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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珊先生、陆毅先生、田野先生调整为徐珊先生、陆毅先生、郭菊娥女士,现任3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会计、经济、管理经验,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徐珊先生担任。

二、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关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4/101、审议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审计工作规划; 2、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情况; 3、审议关于公司及经营团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4/241、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7、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6/15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8/281、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10/27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12/41、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就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了解了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督促会计师勤勉尽责,严格把控审计质量,在审计期间内未发现重大问题。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在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理性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予以认可,并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总结,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出现实际业绩与公司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计划、审计结果保持有效的沟通,针对年审重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计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关注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意见,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定期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职能。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为公司的稳健经营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长期健康发展,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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