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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5月19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对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进行了交流,确定了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普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交流,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变动等事项进行了特别关注,在所有重大事项上均取得了一致意见。

2024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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