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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目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5议案一:关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议案二: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四: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五: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六: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七: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8

议案八: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40议案九: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1

议案十: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55

议案十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1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 75议案十二:关于选举于永生先生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

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

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

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大会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并由大会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

席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的 9:15-15:00。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普通决议议案和特别决议议案,普

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是:11。

本次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4、7、9、10、11、

12.00。

本次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9、10。

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十二须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九、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

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

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

(三)会议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

会议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

见证律师。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

自理。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

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6日上午8:30-11: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三、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 推举监票计票小组成员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1年度债务融

资额度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选举于永生先生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听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五) 回答股东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

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二) 联系电话:0574-27686151 传真:0574-27687001

议案一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登载于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及摘要,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年报及摘要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二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波舟山港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创“优异”,只争朝夕当“硬核”,不负嘱托建“强港”。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面实施“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现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公司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月29日考察宁波舟山港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两手抓”,取得了“双战双赢”的“优异”成绩,港口生产保持稳步增长。

(一)疫情防控卓有成效。

按照 “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公司上下闻令而动、全面发力、精准布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战,守好企业小门,把好海上国门。多次完成涉疫船舶的应急处置工作,抢装抢卸防疫物资,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表扬和充分肯定,同时,万余名职工也无一人感染和疑似,实现了“两战赢”的目标要求。

(二)港口生产稳中有进。

公司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同比增长5.1%;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72.1万标箱,同比增长4.3%。

突破3000万标箱大关。与此同时,公司经营效益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68亿元,同比下降16.02%(主要受实施新收入准则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31亿元,同比增长2.75%;净资产收益率为7.17%。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国际中转同比增长3.3%;内贸箱突破400万标箱,同比增长18.3%。嘉兴港务、台州港务箱量同比分别增长6.1%和17.1%。温州港集团突破100万标箱,同比增长26%。海铁联运首次突破100万标箱,同比增长24.2%。大宗散货吞吐量稳中有升,矿石接卸量完成1.43亿吨,同比增长0.3%,混配矿生产量、全程物流业务量均大幅增长。原油接卸量完成9307万吨,同比增长16.6%,煤炭接卸量完成5895万吨,同比增长4.7%,粮食接卸量完成622万吨,同比增长10.5%;液化油品吞吐量完成1898万吨,同比增长8.4%;滚装作业量完成33万辆,同比增长31.2%。

(三)提质增效成效显著。

降本增效成果丰硕。下大力气实施“降八条”,材料维修费、燃料费、劳务费等成本支出全面下降。减亏扭亏稳步推进。义乌港公司创新运营模式,全面实现扭亏为盈;台州港务、甬舟公司实现大幅减亏。港口能力逐步释放。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泊位、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7#泊位实现临时开放,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2#、3#泊位等完成能力提升,全年共有64台大型设备到港,6艘拖轮投用。

(四)内部管理有力有效。

资金管理成效明显。通过创新融资方式等手段,全力节约财务成本;持续清理不合规账户,强化闲置资金归集,主要账户资金归集率达

99.6%。风险管控不断加强。安全、环

保理念深入人心,安全重点区域管控、应急消防管理、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加大。码头操作进一步规范,经营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积极推进

费控、税务管控、应收账款等信息系统应用,财务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投资建设成效明显。

智慧港口建设步伐加快。n-TOS3.0系统在北三集司顺利上线,结束了“千万级”大型集装箱码头长期依赖国外系统的历史;宁波舟山港口岸服务综合平台2.0版成功上线;梅东公司、甬舟公司智能集卡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港口建设纵深推进。完成5套高压岸电建设,集装箱和散货专业泊位岸电覆盖率达75%;新投入电动龙门吊36台、累计达400多台;宁波舟山港在国内率先实现除特种箱外所有集装箱业务类型的无纸化“全覆盖”。工程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穿山港区1#泊位改造、梅山港区二期一阶段等工程项目完成交工、竣工验收,全年新增集装箱、散杂货码头岸线分别为1086米和818米。乐清湾C区、状元岙二期等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合资合作工作持续深化。香港保华项目顺利收官;鼠浪湖西三区项目正式签约。嘉兴港务、温州港集团、义乌港公司等同业资产收购顺利完成,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六)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形成万众一心“抗疫情、稳增长、创优异”的强大力量。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深化“融入式”党建,党建基础持续夯实。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首次启动课题成果评估,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开展培训近600期3万余人次。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清廉海港建设基层基础年活动成效明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工作等深入开展,公司首获“全国交通运输党建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新时代企业文化优秀单位”等称号。

二、2020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紧紧围绕打造一个基本面良好、治理规范、负责任的优质上市公

司,积极做好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等日常工作,得到了监管部门、投资者、媒体等的认可。一年来,公司治理成效明显,“三会”运作健康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荣获2020年度“金骏马奖最具社会责任”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金圆桌最佳董事会奖。

(一)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规范进行运作,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7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68项议案,主要包括:《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等。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含授权委托出席),无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董事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并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每个议案委员们均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及年度审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工作实施了全程、有效的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相关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

存款等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通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关于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下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并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主动调查和认真分析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充分发挥各自专长,认真研究和审议相关议案,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方案,加强对公司现场的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同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1、公司2020年度生产计划、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完成计划的113.44%;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72.1万标准箱,完成计划的103.59%;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212.68亿元,完成预算的132.93%;实现利润总额48.08亿元,完成预算的133.56%。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172,847,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4,112千元(含税),董事会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于2020年7月8日完成了派发工作。

3、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2020年度的审计报酬合计为872万元(含税)。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了高标准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全年共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4份定期报告,继续保持定期报告不打补丁;共披露临时公告101份,内容涉及非公开发行预案、权益分派实施、发审委回复、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司治理文件修订、董监高换届选举等。公司注重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收购江阴苏南码头的持续性公告,与淡水河谷同步披露西三区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境内外投资者公平地获知项目信息。同时,公司继续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每月及时披露公司主要生产数据。严格落实对基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核,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沟通反馈。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了高标准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司被上交所评为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A类企业。

(六)投资者关系工作情况

加强舆情管理,密切关注股吧、微信、微博等舆情,加强网络媒体的监测。保持投资者热线的畅通,及时回答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的提问,确保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络平台等多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开展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公司iport平台、公司投资者关系网、易拉宝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投资者保护理念。保持与行业分析师交流,非公发项目期间,公司通过线上路演方式与20余家机构分析师进行了专题推介;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股东大会前,公司高管带队分别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股东进行面对面交流,介绍公司发展情况,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确保相关议案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持续跟踪资本市场动态,对波动幅度较大的交易日进行每日盘面分析;及时进行分析研究中国证监会分拆上市新规;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研究,每月刊发股东股价分析、资本市场月报;定期报告披露后,开展与港口行业上市公司的专题对比分析,借鉴同行业的优势和经验,全年累计起草各类分析报告超过百篇。

(七)资本运作项目情况

1、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

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的精神,公司于2019年12月启动了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根据毛董事长“全力以赴、统筹推进、挂图作战、务期必成”的工作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联合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相互配合,积极协作,确保了非公发项目顺利推进。2020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发项目通过发审委审核。2020年8月3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年8月25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变更登记证明,股份公司总股本由变更前的131.7亿股,调整为变更后的158.07亿股,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股份公司7.9亿股,持股比例达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至此,圆满完成了本次非公发项目。

2、完成同业竞争资产收购,实现全省沿海港口实质性一体化

为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并彻底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以56.42亿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省海港集团持有的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等100%股权。期间,积极做好股东沟通、舆情引导、媒体宣传等工作,公司收购方案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广泛认可,2020年12月21日,在大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以99.96%的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股权收购方案。南北两翼港口资产的注入,将有利于公司充分统筹和利用全省沿海港口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一体两翼多联”港口发展新格局,统筹优化航线布局和物流路径,完善揽货体系建设,大力开

发存量业务潜力,提升省内市场份额,保持公司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

三、2021

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公司打造世界一流港口企业的启航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穿山港区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打造基本面良好、优质高效的上市公司,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9.43亿吨,同比增长

2.7%;集装箱吞吐量3309万标箱,同比增长4.3%。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210亿元,利润总额49.5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202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业务拓展,实现港口生产新突破

全方位开发集装箱业务。一是推进国际中转稳健发展。全面稳定现有国际中转路径,开发新的路径模式,推进重点船公司业务稳中向好;密切与船公司沟通,争取更多整船换装业务操作量。二是推进内支线统筹发展。深化与北方港口合作,大力发展“北方—宁波”内支线;加强南北两翼区域货源拓展,充分发挥港口间联动效益。三是推进内贸业务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南北干线大中转以及支线小中转;做实做优省内中转和直航特色航线。加强港航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四是推进海铁联运全面发展。持续巩固杭萧绍区域业务,推动浙中西区域联动发展;密切与主要船公司沟通交流,深化与主流代理合作,加强空箱箱源和铁路空车保障,提高港站作业能力和海铁联运箱量。全面做大散杂货规模。矿石业务方面,稳固与重点钢厂、贸易商的合作模式,稳定存量、实现增量;积极推进混配矿和磨矿业

务。原油业务方面,加强货源组织,密切关注自贸区政策动态,积极发挥优势,巩固既有货源,开拓新市场、寻求新增量。煤炭业务方面,加快构建业务协同体系,加强各区域煤炭码头互动,增强揽货合力和综合竞争力。液化油品业务方面,全力稳定重点客户原料保障,大力开发乙二醇、甲醇等工厂货源和贸易货源。矿建业务方面,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市场动态,引导培育优质稳定客户。滚装业务方面,加强与品牌商、物流商合作,抓紧解决堆场能力问题。全力提升码头服务。重点对标国内外同行先进,不断完善以船舶待港时间、在泊效率、集卡时效为核心的指标考评体系,持续优化船公司KPI考评和船舶航线布局,增强船舶作业计划的精准性,建立常态化高峰应对机制,提高整体生产效益。积极对接口岸单位,不断压缩船舶等开等离时间。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提高天气预报精准度,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港口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聚力区域协同,构筑港口发展新高地

加力拓展浙北腹地。以乍浦码头为浙北桥头堡,集中资源调配,强化业务统筹,优化多式联运,形成海河、海铁、陆路等多点发力的格局,顺畅和扩大物流网络通道;与重点船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保障浙北区域客户舱位和空箱供给。加快打造“第六港区”。抓紧整合浙中西地区箱源、船代、集卡等物流资源,加快物流信息服务等多个平台建设,实现与宁波舟山港之间的系统联通,全方位前移港口服务、码头功能。扩大直通仓项目成效,推动仓库管理全面转型,不断拓展增值服务,加快将义乌港打造成为公司辐射浙中地区、周边省份乃至长江经济带的货物集疏运枢纽,力争“第六港区”与宁波舟山港尽早实现无缝衔接。加快南翼区域发展。立足港口基础、资源禀赋,坚持

优势互补,推动实现温州港、台州港高质量协同发展、差异化发展。优化航线布局,提升南北中转服务保障,打造浙南区域集装箱中转中心;加大“散改集”“陆改水”推进力度,加快揽货体系建设,保障内外贸航线健康发展。推进TOS生产业务系统的试点和推广,逐步将浙南区域码头纳入公司服务质量考评体系,不断提升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聚力风险管控,开创稳定发展新局面

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创港口稳定发展新局面。加强安全管控。持续深化“三零”安全目标理念,深入推进平安港区建设,继续开展危险货物安全管控治理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降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风险。完善海港危险货物管控平台,实现多种违章行为的有效识别与管控。加强环保整治。建立健全环保卫生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制度执行有力有效。系统梳理环保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巡查,强化整改举措,补齐短板弱项。开展危险废物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辨识各类危险废物,做到处置安全规范。有效抑制生产区域粉尘污染,持续推进镇海化工储罐区废气处理整治,试点采购新能源车辆、设备,减少港区污染物排放量。稳步推进宁波港域溢油联防体建设,抓紧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疫情防控。开展外轮风险等级赋码分级管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推广“不接触”装卸和业务单证“电子化”,加强重点人员健康防护,有序开展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分批全员接种新冠疫苗,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严格管控冷链物流风险,加强码头冷藏箱装卸作业防疫管理,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推进防疫管控系统建设应用,实现

对船舶、货物、人员的智慧管控,提升防疫信息化水平。

(四)聚力内部管理,挖掘提质增效新潜力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深挖内部潜力,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内部管控。以精细化为导向,科学分析重点成本支出,专项研究成本控制难点问题,全面抓好降本增效。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项目颗粒度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深度和广度。持续推进亏损企业“减亏扭亏”;加强公司制度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中国质量奖”争创工作,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大力推进智慧财务建设,提升财务管理和分析水平。健全应收账款考核机制,加大清欠力度,紧盯长账龄款项和大额度欠款,严防坏账风险。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坚持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扎实推进干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能力素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深化用工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用工课题研究,扎实推进“控员增效”,鼓励优先内部挖潜,不断提高人力资源集约化水平。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优化绩效管理和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设备设施管理。推进设备设施“管用养修”精细化、信息化,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和利用率,增强港口生产保障能力。加强投资管理。加快推进西三区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鼠浪湖国际矿石中转储运基地。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强化与跨国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合作,推进国际化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大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继续优化下属单位股权结构,不断压缩管理层级,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推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

(五)聚力科技创新,催生港口发展新动能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梅山港区二期集装箱工程二阶段等项目建设;尽快完成中宅码头二期卸船泊位交工验收,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做好光明码头LNG改造、鼠浪湖码头110米接长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加快推动新技术与港航领域深度融合,确保“智慧港口”建设取得新突破。强化专班运作和项目清单机制,抓紧推进梅东公司、鼠浪湖公司、甬舟公司“2+1”智慧化码头示范建设。推进n-TOS系统与龙门吊远程控制、智能理货对接,进一步探索超大型码头智能化模块应用。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快编制绿色强港指标体系,细化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任务,积极打造一流绿色港口。完善精细化能源管理,逐步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大绿色节能型设备应用,引进新能源项目和减排技术,全面推动港口绿色低碳发展。

(六)聚力公司治理,打造规范运作新标杆

积极推进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工作,通过分拆上市,进一步拓宽宁波远洋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快速做大做强,提升行业影响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与国内大型港航企业合作,拓展合作方式和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规范与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交易,维护好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扎实做好“三会”运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三会”运作规范高效、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及时

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发挥好公司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持续性与创新性的特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三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股份公司按照“稳增长、竞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抢占市场、降本增效、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四化”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运作,认真履职,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内容、程序及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等共30项议案。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至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届十五次、四届十七次、五届一次、五届三次、五届六次、五届七次董事会,监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了解,认真研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勤勉履职,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着

重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基层单位经营、廉洁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合法经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

年度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查阅了有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运行稳健,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掌握。

3.

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

年度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符合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

控制审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有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凭借经营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内控建设的持续深化,股份公司再次入围了“浙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 30强榜单。

5.

对公司内、外部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具有审计、财务职务背景,在日常工作中均对内、外部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有效监督,并督促公司管理层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分别从不同角度客观、独立、专业地做好了审计工作,内、外部审计监督到位,各级管理层均重视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工作。

6.

对公司基层单位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为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对基层单位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联合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通过座谈、现场调研方式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舟山港兴港物流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状况、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下步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等进行了解,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7.

对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

2020年,公司监事会联合内部监督部门,参与了以“查隐患、补短板、促提升”为主题的清廉海港建设基层基础年活动;开展了“稳增长、创优异”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有无关于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提出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现金费收”、“小额

罚没款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围绕“业务开展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风险分析情况”、“上级检查及自查情况”等6个维度27项细节规范,深入基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廉洁风险案例进行通报,敲响廉洁警钟。通过专项活动和检查,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执行力。

三、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领悟习总书记在考察宁波舟山港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聚焦管理促发展、改革创新建强港”主题教育。全体监事认真参加了宁波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0年宁波上市公司董监事人员培训和相关考核,同时,利用工余时间认真学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以及与监事履职有关的会计、审计、港口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通过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立足新阶段、把握新格局、开启强港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奋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新标杆贡献力量。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四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其中,独立董事袍金,

按完整年度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以月份按比例折减;外部董事袍金,按完整年度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以月份按比例折减。

二、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

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三、公司发薪的董事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预扣预缴。

四、时效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如需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调整的董事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五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对非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对职工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如需调整,应由公司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六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取得及保持控制权为基础,除母公司(及母公司下设分公司)外,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企业(含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公司)共有110家。另外,2020年末公司(含二级及二级以下公司)尚有合营企业54家、联营企业36家、参股公司12家。

与2020年末相比,本期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化如下:

(一) 新增合并报表范围企业19家。

(1)新成立2家,为合肥派河物流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吉浙

内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收购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7家,其中:①同业竞争资产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12家,为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新岛城市建筑泥浆处置有限公司、温州市江滨加油站有限公司、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②其他收购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5家,为宁波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众成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明城苏南有限公司、嘉兴泰

利国际货柜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港发码头有限公司。

(二) 减少合并报表范围企业2家。

(1)股权出售减少1家,为宁波港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2)被吸收合并减少1家,为玉环大麦屿港利物流有限公司。

二、2020

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股份公司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月29日考察宁波舟山港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两手抓”,取得了“双战双赢”的优异成绩。

2020年,公司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 9.2亿吨,同比增长5.1%,迈上 9 亿吨新台阶;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72.1 万标箱,同比增长4.3%。

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千元

2020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年末

2019

年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

85,419,00078,485,60371,778,9918.83

负债总额 30,042,133 30,996,833 27,347,155 -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501,449 43,575,186 40,772,378 18.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3.263.313.10-1.5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0

2019

%

同比增减

调整后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

21,267,76625,324,88524,322,024-16.0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1,046,31825,141,70824,154,191-16.29

营业成本

15,188,62019,325,42918,581,536-21.41

管理费用

2,018,6372,023,1611,800,092-0.22

财务费用 443,761 635,303 483,017 -30.15营业外收支净额 100,547 91,289 81,211 1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30,8053,338,8823,422,2182.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0.250.26-4.00

报告期内,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温州港集

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向省海港集团子公司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上述被收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同受省海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由此对2019年度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重述调整。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854.19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5.0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

18.19%;资产负债率为35.17%,比上年末(重述后)减少4.32个百分

点。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68亿元,比上年同期(重述后)下降16.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1亿元,比上年同期(重述后)增长2.75%。每股收益0.2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7%。

三、2020

年分业务板块收支情况

2020年公司各个业务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分行业或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同比增长%主营业务成本

%

比重同比增长%

集装箱装卸及相关业务5,553,501

26.39

-0.03 3,383,793 22.44

3.25

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2,102,620

9.99

13.04 1,311,581 8.70

8.89

原油装卸及相关业务529,855

2.52

-3.24 356,531 2.36

-3.12

其他货物装卸及相关业务2,529,882

12.02

3.44 1,746,604 11.58

9.17

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6,871,578

32.65

-36.76 4,837,846 32.08

-45.92

贸易销售业务3,458,882

16.43

-10.56 3,444,782 22.84

-10.38

合计21,046,318 100.00 -16.29 15,081,137

100.00

-21.61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6.2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代理业务收入按净额确认所致。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21.61%。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

收入准则,代理业务成本按净额确认所致。

四、2020

年营业外收支净额情况

2020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合计1.01亿元,比上年同期(重述后)增长10.14%,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引起。

五、2020

年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及负债项目年度差异较大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千元

2020

资产负债项目年末

2019

(重述后)

%

货币资金

9,939,913 6,465,183 53.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8,350 - -

其他应收款

236,068 686,791 -65.63

预付款项

540,650 351,372 53.87

存货

708,064 495,763 42.82

债权投资

318,634 99,723 219.52

发放贷款和垫款

2,170,617 1,625,349 33.55

短期借款

2,351,090 4,277,877 -45.04

合同负债

371,280 - -应付票据

120,631 210,461 -42.68

应付账款

1,758,866 1,134,439 55.04

预收款项

91,174 362,815 -74.87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854.19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8.83%。年度变动较大资产负债项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99.40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

53.75%。主要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58亿元。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购入货币基金5.5亿元所致。

3、其他应收款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36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下降

65.63%。主要为公司收回上年资产处置款所致。

4、预付款项

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为5.4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

53.87%。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5、存货

2020年末,公司存货为7.08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42.82%。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汽车贸易业务库存增加所致。

6、债权投资

2020年末,公司债权投资为3.19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

219.52%。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购买宁波舟山港集团中期票据

2亿元及国债0.2亿元所致。

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0年末,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为21.7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33.55%。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贷款业务拓展所致。

8、短期借款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23.5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下降

45.04%。主要为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

9、合同负债

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比上年末(重述后)增加3.71亿元。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部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10、应付票据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为1.2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下降

42.68%。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减少所致。

11、应付账款

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为17.59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增长

55.04%。主要为公司应付设备款、劳务及业务费等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

2020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0.91亿元,比上年末(重述后)下降

74.87%。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部分预

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六、2020

年资金增减情况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99.40亿元,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33.05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62.6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65.57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36.21亿元。

(一)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62.65亿元,上年同期(重述后)

净流入7.35亿元,同比增长752.06%。主要原因为:

1、财务公司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加56.85亿元,其中:吸收存

款同比增加,使得现金流入增加63.68亿元;

2、除财务公司外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减少

1.55亿元。

(二)2020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65.57亿元,上年同期(重述后)

净流出26.66亿元,同比增长145.91%。主要原因为:

1、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33.96亿元,主要为本年收

购同业竞争资产股权支付对价29亿元;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4.31亿元;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27亿元。

(三)2020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36.21亿元,上年同期(重述后)

净流出23.74亿元,同比下降252.55%。主要原因为: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2.57亿元,主要为本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96.51亿元;

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2.84亿元;

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8.16亿元;

4、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3.00亿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七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805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404,58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40,459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4,130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现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2,164,130千元的60%,按照持股

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7,417,370股计算,

每10股派拟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296,208千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八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立足新阶段、把握新格局,开启强港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公司在认真分析研究2020年预算完成情况和2021年经济形势变化的基础上,确定了2021年度预算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1

年主要业务预算目标

公司货物吞吐量为9.43亿吨,同比增长2.7%,其中:公司集装箱吞吐量为3309万标准箱,同比增长4.3%。

二、2021

年主要财务预算目标

(一)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210亿元,比上年减少2.68亿元,同比

下降1.26%。

(二)公司合并利润总额为49.5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同比增

长2.9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九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0,000 18,627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85,000 61,758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0 12,271小计85,000 74,02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30,000 167,500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8,000126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00 4,931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0000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1,000 0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0 3,250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03,077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 647小计146,000 179,531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86,000 96,625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90,00072,333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83,00090,241

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43,000 15,916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17,00018,158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10,000 892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000 10,776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6,000 7,558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000 3,884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000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00 0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2,000 0嘉兴市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1,000 7,796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472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0 12,002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0 11,132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01,127

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0 942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0685

小计355,500 350,539

其他收入

财务公司开户的关联企业85,000 76,659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18,00014,822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00 1,466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1,000 0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 22,09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893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0 1,080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0542

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0 479小计

109,000120,034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230,000 29,559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0,00043,667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5,00052,974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35,000 0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27,00016,546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8,000 0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13,000 11,949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12,000 9,667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12,000 9,340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0006,800

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5,000 0宁波港技工学校5,000 802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4,0001,349

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3,000 0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1,000167

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1,000 398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 34,914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

06,182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0 5,947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05,403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0 3,068小计491,000 238,732

其他支出

财务公司开户的关联企业

85,00089,752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14,000 17,151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34,00027,765

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0,000 116,659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 12,609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01,059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0 780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0116

小计203,000 265,891合计

1,399,5001,247,383

为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公司收购省海港集团同业竞争资产(详见《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96)及《关

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93))。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口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温州新岛城市建筑泥浆处置有限公司、温州市江滨加油站有限公司、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由关联方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因此上述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不再计入关联交易,共计交易金额73,223千元,同时新增上述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226,287千元,主要包括向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118,500千元、向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还本付息77,196千元、向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代理业务收入12,002千元。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0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20,000 0 388 18,627 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0 2 14,024 12,271 0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1,000 0 184 61,758 1小计101,000 2 14,208 74,029 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15,000

15,00004,4533,0770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00 0 0 4,931 0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5,00002683,2500

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00 0 0 0 0宁波港技工学校2,000 0 0 0 0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

小计31,000 0 4,721 11,258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110,000115,14796,6251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5,000 1 34,054 90,241 1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75,000 1 10,271 72,333 1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73318,1580

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18,000 0 0 15,916 0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1,37310,7760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14,000 0 165 892 0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3,000 0 6 12,002 0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6817,5580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10,000 0 782 7,796 0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000 0 0 3,884 0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2,000 0 204 1,127 0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2,000 0 0 942 0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2,000006850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 0 79 472 0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小计

397,000363,495339,4073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5,00013,99652,9741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52,00015,70729,5590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00017,59343,6671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11,41734,9141

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3,94916,5460

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

15,000059811,9490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13,00001,1709,3400

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12,00001,0249,6670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2,1276,8000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125,9470

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7426,1820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

5,000003,0680

浙江海港长兴港务有限公司

3,0000000

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2,000001,3490

宁波港技工学校

2,000008020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2,000001670

小计

301,000428,335232,9313

其他支出

财务公司开户的关联企业

95,00083,45689,7527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30,00024,82727,7652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5,00023,63412,6091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18,0001017,1511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000101160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

15,000115300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7800

小计

200,0001512,070148,17311

其他收入

财务公司开户的关联企业

85,000221,56876,65920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769922,0936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20,00052,15114,82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102,8930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5,000101,0800

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4790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 206 1,466 0小计

2,000
144,000364,624119,49230

合计

1,194,000127,841943,91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

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

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浙江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九楼。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

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长兴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3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300,000千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701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由于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2、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209,090千元,实收资本为1,209,09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经营范围——在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集装箱装卸、堆放、仓储、拆装箱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集装箱维修服务;提供码头机械设施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和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Cyber Chic Company Limited持有其45%的股权,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H.600179)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8年6月9日,注册资本为1,486,980千元,实收资本为1,486,980千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4、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7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为2,408,313千元, 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88号开利大厦903室。主营业务: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堆存、保管、中转联运、港内货物路上运输及相关综合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箱、洗箱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港口公用码头、堆场设施的建设、经营;起重机械维修(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内船舶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倒服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的出租;港口经营(包括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以港口经营许可证及其附证核定为准);质检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由于公司董事郑少平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SH.601916)

该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注册资本为21,268,697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法定代表人为沈仁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过去12个月内的原监事朱玮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

6、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1,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经营范围——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航运货物保险、航运责

任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过去12个月内的原监事朱玮明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

7、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3年4月1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4月16日变更注册、重组更名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对外营业。目前注册资本为5,22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5,22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军。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持有其17%的股权,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4%的股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的股权,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8%的股权,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森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宁波金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的股权,爱伊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的股权,宁波大榭众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宁波奉化南海药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由于公司控

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过去12个月内的原监事朱玮明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单位

单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或有负债与期后事项等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850,03081,357,220

未经审计

)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3,388,64056,267,500

未经审计

)

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1,36014,950

未经审计

)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684,7102,890,690

未经审计

)

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6507,610

未经审计

)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3,56021,760

未经审计

)

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8907,980

未经审计

)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0049,330

未经审计

)

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

1,49085,540

未经审计

)

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

2,22026,390

未经审计

)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137,3401,076,570

未经审计

)

宁波港技工学校

1,7207,800

未经审计

)

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9,25083,060

未经审计

)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100477,060

未经审计

)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43099,240

未经审计

)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

4,140610,080

未经审计

)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40010,760

未经审计

)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901,961,810

未经审计

)

浙江海港长兴港务有限公司

055,030

未经审计

)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

-6,02096,990

未经审计

)

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1,88041,650

未经审计

)

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760110,210

未经审计

)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010,390

未经审计

)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6,765662,050

未经审计

)

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270,3201,952,411

未经审计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373,734-969,2062019

年年报披露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04,3453,484,2092020

年年报披露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142,983128,027,6692019

年年报披露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9,810753,300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6,1808,400,220

未经审计

)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

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

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毛剑宏先生、宫黎明先生、郑少平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十

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框架服务协议》

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框架服务协议》签署时间已满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共同设立,其中,公司持股75%,省海港集团持股25%。为进一步扩大财务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财务公司拟与省海港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省海港集团及其部分下属企业按协议约定提供金融服务。

鉴于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省海港集团及其部分下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签署后,财务公司向上述关联法人提供持续性金融服务,将构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财务公司为省海港集团及其部分下属企

业提供金融服务情况如下:

省海港集团及其部分下属企业存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为72.7亿元,未超过250亿元(金额上限);财务公司提供给省海港集团及其部分下属企业的最高授信额度每日余额(包括手续费)为29.64亿元,未超过100亿元(金额上限)。截至本次交易,财务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财务公司及关联方简介

(一)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由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6月25日批准成立(银监复[2010]283号),2018年5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将其持有的财务公司25%的股权转让于省海港集团,现财务公司由公司持股75%,省海港集团持股25%。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方成员单位

本议案下的交易对方为省海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此处仅含公司之关联方)。关联方成员清单参见附件。

名称: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307662068B

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主要股东:浙江省国资委27.59%、宁波市国资委60.84%、舟山市国资委3.49%、其他股东8.08%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

与公司的关系:省海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18.9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6%,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省海港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资产总额为12,362,636.96万元,净资产7,689,466.0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24,907.20万元,

净利润390,789.94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存款

关联方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应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二)关于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提供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根据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单位:人民币 亿元

序号关联交易类型

2021

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22

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23

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关联方存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注1)(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250 250

最高授信额度每日余额(注2)(包括手续费)

100 100

注:1.关联交易的金额以公司确定的存贷款余额上限进行判断,而不以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存贷款往来金额进行计算。

2. 最高授信额度是指对外担保、票据承兑及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

赁等融资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鉴于:

1.甲方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甲方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甲方75%的股权,乙方持有甲方25%的股权。

2.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甲

方拟为乙方及本协议项下乙方的相关下属企业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作为为其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公司。

(一)服务内容

1.1财务公司向省海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1.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1.1.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1.1.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1.1.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1.1.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1.1.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

1.1.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1.1.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1.9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1.10金融许可证许可的其他服务。

1.2乙方在甲方于本协议第1.1条所述经营范围内的金融业务需求,

应首先通过甲方进行。根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2.1关于存款

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应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2关于有偿服务

2.2.1甲方拟向乙方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

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2.2.2甲方向乙方提供第2.2.1条所列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

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并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三)交易限额

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

付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

3.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

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有价证券投资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手续费)不高于100亿元(含本数)。

(四)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4.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3)]年,自生效之日起算。

4.2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将自动延长[三(3)]年。以后延期按上述原则类推。 4.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4.4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5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与省海港集团等关联方建立金融服务合作关系,有利于财务公司获得稳定的存款资金以及客户资源,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也提高省海港集团等关联方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认为该议案有利于财务公司获得稳定的存款资金以及客户资源,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毛剑宏先生、宫黎明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附件:省海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企业名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7日

附件

省海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企业名单

单位:万元注:(1)为省海港集团合计持股比例

(2)为宁波舟山港股份合计持股比例

序号下属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850,000

100%(

宁波港铁投资有限公司

¥34,703.00

100%(

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150.00

100%(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260,000.00

100%(

宁波北仑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浙江头门港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65.985%

宁波文创港环球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120,000.00

49%(

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100%(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

580.00

100%(

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200.00

100%(

宁波北仑港欣建筑有限公司

87.40

100%(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41.80

100%(

宁波市镇海永实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50.00

100%(

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

500.00

100%(

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

800.00

100%(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3,000.00

100%(

舟山市六横鱼山岛海钓有限公司

250.00

100%(

宁波港技工学校

50.00

100%(

舟山市金塘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8,000.00

100%(

舟山港马迹山散货物流有限公司

¥108,900.00

100%(

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6,730.00

100%(

舟山市兴港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1,538.00

65.02%

舟山港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0.00

51%(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

¥60,300.00

100%(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99.36%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US$100.00

99.60%

浙江海港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49.68%

宁波市大碶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5,500.00

25%(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360,669.00

24%(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0%(

浙江省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100%(

浙江舟山金港投资有限公司

¥3,200.00

51%(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

66%(

浙江海港洋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5,000.00

100%(

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7,000.00

100%(

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506.91100%(

浙江海港国际有限公司

US$40.00100%(

浙江海港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45%(

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84,160.00

100%(

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

¥22,000.00

55%(

浙江海港长兴港务有限公司

¥18,700.00

40%(

浙江海港湖州港务有限公司

¥30,000.00

40%(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

¥12,424.2133

100%(

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

¥26,280.00

90%(

嘉兴内河仓储有限公司

¥3,000.00

90%(

嘉兴集箱物流有限公司

¥3,000.00

81%(

嘉兴内河航运有限公司

¥2,200.00

72.9%

浙江海港衢州港务有限公司

¥16,700.00

33.4%

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浙江海港黄泽山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13,333.00

70%(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

50%(

浙江之迪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30%(

浙江海港国际联运有限公司

¥50,000.00

66%(

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0

49%(

温州现代国际联运有限公司

¥6,000.00

46.2%

浙江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

浙江海港引航服务有限公司

¥30,000.00

100%(

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5,700.00

70%(

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0,000.00

45%(

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50%(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2,000.00

20%(

议案十一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1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资金预算安排,申请2021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2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年融资将视实际资金需求和融资品种来确定。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于永生先生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任期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连选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依据上述规定,许永斌先生任期届满。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连选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该议案,于永生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于永生先生简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附件

于永生先生简历

于永生先生,男,于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国籍。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高级会员。1991年7月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2006年7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于永生先生于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教师,1994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齐齐哈尔铁路运输职工大学讲师,1998年1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地质工程公司国外项目部翻译、商务经理助理,2001年10月至今先后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兼任中威电子、双林股份、富通信息、之江生物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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