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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能源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春晓分公司及宁波北仑热

力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

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丰城宁能生物

质发电有限公司、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津市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科丰

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兰溪甬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上饶甬能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

限公司、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象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甬能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7

家子公司(上市公司体系内成立或并购时间少于一年的公司除外)。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6.7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78.05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和《内控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指标可能导致与利润不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资产总额影响达到1%以上(含1%)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缺陷可能导致与利润不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资产总额影响达到0.5%以上(含0.5%)且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定量标准的缺陷低于上述重要性水平的其他错报
利润总额指标可能导致与利润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达到5%以上(含5%)且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缺陷可能导致与利润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达到2%以上(含2%)且金额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定量标准的缺陷低于上述重要性水平的其他错报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①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 ②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②虽然未达到或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指标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可能对于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达到5%以上(含5%)且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该等缺陷可能对于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达到2%以上(含2%)且金额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小于上述缺陷的。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等; ②决策程序不到位导致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③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④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下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②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

好,努力严格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现有所属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针对存在个别子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不恰当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发生错报的缺陷,一方面,公司已对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应定期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同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应定期报告也一并进行了更正。另一方面,公司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子公司立即停止与涉事方的业务往来,2023年9月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65%股权转让。同时,公司加大对其他贸易子公司贸易业务的督导管理和专项培训,加强对贸易业务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检查,切实确保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马奕飞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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