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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成立于2021年2月1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首席合伙人为潘洪洁,截止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2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985万元。证券业务服务审计客户家数及分布情况:上市公司3家:公司所在地河北、深圳、甘肃各一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挂牌公司17家:业务的地域分布在北京(4家)、天津(1家)、河北(1家)、江西(2家)、广东(5家)、上海(1家)、浙江(2家)、广西(1家);期货经纪公司1家:公司所在地在江苏。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入北京澄宇,2023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会行业前曾经在央企人事财务工作多年。加入注会行后,先后为中国石化IPO(作为中方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牵头人与毕马威中国石化IPO项目合伙人对接审计工作),青鸟天桥(现更名为信达地产600657)、麦科特(000150)、绵世股份(现更名为中迪投资000609)、紫光股份(000938)、光环新网(300383)等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发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

的审计报告有铁岭新城(000809)、荣盛发展(002146)。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12月转入北京澄宇。参与过黑芝麻(000716)、华西能源(002630)及粤高速A(000429)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北京澄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北京澄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经审计,北京澄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澄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澄宇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积极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各项工作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审计服务资格、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北京澄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北京澄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3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业务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北京澄宇及本次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和其他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北京澄宇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

北京澄宇根据公司规模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北京澄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委员:满莉、王普公、彭宁、刘力、杨鼎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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