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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北矿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7号)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02,9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39,543.32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余款人民币186,790,845.60元已于2021年5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65,851.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373,69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金额(元)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20000007344000041761777186,790,845.60
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200000161216000416596180.00
北矿机电(沧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200000483642000417676380.0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在乙方对公业务营业时间内,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刘斌、卞加振可以在乙方对公业务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其结算制度要求和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相关人员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上月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仅需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提供对账单、配合查询及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此外,乙方在本协议下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一个自然年度中因过错累计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无合理理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发生上述情形,丙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催要通知,要求乙方向丙方立即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的,

均应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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