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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按本行(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724千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以及省联社相关要求,按当年税后利润的3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03,171千元。

3、按当年税后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35,447千元。

4、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548,171千元。2020年度本行现金分红比例为30.40%。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结合了本行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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