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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204,027.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74,208,027.96元。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完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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