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承诺函鉴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节能风电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节能风电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节能风电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刘斌 | 胡正鸣 | 王利娟 | ||
裴红卫 | 刘健平 | 刘少静 | ||
姜军 | 秦海岩 | 李宝山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