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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6日、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约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除发生派息情形外,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其他情形。

公司因派息情形对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交易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交易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应调整情况如下:

定价日/分红除息日定价/调整依据受让价格(元)
2019年8月24日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34
2020年6月17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13.165
2021年6月3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注]12.665

注:本次分红派息经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3日实施完毕。

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12.665元/股。

二、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18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李志成、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刘鸿祺、石孟国、史金鹏、刘丹阳、游家雄、邱宗义、林岳明,合计获授152.005万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26万股。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持有人获授股票数量(万股)持有持股计划的份额(万份)占当期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上限(%)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合计13人152.0051,925.14332585.39
其他员工5人26329.2914.61
总计18人178.0052,254.4333251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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