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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700039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700040号)。公司董事会现就前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一)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存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所述,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中有7,253.49万元,由于这些发出商品涉及前任高管等人员正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获取这些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和计价的准确性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所述,部分曾任公司高管的人员因违法违规正被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部分曾任公司高管的人员正被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一)存货

1.对存货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海南橡胶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对橡胶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和核查。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盘亏1.76万吨。因相关年度外部资料缺失严重,无法继续向前追溯确认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盘亏分布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至

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审议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完善存货管理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大宗商品存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存货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建立前台(子公司)、中台(风控、财务)、后台(审计、法务)相结合的存货风险协同管控“三道防线”;对存货的存储环节、物流运输环节、高龄库存管理、存货的盘点清查、信息与报告、风险自查、督查和追责、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管理,特别规范仓储物流服务商的评估准入、出入库操作、在途货物管理、存货盘点、高龄库存等重要风险管控点,所有出入库操作必须在信息系统进行,禁止线下操作。通过建章立制有效防范经营过程中的存货风险,确保业务持续稳定有序开展。

3.加强存货盘点清查,规范定期盘点操作,强化每月进行存货对账、每年年中和年末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一是全面存货盘点要制定清晰明确的盘点工作方案,盘点程序执行过程中要求第三方仓库参与盘点工作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二是特别关注存货数量函证程序中函证文书送达及回收过程管理,核实第三方仓库的联系信息,确保文书传递过程不会受到公司仓储物流部门员工或第三方仓库管理员单独介入干预。

因此,存货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二)前任高管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根据公司调查组掌握的资料,该事项主要涉及公司原董事长刘大卫、原执行副总裁李岩峰、原副总裁李昌以及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工作人员等滥用职权致使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橡公司”)、海南橡胶(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新加坡公司”)、公司原下属子公司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垦农资公司”)部分应收款无法回收等事项。

1.应收款无法收回事项

根据相关调查情况,该事项主要涉及上海龙橡公司、海胶新加坡公司、海垦农资公司的应收款无法收回。公司已于以前年度运用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编制前期财务报表,上述债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16,829.32万元,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存在差错。若后续公司

通过法律等途径收回上述债权,则相关损益将在收回债权年度的财务报表予以体现。

2.上海龙橡公司与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2013-2015年期间,刘大卫违规用权,通过上海龙橡公司以贸易形式向辽宁化工转出资金,由辽宁化工进行期货操作,上述转出资金及涉及损益已在上海龙橡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反映。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仅限于2013-2015年度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科目的列报,且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辽宁化工的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该事项所影响的财务报表为2013-2015年度,不会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加强内部控制。

(1)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大宗商品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大宗商品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管控贸易风险。着力优化提升贸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防控呆坏账损失,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2)优化组织机构。公司总部专门设立贸易风控部(现已更名为运营风控部),各贸易子公司设立专职风控部或风控岗,由总部运营风控部垂直管理,为各项风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3)建设期现货管理与风控信息系统。实现期现货业务数据全面上线管理,减少人为操作风险。系统上线运行后,一是实现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的在线监测、准确记录,及时发现风险;二是实现交易数据的时时存档,若发生违规事项可全程追溯,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固化业务流程和审批流,对不符合逻辑的业务环节设置刚性要求,阻断违规操作。

(4)重点开展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赊销和预付款业务,统筹购买信用保险降低赊销业务风险,加强对贸易业务的单据核查、客商授信制度及授信情况合理性分析检查,提高贸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实施以上措施后,上海龙橡公司2023年全年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意识;加强总部对下属公司法律事务的管控力度,全面增强公司整体法律风险防御能力。

4.强化监督机制。各级党组织充分支持纪委履职尽职,加强对“一把手”和

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整合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法律监督等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构建起全面有效的监督体系网络;完善防控制度,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建立了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机制,避免出现关键岗位长期由一人把持,造成违纪违法问题长期掩盖情况出现。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结合案件查办进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将查办案件的惩治效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持续营造廉荣贪耻、崇廉拒腐的良好风气。

公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能够有效控制廉洁风险以及相关业务风险。目前刘大卫、李岩峰、李昌等案件处于法院审判阶段,前任高管人员被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影响已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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