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银行: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0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03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金煜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订《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资本类债券发行额度及发行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资本类债券发行安排及授权事项:

(一)发行安排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

2、工具类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等资本类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我行其他一级资本;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我行二级资本。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准后24个月为止。

(二)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相关资本类债券发行的具体品种、时间、批次、规模、条款,以及办理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其他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准后24个月为止。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相关资本类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赎回、减记等相关所有事宜。

会议决定将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

五、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聘任副行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聘任俞敏华先生为上海银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俞敏华先生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后就任。(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六、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聘任总审计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聘任周宁女士为上海银行总审计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宁女士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总审计师任职资格后就任。总审计师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后,周宁女士不再担任人力资源总监。(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七、关于聘任业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聘任业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聘任武俊先生为上海银行业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武俊先生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业务总监任职资格后就任。(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次修订内容同董事会六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合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十一、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其中,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基本规定》,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金山、陶宏君。

十五、关于与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与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其中,与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金煜、施红敏。

十六、关于与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与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金煜、施红敏。

十七、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就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陶宏君。

上述第十四至十七项议案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工作回顾暨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审计计划》《关于资本充足率管理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专项审计的报告》《关于市场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关于反洗钱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关于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关于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0日

附件:

高管简历及相关信息

俞敏华,男,1976年9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农商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敏华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5,997股。除上文所述外,俞敏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周宁,女,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人力资源总监、总行直属党委书记。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嘉定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上海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宁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66,497股。除上文所述外,周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武俊,男,1969年9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部总经理,上海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俊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48,825股。除上文所述

外,武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