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楚雄隆基在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川隆基在农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担保方式为免担保。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