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或“控股股东”)拟在2021年
度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无需公司向关联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继宏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河北路275号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汽车租赁;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2021年的发展支持,保障运营资金的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50%。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深商北方提供的借款将用于经营,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继宏、刘湘华、刘娅、庄信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