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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

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20,096,1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7.17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0人,黄维义、谢文春董事,马莉独立董事因公

务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4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15699.992100.0000175,0000.0079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25699.992100.0000174,9000.0079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15699.992100.0000175,0000.0079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15699.992100.0000175,0000.0079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20,095,75699.999900.00004000.0001

6、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15699.992100.0000175,0000.0079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19,921,15699.992100.0000175,0000.0079

8、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设立境外三层股权结构并投资建设越南深越合作区

光储充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20,095,75699.99994000.00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0,180,19599.751200.0000175,0000.2488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0,354,79599.999400.00004000.0006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0,180,19599.751200.0000175,0000.2488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驰、韩欣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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