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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3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为有效支持业务发展,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制定《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1-2023年)》。

一、资本管理规划的考虑要素

(一)宏观经济环境

国际环境方面,大国博弈下贸易摩擦趋于长期化和复杂化,新冠肺炎疫情又给全球经济增添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国内环境方面,我国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率先控住了疫情,经济运行韧性十足,但拉动增长的引擎动力不足,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银行业面临的挑战更为多元化,经营环境也日益复杂。在此背景下,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在创新发展和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提高内源资本补充能力,拓宽外源资本补充渠道,支撑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对本行提升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外部监管环境

2013年1月正式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在资本定义和风险资产的计量监督检查方面更加严格,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要求。2016年人民银行推出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原的微观审慎机制向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转变,将广义信贷增速与银行资本水平直接挂钩。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不断强化。

(三)资本供需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行(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08%,一级资本充足率11.13%,资本充足率13.53%。母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2%,一级资本充足率10.82%,资本充足率13.24%。本行将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加快零售转型步伐,注重提升发展质效,有效防控化解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资本需求层面,本行近年来资产规模呈较快增长态势,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看,本行将面临自身业务快速发展、投资管理行增资、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本消耗需求。资本供给层面,预计银行业整体息差还会收窄,资产质量有待进一步夯实。未来本行的资本需求和内源资本补充之间会存在一定缺口,需要通过外源渠道补充资本。

二、未来三年资本充足率目标

结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确定2021-2023年资本充足率目标如下:母公司核心一级资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投管行及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如监管部门调整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本行的资本充足率目标应随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未来三年资本补充方案

本行资本补充以满足2021-2023年发展战略和资本监管要求为目标,并遵循以下原则:

1、以内源补充为主。本行将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努力提升盈利水平,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

2、适时补充一级资本。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情况,运用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等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增强本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3、择机补充二级资本。本行将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择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完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4、拓展创新融资渠道。本行将根据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合理选择其他创新融资方式,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

四、资本管理措施

(一)提高资本运用效率,调整优化资产结构

本行将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两小”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聚焦主业、下沉服务、深化零售银行转型,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流上市农

商银行。本行将适时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业务,加强风险资产管理,用好用足资本资源,加强资源配置管理,促进结构调整,挖掘盈利潜力。

(二)提升资本配置能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本行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考核引导,完善资本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全行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本行将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资本管理的方法原则和管理流程,细化相关资本管理岗位职责,加强资本管理研究,增强资本管理相关系统建设,支持本行资本的精细化管理,提升本行资本管理水平。

(三)强化资本规划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定

本行将以资本规划为纲领,将资本充足率目标纳入年度预算体系、资产负债管理以及风险偏好政策,实现从资本规划到资本预算、资本配置的有效传导。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与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

(四)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合理分配本行利润

《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本行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和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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