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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环旭电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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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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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洪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丹阳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15,715,320,576.45    14,472,761,023.73     13,031,434,863.11          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    7,229,779,445.87     6,993,030,138.49      6,809,000,813.63          3.3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1-9 月)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       681,301,560.23    (647,513,257.58)     (353,932,436.17)        -205.22%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1-9 月)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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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6,483,650,406.22   19,538,384,711.41        15,444,249,431.92      -1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      531,080,242.91         517,603,578.27        471,404,638.02         2.6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493,922,282.09         398,049,937.05        398,049,937.05        24.09%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7.56%                    7.87%                  7.32%     -0.31%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4                   0.22      0.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47,745.59             -4,520,611.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17,732,383.85             28,484,055.83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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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821,840.02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6,642,915.48         13,878,292.59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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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4,154,212.21            14,350,817.68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4,094,000.44            -8,208,239.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64.04                -4,514.56
(税后)
       合计                22,682,501.47            37,157,960.8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3,83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条件股份数         情况
                                                         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         1,683,749,126     77.38%             0      无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63,916,964      2.94%             0                       未知
                                                                    未知
公司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        31,000,000      1.42%             0                       未知
                                                                    未知
份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26,384,454      1.21%             0                       未知
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                                                未知
合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      18,098,476      0.83%             0                   境内非国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        15,679,082      0.72%             0                       未知
                                                                    未知
限公司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        15,669,326      0.72%             0                       未知
天弘基金定增 46 号资产                                              未知
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5,657,589      0.72%             0     未知              未知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3,833,330      0.64%             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12,736,500      0.59%             0                       未知
                                                                    未知
责任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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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                          1,683,749,126   人民币普通股    1,683,749,12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3,916,964   人民币普通股       63,916,96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00,00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6,384,454                      26,384,454
                                                          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组合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18,098,476   人民币普通股       18,098,476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679,082   人民币普通股       15,679,082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天弘基金定增             15,669,326                      15,669,326
                                                          人民币普通股
46 号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5,657,589   人民币普通股       15,657,589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3,833,330   人民币普通股       13,833,33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73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36,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虔生先生和张洪本先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为
                                     兄弟关系,张氏兄弟通过间接持股控制本公司股东环诚
                                     科技和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从而最终实际
                                     控制本公司,公司不了解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6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6,483,650,406.22 元,较去年同期 19,538,384,711.41
元(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追溯调整后)减少 3,054,734,305.19 元,同比减少 15.63%。2016 年前三
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1,080,242.91 元,较去年同期 517,603,578.27 元(同
一控制下的合并追溯调整后)增加 2.60%。
    第三季度受益于客户新产品上市,产品销售旺季到来,带动营收和利润的环比同步增长,第
三季度单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58 亿元,环比增长 30.52%,同比减少 8.23%;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66 亿元,环比增加 47.65%,同比增长 16.92%(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
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虽有下降,但在毛利提升的贡献下,使得获利已经有所改善,公司
的毛利逐季提升,整体获利逐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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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
析说明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 657.19 万元,下降 30.72%,主要系本期客户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b、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454.97 万元,增长 79.03%,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及备品金额增加所致。
c、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 3,354.98 万元,减少 32.20%,主要系本期收回出口退税款所致。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 426.03 万元,主要系本期期末持有短期市场货币基金所致。
e、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 1,619.11 万元,增长 53.34%,主要系本期在途设备暂估增加所致。
f、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1,451.86 万元,增长 90.22%,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及存出保证金增
加所致。
g、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53,013.10 万元,增长 40.57%,主要系进入销售旺季,采购原料需求增
加,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h、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 190.23 万元,减少 87.66%,主
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产生评价损失增加所致。
i、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 7,440.40 万元,减少 47.11%,主要系去年第四季获利较佳,期末应付所
得税增加所致。
j、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 86.12 万元,增长 105.17%,主要系本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k、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 110.92 万元,增长 31.52%,主要系墨西哥厂按税法规定调整所致。
l、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 4,326.96 万元,增长 64.15%,主要系本期外币资产及负债因汇率波
动致折算时形成汇兑利益较大所致。
(2)、损益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7,775.41 万元,下降 127.01%,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致兑换利益
增加所致。
b、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4,663.52 万元,增长 89.48%,主要系 2015 年上半年因 2014 年
期末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于 2015Q1 出货大幅转回所致。
c、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43.83 万元,增长 245.23%,主要系上年同期金融商品评
价损失及出售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d、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5,918.95 万元,下降 82.87%,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规模减少,
致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e、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326.42 万元,增长 107.58%,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
致。
f、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545.79 万元,增长 89.78%,主要系上期金桥厂产生较大递延所
得税资产所致。
g、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985.39,增长 757.16%,主要
系本期外币资产及负债因汇率波动致折算时形成汇兑利益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32,881.48 万元,增长 205.22%,主要系本期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0,149.28 万元,下降 94.06%,主要系本期支
付购买环隆电气现金对价款所致。
                                         8 / 26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是否   是否
承诺   承诺类                                                         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型                                                           及期   行期   严格
                                                                      限     限     履行
与首   解决同   环诚科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   长期   否     是
次公   业竞争   技有限   同)目前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
开发            公司     而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
行相                     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
关的                     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承诺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
                         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
                         同、相似或可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
                         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
                         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
                         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
                         旭电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
                         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
                         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
                         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本公
                         司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不会从事与
                         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五、本公司在今后
                         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
                         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
                         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
                         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如环旭电子
                         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本公司除应无条件
                         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务由环
                         旭电子开展;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
                         业务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
                         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三方转让或自行终止该业
                         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我公司应无条
                         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
                                           9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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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解决同   日月光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 长期     否   是
业竞争   半导体   同)目前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
         制造股   而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
         份有限   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
         公司     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
                  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
                  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
                  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协助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
                  旭电子,惟本公司如为该等行为而将违反保密义
                  务者不在此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
                  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
                  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
                  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
                  权。五、本公司在今后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
                  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认为
                  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
                  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
                  该新业务;如该新业务有利于环旭电子发展,本
                  公司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如本公司某
                  项已开展业务确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
                  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三方转让或自行
                  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
                  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
                  电子。
解决同   实际控   一、承诺人所控制的除环旭电子(含其控制的企   长期   否   是
业竞争   制人张   业,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环
         虔生&    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
         张洪本   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来不
                  利影响的业务。二、承诺人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
                  被确认为环旭电子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
                  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
                  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相似或可能取
                  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承诺人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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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四、如果
                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
                营业务范围,而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
                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承诺人同意环旭电子对相
                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承诺
                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
                承诺人应确保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环旭电
                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五、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今后经营业务中,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其他企业拟开展的新业
                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承诺人
                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
                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相关企业应
                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
                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除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
                该新业务由环旭电子开展;如环旭电子认定承诺
                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某项已开展业务与其存在
                同业竞争,则相关企业应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
                及时向第三方转让或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
                子提出受让请求,则相关企业应无条件按经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
                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六、不利用任
                何方式从事对环旭电子经营、发展造成或可能造
                成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该等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利用承诺人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
                限制环旭电子的独立发展;在社会上、客户中散
                布对环旭电子不利的消息或信息;利用承诺人的
                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环旭电子管理人员、研
                发技术人员的异常变更或波动等不利于环旭电子
                发展的情形。
其他   环诚科   1、对于环旭电子目前存在或即将存在部分专利权    长期   否   是
       技有限   及专利申请权与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     称“环隆电气”)共有的情形,为保障环旭电子
                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特承诺:若环隆电
                气(包括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旭电子及其所控
                制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在行使其专利申请共有权
                及专利共有权时,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造
                成任何权利侵害及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对环旭电
                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遭受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给
                予全额补偿。 2、在环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如因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人员工资等
                损害被派遣人员情形导致环旭电子须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的,承诺人同意补偿环旭电子的全部经济
                                  11 / 26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损失。3、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环旭电子
                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
                金,或者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为职工缴
                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处以任何罚款或
                遭受损失,承诺人愿在毋须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
                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其他   日月光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租赁使用日月光半导体    长期   否
       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部
       (上     分房产用于员工宿舍用途。承诺人现作出如下承
       海)股   诺:如因承诺人对租赁物业的产权瑕疵问题,致
       份有限   使环旭电子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或遭受第三方
       公司     索赔,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环旭电
                子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所受到的任何罚款及
                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给予全额赔偿及/或补偿。
其他   实际控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日月光半导体制 长期     否   是
       制人张   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不拥有与
       虔生&    环旭电子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权
       张洪本   或非专利技术。2、对于环旭电子目前存在或即将
                存在部分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与环隆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隆电气”)共有的情形,
                为保障环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特
                承诺:若环隆电气(包括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
                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在行使其
                专利申请共有权及专利共有权时,对环旭电子及
                其所控制企业造成任何权利侵害及经济损失,承
                诺人将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遭受的损失承
                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全额补偿。3、在环旭电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如因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
                人员工资等损害被派遣人员情形导致环旭电子须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同意补偿环旭电子
                的全部经济损失。4、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
                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
                住房公积金,或者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处以任
                何罚款或遭受损失,承诺人愿在毋须环旭电子及
                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12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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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洪本
                                                          日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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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63,875,947.62    4,077,806,118.7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822,045.85        21,393,985.60
  应收账款                                          4,916,810,450.31    4,017,181,785.72
  预付款项                                            10,306,765.19         5,757,019.1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0,630,561.23       104,180,324.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05,197,989.02    3,247,282,647.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3,251,816.84       101,886,620.95
    流动资产合计                                 13,054,895,576.06     11,575,488,501.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60,300.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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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固定资产                                       1,878,610,217.52    2,146,810,287.14
  在建工程                                         46,544,167.59       30,353,088.0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906,009.45       32,444,462.7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41,479,730.86      376,639,328.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8,013,082.12      294,932,436.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611,491.88       16,092,919.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60,425,000.39    2,897,272,522.24
     资产总计                                 15,715,320,576.45     14,472,761,02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36,817,672.63    1,306,686,644.91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67,886.69        2,170,226.13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1,771.46
  应付账款                                       5,791,579,315.09    5,244,773,420.11
  预收款项                                         18,630,903.54       14,993,631.4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55,118,925.86      306,511,825.77
  应交税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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