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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靳庆鲁先生、徐国祥先生、尉安宁先生和2名非执行董事吴俊豪先生、许建国先生组成,其中靳庆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因徐国祥先生、尉安宁先生个人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兴东先生、何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选举冯兴东先生、何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至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靳庆鲁先生、冯兴东先生、何炫先生和2名非执行董事吴俊豪先生、许建国先生组成,其中靳庆鲁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其中3次为现场会议,2次为通讯表决。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汇报3项,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会议名称时间议案及听取、审阅事项会议召开、 出席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2020年3月27日1、审议《公司2019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场会议,委员全部出席
2、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19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30日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讯表决方式,委员全部出席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8月28日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现场会议,许建国委员因公缺席
2、听取《2020年IFRS中期审阅总结汇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讯表决方式,委员全部出席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审议《公司2020年度A+H审计计划》《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现场会议,许建国委员因公缺席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就2019年度的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工作执行情况、主要审计结果及发现、重点审计领域与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对年报审计工作制定的审计策略能有效抓住公司重点业务及其重点环节,审计结果合理有效;内部控制审计程序科学、测试有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0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0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务关于《2020年IFRS中期审阅总结汇报》,就2020年半年度审阅工作执行情况、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分析与中期审阅主要关注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阅工作安排合理,制定的审阅策略能有效抓住公司重点业务及其重点环节,审阅结果合理有效;内部控制审计程序科学、测试有效。

2020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A+H审计计划》,主要涉及2020年度年报审计目标及范围、主体环境和审计总体策略、重大风险领域、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技术测试、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丰富的证券公司审计经验,在已执行公司

2020年中期审阅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时间紧凑,流程规范,人员选派、审计策略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0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稽核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稽核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同时突出稽核重点,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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