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A股、H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均为2024年7月9日,A股派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H股派息日为2024年7月31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若在2024年7月9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5.7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81.03亿元。
(二)按照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的原则等规定,提
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31.75亿元。
(三)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7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9亿元。本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2.67%(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2,244.49亿元。
(五)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