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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建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建文,196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战略创新与创业管理实践教授,长江创新研究中心学术主任,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2020年11月1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7次,亲自出席会议7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

议的情形。因工作原因本人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细致研读董事会议案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讨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讨论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事项。我均亲自出席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对上述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主要审计事项等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了解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战略讨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沟通,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经理层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布局、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等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有两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经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法,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和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方法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造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且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本着为公司负责、为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营、持续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廖建文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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