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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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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8-18号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8-323号)。海南橡胶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700039号)。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海南橡胶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1.存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存货所述,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中有7,253.49万元,由于这些发出商品涉及前任高管等人员正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获取这些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和计价的准确性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所述,部分曾任公司高管的人员因违法违规正被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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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及前任高管被调查案件发生后,海南橡胶公司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负责存货盘点调查及部分原公司高管人员违法违规案的跟踪,开展了如下工作:

1.存货

2023年6月,海南橡胶公司抽调专人对下属单位存放于青岛、上海、云南和海南的60余家内外部仓库的橡胶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和核查。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的橡胶产品实际库存9.66万吨,盘亏1.76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1.72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0.04万吨。

调查组以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存货盘点结果为线索,梳理或获取外部仓库数据和资料,并结合公司内部仓储费付费凭证及附件等相关资料进行逐年核对,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2015年12月31日。因相关年度外部资料缺失,已无法继续向前追溯确认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盘亏分布情况。

海南橡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情况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存货盘亏本项差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存货-199,541,874.88
递延所得税资产-2,702,772.48
应交税费27,345,885.42
未分配利润-229,590,532.78
资产减值损失-10,811,089.88
所得税费用2,702,772.48
净利润8,108,317.40

综上,海南橡胶公司对存货的盘亏情况已经全面核查,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存货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

2.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海南橡胶公司从监察机关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结合获取的信息开展专项自查,该事项主要涉及海南橡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橡公司)、海南橡胶(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新加坡公司)、公司原下属子公司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垦农资公司)的应收款无法回收事项,以及上海龙橡公司与辽宁省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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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

(1)应收款无法收回事项根据相关调查情况,该事项主要涉及上海龙橡公司、海胶新加坡公司、海垦农资公司的应收款无法收回。海南橡胶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该事项不会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若后续海南橡胶公司通过法律等途径收回上述债权,则相关损益将在收回债权年度的财务报表予以体现。

(2)上海龙橡公司与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2013-2015年期间,上海龙橡公司以贸易形式向辽宁化工转出资金,由辽宁化工进行期货交易,上述转出资金及涉及损益已在上海龙橡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反映。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仅限于2013-2015年度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等项目的列报,且海南橡胶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应收辽宁化工的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鉴于该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为2013-2015年度,该事项不会对海南橡胶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综上,海南橡胶公司根据获取的案件进展资料,对前任高管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进行核查,应收款无法收回事项不会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上海龙橡公司与辽宁化工之间的贸易事项不会对海南橡胶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前任高管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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