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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北矿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67,050股。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5,209,880元变更为人民币154,142,83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5,209,880股变更为154,142,830股。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为规范国有企业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209,880.00 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142,830.00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5,209,8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55,209,880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142,83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54,142,830股。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公司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1000 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九)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带领管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1000 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九)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新增章节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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