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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2023年度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02年5月1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2002年6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法定中文名称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2016年10月,经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审批,并向原北京银监局备案,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251,60062.9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127,20031.8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4,1203.5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0801.77
合 计400,000100

法定代表人:张芙雅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7H2110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818Y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管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除消费信贷以外的所有业务类别,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

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含公司债)、股票投资;10)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11)金管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负责推动完善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决定上述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财务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合理制定财务公司资本规划政策,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财务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指导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

的制定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议财务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等。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职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并根据风险管理状况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财务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监控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风险。财务公司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审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按《权限手册》规定审议业务;审议影响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务公司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对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财务公司投资、授信等重要业务及新业务的风险审查、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定期分析财务公司风险状况;负责日常业务风险咨询,组织开展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培训,推动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

财务公司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稽核部,负责协助财务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财务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

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风险控制职能,识别、监测、控制业务相关风险;对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梳理本部门的重大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并负责实施。

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法律与风险管理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持续提升对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经营合规安全稳健提供坚强保证。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

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同时,财务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审查和统一授信,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流动性比率实时监测,完成标准化监管数据平台搭建,不断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从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财务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财务公司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行全覆盖、重要性、制衡性、相匹配、审慎性与成本效益兼顾的内部控制政策。

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审查方面,财务公司针对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同业授信业务等重大经营事项不断完善风险审查机制。合规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合规审查前置机制,明确合规一票否决制度,保障合规审查独立性和有效性。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以季度为周期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多个维度对财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详尽分析,为财务公司对所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提供信息支持。重大风险事件的报送及跟踪处置方面,建立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报送机制,确保对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创造条件。信息系统控制方面,财务公司不断推进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审批流全链条线上化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管控断点审批风险;通过开展数据治理项目,建立财务公司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信息化安全保障。审计监督方面,财务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财务公司信息沟通渠道通畅,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均有便利的渠道向高级管理层、董

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确立稳健谨慎的风险偏好,以“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在财务公司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开展各类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2023年,财务公司标准普尔评级为A+,穆迪评级为A1,为中国商业金融机构的最高评级水平。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持续保持不良资产、不良贷款为零的良好记录。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人民币2,401.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149.6亿元。2023年度,财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6.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监管指标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监管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目前按10.5%执行),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17.17%,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监管指标要求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

37.90%,流动性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3、监管指标要求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财务公司实际贷款比例为28.22%,贷款资金来源充足、流动性安全可控。

4、监管指标要求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余额为0亿元(集团外负债包括: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应付债券),集团外负债比例为0%。

5、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0.1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063%。

6、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0.12亿元,是存放同业余额的0.0002倍。

7、监管指标要求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及转贴现余额均为0.12亿元,占资本净额的0.077%。

8、监管指标要求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0亿元,占存款总额的0%。

9、监管指标要求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占资本净额的36.30%。

10、监管指标要求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比例为0.02%。

(四)本公司(含分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了存款、贷款、结算等相关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9.97亿元,不高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额度20亿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5.8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前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且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

(五)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和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风险评估意见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在与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认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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