   5,147
                                2年后                          1,249     1,224    1,236         –         –   3,709
                                3年后                          1,249     1,224        –        –         –   2,473
                                4年后                          1,249         –       –        –         –   1,249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249     1,224     1,236     1,401     1,912     7,022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249)   (1,224)   (1,236)   (1,350)   (1,175)   (6,234)
                                 小计                              –        –        –      51        737      788
                                 理赔费用                          –        –        –       2         37       39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53        774      827
2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扣除分出业务                                             事故年度
                          累计赔付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计
                          当年末                         1,186      1,166       1,137     1,292      1,810      6,591
                          1年后                          1,157      1,124       1,130     1,301          –     4,712
                          2年后                          1,137      1,107       1,123         –         –     3,367
                          3年后                          1,137      1,107           –        –         –     2,244
                          4年后                          1,137          –          –        –         –     1,137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137     1,107        1,123     1,301     1,810       6,478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137)   (1,107)      (1,123)   (1,251)   (1,094)     (5,712)
                          小计                                –        –           –      50        716        766
                          理赔费用                            –        –           –       2         37         39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52        753        805
                                                                                                                            第十四节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等形成的负
           债。金融工具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
           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对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
           资管理部门、会计部和精算部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
           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33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
                               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定期存款和债权型投资。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
                               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由于本集团销售的大部分保单都包括对保户的保证利益,因此
                               也使本集团面临该方面的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利率风险,
                               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随着报告日
                               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17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
                               降低50个基点,并考虑对本集团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和独立账户负债的影响,由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债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亏损或收益,本集团
                               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百万元)或增加人民
                               币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在交易所或银行间交易的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人民币489百万元(2016年12
                               月31日:人民币344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50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55百万
                               元)。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
                               场。本集团的大部分股权型投资对象在中国资本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
                               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
                               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于2017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在活
                               跃市场中有报价的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并考虑对本集团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
                               和独立账户负债的影响,本集团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77百万元(2016年
                               12月31日:人民币512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
                               价值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578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4百万元)。
2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7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
                         团持有以美元、港币、欧元或其他货币计价的银行存款、债权型投资和股权型投资。
                         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非人民币投资资产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美元       港币       欧元       其他         合计
                          货币资金                         1,404       292           –         –       1,696
                          应收利息                            28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61         –          –         –       1,5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51     6,969       2,546        969       13,135
                          小计                             5,644     7,2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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