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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和2018年分别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分别自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行按照财政部上述两个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除符合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此外,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披露要求作出调整,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未有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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