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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吴小平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名,许旭东监事、王存璘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委托吴小平主席、周亚平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截至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亿元。由于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的薪酬设计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1年度计划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允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关联监事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2021至2023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

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2021至2023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借助中国宝武的品牌、优势、渠道、资源,有利于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金额上限,乃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吴小平、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董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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