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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蒋建圣述职报告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蒋建圣,1971年出生,现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4次委员会会议;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能够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在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整体了解。2020年5月,参加公司市值管理

专题调研,重温了常熟银行价值提升之路。2020年8月,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培训,详细了解了新《证券法》在相关法律行为适用方面的变化。2020年10月,参加对宁波银行等优秀银行的对标学习,从考核激励、内部核算、业务模式等多维度研究优秀银行的先进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极献言献策。2020年11月,赴苏州金融科技总部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办公环境并与工作人员开展交流。

(三)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高管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适当探索移动展业模式,改变传统的“坐商”模式,打造高效便捷的“行商”模式,为后续业务发展带来更多动能。二是建议重视金融科技风险,严防可能出现的场景方风险转移问题,重点关注运营风险,提高业务线上化水平。三是建议争取理财子公司和基金公司牌照,提升综合金融能力,业务创新重心要从产品端往客户端迁移,以用户需求为产品开发导向。

2020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12项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入股镇江农商行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吴敏艳述职报告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敏艳,1975年出生,注册会计师、副教授,现任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书记、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作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5次委员会会议;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能够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在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整体了解。2020年5月,参加公司市值管理

专题调研,重温了常熟银行价值提升之路。2020年8月,赴海南投资管理行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投资管理行经营管理情况;同月,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培训,详细了解了新《证券法》在相关法律行为适用方面的变化。2020年10月,参加对宁波银行等优秀银行的对标学习,从考核激励、内部核算、业务模式等多维度研究优秀银行的先进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三)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高管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重视疫情对客户的影响,积极走访摸清企业实际情况,对于村镇银行,特别是湖北地区的村行,更要严守风险底线。二是要依法合规认定关联方,加强关联交易管控,避免出现关联授信过于集中的情况。三是要加强成本管控,建议参考制造业企业的目标成本法,从管理出发降低人力成本,压降成本收入比。

2020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12项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入股镇江农商行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荷莲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荷莲,1972年出生,现任北京汇银信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作为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6次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能够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在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整体了解。2020年5月,参加公司市值管理

专题调研,重温了常熟银行价值提升之路。2020年8月,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培训,详细了解了新《证券法》在相关法律行为适用方面的变化。2020年10月,参加对宁波银行等优秀银行的对标学习,从考核激励、内部核算、业务模式等多维度研究优秀银行的先进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三)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高管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贷款利率下行、息差收窄的大背景下,要加大管理创新、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创新驱动,努力提高人均产能。二是要加强科技服务支撑,完善手机银行功能,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便捷性。三是要灵活运用国家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继续坚持普惠金融,持续加大支持三农信贷力度。

2020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12项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入股镇江农商行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袁秀国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袁秀国,1955年出生,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执行经理,现任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作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出席了5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能够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在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整体了解。2020年5月,参加公司市值管理

专题调研,重温了常熟银行价值提升之路。2020年8月,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培训,详细了解了新《证券法》在相关法律行为适用方面的变化。2020年10月,参加对宁波银行等优秀银行的对标学习,从考核激励、内部核算、业务模式等多维度研究优秀银行的先进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极献言献策。2020年11月,赴苏州金融科技总部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办公环境并与工作人员开展交流。

(三)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高管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后疫情时代,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提前采取相对措施,严守风险底线。二是建议开展行业分析,对发展前景好的产业,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未来前景好的企业要开展多方位合作,提高客户粘性。三是要对部分不良贷款增长较快、信贷和内控管理相对薄弱的机构加强巡查督导,督促其做好风险防控。

2020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12项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入股镇江农商行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黄和新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黄和新,1963年出生,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2019年5月起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会议7次;作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议案,本人能够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在会上与各位董事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培训、调研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整体了解。2020年5月,参加公司市值管理专题调研,重温了常熟银行价值提升之路。2020年8月,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第二轮培训,详细了解

了新《证券法》在相关法律行为适用方面的变化和新法对于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的进一步要求以及对于董监高在其中所承担责任的强化。2020年10月,参加对宁波银行等优秀银行的对标学习,从考核激励、内部核算、业务模式等多维度研究优秀银行的先进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三)学习和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高管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合规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会上,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在后疫情时期,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公司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抵补能力,做好信贷风险暴露预案;二是建议在增强风险意识同时,注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建议提高对监管政策的敏感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监管新政策,积极用好政策红利。

2020年度,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10项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入股镇江农商行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独立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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