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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二)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巴鲁中国”)将在斯巴鲁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采购、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斯巴鲁中国拟继续向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销售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拟继续为斯巴鲁中国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签署了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20年度预计金额2020年实际发生额(元)
斯巴鲁车辆及配件采购斯巴鲁中国50亿元1,930,531,778
斯巴鲁车辆及配件出售161,339,419
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斯巴鲁中国2亿元74,542,379
房屋及车辆租赁3,994,295
合计2,170,407,871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斯巴鲁车辆及配件采购斯巴鲁中国50亿元
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斯巴鲁中国2 亿元

注册资本:295000.00万日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院5号楼02座4层0405号法定代表人: 庞庆华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0日经营范围:作为株式会社斯巴鲁的汽车总经销商,进口并向品牌经销商批发斯巴鲁(SUBARU)品牌进口汽车;批发、进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提供上述商品相关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经销商培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3 年,富士重工和本公司分别对斯巴鲁中国进行增资,斯巴鲁中国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9.5 亿日元,其中,富士重工出资额 17.7 亿日元,出资比例 60%;本公司出资额 11.8 亿日元,出资比例 40%,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同时,斯巴鲁中国的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斯巴鲁中国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全权负责斯巴鲁品牌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整车销售、市场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庞庆华先生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原持有公司股份1,36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3%。2020年7月27日,根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庞庆华先生让渡股份790,000,000股至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账户,此次让渡完成后持股57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0%(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64)。

2021年1月份庞庆华先生再次完成让渡股份319,335,000股,让渡完成后持股253,56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8%(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份修订)第10.1.6条固定:过去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第10.1.5条)及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10.1.3条)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鉴于庞庆华先生为斯巴鲁中国的董事长,同时,斯巴鲁中国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斯巴鲁中国是斯巴鲁品牌汽车在中国大陆的唯一总代理商,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基本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根据公司与斯巴鲁中国签订的《销售及代理进口框架协议》,斯巴鲁中国向本公司销售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的价格,将按照斯巴鲁中国的购进成本加相关税费加适当利润的基础上确定,但应遵循市场公允价格(除非有政府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二) 根据公司与斯巴鲁中国签订的《销售及代理进口框架协议》,本公司为斯巴鲁中国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斯巴鲁中国应向公司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双方承诺合同定价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除非有政府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具体服务费由服务提供方和斯巴鲁中国根据上述原则在每一份具体产品进口合同中另行确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斯巴鲁中国为斯巴鲁品牌汽车在中国的唯一总代理商,而斯巴鲁品牌对本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又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证本公司获得充足可靠的货源,促进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从长远来说对本公司有积极的影响。 本公司为斯巴鲁中国提供进口代理等服务,有利于发挥本公司的传统优势和自身的丰富经验,为本公司增厚利润。本次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发生对本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较大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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